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我就是要做出来!”

到了晚上,她沮丧地带着草稿纸去找张天叙。

我安慰她说:“没关系,说不定他也不会。”

茜伶说:“但愿吧!”一边说一边去了。

我兀自摇头,这样比拼有什么意义吗?

茜伶回来,脸色更难看。我猜那题一定解出来了,但不是她解的。

好强的女孩一般都不会太快乐,我又想起了雪。无论如何,她是最了解我的人,我很想念她。

第23节:一直不说永远(23)

5

一眨眼,高考离我们这些考生近在咫尺。

学校的公寓在5月底退掉了,我们早已搬回家住。

因为学习紧张的缘故,妈妈一定要我剪掉头发,以免花更多的时间打理它们。妈妈有充分的理由:早上起来,梳头要花十分钟,这段时间不如拿来背单词,一分钟记一个,都可以记得十个了。晚上洗头要花二十分钟,如果拿来做一道十分的数学题,绰绰有余。

我当然不愿意,其实头发并不是很长,才不过到腰。就是这么点长度,也留了三年。为了它我在生活上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为了防止发梢开叉,我坚持吃最讨厌的黑芝麻和核桃;为了使它黑亮坚韧,我用不多的零花钱买额外的护发素、深海油泥,还得把这些东西藏在自己的房间里,洗澡时才偷偷拿出来。

之所以要把它留长,是因为我的头发天生有点卷,如果短的话就会向四面八方乱翘,丑到无法形容。而学校不许披散头发,哪怕再整齐都要扎起来,更别提染发电发。

更夸张的是,班主任在我们刚升上高三时,就把全班女生的母亲找来开了一个关于着装问题的特殊会议,说是一定要留心谁开始注意打扮了,那是早恋的前兆。

就是开了这样一个会议,妈妈才会坚持要我剪掉头发。她甚至拿着剪刀守在我的床边,而我就用被子蒙着全身,以一个奇异的姿势蜷缩在里面,与她僵持。

好几个晚上,我都梦见自己一觉醒来,头发不翼而飞,光光的脑袋亮得可以反射出阴天的太阳光线。我吓得拼命尖叫,却怎么也喊不出声音。

结果总是汗流浃背地在天还没亮时醒来,心惊胆战地朝前方伸着手,维持那个姿势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中的房间。

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只好闭上眼睛等到天亮。

六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我拎着书包走出家门。头发照例编成两条麻花,用的是那种再普通不过的橡皮筋,因为怕勾到头发,所以缠上了黑色的棉线。

这个时候街上的人不多,走到一家温泉浴门口时,忽然被那里的广告牌吸引了。

大概是才换上去的,只挂了一半。上面那女孩烫着大大的波浪卷发,扎一条粉红色缎带,活脱脱就是童话里的公主打扮。

我情不自禁摸了摸辫梢……要是把头发烫起来,是不是也可以有那种效果呢?

坐在公车上时,脑子里想的都是我烫了那种卷发的样子,粉红色的缎带如果换成天蓝的如何?虽然我还是比较喜欢草绿色……还有,用夹子装饰头发看起来也很棒,一定要用那种红色的、有草莓或者苹果等饰物的发卡……如果再穿上洋装,或者连衣裙,那样就会更棒……我忽然很怀念衣柜里的那些裙子,自从有了校服这个东西,我已经很久没有穿过裙子。

因为心不在焉的缘故,差一点就坐过了站。当广播报出“XX站到了,请您带清随身物品下车,欢迎乘坐”时,我还傻傻地望着窗外发呆。

“喂!”一只手用力地拍了拍肩膀,我讶然地抬起头,看见张天叙站在门口大声喊:“等一下,还有人要下!”

大半个车厢的人都望着我,当我意识到自己几乎错过站的时候,已经站在了地面上。公车的门关上,一下子就开走了。

他站在我的对面,一语不发地看着我。

“啊……”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真丢人。

“想什么啊,要下车了都不知道。”

我转过脸,他微微歪着头打量过来,眼神像能把人的心思看透,还带着一点调侃和嘲讽的意味。

我急忙低下头,因为从来没被人用这么肆无忌惮的眼光注视过那么长时间,“谢谢了。”

他转身,自顾自地朝学校的方向走去。

我刻意和他保持着一段距离,等他过了十字路口,才踏上人行横道。可是,我只顾注意他的背影,完全忘了绿灯已经变红灯。

右拐的司机拍着车窗吼叫着、从我的面前擦过,我才如梦初醒,狼狈地退回安全线上。

第24节:一直不说永远(24)

这时,走在前面的他忽然回过头瞥了我一眼,依然是那种能把人心看透的眼神,犀利而迅速。我还未有足够的时间躲开以显示自己的矜持,他已经掉头走了,他的书包甩在肩上,带子一晃一摇的。那是个下坡路,从这里看去,就像地平线一样神秘。他的走远,也就像消失一样真实,不容置疑。

以前,还有以前的以前,我从没注意过他有这样干净的眼神。几次简短的接触,都是因为雪的缘故。我一直觉得,他对我来说,比陌生人还要陌生,就像空气一样——但奇怪的是,有些人的存在就像空气一样虚无,却又不可缺少。

我们经常搭同一班车上学。奇怪的是,虽然这路公车那么多的车次,但不管我几点钟上车,都能在角落里看见他的身影——一只手勾着书包搭在胸前,另一只手则拉着扶手,稳如泰山地站着,即使有位子也不坐。

我还是很刻意地与他保持着距离。尽管我们的校服让全车厢的人都知道我们的目的地一致。可我暗自下决定,只要他不开口打招呼,自己也决不开口。不过,自那次差点坐错站后,他也一直没有再主动跟我说过话。

就这样,高考在越来越热的初夏中到来。

考完英语的那个上午,因为时间还很早,所以车上并没什么人。他在左边拉着扶手,我在右边拉着扶手。公车停下,我们中间的乘客站起来,下了车。

两个人都杵在那里不动,便引来了旁边乘客诧异的目光。我试探地望向他,想让他坐下。头一偏,却对上那熟悉的、夹杂着淡淡的嘲讽和无顾忌的犀利的眼神。于是,我那到了嘴边的话也咕咚地咽下去。片刻后,站在前排的一个人走过来,穿过我们中间,坐在那个位子上。

很多年后想起来,原来不管走到哪里、不管在做什么,我们中间都隔着至少一个人的距离。真的,我们再也没有靠得更近。

高考结束后,我们青春年华中最美丽的三年过去了,成为了历史。

妈妈问我有什么愿望,比如旅游,比如购物。我买了一大把发卡和缎带,找了家发廊把头发烫成大大的卷、染成红色。

我要庆祝的东西太多了,不用再为数学要死要活,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穿自己喜欢的衣服。

因为我已经成年了。

所以,妈妈在看到我烫头发、打耳洞、穿吊带背心和低腰裤,不但没说什么,她还建议我搭配红色的细带子凉鞋。

茜伶打来电话约我逛街,我好好地打扮了一番才去赴约,还涂了鲜红色的指甲油在脚趾上。

茜伶看到我,吃惊得不敢认。她一直都是很漂亮的女孩,我从来没看到她对哪个同性的外表露出吃惊的表情。

我嘿嘿地笑,说:“干什么,不认识我了?”

她大叫一声:“你是怎么弄的啊?”

“什么怎么弄,这还不简单?买本瑞丽杂志看看就知道啦。”

茜伶摇摇头,“这样……不会太花哨了吗?”

因为天气炎热、加上技术生疏,我没敢化妆,只喷了爽肤水。

我说:“哪里花哨?满街女孩子都在穿吊带衫和低腰裤啊。至于染发烫发,好像也是稀松平常的事吧。”

茜伶还是摇头。

我暗自笑。看着她奇怪的神色说道:“是你叫我要会打扮的,你说过你不喜欢与丑八怪做朋友的啊。为了我们的回头率,我得给你争点气。”

茜伶振奋精神地笑了起来,“有道理,反正我们都毕业了!”

我陪她打了耳洞、买了很多耳环,并约好第二天陪她去做头发。

分手时,茜伶说:“哎,忽然羡慕起你这么长的头发来了。”茜伶的头发刚刚过肩,她说:“本来一直觉得你头发太长、蛮土的,谁想到烫一下就这么风情万种,都有点像莫文蔚了。”

我说:“那是你没打扮,不然我哪够看啊。”

茜伶笑了起来,我的话令她很满意。

我们就这样进入了大学。

他考上北大,临走时班主任叫了所有人到自己家里,替他开欢送会。

有的同学在和班主任的女儿玩,有的在看电视,有的在厨房帮忙。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只是坐着,什么也没有做。客厅里虽然有很多人,可谁也没注意到我的真空状态。

第25节:一直不说永远(25)

我靠着沙发背,头枕在上面看窗子外的天空。看着看着,我居然就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有人在往我脸上吹气。

我慢慢睁开眼,茜伶笑呵呵地看着我、跟旁边的人说:“睡得好香哟。”

我一下子坐起来,擦擦嘴角边的口水。

茜伶哈哈地笑了起来,然后我看到她的旁边站着张天叙,同样一副啼笑皆非的表情。

“吃饭了,许老师用锅勺敲了半天的锅盖也不见你动一下。”茜伶打趣说,“是不是在梦里都吃饱了?”

我坐在饭桌边,把头埋在碗里。幸好头发长,把脸都遮住了,才没让人看见我的窘样。

茜伶坐我旁边,给我夹菜,“小年吃这个”、“小年尝尝这个”……

忽然班主任说:“好了,大家把杯子举起来,挨个祝贺一下。”

茜伶第一个站起来,大方地举起杯子,一本正经地说:“张天叙同学,先祝你在北京认识漂亮美眉吧。”

有的女生立刻起哄,“哪有比茜伶漂亮的女孩啊,你这么说分明是警告他不许寻花问柳嘛!”

“就是啊,张天叙不是那样的人。”

茜伶呵呵地笑,我有点儿没反应过来,抬头看看她,又看看他。他拿着杯子,举一下,什么也不说,喝下了酒。

我愣愣地想,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第二个男生举杯说:“哎,我祝你们四年里都不要饱尝两地相思之苦吧!真是的,考到北大去,活该。”

我更愣了,看看茜伶,她笑得理所当然。他们……什么时候开始谈恋爱的?

更惊讶的是,就连班主任也说:“张天叙不会变心的。北京女孩又怎么了?未必比得上我们江南的。”

吃完饭,班主任的爱人收拾桌子。班主任就开了卡拉OK让同学们唱,把我单独叫到阳台上。

“许老师……”我刚开口。

然后就听到老师说:“别灰心,就算没考上第一志愿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认真学,到哪里都一样。”

原来她是担心我沮丧。我笑笑,“哦,知道了,谢谢老师。”

许老师也笑,“不过你一个女孩子,未必要那么心高气傲的。女孩子最好的归宿还是丈夫人好。古时候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是没道理。”

我点点头,听见她说:“像张天叙这样的男生,做丈夫是再理想不过了。他极有责任心,而且有计划,又上进。”

我试着问:“他和徐茜伶的事,您早就知道了吗?”

“我可不早就知道了吗?”许老师笑笑,“可是我知道他们俩都绝对不会因为这事影响学习,所以,我默许。”

我愣了一下。我以为她是那种封建的班主任,可是我错了。她不是见不得年少的爱情,她是见不得明显错误的爱情。

刹那间我对她的印象全变。

和茜伶一起回家的路上,我说:“有些渴了,要不要去那家店坐坐?”

茜伶欣然答应。

我们叫了喝的,我说:“你和张天叙早就是公开的一对了啊,我都不知道呢。”

茜伶笑起来,但不是自信的笑,是羞涩的笑,“他告诉我,他从高一就开始喜欢我了。”

她微微垂着头,没看见我皱眉的表情。

“高一什么时候?”

“就是我们那次排演话剧。”

我的内心无可避免地扭了一下,不知道是为雪,还是为我自己。

我一共求过他两次,一次是话剧,一次是座谈会。我一直以为是我的文采和雪的执著激起了他细微的怜悯之心……原来我们两个都是自以为是的傻瓜。

现在回想雪那时候说“算了吧”的表情,应该是早就发现他心里有别人了。该说雪太敏感,还是我太迟钝?

我紧紧地捏着杯子,里面冰块的凉气把我的手冻得冰冷。

6

张天叙坐上开往北京的列车后不久,我们陆续到不同的大学报到。

而我上的大学不用住校,这样最好,我讨厌和其他人挤一个房间。我也不想主动去结识任何人。在我眼里,所有的人忽然都失去了魅力,不知道为什么。

第26节:一直不说永远(26)

高中比较熟悉的朋友里,除了茜伶还会和我发发短信,其他的都已失去联系。我享受着这样一种我行我素的孤独,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纠缠。

我的大学是以盛产垃圾而著称的学校,只要有钱就能塞进各种各样的人,有些学生甚至夸张到不可思议的程度,而在这学校里,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必觉得太奇怪。

第一个星期老师上课,底下有两个学生在喝啤酒,喝得满脸通红,酒气冲天,老师居然视若无睹,兀自陶醉地上他的课。

直到喝酒的一个男生失手把酒瓶子摔碎在地,众生侧目,老师才慢条斯理地说了一句:“不要弄出声音来,不然出去。”

我旁边一个女生正在化妆,听到动静的时候抬起眼皮瞥了事发地点一眼,面不改色地继续涂眼影。

我不由得想,为什么从小学到中学,中学到大学,脱节得如此夸张。如果按照这样推算,从大学到社会的过渡究竟要恐怖到什么程度啊。

虽然我们每堂课基本上都乱得不可开交,但是并不代表没有认真听讲的好学生,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方客侠是我见过的脑子最有病的男生,他妈妈是我们的校长夫人,据亲眼所见的学生透露——他一直管妈妈叫母亲大人,而且毕恭毕敬,不管人前人后都是这样一副德行。

在他眼里,大学里这种只需要背书就能得分的考试,如果不考到满分,这个人就是弱智。

但是毕竟要在大学里考满分是不太可能的,方客侠无可避免地成为他自己口中的弱智。尽管他已经是我们全系第一,他还是胸闷不已。当天黄楼顶层就传来了慷慨激昂的钢琴声,据说那是他特有的发泄方式。

他对自己的苛刻,恐怕就是圣人都会觉得过分,可不知为什么,我很佩服他这种病态的自律。

不过也只是佩服而已,我从来没想过要跟他成为朋友。

其实,他是个很像言情小说里男主角的男生。皮肤白白的,眼睛不大不小很有神,鼻梁挺直,头发柔软有弹性,个子偏瘦,看起来很理性。但是一个人的个性必然会影响到他的外表,受那种二百五性格的制约,方客侠每时每刻都给人一种神经质的感觉,令人敬谢不敏。

我们学校的学生会选举都是辅导员说了算,不知道究竟是因为方客侠成绩好,还是他爸爸是校长的缘故,他一直是学生会雷打不动的主席。

一开始听说主席是方客侠的时候,很多活泼的学生就说完蛋了,什么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根本别指望,肯定都是些演讲比赛呀,文学沙龙啊之类无聊的聚会,连春游都不会出市区。

在这个学校里,主席如皇帝,一朝天子一朝臣。方客侠一上任,立刻开始培植一批自己圈子里的学生会干部。他的方法比较独特,用自己的奖学金买了一个超大的空间,一级国际域名,弄成BBS,公开招聘版主。

在网络时代,他的做法实在可以算得上是明智之举。学生会的BBS一个星期内注册会员过千,即使白天都有几百人同时在线。

那时候家里因为给我缴纳昂贵的学费,经济一下子跌入低谷。还好我不住校,所以家里人基本上不必给我什么钱。于是我开始自谋生路,埋头给各个杂志社写没有营养的快餐小说或者小资杂文赚零花钱,对学生会的变故一无所知。某天查资料时无意闯进了页面做得美轮美奂的文库,泡在里面一看就是一整天。

我贴第一篇文的时候,各大版块的版主都已经就任,正是“嘉年华”最兴盛的时期。

贴了自己第一篇文之后,电脑的网卡坏掉了,一连好几天没法上网。还好我的娱乐项目对电脑配置要求极低,那台内存只有32兆的电脑于我而言,能不能上网,网速如何都不重要,只要Word功能尚且健全就没关系。

我带着存了文章的软盘到网吧里E-Mail给杂志社,已经是半个多月后的事了。两块钱可以上一个小时,我几分钟就把文章发送完毕,接下来的时间无所事事,于是登陆学校的“嘉年华”B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