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终究是做梦罢了,陌生的气息扑面而来,尽管这里的摆设都是那样的熟悉,但是味道却变了。不再有奢靡的宫香,不再有斑斓的水袖,更没有那影影栋栋的人,举着杯低着头,大唱着一句句歌功颂德的礼赞。整座大殿都是空荡荡的,宫灯高高的挂着,下面站着几个素服的宫人,墨色的帷幔低垂着,上面绣着一尾尾金色的锦鲤,还有大片蔷薇,映衬着灯光,依稀有些刺目。而在重重帷幔的深处,一个人影坐在那里,低着头,似乎正在翻阅着什么,听到声音,也不曾抬头,大殿深深,让水享看不清他的眉眼。

水享跟在领事太监身后向那人叩拜,领事太监恭敬的说道:“皇上,水享师傅到了。”

上面的人并没有回答,水享两人只得继续低头跪在那,大殿安静的怕人,甚至能听到宫人们呼吸间胸前肌肤摩擦衣襟上刺绣的声响。水享的心脏在胸腔里剧烈的跳动着,砰——砰——砰!像是战场上的军鼓,一声一声,震得她喉咙发痒。她双手平放在膝盖上,以标准的宫廷礼节跪拜在那,时间的光影从她的发梢掠过,凝固在她单薄的肩膀上,还有那纤细的脖颈,欺霜赛雪的,苍白的毫无血色。

“起来吧。”

低沉的声音在大殿的深处响起,并没有温和,也没有过分的冷漠,就那么静静的,像是一滴水落进平静的湖面,荡起一圈圈透明的涟漪。然而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个字,却让水享的背脊瞬间绷紧,肌肤的表层激起一层细小的麻栎,她垂着头站在领事太监的身后,双手看似自然的垂在两侧,手指微曲,可是拇指的指甲却紧紧的抵在食指上,狠狠的戳着。疼痛像是尖锐细小的银针,戳在她剧烈翻滚的理智上。

“皇上,这位就是太吉庵的水享师傅。”

燕洵略略抬起头来,一日的操劳让他有些疲惫,他放下笔,以左手的拇指按在太阳穴上,眼睛半眯着慢慢的揉。目光淡淡的扫过水享的身影,点了点头,道:“过来吧。”

水享跟在领事太监的身后走上前来,燕洵伸出右手,平放在书案上。水享跪在下首,面纱遮去了大半边脸孔,刘海垂下来,更是连眼睛都遮去了。她低着头,目光如水,在无人看到的底层,好像刮起了一场漆黑的风雪,还是那只手,修长的,苍白的,指腹间布满了因常年握刀挽弓而留下的老茧,小指断了一大节,新生的皮肉在多年的打磨下也变得粗糙,有着狰狞难看的疤痕。

她只是微愣了片刻,便收回了神智,手指搭在皇帝的脉搏处,为他诊脉。燕洵却不由得看了她一眼,大多的医师在骤然看到他的手的时候,都会愣住,这位却这么快就调整了心绪,倒是个聪慧的人。

水享诊完脉之后默默的退后一步,低着头说道:“皇上的病并无大碍,只是过度操劳,睡眠不足,稍候贫尼会开一幅药,皇上喝了,多注意休息,自然就大好了。”

她的声音低沉暗哑,完全不像是从她的口中发出的,燕洵听了眉梢微微一挑,目光淡淡的打量着她,说道:“你的声音是生来就如此吗?”

水享道:“回禀皇上,贫尼幼时家中遭逢大火,嗓子也是被烟熏坏的。”

燕洵不再说话,目光在她脸上转了一转,便又垂下。这时殿外有内侍进来送奏章,阴冷的风突然吹进来,燕洵眉头微微一皱,按住太阳穴的手指不自觉的便用了些力。

水享见状说道:“贫尼还有一套按摩手法,可以缓解头痛,不知皇上要不要试试?”

殿内的烛火越发亮了起来,窗外夕阳西落,暮色降临,时间缓缓流逝,燕洵的目光也如雪一般纷纷扬扬的遍洒下来,他看着水享,目光中依稀间便带了几分深意,沉默了片刻,点头道:“好。”

水享步伐平稳的走到他的身后,伸出一双白皙的手,按在他的额头上,她的手指冰凉,乍一触碰竟宛若山巅的寒雪一般,冷的让人心颤。燕洵却神情自若,感受着她灵活有力的手指按在头上,头痛果然缓解了几分。便微闭着眼睛,随口问道:“你的师父是净月师太?”

水享低声答道:“是。”

“来帝都几年了?”

水享道:“有五年整了。”

燕洵嘴角牵起,可是眼睛里却没有什么笑意,淡淡道:“以前是哪里人?”

水享声音平静,低着头答道:“闽州人。”

燕洵眉心微微蹙起,手握成拳,放在嘴边,轻咳了一声,道:“你帝都话说的不错。”

水享低声应了一声,却不再说话了,大殿很大,大的离谱,不知哪里吹来一股风,轻飘飘的,带着清淡的香。水享目光沉静,默默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尽管是看着背面,尽管自从进入大殿以来一直不曾抬头,可是她仍旧可以想象的出那人的模样。是的,必是这样,狭长的眼睛,深邃的视线,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就连唇色也是极淡的,总是那样抿着,好像对谁都不屑一顾。那是多久之前了,水享站在那,记忆却穿山越海的回到了那个逝去的年代,她躲在一众兄长们的身后,被奶娘紧紧的牵着,自人群的缝隙中望过去,便见那少年远远的走来,其他的小王爷小世子们纷纷哭闹不休,便是个别安静的,也是红肿着眼睛,心不甘情不愿的被送进来。唯有他,目光朗朗,微笑自若,全然没有一点离乡背井充当人质的害怕,看到人群中傻呆呆望着他的自己,反而淘气的冲自己眨了眨眼睛。

从那以后,便是一连串明亮的日子,宫里那么大,人那样多,自己的眼睛却自此只能看到他一个。那时的她还那样小,宫里的门槛却那样高,几乎高过了她的小腿,她每日里便一道宫门一道宫门的跑,跑的满头大汗,只为躲在尚武堂的门外偷偷的看他一眼……

然而,那样的日子终究还是过去了。

水享默默地,缓缓地,深深地吸了口气,脑海中掠过刀山火海的江山沦陷,掠过厮杀征伐的金戈铁马,掠过耻辱黑暗的苦苦挣扎,终于,一切都消散了,只剩下眼前这个背影,这个从始到终,一直挺拔如铁的男人。

水享的右手按过他的额角,按过他的脖颈,按过他的肩膀,按过他的背脊,便仿佛按过她这颠沛流离的一辈子。她看着他,看着这个她追逐了半生,苦恋了半生,痛恨了半生,更毁了她整整一生的男人,心脏在剧烈的跳,仿佛要从口中跳出来,就这样吧,还能如何呢,这样不是最好的吗?她隐忍挣扎,受尽了屈辱,受尽了苦难,受尽了折磨,所等待的,不就是这一刻?

她的目光中闪过一丝锋芒,手腕一振,一抹柔软的银光,自她的袖中滑落掌心!

燕洵沉静的眸子微微一闪,眸光深邃,好似瞬间看透了什么。

素色宫装的宫女在此时端着白炭走过来,要为屏风后的香炉加火。燕洵脚下一动,踩住地毯,蓦一用力,顿时,便听那宫女惊呼一声向这边倾倒,而她手里的那盆白炭则向着燕洵和水享两人整盆洒落!

霎时间,宫人们的惊呼声和尖叫声响成一片,水享也被这突发的变故惊住了,燕洵则趁着这一时机飘身而退。

“快!快来人啊!”

领事太监大惊失色,连滚带爬的冲到了燕洵身边,惊慌失措的上下抖动燕洵的衣裳,生怕他烧伤了一丝半点。而那名宫女已经眼皮一翻被吓得晕了过去,侍卫们冲进来将她按住,生怕这名“刺客”再做出什么举动来。这些年帝国虽然逐渐太平了,但是燕皇的宫殿里却从来不缺乏这类不要命来行刺的刺客,不管是不甘心的前朝余党,还是没落藏匿的大同行会信徒,都曾经一次又一次的潜入皇宫来意图行刺。

殿内乱糟糟的,每个人都面色苍白,如临大敌,生怕因为这件事而被皇帝迁怒。然而燕洵自始自终都未发一言,他紧紧地皱着眉,皱的那样紧,似乎有些不解,有些疑惑,甚至有些无措,但是这些并无损于他的威严,他的双目仍旧冰冷的望着那人,似乎要穿透她额角的碎发,穿透她厚厚的面纱,一直看进她的心里。

领事太监顺着他的目光看故去,赫然便看到了水享。

侍卫们忙着处理刺客,召唤太医,保护皇帝,唯有她仍旧站在那,肌肤苍白,目光茫然,像是一只游魂野鬼,全然没有一丝半点的血色。她背上的衣物都被烫坏了,脖颈上也是一片红,可是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仍旧横着双臂,像是一株稻草人一样的挡在那,手臂上的衣衫已经被烧着了,红彤彤的一团大火。

“啊!”领事太监大呼道:“快救人啊!”

一桶水噗的一声浇在她的身上,她衣衫狼藉,手臂更是烧伤惨重,几名宫人赶上前去扶住她,就听领事太监急忙说道:“还不快扶水享师傅到偏殿去,快去请太医来。”

宫女们答应了一声,扶着她便要出去。

“站住。”

他突然开口叫道,那声音极冷,像是燃尽了的香灰,夹带着涩涩的阴沉,撩开一层层华丽奢靡的锦帐,传到她的耳朵里。窗外风雨凄凄,雨水滑过瓦檐,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映衬着他沉静的尾音,在空荡荡的大殿上清晰的回荡着。

“你……转过身来。”

室内光线昏暗,竟似有一点诡异的红,明黄的通臂长烛静静的燃着,将光线一丝丝的洒在燕洵修削挺拔的背上。那衣襟上金线璀璨,龙爪狰狞,依稀间似乎要挣破黑色的锦缎腾飞而去,他皱着眉,耳际只听天边滚来隆隆雷声,那么远,又那么近。

水享站在那,却仿佛什么也听不见了,世界空旷的可怕,眼前的一切都变得飘渺了起来。这些年的忍辱负重、九死一生,如丧家之犬般辗转逃亡、呕心筹划,还有每个夜晚来临时的孤寂痛苦,突然就那么变成了一潭冰冷的死灰,再没有一丝半点的热度。她低着头,看着含玉双凤拢翠金钩挽着一方如烟云般的织锦薄纱,细小的风吹过,轻飘飘的荡起来,就像是无根的浮萍,就像是她一般,这条命,这一生,从未真真切切的握在自己的手中。

就这样吧,她嘴角牵动,却连一个苦笑都牵不出。

就这样吧,还能如何呢?说到底,终究是那样无用,那样愚蠢,那样下贱到无以复加!

她咬紧下唇,死死的咬,几乎要将嘴唇咬穿。她不知道自己那一刻在想什么,为什么那一针刺不下去,还着了魔一样的伸出双手挡在前面。

是疯了吗?是脑子不清楚了吗?是中了魔吗?

还是,还是,还是仍旧有那样恶心的念头在心里作祟,十年二十年的无法忘怀?

她突然很想哭,很想不顾一切的大哭一场,把这些年的苦,这些年的累,这些年的疼痛耻辱都一起哭出来,再也不要在每个夜里畏缩的挣扎在噩梦中。可是,这双眼睛,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干涸了?是从兵败逃亡的那一天?还是屈辱承欢在那个老头子身下的那一日?抑或是被那群畜生撕裂衣衫的那一刻?

或者,是很多很多年前,她穿着一身大红的嫁衣,跪坐在大火弥漫的夜空之中,看着那两个人骑着马,携手并肩冲出真煌城门的那一晚?

外面的雨越发大了,忽的一声吹开一角窗子,冰凉的风吹起她的缁衣,就像是小时候坐在紫藤缠绕的秋千上,鼻息间都是那种淡紫色的小花所发出的清淡幽香,风从耳边吹过,扬起她的裙角鬓发,宫女用力一推,她就高高的飞起。天空那么近,好像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云彩是洁白的,就像是母后常说起的塞外牛羊,哥哥们在尚武堂练武的呼喝声像是层层的海浪,清澈响亮的回荡在耳边。

那时的阳光真暖啊,空气中都是喜悦的潮气,她那么小,那么年轻,眼角清澈的像是海子里的水,她笔直的伸着腿,随着秋千一来一回的荡高,眼睛却顺着高高的围墙飞了出去,越过红墙金瓦,越过重重宫阙,一直看到那扇墨漆柴门。她看到他站在庭院之中,眉眼清寒,目光幽深,风吹过他的衣角,然后他整个人就像是要飞走了一样,连面容,都似乎被陇上了一层烟雾。那雾气越来越大,越来越浓,终于被掩盖在层层岁月之下,再也找不见了。

“水享师傅,皇上叫你呢,水享师傅?”

领事太监在一旁焦急的唤着,她却全然未动,燕洵的面容隐没在萦绕的沉香之中,顺着那些飘忽的白气,看着她一身缁衣的背影,突然间便似乎明白了。

燕洵看着她,许久许久,方才静静的问道:“你叫水享?”

她并不答话,也不转身,只是默默的立着。

燕洵又问:“你住在太吉庵?”

她也不回答,大殿内静的落针可闻,烛火照在她身上,在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那么纤瘦,好似轻轻触碰便能软倒在地。

燕洵紧蹙的眉心渐渐松开了,他沉默的望着她,目光那么长,穿越了恩仇,终于语气淡淡的说道:“你走吧。”

好似一口冷水突然灌进了腔子,让哽咽的喉头越发紧致,水享垂在两侧的手指轻轻颤抖,努力几次,都无法握成拳头。那些执着,那些耻辱,那些日日夜夜如跗骨蛀虫般啃噬她心肺的仇恨,突然间就在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中溃散了。她这些年来以怨毒强行拼凑在一起的心瞬间碎了,那么空旷,那么疼,那么冰冷。

“水享师傅,皇上叫您走呢,快走吧!”

久在宫中行走已然成了人精的领事太监也察觉到一丝不寻常了,忙小声的在一旁催促着。水享默默的吐出一口气,抬脚便缓缓的向外走,大殿内烛火摇曳,燕洵似乎心思烦闷,挥退了侍从,仍旧在刚刚收拾好的书案前坐下,低着头批阅残存的几份奏章,朱笔滑过明黄笺,发出柔和的声响。风吹过,撩起水享灰白的缁衣袍角,露出里面的一双布鞋,那步伐平静雍容,便是进宫多年的妃子也有不如。

内侍将门打开,斜风卷着冷雨打在身上,寒彻彻的冷。水享一只脚踏出了殿门,半边肩膀也露在门外,她本该走了,也应该走了,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却突然停住了身子,就那么生生的,死死地,再也跨不出一步。

领事太监眉梢一挑,上前一步,搀住她的手臂道:“咱家搀着师傅走吧。”说罢,不由分说的便搀着她向外走。

大殿的小太监立马上前来关门,水享顺从的被领事太监搀着,微垂着头,夜风吹来,一下子便吹掉了她的面纱。领事太监哎呦一声,便松开她低头去捡,她顺势侧过身,眼梢微转,便顺着那未关的门缝看了进去。光影幽暗中,他一人独坐在那,并未抬头,只是笔却顿住了。

殿门一寸一寸的关阖,她依稀间又记起了那么多东西,那么多她已经忘记了好久好久的东西。那时年轻灿烂,他们都还单纯年幼,日子如山涧溪水,欢腾的流过那些明亮鲜活的日子。

已经有多久,有多久不曾记起,久到她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

可是,此时此刻,她站在这里,那些记忆却如同盛夏的山洪,瞬间便砸碎了她记忆中封印的屏障。

那时的大夏正值鼎盛,父皇的身体很好,哥哥们年纪也还小,便是偶有争斗,也带着孩子的童真和喜气。

而那时的她,双眼太过纯粹,想法太过简单,她看不见金光璀璨的宫阙之下所掩埋的森森白骨,也看不到五彩锦缎下覆盖的染血刀锋,甚至连那一声急过一声的隆隆战鼓,也被深宫之中的鼓瑟笙歌压住了。她自欺欺人的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幻想着自己有一日凤冠霞帔的嫁给他,然后一生跟着他,照顾他,相信他,听他的话。

如果,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不是就不会有后来的刀光剑影与孽障纠葛?

到底,是谁错了?

“水享师傅,您的面纱。”

水享转过头来,领事太监蓦然一愣,虽然之前也不曾见过这位水享师傅的真面目,可是她也只是遮住了口鼻,不曾遮住眉眼。然而只是这么一会的功夫,她整个人却似乎突然间老了二十岁,眼角布满皱纹,双鬓银白如雪,尤其是一双眼睛,再无初见时的平静深邃,变得布满沧桑,落寞孤寂的如一捧死灰。

“多谢。”

水享接过领事太监手中的面纱,也不再戴,转身便向殿外走,也不用人指路,熟悉的像自家花园一样。

“砰”的一声,沉重的殿门终于彻底关上,风声簌簌,如夜哭的鸟,在圣金宫的穹顶飞掠着。有小太监撑着伞赶上来,领事太监醒悟过来,忙追上去,却见水享纤瘦单薄的身影缓缓的走在长长的永巷之中,夜雾弥漫,雨水打在她的肩膀上,像是一抹孤寂的鬼影。

这一天,是开元十四年九月初四,同年腊月初九,帝都城东太吉庵发生火灾,大火肆虐一天一夜,整个庵堂付之一炬。

这天晚上京畿禁卫军统领阿精有密奏进宫,燕洵当时正在吃饭,阿精统领跪拜之后,沉声说道:“太吉庵的水享师傅走了。”

燕洵眉梢一挑,问道:“死了?”

“没有,是走了。”

燕洵淡淡的哦了一声,低头继续喝粥,问道:“你还没吃饭吧?”

阿精本想说吃了,可又觉得不能欺君,便老老实实的答道:“臣刚从陪都赶来,还没有吃。”

燕洵随意道:“坐下一起吃吧。”

阿精忙道:“臣不敢。”

燕洵也不强求,吩咐了宫女为他另摆一桌,阿精就坐在一旁的小凳子上吃了小半碗粥。见他吃完了,燕洵便吩咐他退下,阿精满心不解,终于还是小声的问了一句:“皇上不想知道她去哪了吗?”

燕洵淡淡道:“不必知道。”

“不用继续派人监视她吗?”

香炉大鼎内香烟迷蒙,穿着雨青色宫装的宫女碎步上前,抓了一把金黄色的香料洒金炉中。燕洵沉默片刻,终究还是语气淡淡的说道:“不用了。”

阿精说完就后悔了自己的多嘴,跪安之后便出了大殿。

大殿深黑,殿外却是白雪皑皑,反射着明亮的月光,照的四下里一片惨白,然而终究有掀不去的黑,在角落里的暗影里固执的徘徊着。

大殿内灯火一闪,便自熄灭。内侍监总领太监弯着腰走出来,一旁候着的彤史馆太监迎上来问:“今晚召哪位娘娘?”

“哪位也不召。”总领太监食指与拇指扣了一个圈,做出一个皇上心情不好的手势:“皇上已经睡下了。”

大殿内寂静如水,燕洵躺在龙榻上,阖上了双眼。

黑夜,那样漫长。

第1章 11处特工皇妃番外 卞唐繁花

(1)花颜

我总觉得我能够清晰记起我初进宫的那一日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包括当时的天气,沿途的景色,所见的人群,还有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可是我知道这是不现实的,我所记得的那一切也不过是后来姑姑们对我描述的一个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女人,她是我的母亲,她们告诉我说她是个绝无仅有的美人,比青海王妃还要美,我对此深信不疑。

那是很多年前的一个秋天,卞唐一连下了十四天的雨,庄家烂在地里无法收割,百姓们都哭丧着脸等待着一个可能会挨饿的冬天。大夏的皇帝看准了时机,派遣出心腹大将对卞唐再一次宣战,白芷关外血流成河,我的父亲也死在战场上,将年轻滚烫的血,泼洒在一片狼藉的土地上。

因为大雨冲断了栈道,援军迟迟未至,关隘被冲毁之际,白芷关的残余官兵向夏军投降,而大夏的领军将领却将他们全部坑杀。

这是一个很惨烈的故事,每每姑姑们讲到此处,都会着重跟我描述夏军的凶残。从她们的口中我得知夏军原来都是长着三只头颅六只手臂,身高十几尺,青面獠牙,生吃人肉的怪兽。这样的感官认知一度成为我人生中的意识主流,以至于很多年后我长大成人每每见到夏人,第一个在脑海中勾勒出的形象便是这副模样。这对自幼生长在卞唐皇宫饱读诗书的我来说,着实让人难过。

然而,是的,故事惨烈到一定地步,往往会出现转折,就跟大灰狼要吃了小美人之前,英俊的猎人一定会出现一样。六十多岁的慕容老夫人带着四个寡妇儿媳妇上演了一出精忠报国的大戏,率领着全城老弱妇孺于白芷关内同大夏的五万官兵展开了巷战,终于赢得了时间,等来了朝廷的援军,也为卞唐守住了北方的最后一道屏障。

传闻说,夏军将领蒙阗兵败后怒极攻心,掳走了当时已经身负重伤的慕容夫人,并威胁她说,要在白芷关城门前将其先奸后杀。慕容夫人贞烈无比,当场冷笑一声,一头撞在蒙阗的刀锋上自尽而死。蒙阗这样的禽兽也有所动容,沉默片刻后向她的尸身拜了三拜,然后带着军队颓然离去。

我觉得这完全是后世极具浪漫主义情怀的卞唐百姓们为了表现慕容夫人的贞烈而编撰出来的虚假故事,先不说乱军之中蒙阗有没有可能就那么巧在退兵之时抓到慕容夫人,就说两人之间的岁数也绝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毕竟当时蒙阗正当壮年,而慕容夫人已然年过六旬,蒙阗就算再丧心病狂并且对慕容夫人有着无尽的痛恨与倾慕的复杂感情,也不能如此不考虑国际观瞻的在众目睽睽下放出如此豪言。

由此可见只要为了故事的精彩性,编撰故事的人是可以昧着良心无视自然规律的欺骗善良大众的。

然而不管故事的结局有多么无厘头,累世公卿的慕容世家的确经此一役灰飞烟灭,一百名家族精锐子弟在护送十一位家族少主逃出白芷关的路上,因为战乱、伏击、落水、惊马、迷路外加一些天气原因,最后活着赶到唐京城的只有我母亲一人。她抱着当时还不到四岁的芙儿公主,瘫倒在唐京城的城门口,当守城兵围上来的时候,她已经没了气息。

芙公主就这样活了下来,作为慕容家的最后一丝血脉进入金吾宫,被册封为章义公主。而我,也伴随着连绵阴雨后的第一缕光线降临到这个人世。

很少有人知道我的母亲已经怀了身孕,在她那副宽大披风下生长着已然七个月的我。父亲战死沙场之后,母亲千里疾奔的送来了忠臣烈士的最后一丝血脉,而我也在母亲去世之后被医官们从母体中取出,成为了那场战争后的又一名遗孤。

同样是忠良之后,她成了公主,我做了丫鬟。

没什么公平与不公平之说,因为命运总是喜欢站在不同的高度俯视我们,你今日的失去往往会伴随着来日的得到,同理来说过于幸福的童年会使你承受打击与痛苦的能力大大降低,以至于在未来的人生中摔得更惨,所以这样来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实在不是一句废话。当然,这些都是在我长大成人之后才意识到的,那时的我从没想过这些,因为我还太小,还不懂得什么叫做思考。

岁月像是一只扑棱着翅膀的鸟,早晚会扑棱不动的变成一堆白骨,这般无情,这般残酷。

然后,我便长大了,我有一个名字,我叫花颜。

(2)

我所说的长大也并没有很大,不过是三四岁的样子。请大家不要怀疑我如此优秀的记忆能力,因为早在很久之前我就向世人表达过我实际上是一个天才儿童,虽然大家都不是很认可,在他们的眼里我只是一个丑了吧唧的小瘸子,完全不可能拥有什么高深的智慧,不得不说世人有些时候真是太肤浅。

哦对了,差点忘了说,我是一个瘸子,也不算很瘸,顶多是半瘸,只是走起路来拐了拐。不过医官说我这种情况可能会随着年纪的成长而越演越烈,我对他将这么一个残酷的事实告诉我这样一个小孩子的不善良行为表示很愤怒。所以我决定无视他的话,并把他所说的一切都当成一个屁,照样开心的过我自己的日子。

宫里的日子其实并没有外面小说家们说的那么凄惨,什么争宠宫斗下毒堕胎,那都是外面那些吃不着葡萄的人嫉妒我们而不负责任造的谣。实际上除了偶尔有宫女太监姑姑们因为几句口角互骂几声互挠两下,宫里的日子还是很太平安逸的。我每天有吃有喝,没有工作,生活轻松,过的着实开心。宫人们也因为自己没法生小孩,便对我这个宫里面唯一一个属于低层大众的孩子格外友爱,我也因此有了很多的大娘二娘三爹五爹。

从这一点上来说,我的人缘要比芙公主好得多。也许是因为曾经亲眼见证过战争的原因,她总是格外敏感,经常会在夜里惊醒,大哭着说梦到了母亲父亲爷爷奶奶云云,并且总是会觉得某某某因为她没有背景靠山而瞧不起她进而伺候不周言语轻慢。我记得有一次,我九爹和十二爹到宓荷居清理池塘,九爹见我一拐一拐的跟在旁边,就赶我回去,说:“小孩子家家的离水池远点,这池塘边滑的很。”

当时芙公主刚巧路过,闻言便红了眼睛,我屁颠颠的跟过去,便见她站在茂密的梧桐树下,穿着一身嫩绿色的小裙子,眼泪汪汪的低着头。我去问她怎么了,她跟我说清理水池的公公说池塘岸边太滑,不就是嫌那里杂草长得茂盛,这些杂草都是卑贱的东西,本不该生在皇宫里,便和她一样,都是名不正言不顺,该被清理的。

我当时还太小了,实在无法理解她是怎么由一句话联想到这上面的,便不耻下问的去问我十二爹。我十二爹听了之后表示很愤怒,还说再也不去给她清理池塘了。

但是他终归也只是说说罢了,芙公主总说自己没靠山,但其实她的靠山是很硬很硬的,一个是洛王爷,一个就是太子。而这两个人一个背后代表着皇后,一个代表着皇帝,谁敢说她靠山不硬,估计也就她自己敢说。

宫里只有这三个年龄相仿的孩子,感情自然就很好。当然,我是不能包括在内的。

只是从一个小孩的角度来看,我始终不觉得洛王和太子真的有外面表现出来的那么老友。皇后不喜欢太子,这一点连宫里的狗都知道,这几个人之间的那点故事大家也是心照不宣。太子打小就聪明,听二娘说他刚会爬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往刚会走的洛王鞋里放石头了,对于这一点我十分钦佩,我是到了会走的时候才想到往打我的十二爹凳子上摆钉子。

我和太子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四岁那年,太子七岁,洛王八岁。我抱着我十二爹给我的小兔在御花园玩,太子和洛王带着一群小太监玩骑马打仗,路过此处便要抢我的兔子。四岁时的我还是很公平公正的,完全没有因为皇后执掌后宫便屈服于洛王的淫威之下,眼见太子唇红齿白笑眼弯弯长得实在好看,便要把兔子给他。洛王于是便怒了,抢过兔子一把摔在石头上,顿时皮开肉绽鲜血横流,太子的面子登时挂不住,上前便要动手。鉴于马上就要到了早课的时间,两人约好晚上再战,地点就是此处。

于是晚上我也受邀一同观战,芙公主也跟着太子和洛王微服而来,和我一起皎洁的月光之下看这场即将展开的残忍肉搏。然而我的情绪还没酝酿起来这场战争就被草草打断了,皇后穿着酒红色的华服带着一众宫人站在那里,满脸寒霜的看着洛王,沉声说道:“我的话你都当成耳旁风了是不是?”

洛王低着头不说话,手心处红肿一片,有一丝丝血星渗出来。皇后终究不忍,拿起他的手,从襟口抽出锦帕一点点擦拭着,问道:“疼不疼?”

洛王抿着嘴摇了摇头,皇后见了终于不忍再训斥他,拉着他的手道:“跟我回宫去。”

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对旁边的宫女说:“送太子回宫,今晚太子宫内所有的值班宫人都重打二十大板。”

她声音冷冰冰的,至始至终连眼尾都没扫太子一眼,说完这番话拉着洛王便走了。芙公主在原地踟蹰了片刻,也追着洛王走了,那名宫人一溜小跑来到太子身边,一幅要吓昏过去的样子喊道:“呀!太子,您的膝盖伤了,这都流血了,奴婢马上去找医官。”

太子当时穿着一身松绿色的小袍子,还没园子里的花高,一张小脸脏兮兮的,眼睛却亮的像星星。他歪歪扭扭的坐在地上,望着皇后和洛王的背影,默默的愣了好久,随即满不在乎的推开前来扶他的宫人,自顾自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斜着眉说道:“瞅你吓的那样子,这是红药水,本太子自己滴的。”

他拿袖子狠狠擦了两下,便不再理会,背着手踱着步,像是个小大人,一边走还一边嘟囔道:“李洛这个混蛋,一打架就找女人,老子就不爱跟他玩。”

他一瘸一拐的走着,姿势竟跟我十分相似,顿时让我生出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熟悉感,连忙赶上前几步扶住他。他侧过头来看我一眼,皱着眉问:“你是谁啊?”

他这句话真的让我很伤心,他可能已经忘了今天早上就是我送了他一只兔子,然后正是那只兔子引发了今天晚上的这桩血案。可是我没办法把这番话说出来,只得憋着气道:“我送太子回宫。”

他冷笑着问我:“你不怕挨打吗?”

我也怒了,脖子一梗的道:“怕个鸟?”

他一愣,随即哈哈笑起来,说道:“我喜欢你,跟我走!”

就是这句话,是的,就是这句话,让我在以后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反复回想,每次想起来都觉得甜蜜。纵然当年我们都还是个毛孩子,而他连我到底是男是女都没搞明白。

所以那天晚上我就这样扶着他,他在左边一瘸一拐,我在右边一瘸一拐,我们一起走一起走,走的份外和谐。

我想,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晚上。

(3)芙殇

说实在的芙公主真是个牛人,具体表现在她和洛王心心相映那么多年竟然没让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毕竟以皇后当年在后宫中说一不二的江湖地位,如果洛王不愿意,我实在不认为皇帝会逆了皇后的意为太子举办这场婚礼。毕竟芙公主已经没有了什么了不起的家族背景,除了这个公主的身份,还没我的社会关系扎实,就算她嫁给了李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以我对太子的了解,这个人虽然偶尔有点不着调,但也绝不是洛王那种抢不到小白兔就要把小白兔摔死的人。

只可惜,洛王并没有向皇后争取,芙公主也没在赐婚当日表达出明显的不满情绪,阖宫上下喜气洋洋,太子也是满脸春意。我当时已经是太子跟班中的一员,每日鞍前马后照顾的十分得力,再加上我打小跟在太子身边的情分,俨然已是太子宫的话事人。这次的婚礼对太子十分重要,对我来说也是一样,我发动了我遍布各宫的各位娘亲爹爹群策群力,妄图将太子的这场婚事办得滴水不漏。

然而最大的那滴水还是露了,芙公主挂在那棵梧桐树上,舌头吐的长长的,脸都已经紫了,真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我想她若是知道自己死了之后这么难看,一定就不会死了,最起码不会选择这样的死法。可是她还是死了,死在太子的面前,死在他来迎娶她的这一天。

洛王站在庭中的那棵石榴树下,目光死死的盯着这里,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从他的目光里读到多少的痛,反而是一种烈火般的恨意,像是绵绵的水一样涌出来。让我觉得脊背发凉,不自觉的就想将太子挡住。

很多年之后洛王兵败身死,太子决定将芙公主与他合葬,别人也许会觉得太子情深意重,但是我却仍旧不以为然。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这么多年来太子仍旧看不透,洛王真的爱芙公主吗?也许并不是。以皇后的地位,如果他开口恳求,这桩婚事必不能成,而如果他曾给芙公主明确的答案,那么以慕容芙儿那种倔强别扭的连小太监打扫个池塘都能联想到自己身上的性子,恐怕赐婚当场便要第一个跳起来反对。

或许,终究只是芙公主的一厢情愿,从赐婚到成婚,她不过是一日一日的默默等待着。等待一个回应,等待一个答案,等待一个让自己坚强勇敢的活下去反抗下去的理由。然而她终究是等不到的,所以便一条绳子干干净净的去了,却留下了那么多肮脏的心事,去玷污了别人本该快乐纯粹的婚姻。

我真是瞧不起这样死心眼的人,没了柿子就不能吃苹果吗?更何况苹果本来就比柿子好吃。

我发誓我这辈子绝对不能当这样死心眼的人。

可是我忘了,我这辈子发了太多的毒誓,比如我不吃肉了我要减肥,比如我晚上不看小说札记了,我要早点睡觉以免第二天长黑眼圈。可是没有一样我做到了,如今这一件,也是注定做不到的。

慕容芙儿就这样死了,大家都觉得很遗憾,明明厨房把喜宴都已经做好了,现在却要倒掉不能吃,我内心也觉得很悲痛。

太子当天晚上照常吃了饭,也照常在宫里溜达了一会就回宫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