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隐约听见一声尖叫,但没仔细听,当时我的脑子乱哄哄的,什么都听不进。你说家具倒地的声音,也许有,我真的不记得了…我只想快点走,快点离开那里。到路上后,我把车开得飞快。我不知道舒巧什么时候会醒来。”
“可是,你只要跟舒巧在同一个地方上学,你还是得碰见她的。你再逃也没用。”她道。
“所以我后来改了名,转了学。”他看看他面前的两个人,语调轻松地说,“我当时威胁我妈,如果不给我改名,不给我转学,我就再也不上学了。所以我妈就想办法搞定了这件事。我是故意要躲她,但没想到还是躲不过。她真是阴魂不散。”
“你爱她吗?”她问道。
“当然不爱。我之前就跟你说了,我跟她结婚是因为那个孩子…”他发现她正充满不信任地盯着他,“好吧,她也用这件事威胁了我,她说,那天是我强奸她的。她留下了一些证据,可能是内裤之类的东西。我那天也的确打过她,她事后好像也验伤了,我承认我不想惹麻烦…”
“你已经惹上了!谁能证明你的话?谁知道你有没有进过旅馆?”
“舒巧能证明!”
“那她在哪儿?”她朝他摊摊手。
谷平接着道:“你从摩托车上下来之后,那个摩托车司机去了哪里?”
“他在路口抽烟。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那时很慌,我急于要摆脱舒巧。”
她知道谷平为什么这么问。凶手要离开杀人现场,必须得有交通工具。
“他身边有人吗?”
言博摇头,“我只看见他在路边抽烟。后来我开车离开时,他已经不在了。”
“你把车开回去的路上,有没中途停过?”
“停过大概几分钟。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贼。也许是紧张,我尿急,非得解决一下。”
他们三个同时沉默了几秒钟。
“你当初说,旅馆的客人总数多了一个人,但实际上却少了一个男客人,现在,舒巧和她母亲如果不是旅馆的客人。那就等于…”
“客人的数目就对了,只少了一个男客人。也许他就是,被虫子吃掉的倒霉蛋。”
谷平表示同意。“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不把尸体丢给警察?却不嫌麻烦地用埋葬虫来处理尸体?”
“这不难解释。尸体身上一定留有凶手的痕迹。比如被害人抓伤了凶手,或者咬伤了凶手。或者,他跟被害人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也许尸体一被发现,他就会被列入主要嫌疑人,比如两人是仇人,如果是这样,凶手当然不希望尸体被警方发现…”她说话间,发现谷平走向前方,“嘿,你去哪儿?”
她跟了过去,发现谷平所站立的地方有个土坑,土坑里还有一顶帽子。
“这是你父亲的吗?”他问道。
“他不戴帽子。”
谷平弯下腰把帽子捡起来,Ⅴ㈡放进了塑料证物袋。
而她,则低头看着面前的这个土坑。
“你记得这个坑吗?”谷平问道。
“出走前,我没来过这里。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厨房和自己的房间。”
“你父亲挖过这个坑吗?”
“我不知道。”她又回头朝那辆车望去,“我猜他可能本来想用车把尸体运走,可是,车让言博开走了,于是,他只能把尸体藏在这里埋起来。几天之后,他再带着埋葬虫来消灭它。”
“听起来挺合理,可他为什么非要把尸体搬进房子去呢?虫子可是在那里被发现的。再说从这里把尸体搬过去,可不轻松。”
“他可能是个彪形大汉。”她道。
“而且难道它真的能逃过警察的搜索吗?”谷平指指那个坑。
“得了,你也看见那个王署长是怎么办案的了。”
“那倒是。”谷平道,低头开始发短信。
“你在给谁发短信?”言博惊慌地看着他。
“言博,你可能得接受黎江的盘问,也可能需要在看守所待上一天。”她道。
言博好像早就猜到这个结果了。
“好吧。随便。反正我能说的,我知道的,我全都说了。我没进过那间该死的旅馆!”他愤恨地说。
中午时分,有消息传来,有人看见舒巧曾经开车去过离双凤旅馆最近的坟地,同时,她的银行卡近期有巨额变动。她打了10万块钱到神医的医院账户。
“她为什么要打那么多钱给医院?是看病吗?”
“拿钱给医院可不一定是看病。”谷平道。
“那她想干什么?”舒巧的所作所为越来越让她看不懂。她为什么来鹿林镇,为什么不辞辛苦地把尸体搬进旅馆自己的房间,又为什么弃尸逃走。“她该不会是从医院买了尸体后,准备让尸体入土为安吧?”话音刚落,她就觉得自己的猜想听起来很合理。
谷平坐在靠窗的座位,慢慢用小茶匙搅拌着咖啡杯里的咖啡。
“我也这么想。”他道。
“可是为什么?人应该不是她杀的。”
“她说她是为了言博而来。”
她明白他的弦外之音。
“人也不是言博杀的。王署长已经说了,她是自杀的。不管她是自杀还是他杀,总之她的死跟言博没有关系。再说,你怎么知道,她不是故意那么说呢?她意识到言博并不爱他,跟她结婚只是为了敷衍她。于是,为了报复他的无情,她就把他扯进来。”
谷平笑而不言。
“觉得我太主观了?”她道。
“异书,我现在只想吃饭。从昨晚到现在,我终于吃到一点像样的东西。”他朝她晃晃手里的面包。
“喂,你忘了人家请我们吃土鸡了吗?土鸡不好吃吗?”
“那个还可以——但我还是喜欢吃简单一点的东西,至于那炖了几个小时的东西,我总觉得…”他摇头表示无法接受。
“你可真是个洋鬼子!知道吗?中国人炖汤都得炖那么久!这样汤才有味道,才有质量,才有营养。那才能叫——汤。”她想起过去谷平跟她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时,最喜欢的汤竟然是榨菜蛋汤,禁不住想笑,“你不会认为榨菜蛋汤就是正宗的中国汤吧?你父母都是华裔,难道就不炖汤?”
“我父亲不喜欢喝汤。所以我们家很少喝汤。”
“那你外婆家呢?你父亲去世后,你不是从哥伦比亚到了英国吗?”
“在那里,我们多半跟随外公的饮食习惯,英国人吃什么,我们也吃什么。当然,偶尔也会来点中餐,但他们做得不好吃。中国人不会在每个菜里都放黄油吧?”
“当然不会。”她边说话,边用餐刀切了一片黄油放在面包片上。这是鹿林镇唯一一家西餐馆所能提供的最好的黄油了。不过,她还是觉得这跟她在X市吃过的有很大的差别。
“你说,如果她不是为言博来,那她为什么来?”他吃了几口面包后,又把之前的话题重新提了出来。
“我想不出来。也可能她这么说,是为了故意转移别人的注意力。也许她在双凤旅馆出事之前就来过这里,也许她认识死者,也许…”
“可更合理的解释是,”谷平截住了她的话头,“那天晚上,等她醒来时,她发现言博已经走了。为了找言博,她来到旅馆,却发现了尸体,其中还包括她母亲的。这时她突然想起之前言博对她说的那堆话,人在暴怒的时候,什么都会说,什么都可能做。所以,他说他要杀人,她就以为他真的会去杀人。”
她不得不承认这说得通。
“你有没有想过,她怀疑的事,也许真的发生过。”谷平道
“你真的认为?”她可是一分钟都没有怀疑过言博。她觉得言博当时就是一个被逼急的胆小鬼,他真的很愤怒,但最多只会跟人打一架。他不会去杀人,更不可能狂性大发到杀死旅馆里所有的人。干任何一件大事都是需要魄力的,大屠杀也不例外。言博有这样的魄力吗?答案是否定的。
谷平很清楚她想说什么。
“异书。他曾经在我面前下跪。屋子里当时有残缺不全的尸块,这说明,他为了达到某个目的会不惜一切,而且,他也许并不像你看到的那么,胆小。”他在最后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你说他在演戏?”她笑,“不,谷平,你不了解他,我没法跟你解释清楚,他为什么会在你那里做出这样的行为。但是我告诉你,他真的就是那么很胆小。一个人可以演十分钟戏,演一个小时,演两个小时,但不可能演几年。在我的印象中,他就是个胆小鬼。——再说,你怎么知道,他从你那儿出去后没狂吐呢?”
“那天,他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深夜独自出门,强奸,殴打女朋友,偷车,而且,”他停顿了半秒钟,才道,“次年他又回到了旅馆。”
“他是去找我。这也说明,他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
谷平朝她笑。
“很多凶手都乐于回到现场回味案发过程。这你最清楚。李老师应该跟你讨论过。”
她没话说了。她心里实在不认同谷平的推论,但她也想不出还能怎样为言博辩解。她只是确信他不是凶手。他只是在一个不合适的时间,到了一个不合适的地方,还做了不合适的事。他确实强奸了舒巧,还打了她,也许还有更多的伤害,这都是因为他当时气疯了。
“你下午去我父母的坟地?”她换了一个话题,心里却想着言博,此刻他正在斜对面的县警署接受黎江的盘问。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回答各种充满敌意的问题,对他来说,一定是一种煎熬。
“是啊。”谷平道,“我只是想亲眼看看凶器的形状。”
“你给我的那一大堆资料,我还没来得及看。太多了。”
“我也只是看了一部分,根据当时的法医报告,并没有事先下毒的迹象。所以,凶手是实打实地杀人。凶手是在被害人都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动手的。”
“是啊,是啊,一个大块头男人。孔武有力。青壮年。你是想说这些吗?”她承认自己的语气不怎么友好。
谷平看着她笑起来。
“异书,我并没有认定言博就是凶手,只不过相比之下,他比那个什么王署长更像凶手。而且,我们怎么知道,那一次,是他第一次来?也许他之前来过呢?他说,‘那时候从来没有漂亮女孩愿意跟他说话,这意味着,任何女人,只要漂亮一点,对他笑一笑,他就会被融化。王飞燕生前也是个漂亮女人,我们怎么知道她没有对他笑过?而且,开走那辆车的是他。”
“他把车开到了县宾馆后门口。”
“现在都过去那么久了,没人能证实他的话。而最简单的推论是,他把车开到了王飞燕的埋尸地。也许正像黎江说的,他在提醒警方,旅馆灭门案与王飞燕的死之间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但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是他让舒巧过来认尸的?”
她不想再听了。这时,她的手机接收到一条短信。她打开一看,是黎江发来的。
“他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见神医。”她把纸巾扔在桌上,站了起来,“他这么大方,大概是为了奖励我把丈夫送到他手里吧。”
“你不吃了吗?”谷平看看她盘子里的面包。
她摇摇头。
“见过神医之后,我就回X市了。”
“你回去?”
“这儿有黎江就行了,我有我的事要干。”
谷平朝她微笑。
“希望你能尽快找到李老师被害的线索。”他的语气像在安慰她。
她朝他挤挤眼。
神医王汉华是个身材瘦削,年约60,满头白发,精神矍铄的男人。对于警方的到来,他表现得极为冷淡。他们进门时,正在写病历的他甚至都不愿意抬头看他们一眼。
“这事我知道。”他边写字边说,“那个女人是前天下午来的。她说自己是死者的亲戚。是我点头让她取走尸体的。”
“她有什么凭证吗?”黎江问。
“她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王汉华抬起了头,沈异书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这位神人。关于他的传说有很多,比如用中医手法奇迹般治好白血病人,比如让瘫痪几十年的老人重新站立起来,比如用气功消除肝癌晚期患者身上的癌细胞等等。但沈异书从未相信过他是什么神医,因为她有个小学同学就曾死在他手里。那女孩因为腿痛,到他那里医治,吃了他的药后,病情不断加重,到最后才发现,她得了骨癌,那女孩没能撑过一年。这事就发生在双凤旅馆出事的前一年,她至今都记得那女孩痛苦的叫喊声。她后来偶尔听到父母的议论,那孩子的父亲狠狠地敲了神医一笔,这事才算和解。
“是她自己的身份证吗?”黎江又问。
“照片是她本人,至于是不是她的身份证,我们就不知道了。我们这里没有检查身份证的设备。——请坐。”神医的语气有点勉强,但他可能明白还是对警察客气一点更妥当。
沈异书拉了张椅子坐下。
“你们为什么把王飞燕的尸体冷冻了15年?”她问道。
“因为没找到她的家人,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神医抬起下巴,说话时,眼睛从上往下看,好像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趴在他门口等待残羹剩饭的叫花子,“死人这种事,对于任何医院来说都不是什么新鲜事。虽然我们只是个小地方,但病人的数量,你们也看到了…”他道。
走廊上的确挤满了候诊的病人。
“我们这里什么病人都有,有的得小病,皮肤病,有的则是大病,绝症。那些得绝症的人,因为没钱治病,因为与家人关系疏远,因为恋爱失败,或者因为别的各种各样的原因都可能自杀。过去就发生过好几起。这具女尸,她是喝农药死的,这是周法医说的。”
“周法医?”她和黎江同时吃了一惊。
“那年8月份他来这里办案的时候,我请他来看过这具女尸。”神医道。
“你认识周法医?”黎江接过了话头。
“他常来这里帮忙验尸。有时候他会来我这儿开点降压药。那次,我让他看了尸体,他给她验了尸,说她是农药中毒。服农药自杀是农村妇女很常见的自杀方式。农村妇女的自杀率很高。”
“不管自杀还是他杀,按理说,你都应该通知警方的吧?”她朝他笑笑。
神医这次也屈尊朝她笑了笑。
“我请周法医跟警署的人说明情况,不知道他有没有说。不过后来警察也没来问过,我猜想那时候他们顾不上。16年8月对这儿的警察来说,可以算是他们的奥运会了。”他自以为幽默地低声笑起来。
“你是说双凤旅馆的灭门案。”她道。
他没有接口。
“这应该是你们这儿的大案。王医生。你是什么时候接收这具尸体的?”她又问。
“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我没有时间过问死人的事,他们什么时候来的,过去是干什么,为什么会自杀,这些我都没兴趣。我得省下时间来救人,你也看见我们外面的人了,那时候比现在人更多。医院外面的招待所,连走廊上都搭满了床。那家出事的旅馆,”他又冷笑,“如果没有我,他们的客源至少减一半。其实,我只要知道那些人不是被杀的就行了。其他的,关我什么事?”
“王医生,”黎江开口了,他说话的口气让人想到审讯室里的他,“我得告诉你,这具尸体是自杀还是他杀目前还是个谜,而且死者跟双凤旅馆的灭门案可能有联系,所以你最好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们。要不然,我只能请你跟我回去协助调查了。我也不在乎外面多少病人在等你。也许这还是在帮他们的忙。”
这下神医的脸色可没那么好看了,也许他终于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仰慕他的“神奇医术”。
“我不是医科大学毕业的,可我治好的病人比那些所谓的教授博士多得多!再说,你们干吗不去问问周法医?是他让我冷冻尸体的!他什么都知道!”他恼怒地大声道。
“又是周法医!他为什么要让你这么做?”她也不客气地提高了嗓门。
“法医实验基地,这是他的计划,他想建立一个什么法医实验基地。所以他需要各种各样的尸体,让他解剖,做实验,诸如此类的。他有个规划,因为他经常来这儿,所以他想在这附近选一块地方。他看中的是鹿林镇以西的某个区域。当时他信誓旦旦说这个计划一定能审批成功,他让我先帮他预备材料。”
“他说的材料就是…?”
“尸体。还是我刚刚的那句话,死人对医院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们这里常有人病死,也有人服毒,有人跳楼。人多的地方,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什么事都会发生。有些人病死后,他的家属没法把他带回去,就想就地处理。那样的话,我们就会向他提供一份法医实验基地的倡议书,简单地说,如果病人家属愿意把尸体捐献给法医实验基地,那么法医实验基地就会付他一笔钱。”
“那些家属什么态度?”她又问。
“各种都有,有的乐意,有的不乐意。这很自然。”
“你们到目前为止谈妥过几笔这样的买卖?”
神医的目光落到桌面上,“那是15年的事了,老周跟我谈过这个项目后,就送来几个冰柜,他让我把暂时无法处理的尸体先存在这里。他说等他办完相应的手续,他会正式接收那些尸体。”
“一共是多少?”黎江加重语气问道。
“16具。”
她跟黎江都倒抽了一口冷气。
神医立刻开始解释:“其中4具是病死,2具是自杀。自杀中的一个就是你们说的那具女尸。另外一个也是女人,得了肾癌。这人我记得,她跟老公一起来看病,可那个男人把她一个人扔在医院就走了,还卷走了她所有的钱。她连吃饭的钱都没了,更别提回家了。她老公走的当天晚上,她就在病房卫生间割脉自尽了。我们后来多次联系家属,都没联系上。所以也只能把她暂时冷冻起来。”神医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文件夹,丢在桌上。“那4个病死的,都是我们跟家属谈妥后,让他们签了捐助协议后才进行冷冻的。所有这些尸体都被老周验过,都没有他杀嫌疑。其实他更欢迎那些谋杀案的尸体,但我搞不到。另外10具尸体是因为其它原因死亡的。”
“其他原因,是什么原因?”
“吸毒致死,打架斗殴致死,还有莫名其妙在路上猝死的,车祸死亡的,饿死的,意外触电身亡的等等。”
“打架斗殴?那好像属于刑事犯罪。”
“打人的是个精神病。他父亲带他来的,被打死的是母亲。那个父亲后来也报警了,事情弄清楚后,警察让他们自己处理。因为是精神病人,他们也没办法,而且这属于家庭矛盾。我把那个精神病人关了起来,后来他打算逃走,结果触电身亡。对此,我也报警了。”神医的语调颇为尖刻,“可是那位王署长,他让我别打扰他,他有大案子要破。就是双凤旅馆的那件事。最后,那位母亲的尸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了,而那个儿子,他父亲不愿意接收他的尸体,随便我们处理。所以我们就把他储存了起来。我再说一遍,他们每个人,都是在周法医验尸之后才存储起来的。他们每个人在这里都有自己的档案袋。”神医的语气很自豪。
“你这么做,如果万一家属想找回尸体…”她说到一半就被神医打断了。
“那些无名尸,我们会在当地报纸登载认尸启事。连登5年,尸体的照片还会放在医院的网站上。——我们医院最近有了自己的网站。”
既然如此,为什么王署长不知道他“情人”的尸体就近在眼前?当然,他不会上网,可最初的5年,他竟然都没在本地报纸上看到过这女人的“认尸”启事吗?
“你觉得过去的王署长为人怎么样?”她问道。
神医对她突然改变话题有些意外。但他马上就皱起了眉头。
“烂人一个!医院刚开时,他经常来找茬。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捞点钱。我不给他,他就去举报我,说我无证行医。”
“王署长来认过尸吗?”
神医很吃惊。
“原来你们都已经知道了。”
沈异书和黎江相视一笑,王署长果然对此有所隐瞒。
“你说说他认尸的情况。”
“那一年,大概是16年的年底,他来找我,他说他在报纸上看见死者的照片,想来看看那是不是他的一个亲戚。我让他看了尸体,他说那就是他亲戚。”
“你把尸体给他了?”
“不,他签了一张尸体捐献协议,我给了他一万块钱。那是老周提供的补偿金。”
难道就是为了这一万块钱,他甘愿让尸体留在医院?他不知道这有多危险吗?除非…
“他知道你们会把尸体冷冻起来吗?”
神医摇头。“这种事我们是不会跟家属说的。我们只是说用于法医实验,然后火化。”
“但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时候用于法医实验,什么时候火化,对不对?”
“因为怕多生枝节,所以没写明时间。但我们会在一个月内向家属提供骨灰。”
“这些骨灰是…”
“是我们从殡葬部门弄来的。”说到这里,神医有点心虚,但马上,他又提高嗓门为自己辩解,“那些死者家属得到了安慰,除此以外,他们还得到了补偿,他们都觉得很值得。”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拿到的骨灰是别人的,或者什么动物的,他们就不会那么高兴了。”
她真佩服神医,用如此卑劣的手段欺骗死者家属,居然还毫无愧疚,“这么说,你给了他一份假骨灰和一万元钱。他就认为尸体已经化成了灰?”
神医没有否认,脸上还带着几分得意。
“都是这么操作的。”他道。
“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让那个女人领走那具女尸?”
“我以为她真是那女人的亲戚。”
“可她只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
“我不知道那是假身份证,”神医显得有些无辜,“她拿了一份15年的报纸过来,说这是她在她母亲的抽屉里找到的。她说她母亲的临终遗言是,找回她姐姐的尸体,让她入土为安。她还说她姐姐是从小被领养的,她并不知道她姐姐的姓名,但是她母亲认定报纸上的女人就是她姐姐。”神医靠在椅背上看着他们,“她说的很像那么回事。她一看到尸体就痛哭流涕。而且,她愿意付10万元给医院,作为尸体的寄存费。如果她不是亲戚,她怎么会那么大方?”
10万元,舒巧还真大方!
“后来呢?”
“她付账之后,我们就把尸体交给了她,我们没理由扣留。我猜老周也不会介意少一具尸体。”
“可是王署长也来认领过。你就不觉得奇怪?”
“我觉得只有真的亲戚才会愿意付出10万元领回尸体。至于那个王某人,他眼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我猜他可能是听到了关于这个法医实验基地的什么风声,过来找借口诈钱的。他找我的时候,就跟你们一样,像在审问我。我也不想得罪他,心想干脆给他点钱,把他打发了算了。可他认尸的时候,我是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关系。他还装模作样地问我怎么处理尸体,能不能尽快火化。他还让我别对别人说,呵呵…”神医又低声笑起来,“不过,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刁难过我。”
“这次你有没有跟这位认尸人谈到你们的那个法医实验基地的计划?”她又问。
“没有。其实如果那些亲属个个愿意拿10万块买回尸体,我真是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