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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轮到他愣住了,闫磊可能没想到我会锲而不舍,他强忍火气喷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我一下子语塞,突然对着电话大喊起来,“杀黄玉芬只是个开始!”
电话那头沉默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样的结论。我承认有些意气用事。这个有点儿赌气而草率的结论,其实一点儿依据也没有。只是种感觉,突然一下被打击后的应激反应。
我跟周炳国通报了闫磊那边的情况,说到一半他就打断了我:“先别管李舒然是不是悬案凶手,我们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
因为出了我这档子事儿,周炳国这几天又仔细看了案宗,按照他的推理,有个先前没注意到的问题被他发现了。其实不能算是发现,事实在那儿摆着,一直没有人朝那方面去想。
凶手在最初杀人的过程中侮辱女人尸体,之后开始肢解,一直到那个8岁女童案子,然后就再没出现过侮辱肢解尸体的行为,这其中其实也是有问题的。
我不太了解他的意思,嘟囔着说:“这不是说明他变态嘛!”
“不仅仅是变态的问题,”周炳国解释道,“我又重新研究了案宗,结合那个叫什么李舒然的发给你的分析,你还记得他说什么来着,最初的动机?”
“嗯,”我当然记得,“李舒然说最初的动机是因为愤怒,他的意思是屠杀让他消除了这种愤怒感。”
“没错,那他为什么要恨女性呢?”
“他的童年有个让他憎恨的女人,又是个性无能,然后迁怒于人。”我脱口而出。
“这只是本质,总有诱因让他爆发出来。”
“都说了他是性无能,怎么能够爱上一个女人呢?”我突然领悟过来,嫌疑人一系列屠杀行为,前后的变化是后来有了强奸行为。“他在自己给自己治疗性无能。”我差点儿没叫出来。
“没错。他之所以开始肢解尸体,是因为他用带回来的那些器官治疗自己的性无能。我想这个过程是这样的,因为愤怒,他杀害了第一名女性,杀人后发现了自己从来没有过的性冲动,所以导致他接连杀戮下去的动力,一直到那个8岁的小女孩。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幼女性侵犯的特征吗?”
我当然记得,除却少部分寻求刺激的,大部分幼女性侵害者其实都是老人或者性功能障碍者,因为他们在正常的女性面前提不起自信。
周炳国这么一提醒,我觉得这事绝对靠谱。“到小女孩那次,他已经自己治疗得快成功了。”周炳国下了结论。
没错,之后的两次凶手恢复了性功能,也恢复了信心,所以就没有肢解侮辱尸体的心理动机。这孙子在拿女人做实验。
这样来分析,李舒然的逻辑在于,一个男人恢复性功能,恢复了信心,所以就迫不及待地去实现男人的应有身份——丈夫,所以他结婚了,彻底恢复性功能后,也就停止了杀人。
我捋清了当中的脉络,这还真是出人意料,他把那些器官带回去做什么用呢,难道是做人体模型?
“我不知道。”周炳国也想不出究竟细节是什么。
“接下来怎么办?”我问。
“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得让闫磊去医院的男性病科室去问问,既然他有恢复性能力的欲望,没有理由不怀疑他曾经去医院就过诊。”周炳国说。
可信任或不信任往往都是从点点滴滴中建立起来的。这个道理说起来谁都明白,但是真正做起来,有时候并不完全取决于态度。犯罪心理画像是个主观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所有的推测——坦率地说——在最后被证实准确与否之前,谁也不可能保证其命中率有多高。况且J市的狼狈之行,加上“李舒然即是刘定伟”的判断错误,这两个“致命伤”已经不是细枝末节的小问题了,就是换成我,也会对这些建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打折扣。
我给闫磊拨打了电话,并按下免提,电话背景的杂音喧嚣得很。“待会儿打给你,我在外面抓人。”然后他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闫磊刑警的作风,让这次拒绝显得干脆、生硬。我的嘴刚张到一半,望着“嘟嘟”作响的手机,甚至还没来得及打完招呼,就被撂了电话。这种“热脸孔贴冷屁股”的尴尬,着实让人难堪。
“他们真是忙!”周炳国没话找话地说着。
“是啊是啊!”我赶忙说。当头一盆冷水,反而让我们突然冷静下来,也不像先前那样兴奋了。我说道:“您先回去吧,我在这儿盯着。”我说话的口气尽量让这个理由显得合理。
他看看我,意思是说,我们在这瞎起劲儿是没有用的,那边的警察压根儿没把我们当回事儿。他微微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来说道:“好吧。”
我把周炳国送下楼,马路上的车多了起来,临近上班时间,我站在路边让周炳国坐在门卫室里,拦了好一会儿,才有一辆空的士滑到我的面前。我把周炳国送上车,然后付了车钱,看着出租车拐出我的视线。送走周炳国之后,我每过五分钟就会下意识瞅一眼手机,看有没有错过的电话,闫磊一直没打过来。
最近我在出售自己的房子,一套老式公房的两室一厅,原来是要结婚用的。但自从一年前未婚妻林慕去世之后,不仅没结成婚,而且在那屋子里我很难有踏实的睡眠。这也是我为什么宁愿花钱住在宾馆也不回家的原因。
我在网监支队时那个同事小金子,他同学看中了我这套房子。小金子的同学被公司委派去日本做三个月的项目,出国之前,一再保证回国之后立马交钱办手续。都是熟人,我自然不能爽约。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我一直东一枪西一枪地打着“野宿”,在父母和朋友家来回游窜。我单身而且做着警察,这是允许我“野”在外面绝佳的掩护,既不用报告行程,也不会受到指责,任何人询问起来我只要说“在工作”就能打发。
唯一需要考验的倒是我自己,屈指算来,先前的女朋友林慕离开我已经446天了。这其中的感觉,就像脚底下的一个蚊子包,不挠,它痒,挠它更痒。好在我身边并没有那种“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朋友。所有人都保持着缄默,仿佛那件事从来没发生过一样,任由我的伤口自动结痂剥落,然后再长出新鲜的皮肉。
趁着这段时间空闲,我提前把房屋买卖需要办的手续全都办齐全了,省得要用的时候抓瞎。另一方面,也给自己找点事儿做。
等待闫磊的消息是漫长的。我给他发过一条短信,把我们的推理发了过去,措辞谦逊,并希望能够得到他的证实。口气一旦好了,闫磊也客气起来,回了“会尽量办案”之类的话。但此后数天,一直没有消息。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用心去查,也不好过多逼问,只能坐等消息,偶尔上上网,看看那边案子的进展。
意想不到的是,关于案子进展的报道,并不是循序渐进进行的,而是某天突然呈井喷态势,而且还不是案子有了眉目,恰恰相反,是我们在林子里被李舒然耍得团团转的细节被公布到了网上,而且还都是一些官方媒体的报道。除此之外,我们去往J市的目的也有所谈及,于是差不多已经淡出人们视野的当年的那起大悬案再次曝光。
这显然不合常理,当年的凶手如果还留在J市,一定能够得知我们重新调查他的信息,这只会让他藏匿得更深。
我想起来张凡双有个同学在《新报》工作,会不会是她无意中透露了消息?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是J市公安局那边自己出了问题。想想也是,如此详细的报道,没有相关部门肯定,单凭一个地方报刊的主编,是万万做不了主擅自发的。
这事儿说起来有点儿复杂,概括起来,J市的警方起初想尝试利用媒体的力量,来协助侦破此案,但没有作好规划,这一松口,到了基层就被民警认为可以向公众宣布一些细节。事情总是一步步变糟的,由于没有统一口径,加之记者编辑总有这样那样的门道,或公或私套着知情者嘴里的话,于是事态就越演越糟,简直可以用失控来形容这次媒体事故。
闫磊一定处于风口浪尖中,我中间忍不住和他通过几次电话,自然没什么消息。按他的说法,查过了,但是没什么收获,言外之意我们的判断并不正确。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敷衍,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他们仍然并不希望我们介入。
我等着有更好的消息传来,但都落空了,只是每天百无聊赖地过着。其间却发生了另一件奇怪的事情。
那天中午我到单位门口的超市买面包,在冷柜的前面拿着我想要的物品,就是那个声音让我心潮澎湃。
“能不能给我换五个硬币?”
没错,这是个女声,却是和林慕的声音如此相似。我竖着耳朵仔细分辨。
“麻烦了!”她又说道。
我立即从一排货架中快步跑了出来。
这个女孩,身材、身高还有背影我是如此的熟悉,她穿着白色T恤、黑色牛仔裤,梳了个马尾辫,没有染色,头顶有个淡灰色的小发卡,这身打扮,竟然和林慕生前的习惯一模一样。我愣在那里,一度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等我缓过神来,追出门去的时候,那个女孩已经消失得无影了。
“喂——”售货员狐疑看着拿着东西未付账却站在店门口的我。
“对不起。”我失望地回到柜台前。
“一定是自己太紧张了,一定是的。”我对自己说,“林慕已经死了,她们只是有点儿像而已。”我安慰着自己。
没想到,就是这个瞬间消失、酷似林慕的女孩,影响了以后事情的进展,只不过当时我一无所知。
这样平淡无奇地又过了许久,当我一切已经渐渐恢复正常的时候,事情却突如其来。我回到本市的半年之后,接到了闫磊的电话。
闫磊在电话里说:“上面希望你们能够来一趟。”
半年来我一直在琢磨着李舒然的动机和身份,巴不得能够再次和他对峙一回。所以接到闫磊电话的时候,我甚至有些兴奋,心想这回可不能再让那孙子从容地从我手里跑掉了。
可当我听完电话,居然是个出人意料的消息。不是李舒然,反倒是当年的大悬案凶手再次露出了踪迹。
我和周炳国、张凡双赶上了最后一班飞机飞往省城,以求最快的速度抵达J市。时隔半年,当我们再次来到J市,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J市公安局的车直接到了省城机场等着,这次不用再小心翼翼,闫磊亲自来接我们。闫磊我见过几次,不存在认错的可能。他40岁左右,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些,今天没有穿警服,黑色的夹克便衣,牛仔裤,依然板寸头,中等个子,国字脸,大致符合电视中正面形象的描述。
闫磊的声音嘶哑,说话时不停咽着唾沫,就像嗓子已经干涸,急需要滋润;他的身上充满了烟味,老远就能闻到一股疲惫焦灼的气息。我走上前去和他握手,他手上的力道紧了一下,然后迅速松弛下去,只是“点到为止”地向我们的到来表示欢迎,仿佛要储存起为数不多的体力似的。
“局长说了,一定要把你们接到。”闫磊低沉着嗓音说道。这句话是关怀,可我听起来总不是滋味,不知道是热情,还是对我们不放心。
他身边的助手抢着要帮我们拿行李,张凡双率先谢绝了。
我原先以为张凡双会拒绝这次出行,没料到,接到电话之后她几乎想都没想就答应一同前往。
“几点的飞机?”这是她第一句问的话。
“行,我先洗个澡,我们11点机场见。”
总共两句话,就那么干脆利索地决定了行程。
我们三人随着闫磊上了车,因为有警徽标志,所以从地下车库的紧急通道出来,躲过了一次小高峰。15分钟之内有两架飞机降落,取车的旅客在收费口排起了队。
沿着机场公路上立交桥,直接可以拐上通往J市的高速公路,若不出意外,40分钟我们就能到达J市。
“死者是名女警。”在路上,闫磊向我们介绍着,“做文职的。”
“谁?”我小心翼翼地问着。书旗小说,://.bookqi./
“我们宣传科的副科长,专案组专门负责媒体接洽的冯天天。”我倒吸了一口气,在车厢里沉默着。
闫磊又舒了口气,像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就是那个人。更要命的是上面催得紧,你知道的,龙舟赛快要开始了。现在是倒计时,上面限令开赛前一定要破案,满打满算还有7天的时间,所以就把你们找来了。”
闫磊在作案现场提取到一枚指纹,把它输入电脑库,很“不幸”:正与当年凶手的指纹相符。虽说飞机上已经让我消化掉了部分这些突兀的事件,可我还是心情沉重。当年大悬案的凶手不会无缘无故地重出江湖,加之就在这个时间点上,有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如果不是我们重新调查此案,没有“媒体事故”打草惊蛇,凶手是否会继续销声匿迹,一直到永远呢?
这是一个两难的现状,没有人会出面指责我们不遗余力去深挖出十多年前的这桩大悬案;但也没有办法阻止别人有另外的想法,如果不是我多事,也许依然会太平如初。
车里依然保持着沉默,周炳国和张凡双自始至终没开口说过话,我瞥了他们一眼,周炳国蹙着眉头,张凡双把头靠在窗上,望着窗外。
40分钟后车进入J市。J市果然小,高速的闸口和上次我们从火车站走的那条线路不一样,可没走几公里,我就认出了上次也经过的八一广场,雕像还在,倒计时的牌子也在,只是上面的数字,现在改成了个位数,大大的“7”字旁,是倒数的时刻表,我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了。
到了市公安局,才发现会议室里挤满了专案组的民警和相关人等,闫磊说得没错,他们的压力显然不小。公安局局长就在会议室门口迎接我们。
“本来是应该让你们休息休息的,但案情实在是复杂,而且时间紧迫,几位受累了。小刘——”局长转过头对着走廊尽头吼着,一个年轻的脑袋露出来,“帮我把桌上的那条软中华拿来!”
“没事儿,应该的,都是为了工作。”周炳国得体地回答道。
直奔主题,我大致数了数,围在会议桌周围一共有20多个人,其中三分之一上次来的时候我已经见过了,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茶缸和烟,会议桌旁的垃圾桶里,方便面的盒子堆满而且已经溢出。
局长简要地介绍了我们三人,然后指了指对面的一位中年女性,说:“这是我们的法医杨静静,让她先谈谈情况。”她站起来向我们微笑,然后投入了案情介绍。
“死者死于本月8日,也就是前天凌晨,确切的时间在凌晨两点到四点之间,”杨静静的介绍把我的思路拉回到现场,“尸表特征主要有面呈青紫肿胀,有暗紫红色尸斑;眼球突出;解剖结果发现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肺、右心和静脉系统高度淤血;浆膜和黏膜下点状出血;所以我们基本判定,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
杨静静像宣读教科书一样,宣布着冯天天的死因。屏幕上的幻灯片亮了,杨静静摆弄着桌上的投影仪,边上有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小伙儿立马站起身弯腰帮助杨静静插电源连线。
我看见杨静静对他笑了笑,以示谢意。
“除此之外,还有局部暴力作用的征象,”她趁着照片还没有打开之前,接着说道,“前额左边3厘米处发现有瓣状创口,头骨凹陷性骨折,边缘无密集平行的骨裂缝,创口处有树皮残物。我们请教了植物专家,按其纹理初步判定是梧桐树干的残留;口鼻周围有苍白区,且歪斜扁平…”
这些术语我一知半解,我努力想要从其他的字面上去理解,在冯天天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通俗点儿说——”
就在杨静静说这话的当口,幕布上“吱嘎吱嘎”地闪了两下,然后一张现场的照片赫然出现在眼前。
尽管我作好了心理准备,但突然看见还是吓了一跳,胃部像被人突然捶打了一拳似的翻滚起来,我听见张凡双在我的身边不自禁地轻呀了一声。
很难分辨得出来,照片里的那个就是冯天天。她穿着粉红色棉睡衣,光着脚,手脚都被电线捆住了,最要命的是她的头上被缠绕着厚厚的一层黄色的东西,让她看起来就像顶着一个硕大的南瓜。她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得出来是凶手刻意摆放的造型。
此时,照片切换到了另一张,是一张尸检后的人脸,口鼻等脸部凸起器官,已被挤压得不成样子,眼睛肿成一条缝,脸颊和额头皮肤已经不见了,露出模糊的血肉。我强抑着自己的厌恶情绪,张凡双已经把脸转向了别处。
“通俗点儿说,”杨静静继续解释道,“凶手进入房间之后,先用木棍击晕了受害者,然后捆住四肢,用60厘米黄色强力胶带紧紧绕在她头上,一共绕了9层,直接把她闷死的,我们尸检在撕下这些胶带时,发现它们已经和皮肤粘连在了一起,所以导致脸颊和额头总共约有20厘米的表皮被撕下。”
说完这些,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良久没有人开口说话,隔了一会儿局长率先起了个头:“大家各抒己见。”
所有人都不说话,可我能够感觉到所有人都在等着我们发言,确切地说,我和张凡双只是陪衬,大伙儿在等着周炳国的意见。周炳国把身子往前探了探,大家都屏住了呼吸。
“过度残杀。”周炳国慢条斯理地说。
大家沉默,等着他接着往下讲,结果周炳国咳嗽了两声,什么都没解释,继续说道:“我们现在去现场看看。”
紧张的气氛中,有人长长舒了口气。
凌晨3点45分,我们驱车赶往案发现场。车在黑暗中疾行,车上依然沉默,周炳国用手电筒阅读勘察报告。
小区大门对面的一排早点摊,早起的摊主已经生火、和面,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当我们的警车驶过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手上的活计,像行注目礼似的看着我们从他们的眼前驶过。事发之后,警察对当地群众的走访工作进行得细致而又缜密,他们没有理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是一个聚集了二十几栋六层楼住房的居民小区。正门的右边是家中等规模的“好又多”超市,右边一个圆弧状的房间是保安室。现在里面坐着三个穿制服的男青年,案发之后物业特地加派了人手,来重塑居民的安全感。
这个小区除了正门之外,四周都是一人多高的铁栅栏,但想想也不可能固若金汤,稍微有点儿身手的中学生,都能翻越进去。警方已调取了监控录像,正在对可疑的人进行逐一排查。
冯天天的家在沿街数进去第二栋,我们进入小区之后第二个路口左拐,一直在那边保护现场的民警,从黑色的桑塔纳里走了出来。
“特地把现场保留到你们来为止的。”闫磊解释道。
闫磊带着我们走上了二楼。看护现场的民警从荷包里掏出了钥匙,然后分发给了我们每人一副白手套,开门进去,打开了客厅的灯。
这是一个一眼就能看出女性居住的家。一进门门旁是一个鞋架,上面整齐地放着各种鞋子;墙壁被粉刷成了粉红色,正面的墙上挂着一幅我叫不出名字的女人肖像油画;靠右手边墙角的储物台上有一台液晶电视,正对着一张绿色的双人沙发;沙发前有个长方形的茶几,上面放着电视、空调的遥控器和一盒舒云牌的餐巾纸;再往左是一张三脚支架支起来的玻璃桌子,上面有茶杯。
冯天天会在这桌子上吃点儿夜宵,我这样想着,现场保持着两天前她遇害时的样子,桌上有一份来不及丢弃的吃剩下的寿司。
地上是奶白色的格子地砖,光洁鲜亮,客厅里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和可疑的线索,为了保证我们能够最大限度地看见现场,除了一些无法保存的物证,其余皆保留着受害人被发现时的原貌。
我们走近了两步,正对面被一扇长约两米的玻璃拉门隔开,门后面是厨房,冰箱、微波炉、碗柜,还有天然气的灶台合理地布局在八九平方米的空间里,再往里是窗户,先是纱窗,再是玻璃窗,我走过去特地注意了一下,玻璃窗外安有不锈钢的防盗栏杆,并且上面没有破损。
靠北的那间房不大,一张单人床横卧在靠墙的位置,上面没有被单被套,裸露着的一张席梦思盖在上面,上面放着一沓沓旧报纸和杂志,床边是个空置的大衣柜,如此之外没有什么东西了,很明显,这只是个暂时存放杂物用的小房间。小房间的窗户外照例安装了防盗栏杆。
勘察报告上——客厅、厨房和小房间——均没有提到有价值的线索,凶手似乎对屋子很熟悉,直奔主题地把冯天天制伏在了她的卧室里。
主卧靠南,门紧邻着卫生间,这套房子总共有四扇窗户,三扇装有防盗设备,唯独卫生间没装。前天晚上,凶手就是从下水管道爬了上来,翻进了虚掩的那扇窗户,然后进入室内,并且在窗把上留了一枚锁定嫌疑人身份的指纹。
“吱呀”一声,闫磊推开了卧室的门。迎面突然扑过来一阵风。死亡的气息,就像一股挥之不去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就在走到门口的一瞬间,死去的冯天天突然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瞧,才发现原来是贴在床头墙上的一张艺术照。照片上的冯天天,穿着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在蓝天白云的背景下,灿烂地笑着。
冯天天36岁,不知什么原因一直单身。公安局档案中夹有冯天天的生活照,只是艺术照更楚楚动人,我不敢相信她有36岁。
这张床是南北方向摆在中间位置的,里侧是梳妆台,外侧是个床头柜,上面有盏台灯,床的面前斜45度的地方是电视机,放电视机柜子的隔层是DVD,上面有两张电影碟片:《大侦探福尔摩斯》和《通天帝国狄仁杰》。电视机旁左边是书桌,右边是米黄色的大衣柜,衣柜的一侧被钉上了一排玫红色的储物格,装饰小包、袜子,还有一些女性用的日常用品,有条不紊地被插进了白色透明的塑料格子里。
这一切都保持着原貌,即使两天前发生了丧心病狂的一幕,现在看起来依然和日常的情况没什么两样。凶手很干脆利落地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把冯天天解决了。
第一现场是在开门的地方,地上滴有血迹,凶手在这儿一棍子打在她的额头,导致她丧失抵抗能力,然后用台灯上的电线捆住她四肢,并把她搬到床边的椅子上。
我在尝试着体会这种痛苦,冯天天是不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遇害的?是否看见了凶手,与他交谈了呢?或者没有,凶手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给她,直接用胶带结束了她的生命。
周炳国正在看着门沿上留下的血迹,我绕过床来到写字台边。“冯天天还保持着跑步的习惯吧!”周炳国突然插话道。
“什么?”闫磊在一边问道。
“我是说,我刚刚看到鞋架子上有双运动鞋,上面沾了些泥点儿,其他的鞋子都很干净,所以我想冯天天每天都会穿着它去跑步的。”
闫磊回答道:“这是线索吗?”
“哦,我就先问问,至于和案子有没有关系,我还不知道。”周炳国回答道。
“我想应该是的,”闫磊做回忆状,“局里打羽毛球比赛的时候,她得过女子冠军,应该有体育基础,其实从她的身材应该看得出来,三十多岁的女人,身材还能保持得那么好。”
“那跑步一定很有规律,”周炳国似是自言自语,然后又抬起头对我们说,“我是说时间。”
“我记得我听她说过,她有每天晚上跑步的习惯。”
“她遇害的那天,不出意外也应该出去跑步了。”周炳国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