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辗转弄到了她家的电话号码,那一串阿拉伯数字只看上一眼就牢牢记在了心里,却总也鼓不起勇气去拨打。打通了说什么呢?如果是她的同班同学,还可以借口问作业什么的。可是他高她一级,这样的借口根本不能用,而且她都不知道他是谁。

他也曾经技巧地打听到她家的住址,与他家是南辕北辙的方向。却并不妨碍他上学时总是绕远路刻意从她家楼下经过,为此他每天早晨必须要提前一小时出门。

从她家楼下路过时,他经常可以看到阳台上晾着她的衣物,粉白或浅蓝的衬衫;春日原野似的碎花圆裙;海军蓝的校服…偶尔有一次,他还看见了晒在角落里的一个纯白文胸,小小巧巧的,一看就是少女专用——突如其来地,他就红了脸,红得经久不散。

他还曾经为她和班上的男生打架。那个男生太过早熟,看过□□后一脸诡秘地坐到后排和几个男生交流。他形容那个□□女主角有几分像朱璧,还下流兮兮地说朱璧的身材看起来也发育得很不错,有前有后有凹有凸…这些亵渎的话听得他脸色铁青,当时不便发作,过后故意找茬和那男生大打一架。

有一次,他在学校图书馆遇见正好借完书离开的朱璧。阴霾的雨天,阴暗的走廊,她细瓷幼玉的容颜,却如闪电般擦亮他的眼。当时一本借书证正从她手中抱着的一摞书籍中滑落,她却浑然不觉地朝前走着,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拾起那本借书证时,他原本是想要追上去还给她的。心底还为能因此与她说上几句话暗生狂喜,他可是还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呢。然而,看见借书证上贴着她的一寸照片后,他却改变了主意。和她说上一句两句话又能怎么样呢?话一出口就消失在空气中,他没办法在耳朵中反复重播她的声音。但是一帧她的照片,却可以无数次地装入眼眸、反复重温。

朱璧这张小小的一寸照片,从此成了江潮最珍贵的收藏。他从来都舍不得带出去,怕万一不小心会遗失,一直慎重地藏在抽屉深处。每天夜晚他都会取出来看了又看,悄悄地吻着照片上的人。而他对于吻的最初记忆,就是嘴唇贴在薄薄纸片上的微凉感觉。

无人知晓的隐秘守望;无数遍在心底反复读过的电话号码;一次又一次从她家楼下经过时的留恋张望;不能容忍别人对她一丝一毫的亵渎;深夜无人时对着一张照片的凝视与亲吻——他用自己的方式偷偷地喜欢着她。

这是一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暗恋;明知没有结果还要继续坚持的暗恋;爱上她,等于爱上寂寞,却在寂寞里惆怅地幸福着,又酸又涩又微微甘甜着的幸福。

第三十章

上高中后,江潮又习惯性地把自己定位在中游状态。

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成绩普通,衣着普通,性格又那么沉默寡言,鲜少与人交流。十分自然地,他再度成为了教室里的隐形人。第一个学期结束时,班上甚至还有女生叫不出他的名字,实在是对他印象模糊。

他对班上的女生也同样印象模糊,原本这个年龄是对异性最敏感的年龄,可是他这方面似乎有些迟钝。同坐后排的一帮男生们经常在一起谈论着学校的漂亮女生,每每说得眉飞色舞。他却永远是一派无动于衷的表情,从不参与此类谈话题。

为此,与他同桌的一位男生曾经老气横秋地说过他:“你这个阿木林是还没有开窍呢。”

高中的第一年在四季交替中结束了,高二开学时是阳光点石成金的金秋九月,一批刚进高中大门的新生们给校园里增添了很多新鲜面孔。在江潮他们班,后排的男生们再谈论起学校的漂亮女生时,也多了一个新的名字——朱璧。

在还不曾认识朱璧之前,江潮已经先从男生们的谈论中对她有所了解。得知那是一个公主般耀眼的女孩子,容貌漂亮,家境优越,还画得一手好画,拿过很多奖项。这样的女生,即使在这所人才济济的重点高中也无疑是一位佼佼者。所以高一刚入学,她就很快成为了学校的人气明星。

听熟了朱璧这个名字后,江潮很快也见到了这位公认的漂亮女生。课间操的时候,她站在高一年级的队伍里。从他的方向望过去,只能看见她的背影——背影非常纤细,一个宛如天鹅般轻盈窈窕的女孩子。课间操的动作算不上美观,但是她跟着节奏跳动时,四肢轻舒曼展,竟有着一种芭蕾舞般高雅的韵律与美感。

课间操结束后,她和几个女生一起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正好经过江潮的面前。年少稚气的一张脸,仿佛新新出窑的白瓷,晶莹无痕。他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微笑。九月金秋的阳光下,那朵粲然的微笑落入他的眸,仿佛落入满天霞。

他在那一刹那失了神,时间静止,停顿,唯有一种钟情呼啸而来,令一颗心震荡不已——前所未有的、微妙的感觉。

年少时的爱,往往来得那么不讲道理,不可理喻,没有任何原因与理由,就是最原始的感情迸发。从天而降,令人惊,也令人喜。

从小学到中学,江潮做过多少次课间操他都记不清了。但是这一天的课间操,在他的生命中印下了一个重要的烙印。朱璧的微笑像一根柔软的丝线,无端系住了他的心,让他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如蝴蝶无法抗拒花朵的诱惑。

这一年,朱璧十五岁,江潮十七岁。

情窦初开,原是开了爱情的窍。开了窍的江潮,看起来依然是那个沉默内向的少年,可是他的心里多了很多无端的烦恼,蚂蚁般一行行细密地啮咬在心头。

他的烦恼是少年维特之烦恼,朱璧就是他的夏绿蒂。他喜欢她,但她却不会喜欢他,她已经有了自己心仪的男生。

朱璧经常与高三尖子班第一名的优等生欧阳奕一起结伴上学放学。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们原来早就认识。两人的父亲是同一单位的上下级关系,两家关系一直很不错,她和欧阳奕也一直很要好。从最初孩提时代的纯友谊,到青春期情窦初开后的彼此钟情,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全校公认的漂亮女生和全校公认的优秀男生走在一起,虽然嫉妒不忿的人有之,但更多人还是表示服气。因为他俩的确很般配,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很合适,有如王子公主似的完美配对。虽然学校方面是极不赞成学生早恋的,但是朱璧和欧阳奕这对公开的秘密,老师们却从没加以干涉过。

因为校方反对早恋的理由就是影响学业,可是他俩的学业并不因此受到影响。欧阳奕照样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朱璧照样在学业优异之余频拿各类美术奖项。当时,有一位老师在批评一对因早恋导致成绩下滑的学生时,就毫不掩饰地如是说过:“如果你们能像朱璧和欧阳奕那样,谈恋爱归谈恋爱,但成绩不受影响还能继续上升。那随便你们怎么谈,我保证不加干涉。”

可以说,朱璧和欧阳奕在学校里,是上至老师下至学生们都认同的一对金童玉女。对于这个已经名花有主的女生,江潮自知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争取机会。他拿什么去争取呢?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不但头顶缺乏耀眼的光环,身世还背负着“野种”“私生子”这些不光彩的称号,连他自己都自惭形秽。

他怅惘无比地清楚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她就像一朵梦里花,开在琥珀色的月牙,而他只是月光下一粒渺小卑微的沙砾。

喜欢朱璧,就成了江潮一个人的事。她是他感情世界里唯一的女主角,却毫不自知,因为那只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隐秘的爱意就像地底的熔岩流奔腾汹涌,没有来路,没有出口,暗地里无人知晓的炽红热烈。

江潮曾经很不喜欢做课间操,总觉得上午两节课后全校学生都挤在操场做操是件很傻的事。可是认识朱璧后,他每天睁开眼睛最期待的一刻就是课间操时间。

因为不同年级不同班,他平时能见到她的机会很少,时间也很短,不外乎是在教学楼或校园某处的一次次擦肩而过。而课间操却是一个完整的时间段,他可以远远地看着她,看足十五分钟,如此奢侈的光阴。喧嚣吵闹的操场上,她娉婷的身影就是他眼中唯一的风景。

中午的学校食堂里,他有时候也能经常遇见她。不过她身边总是跟着欧阳奕,两个人打了饭菜坐在一起吃。他独自坐在角落里吃饭,每一口饭菜都食不知其味。看着喜欢的女生和别的男生亲密相处,自己却只是毫不相干的路人甲,心微微抽搐似的一阵又一阵隐痛。

他曾经辗转弄到了她家的电话号码,那一串阿拉伯数字只看上一眼就牢牢记在了心里,却总也鼓不起勇气去拨打。打通了说什么呢?如果是她的同班同学,还可以借口问作业什么的。可是他高她一级,这样的借口根本不能用,而且她都不知道他是谁。

他也曾经技巧地打听到她家的住址,与他家是南辕北辙的方向。却并不妨碍他上学时总是绕远路刻意从她家楼下经过,为此他每天早晨必须要提前一小时出门。

从她家楼下路过时,他经常可以看到阳台上晾着她的衣物,粉白或浅蓝的衬衫;春日原野似的碎花圆裙;海军蓝的校服…偶尔有一次,他还看见了晒在角落里的一个纯白文胸,小小巧巧的,一看就是少女专用——突如其来地,他就红了脸,红得经久不散。

他还曾经为她和班上的男生打架。那个男生太过早熟,看过□□后一脸诡秘地坐到后排和几个男生交流。他形容那个□□女主角有几分像朱璧,还下流兮兮地说朱璧的身材看起来也发育得很不错,有前有后有凹有凸…这些亵渎的话听得他脸色铁青,当时不便发作,过后故意找茬和那男生大打一架。

有一次,他在学校图书馆遇见正好借完书离开的朱璧。阴霾的雨天,阴暗的走廊,她细瓷幼玉的容颜,却如闪电般擦亮他的眼。当时一本借书证正从她手中抱着的一摞书籍中滑落,她却浑然不觉地朝前走着,连头都没有回一下。

拾起那本借书证时,他原本是想要追上去还给她的。心底还为能因此与她说上几句话暗生狂喜,他可是还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呢。然而,看见借书证上贴着她的一寸照片后,他却改变了主意。和她说上一句两句话又能怎么样呢?话一出口就消失在空气中,他没办法在耳朵中反复重播她的声音。但是一帧她的照片,却可以无数次地装入眼眸、反复重温。

朱璧这张小小的一寸照片,从此成了江潮最珍贵的收藏。他从来都舍不得带出去,怕万一不小心会遗失,一直慎重地藏在抽屉深处。每天夜晚他都会取出来看了又看,悄悄地吻着照片上的人。而他对于吻的最初记忆,就是嘴唇贴在薄薄纸片上的微凉感觉。

无人知晓的隐秘守望;无数遍在心底反复读过的电话号码;一次又一次从她家楼下经过时的留恋张望;不能容忍别人对她一丝一毫的亵渎;深夜无人时对着一张照片的凝视与亲吻——他用自己的方式偷偷地喜欢着她。

这是一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暗恋;明知没有结果还要继续坚持的暗恋;爱上她,等于爱上寂寞,却在寂寞里惆怅地幸福着,又酸又涩又微微甘甜着的幸福。

第三十一章

在痛并快乐着的暗恋中,江潮升入了高三年级。

这一年,欧阳奕高中毕业去了香港大学念书,朱璧在校园里落了单。不少男生因此蠢蠢欲动,希望能把握时机趁虚而入。于是,有很多很多的情书如同雪片一般飞向她。据她们班的学生说,她最多的一天里收到了超过二十封情书。然而,她全都骄傲得看也不看就撕了——在教室里当着所有同学的面,撕成粉碎扔进了垃圾筒。

被撕掉的情书中,有一封就出自江潮的笔端。虽然他知道自己没有任何机会,也想过要把这份无望的暗恋继续藏在心底。可是,某个辗转反侧不能入眠的夜晚,他突然强烈地想要倾诉。

一盏台灯,一叠信纸,一支笔,他伏在书桌上写啊写,把那些一直苦苦藏匿在唇齿间从未说出口的话一口气全部写了出来。笔尖在纸笺上滑行时是完全不假思索的,太多太多的话在他心里埋得太久,此刻就如火山爆发般不可阻挡地喷薄而出。

写这封信时,他并不指望因此得到什么,只是忍不住想诉说。他只希望读信的她知道,有个她所不认识的男生在那么隐秘热烈地喜欢着她,仅此而已。信的最后,他慎重地一再考虑,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只为她日后追忆年少时,能够在记忆里偶尔想起一个名叫江潮的男生,他也就心满意足。

那封信他密密麻麻写了六页纸,写完后,想了想,又特意去文具店选了漂亮的信笺重新抄了一遍,再用漂亮的信封装了寄出去。

信封他都先后写了三个,第一个写错了字,他不想涂改;第二个虽然没有写错,但朱璧的名字他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好看;第三个格外认真格外细致地写好后,他才慎重地把信投进了邮筒里。塞进去的虽然只是薄薄的一封信,但他感觉像投入了自己的一颗心。

可是,他用心写就用心寄出的这封信,朱璧连看都没看就撕了。在他这里是全心全意的感情,在她那儿却只是一群狂蜂浪蝶般的男生们不自量力地纠缠,根本不屑于多看一眼。

被朱璧撕碎的情书就随意扔在教室后头的垃圾桶里,有好事的人捡了几张碎片来看,把看来的一些情话当成笑话四处传播。其实有一句就是江潮写的:“朱璧,也许你注定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但是你一定会成为我记忆中的常客。”

这些情话被传得满校皆知。尽管没有人知道这句话出自江潮之笔,但自己隐秘的心思被那么多张无聊的嘴巴拿来取乐,他还是深深地感觉难堪,难堪到几乎要恨了。恨朱璧,更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写那封信,简直就是自讨没趣。敏感脆弱的少年的心,只是无意间的一记伤害,就疼痛难耐。

他开始强迫自己不要再想朱璧,不要再见她。他不再每天提前一小时出门绕道她家楼下;他开始逃每一天的课间操;他走在校园时不再左顾右盼地希望能捕捉到她的身影;班上男生再提起她的名字时,他会马上往耳朵里塞耳机;藏在抽屉深处的照片已经许久不见天日…

那么刻意地、努力地,他逃避着与她相关的一切。恨不得还可以逃得更远,逃离这所学校,逃去别的高中上学。转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没过多久,他却意想不到地达成了心愿。

霜寒露重的某一个深秋黄昏,放学后回到家的江潮,发现家里的客厅中坐着一个男人。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但是母亲程兰清却嗫嚅着对他说:“江潮…他是…你的亲生父亲。”

其实一个照面后,无需妈妈多说什么,江潮自己也会明白。站在他面前激动万分的壮年男子,仿佛就是长大成年后的他自己。他原来长得那么像父亲,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两张脸。只不过一张成熟稳重,一张青涩稚气——十八年后,江潮终于见到了亲生父亲闻国栋。

程兰清二十岁那年,被单位派去北京学习期间认识了闻国栋。那时他是二十八岁的年轻军官,将门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两个年轻人相识相爱了。可是闻国栋已经有婚约在身,为了不伤害另一个无辜的女人,他们最后只能选择黯然分手,并约定彼此不再相见。

分手后返回上海的程兰清,没多久就意外发现自己怀了孕。她的母亲李桂秋是个精明能干的上海女人,立即告诫女儿要赶紧打掉这个孩子,以免影响自己的名誉与前途。

可是程兰清却舍不得,忍痛放弃了爱情之后,她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再放弃这个爱情的结晶。一意孤行地决定要把孩子生下来,哪怕付出多少代价也在所不惜。女人有时候,往往就是爱得这么傻。

李桂秋当然不能看着女儿自毁前途,在那个观念保守的年代,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就是破鞋无异。当她发现自己反复苦口婆心的劝说都始终说服不了倔强的女儿后,她就决定尽快安排女儿嫁人。经过仔细慎重地考虑与选择,同一弄堂住着的未婚青年江志诚,成为了她所能物色到的最理想最合适的对象。

江志诚的父母早逝,从小由奶奶抚养成人,而他奶奶已经在孙子参加工作后就因病去世了,是无家无口无牵无挂的光棍一条,完全可以招赘他当上门女婿。此外,江志诚一直都很喜欢程兰清,对她的好感在弄堂里可谓众人皆知。只是他自知家境清贫,相貌普通,也没什么学历或本事,配不上弄堂一枝花的程兰清,所以在她面前一直都是一副低到尘埃里的模样。

李桂秋相信,像江志诚这种毫不出色的男人,如果能够娶到自己做梦都想娶的漂亮女人,哪怕吃上一点亏也会乐意接受的。

李桂秋果然没有看错,江志诚一听说可以娶程兰清做老婆,哪怕她肚子里带着别人的孩子也表示可以不计较。马上就满口答应他愿意入赘程家,并保证会把这个孩子视若己出地抚养成人。

江志诚当时是这么想的,如果程兰清不是被别人搞大了肚子也不可能会下嫁给他。她在事业单位上班,工作十分体面,人又长得漂亮,原本随随便便都能找个科长处长什么的,怎么都比找他这个工人要强。现在香饽饽能落到他手里,还是托了她肚子里那块肉的福呢。

就这样,在李桂秋地一手操办下,江志诚娶了程兰清,成为了程家的上门女婿。开始的几年内,他还是遵守了自己的承诺,对老婆和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都很是疼爱。李桂秋为此还暗中得意自己的识人之明。可是有一点她却没有想到,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再漂亮的女人得了手,日子一久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就如《红楼梦》中所言,纵然是娶了一个天仙,过上三五七年也就撂到后脑勺去了。

当江志诚对漂亮老婆的满足感渐渐丧失后,中国男人的传统意识让他开始觉得替别人养儿子未免太亏了,一定要有个自己的亲生儿子才行。他开始心理失衡,反复逼迫程兰清为他生个儿子,并一次次地对她辱骂殴打施以暴力。而这些,黄泉下的李桂秋已经全然看不到了。这场由她一手缔造的婚姻,到最后终究还是以离婚收场。

而北京那边,闻国栋一直都不知道程兰清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当年程兰清离开北京不久,闻国栋就履行婚约与未婚妻结了婚,婚后很快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日子水一般潺潺流过,曾经炽烈的感情被慢慢浇熄,他和妻子的婚姻生活越来越平稳安定。记忆中那个美丽娴雅的上海女子,如旧信笺上的墨水字般渐渐模糊淡化。

闻国栋一直平稳航行的生活之舟在女儿十六岁那年触礁。那年他女儿考去了英国一所知名女校念中学,他妻子因为不放心的缘故特意跟去当了陪读妈妈。去了还不到半年,妻女就在一次驾车外出时出了车祸,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飞了她们驾驶的小车,两个人都当场死亡。

消息传来时,闻国栋的感觉是整个世界都轰然坍塌了。正值年富力强的年龄,他却一夜之间白发丛生。

这一次,闻国栋来上海是因为公务在身。在这个会那个会的空隙中,年近半百的他情不自禁想起了当年曾经爱过的那个上海女子。已是经年,杳杳音信都绝,他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过得好不好。以前约定不再见面,是怕藕断丝连会影响到双方的生活。现在都年纪一大把了,白发已丝丝,权当是和旧日老友见个面,也没什么要紧的了吧?

虽然失去联系已经十几年了,但闻国栋知道程兰清的名字,也还记得她曾经工作的单位,很容易就打听到了她的现状。辗转得知她已经离婚多年,而原因居然是因为前夫嫌弃她生的不是自己的儿子时,闻国栋心头猛然一震。不假思索地,他立刻找去了程兰清的家。

闻国栋多年以后再见程兰清,相逢简直似梦中。当年初见时,她是二十岁的年轻女孩,绮年又玉貌。如今再见时她已经是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一个,不过风韵依然动人,只是容貌带上了几分憔悴。

这些年她显然过得不太好,住着狭窄老旧的单位宿舍房,屋子里很简陋,一台彩电是最值钱的东西。一个女人单独抚养孩子,在物价贵如油的上海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些年来,她工作的机关单位又一再地撤并机构精简人员,她能侥幸地保住工作已经算是相当运气了。

从程兰清口中证实了她当年生下的是自己的儿子后,激动不已的闻国栋很快又见到了放学回家的江潮。只一眼,无需任何血缘方面的证明,他也能够确认这就是他的亲生儿子。那简直就是他自己十八岁时的年少再现,基因的遗传真是神奇莫名。

经历了妻女意外丧生的巨大打击,原本觉得这世间已经无甚可恋的闻国栋,在程兰清家里见到江潮后,重新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所在——原来他还有一个儿子。

一席长谈后,闻国栋交代程兰清次日就去单位辞职,再带江潮去学校办退学手续,他准备带他们母子一起回北京。离散了整整十八年的三口之家,从而得以完整的相聚。

第二天,江潮和母亲一起办妥退学手续离开学校时,正是上午的课间操时间。经过操场的那一刻,他刻意目不斜视地走过,貌似平静,一颗心却像在经历地震…

在上海的最后一个晚上,江潮几乎彻夜未眠。天亮的时候,他爬起来打电话,电话号码是他一直印在心头的那串阿拉伯数字。手指缓慢地、迟疑地在数字键上一下下轻按着,按到最后一个时,指尖停顿了。良久良久,他终于还是轻轻地放下了话筒。

半个月后,闻国栋和程兰清在北京正式注册结婚。江潮的名字前冠上了“闻”这个姓,从此成为闻江潮。名义上虽然是再婚家庭中的继子,但与闻家私交甚笃的人都知道,他就是闻国栋血脉相连的唯一独子。

第三十一章

在痛并快乐着的暗恋中,江潮升入了高三年级。

这一年,欧阳奕高中毕业去了香港大学念书,朱璧在校园里落了单。不少男生因此蠢蠢欲动,希望能把握时机趁虚而入。于是,有很多很多的情书如同雪片一般飞向她。据她们班的学生说,她最多的一天里收到了超过二十封情书。然而,她全都骄傲得看也不看就撕了——在教室里当着所有同学的面,撕成粉碎扔进了垃圾筒。

被撕掉的情书中,有一封就出自江潮的笔端。虽然他知道自己没有任何机会,也想过要把这份无望的暗恋继续藏在心底。可是,某个辗转反侧不能入眠的夜晚,他突然强烈地想要倾诉。

一盏台灯,一叠信纸,一支笔,他伏在书桌上写啊写,把那些一直苦苦藏匿在唇齿间从未说出口的话一口气全部写了出来。笔尖在纸笺上滑行时是完全不假思索的,太多太多的话在他心里埋得太久,此刻就如火山爆发般不可阻挡地喷薄而出。

写这封信时,他并不指望因此得到什么,只是忍不住想诉说。他只希望读信的她知道,有个她所不认识的男生在那么隐秘热烈地喜欢着她,仅此而已。信的最后,他慎重地一再考虑,还是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只为她日后追忆年少时,能够在记忆里偶尔想起一个名叫江潮的男生,他也就心满意足。

那封信他密密麻麻写了六页纸,写完后,想了想,又特意去文具店选了漂亮的信笺重新抄了一遍,再用漂亮的信封装了寄出去。

信封他都先后写了三个,第一个写错了字,他不想涂改;第二个虽然没有写错,但朱璧的名字他觉得自己写得不够好看;第三个格外认真格外细致地写好后,他才慎重地把信投进了邮筒里。塞进去的虽然只是薄薄的一封信,但他感觉像投入了自己的一颗心。

可是,他用心写就用心寄出的这封信,朱璧连看都没看就撕了。在他这里是全心全意的感情,在她那儿却只是一群狂蜂浪蝶般的男生们不自量力地纠缠,根本不屑于多看一眼。

被朱璧撕碎的情书就随意扔在教室后头的垃圾桶里,有好事的人捡了几张碎片来看,把看来的一些情话当成笑话四处传播。其实有一句就是江潮写的:“朱璧,也许你注定只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但是你一定会成为我记忆中的常客。”

这些情话被传得满校皆知。尽管没有人知道这句话出自江潮之笔,但自己隐秘的心思被那么多张无聊的嘴巴拿来取乐,他还是深深地感觉难堪,难堪到几乎要恨了。恨朱璧,更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写那封信,简直就是自讨没趣。敏感脆弱的少年的心,只是无意间的一记伤害,就疼痛难耐。

他开始强迫自己不要再想朱璧,不要再见她。他不再每天提前一小时出门绕道她家楼下;他开始逃每一天的课间操;他走在校园时不再左顾右盼地希望能捕捉到她的身影;班上男生再提起她的名字时,他会马上往耳朵里塞耳机;藏在抽屉深处的照片已经许久不见天日…

那么刻意地、努力地,他逃避着与她相关的一切。恨不得还可以逃得更远,逃离这所学校,逃去别的高中上学。转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没过多久,他却意想不到地达成了心愿。

霜寒露重的某一个深秋黄昏,放学后回到家的江潮,发现家里的客厅中坐着一个男人。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但是母亲程兰清却嗫嚅着对他说:“江潮…他是…你的亲生父亲。”

其实一个照面后,无需妈妈多说什么,江潮自己也会明白。站在他面前激动万分的壮年男子,仿佛就是长大成年后的他自己。他原来长得那么像父亲,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两张脸。只不过一张成熟稳重,一张青涩稚气——十八年后,江潮终于见到了亲生父亲闻国栋。

程兰清二十岁那年,被单位派去北京学习期间认识了闻国栋。那时他是二十八岁的年轻军官,将门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两个年轻人相识相爱了。可是闻国栋已经有婚约在身,为了不伤害另一个无辜的女人,他们最后只能选择黯然分手,并约定彼此不再相见。

分手后返回上海的程兰清,没多久就意外发现自己怀了孕。她的母亲李桂秋是个精明能干的上海女人,立即告诫女儿要赶紧打掉这个孩子,以免影响自己的名誉与前途。

可是程兰清却舍不得,忍痛放弃了爱情之后,她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再放弃这个爱情的结晶。一意孤行地决定要把孩子生下来,哪怕付出多少代价也在所不惜。女人有时候,往往就是爱得这么傻。

李桂秋当然不能看着女儿自毁前途,在那个观念保守的年代,一个未婚先孕的女人就是破鞋无异。当她发现自己反复苦口婆心的劝说都始终说服不了倔强的女儿后,她就决定尽快安排女儿嫁人。经过仔细慎重地考虑与选择,同一弄堂住着的未婚青年江志诚,成为了她所能物色到的最理想最合适的对象。

江志诚的父母早逝,从小由奶奶抚养成人,而他奶奶已经在孙子参加工作后就因病去世了,是无家无口无牵无挂的光棍一条,完全可以招赘他当上门女婿。此外,江志诚一直都很喜欢程兰清,对她的好感在弄堂里可谓众人皆知。只是他自知家境清贫,相貌普通,也没什么学历或本事,配不上弄堂一枝花的程兰清,所以在她面前一直都是一副低到尘埃里的模样。

李桂秋相信,像江志诚这种毫不出色的男人,如果能够娶到自己做梦都想娶的漂亮女人,哪怕吃上一点亏也会乐意接受的。

李桂秋果然没有看错,江志诚一听说可以娶程兰清做老婆,哪怕她肚子里带着别人的孩子也表示可以不计较。马上就满口答应他愿意入赘程家,并保证会把这个孩子视若己出地抚养成人。

江志诚当时是这么想的,如果程兰清不是被别人搞大了肚子也不可能会下嫁给他。她在事业单位上班,工作十分体面,人又长得漂亮,原本随随便便都能找个科长处长什么的,怎么都比找他这个工人要强。现在香饽饽能落到他手里,还是托了她肚子里那块肉的福呢。

就这样,在李桂秋地一手操办下,江志诚娶了程兰清,成为了程家的上门女婿。开始的几年内,他还是遵守了自己的承诺,对老婆和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都很是疼爱。李桂秋为此还暗中得意自己的识人之明。可是有一点她却没有想到,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再漂亮的女人得了手,日子一久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就如《红楼梦》中所言,纵然是娶了一个天仙,过上三五七年也就撂到后脑勺去了。

当江志诚对漂亮老婆的满足感渐渐丧失后,中国男人的传统意识让他开始觉得替别人养儿子未免太亏了,一定要有个自己的亲生儿子才行。他开始心理失衡,反复逼迫程兰清为他生个儿子,并一次次地对她辱骂殴打施以暴力。而这些,黄泉下的李桂秋已经全然看不到了。这场由她一手缔造的婚姻,到最后终究还是以离婚收场。

而北京那边,闻国栋一直都不知道程兰清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当年程兰清离开北京不久,闻国栋就履行婚约与未婚妻结了婚,婚后很快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日子水一般潺潺流过,曾经炽烈的感情被慢慢浇熄,他和妻子的婚姻生活越来越平稳安定。记忆中那个美丽娴雅的上海女子,如旧信笺上的墨水字般渐渐模糊淡化。

闻国栋一直平稳航行的生活之舟在女儿十六岁那年触礁。那年他女儿考去了英国一所知名女校念中学,他妻子因为不放心的缘故特意跟去当了陪读妈妈。去了还不到半年,妻女就在一次驾车外出时出了车祸,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飞了她们驾驶的小车,两个人都当场死亡。

消息传来时,闻国栋的感觉是整个世界都轰然坍塌了。正值年富力强的年龄,他却一夜之间白发丛生。

这一次,闻国栋来上海是因为公务在身。在这个会那个会的空隙中,年近半百的他情不自禁想起了当年曾经爱过的那个上海女子。已是经年,杳杳音信都绝,他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过得好不好。以前约定不再见面,是怕藕断丝连会影响到双方的生活。现在都年纪一大把了,白发已丝丝,权当是和旧日老友见个面,也没什么要紧的了吧?

虽然失去联系已经十几年了,但闻国栋知道程兰清的名字,也还记得她曾经工作的单位,很容易就打听到了她的现状。辗转得知她已经离婚多年,而原因居然是因为前夫嫌弃她生的不是自己的儿子时,闻国栋心头猛然一震。不假思索地,他立刻找去了程兰清的家。

闻国栋多年以后再见程兰清,相逢简直似梦中。当年初见时,她是二十岁的年轻女孩,绮年又玉貌。如今再见时她已经是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一个,不过风韵依然动人,只是容貌带上了几分憔悴。

这些年她显然过得不太好,住着狭窄老旧的单位宿舍房,屋子里很简陋,一台彩电是最值钱的东西。一个女人单独抚养孩子,在物价贵如油的上海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些年来,她工作的机关单位又一再地撤并机构精简人员,她能侥幸地保住工作已经算是相当运气了。

从程兰清口中证实了她当年生下的是自己的儿子后,激动不已的闻国栋很快又见到了放学回家的江潮。只一眼,无需任何血缘方面的证明,他也能够确认这就是他的亲生儿子。那简直就是他自己十八岁时的年少再现,基因的遗传真是神奇莫名。

经历了妻女意外丧生的巨大打击,原本觉得这世间已经无甚可恋的闻国栋,在程兰清家里见到江潮后,重新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所在——原来他还有一个儿子。

一席长谈后,闻国栋交代程兰清次日就去单位辞职,再带江潮去学校办退学手续,他准备带他们母子一起回北京。离散了整整十八年的三口之家,从而得以完整的相聚。

第二天,江潮和母亲一起办妥退学手续离开学校时,正是上午的课间操时间。经过操场的那一刻,他刻意目不斜视地走过,貌似平静,一颗心却像在经历地震…

在上海的最后一个晚上,江潮几乎彻夜未眠。天亮的时候,他爬起来打电话,电话号码是他一直印在心头的那串阿拉伯数字。手指缓慢地、迟疑地在数字键上一下下轻按着,按到最后一个时,指尖停顿了。良久良久,他终于还是轻轻地放下了话筒。

半个月后,闻国栋和程兰清在北京正式注册结婚。江潮的名字前冠上了“闻”这个姓,从此成为闻江潮。名义上虽然是再婚家庭中的继子,但与闻家私交甚笃的人都知道,他就是闻国栋血脉相连的唯一独子。

第三十二章

漫长的回忆中,天空原本蔷薇紫的暮色,有如玫瑰成灰般变成了漆黑的夜色。月亮静静地爬上中天时,闻江潮长长的叙述停止了。

他用一声轻轻的叹息结束了对往事的回忆——那些对他而言,十分不愉快的回忆。多年以后再说起当年事,曾经的种种屈辱与自卑,依然似有若无地浮在他的言语间。背着着“野种”“私生子”的头衔生活了十八年之久,无论现在的他如何风光荣耀,成长过程中那些闲言碎语造就的伤害并不能被抹煞,仍旧是心底无法言说的痛楚。

朱璧久久地怔忡着,她从来都不知道,在高中时代还有一个男生曾经这么隐秘地、这么炽烈地喜欢过她。她甚至都不知道学校有过一个名叫江潮的男生。

而他给她写过的情书又是哪一封呢?记忆中有过许许多多颜色不同的信封,写着笔迹不同的文字。她一开始还会打开看看,后来收得太多了,也看得太腻了,便连看都懒得看了。总是信手就撕了,再随意地扔进某个垃圾筒。

年少轻狂时,她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觉得自己有权利任意处理自己收到的情书。现在回想一下,才觉得当时实在有些太任性了。只知道尊重自己的个人权益,却没有考虑一下寄信人的感受。

深深地凝视着朱璧,闻江潮缓缓地揭晓谜底:“朱璧,你当初问我为什么会对你有兴趣,是不是因为你长得像我的初恋情人。现在你知道了,你不是长得像我初恋情人,你根本——就是我的初恋情人。所以那天在动迁办,我一眼就认出了你。”

半年前那个桃红柳绿的早春,闻江潮原本只是去动迁办那边查看一下拆迁工作的进展如何。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在那里遇见朱璧。

当时,朱璧正独自一人孤单地坐在一间会客室里,等待着与动迁办主任会谈。而主任正在陪着闻江潮穿梭于各办公室之间,详细介绍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行人经过那间会客室,闻江潮无意中透过玻璃门看见了独自静坐的朱璧。她素着一张脂粉不施的脸,中分的长直发在脑后随意地束成一束;身上穿着一条黑白格子的呢大衣,整个人看上去素到极致。然而,他一眼瞥见后,却感觉双眸中仿佛蓦地擦出了一道七色彩虹——是她,居然是她!

自从十八岁那年离开上海后,闻江潮已经将近十年未曾见过朱璧。可是经年后的再相逢,他却依然一眼就认出了她。尽管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长大了,不再是他记忆中那个十五、六岁稚气未脱的高中女生。但她的容貌变化却并不大,依然是五官精致的美女一枚。

只是她的神色却完全不同了,中学时代她是一个很爱笑的女生,脸上永远带着阳光明媚的笑容。而如今的她看起来却是一副落落寡欢的样子,两只大眼睛茫茫然地盛满了落寞与忧愁,与少女时期那个自信骄傲的天之骄女完全判若两人。

虽然只是隔门看了两眼,但闻江潮不难看出朱璧如今的生活已是今非昔比。说白一点就是她已经落魄了,不再是当年那个被众星捧月般捧在云端的千金大小姐。可是,对于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说,这份落魄反而赋予了她一种格外的魅力。让她在容貌的姣美外,又平添几分我见犹怜的气息之美。隔着一扇玻璃门,她只是静静地坐着,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但那副深坐颦蛾眉的幽怨神情,却是那么的惹人怜爱、令人心动。

于是,十年后,面对着十年前自己曾经热烈喜欢过的同一个女孩,闻江潮再一次听见自己怦然心动的声音。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他也不想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然而,感情这件事,从来都是令人身心不由自主的…

朱璧最初疑惑不解的问题,在这一刻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在上海滩多如繁花的美貌女子中,闻江潮为什么独独会在动迁办一眼就看上了她。原来,她是他少年时代那一朵可望不可及的梦里花。曾经求之不得、寤寐思服的窈窕淑女。

只是,流年几度暗偷换,换走了她那骄傲美丽如公主般的少女时代。如今的她早已经从云端跌落泥泞,由高高在上的公主变成了灰头土脸的灰姑娘。

而岁月在苛待她的同时却在厚待着他,让他的命运发生了几乎是从青蛙到王子般的巨大转变。曾经她对他而言,是一朵开在琥珀色月牙的明媚鲜花,隔着云端与星辰,是永远触不到的高度。而现在她却只是一朵开在尘埃里的花,任谁轻轻一脚,就能碾得零落成泥。

明白了来龙去脉,朱璧苍凉地一笑:“我知道了。闻江潮,那天你在动迁办认出我后,用一套房子来要求我做你的女朋友,就是想圆了你曾经的一个旧梦,同时还可以报复一下从前的我。那时候,我骄傲地看也不看就撕了你写的情书,而现在你却可以高傲地把我踩在脚底。闻老板,这种心情是不是非常痛快非常解恨呢?”

闻江潮凝视着她,眼神异常复杂地微微一点头,说:“我承认,最初我的确是有这样的想法。曾经得不到的人,现在唾手可得;曾经骄傲得对我不屑一顾的人,现在只能以一种摧眉折腰的低姿态站在我面前;你最终答应我的条件时,我在心里对自己说:看看吧,江潮,这就是你当年迷恋过的人,她现在已经没什么可矜贵的了。”

朱璧笑得惨然:“是呀,我早就没什么可矜贵的了。当初你看着像星辰般美好而遥不可及的人,现在已经成了一块跌落地表的陨石,不过是坑坑洼洼的破石头罢了,再没什么值得人迷恋的地方。”

“可是…”闻江潮低低的声音透着几丝迷惘,“朱璧,尽管我一再对自己说你已经没什么可矜贵的了,也一再强迫自己对你冷淡些再冷淡些,别把你当成一回事。但是,我最终还是不得不承认,你依然在我心里有着特殊的位置。你搬进我的公寓后,你不愿意做的事我也一直不愿意去勉强你。潜意识中,我还是把你当成那个公主般的女孩一样尊重着。不是吗?”

这一点朱璧无法否认,如果不是闻江潮,而是换成另外一个有钱人花了大价钱包养一个女人,能做到几近半年的时间都不碰她吗?绝对不可能。

她曾经讶异过闻江潮的好耐性,却原来,十五岁的她是他情窦初开时喜欢过的女孩子。无论岁月如何改变,他在旧时光的记忆之书中,始终为她保留着特殊的一页,轻易不愿去涂抹异色的纯白一页。

“闻江潮,谢谢你对我还保留着的这份尊重。虽然前天晚上你的这份尊重有所失职,但无论如何,你能保持这么久我也要知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