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雅一点不高兴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是背往后靠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上头,“他当谁都是那种老古板呢,我这么过生活,都是过我自己的,与他有什么相干?他要当年轻有为的接班人,我又不当,凭什么还得按他的意思去过活?”

果然是那位太子爷。

孬小情尽管开始早就晓得能惹谭雅生气的人只能是那位太子爷,但经谭雅一说,完全是证明了自己的猜测,她嘴角一点得意之色都不露,到是坐在谭雅对面,不动声色地劝起人来,“好歹给太子爷留点面子,嘴上听了就是了,何必自己生气呢?”

谭雅听得挺高兴,立时来了精神,人就巴巴地从沙发里滑下来,跟没骨头的鱼一样,双膝跪行到孬小情面前,也不在乎自己的样子有多奇怪,她就是两手搭在孬小情的膝盖上,“真诚”地瞅着她,“小情——小情——”

就跟莫局那会叫她一样,要有多缠绵,就有多缠绵,听得孬小情几乎都能起鸡皮疙瘩,她反而摆起了架子,满眼里都是温和笑意地对上谭雅的视线,毫不犹豫地问她,“夫人跟余碧莲走得挺近的?”

谭雅放开手,人一个松懈地往后坐在地面,跟个赖皮的孩子似的,不回答我的问题,到是“咯咯”笑起来,还用手掩着嘴,视线不时地瞄我一两眼,“哎呀,你也知道了呀?”

“咯咯…”她又笑,跟发现天底下最好笑的事似的,又朝孬小情神神秘秘地靠近,且压低了声音,“小情,你晓得不,她的那些照片都是我叫她拍的,我叫她拍的,好玩吧,好玩吧,莫仁信是不是吓坏了?是不是?”

孬小情无语…

实在不知道怎么话来形容自己的心里感受。

知道那位太子爷来过后,她就有这种猜测,果然跟她猜测的一样,也不吝啬什么风骨的,当下就笑着求她,“莫局那里叫我把照片弄回去呢,雅姐帮帮我?”

“我当时就跟她说了,照片都是她的,她想干什么我管不着…”谭雅就坐在那里,表情像个无辜的孩子般,“啊呀呀,我太容易相信人了,怎么就能这样子呢,现在照片都在她那里,她还要威胁莫仁信跟我离婚呢,你说好笑不好笑?”

孬小情怎么说呢,这更像是一件谭雅又不动脑筋干了蠢事,她就看着聪明,有时候蠢的真是叫孬小情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就比如这次她一直在想谭雅到底在里面投入了多少精力,真跟她想的一样,谭雅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给莫局下套。

莫局这个人,以前还好的,现在有些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就谭雅跟莫局这一对,她真心不知道怎么形容,瞅着谭雅跟个神经病患者似的神经笑,她心里非常蛋疼,到是还央求着谭雅,“要不雅姐跟我说说她联系方式?”

“你别管——”谭雅莫名地就瞪着我,充满怒气的,一手还指到孬小情额前,“这婚我是离定了,甭管谁来说都不成!”

孬小情到是没想劝她不离婚,到底是莫局说不离婚,还是挺相信他的,毕竟谭雅这个人不靠谱不是头一天的事,为人处事上还是莫局靠谱一点,有一点是确定的,不管怎么也好,总要拿回照片的。

“好好,我不管的,我不管的。”她笑着安抚人,将手挡在脸前,挡住谭雅的手指,非常有耐心地解释道,“雅姐想怎么高兴都行,余碧莲这个小婊砸要是落入太子爷手里,我怕雅姐…”

谭雅顿时就泄了气般,手指指茶几,“那下面的抽屉里,有张条子,是余碧莲的手机号,你让她不许说出我的事儿,”话说到这里,她朝我瞥来一眼,眼晴多了些谨慎,“你会做到的吧?”

孬小情这会儿不笑了,这时候笑显得老没有诚意,却没有立即去拿抽屉里的所谓纸条,正色地问道,“你们家那位太子爷晓得这张纸条了?”

万一碰上可就不美了。

“没有——”谭雅一下子就精神头十足,“不过他想要找个人,不是什么难事。”

她看着孬小情,眼底止不住同情的意味——

可孬小情看她这么精神,感觉谭雅跟吃了回魂药一样,此时也不便再也谭雅多说什么,尽早弄到余碧莲手里的照片才是正事儿。

谭雅想要离婚,那也得看看他们家的人同意不同意,尽管谁都知道谭雅性向不正常,可谁又都知道她结了婚,又有了女儿,表面上的架式摆得好好的,有人说闲话还可以正大光明地拍回去——离了婚,可就把她的那点破事都弄得尽人皆知。

如今名节这个东西嘛,不好说哒不好说哒——

谭家如今如日中天,必定不会叫这样的事任由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孬小情拿了纸条,只消一眼,就把11位的手机号记住,当着谭雅的面儿就把纸条给撕了,一了百了,刚出门,她就给余碧莲打电话,——没用,停机。

孬小情气得踢谭雅家的大门。

可找个人真难得到孬小情?

笑话!

就是他们夫妻背后的事,挺让她不晓得怎么评论才好,不管她才不管,把事儿干得干净利落才是她的本事,要找余碧莲嘛,其实很简单,孬小情认识一个人,那个人姓唐,至于叫什么名字,孬小情没问,人家也没说,别人都叫他“唐哥”。

孬小情跟他还算是有点交情,赶紧地就巴巴地给人去了电话,甜甜地叫了声:“唐哥——”

唐哥让她别废话,直接去他那里面谈。

所谓的面谈,其实很叫人伤脑筋。

唐哥有个好听的职业名称——经纪人,说点难听的就是“拉皮条”的,经他所拉成功的皮条真是多的数不清,所谓正妻的克星,男人的福星,说的就是他了,孬小情听说过好多女的干起这活来面不改色,“女人为难女人”并不是什么特别稀罕的事,但唐哥那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家伙,干起“皮条客”这一行来,不会让人觉得是逼人下海干什么不好的事,反而让人觉得像是“寻找爱情”似的,这也是种“境界”!

孬小情对这种事不置予评,不过有事求人嘛,自然得听他的。

只是——

孬小情真是吓着了。

远远地就看到前面拦着,她的车子压根儿就过不去,都是警察呢,外面拉着个警戒线的,不让人进一步——

看样子是临检?

唐哥说的地儿就是他开的俱乐部,要说在港城算得上头一份,论起玩来,只有这里最好,没有第二家论得上的。

她到抽口气,按说唐哥在这地方也算得上别人都挺给脸的人了,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临检,恐怕…她不敢想,赶紧在想找个眼熟的人问问,这不,她还真眼尖,还真就找着个眼熟的人,是那什么、那什么国民保安队的秦简。

她悄悄地将车子停到离这里不远的地儿,再悄悄地靠近那位秦简,用手肘再悄悄地碰了下秦简——

秦简正在忙乎,嘴里指挥着众人将周边围观的人都给疏通开,冷不防给人这么悄悄一撞,他顿时抡圆了眼睛,谁知道是孬小情,顿时一张古铜色的脸都暖了开来,还眼带惊喜的,“姐,你怎么来了?”

孬小情这个人吧,人缘好,走到哪里,人家都叫她姐。

秦简也不例外,好歹以前还是同个高中毕业的,孬小情毕业那会儿,他刚好上高二。

但是他看看围在里边的那个俱乐部,又看看孬小情,赶紧就拽着她的胳膊,将她拖转了身,“姐,你还不赶紧走,来这里做什么,里面可是在查封呢…”

他声音压得可低了,声怕叫别人听见似的。

不是临检?是查封!

够让孬小情的小心肝狂跳好几下的,她面上镇定得很,“谁来办的事?”

她声音也轻,要不是仔细听,还真是跟蚊子一样的声音。

“16级超强台风呢——”秦简没明说,直接说了个暗语,“你赶紧走,到处都是那些凑热闹的记者呢,快走吧,姐,那位都要出来了——”

一听这话,孬小情知道现在真是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回到自己车上,刚要启动车子,就看到俱乐部大门那里涌出人来,被国民保安队的人簇拥着在最中间的人,简单的白衬衣,黑色的西裤,人群当中一眼就能看到他,冷峻的脸,一丝不苟,面对记者们的长枪短炮依旧是喜怒不形于色——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他似乎看过来一眼,当她看过去,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怎么可能呢,这里这么多人,这么多的车,他可能一眼看她?

别想多了!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买了一斤桂花,想做桂花糖,等把桂花从袋子里倒出来后我傻眼了,原来一斤这么多呀,昨晚上一直在挑桂花里面的杂质,挑得我眼睛都花了——唔,国庆快乐,我愿意天天为祖庆生,真的!

004

孬小情别的都不想,就开车离开,几乎是迫不及待的。

地球太危险,她得回火星。

16级超强台风,她想想都觉得心悸,别看人家年纪轻轻,可是整个家族培养出来的接班人,那手段、那心机的、那本事的,孬小情觉得自己想从他手里抢出余碧莲来,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也许她可以拍一部电影,叫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她瞬间就想到了,人家雷厉风行的,谭雅那么一干,那位就能“迁怒”于唐哥了?好吧,她不该把事情想的这么简单,可能是唐哥从上到下勾搭的人太多,造成啥啥的了——

要说“迁怒”,其实她觉得可能初衷是为打击唐哥,顺便就把谭雅干的蠢事压了?她还是相信这个可能性的,还是赶紧回了单位,跟莫局说一声这个事情,免得莫局以为她没干事儿。

她回单位的时候,就跟早上她赶回单位时一样,也在门口碰到陈沉,此时的陈沉正开着车子往外,一见她的车子过来,他立即停了车子,摇下车窗——

可孬小情没看他,直接地将车子往里开。

顿时让陈沉露出的笑脸僵在脸上——他的脑袋半探出车窗,就看着她将车子利落地驶入停车位,头也不回地朝办公大楼那里走,他的眼神微深,却是迅速地收回视线,摇上车窗,将自己与外面的一切都隔绝开来,脚踩油门,车子飞驰而去。

要说孬小情没看到陈沉,那肯定是假的,那么大的车子开出去能不注意一眼吗?那是不可能的事,她只是没空关注这事罢了,人得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不是吗?

她恰恰是个很能分得清的人。

此时,下班时间已经到了。

办公大楼里的人都涌向后面的食堂,而孬小情脸上带着笑意,跟每个跟她打招呼的同事都抱以最和煦的态度,人却往上走,直接去莫局办公室——

跟她想象的一样,莫局坐在办公室里,一早上都是不安心。

尤其是见到刚回来的孬小情,他脸上的惊喜是显而易见的,就要站起来冲冲地迎上她,又似乎发现他自己太失态了,拿手轻握成拳在嘴前,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才慢悠悠地问出声,“办好了?”

他好像是完全镇定了。

孬小情站在他办公桌前,身体站得很直,头微微朝前低头,做出抱歉的状态,“很抱歉,莫局,唐哥那里早上给您的小舅子查封了,估计等会就能上头条新闻了。”

“什、什么?”莫局震惊地看向她,那眼神试图在她脸上找到几分开玩笑的痕迹,可看她依旧是认真的歉意表情,不由让他的心瞬间凉透,下一秒就开始担心自己起来,“余、余碧莲是他那里的人,是他介绍给我——”

完全不讳忌孬小情,他直接把这事说穿。

但孬小情肯定不会说唐哥是得了谭雅的授意,才让余碧莲干出在职业操守以外的事,拍照要胁什么的,要真是这样子,唐哥绝不会混得这么好,这年头干什么都得讲职业操守,不能挣了钱,回头还想拿这个事再敲诈一笔。

“那不用担心,莫局,唐哥那里绝对不会透露出您的事。”孬小情完全有理由相信那位唐哥不会干这种蠢事,她只是担心余碧莲那里脱节,“去查封的那位既然是您的小舅子,更不要担心了。”

莫局面上难掩紧张,想到他那位小舅子,确实是心头一紧,可一听她的话,就瞬间被说服了,朝她露出几分无奈的表情,又有几分自嘲,“有他们家在,我还能顶着这张皮,挺好的。”

孬小情当作没听出来这话的深意,面上恭敬一如往常,将话题扯开,“下午的记者招待会的资料我已经准备好了,莫局要不要先过目一下?”

“这一乱的,我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莫局顿时恢复了正常,摆出身为一局领导的架式来,“把资料先给我吧,你还是去办那事,要是有什么花费的话,都报给我。”

“那我得先谢谢莫局。”她赶紧拍马追上。

她把记者招待会的资料都交给莫局后,才离开单位,饭也不想在单位吃,就单位吃食堂的菜,吃个一两次可能觉得还好,吃多了,就没有味道,她一贯是个会享受的,当然就不会委屈自己的舌头。

位于城南的私家菜馆,向来是她最爱去的地方——

她向来钟意包间202,往常老板娘通常都把这包间留给她,没想到今天是例外了,老板娘满含歉意地跟她说,包间已经让人定了,现在正在里面吃饭,因为以前孬小情要过来吃,总会是先打个电话确认的——

今天她就是想着要来这里吃饭,早上跑来跑去的,还真是没记起打电话过来,她本来也不是那种非得为难人的人,再说了,老板娘又把隔壁的包间留给她,也不算什么特别大的事。

202包间的隔壁是204包间,走过去刚好从202包间走过,那包间的门还虚掩着,出于一点点好奇,孬小情经过时下意识地就往那里瞄一眼,那么一瞄,她顿时就觉得自己没长眼睛的为好——

她瞄过去的时候,正好对上里面的年轻男人,那个男人正对着门口坐着,修/长的手指端着个杯子,里面是橙红颜色的饮料,他眼神微冷,——让孬小情几乎吓破了胆,微冷眼神的男人不是别人,是那位被称为“16级超强台风”的谭琏。

有那么一刻,她几乎就恨不得自己没瞄那一眼,微冷的眼神,甚至透着一丝不悦,她甚至还看到包间里不止他一人,还有别人在,是个女人,从一双纤细的手看出来,而并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脸。

是那位跟女朋友在这里吃饭?

她坐在204包间里,不由得猜测起这个可能性——瞬间又觉得挺好笑地摇了摇头,年轻人嘛,工作闲暇之余,跟女朋友吃个饭,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还值得她在这里瞎猜个什么劲儿的!

不过,她思及刚才那双纤细的双手,手指戴着一枚样子有些奇怪的戒指,像蛇状、像蛇状?——她瞬间就站了起来,余碧莲好像、好像有这一款戒指,她上回送余碧莲回去,就见过余碧莲指间戴着戒指,是蛇状的,缠在她指间,让她看上去多了些狂野——

莫局就喜欢狂野的女人,——比如谭雅也算是吧。

可谭琏却跟余碧莲一起吃饭?多少让孬小情觉得有不可思议,就隔着一堵墙,她要找的人就在隔壁,偏偏她现在不能出去,总不能直截了当地就跑到那位面前就说“你姐夫有照片在她手里,我现在想找她谈谈照片的事?”

太扯了!

孬小情真是头疼。

也就是老板娘送上来的饭菜稍稍安抚了一下她的情绪,当然,她边吃饭,还边注意隔壁的动静,生怕她饭还没吃完,隔壁就要走人了,也亏得她运气好,隔壁的饭吃得太慢,她都吃饱喝足,隔壁的人才吃完——

她没有立即就走出去跟着人——而是等着结完账,再慢悠悠地走出私菜馆,跟我想的一样,余碧莲并没有跟谭琏一起走,下面没有谭琏的身影,只有余碧莲——跟她平时狂野的形象不太符,她就简单的格子衬衣,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手里拿着个小小的钱包,一手还挡着太阳,好像在等车。

孬小情慢吞吞地将车子开过去,开到她身边才停下,将脑袋探出车窗,朝余碧莲露出“善意”的笑脸,“阿碧,好巧呀,要回家吗,我跟你顺路呢…”

余碧莲一抬头,看到她的时候,黑瞳不自觉地紧缩,甚至有些戒备,还往后退了一步,“…”

孬小情等着她拒绝还是答应我,没想她才动了下嘴唇,都没有将话说出来,——孬小情听到了后边车子毫不客气的“催促声”,分明是有人催她将车子开走,就在此时,余碧莲往后走,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

那一瞬间,孬小情想死的心都有了,呃,也不是,她其实是特别想变身为神力女超人,将余碧莲拽入车里,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余碧莲朝车后走,真是太他娘的蛋疼了——哦,很遗憾,她没蛋,她只有胸,只能是胸闷。

那后边的车,很快地就从旁边绕开,是辆黑色的卡宴,不知道为什么孬小情瞬间就将这辆车与早上在谭雅那里见过的车子给联系到了一起,有种“冤家碰头”的强烈愤恨感——

想是这么想,可她更冷静了,那可能是谭琏!

很抱歉,莫局,这事儿,她干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我来更新了,下午跟我姐一起出去买菜,就在距离家里五百米的地儿,我跟我姐在路上堵了半小时的车——哎,到处是人呀

005

孬小情很慎重地想了想,基本上莫局对余碧莲不用担心。

坐在车里,她长呼出口气,本来还有很多办法,大概是一个都派不上用场,好了,她也不用跑来跑去,事情这样子解决了就好,靠在车里,她微闭眼睛,想着是不是在车里先眯会儿——

没曾想,那车仅仅开出一点点路,就停在前面,让孬小情觉得有点不对劲,到是想立即开车走,想想刚才她自己还让余碧莲上自己的车,也就索性不动了,动了才让人觉得心虚。

车门一开,首长映入她眼里的是双长腿,尽管让休闲裤包住,还是能瞧得出来那双腿有多么的挺拔有力,叫人光看看——孬小情收起脑袋里那些个幻想,就故作镇定地坐在车里,背靠着的,有些懒懒的,目光就看前面——

像是看前面,可眼睛的焦距不知道是落在哪里。

却是谭琏一步一步地走近——身边还跟着余碧莲,那个野性十足的女人,此时显得跟个邻家姑娘似的,谭琏走一步,她跟着走一步,亦步亦趋的,甚至连视线都没往孬小情这里看一眼,只顾着她前面的谭琏。

孬小情却是笑了,她一贯晓得怎么样笑得才算是最好看,尤其她一笑,脸微微一侧,是最好的角度,没等谭琏走到面前,她到是快一步地下车,跟着几步就到他面前——甚至是像模像样地行了个福身礼——

哎哟,她行得可真像,还微微侧着身子露出她自个脖子那一小截,纤细的、白皙的脖子就能露入他的眼里,“给谭少请安了——”

真弄的跟古时见大家少爷一样,也亏得就是她,她孬小情能做得出这个来,而且看上去并没有什么违和感,——

却让余碧莲的步子一滞,她看向孬小情,记得孬小情是什么人,是莫局身边头一号秘书,虽是秘书,管的是莫局方方面面的事情,就是她与那位软趴趴的莫局晚上用的是什么套子,估计都是出自这位之手。

她悄悄地稳一下呼吸,视线刚要从孬小情身上收回——惊眼见到孬小情脸上的笑意,也不知道为什么,那笑意让她心中一凉。“谭少?”轻启贝齿,她轻轻地叫着谭琏,不敢直呼他名字,只敢这么称他一声。

谭琏没回头,并没有看到余碧莲的姿态,而是就看着孬小情——从她一开始出现在这里,他全看在眼里,就想看看她玩什么花样,高傲而矜持地往前伸手,将他的手递给她——

而孬小情并没再看一眼余碧莲,悄悄地探出自己的手,轻轻地搭上他的指尖,指尖微有些凉意,她清楚地发现这与她的不同,那是男人的手,她嘛,是女人——唇角浅浅一丝笑意,不张狂,不自傲——却是眼神淡定。

仿佛刚才那个露出地一截脖子的人根本不是她,浅浅笑着,“有幸能握住谭少的手,实在是我这辈子的荣幸。”

听听,这马屁拍的,话是露骨的,由她的嘴里说出来,简直就是真的,一点都不露骨,她缓缓地站起身来,无视余碧莲美丽而“羞怯”的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担心,大大方方地在谭琏面前表现自己。

是她的舞台般。

到是谭琏的眉头稍稍皱起,冷峻的视线盯着她搭在指尖的纤纤细手,白皙的,且柔软,他好像只要一用劲,就会将她的手给捏断,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一用力——就见到她的眉毛微动,仅仅是这样子。

像是不疼的——

他又用了点力,眼睛一直盯着她,没有漏掉她一个表情——

孬小情真是疼,那是真疼,都说十指连心,这话是一点儿都不假,她到想装个好汉,装作不疼,也不是装作不疼,是装作倔强的样子,又疼又看上去不怕疼,在他的面前要做个倔强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