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岁的田跃进,跪倒在徐碧真的坟前说:“对不起,我曾经发誓要为你抓住凶手,可是我没有做到!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我不知道这辈子是否还能抓到他。我只想说一声对不起!虽然,这只是一句废话。”
他站起来,拿出纸钱,放在黄土堆上烧起来,看着黑烟和灰烬滚上天空,他轻抚着秋收的墓碑,感到万分内疚——也许,当初不阻挠女儿和他谈恋爱的话,这个少年也不会走上这条绝路。他很后悔,女儿现在并不快乐,一直怨恨着他,医生说她有轻微的抑郁症,大概就是五年前造成的心理创伤。可是,她却已经忘了秋收,再也没在父亲面前提到过他一个字——不,她不可能忘得了,迟早有一天她还会记起来,那时的她该如何面对自己?
此刻,坟墓前来了一个老太太,看起来七十多岁的样子——原来是秋收的外婆,徐碧真的老母亲,也是在忌日这天来上坟的。
田跃进陪伴老太太烧完纸钱,又安慰她说:“他们一家三口都不在了,但是活着的人还要保重身体。”
“秋收他爹?”
老田看来徐碧真和秋建设的墓碑,他不是五年前就死于车祸了吗?老太太年纪大脑子糊涂了?
“嗯,这里埋着的秋建设,并不是秋收的亲爹。”
这个秘密倒是第一次听说!
田跃进睁大了眼镜:“啊,那么请问,秋收的亲爹又是谁?”
“这个事情啊,说出来丢脸呢!现在也只有我这老婆子一个人知道,可怜秋建设替别人养儿子那么多年,最后为了别人的儿子枉送性命!现在,这一家子死了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好隐瞒了。”
“请说下去!”
老太太仰头苦笑一声:“二十多年前,县城里有一对上海来的知青夫妇,男的在县工厂做工人,女的确是哪个大领导的女儿,刚怀上孩子就拿到回城名额,挺着大肚子回了上海,只剩男的一个人留在县城。那年我家碧真只有十九岁,刚刚高中毕业,已是县城有名的大美人,大家都叫她‘赛貂蝉’。她被分配进县工厂,正好与那个上海小伙同事。当年我也见到过他,真是岳云再生一表人才,哪家大姑娘小媳妇不喜欢?何况他的媳妇不在,孤零零的一个英俊小伙子,眨眼就迷住了外婆我们家碧真!哎,也合该是碧真倒霉,刚认识他不到三个月,那男的就拿到了回城名额,明摆着就是他老丈人安排的。那小子没良心,一声不吭就离开县城,连个地址都没留下!等到碧真一觉醒来,才发觉肚子里有了他的种!碧真哭得死去活来,但也不知去哪找那个男的。到上海去找更没可能,她知道那男的再不会回来了,更不会把她和肚子里的孩子放在心上。但碧真死活要把这孽种生下来,趁着怀孕没到两个月,没人知晓这桩丑事,老婆子我火速物色了一门亲事,把她嫁给杂货店的秋建设。多少小伙子做梦都想把碧真给娶了,秋建设是捡到天上掉下来的金砖,自然欢天喜地地办了酒水,第二年便生下来秋收。”
“可是,秋建设就不知道?”
“哪能不知道?碧真洞房那天晚上,就把肚子里有喜这事跟他说了——你说他能有
啥办法?把碧真嫁给秋建设,就是看重他忠厚老实,只要能娶到碧真做老婆,真是啥都愿意为她做,就算把不是自己的孩子养大。”老太太说罢,摸了摸墓碑上秋建设的名字说,“建设啊!是老婆子我对不起你,你要是在地下有怨恨,就冲着我来好了。”
田跃进不由得钦佩地点头道:“秋建设是个好人啊!最后,他还是为了救秋收而死。那秋收自己知道吗?”
“这孩子哪能知道?这事天知地知,还有碧真他们两口子,加上我一个老婆子知道,秋建设是打算一辈子瞒下去的。”
上坟之后,老田陪伴着秋收的外婆回到县城。
但他没有立即回去,而是紧急跑去县里的档案局,利用警察的工作证,查阅当年所有上海知青的资料——然而,他发现大约在十年前,所有资料都被调走了,查不到任何人的信息,他还想找徐碧真结婚前所在的工厂,却发现那家工厂早就关门被拆了,当年的工人大多回到农村,或流散到沿海地区打工,连一个人都找不到了。
折腾三天,这条线索再告中断。
田跃进只能在笔记本里记录这个秘密。
第二十七章
2000年12月4日,下午3点。
最后一点淡淡的酒意都消失了,田小麦颤抖着合上父亲2005年的工作笔记。她颤抖,不是因为秋收是私生子的秘密,而是这个秘密里提供的许多条信息,都让她想到另一个人……
不会吧?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事?她不敢去想象这是真的,她期望这一切都只是错觉,但她必须要核实清楚!
看着融化在窗玻璃上的雪水,看着雪花们短暂的生命消逝,她迫使自己渐渐冷静下来。在心底计算了几个重要的时间点,才打开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几秒钟后,电话里想起盛赞的声音:“小麦!你终于开机了!你知道我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等到他说完一长串类似的话,小麦才控制着情绪说:“盛赞,我问你一些事情。”
“说吧!”
“你说你父母年轻的时候都是知青?”
“是。”
“你虽然是在上海出生,但你妈妈在怀孕一个月后,才得到机会回上海的?”
“没错。”
小麦继续问出自己推算的结果,“你爸爸则是在你出生前两个月回的上海?”
“好像——是听妈妈这么说过吧。”
“你的外公离休前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
“是,外公在‘文革’被打倒遭受迫害,八十年代恢复名誉上调到北京,以前《新闻联播》里经常提到他的名字。”盛赞说到这里不耐烦了,“小麦,你干嘛问这些不相干的事情,我想知道你现在是这么了?”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你的父母是在哪个地方做知青的?”
“让我想想——”
随后,盛赞报出一座中国西部小县城的名字。
她心底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
不错,就是这座小县城的名字——是秋收出生和长大的小县城。也是盛赞的父母度过知青岁月的小县城!也是盛赞被“制造”出来的小县城!更是一段孽缘开始和结束的小县城!
还有时间——怀孕的时间,出生的时间,离开的时间,回归的时间,竟然全部吻合!
包括,那位早早决定了盛赞全家命运的位高权重神通广大的外公。
时间、地点、人物特征……不可能再有第二件巧合的事了。
“小麦!小麦!你这么不说话了?没信号了吗?”
盛赞仍然在电话那头抓狂的叫喊,小麦却无声地挂断电话,并且关闭了手机。
战栗着缩回床上,她想起盛赞生日那天,看到的盛先生年轻时候的照片,当时就觉得非常眼熟。现在,想到二十八岁的秋收,这一下子都明白过来了——秋收长得太像盛先生了!竟比盛赞更像他的父亲!
还有一件事令小麦无法面对——秋收与盛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可是,这对亲兄弟中的一个,却是注定别无选择地在小县城长大,别无选择地要承受人间的各种苦难,别无选择地要与相爱的女子分开,别无选择地要在颠沛流离中艰难生存。
她开始讨厌“奋斗”两个字——秋收确实在奋斗,但他是为了复仇而奋斗,他的这种奋斗是任何人都无法复制的。
至于只比秋收大几个月的同父异母的哥哥盛赞,则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只要投胎到他妈妈的肚子里,就可以从小养尊处优,不必为生活而烦恼,还能够凭借父母的财富与权力,得到许多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机会,并给美丽的新娘戴上卡地亚钻戒。
秋收,你在哪里?你自己并不知道,你的亲生父亲就是盛赞的爸爸,你的亲生父亲就是被你盯上的最后一个目标!
无论于情于理于法于血,秋收——你都不能,都不能亲手杀了他!
难道他已犯下弑父之罪?
第二十八章
大雪。
许多年,平安夜都没有过这样的大雪了。
整片工厂废墟都被白色覆盖,只有高高的烟囱外壁还残留黑色,像北欧雪国中的城堡。
秋收站在一片雪地深处,看着口中呵出的团团热气,任由雪花不停地打湿外套。
就在他脚下站的地方,十年前的大雨之夜,慕容老师被勒死在这里。
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但也永远不会把那个夜晚告诉任何人——那晚,慕容老师被大雨困住,十八岁的少年打着伞送她去公交车站。来到空无一人的车站,他们躲进雨棚看着黑夜。一阵微量的风雨袭来,美艳的女老师抱着双肩,轻声说:“好冷啊。”
随后,她从包里取出了一条紫色丝巾。公交站的雨棚下亮着一盏灯,站好照亮这条神秘的丝巾。慕容老师优雅地系上它,轻轻缠绕着自己的脖子,用来抵御冷风和雨点,看起来就像老电影里的风雨丽人。
然而,她却看到秋收的眼神充满恐惧,直勾勾地盯着这条丝巾。
“你这么了?为什么每次看到这条丝巾,你的表情都这么奇怪?”
“抱歉,我一直想问你一件事——这条丝巾,从哪里来的?”
他的语气越来越急促,沉重的呼吸直扑到慕容的脸上。
“怎么了?”
“五年前,妈妈死的时候,脖子上就系着一条丝巾,就和你现在系着的这条丝巾一模一样!”
这句话真的吓到了慕容老师,她下意识地摸着脖子说:“真的?”
“同样的颜色,同样的花纹,同样的款式,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因为,妈妈就是被这条丝巾给勒死的!”
“不!”她摇着头后退了两步,“你这么知道的呢?”
“我亲眼看着妈妈被一只恶鬼杀死的!”
“对不起!”
慕容老师终于相信了他的话——直到此时,她才想起五年前女店主脖子上那条丝巾。想要解下脖子上的丝巾,却又感觉自己绕的太紧了,一时半会竟解不下来,仿佛它已经在自己的皮肤上生根了。
然而,她毕竟是个三十岁的女老师,很快就从惊愕与恐惧中摆脱出来,摇摇头说:“没关系,我连鬼都不怕,还会怕一条丝巾?”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条丝巾,是从哪里来的?”
“抱歉,我的小帅哥,我没有义务回答你这个问题。”
秋收紧紧咬着嘴唇,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强迫她回答,只能摇着头说:“那你自己小心!”
“每次看到这条丝巾,你都会感到悲伤吗?”
看来,即使想起那样可怕的往事,她依然无法摆脱对这条美丽丝巾的迷恋。
“是的。”
系着丝巾的女老师看着他的眼睛说:“秋收,我早就看出了你的悲伤,这种悲伤让人绝望。但你不是一般的男孩,你会成为一个特别的人。可惜,这个世界过分的肮脏,容不得过分干净的你!”
慕容老师动情地说完这句话,轻轻的拥抱秋收——这是除了妈妈以外,他第一次被成熟的漂亮女人拥抱,在这个雨夜的刹那,感觉竟然如此美好。同时,他也把头埋到老师的丝巾上,闻着那特别的气味。突然,心猿意马的少年再也控制不住,在她腮边浅浅吻了一下,但他马上害怕地躲到一边,心里痛骂自己为何如此下流,还担心会不会惹得老师勃然大怒。没想到慕容老师并未生气,而是点了点他的鼻子,微笑道:“小坏蛋!”
随后,她就让秋收回家去了,反正在雨棚里也淋不到,她也不再需要雨伞,下了车就是她家门口。他独自撑着雨伞回小超市去了,却不曾想第二天早上,听说慕容老师被人勒死在废弃的工厂。
秋收偷偷哭了好久,他后悔当初没再多陪她片刻,如果一直等到她坐上公交车,恐怕也不会遭此不幸。
2010年的平安夜,秋收已不必抹去脸上的眼泪。因为,他已跟雪水融在一起了。
忽然,他的手中多了一条紫色丝巾,无比漂亮的来自波斯的丝巾,他的Esfahan第四号。
他将丝巾缠住手腕,走入地道,旋开舱门,如同侩子手踏入刑场。
魔女区。
手电再度照亮五花大绑的盛世华——就是这张脸,这张恶鬼的脸,不但用丝巾勒死了秋收的妈妈,还用丝巾勒死了十年前的慕容老师,勒死了几周之前的钱灵。
今天,平安夜,秋收要替妈妈复仇,要替慕容老师复仇,甚至也要替他最不喜欢的钱灵复仇——只有清除了这只恶鬼,人间才可以真正得到平安。
盛世华重新睁开眼睛,虚弱地看着他的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看着这个影子绕到身后。
他感到一条冰冷光滑的丝绸,紧紧地缠住了自己的脖子——那是他最喜欢的一款丝巾,就像美梦里才有的饰物,必然属于世上最漂亮的女子。
这样迷人的紫色丝巾,可以夺取女人的性命,也可以夺去男人的性命。
在缠绕脖子的丝巾渐渐收紧前,盛世华拼命大叫起来:“不,你不能杀我!”
“我是最有权利杀你的人!”
“秋收,你是最没有权利杀我的人!”他不是在为自己喊叫,而是在为秋收喊叫,“你可以杀世界上任何人——但是绝对——绝对不可以杀我……”
“你随便叫去吧!十年前,我被关在这里,叫了三天三夜救命,才有一个流浪汉打开了门,我不相信会再出现一个流浪汉。”
但盛世华宁愿现在就自杀,或被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也不想被自己的亲生儿子勒死!
终于,他绝望地大喊出来:“我是你爸爸!”
这句话凄厉的飘荡在地底的魔女区,像针刺入秋收的耳朵,让他拽紧丝巾的双手松开。
“你——你说什么?”
缠在脖子上的绞索松开,盛世华痛苦地咳嗽几声,泪水涌出浑浊的眼睛,悲怆地说:“秋收,你是我的儿子!对不起!对不起!”
“你以为我是白痴?死到临头用这样拙劣的伎俩?我的爸爸叫秋建设,他早就死了!他是为了我而死的!”
愤怒的秋收抬手抽了他一个耳光。
盛世华却不感到疼,颤抖着说:“不,你妈妈没有机会告诉过你这个秘密——十年前我也曾经到南明路的小超市来看你,只是你自己并不知道,因为我一直藏身在车窗后面。可是,八年前我却听说你已经自杀身亡了!”
“不,这不可能,你在骗我!”
“好吧,不管你相不相信,秋收,让我把这个故事说完,然后你再杀我也不迟!”
第二十九章
1995年。
那年盛世华刚过四十岁,是一家国有商业集团的总经理,自己做老板还是后来国企股份改革的结果。他的妻子虽不再工作,却是支撑他事业的最重要的因素——自然是因为手握重权的老丈人,保证了他的仕途一路畅通无阻:从八十年代一家小工厂的技术员,调到外贸公司做部门经理,直到现在这个令许多人羡慕的位置,还有被提拔为更高级别官员的可能。
那年春天,单位司机载他去郊外办事,经过荒凉偏僻的南明路,看到路边有个小杂货店。那时盛世华的烟瘾很大,刚好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便让司机停车去买包烟。杂货店的门对外敞开,司机进去买烟时,盛世华透过车窗,恰巧看到了女店主的脸。
刹那间,眼前的画面被定格,那张脸深深映入心底——仿佛时空错乱,回到十四年前,那个山高路远的小县城,第一次与她相逢的时刻。
还记得1981年那个遥远的清晨,西北风的春风不似杨柳拂面,而是吹来漫山遍野的黄沙。有个年轻女孩裹着一条紫色丝巾,艰难地穿过县办工厂的门口,忽然又一阵狂风袭来,女孩裹着严严实实的丝巾,竟然整个被吹到了天上。在充满黄色沙粒的空气中,丝巾如同一条紫色的彩带,更像一副荒芜中涂抹角色的油画。
二十六岁的盛世华,用毛巾包着自己的整个脑袋,像个阿拉伯人只露出一双眼睛,痴痴地盯着那条飘扬在天上的紫色丝巾,接着才是那个慌乱地跳着想要抓回丝巾的女孩。最后,丝巾挂到了一棵大槐树上。女孩抱着树干爬不上去,狂风打乱了她的头发,街上半个人影都没有。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蒙面男子,身手敏捷地爬上了大槐树上,轻松地摘下了那条紫色丝巾,将它送回到几乎要哭出来的女孩手里。这时,他才看清了女孩的脸,一张沙尘暴也无法掩盖的脸,一双黄沙遍地却难以干涸的眼睛。已在此插队落户多年的他才相信——最严酷的沙漠里,才能开出最迷人的花。
狂暴的风沙让人张不开嘴,她感激的连连点头。这条丝巾虽然质量一般,却是那年头极度珍贵的上海货。这时她爸爸在省城做了两年建筑工攒下来买给独生闺女的生日礼物。当地妇女裹头用的通常是土布或毛织的围巾,从没见过这种颜色和材质的丝巾,倒也配得上这张天生丽质的脸蛋。当她重新系上这条本该出嫁时才系的丝巾,他却摘下包裹整个脑袋的毛巾,露出一张文戏里才有的英俊脸庞。
他先是爱上了这条紫色丝巾,然后爱上了这个十九岁的女孩。
然后,他离开了她。
然后,他差不多遗忘了她。
然后,他重新记起了她。
不,不可能啊,她怎么会在这里?怎会如此年轻?时光像在她的脸上凝固,而他却已步入中年……
司机带着烟回到车里,盛世华却自己打开车门下来,换换来到女店主面前。
她也看到了他。
眼前的画面也被定格,时光流逝了十四年,仍然牢牢记着他的脸,时常在梦中见到这张脸——因为,她的一生,也只爱过一个人。
盛世华与徐碧真就这样重逢了,重逢得如此平凡如此市井,就连一点点传奇与戏剧色彩都没有。
她哭了。
她等待这一天已经十四年了。来到上海的这些年来,她一直期待这么一天,她在某个街头邂逅她爱过的男人,邂逅她儿子的亲生父亲。就在重逢的这天夜里,她和他在郊外的宾馆度过了一夜。
虽然,当年是盛世华对徐碧真始乱终弃,但她一直对负心郎痴心不改。他也明白十四年前是自己太无情,便竭尽全力弥补过错。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和社会关系,替她摆平了许多烦恼,比如工商税务卫生的检查和纠缠,比如当地小混混的骚扰。他想让她单独搬到市区金屋藏娇,但她不愿意放弃小店,经营了那么多年,倾注了太多心血,他们总是在郊区的高级宾馆幽会,尽量避免在南明路附近,他不想让别人特别是他的妻子知道。
他发现她与十四年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竟比当年的少女更有成熟的风韵,他无法克制对她的欲望,就像她也无法克制对他的爱。
盛世华送过她许多礼物,因为他的公司兼营进出口贸易,大多是从国外进口的奢侈品。包括意大利的顶级靴子,法国的高级内衣,日本的护肤品,都是那时的女人们闻所未闻的。她最喜欢的一件礼物,是来自伊朗伊斯法罕的紫色丝巾——乍一看就像十四年前他们第一次相逢时她系的那一条丝巾,当然质量和款式完全是天壤之别,许多多年前上海产的那条丝巾,仍然压在老家的箱子底下。而这条进口的顶级丝巾,仿佛让她重回了少女时代,每次与情郎见面时她都会把他系在脖子上,偶尔也会在小杂货店里穿戴。
几个月后,徐碧真告诉他一个秘密——他们有一个儿子。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盛世华开心,反而让他坐卧难安,乃至难以置信!
于是,她拿出儿子的照片,这终于使他崩溃。
照片里的乡下少年秋收,几乎与盛世华少年时候长得完全一样,甚至比他和妻子生的儿子盛赞更像他!
更让他绝望的是,徐碧真提出了和他结婚的请求。她说自己从没爱过丈夫,只是为了儿子才委曲求全,她会尽快回老家和丈夫离婚,带着儿子来到上海。他期望盛世华也尽快离婚,这样他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对于这样的要求,盛世华却是连想都没有想过——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在做梦!
她,虽然漂亮迷人还替他生了一个儿子,但毕竟只是一个乡下女人!毕竟只是一个外地来沪开杂货店的下等人!她怎会提得出这种非分的要求!
盛世华开始含含糊糊,后来明确拒绝了她的要求。他说一定会保证她过上富裕生活,也可以把秋收接到上海来,但绝不可能和现在的妻子离婚。
然而,徐碧真已铁了心要和他长相厮守,每次见面都提出这个要求,不断打他的电话和呼机,还在他的公司门口等他的专车出来——这让他极度恐惧,最怕的就是,万一被妻子知道……他的前途就会彻底毁灭!如果失去妻子,如果让她知道十四年前的秘密,如果得罪了那位无所不能的老丈人,他将变得一无所有,甚至可能死得很惨!如此又能拿什么来给徐碧真和秋收带来幸福呢?
犹豫、踌躇、惊悸了几个星期,他决定彻底结束这场噩梦。
那个夏天的雨夜,她独自坐公交车来到南明路,站在杂货店的卷帘门外,却想起来十四年前——1981年,那也是个夏天的雨夜,黄色泥土在暗夜里被冲刷成无数条小溪,最终汇入黄河东流大海。二十六岁的盛世华,十九岁的徐碧真,躲在县工厂后面的土窑洞里。从没有人注意过这个地方,这里也成了他们的伊甸园,许多个夜晚的如胶似漆,许多个凌晨的指天发誓。虽是西北的小县城,却已经悄悄流行起了邓丽君,每次两个人来此欢愉,还不到二十岁的她,都会学唱那首《小城故事》。那晚,她幸福地在他怀里睡着了,而他无限留恋地看着她的脸,看着她诱人的身体,完全不像这大西北的女人,白得像条东海里刮了鳞的鱼,又像一只出没在黑夜屋顶上的猫。然而,她于他而言,也就只是一条鱼,或者一只猫,需要时可以把玩,不需要时也可以丢弃。一天前,他拿到了返程的通知,他知道那是已经官复原职的岳父的作用,否则已错过第一批返城机会的他,恐怕将要留在这里一辈子了。他轻吻了一下熟睡中的徐碧真,他想这是他们最后一次温存了。他轻轻地将她放在那堆干草里,迅速穿上衣服离开窑洞,连行李都没有回去拿,更没惊动任何一个人,顶着满地泥腥味和疾风骤雨,永远离开了这个小县城。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他却不知道,他虽然走了,他的一部分,却已留在她的身体里,留在这片黄色的土地上。
1995年,8月6日,23点19分。
南明路。
盛世华敲响了杂货店的卷帘门,徐碧真颇感意外地打开门,盛世华就从背后用丝巾缠住了她的脖子,
他从背后勒死了她。
只是,他并不知道在画报上多了两个洞眼,一双眼睛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
他并不知道,在这个瞬间,自己已变成了一只恶鬼……
第三十章
盛世华和许碧真的故事,讲完了。
秋收用手电照着他的脸,希望着一切全是幻觉。
可惜,这个幻觉是那么真实,那么无懈可击,那么让人无奈。
眼前这个五十五岁的老者,这个有着与他相似容貌的男人,这个记忆中永不磨灭的恶鬼——竟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深深爱着的思念着的妈妈。居然会跟这个男人一同赋予了自己生命?可是,为寻找自己而被撞死的父亲,在地下又该作何感想呢?秋收已经无路可退。”
“你——配做我的父亲吗?”
盛世华无力地垂下头来:“不,我不配。”
“从我出生的时候起,你有没有关心过我哪怕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