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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十点零二分了,她对自己的裙子、脸蛋和公寓没有一样感到满意。她又热了一壶咖啡,又回到窗边坐下。现在做什么都没用,她想,临阵磨枪一点儿用也没有。
她试图接受现实,试图去想杰米,可是她的脑中既没有浮现他的脸庞,也没有响起他的声音。人总是想不起自己爱的人,她这么想着,说服自己不去纠结于今天或者明天,而是要展望更久远的未来。到那个时候,杰米已经成为一位名作家,而她已经辞去工作,他们会住进上周一起聊起的那间金黄色的乡村小屋。“我以前很会做菜,”她向杰米保证过,“只要给我一点儿时间重温,我就能想起怎么做天使蛋糕,还有炸鸡。”她知道这些话会在杰米的脑中回荡,带着几分浓情蜜意,“我还会做荷兰酱。”
十点半了。她站起来,目标明确地走到电话机旁,拨通号码,等着,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孩的铿锵嗓音:“现在是十点二十九分整。”她下意识地把钟调慢一分钟。想起前一晚她在自己家门口说过:“十点。我会准备好的。你是说真的?”
当时,杰米大笑着顺着走廊离开。
到十一点的时候,她已经把印花裙开线的袖口缝好,小心地把针线盒放回衣柜里。换上印花裙后,她又坐到窗口,喝起另一杯咖啡。我本来可以花更多时间来想穿什么衣服的,她想,可是现在太晚了,他随时都会到。她不敢做任何补救,任何补救的尝试都意味着从头来过。公寓里没有留给她自己吃的东西,有的只是她小心存起来等着他俩开启人生新篇章时享用的食物——没开封的培根,没动过的一打鸡蛋,没开封的面包和黄油——明天的早餐。她想过跑到楼下的杂货店买点吃的,在门上留张条子,但还是决定再耐着饥饿等一等。
到十一点半的时候,她感到头昏眼花:必须下楼买点吃的。要是杰米有电话,她肯定早就打给他了。此刻,她只能拉开书桌抽屉,在便笺纸上写道:“杰米,我去楼下的杂货店,五分钟后就回来。”笔漏了墨水到她的手上,害她要去卫生间洗掉,用了一条干净的毛巾,之后只能再换一条新的。她把便笺贴到门上,再次检查了公寓,等确保一切完美无瑕后,她关上房门。因为担心他随时会来,她没有锁门。
在杂货店里,她发现自己除了想再喝上几杯咖啡之外没有任何想吃的东西。她买了咖啡,但是还没喝完就匆匆回家,因为她忽然想到杰米很可能已经在楼上等着了,而且他肯定等不及要开始婚礼仪式。
不过楼上的一切都还是她离开时的样子,安安静静,蓄势待发:门上是她寂寞的便笺,因为她先前抽了太多的烟,公寓里的空气不大好闻。她打开窗,坐在窗口,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四十了。
此刻,她才真正害怕起来。眼前这整个严阵以待的公寓让她猝不及防,从十点开始,所有东西都准备一新而且没再被碰过。她怕急了,而且感到再不抓紧就真的来不及了。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几乎是横穿房间跑去卫生间,往脸上扑冷水,用了一条干净的毛巾。这一次她把用过的毛巾随便地挂回到毛巾架上,晚点再换也来得及。她穿着印花裙,套上外套,没戴帽子,手上是颜色不搭的蓝色皮包,里面装着阿司匹林。她就这样走出公寓,锁好门,没有留便条,匆忙地走下楼梯。她在街角招了一辆出租车,把杰米家的地址给了司机。
其实没有几步路。如果不是这么虚弱,她完全可以走过去。然而,坐进出租车后,她才意识到就这样贸然地把车停在杰米家门口会显得多么冒失。于是,她请司机把她放在杰米家附近的街角。她付了钱,等出租车离开后才走过去。她从没来过这里,这栋楼很老,但是很体面,门口的信箱上没有杰米的名字,住户的对讲机上也没有他的名字。她核对了地址,是这里没错,最后她按响了写着“大楼管理员”的门铃。大概一两分钟后,大门开了,她推开门,走进昏暗的大堂。她不知所措,直到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开了,有人在问:“有什么事?”
她很快意识到她不知要怎么回答,于是走向这个背着光站在房门口的人。等走到足够近时,这人又问:“有什么事?”她看到这是个穿着衬衣的男人,因为光线的缘故,双方都看不清彼此。
她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硬着头皮说:“我在找一个住在这栋大楼里的人,可在外面没看到他的名字。”
“你找的人叫什么名字?”这人问。她意识到她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詹姆斯·哈里斯,”她说,“哈里斯。”
这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自言自语地念叨着“哈里斯”。他转身往房间有光亮的深处走去,说:“玛吉,你过来一下。”
“又有什么事?”里面传出一个声音。等了好一会儿(等这么久,也没人搬把椅子出来让她坐),一个女人走到门口的这个男人身旁,瞅着黑黢黢的走廊。“这儿有位女士,”男人说,“她想找个叫哈里斯的男人,住在这栋楼里。有这个人吗?”
“没有,”女人说,她的声音里有取笑的意思,“这儿没有叫哈里斯的男人。”
“抱歉。”男人说,准备关门。“你找错地方了,女士。”他说。不一会儿又低声补充道:“要么就是找错人了。”说完,他和身旁的女人都笑了。
当门几乎完全阖上时,她孤零零地站在昏黑的大堂里。她对透出细长光亮的门缝说:“我很清楚,他真的住在这儿。”
“瞧,”女人说着,又微微打开门,“这种事经常发生。”
“请不要敷衍我,”她说,嗓音里透露出三十四年累积起来的尊严和骄傲,“我猜你们不明白这件事情的性质。”
“他长什么样?”女人疲惫地问,门仍然只是半开。
“他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经常穿藏青色的西装。他是个作家。”
“没这个人。”女人说。但她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他有没有可能住在三楼?”
“我不清楚。”
“有这么个人,”女人想起了什么,“他经常穿藏青色西装,之前在三楼住过。罗伊斯特家去北部看亲戚的时候,把公寓借给了他一阵。”
“很有可能。我猜,虽然……”
“这家伙整天穿藏青色西装,但我不知道他有多高,”女人说,“他在那儿住了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之前应该是……”
“你去问问罗伊斯特家,”女人说,“他们今天早上回来的,三楼B座。”
这次,门紧紧关上了。大堂非常昏暗,楼梯看起来更暗。
上到二楼的时候,从高处的天窗漏进来一丝光亮。公寓门排成一条直线,一层有四间,各守一隅,彼此之间并无往来。二楼C座的门口有一瓶牛奶。
走到三楼,她在楼梯口停了一会儿。三楼B座里有人在放音乐,她还能听见说话的声音。半晌,她鼓起勇气敲了敲门,见没人应门,她再次敲门。门终于开了,音乐声直接灌入她的双耳,是午后的交响乐广播。“您好,”她礼貌地向门口的女人问好,“罗伊斯特太太?”
“是我没错。”女人穿着家居服,脸上是前一晚的妆容。
“我能向您打听一些事吗?”
“当然。”罗伊斯特太太说,纹丝不动地站着。
“是关于哈里斯先生的。”
“哪个哈里斯先生?”罗伊斯特太太冷冰冰地问。
“詹姆斯·哈里斯先生。跟您借公寓的先生。”
“喔,上帝,”罗伊斯特太太说,她似乎此刻才第一次睁开眼睛,“他做了什么?”
“没做什么。我只是想找他。”
“喔,上帝,”罗伊斯特太太再次发出感叹,接着她把门开大一些,“请进,”同时她对房间里喊,“拉尔夫!”
公寓里漫溢着音乐。沙发上,椅子上,还有地板上全是收拾了一半的行李箱。墙角的餐桌堆着没吃完的午餐,桌旁坐着一个年轻男人,有一分钟,她恍惚觉得他像极了杰米,之后年轻人起身向门口走来。
“怎么了?”他问。
“罗伊斯特先生,”她说,声音很难盖过这震天价响的音乐,“楼下的大楼管理员告诉我詹姆斯·哈里斯先生之前住在这儿。”
“没错,”他说,“如果他是叫这个名字的话。”
“我猜是你把公寓借给他的。”她说,对他的回答感到惊讶。
“我对他的事情一无所知,”罗伊斯特先生说,“他是多蒂的朋友。”
“不是我的朋友,”罗伊斯特太太说,“他不是我朋友。”她已经走到餐桌旁去了,此刻正在给一片面包涂花生酱。她咬了一口,对丈夫挥舞着抹了花生酱的面包,说话时嘴里的食物还没吞下去,“不是我朋友。”
“你是在该死的互助会里认识他的。”罗伊斯特先生说。他把椅子上的行李箱放到地板上的收音机旁,之后索性坐在地板上,随手拿起身旁的一本杂志。“我跟他之间说话都没超过十个词。”
“你说可以把地方借给他住,”罗伊斯特太太说,之后又咬了一口面包,“最起码,你对他这个人没什么意见。”
“对你的朋友,我不会发表任何意见。”罗伊斯特先生说。
“相信我,要是他真是我的朋友,你会发表一大通意见的。”罗伊斯特太太话中有话,她又咬了一口面包,“相信我,他会有一大通意见的。”
“我不想再跟你争下去,”罗伊斯特先生说,把脸埋进杂志里,“不说了。”
“你看,”罗伊斯特太太拿着涂了花生酱的面包指着丈夫,“你老是这个样儿,动不动就这样。”
除了罗伊斯特先生身旁的收音机传出的嘹亮乐声,公寓里没有别的声音。她用一种自觉无法匹敌收音机的音量说:“那么,他已经走了吗?”
“谁?”罗伊斯特太太问,手里拿着花生酱瓶子。
“詹姆斯·哈里斯先生。”
“哦,他?他应该是今天早上走的,在我们回来之前。哪儿都看不到他的影子了。”
“走了?”
“不过一切都很好,再好不过。我告诉过你,”她对罗伊斯特先生说,“我告诉过你他会把公寓打理妥当。我看人总是很准。”
“你只是运气好。”罗伊斯特先生说。
“家里的一切都是老样子。”罗伊斯特太太说,再次标志性地挥舞面包。“一切跟我们走的时候一个样儿。”她说。
“你们知道他现在在哪儿吗?”
“不知道,”罗伊斯特太太用愉悦的语调说,“但就像我说的,他把一切都打理得很妥当。怎么了?”她突然问,“你在找他?”
“为了很重要的事情。”
“抱歉他不在这儿了。”罗伊斯特太太说。看到客人转身出门时,她礼节性地送了两步。
“可能管理员看到过他。”罗伊斯特先生说话时,头仍然埋在杂志里。
身后的房门一关,她又回到了黑黢黢的走廊上,不过至少听不见收音机的音乐声了。等罗伊斯特太太再度开门,从楼梯口喊她时,她已经走下了一半的楼梯。“要是我看到他,会跟他说你在找他。”
我该怎么办?她想着,出了公寓楼,回到大街上。没有杰米的音信,她没法回家。她在人行道上愣愣地站了很久,久到街对面正巧把头探出窗口的女人着急喊人出来看她有没有事。最终,她心血来潮地走进公寓楼旁的一家熟食铺,这个方向是她回家的方向。熟食铺里,有个瘦小的男人正倚靠着柜台看报纸,见她进来,他抬起头,然后走到柜台内侧招呼她。
她看着玻璃柜里的冷切肉和奶酪,羞涩地说:“我正在找一个住在隔壁大楼里的男人。我想或许你见过他?”
“你干吗不去问住在大楼里的人?”男人说着,眯起眼审视她。
他的态度这么冷淡全是因为见我不买东西,她想。“很抱歉,”她说,“我问过他们了,但他们都不认识他。他们说他今天早上走了。”
“我不知道你问我做什么,”他说,身子情不自禁地挪向报纸的方向,“我又不是在这儿监视隔壁大楼有什么人进进出出。”
她赶紧说:“我以为你可能会留意到,只是这样。他可能会经过这里,在十点之前,他很高,而且总穿藏青色西装。”
“女士,你知道这儿每天会进来多少穿藏青色西装的男人吗?”这人问,“你以为我整天吃饱饭没事干,就为了……”
“我很抱歉。”她说。走出门的时候,她听见他说:“真是见了鬼了。”
往街角走的时候,她心想,他肯定也是往这个方向走的,这是去我家的路,这是他唯一会走的方向。她试着想象杰米:他会在哪儿过马路?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会在自家公寓前过马路,还是走到某条街当中随便过马路,还是在街角等红绿灯)?
街角有个书报摊,他们可能见过他。等前面的男人买完报纸和另一个女人问完路,她赶忙走上前。当摊主看到她时,她问:“能不能请你告诉我,今天早上十点之前有没有一个个子很高,穿藏青色西装的男人经过这里?”摊主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她,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微张。她想,他肯定以为她在说笑,要不就是在故意寻他开心,所以她严肃地补充道:“我有很重要的事。请你相信我,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
“女士,你看。”男人终于开口了。但她又着急地补充说:“他是个作家。他可能在你这儿买过杂志。”
“你找他做什么?”男人问,微笑地看着她。她意识到身后还有一个男人在等着,摊主可能是在跟他微笑致意。“没事了。”她说。但是摊主说:“听着,他可能真的来过这儿。”他露出的是那种心照不宣的微笑,而他的目光已经转移到她身后的男人身上。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穿着不合时宜的印花裙,她急忙裹紧外套。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摊主说:“抱歉,我真的说不准,不过今天早上可能真有个像你朋友的人经过。”
“十点左右?”
“十点左右,”摊主说,“高个子,藏青色西装。如果是他,我完全不会觉得意外。”
“他往哪个方向走的?”她迫切地问,“上城区?”
“上城区,”摊主点头说,“他往上城区的方向走的,就是这样。这位先生,我能为您做什么?”
她退到一旁,把外套裹得紧紧的。之前站在她身后的男人抬眼看了看她,之后他跟摊主相互递着眼色。她犹豫着要不要给摊主一些小费,可是当两个男人都大笑起来时,她疾步往前走了。
上城区,她心想,这就对了。走到马路上时,她在心里盘算着:他不可能在这儿过马路的,只要他往上城区的方向走,再过六条街,往旁边一拐就是我家。走过一条街后,她经过一家花店,橱窗里有婚礼的摆饰。她想,怎么说今天也是我大喜的日子,他可能会买花给我。这么想着,她就走进花店。店主从店铺后方迎上来,衣着光鲜,笑容满面。她没等他开口就抢先说话,这样他就不会以为她要买东西。“这件事情真的很要紧,我一定要找到今天早上可能进来买过花的这个男人。很要紧。”
她说完调整呼吸,店主说:“好的,他买了什么样的花?”
“我不知道,”她对店主的反应感到很意外,“他从没……”她想了想改口说:“他是个个头很高的年轻人,穿藏青色西装。大概是早上十点。”
“这样啊,”店主说,“抱歉,真的,我可能帮不上……”
“但是这很要紧,”她说,“他可能进来的时候样子很着急。”她觉得自己补充的信息很有用。
“嗯。”店主说。他的笑容很和善,露出了整排的小牙齿。“如果是买花给一位女士的话,”他说着,走回柜台,打开一本大本子,“花是送到哪个地址去的?”
“啊?”她说,“我觉得他没有把花送到哪个地址去。是这样的,他走进来,他买了花带走。”
“女士,”店主说,这次他生气了,微笑中有鄙夷的意思,“是这样,你必须明白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忙……”
“麻烦帮我想想,”她乞求说,“他很高,穿藏青色西装,大概是今天早上十点。”
店主闭上双眼,一根手指抵着嘴巴,深思着。接着他摇了摇头。“我真的想不起来。”他说。
“谢谢你。”她失望地说,往门口走去。忽然,店主用尖厉的嗓音激动地说:“等等!女士,等一下。”她转身,店主又露出了深思的神色,然后说:“菊花?”他想在她的脸上找到答案。
“喔,不是。”她说,嗓音在打战,必须冷静一会儿才能往下说。“我很肯定,他不会在这种日子买菊花。”
店主紧闭双唇,冷冷地望向一边。“嗯,我当然不知道是什么日子,”他说,“但是我很肯定你问的这个男士今天早上来过,还买了一束菊花。没有订外送。”
“你肯定?”她问。
“很肯定,”店主强调说,“肯定就是这个男人。”他露出灿烂的微笑。她也回以微笑,然后说:“好吧,非常感谢你。”
他送她到门口。“要不要来上一朵胸花?”他边走边说,“红玫瑰?栀子花?”
“真的很感谢你帮我。”她在门口说。
“女士们有花相衬的时候最好看,”他说,头微微倾向她,“或许你喜欢兰花?”
“真的不用,谢谢你。”她说。他答道:“我希望你能找到你的那位先生。”说完发出不悦的啧啧声。
她继续往上城区走的时候,心里想:每个人都觉得我在寻开心。她再次用手裹紧外套,这样印花裙只会露出百褶边。
街角有个警察。她想,干吗不去找警察呢?碰到有人失踪,你总是去找警察帮忙。但很快她又想,我看起来肯定像个傻子。她马上想象自己站在警察局里说:“对的,我们说好今天结婚的,但是他没来。”然后那些警察三三两两地围着她,听完她说的,然后先是看她,再是看她的印花裙。她的妆容过于鲜亮,他们准会在暗地里笑她。她没法跟他们解释更多,她没法说:“对,这听起来很傻,对吧?我已经换好衣服化好妆了,在找一个答应娶我的年轻男人。但你们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我是个很好的女人,有很多你们看不到的好。我很聪明,有时还很有幽默感,我是好人家的姑娘,我有我的骄傲,我重感情,心思细腻,对生活也很有规划。这会让男人对未来充满动力,而且会让他们感到满足和快乐。你们看我的时候看不到这些。”
找警察不是什么好主意,不要说杰米现在全不知情,要是他知道她去找警察,心里不知道会怎么想。“不,不。”她说出声,加快了脚步。某个经过她身边的人停下来,好生打量着她。
在下一个街角——她距离自己家还有三条街——有个擦鞋摊,有个老人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打着瞌睡。她走到他面前,等着。过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向她微笑。
“瞧,”她的话径直蹦了出来,没有经过思索,“我很抱歉打扰你,不过我在找一个年轻男人,他大约今天早上十点经过这里,你见过他吗?”她开始描绘他,“高个子,藏青色西装,手里拿着一束鲜花?”
她还没说完,老人就在点头了。“我看到过他,”他说,“是你朋友?”
“对。”她说,情不自禁地回以微笑。
老人眨了眨眼说:“我记得当时我在想,你肯定是去见女朋友的,小伙子。他们都是去见女朋友的。”说完后,他豁然地摇摇头。
“他往哪个方向走的?顺着大道笔直走?”
“对对,”老人说,“擦了鞋,拿着花,打扮得很体面,样子很着急。当时我就想,你要去见姑娘。”
“谢谢你。”她说着,从包里摸零钱。
“他的姑娘见到他时肯定会很高兴,他打扮得很体面。”老人说。
“谢谢你。”她又说了一次,从包里抽出手来,手里空空如也。
这是她第一次有十足的把握他肯定在等她,于是她迅速走过剩下的三条街,印花裙的百褶边在外套下扭着。她回到住的那条街,在街口她还看不到自家的窗户,看不到杰米是不是在探头张望,是不是在等她,是不是在她向他跑去时也迫不及待地跑下楼来。走到公寓楼门口时,她握着钥匙的手在打战,当透过橱窗望进那家杂货店的时候,她想起了自己早上的惊恐,她在那里面买咖啡喝,现在她笑了。到自己的公寓门前时,她急不可遏,隔着还没打开的门就喊起来:“杰米,我回来啦。我担心死了。”
她的公寓正在等她,静悄悄,空荡荡,午后长长的日影从窗口折射进房间。好一会儿,她只看到空咖啡杯,她想,他肯定来过,在这儿等她。接着,她才想起这是自己早上喝光的杯子。她查看整间公寓,打开橱柜,还走到卫生间里。
“我从没见过他,”杂货店员工说,“我很肯定。要是有人手里拿着花,我肯定会留意到的。没有那样的人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