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三年,江潮在班上不是特别醒目的学生。

他曾经醒目过一次,初一那年刚入学不久,学校组织了一次数学竞赛和一次作文比赛,两次比赛的结果同时用大红榜张贴在学校的告示栏中,两个比赛的第一名都是他的名字。一时间不少人纷纷询问谁是江潮哇?这么厉害,居然同时拿了双榜状元。

同时拿了两个第一,江潮自然成了校园中一个小小的传奇。可是,传奇的背后却跟着阴冷言语:“你们知道江潮为什么成绩好吗?因为他是私生子,据说私生子都格外聪明。”

从小学开始就阴魂不散的那句“野种”,又衍生出了一个新名词“私生子”。江潮没有再像小学时那样动手打人,因为他知道打人没有用,激烈的行为反而会把事情闹得更大。他只能咬紧牙关,以漠视的姿态面对那些流言蜚语。

从此江潮不再参加任何竞赛,学习成绩也始终保持在中游状态。中游是一个最安全的状态,不好不坏、不上不下的中庸位置。既不会因为引人注意而被枪打出头鸟,也不会因太过落后而显得另类,从而被老师盯得紧紧的。保持中游状态的他,就像穿上了一件隐形衣,在最初的传说纷纭过后,再不会引起别人的兴趣与关注。

江潮初中三年的蛰伏结束于中考时,他的中考成绩出乎所有人意料,居然考进了全校前三。从中游到上游,如此突飞猛进的成绩飞跃,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十分顺利地,他拿到了理想中那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那是他母亲程兰清的母校,她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就读于这所高中。再接下来,她希望他能顺利地考取中国最著名的两所学府——北大或清华,这是她一再对儿子反复提及过的两所名校。

有一次,母亲再次表示希望江潮以后考北大或清华时,他有意无意地问:“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北京上大学?上海复旦不也一样是名校嘛。”

童年时,江志诚和母亲曾经的争吵还在江潮记忆中印象犹存。他依稀记得江志诚说过妈妈是去北京学习时搞大的肚子,这是否意味着他的亲生父亲是北京人?这应该才是妈妈一直希望他能去北京上大学的原因吧?那是他生父所在的城市,去了后,即使彼此不相识不相认,总归是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着同一片空气。

母亲当时这样回答他:“因为…北京是首都嘛,去首都上大学,眼界会开阔很多的。”

江潮心里很清楚母亲并没有说实话,他也不想逼她说实话。对于自己的身世,他虽然已经心知肚明,却从来都没有和母亲面对面地说破。就如同一处长在□□的疥癣,哪怕再痒再痛,也不能轻易掀起衣服给别人看,即使是骨肉相连的亲人。

第二十八章

吃过早餐后,朱璧和闻江潮一起乘电梯下去酒店前台退房。

闻江潮办理退房手续时,朱璧从手袋里取出关了一夜的手机重新开机。一开机就是一连串的未接来电提示短信,她一一查看,所有的未接来电其实就是两个号码在轮流拨打:一个是闻江潮的手机号码;一个是家里的座机号码。昨晚她从家里跑出去后,家人显然也一直不放心,电话打了足足有十几个。

朱璧于是打了一个电话回家报平安,是她母亲常秋芳接的电话。常秋芳在话筒里小心翼翼地让女儿别再生气了,并且努力想要劝说她接受父亲的回归。

“囡囡啊,你爸好不容易才出来了,以后要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了,你不可能永远不回家吃饭吧?”

她满怀抵触地敷衍着:“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妈,我还要赶着上班呢,先挂了啊。”

“等一下囡囡,昨晚有人打电话来家里找你。是个男人,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

她一怔,她从没给过别人家里的电话号码,更何况是男人,不禁要问:“昨晚什么时候?他说了是谁吗?”

“大概十一点的时候,我正好在洗澡,是你爸爸接的电话。他就是问你在不在家,听说你不在就挂掉了。”

听着听着朱璧忽然明白了,接完电话后,她就马上扭头询问闻江潮:“昨晚是不是你打电话去我家找我了?”

他点头承认:“是的,你答应了会早点回来和我谈谈,可是却一直没有回来。打你的手机又关了机,我就打去你家找你了。”

她苦笑了一下,不必再费事问他怎么知道她家的电话号码了,他如果想知道,还会查不出来嘛。

这时候,前台小姐已经办理好了退房手续,她一边将信用卡递还给闻江潮,一边礼貌地微笑:“向先生,请收好您的卡。”

朱璧听得一怔,下意识地看了闻江潮一眼,不明白前台小姐为什么会叫他向先生。他看懂了她眸中的疑惑,解释说:“昨晚我出来后找不到钱包了,也不知掉在哪里了。所以向千峰用他的身份证帮我开了一间房,卡也是借用他的。”

原来如此。走出酒店后,闻江潮开车把朱璧送到了东方神韵艺术学校门口。她松开安全带准备下车时,他探过身子一边替她打开车门,一边说:“朱璧,下午我来接你下班,我们找个地方好好谈谈——我们真的很需要好一好谈谈,你说是吗?”

朱璧并不觉得自己和闻江潮有什么可谈的,但是他却一再坚持要谈,她也只能无可奈何地点头:“好,不过你别来学校找我了。我下了班就会回公寓,你要谈什么回去再说吧。”

浦东新区,环球金融中心,柏悦酒店八十七层餐厅。

在某处靠窗的座位上,向千峰正接着许燕笙的电话,她问他知不知道闻江潮现在在哪里。下意识地看了正从洗手间方向走过来的闻江潮一眼,他压低声音回答:“我和他正在一块喝下午茶,有什么事吗?”

许燕笙在电话里反问:“你们在哪里喝下午茶呀?”

“环球金融中心的柏悦酒店。”

“我就在金茂大厦,现在马上过来会合你们。”

向千峰还来不及说什么,许燕笙已经挂了电话。他只能看着刚刚落座的闻江潮抱歉地笑:“燕笙的电话,听说我们在这里喝下午茶她也说要来。我当然不能拒绝,拒绝一位女士未免太没风度了。江潮,你不介意多一个人一起吧?”

闻江潮眉头一蹙:“我介意有用吗?她都已经过来了。算了,我们改天再约吧,你留在这里等她,我先走了。”

“江潮,别这样,许燕笙又不是老虎,她过来也不会吃人。下午茶的点心都已经送上来了,你多少吃一点再走嘛。对了,你还叫了一份乳酪蛋糕打包呢,不要了吗?”

想起自己要打包的那份乳酪蛋糕,闻江潮才不提要先走的话了。向千峰暗中松口气,幸好还有一份蛋糕可以暂时留住他。不过,他可以预见等到打包好的蛋糕一送上来,闻江潮就会马上走人。许燕笙应该还能赶得上在他走之前出现,也不知她突然间急着要找他有什么事。

许燕笙来得很快,向千峰的一杯伯爵红茶才喝了没几口,她的人就已经出现在餐厅门口了。他十分绅士微笑着地走过去迎接她,把她引领到桌边,再为她拉开椅子,礼数周全。闻江潮却只是客气地站起来朝她点个头以示打招呼,礼貌而疏远。

侍者恭敬地送上餐牌,许燕笙看也不看就要了一杯花果茶饮。她一边轻轻搅动着杯中芳香的液体,一边试着技巧地导入话题:“世界真小呀,闻江潮你知道吗?原来朱璧是我一位大学同学的高中校友呢。”

虽然许燕笙的这番话十分明确地是对闻江潮说,可他却只是静静听着不作任何反应,一派听若罔闻的样子。

一旁的向千峰当然不能看着许燕笙如此尴尬地遭冷落,便笑着说:“哦,朱璧和你大学同学是高中校友吗?那世界还真是小哦!人际关系中兜兜转转一圈,不是熟人,就是熟人的熟人,总能扯上藤藤蔓蔓的关系。”

说话间,有侍者把闻江潮打包的乳酪蛋糕送上来了。他拿了蛋糕就起身告辞:“不好意思,我要先走了。你们慢慢聊吧。”

许燕笙满腹想说的话才刚开了个头,闻江潮就要走,她急连忙站起来挡住他。情急之下,她也顾不得兜圈子了,直截了当地对他说:“闻江潮,我今天听说了朱璧以前的一些事。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想不想听?”

定定地看了许燕笙一眼,闻江潮的眼神锋利如刃,声音凛冽如冰:“不想——关于朱璧以前的事,你什么都不用说,因为我什么都不想听。”

话一说完,闻江潮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的身影已经消失在餐厅门口后,许燕笙还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他刚才的话是一枚长长的钉子,将她整个人钉住了。

向千峰有些担心地伸出一只巴掌在她眼前挥了挥,问:“喂,许大小姐,你没事吧?”

板着一张脸重重地坐回自己的座位上,许燕笙咬着下唇一言不发。向千峰看着她叹口气说:“你何苦来的,非要找钉子碰。听你的口气,你想说的朱璧以前的事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吧?可是江潮连听都不想听。看见他对朱璧这样的维护,你还不相信他爱上她的事实吗?”

许燕笙一脸难以自抑的激动表情,还愤愤然地拍了一下桌子:“我真不明白,闻江潮怎么会爱上她呢?她不但对他一点感情都没有,而且她也不是什么好女孩子。你知道吗?她十六岁就未婚先孕,还在课堂上流产,成为当年轰动全校的话题女生。”

向千峰听得大吃一惊:“什么?真的假的?你又是怎么知道的?那位大学同学告诉你的?”

许燕笙语焉不详地嗯了一声,她当然不会告诉他,其实是她暗中托人去调查了朱璧的过去。因为刺探别人的隐私终究不是一件可以正大光明摆上台面说的事。

许燕笙原本是想查出朱璧和闻江潮是怎么认识的,却无意中查出了朱璧高中时代的一段极不光彩的过去。这段不光彩的过去她得知后,第一反应就是要尽快告诉闻江潮。她总觉得闻江潮是被朱璧骗了,她会和他在一起纯粹就是因为他的钱。而闻江潮之所以忍让她,可能是因为她很像他曾经爱过的那个初恋情人的缘故吧?她可不想让她继续仗着那张脸欺骗他的感情。

许燕笙特意找来柏悦酒店,就是想要第一时间对闻江潮揭穿朱璧的丑事,想藉此让他认清楚,那个女人根本不配被他如此这般的另眼相待,哪怕是当成错爱承欢都不配。可是,他却斩钉截铁地拒绝听,封锁了她所以未曾出口的话。

朱璧那些不堪的过去,无论闻江潮是知道还是不知道,能够这样的全然不在乎不在意,许燕笙再不愿意承认也不得不沮丧失望地心想:闻江潮,难道他真的爱上朱璧了吗?

傍晚时分,下班回到公寓的朱璧,一进门就看见钟点工人王阿姨正在厨房忙碌着。

像往常那样,朱璧朝王阿姨点个头打声招呼就直接走向楼梯口,打算先回房间休息一下。王阿姨却放下正在洗的青菜走出厨房,手里举着一个钱包对她说:“朱小姐,我今天进屋后在玄关的地毯上捡到了闻先生的钱包,可能是他出门换鞋时不小心掉下来的。我先交给你收着吧。”

朱璧原本不想去接那个钱包的,她正想开口让王阿姨等闻江潮回来后直接交给他时,王阿姨却又说:“朱小姐,你怎么不去照一张漂亮的艺术照让闻先生放在钱包里呢。他现在放的这张还是你学生时代的照片吧?而且也太小了一点,就是一张一寸的证件照。”

朱璧听得怔住了,她一时间完全无法理解王阿姨的话。虽然每一个字她都懂,可是组合在一起后的话语却让她脑子里糊涂一片。

把那些话在心里重新消化一遍后,朱璧若有所悟地接过钱包打开一看,夹放相片的那一格是一张小小的一寸旧照。照片上的少女,大大的黑眼睛,直直的黑长发,笑容纯净如虹,正是年少时白瓷般无尘无垢的自己。

这张照片让朱璧整个人完全呆了。她拿着钱包呆了好久好久,才转过身重新上楼。脚步迟缓,每一步都踩着深深的疑惑。

朱璧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闻江潮的钱包里会有她学生时代的照片。这张照片,她依稀记得还是念高中时照的,用来办理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证件。可是他怎么会有这张照片呢?她可从没有把这张照片给过别人。即使给过,也绝不可能会给他的。那个时候,也不知道他在北京哪一所学校上着学,跟她的学生时代不存在任何交集呀!

朱璧满心疑惑地坐在露台上思索着时,闻江潮回来了。他一上楼,她就马上站起来,直截了当地拿着照片问他:“为什么你会有我高中时的照片?”

“是我捡的,我捡到你的借书证,就从上面撕下了这张照片。”

他答得平静,她却听得讶异:“可你是北京人,我在上海念中学时,你人在北京才对呀,你怎么可能会捡得到我的借书证呢?”

“十年前,我不在北京也在上海,和你念同一所高中,有一天在学校的图书馆捡到了你的借书证。”

这个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让朱璧愕然得无以复加:“什么?十年前你和我念同一所高中,可你不是北京人吗?怎么会在上海读高中呢?”

“事实上,我是在上海出生上海长大的,十八岁那年才去了北京。朱璧,你一直以为我今年才认识你,其实十年前我就认识你了。只不过,那时候你并不认识我。你上高一时我念高二,不同年级没有交集,所以你甚至都不知道学校还有我这么一个人。”

怔了好久好久,朱璧才喃喃开口:“原来你早就认识我了,这就是为什么那天在动迁处看见我后,你会主动联系我的原因。”

“是的,朱璧,我认识你已经有十年之久了。之所以一直没有告诉你,是因为以前的事我并不太想提起,那些对我而言并不是愉快的记忆。我原本想以一个全新的身份和你重新认识,更想试试看我们的关系会不会有新的发展。可是,我们这段时间的相处非但没有让彼此的关系变得融洽,相反还越来越糟。我开始觉得,我们或许应该好好谈一谈。过去虽然已经成为过去,但过去时却还在影响着现在时,如果不透彻地谈上一场,我们就没办法好好相处,你认为呢?”

一双疑惑深深的眼眸看定闻江潮,朱璧缓缓地点头:“是的,看来我们的确需要好好谈一谈。闻江潮,你打算谈什么,现在可以开始了。”

第二十九章

一场关于旧时光的谈话,要从哪里开始呢?

和朱璧一起并肩在露台坐下后,看着满天的暮霭苍茫,闻江潮心里千丝万缕的思绪,自动追根溯源,逆着时间的河流回到了记忆的上游。

童年最初的时光,在闻江潮的记忆中,家是一个很温馨的地方。有爸爸,有妈妈,有外婆,他们都很疼爱他。外婆负责每天在家里照顾他,父母每天双双出门上班工作,下班后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抱他亲他。

“江潮,来和妈妈亲一个。嗯,真乖。”

“江潮,过来让爸爸抱抱。咱们玩骑马游戏好不好?爸爸当马让你骑。”

那个时候,闻江潮还不姓闻,就是姓江名潮的单名。上小学一年级后,他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还十分聪明地也学会了写爸爸、妈妈和外婆的名字,放学回到家,很有成就感地一笔一划写给他们看。

爸爸的名字是江志诚,妈妈的名字是程兰清,外婆的名字是李桂秋。当时他外婆看了好高兴,摸着他的小脑袋瓜直夸奖:“外婆活了一辈子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现在聪明的外孙才这么小就学会了。”

小江潮学会写外婆的名字不久后,外婆就去世了。年龄尚小的他并不清晰地明白什么叫去世,只知道外婆忽然一下子就从生活中消失了。懵懂无知地,他接受了不会再有外婆帮他穿衣、为他做饭、接送他上下学的事实。同班的小朋友问起他为什么他外婆不来接他放学时,他会像个小大人那样告诉对方:“因为我外婆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不会再回来了。”

家里的温馨平静,在外婆去世后的第二年被打破了。小江潮开始感觉到爸爸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自己。有好几次,他兴高采烈地想像从前那样和下班回到家的爸爸亲昵玩耍,却总是被他不耐烦地推到一旁,甚至加以斥骂:“烦死了,上一天班回来累得要死,还要老子陪你玩游戏给你当马骑,自己一边玩去。”

小孩子看似无知,但其实非常聪明敏感。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后,小江潮渐渐就不再亲近爸爸。有时候一个人在客厅里玩得正高兴,只要看见爸爸板着一张臭脸回来了,他就赶紧溜回自己的小房间。在心里纳闷地想:为什么爸爸都不笑了?不笑的爸爸看起来好凶啊!

小江潮发现爸爸变凶了,脾气也越来越坏了。不但总是对他没有好声气,对他妈妈的态度也不像以前那么了好。他开始经常听到爸爸骂妈妈,从菜烧得不好吃,到地板擦得不干净,任何一点小事都能成为他大发雷霆的原因。而每次他妈妈都是垂着头一声不吭地听着,从来不会跟上他爸爸顶上哪怕一句半句嘴。尽管她表示得如此温和柔顺,也还是一次又一次招来丈夫的苛责与斥骂。

小江潮不明白以前好脾气的爸爸是怎么了,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不喜欢现在的这个爸爸,为此十分天真地在背地里对他妈妈说:“妈妈,我不喜欢爸爸了。他变得好凶啊!老是骂人。不如我们换一个爸爸吧?”

他妈妈当时苦苦一笑,抚摸着儿子的头说:“傻孩子,你说什么傻话呢。爸爸可不是你想换就能换的。”

小江潮不懂什么傻话不傻话,他越不喜欢爸爸,就越是觉得应该换一个。有一天,他爸爸下班回到家又因为一点小事拍着桌子骂人时,他撅着嘴对他说:“爸爸,你老是骂人,我不要你了,我要去找一个解放军叔叔做我的新爸爸。”

他这句话顿时就把他爸爸气翻了,一把像老鹰抓小鸡似的抓过他,举起一只铁板一样硬的手用力在他屁股上猛拍起来,直打得他哇哇大哭。他妈妈拼了命来抢,好不容易把他从他爸爸的巴掌下解救出来时,他的小屁股已经被打得又红又肿。

他妈妈看得心疼万分:“江志诚你这是干什么?孩子只是说了一句傻话,你怎么能下这么重的手打他呢?”

“傻话,我看是真话才对。野种就是野种,不是自己亲生的再怎么养也养不亲。我当初真是晕了头才会答应娶你,和你一起养别人的儿子。”

他爸爸当时这句气咻咻的话,才七八岁的小江潮是听不懂的。什么是野种?他理解不了这个词汇,尽管屁股痛得很厉害,他也还是含着眼泪好奇地问妈妈:“妈妈,什么是野种?”

他妈妈马上一把掩了他的嘴说:“江潮,那是爸爸乱说的话,什么意思都没有。你乖,别问了啊。”

那一次挨过打之后,小江潮发现爸爸的脾气更坏了。以前他在家里是动不动就骂人,现在升级成为动不动就打人了。只要一不高兴,他那两只大巴掌就要朝人乱扇,他和妈妈的苦日子就这样来了。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无论如何也打不过一个四肢发达的男人,每每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儿。相比之下,他挨的打比较少,妈妈挨的打更多,因为妈妈总是护着他。

挨打的次数一多,有一天晚上,程兰清趁着儿子睡着后,在客厅里对江志诚忍无可忍地宣布:“江志诚,你这样闹下去有意思吗?如果你觉得和我一起抚养江潮是你吃了亏,那么我们就离婚好了。”

江志诚重重地哼了一声:“离婚,你想得美。程兰清,你别想利用完了我就一脚把我踹开。离婚可以,我要声明江潮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是你去北京学习时不知跟谁搞出来的野种。让你们单位好好追究一下你的个人作风问题。”

提起这一点,程兰清的声音就有些软弱无力了,但她还是据理力争:“江志诚,我和你结婚时怀了孕是一早就告诉过你的。你当时答应可以接受这个孩子,我才和你结的婚。你现在不要摆出一副被我骗了的样子好不好?”

“我当时是一时糊涂,图你年轻漂亮才点了头。现在回头想一想真是亏得慌,女人再年轻漂亮,关了灯全都一样。为了这个就去帮别人养儿子,我越想越不值。你要是答应再给我生一个亲生儿子,我就不再闹了。”

程兰清想也不想地就断然否决:“江志诚,这绝不可能。国家在搞计划生育你又不是不知道,政策不允许我们再生第二胎,要是再生一个孩子的话,我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江志诚的口气很大:“保不住就不要了,只要你帮我生了儿子,我以后会养你的。”

程兰清才不敢相信他的话,态度坚决地摇头说:“你会养我,可是你会养江潮吗?就你现在的表现我很怀疑这一点。为了江潮,我也绝不可能丢了这份工作。”

程兰清死活不同意再生第二胎,江志诚气得一连砸了好几样东西,边砸边骂:“说来说去,你还是只顾着考虑你那个野种儿子。好,那你就别怪我继续闹下去。老子过不好,这个家里谁也别想过好。”

这次的争吵后,就更加家无宁日了。程兰清越来越频繁地挨江志诚的打,小江潮因此越来越讨厌爸爸。每次爸爸打妈妈的时候,他只要在场都会扑过去救妈妈。年幼的他当然救不了妈妈,往往是母子俩一起挨打。

水深火热的日子终于在江潮九岁那年结束了。因为无论如何软硬兼施,也无法迫使程兰清答应放弃工作再为自己生一个孩子,江志诚总算松口答应了离婚。他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打算另外找个女人生一个自己的儿子。

不过,江志诚答应离婚是有条件的,要求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归他。他振振有辞:“老子帮你养了这么多年的便宜儿子,可不能白忙活一场。”

程兰清也不跟他争什么,这个男人这几年已经把她们母子俩折腾惨了,现在只要他肯放手走人,她什么都可以不要。权当舍财送瘟神了!她只是恳求他一件事:“江志诚,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我只求你看在咱们到底夫妻一场的份上答应我一件事——江潮的身世请你继续保密,我不想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听到什么难听的闲话。你就当可怜一下我行不行?”

看在财物的份上,江志诚当时点头答应了。离婚后,他叫了好几个人来帮他搬东西,几乎把整个家都搬空了。大到冰箱彩电,小到锅碗瓢盆,凡是有用的东西他全部都要。还好房子是程兰清单位分的职工宿舍房,他分不走,母子俩还有一处栖身之地。

离婚不到两个月,江志诚就和他们厂里一个新寡的女人结了婚。婚后第二年,他如愿以偿抱上了自己的亲生儿子,高兴得大办满月酒。当时有熟人打趣他:“老江,怎么生第一个儿子时都不见你这么兴奋啊?”

虽然当初答应了程兰清会继续替江潮的身世保密,但是开心地灌了好几杯酒后,江志诚就把自己的承诺丢到脑后头去了,他借着酒劲吐了实话:“嗨,那个便宜儿子就别提了,那是别人的种,跟我没有关系。要不然我怎么会坚决要跟程兰清离婚呢,那可是个漂亮女人啊!”

流言开始传播,如风过树梢,迅速传遍每一片叶。小江潮开始察觉到邻居们看自己的眼光带着异样;去上学的路上总有人在他身后指指点点。有一天在学校,他和班上一个男生因为琐事发生摩擦,由推搡到打架,那个男生打不过他,尖着声音骂起来:“野种,野种,江潮是个小野种。”

这是小江潮第二次听到“野种”这个词。什么是野种?他还是不理解,却可以从那种怀着轻蔑鄙视不屑的语气中听出那不是什么好词。他涨红着脸扑过去,重重一拳砸向那个嘴欠的男生,打得他满嘴淌血,还掉了一颗牙。

老师把小江潮叫去了办公室,批评、罚站、写检查、请家长。赶来学校的程兰清听说了来龙去脉后,一张脸顿时变得苍白无比。感觉到整个办公室的人视线全都带着窥探意味地锁定自己,她纤细的脖子像风中的芦苇般深深地低垂下去。

受伤男生的妈妈也随后赶来了,程兰清低着头弯着腰不停地向她道歉。那个胖胖的女人是同一条弄堂住着的邻居,一张大饼脸上眼睛几乎细得看不见,又大又阔的嘴却占了脸部至少一半的位置,一张嘴说出来的话刻薄得能生剜下人一块肉:“这没爸爸的孩子怎么这么野蛮啊,敢情是有人养没人教的缘故。”

这句话,让程兰清的脸更加白得没有丝毫血色,唯独眼圈瞬间红透了。

在学校罚站的整个下午,江潮满心都在想着“野种”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才十岁的孩子当然想不明白了,但他也没有再去问妈妈。因为隐约明白妈妈不会告诉他的,一个疑惑的种子只能暂时埋在心底。

时光静静流逝,小江潮念完了小学,升上了初中。越长大越懂事,当年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那个词,在十四五岁的时候,他终于可以理解它的意思了。那份饱含耻辱的理解,让他在青春飞扬的年龄里,变成了一个异常沉默内向的少年。

初中三年,江潮在班上不是特别醒目的学生。

他曾经醒目过一次,初一那年刚入学不久,学校组织了一次数学竞赛和一次作文比赛,两次比赛的结果同时用大红榜张贴在学校的告示栏中,两个比赛的第一名都是他的名字。一时间不少人纷纷询问谁是江潮哇?这么厉害,居然同时拿了双榜状元。

同时拿了两个第一,江潮自然成了校园中一个小小的传奇。可是,传奇的背后却跟着阴冷言语:“你们知道江潮为什么成绩好吗?因为他是私生子,据说私生子都格外聪明。”

从小学开始就阴魂不散的那句“野种”,又衍生出了一个新名词“私生子”。江潮没有再像小学时那样动手打人,因为他知道打人没有用,激烈的行为反而会把事情闹得更大。他只能咬紧牙关,以漠视的姿态面对那些流言蜚语。

从此江潮不再参加任何竞赛,学习成绩也始终保持在中游状态。中游是一个最安全的状态,不好不坏、不上不下的中庸位置。既不会因为引人注意而被枪打出头鸟,也不会因太过落后而显得另类,从而被老师盯得紧紧的。保持中游状态的他,就像穿上了一件隐形衣,在最初的传说纷纭过后,再不会引起别人的兴趣与关注。

江潮初中三年的蛰伏结束于中考时,他的中考成绩出乎所有人意料,居然考进了全校前三。从中游到上游,如此突飞猛进的成绩飞跃,让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十分顺利地,他拿到了理想中那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那是他母亲程兰清的母校,她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也能就读于这所高中。再接下来,她希望他能顺利地考取中国最著名的两所学府——北大或清华,这是她一再对儿子反复提及过的两所名校。

有一次,母亲再次表示希望江潮以后考北大或清华时,他有意无意地问:“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北京上大学?上海复旦不也一样是名校嘛。”

童年时,江志诚和母亲曾经的争吵还在江潮记忆中印象犹存。他依稀记得江志诚说过妈妈是去北京学习时搞大的肚子,这是否意味着他的亲生父亲是北京人?这应该才是妈妈一直希望他能去北京上大学的原因吧?那是他生父所在的城市,去了后,即使彼此不相识不相认,总归是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着同一片空气。

母亲当时这样回答他:“因为…北京是首都嘛,去首都上大学,眼界会开阔很多的。”

江潮心里很清楚母亲并没有说实话,他也不想逼她说实话。对于自己的身世,他虽然已经心知肚明,却从来都没有和母亲面对面地说破。就如同一处长在□□的疥癣,哪怕再痒再痛,也不能轻易掀起衣服给别人看,即使是骨肉相连的亲人。

第三十章

上高中后,江潮又习惯性地把自己定位在中游状态。

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成绩普通,衣着普通,性格又那么沉默寡言,鲜少与人交流。十分自然地,他再度成为了教室里的隐形人。第一个学期结束时,班上甚至还有女生叫不出他的名字,实在是对他印象模糊。

他对班上的女生也同样印象模糊,原本这个年龄是对异性最敏感的年龄,可是他这方面似乎有些迟钝。同坐后排的一帮男生们经常在一起谈论着学校的漂亮女生,每每说得眉飞色舞。他却永远是一派无动于衷的表情,从不参与此类谈话题。

为此,与他同桌的一位男生曾经老气横秋地说过他:“你这个阿木林是还没有开窍呢。”

高中的第一年在四季交替中结束了,高二开学时是阳光点石成金的金秋九月,一批刚进高中大门的新生们给校园里增添了很多新鲜面孔。在江潮他们班,后排的男生们再谈论起学校的漂亮女生时,也多了一个新的名字——朱璧。

在还不曾认识朱璧之前,江潮已经先从男生们的谈论中对她有所了解。得知那是一个公主般耀眼的女孩子,容貌漂亮,家境优越,还画得一手好画,拿过很多奖项。这样的女生,即使在这所人才济济的重点高中也无疑是一位佼佼者。所以高一刚入学,她就很快成为了学校的人气明星。

听熟了朱璧这个名字后,江潮很快也见到了这位公认的漂亮女生。课间操的时候,她站在高一年级的队伍里。从他的方向望过去,只能看见她的背影——背影非常纤细,一个宛如天鹅般轻盈窈窕的女孩子。课间操的动作算不上美观,但是她跟着节奏跳动时,四肢轻舒曼展,竟有着一种芭蕾舞般高雅的韵律与美感。

课间操结束后,她和几个女生一起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正好经过江潮的面前。年少稚气的一张脸,仿佛新新出窑的白瓷,晶莹无痕。他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微笑。九月金秋的阳光下,那朵粲然的微笑落入他的眸,仿佛落入满天霞。

他在那一刹那失了神,时间静止,停顿,唯有一种钟情呼啸而来,令一颗心震荡不已——前所未有的、微妙的感觉。

年少时的爱,往往来得那么不讲道理,不可理喻,没有任何原因与理由,就是最原始的感情迸发。从天而降,令人惊,也令人喜。

从小学到中学,江潮做过多少次课间操他都记不清了。但是这一天的课间操,在他的生命中印下了一个重要的烙印。朱璧的微笑像一根柔软的丝线,无端系住了他的心,让他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如蝴蝶无法抗拒花朵的诱惑。

这一年,朱璧十五岁,江潮十七岁。

情窦初开,原是开了爱情的窍。开了窍的江潮,看起来依然是那个沉默内向的少年,可是他的心里多了很多无端的烦恼,蚂蚁般一行行细密地啮咬在心头。

他的烦恼是少年维特之烦恼,朱璧就是他的夏绿蒂。他喜欢她,但她却不会喜欢他,她已经有了自己心仪的男生。

朱璧经常与高三尖子班第一名的优等生欧阳奕一起结伴上学放学。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们原来早就认识。两人的父亲是同一单位的上下级关系,两家关系一直很不错,她和欧阳奕也一直很要好。从最初孩提时代的纯友谊,到青春期情窦初开后的彼此钟情,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全校公认的漂亮女生和全校公认的优秀男生走在一起,虽然嫉妒不忿的人有之,但更多人还是表示服气。因为他俩的确很般配,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很合适,有如王子公主似的完美配对。虽然学校方面是极不赞成学生早恋的,但是朱璧和欧阳奕这对公开的秘密,老师们却从没加以干涉过。

因为校方反对早恋的理由就是影响学业,可是他俩的学业并不因此受到影响。欧阳奕照样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朱璧照样在学业优异之余频拿各类美术奖项。当时,有一位老师在批评一对因早恋导致成绩下滑的学生时,就毫不掩饰地如是说过:“如果你们能像朱璧和欧阳奕那样,谈恋爱归谈恋爱,但成绩不受影响还能继续上升。那随便你们怎么谈,我保证不加干涉。”

可以说,朱璧和欧阳奕在学校里,是上至老师下至学生们都认同的一对金童玉女。对于这个已经名花有主的女生,江潮自知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争取机会。他拿什么去争取呢?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生,不但头顶缺乏耀眼的光环,身世还背负着“野种”“私生子”这些不光彩的称号,连他自己都自惭形秽。

他怅惘无比地清楚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她就像一朵梦里花,开在琥珀色的月牙,而他只是月光下一粒渺小卑微的沙砾。

喜欢朱璧,就成了江潮一个人的事。她是他感情世界里唯一的女主角,却毫不自知,因为那只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隐秘的爱意就像地底的熔岩流奔腾汹涌,没有来路,没有出口,暗地里无人知晓的炽红热烈。

江潮曾经很不喜欢做课间操,总觉得上午两节课后全校学生都挤在操场做操是件很傻的事。可是认识朱璧后,他每天睁开眼睛最期待的一刻就是课间操时间。

因为不同年级不同班,他平时能见到她的机会很少,时间也很短,不外乎是在教学楼或校园某处的一次次擦肩而过。而课间操却是一个完整的时间段,他可以远远地看着她,看足十五分钟,如此奢侈的光阴。喧嚣吵闹的操场上,她娉婷的身影就是他眼中唯一的风景。

中午的学校食堂里,他有时候也能经常遇见她。不过她身边总是跟着欧阳奕,两个人打了饭菜坐在一起吃。他独自坐在角落里吃饭,每一口饭菜都食不知其味。看着喜欢的女生和别的男生亲密相处,自己却只是毫不相干的路人甲,心微微抽搐似的一阵又一阵隐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