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还没说完,薛采已眉毛一扬,眸光流转的悠悠道:“但是,为何陛下会认定我家主人口中所说的活物,会是……我呢?”
如意愕然,呆了一下:“你说什么?”
薛采自行站起,往前走了几步,将手里一直捧着的那个匣子平举过头,恭声道:“我家主人愿以此匣中之物,换取燕王的一个承诺。”
如意悻悻的走出来,接过盒子,又盯了他几眼,“你可不要玩什么花样,这盒子里装的什么?我先看看……”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盒盖。
从姜沉鱼的角度看过去,正好看不到盒子里的东西,只能看见如意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无比惊悸,然后露出狂喜之色,捧着匣子冲回到屏风那个后道:“圣上你看!天啊,真的是耶!啊啊啊啊,居然是真的啊!!”
姜沉鱼忍不住将目光好奇的看向姬婴,感应到她的凝视,姬婴冲她笑了一笑,但却没有进一步解释。
于是她只能继续静观其变。
燕王的屏风后传出叽叽咕咕的讨论声,但倾耳细听,也只能依稀捕捉到几个类似“独一无二”、“绝对的稀世之珍”、“哎呀呀,真的找到了啊”这样的词。
联想之前赫奕所说的话,看来燕王之所以来程国,是为了寻找一样东西,而这样东西,却被姬婴先找到了,如今由薛采呈递过去,被当成了谈判的筹码。
在姜沉鱼的猜测里,彰华长长地叹了口气,低声道:“罢了。”
姬婴一笑道:“燕王陛下同意了?”
“嗯。”
虽然是很简单的一个字,但姜沉鱼却发觉姬婴的手轻轻一颤,继而松了开来。原来,再怎么胸有成竹,也终归是会紧张的。
公子,也是会紧张的呢。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发现让她觉得有点高兴。因为,外人所看见的姬婴是那么的完美,但只有她,见过他不为人知的样子。
两年前,她看见他难过,于是那一次,她爱上了他。
两年后,她看见他紧张,于是,又爱了一次。
好想把这些别人看不到的他,用眼睛捕捉,再烙印到记忆里,就像被笔墨勾勒绘制而成的画像,一幅一幅,装订成册。
哪怕没有结局,但当年华流逝,当她老了后,从记忆深处翻出来,打开册子一页页的翻阅,也会是很幸福很幸福的一件事情吧?
点点滴滴,都想记住。
即使有猜忌,有痛苦,有埋怨,有心寒,也不舍得忘记。
姬婴于她——就是这样的一种存在。
姜沉鱼垂下头,忍不住将他的手又轻轻握紧了些。
姬婴道:“陛下还没听我所要索取的承诺是什么。”
彰华道:“我答应你不插手程国的内乱,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做个局外人——难道这还不够?”
姬婴笑了一下,道:“不够。”
他的声音比常人要低一些,与彰华的沙哑不同,他的声线清润,仿若朗朗的风、明净的玉、棉软的丝线,带着难以描述的一种轻柔,可说出的字,却又显得斩钉截铁,不容拒绝。
因此,当他那么笑笑的看似轻描淡写的说着“不够”二字时,姜沉鱼却感觉到室内的气氛一下子变了。
原本还不算太紧张的针锋相对,因这两个字,而骤然加重。
彰华果然不悦,“朕不喜欢与人讨价还价。”
“很荣幸,在这一点上与陛下同样,在下也不喜欢讨价还价,很不喜欢。”姬婴悠然道。回应他的,是赫奕故意的哈哈哈三记干笑。
姬婴没有理会赫奕的揶揄,继续道:“其实我的条件很简单——只是请二位颁旨,声援一个人而已。与袖手旁观也没太多区别,只是动动嘴皮子。”
彰华的声音越发低沉了:“朕之所以刚才答应你,并不是真的因为你所送的这份礼物。”
“我知道。”姬婴笑道,“区区薄礼,仅博燕王一笑尔。”
“我之所以答应你,是因为三个原因。第一,我此行私密,而你却能探查到我的真实目的,说明你在我身边安插了眼线,并且,还是个很重要的眼线。”彰华说到这里,停了一下,而如意直觉的叫道:“不是我!”
彰华轻轻一哼。
如意睁大眼睛,摆手道:“不是我啊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彰华沉下脸,轻叱道:“闭嘴。”
如意连忙用两只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并无比诚恳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再说话。
彰华的目光柔和了几分,继续道:“关于那个眼线是谁,我现在不想追究;第二个原因,我为了寻找这样东西费时十年而不得,期间不知耗费了多少人力、财力,而你竟然能先我一步到手,我由衷钦佩。”
姬婴道:“在下只是撞对了时机。”
“幸运也是一种实力。所以,直觉告诉我,最好不要与你为敌。而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得不说,你选了个最好的送礼者。”彰华说到这里,苦笑着,黯然道,“你明明知道,我是不忍心拒绝薛采的要求的。更何况……是现在这样的一个……小、薛、采。”
姜沉鱼抿住唇角,纵然这话在别人听来颇多暧昧,然而,她却觉得自己可以理解燕王。因为,她和他拥有相同的感受——这样瘦小的、风光不再的薛采,实在是太让人难过了。难过到,如果再去拒绝他的要求,就是一种天大的罪过。
而彰华,明显比她更喜欢他。
薛采站在原地,负手垂头,一幅标准的奴仆姿态,碎乱的留海垂下来,遮住了他的眼睛,因此看不见此刻他脸上的表情。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的他,在听见这样的一番肺腑之言后,又是什么感觉?
姬婴看了他一眼,眸底再次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然后忽问道:“小采,你愿意跟燕王走吗?”
薛采站立着,许久,才慢慢地抬起头来,一双眼睛越发乌沉。
姬婴道:“只要你愿意,我就放你走。”
他这句话虽然说的轻松,但姜沉鱼心底却格了一下——薛采与其他奴隶不同,他是昭尹刻意给公子安排的一颗棋子,为的就是制约双方。姬婴若对他太好,都会招致昭尹的猜忌,更何况是放人?彰华如此喜爱薛采,再加上薛采本身的才华,日后必成大器,而一旦他去了燕国封侯拜相,无疑是当着世人的面给了昭尹狠狠一记耳光,万一他再心狠手辣一些,反攻璧国,无论谁输谁赢,一场浩劫在所难免。
公子为什么会做出这样宁可得罪帝王也要放虎归山的决定?为什么?
就在她一连串的惊悸猜度里,薛采开口,敲金碎玉:“不。”
此字一出,尘埃落定。
姬婴还没说话,彰华已追问道:“为什么?”
薛采转向屏风,一挑眉毛,笑了:“因为陛下身边有个我讨厌的矮子。”
“什么——!”毫无意外的,如意再次爆怒,“圣上,他他他他故意的!他是故意拿我当借口的啊,我我我我明明比他高啊啊啊啊……”
姜沉鱼忍不住莞尔,薛采这个借口,找的好可爱,谁都知道是借口,但谁都没办法反驳。
“而且,”薛采一笑过后,恢复正色道,“对于奴仆而言,一位出尔反尔的主人,远比少恩寡宠的主人更难伺候。”
彰华的声音沉了下去:“你说什么?”
“先前,我家主人问:陛下同意了?陛下回了一个嗯字。也就是说,陛下已经明确表示了,会同意我家主人的要求——任何要求。但是,当后来听闻我家主人要求的不仅仅是置身事外,还有声援某人时,陛下就开始迟疑,甚至顾左右而言他……”薛采说到这里,又笑了笑,“睹微知著。虽然我家主人是得寸进尺了些,但君无戏言,两相对比,孰去孰从,很容易得出答案吧?”
他这一番话,无疑说的大胆之极,也危险之极。无论如何,对方可是燕王,四国之首的燕国的帝王。而他,却当着他的面,指责对方不守信用。
果然,如意立刻护主心切的吼道:“大胆薛采!竟敢这样污蔑我家圣上!顶撞天威可是死罪!来人,将他给我拿下!”
房间里静悄悄的,没有人说话,更没有人动作。
如意提高声音:“来人——”
依旧一片静谧。
如意跺脚,转向彰华,委屈道:“圣上……”
回应他的,却是彰华眉头微皱的沉默,以及半垂的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情绪,像是——痛苦?
他心头大震,豁然间,明白了一些事情——他的圣上,对薛采,怀有非常异样的感情,因此,无论薛采对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都不会对薛采发脾气。
在知晓了这一点头,忽然间,身体也就失去了所有的冲动与怒气,变得非常疲惫,不想再说话。
于是他后退一步,低下了头。
吉祥悄悄的朝他挪近几步,然后默默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更长的一段静谧之后,彰华抬起一只手,揉了下自己的眉心,然后低低的笑了起来,边笑边叹道:“好、好一个淇奥侯。”他不夸薛采胆识过人,却夸起姬婴,气氛不但没有轻松,反而显得更加诡异。
姬婴则依旧没什么表情。
“说吧,你要我声援谁?”
“且慢——”这一次,出声阻挠的,是赫奕。
只听赫奕笑道:“淇奥侯果然了得,不但运筹帷幄雄才大略,连降奴术都高人一筹,这么一个恃才傲物天下皆知的小冰璃,都被你调教的服服帖帖,连自由都放弃了,还帮着你反过头去咬自己的恩人,有趣啊有趣。”
他虽然说的刻薄,但却是事实。当日若非有燕王写信给昭尹,薛采肯定救不下来。而今日薛采却不但不感念彰华的恩情,反而帮着姬婴逼他,想来彰华是真的挺寒心的。
姬婴还没说话,薛采已淡淡道:“救命之恩,没齿难忘。然现在事关社稷,关系到四国的所有利益,关系到天下百姓的安危,薛采不敢以私人之情偏天下之势,同样,宜王陛下可以嘲笑我,但却不可以嘲笑时事。”
赫奕呆了一下,冷笑道:“好,好一个心系天下的小薛采。真是颇得你主之风,什么龌龊事都套上社稷二字,就都显得大义凛然了。”
薛采不卑不亢地继续道:“两位陛下既然肯来至此处,说明你们已经有了与我方谈判的心理准备,我方开出条件,你们裹足不前,更反过来嘲笑我方虚伪龌龊——试问,在这场内乱爆发前,两位又做了什么?一位以贺寿为名行私谋之事;一位则与程三皇子做了暗中交易——两位分明都已经预见了这场大乱,一个袖手旁观,一个推波助澜。袖手旁观者并非不重利益,而是利益不多看不上眼;推波助澜者,都是趁火打劫,又何需说什么商人要守诚信这样的话语?究竟是谁更虚伪?”
一番话,说的是毫无停顿,流畅无比,句句掷地有声。
一时间,室内静静,众人皆无言。
姜沉鱼不禁想到,难怪当年昭尹会派薛采出使燕国,本以为他只不过是人小鬼大,而今方知,口才也是一等一的好。但他如今在这种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舌战双雄,词多冒犯,难道就不怕两位皇帝真的发起火来将他治罪?他有什么样的依持?又是什么样的目的?为什么要这样帮璧国争取利益?为什么要听从姬婴的话?
“既然都是利益,就没什么不可以摆上来谈的。燕王虽然看不上荒岛小国,但就不想知道程国秘不外传的锻造冶铁术?燕之所以为泱泱大国,除了人才济济之外,更因为虚心接纳众集所长,可以自强自给,但绝对不是刚愎自大;而宜国的商贩之所以能遍布天下,有阳光的地方就有宜国的商铺,难道不是一点一滴权衡得失的争取来的?如今你在此放弃了七成降率,它日,你也许就会放弃更多。筑谭积水,连续千日;决堤山洪,却是一泻千里。宜王陛下真的不在乎?”薛采说到这里,忽然沉默了,脸上的表情变得阴晴不定,半响,才再度抬眼道,“程国的这场夺嫡之乱,与我们三方而言,不过是一念之间,但于程国的百姓而言,很可能就是妻离子散、国破家亡……帝王之威,不是体现在‘一语灭天下’,而是‘一言救苍生’。”
姜沉鱼细细咀嚼着这最后一句话,不禁有些痴了。
诚然,要想杀一个人,对帝王而言实在是太容易了,他们动动嘴皮,就可判人生死,灭人九族。然而,那样的威严是强大的,却也是可怕的。比起毁灭,人们更敬仰“宽恕”。
今日,此刻,在这个暗室之中,他们谈判的结果将直接导致程国的将来。他们无情些,帝都就一场血雨;他们仁慈些,则有丽日晴天。
这样的关键时刻,个人的恩怨、喜好、私念,的确是要摒弃的彻彻底底,才能做出最正确的抉择——薛采,没有错。
姜沉鱼将目光转向姬婴——公子,也没有错。
得出这个结论后,她的心一下子就变得平静了,原先的浮躁不安猜疑,通通烟消云散。
而赫奕,显然也被这番话说服了,沉吟许久后,道:“你们想怎么做?”
“很简单。”这回,终于轮到姬婴说话,“快刀斩乱麻。”
“怎么个斩法?”
“齐三国之力,迅速扶植程国一位王孙成为下一任程王,处死叛党,平定内乱。”姬婴的语调并没有加快,依旧如平时一般从容,然而,随着这样一句话,室内的气氛更肃穆了几分。
彰华问道:“你想扶植谁?”
赫奕轻哼道:“肯定不是颐非了,否则他何需如此大费周章。”
彰华缓缓道:“颐非的确是个人物,表面看似荒诞不羁,但胸怀大志,可惜,聪明的过了头,也任性的过了头。以他的实力,本无需装疯卖傻,但他却偏要,或者说嗜爱特立独行。这样的人,可以是最好的名士,但却绝对不能当帝王。帝王,要必须舍得,舍得放弃自己的一部分特征。不中庸,无以成表率。所以,如果让他当上程王,程国将来民风如何,难以想象。”
赫奕道:“那涵祁更不行!就他那种好战的性子,当上程王后,活脱脱是又一个铭弓,到时候频频开战,不是给我们添麻烦么?”
彰华道:“不错,涵祁是万万不行的。”
赫奕道:“那么只剩下了麟素。他虽然为人庸碌懦弱了些,再加上身体不好,当了皇帝后,虽然对子民无益,但也不至于变成祸害。也罢,就选他吧,咱们也都省心些,太太平平的过上十年。”
姬婴微微一笑,忽然插话:“不。”
此言一出,又令得人人一惊。
赫奕强忍怒气道:“你究竟想怎么样?”
“麟素是万万选不得的。”
“为什么?”赫奕和彰华同时问道。
“因为他很快就要死了。”清冷的语音绽放在空气中,却宛若一道惊雷劈落,震的天崩地裂。
然而,说这句话的人,却不是姬婴。
只听一阵格格声从大厅中央的那把椅子上传出来,灯光慢慢的上升——其实,不是灯光上升,而是椅子在上升,连同着椅上的灯也越来越高,灯一高了,照着的地方也就越大,室内也就越来越明亮。
原来,椅子所摆放的地方是个设计精巧的机关,此刻露出了一个直径三尺的圆柱,圆柱上有一道门,而刚才那句话就是从这门内传出的。
姜沉鱼万万没想到,厅内还有另一个人,而且,一直藏在椅子下面。
姬婴缓缓道:“不错,我请两位陛下下旨声援支持其成为程王的人,就是——你还不出来?”
吱呀一声,圆柱上的门开了。
一个人慢慢的走了出来。
鸦般的长发无风自荡,像丝缎一样披在身上,她伸出手来那么轻轻一挽,露出明洁的脸庞——那是尘埃,都为之自惭形秽的美丽。
而这一回,轮到姜沉鱼出声打破了一室寂静:“颐……殊公主?”


第十七章 穷途


“主人!王府被包围了,七千铁甲军已全军覆没!”
“主人,丰饶侯和禁军统领王伍都背叛了,现在正调转矛头对付我们!”
“主人,我们派出去的探子全被杀死了,素旗军将他们的头颅悬挂在营外示威,我们怎么办?”
“主人,逃吧!”
“主人,逃吧!”
“主人……”
颐非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因为视线一片模糊,那些个下属的脸,都只剩下模模糊糊的一个轮廓,他们的嘴巴一张一合,每个字都听的很清楚,但就是无法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静静地坐在画舫上。
这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不喜欢陆地,他喜欢水流。
小时候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水这么轻的东西,却可以托住木头,而人类碰到水,本来是会沉下去的,但有人却学会了游泳……他被这些自然界里神奇的事物所吸引着,废寝忘食地钻研,就想弄个明白。
他的母亲是个普通的妃子,偶尔皇帝会来她这过夜,不特别受宠,但也没有冷落。父皇看见他对着湖水发呆,不太高兴。每当那时,母亲就会游说他练武。
母亲说:“如果你练得一身好武艺的话,你父皇就会喜欢你了。”
然而,他为什么非要让那个眼睛里只有掠夺和杀戮的男人喜欢?同样看见一只鸟,他会关心鸟儿为什么能飞,而那个男人所关心的只会是如何才能用刀把那只鸟最快的杀死。
根本不是同个世界的人,没有交集,也不会遗憾吧……
于是,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活的很单纯,也很快乐。母亲很疼他,虽然也曾希望他好好练武博取皇帝的欢心,但终归没有勉强他。她出身商贾,娘家人没有资格进宫探望,只能逢年过节送点东西,有时候是江北的石榴,有时候是西岛的柿子饼,她就喜欢这些小零嘴,但又怕被人取笑,每次都躲起来偷偷的吃。
拜母亲所赐,他也开始喜欢那些各种风味的地方小吃,而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糖画。
因为,糖画只能冬天送进宫,搁置的时间一久,就会硬掉或者化掉。所以每次只要拆开包裹看见里面有糖画,他和母亲就会第一时间躲到小屋子,避开别人的视线,只有母子两个人,分享着一个糖画……那样的时光,对一个孩子而言,无疑是很快乐很快乐的。
直到有一天——
那一天,程军从燕国的疆土上灰溜溜的撤回了帝都,父皇为此大发雷霆,而当夜,无意中路过母亲的院子时,听见母亲在唱歌。
其实母亲一直是个很会随遇而安的人,在皇帝不来临幸的日子里,她就绣绣花,唱唱曲,据说父皇当年就是因为在街上听见她唱曲,所以才点她进的宫。
唱曲也许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她唱的太快乐,而且歌词是:“南方的燕子啊,你归来时可否带来了他的讯息?”
父皇因为打输了仗,正在气头上,再加上听见“燕”字,当即怒不可抑地冲进去,解下腰间的鞭子就朝母亲打了过去。
母亲发出的尖叫声,令得在隔壁房间里正在雕刻小船的他吓了一跳,连忙打开门时,看见的,就是父皇正在用鞭子疯狂的抽打母亲的画面。
母亲在地上不停的翻滚,痛苦呻吟,却不敢求饶。
他被那样的画面吓到,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应该阻止,于是扑过去想拦下父皇的鞭子,但那鞭子却掠过他的双手,狠狠地敲在了他背上。
那一记的力量与速度,以及它所带来的疼痛滋味,到现在,身体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他被打翻在地,重重的撞到母亲身上。
父皇回头看了眼堆满木头的房间,更加生气:“雕雕雕,你看你生的什么鬼东西,除了发呆就会雕木头,一点用都没有,一个两个都是这样!我要有个能干点的儿子,何至于今日败成这样!”
父皇怒冲冲的走进那个房间,放了一把火。
火光熊熊升起,父皇拂袖而去。
他怔怔地看着那些妖娆飞舞的火光,看着火光里被无情吞噬的木头们,感觉自己的整个世界,也就此被一点点的、慢慢地烧掉了。
然而,比那更糟糕的是,怀抱中的母亲的呻吟声,停止了。
他呆滞的低下头,看见的是已经没有呼吸的柔弱女子,和掉在地上的半截糖画,那是一只凤凰的身体,脑袋碎掉了,翅膀被血染红了一半。两相对比下,触目惊心……
颐非回忆到这里,疲惫的闭了闭眼睛。
那是九岁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这么多年过去,从来没有一天淡忘过。自那后他经常会做一种梦,梦见母亲飘在水面上,他在岸边呼唤她,她却摇头怎么也不肯靠近。
她说,她好害怕陆地,因为,地面又冷又硬,当鞭子抽下来时,她甚至都没有地方躲。但是在水里就不一样,如果有鞭子再打她,她就可以沉到水下面去,那样就打不到她了。
他一次次的梦见她,一次次的哀求,再被一次次的拒绝。
那个梦反反复复,他想他肯定是被诅咒了,因为他只顾着沉浸于自己的世界,所以,才让母亲那么那么的失望与伤心。
十八岁时,按照祖训他可以搬离出宫,于是选了一块长着一株千年古树的临水土地。他在树上建屋,在水上系舫,出入皆以车马代步,尽量不让自己的双足沾到土地。
“主人!下一步该怎么办?快做决定啊!”
“主人……”
“主人……”
那些焦虑的呼唤声仍在继续。颐非忽然勾起唇角,轻轻一笑:“这一场大梦……也终于醒了啊……”
“主人,你在说什么?”山水、松竹、琴酒全都围了上来。
他的目光从他们脸上慢慢的看过去,这三人,是他的随从,是他的保镖,也是他的挚友。只有他们知道他每夜都被噩梦所困扰,知道他之所以奋发练武的原因,更知道他为什么如此处心积虑地想要当皇帝。
——如果,当年肯练武的话,也许就能拦住父皇的鞭子,而母亲也不用死了。
——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土地了,那么,就把它全部变成自己的,如果成了自己的,再做梦时,就可以对母亲伸出双手,说:娘,你可以回到岸上来了。所有的土地都是我的,所有人都要听从我的命令,所有人都打不过我,再没有鞭子可以抽你,你也不用再躲到黑屋里去吃东西,你,可以回来了。
颐非的眼神由浅转浓,一闪一闪,全都化作了寂寥。
对不起,娘,我好像……失败了。
所以,你,回不来了……对不起。
他霍然起身,走到甲板上随手取下一块玉佩丢过去,切断了绳索,然后再跺一跺脚,木板顿时塌裂,水哗啦啦的涌了进来。
琴酒大惊道:“主人,你这是?”
颐非回首,朝三人负手一笑:“是英雄者,穷途末路,唯破釜沉舟耳。”
山水和松竹彼此对望了一眼。
而颐非的下一句话就那么悠悠扬扬的传入了他们耳中:“不过很可惜,我从来就不是英雄,所以,我要逃了。你们,愿不愿跟一个穷途末路的流氓亡命天涯?”
三人几乎丝毫没有犹豫的屈膝跪了下去,异口同声道:“属下等愿随主人同生共死!”
“很好。”颐非拂了下衣袖,抬头看向天空,夜已过子时,天边一轮弯月,无限凄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王府的高墙外几如白昼的火光和沸腾的交战声。
他凝望着那些跳跃的,仿佛来自幼时记忆里的火光,一字一字道:“九岁时,父皇用火烧了我最心爱的东西;十年后,那贱人用火烧了我唾手可得的皇位……没有关系,我颐非在此发誓,十年后,当我再踏足程土时,你们所亏欠我的,都要十倍、二十倍、甚至一百倍的通通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