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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置可否,眼睛象遥望着头顶某处看不见的星星。良久,他回过神来说:“抱歉,说着说着就走神了。”

“喝这个太淡了?”

“有点,”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来点带劲的?”

“好咧。”我走回厨房,拿了瓶陈年贵州赖酒和两个白瓷小杯子。一开酒盖,芬芳的酒气立即溢满房间。

“好香,好酒。”他忙不迭地呡了一小口。

“一个朋友送的,我不大喝这种,都忘在柜子里了。”

“可惜了。”

“你把它喝了不就结了。”我说。

“不心疼?”

“你他妈喝都喝了,废什么话。”

他笑了,扔了点花生米到嘴里,拍了拍手,说:“放心吧,我的酒量也很普通。”他看了一眼CD机,说:“不介意再来一遍《我呼吸着菩提树的清香》?”

我不介意,他将曲目调了回去。顷刻,女中音再度响起。

“这个,”他说:“是我迄今为止,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唯一不平常的例外。也是,我想起来都不理解,难不成听点贝多芬和舒曼,就能成功趋风附雅了?用我老婆的话说,有那个钱买正版CD,还不如买两斤骨头煲汤实惠,至少还明明白白吃到肚子里。”

“可我的情况是,根本没有想那么多东西,我只是喜欢,你能明白吗,音符流淌进身体里是实实在在的感觉,复调中复杂的音符排列,乐章中明白与不明白的痛苦、狂喜、欲望和挣扎。一句话,我就是喜欢。它就像,像什么来着?”他搜索着能表达清楚的字眼。

“光。”我说。

“对。”他赞同:“一道光。和它炫目的颜色相比,我三十几年的平凡人生太黯淡了。”

我默然点头。

他将小瓷杯里的白酒一饮而尽,皱了下眉头,说:“够劲。”

“还要吗?”我问。

“当然。”

我往他杯子又倒了一点。他这次浅浅尝了一点,忽然说:“老马,还在世的时候,有一次曾经说过,他最不耐烦古典音乐什么的。但只对马勒例外。”

“为什么?”

“因为马勒的音乐让他觉得脑细胞很振奋。 比挺摇滚还来劲。他去云南之前,还找过我,让我帮忙把第八交响曲转到他的mp3里去。你猜怎么样?”

我摇头。

“我没有答应他。因为拿什么mp3听古典音乐,向来是我最讨厌的事情。要听这个,就该好好地买张正版,用十万以上的音响,一个人安静地听。我说他,我说你这家伙怎么这么没追求,连听个古典都要拿mp3凑和。”

我把酒杯递给他,说:“别说了,喝吧。”

他置若罔闻,继续说下去:“这个家伙,老马,可真不是一直都是个随随便便,能凑和的人吗?去云南,两千多公里,凑和着坐什么火车硬座。下了车去目的地,听说也是随便上了一辆私人开的野鸡车。车开到滇黔公路附近,好家伙,遇到抢车的了。你说,抢就抢吧,有什么东西给他就是。这家伙偏不,他哧溜一声就从车窗往下溜。刚刚跳到车下,想必正得意自己不用遭抢,暗自得意的时候。我们都知道这个家伙,暗自得意可是拿手好戏啊。就在这时,还来不及反应,只听哐当一声,就被后面高速开过来的货车撞了个稀巴烂。”

老大抬头看我,眼睛悲伤,声音却平静:“应该没有哐当一声,骨头跟钢铁相撞,不会发出什么哐当一声的。”

我勉强笑着说:“顶多咔嚓几下。”

“对,顶多咔嚓几下,这个人就没了。”

我们默默地举起酒杯,相互碰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五哥评论:互相品论也是实验的一部分,说白了就是见招拆招,互相提出别人章节的看法,完结时整理成别册。《茶》第一画据说很久以前就写好了,线索里有命运和星座,于是我的《宫》也就顺应诞生了,不知吴的初衷如何?谈论选择和命运的故事?我呢还没有确定的方向。未知才有乐趣,。但文字载体一定是喜剧。

老水评论:很喜剧,这一章把五哥笔下的主角写死了,见招拆招是吧,接下去看你怎么写,哈哈哈(叉腰笑~~~)

第4章 12宫第2画(执笔:伍夏秋)

十二宫·第二章

你相信有灵魂吗?

我以前是不信的,但是我现在不信也得信了。

因为我现在就是以这样的形式漂浮着。

这种感觉很奇妙,身体很轻,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重量,风可以洞穿我的存在状态,就像吹过一个筛子那样,我能感受到风的力量但却不会被吹走。反正死也死了,好歹还能蹦跶。我这么想着,在房间里活动了下身体,适应了下环境,观察了下情况。现在我是全果状态,如果附近有女鬼,他们会不会尖叫着捂脸逃走?不过附近如果有女鬼就好了啊!!!她们一定也和我一样是一丝不挂的吧!!!鬼能结婚吗?能生孩子吗?能…?

想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的前妻王可和我那对双胞胎傻儿子马景马涛。为什么我没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现在怎么样了??眼前的这个房间似乎有股巨大的引力作用于我身上。现在我就像风筝一样,可以自由地飘啊飘啊飘,但是会有风筝线牵引着我,线的另一端就在这个房间不知何处的角落里,或者说,在房间里某个人的手中?房间里的人,是吴沉水和老大,他俩面对面地坐着。

现在大约晚上七八点的光景,房间里开着一盏落地灯,暖暖的黄光照在他们家客厅里的沙发上,吴沉水戴着一副眼镜,穿着红色的丝质衬衫和黑色的裙子,披头散发中,眼睛上的睫毛膏和脸上的粉花的一塌糊涂,脸上歪七歪八的竖着几道黑色的泪痕。虽然现在她有点向一只国宝靠拢,但还是掩盖不了她是个清丽的少妇这个事实。老大穿着丝质的睡衣,在家里他终于不戴墨镜了,丹凤眼里深不见底,左侧眼角有道淡淡的疤,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淡淡的闪着银色的光。

“马奔鸣早上出车祸了。”老大面无表情,抽着的烟快燃到了尽头,烟灰掉在地板上也浑然不知,“那边的救援者在他的手机里找到了我的电话,他们说当场就没了,已经火化了。”

“……”吴沉水忍不住抽泣起来,“你和王可说了吗?”

“说了,我知道这消息听起来未免太残忍了点。一个人孤苦伶仃客死他乡的。三魂七魄估计都回不来了。”老大缓缓的说道,“她很平静,说手头正好有项目走不开,问我怎么办。”

喂老大,我就在你身后,你未免也太小看我马奔鸣的方向感和行进速度了。王可啊王可,虽然你很恨我,可好歹夫妻一场,看在你身边那对胖小子有我的骨血份上,不想点法子把我给接回来么。

“下礼拜本来也得去云南,不如明天我就改航班…把他的骨灰接回来吧…”吴沉水断断续续的说完,又哭起来了。

“还是我去吧…”老大叹了口气,“好歹二十几年兄弟一场。我想送他最后一程。”

“可…”吴沉水刚想说下去就被老大打断了。“我明天去后天就回来,你忙你的学术会议去吧,就这么定了,”老大叹了口气,掐掉了手中的烟,“我和小张打个电话,让他帮我现在订票。”

我的肉身现在已经化成了灰了么?静静地躺在某个白色的瓷坛或者黑色的盒子里么。我姥姥曾经和我说过,人死了之后会有一段时间停留在世上,一共七七四十九天,这段时间他亲友们的思念和悲伤会把他的灵魂召唤到身边,有的时候亲友们还能感受到灵魂的存在。

“你爷爷就是在第四十九天托梦给我,说他到阴间做官去了,将来也接我去做官太太。”说到这里,一开始非常悲伤的姥姥总是露出一点点微笑,这个故事的结尾至少还留了点希望和美好给她。

姥姥走了之后第四十九天,我没在梦里看见她,那时处于对什么都怀疑都对抗的青春期,《走进科学》栏目才是能让我臣服的信仰,赵忠祥伯伯温暖而又磁性的声音才是慰藉我心灵的鸡汤。现在我知道了,那个梦不是姥姥人为制造出来的,真有可能是姥爷鬼为制造出来的。人的精神力量其实很强大,很奇妙。活人的超能力大概也就是这么回事。我的无神论可以算被彻底推翻了吗?而CCTV四个大字,此刻正伴随着赵忠祥伯伯“在那一望无际的非洲大草原上……”的深情独白中离我飞奔远去,化作一个快要看不见的小点,最后砰地一声倒在了遥远的地平线上。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眼前这两个人结婚的那天,我满怀苦楚地坐在主桌上喝得酩酊大醉。台上的新娘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新郎却是我最好的兄弟。怪不了谁。只能怪自己。

“你的婚礼新郎是我最好的兄弟,青梅竹马婚礼夺爱是为哪般。”感谢罗玉凤小姐及时的出现在我脑海里阻止了我登上我国著名情感类杂志《知音》的可能性,当时她以网络上流传最广泛的拿着《知音》坐在公园长椅上长发飘飘微笑阅读的形象登场,然后她抬起朝我咧开血盆大口(抱歉我找不到更恰当和文雅的词)笑着,鼻孔深不见底,让我的酒醒了大半。

我们狗血的故事无甚新意,三个人同一个高中,吴沉水是我的同桌,老大坐在我的后面。年轻真好,借个橡皮还个修正液一来二去就互喊老公老婆了。那时我们谈起感情都是以一辈子为计量单位,分手起来的都是以一瞬间为计量单位。精力无处发泄的青春年华,除了读书吃饭睡觉和同学小打小闹,我们还能干吗?别和我谈理想,那是幼儿园小朋友才有的东西。

我和吴沉水没少磕绊然后分分合合好多次。老大沉默的性格很适合倾吐,近水楼台先得月,理所当然的成了我们两的公用垃圾桶。但又和我们两小心翼翼地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以免形成三角恋关系。直到我和吴沉水有一次在课堂上打闹得太厉害,班主任终于再也看不下去。第二天特意开了一个班会,没有指名道姓,语重心长地大谈早恋的危害。

学业为重啊同学们。

后来我就一直和吴沉水在班里的的位置保持对角线关系了,身边的人换成了老大。毕业前大家都埋头苦读,我也没了花前月下的心思,终于考进了我们市的那所名校。

大学我和老大同校不同系。我和吴沉水即不同校也不同系。她考砸了。

射手座大多热情奔放,再加上我长得确实也有点帅,又参加了若干社团和学校活动,万人迷模式全开。身边一直不缺姑娘,信箱一直不缺情书,手头一直不缺事情。老大每个礼拜总会过来找我吃个饭打个球什么的。罗利腾高绚亮和我们同一个高中,现在都进了同一所大学,一开始大家都人生地不熟的就先从高中校友开始组织活动联络感情,一来二去也就熟了。

“吴沉水找你了么?”老大有一天在食堂里突然问。

“吴沉水是谁啊?”我继续吃我的炸猪排。

“别闹!”老大瞪了我一眼,“她前些日子来我们学校,和我说了很多她们学校的事,就是很刻意只字没有提你。我知道她还念着你,于是我把你的寝室班级都告诉她了。”

“这几天忙啊。”我耸耸肩,“没遇到啊。”

“这么好的姑娘错过太可惜了吧?”老大一脸认真地看着我。

“你觉得好你拿去呀~”

“你…”老大看着我,眼神有点奇怪。

后来他真拿去了。喂,我当时只是开玩笑来着。

房间里继续保持沉默。CD机里现在正放着王菲的那张《天空》,正好播到《矜持》那一首。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虽然你从来不曾为我着迷……”

作者有话要说:【吴说伍】老五童鞋据说第一回写小说,但文笔却令人诧异的老道。且蔫坏得很,透露着一股荒诞中颓败的欢乐。我写《茶餐厅》时明明有一丝源自青葱的文艺梦尚存,此货硬生生将这一故事掰成二逼青年狂欢回忆录。然后,不就是写死了你的主角么?要不要这么拿我的笔名开涮啊,掀桌!

警告广大读者,千万别被老五童鞋的文艺气息蒙骗了!!!

第5章 茶餐厅第3画(执笔:吴沉水)

作者有话要说:[伍说吴]不能控制情节的走向其实是件很囧的事,比如我第一章埋的线索老吴用了,但用到另一个方向去了而且还把我的主角写死了…(摔)我们两人文风有所差别的,一个文艺深刻,一个文艺2逼,好在两篇文的主人公不一样。总之这是个文艺的故事,每过一章就换换口味。不知道大家觉得这样的写作方式好玩吗?

[吴说伍]上一章的12宫出来一个以“吴沉水”为主角的狗血三角情节真是囧到我了,即便在老水最狗血的阶段也不曾撒过如此火力强劲的黑狗血啊,败给你了老伍,可谁让我是负责文艺深刻的那个呢,只好掰扯着,努力让这个文朝不二的方向前进,我容易吗我?!有句老话说得好,不怕x一样的敌人,就怕二货一样的队友。唉,我真是任重道远啊~~~~

《茶餐厅》第三回

我没有想到,老大会就此消失。

消失在这里指其原本的意思,就是不见了,找不到了,像水蒸发,像云飘散。

我明明记得,那天晚上喝完酒后,他还帮我一起把酒具盘子收到厨房去,好象还挽起袖子打算洗,被我严词拒绝才作罢——我厌恶洗碗,也厌恶别的男人在我面前表现得热衷洗碗。

然后,老大在我家玄关那弯下腰,慢腾腾地穿鞋,说了句今晚谢谢了,我走了之类的,转身出门,走的时候还慢慢把门带上。

后来,我们似乎还通了电话,聊起要不要周末去吃早餐的事情。老大说不去了,要送小孩上书法课。我说正好,我也要跟女孩约会去。

约一个月后,某天早上,我照例在床上睡懒觉。突然间电话响了,我置之不理,想让它知难而退。哪知道电话铃刚停了一会,隔不了五分钟,又锲而不舍地响起来。

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操起电话大喊一声:“喂,是谁?”

对方大概吓了一跳,停了五秒,才有女人从电话那端说:“罗利藤?”

我觉得这个声音有些熟悉,可刚醒来,脑子一片迷糊,也分不清是谁,于是不耐烦地问:“我是,你谁啊?”

我当时想的是,如果哪个女人胆敢跟我说“你猜猜我是谁”这种愚蠢无聊的话,我管她是天仙也照挂不误。

那个女人用一种特别缓慢的调子说:“我是吴沉水,打这个电话,是告诉你一声,我的老公,你们所说的老大,不见了。”

我瞠目结舌,结结巴巴地说:“什么意思?”

“就是不见了,干干脆脆,一声不吭,生死不明地,不见了。”

“搞错了吧,啊?那个,我是说,我前不久还和他通电话来着,怎么就不见了,你没到处找找?或者报案……”

吴沉水用一种古怪的压抑着痛苦与亢奋的沙哑之声,再次跟我确认一般慢慢说:“相信我,我们在一块这么多年,他不是失踪,应该也还活着,可就是不见了。对此,我跟我的家人也很难过,希望你节哀顺变。”

我想说你用节哀顺变这个词不对劲,不吉利,可我说不出,我耳朵里响起轰鸣,忽然象回到六岁,跟这个女人幼稚地争辩了起来,我说:“你不要说不负责任的话,你根本没有弄清什么叫不见了,你知不知道人失踪是多大一回事,一个人不可能在一通电话里,由你宣布不见了就不见了。”

她同情地说:“事情千真万确,我不可能打电话来跟你开这种玩笑,你的心情我理解,虽然这么说有点滑稽,但请你不要过份悲伤。”

我随手从电话旁的茶几上摸到我的烟,点燃了猛吸一口。心情稍定了之后,我再度拿起话筒,说:“对不起,这么说,人真的不见了?”

“是的。”

“怎么不见的?”我问。

“这个么,”吴沉水为难了一下,说:“他大概从来都有这种突然离开的欲望,最近马奔鸣出了事,他这种欲望又上来了,大概是这样。”

我吸了口气,说:“这么说,是离家出走?”

她沉默了一下,用肯定的声音说:“准确地说,离开既定的生活。”

我万分不解,抓抓头发,困惑地问:“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很爱你吗?你,你们不是感情很好吗?”

“这有关系吗?想要离开一切的欲望,就是离开熟悉的一切,驾轻就熟的一切,”吴沉水在那边斟酌词句:“他趁我带小孩回娘家的时候,收拾了几件衣服走的,钱也没多带,不仔细看还发现不了这个事,小孩还以为爸爸只是去上班。”

我默然不语,心里象有电烙铁一下一下使劲地烙着。

“一开始还以为他只是出去散散心,毕竟马奔鸣的事,我们都不好受,对彼此都带着小心翼翼,生怕一不留神提到死者。一周后他还没音讯,我就知道他是走了。虽说难过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之前没有一点预兆,但说来奇怪,他这么一走,从某种程度上说,我们俩,都会下意识地松了口气。”

我静静地听着。

“对了,还有一件事。”

“什么?”我问。

吴沉水轻声说:“以前他开玩笑说过,要是死了就把之前购买的所有CD都送给你,你收下吧。”

“CD?”我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说:“为什么要送我CD?”

“这个么,”对方似乎笑了一下:“可能是因为他与你有共同爱好吧。”

“我不想要,什么CD。”

“罗利藤,你甭跟我客套,”吴沉水认真地说,“这么跟你说可能不合适,不过我现在正处在奇怪的情绪中,像随时随地能大喊大叫,干点出格的事,那些CD我每天看着都很有毁掉它们的欲望,你把它们收下,一来是尊重我老公的意愿;二来,就当帮了我一个忙,我不想干任何以后想起来后悔的事。”

我张嘴,可喉咙里又苦又涩,说不出话来。

“就这么定了吧,我已经将东西打包,托快递公司送到你门上去,你签收就好。抱歉,跟你唠叨了这么多。”

“不,不客气。”我结结巴巴地说,“你,有什么事直接找我。”

吴沉水轻笑了一声,按断了电话。

我坐在沙发上,脑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过了多久,门铃骤然响起。我机械般开了门,外面站着一个穿着快递公司制服的活泼小伙子。

“罗先生吗?有发给您的箱子。这个箱子可真够大的,要帮您搬进来吗?不瞒您说,我搬上来可费了不少劲,装什么装的这么大。”

他抬进来一个大号的纸箱,递给我一张单子:“在这签名就好,麻烦您。”

我签了。他接过去一看,快活地笑着说:“好了,谢谢您,希望下次还光临本公司。再见。”

我默不作声地将这个小伙子送出门去。关上后,我呆呆地瞪着那个大纸箱。忽然,一股深深的愤怒从心底涌起,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愤怒,一种根本让人束手无策的愤怒。它甚至强大到让把理智挤到一边,我看到自己冲上前去,狠命地,不顾一切地撕开那个纸箱。在我没有意识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在狂喊:“你给我出来,出来,不许躲,自私自利的家伙,全都是,你们这群自顾自己的混蛋,都他妈的给我出来,出来。”

纸箱被强行从中间撕开,里面摞得整整齐齐的EMI,DG等公司出版的CD,象弱不禁风的沙堡一样,霎那间倾泻而下。

马奔鸣的葬礼我没有参加,老大自然也没去,高绚亮也没去。

我们也没再到爱玉的茶餐厅里进行每周一次的早餐会了。马奔鸣走了,老大也走了,他们其实一直都在扮演两只秤砣,有他们在,我们才能被牢牢固定在早餐桌上。他们一不在,关系这种东西,就开始不可思议地疏散:高绚亮开始说单位要加班,我那时候正好有了固定约会的女孩――这些都是套话,心里头,我们都明白,暂时还是把曾经有过的早餐聚会忘得一干二净为好。

但那段时间真是非常难过,哪怕每天晚上紧紧抱着女友柔软的身体也不能驱逐这种铺天盖地的难过。我并非不是不能忍受独自一人,在以往的生活经验中,也是宁愿一个人看书听音乐多过跟大家一起消磨时间。可是,那段时间,我却几乎让难过的感觉折磨疯了,每天黄昏,都像对抗病魔一样双拳紧握,咬牙切齿等待腐蚀内心的这种茕茕孑立的恐惧快点过去。里,我清楚地听到体内某种东西开始冰封的声音,听到那种因为结冰而发出的细微的滋滋响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清楚不过。忽然之间,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要怀念马奔鸣。我一面咬紧牙关,一面恶狠狠地怀念他摸着后脑勺的手势。他当时说什么来着?似乎是感叹作为人来说,总有期望好运气的软弱吧。

过了一段时间,大概有一个多月吧,有天晚上,女友暗示要上我住的地方过夜。我因为无所谓就答应了,两个人走到楼下的时候,忽然看到大门上贴有交管理费的通知。我临时想起,既然要交管理费,说不定还有接踵而来的其他账单。于是,我打开了许久没有开过的信箱。果然在里面发现了一叠电信、银行卡消费之类的账单。

但是,在这堆雪白的信封当中,却夹着张明信片。

这是一张非常普通的明信片,皱巴巴,不知经过多少不怀好意的手。正面印的是大理蝴蝶泉的风光,上面恶作剧一样盖了一个偌大的邮戳。背面上,有几行歪歪斜斜的儿童体手迹写着:突然决定来云南,也没跟你说,抱歉抱歉,手信之类的你也不用指望,特发明信片,以安慰一下你弱小的心灵。

这是马奔鸣的字迹,马奔鸣的口气,马奔鸣寄的明信片。

我看了下邮戳的时间,是他死之前没几天。不知道为什么,这张明信片,一直辗转了那么长时间,然后象在战乱劫后余生一样,出现在我面前。

想必,在他寄出这张东西的时候,是打算日后和我一齐嘲笑的。

“是谁寄来的?这么土,都什么年代了还寄这个。”女友娇声在一旁说。

可我心里的电烙铁又开始以强劲的马达运作,它在刹那间又狠又准地击中心脏,痛得我闭上眼睛,倒抽寒气。

第6章 12宫第3画(执笔:伍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