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是秋家老大的真心话。
秋老太太登时就有点儿发蒙,以前儿子们别说为了点儿外财闹腾,就连口角都少,知道疼人的很,现今变得这般,由不得她不着急,一急,立马便有年轻时候的蛮劲儿,气势汹汹揪住仨儿子的耳朵怒气勃发,恶狠狠教训一顿,出了一身汗。
秋老大眼看着本来躺在床上,动一下都难受的母亲,跳着脚气势汹汹,眼泪都滚了下来,三兄弟搂住母亲抱头痛哭,哭得嘶声裂肺,那个委屈劲儿,秋老太太哪里受得住?
红尘是掐着点儿又请了个大夫过去,结果没两日就听说老太太大好了,还自己去普济寺请大师来给她夫君做了场法事,择定了墓穴,立下衣冠冢。
都是她自己带着两个儿子操办,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做事比寻常四五十岁的还要利索。
秋家那边诸事平定,红尘虽然没亲眼看着母子几人是怎么抱头痛哭,怎么亲亲热热,但也知道绝对坏不了。
小莫却有些不可思议。
“小姐就不怕老太太一生气,再给气出点儿毛病?”三个儿子为了家产闹事,换别人家,把亲爹气死都不稀奇,这等案子,他遇见的可不少。
红尘只摇头道:“人心虽然不可测,但母子连心,秋老太太不是糊涂人,秋家那三兄弟也不是很会演戏的,老太太也就一开始能被唬一下,随后怕是立时就能明白。只是即便明白了,三个儿子为了她连名声也不要,她也不敢这时候出个意外,再让儿子们当真背负不孝的罪名。”
也是老太太身体其实很好,她才敢走这一步险棋。
反正秋老太太是好了,没过几日,趁着天气好,老太太还领着三个儿媳妇到红尘这儿喝了一回茶。
“其实我相公还有兄弟在,前几年辗转找到我们娘几个,送了信儿来,只是那时我有心结,一直不肯回应,现在想想,还是趁着我身子骨还好,跟亲戚们联络联络,再耽误真要一伸腿去了,好些事儿晚辈不知道,再闹出误会。”
老太太临走叹气,“我夫家本是京城人,姓许,虽说他是入赘了我家,可在我心里,他不是赘婿,临到老了,总要让这三个回去认认亲。”
她显然也不知道孩子们能不能记入许家的家谱,可即便是不能,亲戚关系最好也不要断了。
只是想说服儿子,亲爹不是抛弃妻子的渣爹,怕还有得磨,毕竟,就是杀了她,她也不能把事实真相说出口。
红尘送走老人家,没收他们家的谢礼,全拿去普济寺供奉,别人的也就罢了,秋老太太那位夫婿的所作所为,却是让她心甘情愿地敬重几分。
送走老太太,小猫说外院新进来一批书,是薛公公送的,说都是今年送进宫的,万岁爷也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他,知道他向来爱附庸风雅,就让另送一批过来。
他就直接扔红尘这儿了。
薛公公现在只盯着两个女儿的肚子,再也没以往的闲情雅致,书本埋没在他家吃亏,到不如让红尘收拾出来,与众多君子分享分享。
红尘出去一看,顿时吓了一跳。
难道这位薛公公在宫里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光是书箱就堆满三间大屋子。
小狸已经拆开一个书箱检查,回过神便发愁:“小姐,太乱了点儿。”
红尘过去一瞧,果然乱七八糟,今年市面上的新书都在,堆积一处,鱼龙混杂,捡起来第一本是诗集,诗文也就一般,她自己作得都比这些强点儿,下一本就变成策论,里面到是有些好文章,文字犀利而悦目,再往下面翻,竟还翻找出一册双李新出的文集,问题是双李的画绝对一流,他们两个小文章…那只能说勉强看看还过得去。
当然,也有好书。
“哎,没办法,把罗娘她们都叫上,总要整理出来才好。”
幸亏当初设计书架时,就提前想到以后书籍会越来越多,她还打算寻一寻古籍,大部分都是竹简,更是需要很大的空间。
一群人摆开桌子开始工作,桌子上铺满了白纸,经史子集,分门别类,列出书目,再按照部首,数字,贴上标签,统一整理好入书架,翻找也容易。
尤其是以后要晒书,总要搬动这些东西,没个标签收拾起来太艰难,客人们想借阅也不容易。
说来简单,这却是极大的工作量,不过也有好处,一来茶馆书籍增加总是好,二来罗娘她们做这一次活儿,多少能让自己学到的东西变得系统些。
她们整理书籍,多多少少总要浏览一下,尤其是这几个又是极认真妥帖的人,不知不觉就能学到很多东西。
“天啊,你这茶馆的装饰品可够雅致。”
一排一排的书还泛着墨香,就平铺在草坪上,假山上,亭子里,连鹅卵石的小径一不注意,也要踩倒一片书。
薛柏桥一来,再一看,登时胃疼的厉害。
“阿尘,到你这儿就别让我瞧这些乱七八糟的书了,姓林的那混蛋最近逼着我读史书,这都十多天,天天要读,兵书也就算了,史书又臭又长的,谁乐意看?”
红尘失笑,支使这位小侯爷过来帮忙。
这些书籍都是从京城千里迢迢运送过来,送的人自然小心,但数量多,还是有一些受潮,或者破损。
下雨天刚过去,这几日到放晴,她们便把书们晾晒一下,顺便统计那些受损的,能修补的修补,不能修补的也要处理掉。
薛柏桥只好黑着脸,老老实实蹲下来干活,他这都快形成条件反射,以前姓林的就逼着他干活,像什么晒书啊,磨墨之类,他哪天不乐意不肯干,准要倒霉一整日,后来就形成了习惯,变得特别‘乖巧听话’。
“先生止步,玉园今日不开放。”
外面忽然传来小猫略有些急促的声音,薛柏桥心下一喜,猛地站起身就往外走,“我去看看。”
红尘皱了皱眉,听着声音不对,小猫居然害怕了,这孩子跟了她后,可是养得越发大胆,又不是小狸!
想着,她也站起身快走了几步。
一出园子,就见小猫小腿微颤,可还是很坚定地挡着几个人。
为首的一个很高,比红尘自己要高出两个头还要,乍一看和巨人似的,也很年轻,长得却五官深邃,很是俊美,只是目光尖锐,神色轻佻,身上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万大人,万大人,小的已经换过酒菜了,都是北燕名产,还请大人移驾。”半晌,不远处有个圆滚滚的,身上穿着官服的中年人,气喘吁吁地过来,一脸谄媚,“还有我们蝶楼的香香姑娘也来了,万大人…”
那高个身后一黑脸男子冷笑:“蝶楼的庸脂俗粉,你们也敢拿出来糟践我家大人,那等婊、子,也就你们周人愿意享用。”
官员一噎,登时就说不出话。
蝶楼在四国都有,大周多一些罢了,达官贵人们无不喜欢把蝶楼的美人纳入房中,已成风尚,他家就有个千金得来的佳丽,这会儿让人一说,那千金的美人,也一下子变成暗无光彩的顽石。
高个儿一挑眉,目光忽然落在红尘身上,上下打量了两眼,就像在挑一块儿肥肉,终于露出比较满意的表情。
“这个到还有点儿意思,年纪虽小,但我偶尔尝尝鲜,吃一口鲜嫩的也无妨。”
那万大人第一次开口,声音嘶哑,难听的很,周围的人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呜呜。”
平安一下子从石头后面蹿出来,恶狠狠地去咬万大人的裤腿,却被他抬起一脚踢中肚子横飞出去,红尘吓了一跳,连忙一垮步接住,却是不可避免地挨近了万大人,胳膊瞬间被他握住,红尘心中猛地跳动起来,身上略略冒出些许虚汗,腰间的青锋蠢蠢欲动,她有那么一瞬间,甚至升起杀人的**。
但只一瞬,万大人的手似乎一僵,红尘一用力就挣脱了出去,抱着平安立在一旁。
“飞石打穴?”万大人忽然不可思议地笑了笑,“还是…这种手法竟然还存在?难道那位林老王爷尚有传人存世?”
他抬起头,目光落在站在假山旁边,十分低调的小莫身上,大笑:“很好,很好,你很好。”
说完,他似乎就没打算再寻麻烦,一转身,带着几个手下走了出去,脚步轻快。
小莫抬起手,按了按面上的面具,神色隐约有些暗淡,看了红尘一眼,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说话。
红尘扫了他一眼,心里扑通扑通地跳,飞石打穴,这到不稀奇,上辈子就听说有些武林人士专门去练过,但北燕人口中的飞石打穴,显然不一般。
她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等不及三年,她的生活就要发生很大的变化。
京城永安
厉王府
陈玮坐在灯火前,一张俊脸在烛火中若隐若现,慢慢把一封密信投入火盆中烧掉,密信上代表北燕王族的灰鹰,似乎咧开一张嘲讽的笑脸。

第九十二章 林七

王府的宫门按说只能有五间,超过要算违制,厉王府却在直通皇宫的方向又开了一间,宫殿也建造的奢侈华丽至极,皇帝对他的九子的宠爱,算得上远逾其他儿子。
陈玮自己的房间却朴素得很,没多少摆设,床铺也是旧的,十几年没有换过。
不是他多么简朴,更不是为了求一个好名声,他哪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那简直是每日不停地作妖,不把大臣放在眼里,动辄揍得王孙子弟生活不能自理,要不是他爹疼他,什么都替他担着,光御史参他的折子就够把他百八十回。
这种人,又怎可能因为名声让自己过得不好。
他园中养了无数美女,每个美女都过着最奢侈的生活,只是他享不了富贵罢了。
十几年来,除了在他的榻上入睡,在别处每一闭眼,便是噩梦连连,弄得他连行军打仗都要带着床铺,带着基本的家具,也幸亏他是个尊贵王爷,就是有些特权,旁人也不以为意。
陈玮坐在桌前,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这才回神,推开窗户,就见一个身着甲胄的侍卫立在窗口。
“你去一趟杞县,赶在…算了。”陈玮苦笑,“何必立什么牌坊!”
厉王府东面不远,便是国师府。
皇宫附近的地方并不多,房子大部分都是皇上赏赐的,只有皇室比较亲近的人家,才能得此殊荣。
国师府邸乍一看,到比厉王府还气派,只是人家的装潢设计,那真是京城一绝,还是当年崇阳先生亲自操刀设计出来,过去十多年,依旧不落俗套。
现任国师姓宋,叫宋淼,自二十八岁起继承国师之位,至今二十年,始终深得陛下爱重,虽在朝中并无实职,却是京城一不可或缺的势力。
宋淼已经在多年前就不问世事,只除了每年主持一次祈福大典,或者朝中有大事发生时,陛下会亲临问卜外,其他时候长年累月不见外人。
诸多国师府的杂事,都是由他两位弟子出面料理。
今天宅了十几年的宋国师却忽然有了兴致,只穿了一身轻便衣服,一个随从不带,要去大云寺转转。
两个弟子只好扔下手里头的活,跟过去保驾护航。
他们师父年纪虽说不大,身体却不太好,吹一次风,病上一回,那都是很要命的事儿。
戒慎正在大云寺后面调配丹药,抬头看到宋淼来了,似乎也很意外:“难得,好像今年的药还不到时候,怎么这么着急?”
宋淼沉着脸,缓缓在椅子上坐下,才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戒慎接过来一看,也登时色变,惊问:“可确实?”
“北燕万明亲口所说,他是大宗师黎涛的入室弟子,虽然让人废了功夫,眼力却还在,应该不会出错,而且当时不是也没找到他的尸体?”
宋淼穿了身寻常白袍,头发夹杂了些许霜色,整个人坐在那儿,气势沉凝,只看他的人,任谁都要觉得此人乃正人君子。戒慎却知道,这是个视天下如无物,喜欢把一切玩弄于鼓掌中的人,连自己这个和他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他面对面坐着。
“其实他死不死的,已经无所谓,林家只剩下一群妇人,他便是活下来,也只能躲在阴沟里等着腐烂,难道还能翻天,再说,他就算找人报仇,也是找厉王去,与世外之人,我们大周朝的国师又能有什么关系?”
戒慎叹了口气,轻声劝道。
宋淼半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但戒慎一看他的眼睛,便知这人连犹豫也是做给别人看,心中忽然有些不耐烦,他每日炼药修行,忙得不可开交,近来还卡在瓶颈上,整日处理这等闲杂琐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修行有成?
“罢了,就让‘流沙’出手了结,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杀人,只看钱财不问缘由,正好,我有一女弟子在那边儿也有些麻烦,就帮她一并清理干净,算是送她及笄礼物。”
戒慎是出家人,无出家人的慈悲心,到有平等之心, 世人无论是人,还是一猫一狗,在他眼里都没大区别。
“就是‘流沙’要贵些,杀个人能抵得过半套房子,钱你出,我是出家人,穷得很。”
宋淼不差钱,他没金钱观念,不过两个徒弟会捞银子,又孝顺得很,出点儿钱也无妨,到是听到戒慎的女弟子,他不觉失笑:“你悠着点儿,夏家那位,我瞧着可是没真心把你当师父,还是个狼崽子,别看是母的,母的更狠毒,小心她成了气候,你第一个受害。”
“本就是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如果我不能永远比她强,被她害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戒慎就是喜欢有能力,有手腕的弟子,不像宋淼,本身是个毒蜘蛛,却养了一对绵羊一般的弟子,简直让人恶心。
在京城,国师宋淼与他的狐朋狗友注意到杞县,杞县这边,红尘他们刚刚好也提到了那位国师。
“北燕使臣怎么这个时候进京?”
阑珊书院一帮学生都属于本地最顶尖的读书人,虽不在朝堂,那也是十分关注朝廷的逐项事宜。
按说现在不是年尾,边疆虽有些小规模的纷争,但这种纠纷年年有,不稀奇,到不了需要互相派遣使臣的地步,那位陛下的圣寿乃是二月份,今年已然过了。
“难道朝廷有什么大动作?”
好些学生浮想联翩,琢磨大周和北燕是不是要结盟,两个国家,大周富庶,北燕兵强马壮,若是两国结盟,四国之间的关系就又要起变化。
结果他们浮想联翩半天,让郭老一巴掌拍回去。
“一群不读书的,今年大周立国一甲子,陛下和国师要举行大祭天,别的国家也就算了,北燕与我大周乃是兄弟邻邦,怎能不来?”
兄弟邻邦?
一群学生面面相觑,这些年大周与北燕战乱频频,他们都快把两国历史上关系不错之事给忘了。红尘也是半晌才回想起历史,今年果然必须得大祭,那是百年前就定好的。
世人都知道周朝对于灵师那类能与天地相通的存在十分重视,却已经很少有人注意到根由,百年前,太祖皇帝尚是陈国大将,当时天下大乱,太祖护卫小皇帝连日苦战,退守南域,已经退无可退,当时便有一位灵师从南域丛林中款款而至,说他夜观星象,天降妖星于陈国,陈国已经不能存在,除非有一个新的紫薇星君能担当重任,才可免去百姓兵戈之苦。
那位灵师外貌如高人,口舌却也是厉害至极,竟能说动当时的陈国末代国主主动说出若得紫薇星君,他愿为僚属的话。
当然,这位国主根本没活到紫薇星君出世,不过数日,便旧疾复发死去。
那位新的紫薇星君,自然就是大周的太祖,他也果然成就一番功业,平定了乱世,把陈国的土地扩展了三倍有余,建立大周朝,太祖,太宗两代皇帝都是英明圣主。
当时的北燕还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的首领便是太祖的挚友,还是太祖帮助北燕国主建国,那时周朝可谓强盛,与现在完全不同。
红尘坐在一边看郭老一边吃煎茶,一边教训学生,她到不介意招待同窗,这帮学生们到自家茶馆来聚会,还能帮茶馆宣传宣传,显得格调更高些,再说,让罗娘她们提前接触一下,多认识书院的人,也好为将来考学做准备。
就是郭老这张嘴越来越难伺候,曲三娘可不乐意伺候他——谁愿意伺候一个吃你做的饭菜,却无半句好话,全是恶言恶语的家伙!
虽然厨娘很有职业道德,再不愿意也没翘班,红尘却不是个喜欢为难手下的雇主。每次这位来,她就自己去准备些茶点,不让三娘忙乱。
“咦,怎么今天小莫这么安静。”
那边聊了一会儿,郭老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发呆的小莫,诧异道。往日小莫也不喧闹,可每次大家讨论,他偶尔插一句便一语中的,弄得书院有的学生都知道茶馆的小莫精通经史,才华高远,连郭山长也赞誉有加,今天别说插话,连听也没听,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模样。
红尘耸耸肩:“他这两天可能不舒服,不大喜欢说话。”
郭老瞄了小莫几眼,一本正经地安慰:“小莫啊,你年纪不小了,是到了发愁娶媳妇的年纪,别担心,我可不是一般人,我是咱阑珊书院的山长,认识的好女子车载斗量,你喜欢什么样的?胖的?瘦的?家世太好的咱不要,娇气,要个知书达理的就行…”
小莫站起身,扭头向外走。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
郭老怔了怔,忽然恍然:“你是有喜欢的女娃了?”他扫了一眼红尘,板起脸,“男人别整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情情爱爱上面,多读书,多学习,将来才有出息。”
小莫早没了人影。
这北燕使臣路过杞县,居然当真仅仅只是路过一下,没有惹出什么乱子,今天下午就准备出城。
杞县上下都松了口气,连迎接的上官也放下心。
要知道,那位县太爷这几日可是一口气瘦了两圈儿,乍一看他,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有一年,北燕使臣也是来了大周,从进入大周国境那一刻起,京城就鸡飞狗跳的,热闹的不行,他们是一路走一路祸害,尚未进京,就有理藩院的官员被发跣足,跪在宣政殿门前嚎啕大哭,可这事儿还是压了下去,谁也没有多提及,等使臣进京,照旧是客客气气,昭示两国睦邻友好。
当时厉王已经成了太子,气得在大殿上吐了血,可吐了血也得咬牙咽回去,谁让那会儿北燕在边境陈兵百万,还个顶个都是精兵强将,而大周却已然是内耗良多,兵备废弛,不复当年强横了。
也是那一回,王越在大街上被纵马而来的北燕人吓得**,红尘就在他身边。
仔细一想,红尘嘲讽地勾了勾唇角,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人待她渐渐变得有些古怪,也不是冷漠,只是疏远了些,当时不以为意,还特意为了他的颜面再不提北燕,但却忘了王越是最好面子的男人,一个看到他丑态的女人,他又怎么还会亲近?
天色将暮。
郭老看了看天,月亮很亮,有月晕,虽说天气晴朗,可他还是有点儿担心下雨,干脆带着学生们帮红尘先把园子里晾晒的书收一收。
这位老人家自从嗅见这满园书香,隔三差五就要过来一趟,只是苦了曲三娘,一个人准备饭菜,哪怕有罗娘她们帮把手,也有些忙不过来。
学生们,尤其是考核时有幸和红尘同一考场的学生,都对茶馆的美食大为好奇。
郭老不是那等书呆子,完全不会看人脸色,最近他到茶馆,时不时地就给曲三娘带些外头名厨的点心,又会点两个书院那边的厨子去帮忙,虽说还是因为他那张挑剔的嘴,没减了三娘的厌恶,好歹也不至于遭到驱赶了。
正整理书本,外面小猫带了个人进门。
说是薛家的小厮,一进来就跪下磕头,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急得浑身冒汗。
红尘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们家大小姐今晨去普济寺还愿,路过苍青山非要下来赏景,傍晚的时候小姐坐在山上那片竹林小憩,也就一转脸的工夫,她就忽然不见了,我们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到,小姐,您,您可一定要救救我们家大小姐!”
那小厮伏在地上痛哭,红尘脸色也变了。
薛青青她只见过一面,是个柔美守规矩的女孩子,在外面向来不离人,也不会乱跑,又不是薛雯雯,最近杞县不大太平,外面的人来往极多,又刚出了一群拐子团伙。
她越想越不放心。
“你们有没有报官?跟薛老爷说了没?”
“已经派人去了,其他人都在山里头找。”
红尘连忙叫小猫和小狸去叫人,把家里人都喊上,再叫上蒋家庄和周村的。
衙门离得虽然不是很远,可现在天色不早,一来一往也需要花费时间,“咱们先进山,可有你们家小姐随身的物件?”
那小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没…”
也是,他一个小人,怎能随意拿小姐随身的东西,红尘有些遗憾,若有贴身物品,那带上家中猎犬,寻找也许更方便些。
临出门,红尘问了一卦,她如今也比较信这些,比上辈子更信,结果是下下卦,险阻在前,她心里一咯噔,连忙抛在脑后走出去,想到自己的算卦水准也就一般,怀里的书本也都无动静,也只能安慰安慰自己。
山路很难走。
红尘一边走,一边试图问周围的花木。
可也不知是不是这里的花木都比较懒惰,或者灵性太低,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都说没瞧见。
那小厮特别着急,领着他们一路疾行,很快就找到薛家大小姐最后呆的位置。
是个很雅致的凉亭,坐在里面能看到瀑布飞流直下,周围更是竹林环绕,林木茂盛,风景秀丽,只是这地方正好是个岔口,光是小径就有四条,还有一条下山的路。
红尘扫了一眼,天色已晚,她本身又不太知道怎么找人,那小厮急得要哭:“小姐,我们不如先分头找一找吧,要是再找不到小姐,小的真不活了。”
“…好,大家都小心些,山路陡峭,不要落单。”
大家应了,便分头走。
那小厮主动和红尘在一块儿,扶着她走:“我记得刚才好像在前面不远处听到了些声音,只是当时特别着急,过去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就以为是错觉,现在想想真是太大意,万一要是小姐…前面可是悬崖!”
红尘叹了口气,安抚道:“别急,吉人自有天相。”
两个人走了没多久,绕过弯道,果然是山崖,那小厮两步扑过去,脚步踉跄,红尘急忙伸手扶了一把,却见他一脸惊恐地看向山下,忙伸长火把,也探头下去。
就见底下躺着一个浅绿色的影子。
“是我家小姐,她今日出门穿的就是绿衣裳,这可如何是好?小姐,小姐!”
那小厮扯开嗓子喊。
下面的人却纹丝不动。
红尘一颗心也扑腾起来,低下头仔细看,正看着,背后忽然有人大喊——“小心!”
腰间青锋猛地一扯,愣是扯着她偏离两步,咕噜噜,身前一块儿石头滚下去,砰一声巨响。
红尘猛地回头,火把的余光照耀下,只见那小厮面孔狰狞,瞳子收缩,一脸狠厉,见她躲过去,一个跨步,便冲到她眼前,用力一推。
她只觉得身体重心不稳,向后倒去,耳边灌入狂风——完了!
红尘再也想不到,死亡是如此突兀,她可是和非常厉害的邪道大和尚斗法也未曾输呢。
闭了闭眼,疼痛却不曾袭来,倒下的一瞬间,手腕就让一只手牢牢攥住。
红尘还未睁眼,鼻子里已经闻见浓郁的血腥气。
“别怕!”
小莫一只手抱住他,竟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啊!”
红尘只短促地喊了一声,便顿住,她并没有坠落,反而是贴着崖壁向下滑动。
小莫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小的匕首,不光是材质好,显然是经过特殊开光加持的,承受力也强大,刺入石壁,就像刺豆腐一样简单。
感觉很慢,但从上面到山崖下,其实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上面忽然有密密麻麻的箭雨倾泻而下,红尘觉得手臂上也擦伤了,整个人被小莫抱住,贴在一块儿并不大的石头后面,闻见的血腥气越发的浓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