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婆应声称是,那小丫头也没有吭声,反正在这里也没亲人了,去远方也无所谓。
这样一来就全了,以后她可以做观音,善财童子和净瓶玉女都有了,也罢,人多热闹点,省得别人见她一个公子只带个丫鬟往歪处想。
给牙婆抽了佣金,让她走人,剩下的钱那小女小心收起,红袖问她名字,小丫头低低开口:“请公子赐名。”
是有这么一说,主人有权给奴仆起名。红袖摇头:“不用了,我问你以前的名字,就是想以后你还是叫原来的名字即可。”
小丫头一愣,本以为这下没了自由,连自己是谁说不定也会慢慢忘记,哪料到公子会这么说,便又开口:“奴原名叫谢韵韵。”
“这名字很好听,以后你还这么叫,对了,以后别奴啊奴的,公子我这里不兴这个。”
“是,奴,不是,我记下了。”
红袖暗称真是上道:“嗯,很好。”韵韵,真好听,这个名字比自己的还要好。她羡慕别人有自己没有的,名字也要羡慕一下,其实真要比起来,她的命要比人家韵韵好太多了。
“韵韵。”不由自主又叫了一声。小丫头慌忙问她何事,红袖轻笑,“没事,我只是叫着好听。对了,这里条件不是太好,虽说是上房,可连个里外间都没有,这样吧,我再开间房,住我隔壁。”
韵韵连说不可:“公子,不必了,我睡地铺就行。”
红袖坚持,心想今后你知道了我是女子身份再让你睡我房里不迟,让你睡地上我可过意不去。
下午牙婆又送了个小厮,真是敬业,未来可见此人能将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做好。小厮的质量没有韵韵高,只是个一般的小子,话还特别少,叫七郎,不过会赶车。红袖也不挑剔,直接让牙婆把人留下,多给她点钱打赏她,反正她身上的钱一时半会挥霍不完。
这下好,又开了一间房,一下多了两个人陪她,红袖有些兴奋,天色尚早,红袖带着二人上街转了一圈,给二人买了许多日常用的物品衣服,因为两个人来的时候都是什么也没带,看来家里也不会有什么能带的。两个小的跟着她乱转,虽然和自家公子相处时间不长,但也明白公子对他们的好,抱着东西有些感动,但都没说什么话。
红袖只觉得给别人买东西感觉真好,象刚得了小宠物似地兴奋,自己倒什么也没顾上买,兴头一直维持了两天才下,慢慢又转移到将要出土的宝物上。
传言在西山城东山中有一处风水宝地,终年云雾缭绕,无人走得进去,有神算算出七月十五西山东将有异象出现,届时不知是祸还是福,只是世人多迷恋异宝,都认定了是宝物即将从那处无人可进的宝地出土,引来各路豪杰夺宝。
真要是有宝就好了,红袖听到传言第一个念头就是难道是时光机器?最好是能让她坐着一路穿梭回家。可是那地方有点不太象,终年云雾缭绕,一定时间很长了,时光机器落到那里还不坠毁啊。不过去看看吧,万一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最好,如果不是,那也是好东西啊,弄到手弄不到手总是有意思的事情。七月是鬼节,到时候别有不干净的东西才好。红袖又到庙里求了几支护身符,买了座开过光的小佛象挂在身上,想起要去探宝,装备也少不了,逛了几天街也没找到什么能用的具有现代化功能的工具,只好作罢。
韵韵和七郎跟着主子转来转去,眼看着她买了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不明白她要干什么,也不要自己二人帮忙,直到有天红袖想起这二人是西山本地人,向他俩打听,才明白自家公子是要往城东那处云雾缭绕的地方去,韵韵惊恐不已,劝公子不要去,说那里有吃人的妖怪,七郎反应倒怪,双眼放光,有意跟着去,莫不是这个善财童子知道里面有宝?
红袖迟疑地问七郎:“小七,难道你知道底细?”
七郎咬着下唇,象是有难决之事,想说又不敢说,把红袖的心高高钓起来,半响才吭吭吃吃地说:“其实那是假的,根本没有什么宝物。”
这小子怎么知道,红袖连忙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知七郎却不说原因,只说自己听来的,信不信由得红袖。
反正红袖本意不在宝物,钱她又不缺,也就是个想头罢,七郎不说算了,那么再呆在这小城也没什么意思,不如尽早出发去郡北。
第二日一早去买了车马,现下有了七郎这个小车夫,自是方便,红袖带着韵韵采买了许多吃食,打听清楚路线,三人赶着马车往郡北行去。
三人中红袖最大,虽然没个主子样,但是领导还是她来当,她说停就停,说走就走,见一个野茶铺就得停下来感受一下,有时只是停下来看路边的小花,韵韵和七郎也都由着她,只是这样一天下来,错过了落脚的村镇,只得在野外留宿。
他们停在一片树林外,这附近有条小河,韵韵拿水囊先去打了些水,服侍红袖洗脸洗水,小丫头挺守本分。
三人都没在外住宿的经验,红袖坐在马车辕上,想晚上怎么过,回忆电视上看过的在野外过夜都要生火,如今吃的喝的现成,就是没有帐篷,她和韵韵还好说,可以睡在马车里,七郎怎么办?虽然是个臭小子,但正发育长身体,不好虐待少年儿童。再看两小也在看着她,明显等她拿主意。
便安排道:“七郎,你在附近拣些树枝,试试能不能生起一堆火,别跑远了。”
七郎听令去拣树枝,天色已暗了下来,韵韵挨过来,有些怕,这时草丛中一团黑乎乎地东西窜过来,让本已紧张的韵韵一声尖叫,红袖抓起手边的水囊掷过去,去势奇准,那东西“咚”地一下飞出去好远,接下来没了动静。
韵韵抱着红袖的胳膊吓得不敢动也不敢看,差点哭出来,又立马松开自家公子,红袖才得已去查看,原来是只野兔,头已被她那一下给砸得血肉模糊,甚是恶心。
看来自己的功夫越来越好了,红袖高兴地顺顺喊韵韵过来:“丫头,快过来,咱们晚上要加菜了!”
那边七郎听到韵韵的叫声也跑过来,看到兔子的惨样,又看看红袖,象是不敢置信:“公子,是你打的兔子吗?”
红袖站起来,整整衣服,努力表现出侠者风范,若无其事的道:“小手段罢了,七郎,把兔子收拾干净,晚上咱们加菜。”
说完不敢再看血淋淋地场面,转身走了。
火也升起来了,肉也架起来烤了,红袖坐在火堆旁,一边是韵韵不住问她还需要什么,一边是七郎崇拜的眼光,心中直佩服自己的先见之明,找了两个伴真是一点没错,虽然西山之行寻宝未成,这两个也勉强算是宝了。
风乍起
“公子,擦擦汗吧。”
“公子,喝点水吧。”
“公子,……”
红袖无语,别扭少话的七郎突然变身为话篓,还真让人难以接受,韵韵不乐意,这是她的活,干嘛和她抢。
当七郎再一次献殷勤的时候,红袖咳嗽一声:“小七,我觉得你还是好好赶车要紧,否则的话,我会考虑换车夫。”
听出含意的七郎老实了许多,本以为能清静一会儿,正行进间,听到远处传来刀剑交击声,七郎又探头进马车:“公子,前面有人打架!”
红袖抚首叹息:“我又不是聋子,当然听到了。”又瞪他道:“不关咱们的事,赶好你的马车!”
“哦,好。”七郎缩回头去。
虽然呵斥了七郎,可红袖心里痒痒的,行走江湖嘛,早就盼着能遇上这么精彩的打斗戏了,就是时机不对,她还带着韵韵和七郎,这两人不会武功,出了事她可不能保证能护其他人周全。打斗的声音越来越近,这个七郎居然哪热闹往哪赶,她拉开车上的小帘子,向外望去,只见一群人齐攻一个黑衣人,地上乱七八糟地躺了一地人,不知是死是活。七郎虽然想去凑热闹,但也不敢再向前去,远远地就停住了。
红袖凝神望去,黑衣人明显功夫高,围攻他的人越来越少,直至剩下三人时才不敌退走。一时只剩下满地尸首,七郎看得胆怯,催动马儿要走,红袖却喊住他,下了马车往黑衣人所在走去,韵韵不明白公子要做什么,照例吓得不敢睁眼。
攻击的人退走后,黑衣人却一直背对他们站在那里动也未动,红袖从看到他打斗的身形就有点熟悉,才要下来看看,还没走到,却见刚才神勇的黑衣人蓦地倒下来,忙跃过去相扶,转过他的身子,看看脸却不是自己认为的那人,虽有血污,却俊美异常,真真比称得上美女的女人还要好看。
原来他也受了伤,还伤得不轻,腰侧一处象是被人扎了一下,伤口很深,血流得到处是,红袖想起昨夜那只兔子的头,感觉要吐,赶紧叫七郎过来扶他上车。
七郎太瘦小,几乎扶不动伤者,艰难地问:“公子,咱们真要救他?”
红袖把头别过一边不看他们,道:“救,为什么不救?你看他长得这么好,不救多可惜。”
七郎听了差点摔倒,心想这又不是女人,长得再好您也不能娶他啊。
红袖帮七郎把人弄上车,又怕刚才退走的人再追来,让七郎马上起程,又逼韵韵帮着清理伤口,反正她是不敢动手的。稍作清理的黑衣人看起来顺眼多了,红袖看着他发呆,真是美人啊,要搁在现代,那绝对是超级明星的料,不过适才看他真的很象长风,从他动手时的身法能看出来,此人肯定和长风有关系,只是他的伤不知道要紧不要紧,车上没有伤药,希望他的命能长一点,好结识一下。韵韵在一旁看得脸蛋泛红,虽然这人长得是好看,公子也不用一直盯着人看,其实公子自己长得就够好的……
红袖的行礼一向简单,收了韵韵和七郎后已经多了很多,现在拖家带口的感觉要用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尤其经过昨晚,野外住宿没有帐蓬是不行的,又加了一个受伤的人,只好等到了下个落脚的地方再补充装备和找大夫了。
好不容易天黑前赶到了一个小镇,镇上只有一家客栈,倒还干净,又连声让小二去请大夫,连大夫都是这镇上唯一的,年纪够大,只不知医术如何。老大夫看过后,说是此人腰侧被利器刺伤——很明显,失血过多——都看见了,再加上力竭——都躺下了还能有力气吗,反正现在伤口包过了,药也开了,静养为宜,适当进补。
折腾半天,三人也累了,吃过饭后,交待韵韵和七郎轮流守着,等人一醒来就叫她,红袖自去睡觉,领导当然只安排任务就行了,自有人干活。
待红袖睡到自然醒,也没人来叫她,看天已大亮,她起床穿衣,去另一间房找韵韵,她得洗漱,自收下韵韵后,这类事都不用红袖操心就已经安排好了,成天被伺候得妥妥贴贴,今天却被忽略了,看来好人不能做,救了个人反而累着自己。
推开房门,睡在床上的黑衣人现在应该叫白衣人,红袖昨日让七郎和小二给他换了全白的新衣,染有血迹的破衣服她给扔了,扔之前仔细检查过,没发现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韵韵趴在桌子上睡,七郎睡在地下,这主仆三人都不是救人的料,就会累着自己。叫醒二人,让他们到别的房里休息,自己胡乱洗了把脸,接着去看那美丽的男人。
他还没醒,红袖不耐烦,拿出短笛在他身上捅了捅,没反应,又照着脸上捅了捅,还是没反应,红袖收起短笛,准备直接用手摸他的脸,占占便宜也好啊。还没摸到,就见那人睁开眼睛,瞪着她,冷然开口:“你敢摸摸试试。”
声音有点虚弱,有点哑,但红袖还是一听就知道自已没有看错人,这是长风的声音,真的是他。
“你是长风,呵,真的是你,昨日我以为认错人了呢。”虽然人家脸还是冷的,可红袖的热情不变,“你不说就是承认了,对了,你以前的脸肯定是易容了吧?这才是你的真面目,对不对?想不到在这儿遇见你,以前你说有事要办,办完了吗?真是太巧了,你居然被我救了。”
她说了一大堆,长风一句都没回,心想,如果昨天不是认出你来,也不会心神一松晕死过去。只是疑惑她怎么会在这里,还穿着男装。心里在想,嘴上却没问,因为他知道,不用问这女人也会自说自话告诉他的。
果然,红袖已接下去:“想不通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吧,呵呵,告诉你,我离家出走了,准备学你闯荡江湖呢。”又站起来,展示自己的男装打扮,“看,我扮男人象不象?是不是很帅?对了,你怎么长得这么好看?怪不得以前要易容呢,我看你还是易容的好,男人长太好看不是好事,长成我这样就很好了。”
又叽叽呱呱地说了许多废话,一会儿说要长风教她易容,一会儿说要长风再教她几招,难得路上还能遇到认识的人,红袖兴奋不已,也不在意长风的沉默,反正他一向如此。
说到嘴干肚子饿,才想起来一早什么也没吃,又看了看长风躺着不能动,醒过来到现在好像还没问他要不要喝水,有没有哪里不舒服,不好意思地问长风:“伤势很重吧,喝水吗?吃饭吗?”
长风有了反应,点头示意要喝水,红袖连忙叫小二来,韵韵听到声响,忙过来伺候。
长风要养伤,成天呆在房里并不下楼。小镇太小,只得东西一条街,转也没地方去,红袖带着韵韵与七郎每日闲得无聊,好在长风的伤一日日好起来。
一日,问及他伤好后要去哪里,长风并没有确切的目的地,正中红袖下怀,她这几日吃饱喝足后唯一的念头就是怎么才能说服长风陪她一路游荡,忙问:“你原先不是说有事要办吗?办完了?”
长风气定神闲:“办完了。”
“如果你没事的话,不如和我们一起上路,我准备去高唐看看。”这样的邀请他会不会接受?
“哦?”
哦是什么意思。
“我打算去高唐看两个人。”
“那关我什么事?”
“当然不关你的事,我只是想请你和我们一起去而已。”语气够诚肯了吧。
长风上上下下打量了红袖一遍,直言:“轻功、剑法、点穴你都学过了,我没什么可教你的。”
他说话真是气死人不偿命,红袖不得不承认,是有他说的这些成分在内,或许和他同行后会出现数日前的流血事件,不过没有波浪的江湖路怎么算得上是精彩呢?最理想的就是拥有他这个武艺高强的保镖啊。
看来人家并不想,她也只好作罢:“算了,我是想你有伤在身,同行一路好有个照应嘛,这样吧,等你伤好了咱们就分道扬镳。”
起身出门,准备去看看今晚有没有什么好菜,关门之际,长风却道:“三天后出发去高唐。”
“你说什么?”他又答应了吗?红袖转身,看向长风。
长风点点头,还是惜字如金:“我不坐车,要马。”
红袖一口应承:“好,没问题。”
就目前这种情况来看,她的游历之路还算是比较顺心的,从开始独自上路,到及时离开白文山,再到多了韵韵和七郎,现在遇见长风,可以说是越来越完美,老天对她还不算太赖。
红袖这种感恩的心在她们上路没几日后彻底消失。
“砰”、“砰”、“砰”,接连三声响,不知道是什么暗器射在车厢外。
韵韵缩在车角吓得流泪,红袖还算镇定,只是颠簸的马车颠得她难受,大声问前面赶车的七郎:“小七你还好吗?”
七郎紧紧抓着马车缰绳,颤抖着声音:“公子,咱们往哪走?”
红袖掀开马车帘,看向前方,鬼才知道要往哪去,上路后没几天,突然冒出一群人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她们动起手来,长风被一些人缠在后面,红袖本来想出手来着,可一看那么多人冲过来,连声唤七郎驾车快跑,可还有几个人骑马向他们追来。这一阵没头苍蝇地乱跑,也不知道长风打发完那些人来救他们时能不能找到马车跑哪了。
马儿带着马车慌不择路地向前奔跑,似乎感染了车上人紧张的情绪,这一路都是平原,不见人影,能跑到哪里躲起来?追在后面的人越来越近,能看得见他们带着明晃晃的利剑,共有四骑,并不大声呼喝,训练有素地追逐着猎物,原谅她没见过世面地腿软,该死的,到底这些人是什么来路?这阵势绝不是路匪抢劫,也不可能是找她的,她还没来得及进入江湖,也没和谁结过怨,那么是冲着长风来的?可长风一上路就易了容貌,寻仇也得问句话吧,难道她们主仆三人今天就算是到头了?
红袖不想死,握紧手中短笛,不得已时只好出手,但不知道自己死前能解决掉几个。远方忽然出现一片树林,吩咐七郎将车赶进树林后躲起来,红袖跳下正奔驰中的马车,跃到林边一棵树上,待追来的人骑马奔进树林,红袖将握在手中的一把散碎银子用力掷出,打不到人打到马也行,最前方那人迎面吃痛,红袖趁机跃下攻去,快无可快,短笛已点中他肩头,一个照面便让他跌下马去。红袖不敢有停,足不点地攻向另外三人,一向不知自己武功深浅,也缺少实战经验,只懂把自己所会的一招招施展出来,尽量不让人家的剑戳到自己身上,只觉时间过得慢极,不住祈祷长风快来长风快来。
长风终于赶来,红袖收手,还没来得及在一旁喘过气,就看到三人被他解决得不能再彻底的情形,立马作呕,上次是远远看着长风出手,只见人倒下,知道是死了,可是没敢看具体情形,这次可是近距离实地观看,实在不能接受,跑得远远得大吐特吐,看到长风连自己刚才击中肩头晕倒的第一骑也没放过,一剑了结时吐得更甚。
红袖吐完,瘫倒坐地,心悸地看向林外,不知会否还有人追来,她的神经不够坚强,千万不要再有第二次这样的事。
长风扔掉手中的剑,反正也是拣来的,看着那边的红袖,她这样的小姐当是第一次见到这场面,以前一直嚷嚷着要学功夫,对她来说,那是新奇的玩意,对他来说,却是生存的条件。这下她不会再要他继续同路了吧,以后也不会当他是宝一样地哄着吧,江湖相逢也会当他是陌路吧,想起以前她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长风在心里轻笑。
等风稍稍吹散血腥味,红袖站起来,招手让长风过去,不敢看向尸体,和他商量:“刚才让小七和韵韵驾车躲进林子,咱们去找找吧,要快点离开这里。”
他以为红袖会质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然后立刻与他划清界线呢,长风挑眉,易容的面具掩住他的诧异。不过还是应道:“好吧。”
“那个……走之前是不是应该,应该把那个,”背着身指指远处的尸体,“先把那个给收拾一下,啊?”
虽然他们很该死,如果不死就是自己死了,但起码应该给就地掩埋什么的,当然自己是不会动手的,谁杀的谁去好了。
长风只“哼”了一声,自往林子里走去,全不认为那是应该在意的事。
红袖连忙跟上,不再讨论这个问题。
树林不大,很容易就找到了马车和两个小人儿,今天的事,红袖虽然心有余悸,但电视电影看了不少,怎么说这么大了承受能力够强,但她觉得对不起韵韵和七郎,跟着她还没享过什么福呢,先受这些罪,如果在他们心底留下阴影就不好了。
两人多少受了些惊吓,不敢多话,看着原先最是爱管闲事的七郎也瑟缩的样子,真是不忍。红袖让二人在车中休息,默默地接过赶车的任务,马儿很安分,今天要记它一功,没有受惊发飙为难他们。驾车从林子另一方离去,不想让他们再看到血腥场面。
长风骑马和红袖并行着,经历一场事故,原来爱逗他说话的红袖沉默地让他不太习惯,主动开口:“还记得你们遇上我时跑走了三人吗?”
红袖歪首想想,好像是有这回事。
“当时留了祸根,才会有今天的事,以后不会了。”
难道说今天的人全部杀光了?红袖打了个寒噤,杀人好像不在她的计划当中。
“你不信?”长风说完又有些后悔,这倒象是在解释什么,自己独来独往,何时需要向人解释来着?
一直没说话的红袖看了他一眼,想了想道:“我信。”
她真的相信,因为长风向来一是一,二是二,他既然说不会再有这种事,当然是真的。刚才血腥的一幕给她的震感不能说没有,她没开口,是在心里想何时才能找到个落脚的地方,想要赶快洗个澡,仿佛刚才那些人流出的热血有一些溅到了身上似的,浑身不舒服,热风拂在脸上,又燥又腻,很是恼人,夏天不知何时才能过完。
再问长风:“那些人,是什么人?”
那些人现在应该说是那些死人,追杀他们的时候可是威风凛凛,训练有素,一点都不象是普通来寻仇的。
“是宝紫楼的杀手。”
天哪,杀手可从来都是无穷无尽,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真的不会再来了?
瞪着长风,怎么看都不象是个惹事的主啊,难道是他那张脸?果真是红颜祸水。
“你怎么会惹上他们?”
长风拽得不看她一眼:“不想说。”
“就当讲故事好了,反正现在也没什么事。”
“我不会讲故事。”
红袖气结,自己好歹也算是苦主好不好,说说会死人啊?一定是长风貌美,惹了太多风流债,一众女子甚至包括男人出资请来杀手追杀这个负心人,一定是这样!
一时只剩车马行走的声音,红袖心中郁闷不已,诅咒他将来找不着媳妇,长得好又怎么样,不会说话,又不懂得照顾人,有个屁用。一瞬间红袖给自己将来的老公人选定下严格标准:要知情识趣,照顾得她妥妥贴贴才行。
长风无奈的声音传来:“宝紫楼主是我姑母,临死前要我结束楼中一切事务,我是外人,出面的结果是有人不听号令,起了反意,不过从今天起没有了。”
他还真是会讲故事,也就是说这个杀手组织已经云散烟消了,知道这个结果红袖心安不少,她可不想以后的生活充满血腥,江湖路太过精彩也不是件好事情。
北风凉
众人找了个大城镇住下,且养了几日才一路西行,这次再没什么惊险,平平安安到达郡北。
因这里是北上离开赤岩的最后一站,出了郡北就要再次往北出发高唐,红袖特意找到这里赵家分号,出示二叔给自己的银牌,给爷爷写了封信,报个平安,明言归期未定,吩咐商号掌柜快马送至原城后,又把自己的荷包给补充了一下。
出门时日不短,也不知家里会不会因为自己的出走乱套。爷爷和二叔看来也没敢大张旗鼓地找她,郡北商号也只以为是都城来人,见了银牌恭恭敬敬地照吩咐办事,不敢有误。
前脚刚踏出商号,正要谢过掌柜相送,对面店堂中出来一人,与红袖碰个对照,却是在密云被她抛下的白文山,身后还是跟了一堆护卫,当下愣住。
白文山也没想到会碰上红袖,自那日红袖不靠而别,他是左思右想也没想明白,既没图谋了自己,也不象是被人挟持离开,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可真不知道在红袖心里和天下第一淫媒挂上了号,愣了一下后倒马上反应过来,拱手道:“冷兄弟,真是好巧,咱们又碰上了。”
还真是巧。
红袖嘴角抽搐,不知该笑还是该哭,早知道就带长风一起出来了,万一白文山当场翻脸,不知道她能不能应付得来。
当下装做苦无其事也一拱手:“啊,原来是白大哥,白大哥何时到的郡北?”
“我到此地已有十余日,冷兄弟是何时到的?对了,当日你不告而别,我为你担足心事,一路颇为记挂。”
白文山今日一身白衣,斯文有礼,比起被自己逼着穿上白色衣衫的长风更显贵气,谁能看得这样一副表皮下居然干着皮肉生意——当然不是他自己去卖,但总不会干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