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生产队的一切都属于公家,队员们用公家的地和种子,种地养猪养鸡养鱼,也都要上交一部分,鱼塘是集体养殖,鸡和鸡蛋就得分摊到每一家头上了,所以她娘养了那么多只能干的母鸡,她们每天只能固定吃两个,剩下的要攒起来“交任务”。
不过叶舒华只能理解交任务这件事,于是继续问道:“那清鱼塘要到下午,运气好可能晚上能清理完,爹怎么一大早就去公社了?”
“让干部辛苦来这一趟,不得请他们吃个饭?”说话的是王翠芬同志,说着还瞥了小妹一眼,她没想到傻闺女连人情世故都不知道了,无力的解释道,“这不镇上才有国营饭店,你爹得一早过去跟干部约好,国营饭店去晚了没什么好菜……”
叶舒华再傻白甜,也不可能傻到连求人办事请客吃饭的常识都不知道,她只是没想到这会儿条件这么艰苦了,队长父亲竟然还能洋气的在饭店里请客。
听到饭店两个字,叶舒华就忍不住分泌唾液了,羡慕到不行,“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国营饭店呢。”
叶大哥他们被她的馋相逗的哈哈大笑,纷纷点头:“我们也没吃过啊。”
王翠芬皮笑肉不笑:“我活到这岁数都没吃过,何况你们?”
好叭。叶舒华认命的端起碗扒了两口饭。
不再做白日梦的叶小妹,转而开始想比较踏实的东西,很快又兴致勃勃的问亲哥:“队里的鱼不用全都交上去吧,会不会给我们留一点?”
叶大哥和叶二哥连连点头,说起这个他们也很期待,“不用,会给咱们留很多。”
叶舒华眼睛一亮,“具体会分多少?”
叶振华想了想,保守道:“去年咱们家分了四五条鱼,每条都有三四斤,今年应该也差不多。”
叶国华比较乐观,“今年留的鱼苗比去年多,任务没有变,今年只多不少。”
“那不得有一二十斤鱼?”苦日子过久了,突然听到能分这么多鱼,叶舒华竟然有种天降横财的感觉,简直乐得合不拢嘴,“就算咱们家人多,也够吃好多天了吧!”
叶国华和叶振华听到小妹的畅想,一时都惊呆了,张了张唇想说什么,却落后了一步,王翠芬同志哭笑不得的嗔道:“年纪不大,胃口还不小啊,这么多鱼你想几天就吃完?”
叶小妹幽默的笑道:“不吃难道养着玩吗?”
然后颠覆三观的事发生了,这么不科学的假设,叶大哥和叶二哥竟然点头表示她猜对了,甚至补充道:“养两条过年吃新鲜的,剩下的腌起来做腊鱼,娘腌的腊鱼腊肉可好吃了。”
叶舒华顿时大惊失色,“那我们今天不做红烧鱼吗?”
林红梅本来还在生闷气,不想搭理装疯卖傻的小姑子,听到这里,都忍不住翻了白眼,“红烧鱼?看看过年能不能吃上吧。”
这群丧心病狂的人类……
叶小妹现实打击得无精打采、不想说话。
她泄了气,林红梅倒是突然来了精神,仿佛找到了在小姑子面前制胜的法宝,乐得她连饭都比平时多吃了两口。
可惜叶大嫂低估了叶舒华的抗打击能力,当初从有钱有闲的白富美突然变成吃不饱穿不暖的叶小妹,她都没哭没闹,只是怀疑了两天人生,就饿得迅速接受现实,并且借着叶小妹的病体开始毫无违和感的骗吃骗喝起来。
现在鱼就近在眼前了,更不可能自怨自艾,看着大好机会白白溜走。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这顿饭还没吃完,叶小妹已经满血复活,开动脑筋思考能让自己尽快吃到鱼肉的办法了,然后她就从队长父亲请客的事中得到了灵感,一脸期待的向王翠芬同志请示道:“队里分了鱼,就有条件招待客人了,是不是再把宋大哥请过来吃顿饭比较好?”
叶小妹思维跳跃太快,王翠芬有点跟不上,“好端端的请小宋做什么?”
开口之前,叶舒华就准备好了理由,正准备张口,叶大哥又不遗余力的出来拖后腿了,他拍腿大笑道:“小妹肯定是看上宋知青的奶糖了。”
糟糕,这么容易就被看穿了,叶舒华有点心虚的瞪着叶大哥。
不说话我们还能好好做兄妹!
但是她显然高估叶家二傻和三傻了,叶国华哥俩根本没看穿她的险恶用心,当哥的没事也不会把亲妹妹往坏处想。
叶国华所谓的“小妹看上了宋知青的糖”,是指他们今天碰到宋知青顺便道谢,宋知青还想把剩下的奶糖都给小妹吃的事,在他们的委婉拒绝下,宋知青倒是打消了念头,但是小妹心情大起大落,这会儿肯定还惦记着呢。
这么一解释,就显得叶舒华一点都不心机了,甚至挺符合她平时作风的,所以王翠芬也只是哭笑不得嗔道:“你占小宋的便宜还占上瘾了?”
叶舒华确实期待着宋大哥来吃饭的时候,顺便把说好的奶糖作为伴手礼送给她,但是这种小算盘打死也不能承认啊,义正言辞的为自己开脱,“还不是娘整天说没招待好宋大哥,过意不去。既然没有好菜,那就多请几次弥补,今天有鱼还有新鲜的藕,不是正好招待客人吗?”
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王翠芬想也不想否决了,“小宋不会答应的。”
“我去请啊。”终于说到关键点了,叶舒华立刻毛遂自荐,并且信心满满,“三哥都能把宋大哥请过来,我肯定也行,毕竟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请他了。”
说句不要脸的,队长父亲他们都觉得宋知青跟叶三哥聊得投机,其实叶舒华觉得她跟宋知青关系比她三哥还要铁一点,毕竟三哥可没有让宋大哥这么不差钱的投喂过。
但是宋知青投喂她背着大家的,众人不了解情况,看到她突如其来的自信,就很有些忍俊不禁了。
王翠芬更是诧异的看了傻闺女好几眼。
上次小宋来家里吃饭,看似是被老三请回来的,其实孩他爹私底下也提过,只是小宋说打扰过一次,不好意思再上门;而孩他爹也不好太隆重,因为那样就算把小宋请回来,他多半还要送贵重的礼物,那他们这回礼就没完没了了,所以特意等到了老三回来。老三跟小宋是同龄人,聊得上话,下了工可以直接把小宋拉回来,免得他再回知青点准备礼物。
他们说多亏了老三,主要是因为他那天做到了这几点。
王翠芬实在没想到小妹志气十足能跟她三哥比肩,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不过小丫头都把话撂下了,她也懒得较真,摆摆手敷衍道:“那你就去试试吧。”
反正小宋是不可能答应的。
叶舒华终于听到这话,仿佛拿到了什么特赦令一样,信心满满的要求道:“我把宋大哥请回来,娘记得做红烧鱼啊。”
敢情她这么热心要请宋知青吃饭,还是为了吃鱼。全家都被她这百折不饶的精神逗乐了,王翠芬都懒得挥手了,无力的点了个头就当承诺。
下午,叶舒华斗志昂扬的去鱼塘了。
可惜有梦想是好事,却未必能实现,这天她果然没把亲爱的宋大哥请回家做客,因为宋大哥已经在泥塘里滚成泥人了,她围观了一下午,甚至连接近他的机会都没有。
反倒是因为她的积极,被大队会计志根叔抓了壮丁,“小妹今天这么舍得出门,家里的活都干完了?正好,待会发鱼的时候过来帮我做登记,你爹说你字写得好,也让我瞧一瞧。”
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叶舒华:喵喵喵?
队长爸爸您上班能少炫闺女多干正事吗?


第32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叶舒华放着混吃混喝的米虫不当,非要投其所好、当队长父亲贴心的小棉袄,结局就是天都黑了、所有人都结束工作各回各家,而她却被抓了壮丁不让走。
抓壮丁也就算了,甚至连饭都不给吃,因为会计志根叔发话了:“都是活鱼不好耽误,咱们抓紧时间把东西都分了再回去吃饭。”
可能把叶舒华叫上只是临时起意,志根叔说到这儿,还特意对她笑道:“小妹也克服一下,哈哈。”
叶舒华听他这话,恍如晴天霹雳,还没开工她已经感觉到肚子在咕咕叫了。
肚子饿也许只是心理作用,但也衬得叶舒华更可怜了。当个小棉袄什么都没得到,反而给自己找了这么多事,越来越觉得这是笔亏本买卖,然而叶舒华除了保持微笑,什么都不敢说。
人家是父债子偿还,到她这是队长父亲吹出去的牛逼要她来圆,可她还不敢不听话,因为让队长父亲没了面子生了气,可是会分分钟把她赶出家门,要求她自力更生的。
——叶舒华内心悔不当初着,动作倒也没含糊,在志根叔的“吆喝”声中写了几个字,得到了这位大叔的盛誉:“你爹还真没吹牛,这字写得比他还好。”
叶舒华还不至于听不出这话的玩笑性,只是谦虚的笑了笑,志根叔也没时间再开玩笑,招呼他的草台班子准备开工了。
大队分鱼还是很严谨的,不但要按人头,还得算这家人的工分。
打个比方,像叶舒华和叶大宝这种没工分的,大概只能分到半斤鱼,王翠芬和叶大嫂那种可能会有一斤,叶队长他们这种至少得一斤半到两斤了,具体的公式叶舒华不清楚,因为她的工作只要写个名字并记总数,然后让领到鱼的队员来她这儿按个手印就行了。
叶舒华觉得任务还是很简单的,所以还有功夫走神,期间她想起了天刚黑就跟大部队一样走得没影的宋大哥,如果爱情也能按按手印这么简单就好了_(:3J∠)_
想到没机会邀请宋清徽去家里吃饭,叶舒华就更郁闷了,不由板起小脸像个么得感情的工作机器。
可惜叶小妹么得感情,端着盆前来领鱼的大妈们看到她在这义务劳动,倒是都热情得很,抓紧机会在旁边打趣道:“小妹今天不在家躲新娘,舍得出门玩了?”
“哎呀,大半年没见了吧,小妹越长越标致”
“是个大姑娘,可以嫁人了啊。”
“这么舍不得出门,是不是已经说好人家了,哈哈”
农村妇女说话可能比较夸张又直白,但叶舒华这种脸皮也毫无压力,只能假装羞涩了。
旁边负责称鱼的小伙子反而真不好意思了,黝黑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眼神却时不时往叶舒华身上瞥,明显得连叶舒华都感觉到,当然也瞒不过眼尖的大妈们,八卦点的拿了鱼还舍不得走,站在旁边打趣道:“小妹,要不然考虑一下我们小军?”
听到这话,众人纷纷盯上眼神羞涩的小伙子,各种打趣道:“是啊,差点把小军给忘了,小伙子长得精神,个子也高,配小妹再合适不过了。”
“小妹是队长闺女,小军是会计儿子,还是门当户对哩,要不然我们今天做个媒?”
小伙子被打趣得头也不敢抬了,叶舒华也学着他的样子埋头当鸵鸟,但是七姑八婆已经聊嗨了,没这么轻易收场,就听到她们对围观的会计起哄道:“给个准话行不行吧?要是你也觉得不错,我们晚上就去队长加下聘。”
是的,大妈们口中的“小军”就是会计志根叔的大儿子,志根叔不只抓了叶小妹这个壮丁,狠起来连他自己的亲儿子都没放过,这才导致这对“门当户对”的年轻男女被大妈们翻来覆去的调侃。
很早以前,叶舒华以为农村大妈就像教科书里写的一样勤劳淳朴,穿越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妈们八卦起来比年轻人还废寝忘食。
就像这会儿话题聊上来,她们拿了鱼都舍不得回家,要么让陪着来领东西的媳妇或者闺女拿回家、顺便准备晚饭,动作快吃完饭才来的干脆抱着鱼不走了。
叶舒华被她们团团围住,直接放弃了挣扎,反正她只要低头装害羞,大妈们……也不需要她接茬,话题照样能继续下去。
她也不知道她们对叶小妹哪来这么大的热情。
等知青们成群结队来领鱼的时候,热情过头的大妈们已经在盘点附近方圆十里,哪家小伙子才配得上队长家的叶小妹了。
这么“见异思迁”,是因为她们心里很清楚,队长媳妇眼光高得很,压根瞧不上队里的人,哪怕是会计的儿子也一样,所以起起哄就完了,真把人家赶鸭子上架,就该得罪队长会计两大队里比较有“权势”的人家了。
但是被她们撩完就扔的“小军”不知道,发现话题已经不知道哪里去时,之前还害羞不已的小伙子却莫名其妙失落了一下,忍不住又开始偷看隔壁叶小妹——为了应付没完没了的大妈们,叶小妹还在低头继续表演羞涩,最是那一低头的风情,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所以哪怕叶小妹在队里的风评褒贬不一,在开了滤镜的男生眼里依然如女神一般美好。
少年情怀总是诗。
隔壁“小军”不知道,叶小妹其实还在心里羡慕他呢,她觉得自己的表演也不差,凭什么他能这么快从老阿姨的热情中解脱出来,大妈们搞八卦都喜欢重男轻女?
这就很令人气愤了——叶小妹一边表演一边生闷气,竟然都没发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已经在后面起排队了。
知青们来得很晚,在知青点洗完澡吃过晚饭才来的,这么做倒不是为了少排点队,而是他们知道自己是外来的,不受人待见。
其实知青插队的本意大多是帮助农村建设,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来到这边后,他们才发现书本上学的知识帮不上任何忙,既想不到提高生产力的办法,也没机会教农民伯伯学习那些他们认为“派不上用场”的知识。
虽然知青看似都在自力更生挣工分,可实际上没有他们,队员自己也都能忙得过来,所以站在队员的立场,他们除了瓜分队员的口粮以外,一无是处。
可想而知,面对抢自己口粮的知青,队员的态度当然好不到哪里去,那他们再不低调点、事事都跟队员争先的话,岂不是嫌日子过的太自在?
每次遇到分钱分肉这类好事,知青都很有眼色,特意等到最后才出来。
正是因为他们的这份知情识趣,双岗大队的队员和知青的关系称得上融洽二字,叶队长还为此得到过公社领导的口头表扬,听说他们这边很多知青跟当地队员水火不容,经常闹到上面,弄得干部们烦不胜烦。
不过那都是题外话了,宋清徽和他的知青伙伴们习惯了礼让,等队员领得差不多才来排队,不想却看到七姑八婆热情包围叶小妹的一幕。
大妈嗓门还大,隔老远就听到她们的聊天内容了,这让宋清徽周围的男同志们心情复杂,一个个默契十足的看向他,那眼神专注得仿佛在他头顶找羊。
沉默半响,有人很小声的说:“婶子们……好像很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
“我听到了。”宋清徽不动声色的回答,其实听到大妈们的话他不觉得哪里不对,反而是同伴们一言难尽的眼神,让他有点无法维持微笑。
虽然新社会允许自由恋爱,但是乡下还是很讲究男女大防的,男知青可以直接打趣宋清徽,女知青却不好意思凑过去,女同志只能跟女同志一起八卦。
知青点虽然摩擦不断,不过他们对外还是比较团结的,宋清徽和叶小妹的事也只是关起门来讨论,队里一点风声都没有,连恨叶小妹恨得牙痒痒的李继红,都没考虑通过散播她爱慕宋清徽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因为李继红还有理智,她很清楚只要知青当中有人闹出不好的传闻,队里只会认为他们整个群体品行不端。再说叶小妹和他们这些背井离乡的人也不一样,如果叶小妹的名声毁了,是会受到一些指责,但叶队长一定会帮她做主,比如逼着宋清徽娶了她平息流言。
那样的话,她散播叶小妹爱慕宋清徽的消息,非但打击不到叶小妹,反而很有可能便宜这个村姑,李继红才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她一个字都不肯对外透露。
直到现在,李继红才仿佛抓住了叶小妹的把柄一样冷笑着,“我早说了这个叶小妹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你们看,一听到男方条件好眼睛就亮了,那还记得宋清徽……”
李继红冷笑的前一刻,叶舒华刚好被个大嫂拉着,介绍说娘家有个表姐的小叔,跟叶三哥一样高中毕业,在隔壁镇供销社工作,还没对象,总之是个钻石王老五,叶舒华一定不能错过巴拉巴拉。
叶舒华这个没出息的,听到供销社就忍不住咽口水了,当然还记得王翠芬同志的叮嘱,没有当场答应大嫂见面啥的,而是低头继续装羞涩,没想到运气这么不好,忍不住抬头的那一瞬间,眼神都被死对头李继红看得真真切切了。
李继红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同样观察入微的还有常娟娟,毕竟知彼知己百战百胜,所以她不着痕迹的看了身后的宋清徽一眼,温温柔柔的笑道:“继红,别这么说,小妹过完年就十八了,双岗这边女孩嫁人都比较早,人家现在考虑这些也很正常啊,女同志该为自己打算并没有错……”
女知青说话的声音不大,前面聊得热闹的队员听不到,但男知青跟她们离得近,宋清徽耳力也很不错,常娟娟说话之前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看得本来不太在意的他,现在真的有种自己头顶一片青青草原的错觉了。
仔细想想,供销社的男同志,在叶小妹眼里相当于取之不尽的肉罐头了吧,叶小妹还不得鞍前马后、整天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那位男同志——这么一想,宋清徽莫名有种地位不保的危机感。


第33章
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依然很有些怨言,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过叶小妹笑得春花灿烂的反应,倒是让她有点兴趣了,毕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维叶小妹,这个村姑和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触,常娟娟对叶小妹简直永生难忘,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不但把别人的客套当真,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那么优秀、所有人都比不过她?
而现在,叶小妹不但没有自信满满的表现出“我写字就是那么惊才绝艳”的态度,反而破天荒的夸她也不错,常娟娟合理推测一下,叶小妹现在的表现不是她突然领悟了谦虚的道理,而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听什么都觉得顺耳。
那么问题来了,叶小妹是因为什么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很快又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对面的叶小妹身上,意味深长的问:“小妹现在好像很高兴?”
询问的时候,常娟娟还特意加重了“现在”两个字的语气,她不介意叶小妹能不能听懂人话,只要后面某个人会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没想到,叶小妹今天竟会给她如此大的惊喜。
叶舒华迎向常娟娟别有深意的眼神,连连点头,高兴之情溢于言表的模样:“是啊是啊,看到你们我太开心了。”
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个月总结出的规律,知青做什么都喜欢踩点,打饭是最后到食堂,现在领鱼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还不开心到飞起~
不过常娟娟现在是稍微有点可爱,但也不值得耽误收工的时间来这跟她聊天,叶舒华说完也毫不留情的挥手赶人了,“常同志让一让,后面的同志可以上来了,我们都提高一下效率哈。”
常娟娟本来还在高兴,想趁热打铁继续套话来着,还没开口就被翻脸不认人的叶小妹赶客了,偏偏叶小妹说话不太客气,意思却挑不出毛病,排在她后面的同伴恐怕还要感谢叶小妹的爽快利落呢。
这种情况下,常娟娟也不好死皮赖脸的挤在前面了,依依不舍的看了叶小妹几眼,还是得配合的让出位置。
叶舒华继续心无旁骛的干活。
到了知青队伍,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原因有两个,知青基本都识字,叶舒华如果想偷懒,让他们自己写名字再自己按手印都没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知青也是出了名的安静话不多,除了常娟娟心怀不轨特意跟叶舒华搭话,其他知青上来直接按手印,按完走人,死毫不拖泥带水。
只要隔壁称鱼能跟上速度,叶舒华一分钟内甚至能解决好几个人,嗖嗖嗖的,队伍很快到尾了。
一抬头,就看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站在了跟前,叶舒华眼睛唰得亮了。
叶舒华平时对宋清徽的欣赏甚至是仰慕,都是来自于他的经济实力和土豪作风,只要想到他给了她那么好吃的糖和麦乳精,还有他家那些她都没机会见一眼的肉罐头,叶舒华就已经觉得他帅到不行了。
颜值不颜值的,也就没那么关注了。
当然这不是说宋清徽长得不行,只是叶舒华还没机会认真欣赏过他的帅而已。
而现在,机会来了——大概是宋清徽现在出现得太突然,叶舒华一时还没来得及把他的专属滤镜给加上,她第一眼看到宋清徽最真实的样子,那一瞬间情不自禁的双眼放光,因为真的很帅。
男人喜欢灯下看美人,女人当然也喜欢灯下看帅哥,队里今天因为要连夜分鱼,不能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志根叔于是把队里那台宝贝矿灯抱出来了。
双岗大队目前还没通电,大部分队员夜里甚至油灯蜡烛都舍不得点,电筒就更是稀罕的高档玩意儿了。大队这台宝贝矿灯,论做工精致是比不上手电筒,因为它有点重量,用得也比较老旧了,但胜在亮度够,一台矿灯相当于四五支手电筒的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