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巧了吧,一问就问到他们家,叶小妹正好等得百无聊赖了,兴致勃勃的转头,看到小姐姐姣好的容貌和和善的眼神,眼睛就更亮了,本来想当个热心的指路人就完了,现在也热情多了,“我就是双岗的,要不等我娘从供销社出来,你跟我们一起走?”
叶小妹很少这么大发善心,本以为小姐姐听完她的话会很高兴,没想到她竟然惊诧到脱口而出:“你不是知青?”
虽然叶小妹不太满意现在的生活条件,但她也只是针对缺衣少食的状态,只要能让她吃饱喝足、混吃等死,对于小村姑的身份她并无不满,偶尔还觉得这样挺自在,所以这位朋友非要把她认成是知青,她就有点不爱听了,撇了撇嘴问,“我脸上写了知青两个字吗?”
“当然没有。”小姐姐似乎并不在意她的反应,扑哧一声笑了,落落大方的解释道,“我是第一次下乡插队,刚从公社出来,远远的就看到同志你站在这里,亭亭玉立,发型洋气、气质出众,跟周围的人完全不一样,一时间倍感亲切,以为你是北京或者上海那种大城市来的知青,虽然我家是地方,但同样是背井离乡,就忍不住上前来搭讪。不好意思冒犯到你了。”
原来觉得她像知青是因为她漂亮洋气、气质出群啊,叶小妹立刻不介意了,非常大度的摆手,“没事没事,这也不能怪你。”
要怪就怪她为何如此可爱又迷人吧╮(╯3╰)╭
新来的女知青也跟着弯了弯嘴角,却不是因为叶小妹的大度,而是她这傲娇的表情让她忍俊不禁。同时也更让她感到亲切了。
这个年代,究竟是什么样的农村家庭才能养出这么个傲娇的小公举?
女知青压下好奇,笑盈盈的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楚涵,是新来的知青。”
叶小妹迷茫的眨了眨眼睛,楚涵这个名字莫名的耳熟,难道她是上辈子认识同名同姓的女生?
那肯定也是不怎么来往的朋友,叶小妹很快又抛开了,也介绍起来:“我是叶小……”整天被大家“小妹小妹”的喊,她差点忘了自己那个优雅动听的大名了,好在发现的及时,连忙呸了一声,纠正道:“我是叶舒华。”
楚涵仿佛没发现她的失误,很亲切的笑道:“那我可以叫你舒华吗?”
小姐姐这么知情识趣,叶小妹也不见外了,点头道:“那我可以叫你小涵吗?”
本来她是想直接叫楚涵的,但是人家都这么亲切了,她当然也不好太过冷淡。
不过楚涵听到这话,终于忍不住破功了,扑哧一声笑道:“舒华,我是五六年生人,按理说过完了年,今年就十九了,你多大呀?”
女孩的年纪是秘密,不过叶小妹青春无敌、还没有到介意这种小事的时候,而且楚涵也主动爆了她的年纪,她便也爽快的回道:“我今年十八。”
楚涵一点不意外的笑道:“那舒华要叫我小涵姐呀。”
叶舒华还挺喜欢她这委婉又不失直爽的性格,于是便爽快的道:“好哇,小涵姐。”
别说楚涵确实比现在的她大一岁,哪怕对方年纪更小,这个要求她也是可以满足的,当妹妹说不好还有便宜占,当大的就只有被占便宜的份了~
楚涵不知道叶小妹的心理活动,但是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眸和毛茸茸的头发,缩在袖子里取暖的手便忍不住蠢蠢欲动,总会让她想起很久以前养的那只叫咪咪的布偶猫。
其实楚涵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咪咪了,因为年代太过久远,而且现在的生活处处不方便,她既要想办法改善家里,又要努力看书、为了高考做准备,如今又来农村插队,她根本没那个闲情逸致回忆这些往事。
然而现在,她在叶舒华身上竟然看到咪咪的影子,便很想伸手撸几把,只不过还是用力忍住了,虽然才交谈两分钟,她对这个小妹妹还是有些了解的,单纯,外向,骄傲的同时也很傲娇,她要是现在就动手动脚,万一把小妹妹吓跑,可就不好哄回来了。
她还希望跟小妹妹打好关系,之后好试探这个小妹妹会不会和她有相同来历呢。
是的,楚涵的来历比较离奇,不像正常人那样投胎转世,便忘却了一切前尘旧事,她还记得上辈子的事。
楚涵上辈子活到了五十五岁,离异,独生女有出息,出国留学顺利毕业工作,也就在那边结婚定居了,楚涵没跟女儿出国,她有房子有工作没拖累,养了只漂亮粘人的布偶,周末就开车带着小猫出去爬爬山,放长假便飞回美国看看闺女,单位的小年轻都羡慕她活得比他们还要滋润潇洒,最喜欢缠着她帮忙代购。
那个时候,楚涵最期待的就是退休,她好拿着退休金和积蓄去环游世界,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
清明前夕,大哥说梦到了早逝的大姐向他求助,说地下又冷又饿还漏水,让大哥去看看她。楚涵和大哥都是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时不信托梦,不过上了年纪难免不信命,大哥说要亲自去给大姐扫墓,顺便帮大姐修整墓地、让她在底下住得舒服一点,楚涵当然不能让大哥一个人,她也向单位请了假同去。
其实楚涵对大姐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她十六岁的时候,大姐便下乡插队了,没过几年在当地结了婚,很快还生了孩子,都说女人有了家庭就会收心,这话放到大姐身上一点都没错,恢复高考后,印象中成绩优异的大姐连考了两次都落榜,从此便认命扎根在乡下了,男耕女织的日子倒也安稳,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淹没了一家四口。
高考落榜后,大姐宁愿种地都不肯让父母托关系让她回家,想来也是希望和丈夫孩子一起入土为安的,所以父母决定还是把大姐安葬在大姐夫的老家。
大姐夫家亲戚少,刚开始那几年,楚涵和大哥还会常去给大姐一家扫墓,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他们都在不同的城市安家落户了,父母去世后,回老家探亲的时间都没有,大姐那边也就慢慢落下了,所以大哥梦到大姐哭诉,楚涵也心有内疚,时隔十多年又一次来到了大姐夫的故乡。
那片穷乡僻壤如今已经变成小有名气的旅游景点了,空气新鲜,楚涵的大哥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受不了奔波,忙完扫墓的事后,他们便在当地民宿歇了一晚。
这一睡,就像庄周梦蝶一般,楚涵再睁开眼,竟然回到了十六岁,她在床上打盹,门外大姐在跟同学商量报名下乡的事。
楚涵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上辈子大哥大姐都下乡了,她高中毕业后直接顶了母亲的岗位留在城里,没过两年,政策松动,爹又托了关系把大哥弄回来顶了他的岗位,大姐却被留在了乡下,可能是因为对父母的失望,大哥回城那年,大姐就结婚了,后来可以回城了都不肯再回来。
年轻的时候,楚涵并不觉得父母有何过错,兄妹三个总有人要做出牺牲,不过去给大姐扫墓的那次,她和大哥聊过许多,都觉得还是亏钱了大姐,如果大姐没下乡,没赌气结婚,她就不会吃那么多苦,更不会年纪轻轻早逝。
那天楚涵还感叹,如果早知道那样的结局,她宁愿让大姐留在家里,她下乡,大哥也说宁愿把回城的机会让给大姐,他晚两年回城也无所谓。可惜他们都知道这不可能,就算有机会重来一次,按照当年的情况他们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毕竟谁不是为自己而活呢?
但是万万没想到,她真的有重来的机会,而且是带着上辈子五十多年的记忆重来,楚涵却突然犹豫了,彷徨了,不过最后她还是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
楚涵不是圣母,如果大姐上辈子能顺利回城,她一定不会做这个交换,毕竟能一直待在舒适地带、谁又会愿意吃苦受罪呢?可是上天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总要做点有意义的事,如果她的交换能换来大姐下半生平安喜乐,那她的重生就算有意义,至于未来如何,她知道至少三四十年后的世界,哪怕下乡也该比上辈子过得更好。
所以楚涵还是来了。
三年前大姐高中毕业就该下乡了,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大姐顶了母亲的岗位进厂工作,她则继续读完高中,到现在才下乡。这三年里,楚涵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年代的生活,又缩短了插队的时间,她还是比较满意的,就是偶尔想到上辈子,都觉得像做梦一般不真实。
又过上了家庭和睦、姐妹友爱的日子,楚涵反而更怀念上辈子的一切,可能失去的才是最好的,所以在人群中见到叶舒华的第一眼,她就下决心要过来搭讪。
都不是一个年龄层的,上辈子的楚涵阿姨当然不认识飞扬跋扈的叶大小姐,但是叶舒华的气质让她很熟悉,甚至倍感亲切。
上辈子楚涵的单位福利不错、工作还清闲,富家小姑娘很喜欢来他们单位,用小年轻的话来说,这些姑娘就是标准的白富美,落落大方,特别会玩也会闹,楚涵倒不觉得她们嚣张跋扈,反而很喜欢小姑娘们身上那种不可一世的骄傲劲儿,当然楚涵上辈子作为潇洒时髦的老阿姨一枚,也很受这些傲娇白富美的青睐,她们下班还能约着逛街吃饭。
所以现在的楚涵便很怀疑,这个年代,普通家庭如何能养出如此明媚善睐、神采飞扬的小姑娘?
重生了三年的楚涵就想知道,眼前这个小姑娘会不会跟她是传说中老乡?她也不想做什么,只是孤单太久了,想找个能够一起说说从前、互相取暖的朋友罢了。
叶舒华也是楚涵重生以来遇到的第一个那么像“老乡”的人,哪怕楚涵一眼看出了这小姑娘精明外表下蠢萌蠢萌的本性,依然还是忍不住想试探下去。
就算她真的不是老乡,交好也没坏处,日后可以撸猫,啊不,是做好朋友。
楚涵心思飞快转过,面上却不露分毫的跟叶舒华拉近感情,还给她指了指不远处的另一位知青同伴,“张丽蓉同志也是双岗大队的知青,她是北方来的,我们在火车站碰头,然后一起来的公社,丽蓉也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叶舒华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还没看清另一位知青的模样,却已经感叹道:“好多行李啊。”
“因为不知道要待多少年,家里怕乱花钱,就把能用得上的东西都带齐了。”楚涵说着抿唇一笑,“所以我不能跟你和婶子一起回去了,叶队长刚才看到我们的行李也吓了一跳,说干脆让我们晚一点,待会跟着拖拉机一起回去。”
叶舒华听得眼前一亮,她长这么大还没做过拖拉机呢,既然要拉新来的知青,她这个队长家的闺女是不是也有资格?
跃跃欲试的打听起来:“那你们还要等多久啊?”
“具体我也不知道,叶队长只说不会耽误我们回知青点安顿和吃中饭。”
那就可以了。叶小妹义正言辞的表示:“那我陪你们一起等吧!”
楚涵看着温柔无害,实际上把叶小妹这个傻白甜的心思看得一清二楚,眼底盛满了笑意,不动声色的打听道:“对了舒华,你也姓叶,叶队长也姓叶,你们是本家吗?”
“叶队长就是我爹啦。”
楚涵也不意外,看叶小妹信心满满要蹭拖拉机的表情,她就知道小姑娘肯定跟叶队长家沾亲带故,要不然如何来的底气。
不过叶小妹扬起头骄傲神气的模样,还是让她忍不住伸手撸了一把。
叶小妹自从剪了短发就经常被人摸狗头,尤其是前几天走亲戚,走到哪被摸到哪,连叶大姐家那个两岁的小瘦子都有样学样摸她的头了,长辈尊严扫地,叶小妹很生气,如今谁都不给摸了,一把拍掉了楚涵的手抱怨道,“这么喜欢摸摸头,怎么不自己剪个短发摸个够。”
炸毛的样子更像咪咪了,楚涵毫不介意的收回手,笑道:“我倒是想剪,就是没有舒华你这样精致灵巧的五官,贸然剪成短发恐怕要老十岁了。”
这话叶小妹爱听,她顶着毛脑袋笑眯眯地问,“我这个短发是不是很好看?”
楚涵毫不吝啬的赞美了一通,把叶小妹美到不行,都恨不得拉着她的手感叹相逢恨晚了。
当然比起感叹,叶小妹更多的还是扬眉吐气,抬高下巴哼道,“同样是知青,还是楚涵姐有眼光和见识,不像有些号称有文化有修养的人,骨子里比我们村姑还要封建愚昧,剪个短发都大惊小怪。”
“竟然有这么保守的知青吗?”楚涵很配合的惊讶问,毕竟她对队长家的千金感兴趣,对未来几年要相处的室友们也很好奇。
叶小妹便把她剪完头发被老母亲教训、被队员编排,最可恨的是知青都当面嘲讽她的事都倒竹筒般的说给楚涵听了。
站在叶小妹的立场,这件事让她分愤怒很丢脸还很委屈,不过她又不是喜欢添油加醋,哪怕现在义愤填膺,也是有一说一的,所以楚涵听完这段恩怨只想抽嘴角,第一反应是叶队长家的千金这么傻白甜,一定不会是她的老乡——为了买衣服买吃的,而“冒天下之大不韪”偷偷卖头发,这分明是中二小姑娘才做得出来的事啊。
楚涵绝不相信她的“老乡”会傻到这个地步_(:3J∠)_
不过叶小妹傻归傻,跟她聊天还是很开心的,楚涵跟她聊着聊着,又把张丽蓉叫过来一起认识了,三个人,主要还是楚涵和叶小妹聊得热火朝天,把从公社出来的叶队长看得挺欣慰。
小妹她娘还发愁她整天关在家里也不出去玩,队里都没几个玩得好的小姐妹,要叶队长说,队里跟他们小妹同龄的姑娘,包括那些看着一脸精明相的女知青,其实都挺头发长见识短的,小妹不爱跟她们玩才好,免得把长舌妇的陋习给学会了。
但是新来的两个女知青,叶队长在公社办公室观察过,看起来都还比较正派,尤其是跟他们家小妹聊得眉开眼笑的这个小楚,待人接物、说话谈吐都让叶队长眼前一亮,如果这是个男知青,那她一定会继小宋之后、成为叶队长第二喜欢看重的知青。
奈何是个女娃娃,看着再聪明也就那样了,叶队长对楚涵的评价也就止步于聪明会做人了。
不过小妹能跟他觉得不错的小楚一见如故,叶队长还是挺高兴,如此一来既让孤单的小妹找到了同伴,也证实了他对小闺女的判断,他们家小妹聪明,看人也准呢,一眼就知道什么人能相交,什么人不能打交道。
队长父亲一高兴,就答应了叶小妹蹭车的请求,不过叶小妹上车,叶队长就要和王翠芬同志一起走回去了,所以他还交给了叶小妹一个艰巨的任务,到了队里,叶小妹负责小楚小张去知青点安置,还要把她们介绍给知青,尤其是女知青们认识,让她们和睦相处。
这可难不倒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小妹,她坐在拖拉机上敬了个礼:“保证完成任务!”
把不苟言笑的队长父亲都逗笑了,他拍了拍拖拉机屁股,“走吧。”
拖拉机“突突突”的发动了,把第一次坐这玩意儿的叶小妹逗得不行,她像个没见识的小村姑一样左顾右盼,猛然听见楚涵唤她:“小妹……”
叶小妹下意识的回头,才反应过来抗议道,“不是说好叫我舒华的吗?”
楚涵笑眯眯道:“我看叶队长和叶伯母都叫你小妹,觉得这样比较亲切一点,小妹不喜欢吗?”
叶舒华倒也不是不喜欢,这个名字被喊了大半年,她都习惯了,多楚涵一个也不多,所以她最后摆了摆手作为回答。
楚涵这才笑问:“小妹,我就是有点好奇,看你兴奋的样子,好像没坐过拖拉机,难道队里这辆拖拉机是新买的?”
“拖拉机买了有两年,但我确实是第一次坐拖拉机,我爹小气得很,拖拉机是他的大宝贝,平时他自己都舍不得用,更别说让我上来坐了。”
开拖拉机的大叔笑道:“小妹,你爹可不是小气,他这叫以身作则,整个公社也没几台拖拉机,可不得好好宝贝着嘛!”
叶小妹已经上了车,也就不介意队长父亲的小气了,笑眯眯的点头:“反正拖拉机是卖了我都赔不起的宝贝。”
楚涵很会说话的打趣道:“拖拉机是队里的大宝贝,小妹是你们家的小宝贝。”
楚涵不像叶小妹那般肆无顾忌,她说话压低了声音,拖拉机师傅便听不到她说了什么,倒是旁边的东北小姐姐张丽蓉被她肉麻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叶小妹还在乐呵呵点头,挺默认这话的样子。
张丽蓉:……
难怪这两家伙能一见如故、臭味相投。
楚涵小姐姐这么哄叶小妹,叶小妹也就真心实意想关照她们了,快到队里的时候,她思考了一下,提醒道:“知青点李继红最喜欢搞事,常娟娟是她的好姐妹,经常帮亲不帮理,你们要是被排挤了,就去隔壁找……沈思默同志!”
叶小妹本来是想说让她们去找宋大哥的,毕竟她知道宋大哥搞思想教育有多拿手,不过话到嘴边,她不知为何灵光一闪,反而把沈思默拉出来了。
不过仔细想想,沈思默也不错,她说完点点头,“平时别跟沈思默走近了,但是李继红要欺负你们,找他准没错。”
这么多男知青,叶小妹只点了沈思默的名,又让她们找沈思默同志帮忙,又让她们别人家走太近,楚涵不由想歪了,意味深长的瞥了叶小妹一眼,点头道:“我们记住了,多谢小妹提醒。”


第66章
叶小妹愿意不远千里陪她娘去镇上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守株待宋大哥,然而她遇到一个漂亮又幽默的小姐姐,两人在邮局门口一路热聊回村,眼看着快要到知青点了,叶小妹才猛然想起来,她等的宋大哥呢?
亲爱的宋大哥都没有去镇上,更别提去邮局领包裹了。
真是失策啊,叶小妹小小的遗憾了一下,便收起心神跳下了拖拉机。
楚涵和张丽蓉两个人的行李实在有点多,有个袋子里甚至还装着半新不旧的暖水瓶,真就像楚涵说的,估计家里能用得上的东西全带过来了,叶小妹下来后,很自觉的上去帮他们卸行李,拖拉机师傅也下来帮忙了,一边扯着嗓子喊道:“小伙子们,过来搬东西了。”
话刚没落音,几个男知青已经听到动静自觉出来帮忙了,宋清徽也在其中,叶小妹当然是第一时间关注宋大哥,并向他送去灿烂的笑容,然而宋大哥目不斜视的从她面前走过,招呼都不打一声。
叶小妹心生不满,宋大哥回头时又顺手接过她手里的东西,不动声色的道:“我来拿吧。”
面上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叶小妹突然福至心灵,宋大哥一定是因为要避嫌才没有跟她打招呼的!
这下她的不满就烟消云散了,什么行李都不用拿,就抄着手一身轻松的带楚涵和张丽蓉进了知青点。
叶小妹没心没肺惯了,按照她的风格,把人送到知青点就算完事了,可以轻轻松松回家休息了。不过她一路上跟楚涵聊得很愉快,张丽蓉话不多但也是个爽朗大气的小姐姐,总之新来的知青她看着都挺顺眼,加上还有队长父亲的叮嘱,叶小妹也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一直把人送进了女生宿舍。
知青点是昨天晚上接到叶队长的通知,说有新的知青要来,要女宿舍挪两个床位出来。
叶队长的话不可以不听,她们一早便收拾好了,楚涵和张丽蓉现在可以直接铺床,叶小妹在旁边传达队长父亲的叮嘱,主要就是让知青们相亲相爱、互帮互助,重点是过不久的春耕他们要积极主动帮助新来的知青尽快适应工作,不能欺负新人云云。
传达队长父亲指示的时候,叶小妹目光往李继红身上扫了几眼,她觉得大部分知青都挺省心的,虽然他们比不上宋大哥古道热肠,但绝对不爱搞事,最有可能欺生的就是李继红了。
不过她今天担心多余了,李继红别说欺负新人,今天就是看了她都没有半点撕逼的欲望,像是霜打了茄子一样蔫了,这就让叶小妹有点意外了。
仔细观察,好像知青点的人今天都有点无精打采的,难道他们吃坏肚子了?
这也跟她没关系,叶小妹扫了众人几眼,便抛开了,自觉圆满完成任务的她跟楚涵和张丽蓉告了别。
走出女宿舍,又看到站在院子里的宋大哥,叶小妹习惯性的双眼放光。
避嫌归避嫌,他们都这么熟了,打招呼还是有必要的,她笑盈盈的来到宋清徽跟前,“宋大哥,你今天怎么没去镇上玩呀?”
叶小妹一脸坦然的样子,宋清徽却仿佛看出了她内心深处的小失望。
究竟失望什么自然不用多说,宋清徽抿了抿唇,回答道:“最近家里没有寄东西来,就没必要去镇上了。”
“原来这样啊……”叶小妹闻言果然怅然若失,一脸损失了一个亿的心痛。
宋清徽忍不住弯了弯唇,在她沉浸在失落中的时候,递给给她一个像礼物一样的小长盒子,说,“听叶叔说你每天都在家里写大字,其实偶尔也可以练练硬笔,刚好我这里有支闲置的钢笔,小妹不介意的话可以拿出用。”
院子里的一干知青纷纷投来炙热的眼神,他们很多人连钢笔都用不起,人家已经有多余的钢笔送人了。
不过宋清徽把笔送给叶小妹,大家倒没怎么多想,肯定是间接感谢叶队长和队长媳妇对他的这么多关照呗,再说叶小妹字写得确实很好,去年清理鱼塘的时候他们也见过的,宋知青送钢笔人家正好用得上。
大家主要是羡慕连叶小妹都能拥有钢笔的幸运,殊不知叶小妹听到宋大哥的话,第一反应是丑拒,她每天得写一页大字才能吃饭,宋大哥还要让她练钢笔,这是人干的事吗?
叶小妹出离愤怒了,她没有立刻去接礼物,而是气势汹汹仰起头正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宋清徽接触她的眼神,却像是触电一样,倏地移开视线,好像跟她对视很难为情的样子。
如此反常的反应,让叶小妹有点懵逼,她呆呆的眨了眨眼睛,突然灵光一闪,猜测的想宋大哥是不是在盒子里藏了情书?
叶小妹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顿时也不排斥这份“礼物”了,眉开眼笑的接过盒子道:“送就不必了,宋大哥就当借我用用吧,过几天就还给你。”
正好她也把回信藏在盒子里,从此神不知鬼不觉的鸿雁传书、暗渡陈仓,宋大哥连这种办法都能想到,简直天才啊。
宋清徽张了张嘴:“小妹,不用还……”
话还没说完,叶小妹已经愉快的决定了,一边挥手一边抱着盒子往外走,“我先回去啦,不用送。”
宋清徽本来就没打算送她,倒是有心追上去告诉她钢笔不用还了,可是听到她这句“不用送”,他也不好追出去了。
知青小伙伴们都看着呢,别弄得好像他有多舍不得叶小妹走似的,宋清徽只好若无其事的回了宿舍。
叶小妹很机智的把盒子藏在怀里,一路飘回家,回到自己房间才迫不及待把东西掏出来。
打开盒子,钢笔下面果然躺着一页纸,叶小妹当然是迫不及待的打开看信。
宋大哥虽然在回信这件小事上显得过分矜持,一旦回信倒是诚意十足,满满一页的内容,叶小妹刚摊开信稿就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从上往下看。
“叶舒华同志”“展信佳”,这个中规中矩的开头让叶小妹颇为不满的撇了撇嘴,心想宋大哥有点不解风情啊,她的信里署名都是亲爱的宋大哥,到他这里就变成了叶舒华同志,一点浪漫的气氛都没有了。
叶小妹一看就知道这封信要让她失望了,根本不是什么情书。
果然接下来的内容很无聊,宋大哥完全把她的表白忽略了,开篇就感谢了收到信的意外,向她道歉没有及时回信,然后解释了没回信的原因。
宋清徽不回信的“理由”也很小清新,说是他根本没想到她也跟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一样客气、连写两封信表达感谢云云,其实在他看来,他送的东西都是应该的,因为叶队长对他的关照是无价的,可惜他能力有限无法报答,索性家里还有点条件,只能用这些俗物来表达感谢了。
叶小妹看到这里,倒是有几分心动,很想叫宋大哥让她淹没在这些“俗物”里,她就喜欢俗气的肉罐头和小票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