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留宵“嗯”了一声,“你有很多不好的回忆。”
“是啊,你呢?”
“我什么?”
“你是汉人,为什么住在这儿。”
“我不知道,”谢留宵没有发觉自己的琴音越来越缓,“我没有回忆啊。”
叶长流一怔。
“三年前,我醒来的时候就在这儿,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谢留宵目光在远方停留片刻,道,“我只会说中原话,大概就是汉人吧。“
叶长流有些意外,“你没有想过回去?”
“这里无忧无虑,可恣意纵马,畅饮美酒,大声谈笑,我想,这样的日子一定比我以前来得自在许多…”
“你又如何知你过往过得不好?”
“醒来的时候受了很重的伤,比你还狼狈,是这儿的人救了我,他们…很好很好。”谢留宵想了想,“不过他们的名字就不大好听啦,什么阿穆尔斯尔愣什么的,真是难听难听。”
叶长流歪了歪头,“再难听也比你拉的这什么调子好听得多。”
谢留宵不满的瞪着他,“你这个门外汉不要在这指手画脚,有本事你来啊。”
叶长流还确实不会拉这种二弦的马头琴。
他皱了皱眉,随手从帐内矮柜上拿下一只埙,试了两下音准,朝谢留宵回瞪了一眼,道:“你刚才拉的那个音应该是这样的…”话音一落,便吹奏了起来。
谢留宵听了一会儿,面色稍霁,听着听着自己随着那曲子试拉了一段,不料叶长流又连连摇头:“不对不对…”
“又哪里不对啦…”
“就后面那三个音,应该是‘啦啦啦’…”
“…”
当深邃微白的天空渐渐显出了黎明的霞光,一刹间火球腾空,凝眸处彩霞掩映。
那是叶长流在草原所看到的第一个日出,也是与谢留宵相遇时迎来的第一个清晨。
当光影有了千变万化,百道光柱蔓延整片草原,两个相貌绝美的青年,就这般共坐朝阳下,简直美得入画。
也许那时他们还没有把对方当成朋友,只是阵阵琴音随着晨风飘扬,原本黯然的心,似乎也明亮了些。
尽管那天,他们不过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了许多闲话,具体什么,大抵也记不清了。
但在很久很久以后,当他们每每想起那天的太阳,总能各自回味,各自微笑。

第三十六局:策马扬鞭(上)

天已大亮。
早餐不算丰盛,倒是塞外特有的羊奶喝着别有几分情趣,叶长流本是心满意足,可当某人递来账簿时眼角仍不由自主的抽了抽,这无赖不论什么时候都不忘占人便宜啊。
谢留宵穿了一套窄袖短羊皮衣,系上腰带,边哼着歌边给马做整理。
叶长流半倚在门边,遥望方圆数十里绿草茵茵,不觉皱起了眉头——别说帐篷了,连一个牧民半只羊都没能看见,怪不得这视野开阔过了头,“谢留宵,这儿就这一顶帐篷,你是独居动物么?”
谢留宵道:“因为这儿的人都很热心。”
叶长流疑惑的望着他,“有什么必然联系?”
“所以,他们,尤其是小姑娘看到受伤的你,一定愿意无偿帮助你直到你脚伤痊愈,”谢留宵略一沉吟,“这样,我就没法赚你便宜了啊。”
“…”叶长流忍住揍人的冲动,“你救了我之后,还单独跑到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搭个帐篷?”
谢留宵眯眼笑,“我聪明吧。”
聪你哥的明!
“你就呆在这儿吧,帐内还剩吃的,晚上我会回来。”谢留宵骑上马背,朝叶长流挥挥手,“那么…”
叶长流打断说:“你我共乘一骑,带我出去转转吧。”
谢留宵挑挑眉。
“若你是不答应,我便不还你钱。”
谢留宵脸色微变,“你可是签了账的,白纸黑字…”
“可惜谢公子不知何谓人心险恶啊,你怎知我一定叫叶长流呢?说不定我叫张长流李长流什么的…”叶长流笑意吟吟,“再说,我会很多字体,尤其是我的名字,隶书、狂草…你奈我何?”
谢留宵指尖乱颤,直嚷:“你、你这个卑鄙小人…”
叶长流很开心地点头:“好说好说,彼此彼此。”
最终,信奉财神的谢留宵还是把人给捎上了。叶长流腿脚不便,在马上不好控制身体平衡,索性紧紧揪住谢留宵腰侧的衣服,一副“你若骑得太快顶多拉你下马”的架势,谢留宵思虑再三,还是放弃了甩开钱罐子这个念头。
高远的天穹下,这匹赤马如离弦之箭从山下一路狂奔,翻飞的四蹄掀起纷扬的烟尘,衬着马上青年英姿飒爽,风采翩翩。草原上不时闪过帐篷,有牧民挤奶放牧,他们会脱下毡帽朝这儿打招呼,这种时候,谢留宵总是挥舞马鞭,兴奋地大声吆喝。
叶长流嘴里叼着草枝,望著前方山脉延绵,道:“那是苍狼山吧。”
谢留宵点头道:“山地的南边是赤尔乌族的地界,这儿而主要是由哈克族统领。”
叶长流吐出嘴里的草枝,望著前方渐渐出现的羊群,淡淡道:“我听说南部这儿原有许多部族,自从极地迁来胡人,乌族就趁机招揽壮大势力,吞并各个部族,哈克族亦是被步步紧逼到苍狼山下的吧。”
谢留宵唔了一声,“弱肉强食,无可厚非。”
“可是,乌族若要保持他们草原霸主的地位,就必要先统一南方,又怎会放任哈克族守着大片的草地安然度日呢?”叶长流道:“据闻三年前这儿有一场大战,乌族蓄谋已久的突击,竟反让哈克族打个大败,消耗了不少青壮力量,这才有了如今的太平日子。”
“喔,”谢留宵晃了晃脖子,“有这么回事。”
“实力很悬殊啊,你可知哈克族为何能够取胜?”
“我说,”谢留宵转头瞪了他一眼,“你问这么多干什么?莫非你是乌族派来的细作?”
叶长流哎呀一声,拱手笑道:“谢公子真是目光如炬,在下佩服佩服。”
谢留宵不理他,继续策马扬鞭,朝山上奔去。
风声呼呼,从他们耳边刮过,两人迎风向前,发丝飞扬,只觉畅快淋漓,不过多时,便见到一个旷阔的牧场横亘在草原之上。
叶长流神情微微一振。
这座牧场大抵分为内外两部,内围是牧场,羊群涌涌,马头攒动,只用简单的木栅栏围成,面积之大足有方圆十里;外围则有高墙所挡,北边是连绵不绝的山脉,加上南面朝阳向河,是天然的屏障,绝佳的牧场胜地。
叶长流知道,草原是马背上的天下,对草原人来说,大浪淘沙,唯有勇气和武力才能培育出真正的勇士;同样的,不论是草地、食物亦或是女人,都可以靠武力掳获,所以通常,牧场都是由部族族长所持,而中原的大多商团之所以不敢在草原自设牧场,因为他们承担不起随时被抢夺的风险。
只是,当他们的马畅通无阻的奔入牧场,当牧场内的人都恭敬的朝谢留宵颔胸行礼,叶长流不禁嘴角一抽:“喂,这牧场该不会是你的吧?”
谢留宵不以为然地道:“是又如何?”
“你、你…”叶长流睁大了眼,直嚷道:“你既有这么大的牧场,又何必斤斤计较那点小钱?”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谢留宵道:“我若是不斤斤计较小钱,又何来这么大牧场?”
叶长流暗骂了几声,谢留宵充耳不闻,提缰放缓马速,在一栋石楼门前停下,但见一个身穿北疆服饰的孩童上前几步,恭谨的道:“爹。”
叶长流一呆:“你儿子?”
“领养的,同是沦落天涯中原人。”谢留宵跳下马,摸了摸那孩童的脑袋,“那是客人。”
那孩童规规矩矩地鞠躬道:“客人好。”
叶长流吃力的爬下马,尽量不让自己受伤的右脚着力,邯郸学步般挪到孩童跟前,“小孩儿生的倒俊,多大岁数?叫什么?”
“十岁了,我叫水水。”
谢留宵舒展了一下胳膊,问道:“云雨呢?”
水水答道:“他去镇上换干粮。”
谢留宵见叶长流艰难的倚着马背而站,对水水道:“客人腿脚不便。”
水水点点头,一溜烟朝楼内跑去,叶长流问:“云雨是谁?”
“也是我养子。”
“喔?你倒是个善人,”叶长流笑道,“居然一收收了俩。”
“都是无家可归的孩子。”谢留宵惋惜道:“本来还有一个女娃叫巫山,后来被她爹娘寻了回去,那孩子可招人喜爱的。”
叶长流唔了一声,想着方才的对话,隐约觉得有几分不对劲,反应了半天终于无奈的道:“巫山?云雨?喂…水水该不会叫曾水吧…”
谢留宵有些惊讶,“诶?你怎么知道?”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叶长流扶额,这么诡异的名字果然只有谢留宵这种脑子长歪的人才能想得出来啊。
“留宵安答!”
一个足蹬牛皮靴,腰挎弯月刀,面上留著一把粗鲁胡子的男子大步流星走来,谢留宵欣喜上前,与他默契的捶了两下肩,笑道:“好个札牙都!你可算回来了!”
“这回随父汗绕过呼伦贝尔到了东部,嘿,你可不知,那北国碧玉,可比我们这儿漂亮多了!对了,这次还带回一批胡马,过会儿你也去看看,喜欢的话就拿走两匹!”札牙都满脸是兴奋的笑容,眼球一转,便看到了叶长流,看了一眼,开始仔细打量起来,爽朗笑道:“这位兄弟生的好生俊朗,是打哪儿来的?”
叶长流不觉为这笑声感染,指了指谢留宵,道:“在下叶长流,他捡来的。”
札牙都哈哈大笑,冲上前用力拍了拍他臂膀,“你和留宵一点都没有中原人的繁文缛节,真有意思,我很喜欢!”
叶长流被他拍的险些摔倒,亦笑道:“你们…北疆人力气和传说中的一样大,我压力很大。”
札牙都闻言又笑了起来,“你这脚是怎么了?也是摔着了?”
“嗯…也?”
札牙都笑道:“当年留宵来的时候,也是摔断了腿,成日拄着个拐杖一瘸一拐的…喏,就是那个。”
叶长流撇回头,恰见水水捧着两条拐杖一蹦一跳跑来,双手奉上,谢留宵脸上微红,恼羞成怒道:“谁让你把这个搬出来的。”
水水委屈道:“是你说…客人腿脚不灵的。”
叶长流笑吟吟接过,那拐杖是由良好的原木特制而成,撑着腋窝的地方捆着厚厚的棉条,拄起来十分舒服,他十分受用来来回回几下,道:“不想谢公子如此善解人意,在下心领心领。”
札牙都长长吐了口气:“虽说留宵看去弱不禁风…”
谢留宵打断:“我这是玉树临风…”
“不过,”札牙都无视,“若论骑射,他在咱们哈克族那可是一等一的高手。哎,留宵,再过几日便是赛马节了,你可得好好准备,咱们俩兄弟合作,决不能再让乌族那群家伙夺走金章。”
谢留宵漫不经心的帮马喂草,“又来了。”
叶长流问道:“你们这个赛马节,是各族部落都来参加的吗?”
札牙都道:“不错,这可是咱们北疆最重要的节日之一,无论男女老幼都会到场,除了摔跤、攀岩、比武之外,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赛马了。”
叶长流点了点头,赛马节自然赛马是重头戏,“这比赛又是个什么赛法?”
“单单是赛马就要分三场,第一场是短途冲刺,第二场是长途越野,两场名列前茅的再参加第三场骑射赛一决胜负…怎么,叶兄弟也想参加?”
叶长流连连摆手,“那岂非要拄着拐棍上赛马场,我可不想被载入你们北疆赛马史册上。”
札牙都笑着拉着他的手,道:“既是如此,就随我们去练习场,也好看看我们留宵玉树临风的飒爽英姿!”
谢留宵满脸通红:“札牙都!”

第三十六局:策马扬鞭(下)(新)

许是过几日便是赛马节,草原上已成为了帐篷的海洋,四处插满彩旗,随处可见四面八方涌来的马队,无不鲜衣怒马,盛装而来。
原野上,赛道一览无遗。除了起点到终点搭建的各种木头障碍物,两边插着的草环箭靶亦十分惹人注目。
叶长流把玩着拐棍,问道:“这是怎么个比法?”
札牙都在马背上系好箭筒,一个翻身上马,笑道:“且看我们演练一次。”言罢朝不远处遛马谢留宵的挥了挥手,二人一夹马腹,朝赛道乘风而去。
水水搬了两张凳子和叶长流两人一大一小坐在赛场外围围观。
高远的长空下,那策马疾驰的两人试弩射弓,仰射俯射,箭无虚发。叶长流看了一会儿,已是了然,两边木雕箭靶所中羽箭竟是相互对应,想来这骑射比得除了骑术与箭术,更需参赛者配合默契,否则即便两人技艺精熟,亦难取胜。只是草原上的人大多擅于骑射之术,谢留宵又有什么过人之处,非要他一个外族人代表哈克族…
“砰砰”两声,羽箭同入靶心,叶长流望着那绽开条条裂缝得箭靶,怔然道:“双箭齐发…”
即便是不善于骑射的人都知晓,双箭齐发比之一箭双雕难度更甚,除了技艺更需要天生的感知,谢留宵有这本事,中靶的机会多人一倍,那么即便札牙都偶有失手,亦不会轻易落败…
“我爹厉害吧。”水水转过头,神情骄傲,“他刚来的时候,连马都不会骑呢。”
“天赋异禀。”叶长流略一沉吟,喃喃道:“他是三年前来的,三年前…北疆大战,哈克族大胜…”
水水注意力集中在远处,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什么?”
“没什么。”叶长流支着拐棍动了动脚,眸色幽深,语调很轻,“看他们玩得那么尽兴,忽然希望…能够尽快好起来啊。”
接下来几日,谢留宵每天一大早都会随札牙都策马骑射,他们总先在草原上奔驰一段,或是心血来潮跑上几十里地,朝阳耀射下,那奔跑的英姿俨然已成了哈克族的风景。
叶长流便常常一个人拄着拐杖闲逛,他听不懂当地的语言,也不常和太多的人交流,偶尔会有草原的小姑娘大着胆子给他送花,倒也微红着脸收下。
到了夜里,处处篝火,欢歌笑语久久回荡在星空之上。叶长流虽也感染了他们的喜气,大多时间还是独处,不过,即使是逗逗他头顶上的小鸟,嘴角亦会轻轻勾起。
比方此时。
水水正和一个叫木拓的孩童玩摔跤,以及,他已经被摔倒三次了。
摔跤靠的是体魄和反映,水水灵活有余,身形却过于瘦弱,越比只会输的越惨。叶长流正琢磨着要不要去阻止他这傻帽的蛮劲,谢留宵忽然挽起袖子,一本正经地对木拓的父亲道:“让娃们先歇歇,我们比试比试。”
叶长流翻了个白眼,拜托诶,就你这身板和那么彪悍的人比摔跤,没事找摔是吧。
果然不出所料的被撂倒数次,不过,在第五还是第六次的时候,谢留宵竟扳回一局。他一身狼狈一鼻子灰的拍着水水的肩,笑道:“只要有恒心有毅力,没什么不可能的。”
叶长流这下连白眼都懒得翻了,只一人挑了个寂静的角落,平躺在草丛中看星星。谢留宵见了,撩开袍子坐在他身旁,嘴角咬着草枝,“你似乎不喜欢这儿的人打交道啊…”
叶长流不置可否的挑挑眉。
谢留宵道:“还看我威猛如斯,嫉妒了?”
“你塞给人家的那串铜钱叮当作响,太明显了。”
“你不懂,”谢留宵看了他一眼,“这是为了教水水奋发进取永不言败…”
叶长流打断:“行行,你说的都对,我说不过你。”
谢留宵见他这般服软,反倒噗嗤笑了起来,笑了好一会儿,方悠悠道:“你现在不用拐杖都走的好好的,过几日便要离开了吧。”
叶长流哈了一声,“怎么,舍不得?”
谢留宵难得的没有反讥,他伸了个懒腰,双手枕着后脑勺躺下,轻飘飘地道:“赛马节玩的尽兴点吧。”
叶长流略略一怔,随即略略勾起嘴角:“好。”
山水云雾,凛然壮重。
赛马节的第一个上午是十分隆重的祭神仪式。
所有参加者都虔诚的双手合十,高声诵告,场面十分震撼。
仪式过后,首先进行的是短程赛马,人们随意站在赛道旁为各自的部族呐喊助威,笑声不绝于耳。
短途赛马更多比拼的是赛马的威猛,一眼望去,以哈克族与乌族最为神勇。叶长流多瞅了几眼,便知哈克族的赛马乃是谢氏马场的神骏,但看谢留宵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果不其然,这第一场比赛哈克族轻而易举取得胜利。
赢了比赛后,谢留宵随札牙都他们狂喝烂饮,肆意张扬,倒惹得乌族频频侧目,甚至有人见叶长流揣着酒壶从那个阵营踱出来,眼神的杀气险些戳穿了他,叶长流连连摆手直到自己不是哈克族人,只是来围观的。
第二日的比赛是长途越野性质的障碍赛,大抵是搭一些横栏为坎,最快的速度越过沟渠斜坡,这种考验骑术的活显然不是哈克族的强项,乌族毫无悬念的夺魁。
叶长流围观整场赛事都没发现谢留宵与札牙都的身影,一想便知他们压根就没打算过赢过这场,定是把精力放在第三场赛事上,遂撇着嘴角捧着酒壶的跑去看其他赛事,摇摇晃晃的模样倒不知是因为脚伤未愈还是醉了。
天高气爽,艳阳铺展,耀得天如美玉云似水。
赛马节的重头戏,自然是第三日的骑射赛,赛道未开,就见万众人身着盛装,站得漫山遍野,气氛渲染的很是浓烈。
大概是要亲自上阵,谢留宵一大早便爬起身试衣裳,最终选了件哈克族特有的骑马装,青衣绣鸿雁,衬着他那漂亮的面孔相得益彰。叶长流见他抚着袖口沾沾自喜了半天,不声不响的投去鄙视的目光,谢留宵恍若未觉,只道:“我这般像不像戏文里说的那种青衫客?放浪形骸点点忧郁…”
“是浪荡不堪层层悲哀。”
谢留宵愉快地笑着,“好说好说。”
两人步行到马棚时,水水已经备好了上等的赤马,云雨正认真的给马鬓被编成条条辫子,叶长流走近细瞧,不觉啧啧两声,“别再编了,这是头公马,再编下去它会哭的。”
云雨是北疆当地的孩童,听不懂中原话,继续若无其事的编辫子,谢留宵哈哈大笑,摸了摸水水的脑袋,问道:“扎牙都呢?”
“他定一早就过去准备啦,哪像公子磨磨蹭蹭的。”
谢留宵用指尖弹了弹手中的弓弦,“这叫厚积薄发。”
浅草绿茵的赛道两侧,金鼓大张,数名身着骑马装的鼓手执木槌,用尽全力鼓击,将赛事气氛渲染的华彩热烈。
依据前两场比赛的名次进入决赛的五支队伍实力不俗,随着响箭射向长空,第一支参赛队伍扬鞭催马,箭去如风,方一上场便引发草原上的吆喝欢呼。
叶长流专注的看了一会儿,转头道:“看来你们胜算还是蛮大…呃,怎么了?”谢留宵心不在焉的东张西望,“找不到扎牙都啊…”叶长流皱眉道:“不会吧?马上就轮到你们了。”
这时一名哈克族人火急火燎的跑来,惊慌失措的和谢留宵说了一堆话,但见他神色愈发凝重,叶长流问道:“出什么事了?”
谢留宵道:“扎牙都昨夜感染了风寒,高烧不退,现下还在昏迷当中。”
叶长流挑眉,“这么巧?”
“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谢留宵视线在不远处扫了一下,对哈克族青年说了什么,那青年连连点点头,飞快跑开,叶长流瞟了他一眼,“你要临时找人与你上场?”
“别无他法。”
场中欢呼再起,乌族参赛者两人双箭齐齐入靶,竞逐激烈,叶长流拂了拂袖,“乌族的实力…便算是扎牙都能上场,都未必能赢…”
谢留宵眸光微凝。
叶长流淡淡道:“不过是一场比赛,便是输了又有什么打紧?”
“你可知,最终拔得头筹的部族,可以获得什么好处?”
“无非是一些牛啊羊啊什么的…”叶长流反问,“难道不是?”
谢留宵轻轻呼出一口气,伸手指向远方无边无际的草地,“那里,是北疆最好的放牧之地,山清水秀,四季如春。”
“你的意思是…赢的部族可以使用那片草地…”
“直到来年赛马节,重新角逐。”
叶长流微微颔首,“算是个诱惑,不过哈克族亦算占据富庶草原了,又何必在乎…”
“若被其他部族赢了去,倒也无妨,可…若是乌族,”谢留宵淡淡道,“就等同他们公然越过那道属于我们哈克族天然的屏障,随时都有可能进行突袭。”
叶长流微微沉默,道:“我倒是奇怪你为何这么热心的帮助哈克族呢?”
谢留宵耸了耸肩,“看乌族碍眼,想帮就帮了。”
叶长流闻言扬唇而笑,“好个想帮就帮,下场比赛,我随你上去就是。”
谢留宵脑袋一歪,疑惑道:“你?你行么?”
“小瞧我。”叶长流伸出右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指缝间的厚茧,“我可是高手,之前深藏不露的。”
“我是说…”谢留宵眉梢微挑,“你的脚伤行不行啊?”
叶长流这才想起自己腿伤未愈,旋即笑道:“一会儿用布条缠紧,破釜沉舟了。”
四周鼓声再起,场外两人乘着骏马奔驰而来,杂沓尘扬,手挽弯弓,响箭方一射出,便齐齐以电闪之势纵马飞驰,“嗖”“嗖”的箭去如风,眨眼间数枝箭头正中靶心。
这两人均是乘骑精熟,驰骤如神,飞马奔腾之际手中长箭不缓,顷刻便将一排箭靶破空扫过,竟是射无虚发。
围观众人似乎都被这阵势给震懵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下一瞬,雷鼓震天,雀跃之声四起,而场上的两人却丝毫未被影响一般,专注的驭马朝向终点,手中的箭如长了眼睛般精确地落入红心。
没有人会想到,这两个配合默契的青年,直到上场比赛的前一刻才临时凑成这个组合,他们连一次赛前预演都未曾有过。
很多很多年以后,这些在场的人都不会忘怀,那一年,万里长空之下,二人一个傲如骄阳,一个清华如月,共同长楸走马,隐隐然,那狂傲不羁之势荡漾于草原之上,竟是美的入画。
当两匹马同时撞过终点线上的黄绸时,叶长流在万众赞呼声中朝谢留宵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谢留宵视若无睹,撇过脸去,然而微微勾起的嘴角,终究掩不去他的笑意。
是夜,所有参加赛马节的人载歌载舞,觥筹交错,哈克族胜得实至名归,众人都欢欣的竞夜狂欢。
谢留宵这个众矢之的被灌得烂醉如泥,好容易才逃出包围圈,往脸上泼了几下凉水,这才清醒一些,却四处找不到叶长流人,拉来云雨一问,原来他一早便回去歇息了。
“才骑了一下马就累了?这么娇气?”谢留宵心中奇怪,索性提早回牧场,一撩开营帐,便见在枕畔酣睡的叶长流,他真的睡的很沉,谢留宵“喂”了一声,“叶长流?”
叶长流没有应他。
谢留宵觉得不对劲,伸手往他额上探去。
好烫…不会吧,烧得这么厉害,看这家伙不像是病秧子啊,该不会是…
谢留宵想到了什么,掀开叶长流的袜套一看,果然是因为赛马撕裂了伤口受了感染,稍一思付,便急急忙忙的冲出营帐,跑去熬药去了。
黑暗中,床上的病人缓缓睁开眼睛,忽然说:“你可以出来了。”
一个身材娇小,身着夜行衣的人缓步踱出,看面孔,却是个相貌清丽舒适的少女,她有些恼怒地道:“你叫我出手下毒让扎牙都大病一场,我还当你是想让哈克族落败,现在倒好,你自己倒染了风寒…你、你究竟是不是想替姐姐报仇。”
“沈暖姑娘,不用太心急。”叶长流眼中掠过一抹淡淡的残酷,“我们的目标是一整个部族,要循序渐进。”
沈暖冷哼一声,又有几分担心的从怀里掏出针包,“看你似乎病的不轻,还是先让我替你治好罢。”
“不必了。”叶长流迎着窗外的清辉,露出一种琢磨不透的笑意,“这场病,来得刚刚好。”

第三十七局:何谓朋友

叶长流这场高热足足烧了三日,待他悠悠醒转,只觉得浑身酸痛,气力被病魔抽去了大半,不禁后悔为什么不让沈暖医好自己,活活遭这份罪。
遭罪的当然不止叶长流,谢留宵也被这家伙来势汹汹的病折腾的焦头烂额,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为何同样的症状,札牙都喝了药睡一觉又是生龙活虎,叶长流偏偏病的奄奄一息。
他当然猜不到,叶长流这个混蛋每每趁他离开之际都把吞进去的药统统吐了,药没喝不止,高热之下严重缺水,病能好得了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等到天微微亮,老大夫诊断叶长流总算有退烧迹象,可以脱离生命危险时,谢留宵才舒了口气,交代水水云雨好好照料他,自己则跑回自己的营帐睡回笼觉去了。
暗淡无光的太阳灰蒙蒙的,挂在混沌的天地间。
谢留宵再来已经过了午时,他换了一身新料子青衫,神采奕奕的撩开帐帘,端了一盘颇为丰盛的饭菜,叶长流头皮发麻地靠在床榻上,问道:“发生什么好事,这么高兴?”
“我若说是因为你的病好了,你信不信?”
“勉为其难的信吧。”
“好吧。”谢留宵笑着舀了一小碗热汤,递给他,“今天早上,我做成了一桩大买卖。”
“喔?”
“中原来的大商团一口气买下了我们牧场一大批战马,”谢留宵伸出一个巴掌,“开价这个数。”
“这么阔绰?”叶长流迟疑了一下,“没有什么问题吧?”
“是扬州官商,文书我看了,没有任何问题。”谢留宵开怀道:“这下今年冬天可好过了。”
叶长流简直匪夷所思了,“你还愁过冬?”
谢留宵嘿了一声,“说了你也不明白。”
“你是替哈克族愁吧?”叶长流展平身子,双手用力捶腿,“这三年来,这个牧场养活了多少哈克族民,让一个破落的小部族强到足以与乌族抗衡的地步,你费了不少心思吧?”
谢留宵板起脸,“这又是告诉你的?”
“我一直奇怪,一个中原人能在北疆这种地方开牧场,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你,咳,你显然也不是什么狠角色,又是从何处寻来那些保护牧场的牧民呢?”叶长流淡淡一笑,“左想右想,大抵是你给了哈克族很大的好处,而这儿的统领也就默许你这牧场的存在,互惠互利罢。”
“喔?”
“再加上你的结义兄弟札牙都是哈克族族长之子,这一层关系理清了…”叶长流摊了摊手,“不需要别人多说,不也一目了然了么?”
谢留宵稍感意外,上上下下重新打量着叶长流,“看来是我先前眼拙,你的来头不一般啊。”
叶长流挑了挑眉,肃然道:“其实…我乃天下第一恶人,你信是不信?”
“勉为其难的信吧。”谢留宵瞥了他一眼,“不知大恶人还想在我这呆到几时?”
“过几日养好身子吧。”
“可得说好,这期间的银两我全都算在账上了啊。”谢留宵说着起身离帐,叶长流看着那身心松弛的背影,吸了吸鼻子,定定地望着天花板。
山野暖暖地绿着,渐渐的被雨点打湿,远处一片墨渍。
雨夜过后,哈克族出了大事。
先是有好几匹马口吐白沫,全身抽搐发黑而死。草原上的牧民以为马匹突然染上瘟疫,草草掩埋,未有引起重视。谁知次日,一整片草原上的马统统倒毙,竟是无一生还。哈克部族连忙派人将所有马匹全部烧毁,又逐一检查是否有人感染了这场瘟疫,所幸暂时并未有人出现相似病症,饶是如此,哈克族仍是全体陷入恐慌,甚至有谣言传此乃天神降罪。
“这自然是中毒。”谢留宵方从焚马场回来,道:“有人借着雨水的流势,在上坡处下了剧毒,水会带着毒药流入草丛对方之处。他们的目的不仅在于毒死所有马…而是引起我们的人心惶惶,足以让任何人都不敢吃下任何东西…然后…”
“一举攻袭,一统北疆。”叶长流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不用多想,是乌族做的。”
“狼子野心…卑鄙无耻…”谢留宵咬牙切齿:“这毒水流过之处,十年寸草不生…”
“若能就此收了哈克族,也算值了。”
“他们定会趁着最乱的时候突袭,”谢留宵站起来在屋子里转了几个圈儿,“就在这一两日之内。”
叶长流闭着眼睛听他踱来踱去的声音,“你担心什么?谢氏牧场易守难攻,乌族那儿一时半会儿还打不到你的主意。”
谢留宵听他这种事不关己的口气,莫名不快,正待说什么,便见有人撩帘进来,急道:“留宵安答!”
来人正是札牙都。
谢留宵抢话道:“族人安抚下来了么?”
“现在情形还算稳定,可是我们的马匹…”札牙都面色沉重,犹豫片刻,肃然看向他,“安答,你牧场的马,可以暂时借给我们吗?父汗承诺来年春天,我们必会如数奉还,只要熬过这一仗…这战我们若没有马,定敌乌族不过。”
“当然没…”谢留宵本欲张口答应,却忽地一怔,面露难色,札牙都疑惑问道:“有什么难处么?”
谢留宵沉默了一会儿,摇头道:“自然是没有,你先回去处理事务,稍候我会安排妥当。”
得到了谢留宵的应诺,札牙都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拱手道完谢便匆匆离去。叶长流听完他们的对话,眉头一蹙,“你的马不是卖给扬州官商了,昨日刚签的合约吧?”
谢留宵轻轻拂袖,半晌才道:“怕是做不成这趟生意了。”
叶长流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我现在先赶去镇上的客栈内与商团首领谈,希望他们能够理解我的难处。”谢留宵道:“若是不成,我赔了毁约金便是。”
“十万毁约金…”叶长流抬眸,道:“你赔上整个牧场都不够。”
谢留宵眯起眼睛看着他,“你这算是在替我担心么?”
叶长流一怔,不等他反应过来,谢留宵又道:“你若真替我考虑,又何必在一旁说这些风凉话?”
叶长流慢悠悠道:“既然这次乌族是有备而来,那所谓的扬州商团也是他们的一丘之貉,你现在过去,很有可能就回不来了,你明白么?”
“那又如何?”
“你…”叶长流被他这回答噎的说不出话,缓了一缓,“难道哈克族的存亡比你自己的命还重要?”
谢留宵抬起头来,眼神清澈无辜,语句却如刀:“我在乎的是什么,你这种人又怎么会懂。”言毕却已不再看他,兀自拂袖而去。
叶长流不动声色地看着他骑马远去的身影,揉着额头,靠在床上发了半天呆,躺下才发觉自己的鼻子都塞得呼吸不了了,手脚冰冷的微微发颤。
他在害怕什么呢?事情不正按照自己预想的那样天衣无缝么?
他有些分不清自己是不是病未痊愈,谢留宵的眼神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他头脑昏昏沉沉的,一时想不起接下来的计划,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然而这一觉睡的很不安稳,他是被滚滚浓烟呛醒的。
若非风寒令他的鼻子失了灵敏,他也不至于直到牧场的火光映亮了半边天空才发现这场大火。
草原干冷风巨,火势来势汹汹。叶长流把方巾浸在铜盆的水中,捂着鼻息,又将整盆水自头往身上浇下,飞身冲账而出。
大人尚可,他想到云雨和水水那两个小鬼,不知有否平安逃出。
整个牧场寂静一片,除了漫天大火燃着噼里啪啦的声响,无一人嘶喊吱声。
叶长流拖着病体在牧场转了小半圈竟未发现一人踪迹。
整颗心忽然凉了半截。
这场火,不是乌族人,是牧场的人趁谢留宵出去办事,支开所有人,一把燃起的。
目的是要烧死所有马匹,只有这样…这样…
叶长流冷笑一声,人情冷暖,不过如此。
火势愈来愈旺,叶长流大病未愈,身子羸弱,几乎连站也站不稳当,遑论轻易逃离火海。他运足内力,撑着最后一口气,拼死从牧场草稀火弱之处避过大火,待到从牧场围栏爬出,浑身上下已是烧伤多处,等他回头望去,整个牧场已经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谢留宵回来看到没准以为自己已经葬身此处。
也罢,原本陌路,到此为止,从今以后,不必相见。
就在叶长流欲要转身离去时,竟隐约看到一人一骑从远处的草原飞身冲入牧场。
那人正是谢留宵!
叶长流一怔之下震惊,这家伙是要自掘坟墓么?如此火势还搭进去干什么?再说里面根本就没有人了!
他不知哪来的力气,发足朝谢留宵的方向奔去——他自己都忘了火势之大根本是去送死。
然而,当他冲入火场,在一片耀到刺眼的火光中寻找谢留宵的身影时,忽然听到:“叶长流!”
叶长流侧首望去,望见一个背对自己的身影,对着里面茫茫看不清的浓烟高声呼喊:“叶长流!叶长流,你在哪里!”
他要救的人是叶长流。
谢留宵。他这样像傻瓜一样不顾性命要救的人,是认识不到几天的叶长流。
叶长流全身僵木,如泥雕一般,呆呆的看着。
眼前一片朦胧。不知是让烟熏出来的,还是让谢留宵撞上心底深处最柔软的一块地方。
这个地方,十几年来无人触及,十几年前在铺天盖地的血海中,选择了长眠。
多少光阴,多少岁月,独自一人在黑暗中摸索,除了仇恨再无其他。
那些年少时的亲人,兄弟,朋友,都成了前生梦幻。
直到今日,直到此刻。
强烈的山风夹杂着火光刮来一阵阵呼唤,突破重重地狱,来到了他的耳边:“长流!”
那个人就这样猝不及防的闯入了那个禁区。
叶长流一把抓住谢留宵的手臂,“白痴。”
谢留宵猛然转过身,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你没死啊…”
叶长流笑了笑,笑出眼泪:“我都说我是绝世高人了。”
等到两人平安从火场逃脱,瘫软在高坡的草地中,看着火光映红的天际时,东方正露出鱼肚白。
谢留宵沉默了很久后说:“这场火后,乌族就会趁势攻进哈克族了。”
叶长流双手枕着脑后,“哈克族的人不信任你,以为你会将马匹卖给扬州徽商,又当那些商人是乌族之人,索性一把火烧尽,真是愚蠢至极,不过,最愚蠢的人是你,这样的族类,你还掏心掏肺不顾一切去帮助他们,可悲可叹啊。”
谢留宵什么话也没有说,站起身来,吹了声口哨唤那匹马奔向前来。
叶长流旋然坐直身子:“你要去哪?”
谢留宵道:“救他们。”
叶长流恻然:“你疯了。”
谢留宵恍若未闻:“那群笨蛋只会逞匹夫之勇,会被乌族的人杀光的。”
叶长流起身揪住他的袖子,怒道:“你现在是在以德报怨吗?你是怎样对哈克族的?哈克族的人,你的安答扎牙都又是怎样对你的!”
谢留宵静静看了他片刻,问道:“那么,我是怎样对你的?你,又是如何对我的?”
叶长流瞳孔微微一缩:“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谢留宵轻轻拂开叶长流握住自己袖子的手,一双眼认真的看着他:“你助我赢得赛马节之冠,我真心感谢你,可这只不过是你为了让哈克族夺得那块土地的阴谋;你重病时我一心想着找大夫给你诊治,我担心你落下病根,可你却让人趁着雨季毒死整个哈克族的马匹;叶长流,在我得知你与乌族联合时,你可曾体会过我的感受?可我明知是你设计的这一切,为什么在看到牧场被焚时,还是要不顾一切的救你?”
叶长流为心间倏忽而来的奇异感到震动。
“因为我把你当作我的朋友。”谢留宵语气淡淡,嘴角带着笑:“这世上有许多事该做许多事不该做,可若事事算计,计较对自己有否益处,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仿佛一直朦胧挡在眼前,看不清摸不着的什么,逐渐散开。
“如果不救你,我会感到伤心难过,又有什么理由不去救呢?这里,”谢留宵抬起自己的手按在胸口的位置,“会告诉我怎样做才不会后悔。”
一切一切,但求问心无愧,如此愚蠢,如此美好。
叶长流还想叫住他,手指却僵在半空,谢留宵蹬马而上,一阵扬鞭,已掠身奔出,“我走了!”
漫天星月,无声叹息。
叶长流怔怔看着远处,保持那姿势,任山风袭人,理不清万千思绪。
(上部完)

作者很重要的话要说:
到此为止,天下名局的上半部算是结束了。擦汗。我特么写20w居然花了一整年,真是苦逼的我,更苦逼我的读者。
随着叶长流的入京、重遇小容、回忆赵永陵篇、权谋第一部把西门傲斗垮,再到回忆这十几年开始,好像写了好多内容,在写的过程,有几次我也为我笔下的这些角色流下眼泪。
他们就好像真的曾经活在这个世界一样。
今天重温了一遍,还好,我没有写歪,没有写砸我的初衷。
像赵永陵容辞这样的人,本该笑傲红尘,笑看人生,最终却被生命中的黑暗、人性里的冷酷、现实中的无奈伤的体无完肤。从此不论是容辞苍凉的人生感受,还是叶长流的那一颗复仇之心,整个世界都笼罩着黑色光。
所以我安排了这样的重生,如此不可思议,如此让人心碎。
我想很多人是等着叶长流如何大展身手,如何和白染对决,如何站在胜者的巅峰,才不负《天下名局》这个名字吧。
其实不是的。
重生的意义不止是战胜敌人,更在于战胜黑暗。战胜心灵的黑暗。
像此时还处在黑暗的叶长流,因为与谢留宵的相遇,让他心中的温暖重新升起。
所以才有了之前那样,就算用尽阴谋诡计,也要保全朋友、亲人、无辜的人,哪怕不惜牺牲自己的叶长流。
所以才能让容辞感受到久别的回忆,感受到希望和光明。
从来,真正的智者,会在事情发生之前去平定一切,而不是等事情发生了,才去收拾乱局。
所有的战争,所有的阴谋,本来,都只是为了突出人性转变的一个工具。
人性有黑暗,也有光明,就算被伤害,也不要轻易放弃,如果一直相信,直到有一天真正收获,那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了。
当然,如果人生真的如此简单,又哪来那么多挣扎和眼泪。
说到底,属于叶长流,与黑暗与权力的斗争,只是刚刚开始。
那些故事里的美好,不会轻易得到。
白染究竟去了哪?谢留宵究竟是谁?为什么叶长流把他当做生命中很重要的朋友,到头来还要残忍下手?容辞是否已经知道叶长流正是赵永陵?木揽风为何心心念念要杀害叶长流?当年京城四少最富贵的华颜,再度出场的作用是什么?等在远方的战场上,有着什么样的敌人?长流的师兄弟们,会不会出来帮助他?他的徒弟们后辈们又会经历怎样的生死?
其实有许多我也不确定。
真正的最终BOSS,从来都不是白染。
也许后面会因一个个人物的死去,让大家痛彻心扉,也许后面会有一个一直看过去最纯真善良的人露出最凶残的真面目,让大家心灰意冷。
我想,叶长流会面对更多的危险,更多的阴谋,他仍然坚持着他自己的原则,但是,只有在面对所有的冷酷和温情,杀戮和救恕,残酷和美好,他才会真找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某容从来最看重的,都是人心深处的光明,并且深深相信着这样的光明。
我一定会努力给他一个好的结局的。

关于下半部的更新通知:
其实下半部肯定还是接着在这个地方接着更,不至于重新开坑。
但是更新的时间,可能要缓一缓。
很多同学催更,我在这里说一下原因。
《天下名局》在去年过年签约给一家出版商,所以我一直淡定的写。但是在今年过年,出版商毁约了,理由是这篇是男主角的文章,无爱情。
我其实挺伤心的。其他书出版不出版无所谓,我对名局的重视与爱,一向都超出其他文的。
这之后我又投了两家出版商,都是初审二审都通过,编喜欢,最后大BOSS觉得非言情市场不给力。
很多人叫我索性弃文,当然我是不会弃的。
但是如果一下子在网络上全部发表完,我这辈子都别指望出版了,承诺给大家拿在手里的纸书大家也拿不到了。
所以我想了很久,做了个决定。
暂时先停一阵子,也不是完全停,也许一个月会更新两三次。
这期间呢,我要做2件事,一件是写一篇很好看的言情文,一件是找个新东家。
因为之前有出版商表示,如果能够出一本反响不错的书,就可以考虑《天下名局》。
所以我开了新坑《一手遮天,一手捶地》。
暂时全心投入那一篇的更新中。如果在那篇都写完还没有人要名局,我就不考虑出版,直接在网络更新完。到时候如果大家喜欢,我可以定制印刷…我自己掏钱送给之前承诺送书的,一直支持我的读者。
总之,今年内会写完这2篇的。
当然,在此也提一下《一手遮天,一手捶地》。
肯定不会是顺应潮流写下的小白言情,也不会舍弃我在名局这里的一些激情。
这是篇文风比较轻松幽默,故事比较快热,悬念多爱情比较感人的文。其实我在写名局时候就一直惦记写这篇,没想到提前写了。
我想喜欢名局的,去看个两三章,一定会很喜欢的~被名局坑的孩子可以先过去,那边肯定会比较有速度有质量的完成的。
某容真心希望大家能够不要删除名局的收藏,因为肯定会继续更的;某容也真心希望大家能够过去支持一手遮天,因为一来真的好看,二来,也是帮助名局啊。
不过,不管怎样,要再对一直蹲坑的亲们道歉,真的对不起。
我一定会努力的…
谢谢!!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