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默原以为回到家后,会遭到子生的拷问,但哥哥只是问了句“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在得到她肯定的回答后,他就没再多说一个字。

她想,他或多或少有些生气吧,气她这个妹妹不争气,天下男人那么多,为什么偏偏还是选了项屿呢?可是她又觉得,其实他已经释怀了,毕竟那是她的生活。

“听着,”子生一边抽烟一边说,“要是他再欺负你,就告诉我,我立刻去把他摆平,我还要让项峰后悔有这么个弟弟。”

他做了一个很酷的动作,让子默忽然有想看看项屿被老哥摆平是什么样子。

周日的晚上,项屿来接她出去吃晚饭,她问他去哪里,他只是笑,没有回答。最后车子停在了项峰的公寓楼下,子默不禁想,其实项峰早就后悔有这么个弟弟了吧…

“哈,”项峰穿着围裙,手里拿着搅拌到一半的色拉出现在门口,“我就猜到你会带她一起来。”

“为什么?”项屿纳闷。

“因为你电话里的声音有一股说不出的骚味。”

“…”他瞪了哥哥一眼,让子默进来,然后关上门。

“小白”从洗手间奔出来,对着子默摇尾巴,她蹲下身子把它抱起来,放到沙发上摸它的下颚。

“为什么我养了它这么久,它看到我一点也不亲热…”项屿又用眼睛瞪“小白”。

“因为你对它不是真心的,它只是你泡妞的工具而已。”项峰在厨房说。

“做你的饭吧!”

项峰耸耸肩,一点也不在意。

“对了,”他把色拉盛到盘子里,“我还叫了一个人。”

“谁?”项屿从桌上拿起一只西红柿,大口啃起来。

“老于。”

他一说完,子默和项屿同时诧异地抬起头。

“他下周就要走了,只有今天有空,你们不会介意吧。”这虽是一个问句,但丝毫听不出询问的语气。

“你搞什么鬼…”项屿忍不住咒骂起来。

话音还没落下,门铃已经响了。

项峰若无其事地请弟弟开门,项屿皱着眉头瞪了他一会儿,终于还是去开了。

于任之手里捧着一只巨大的牛皮纸箱,甚至几乎要遮住他的眼睛:“帮个忙。”

没等项屿回答,他就把纸箱一半的重量压到项屿身上,两人一起把箱子放到客厅沙发后面的角落里。

于任之站起身,拍了拍手,对厨房的项峰说:“这些书我不打算带回去,便宜你了。”

“你是把我当收旧货的了吧?”项峰反问道。

于任之没有驳斥他,转头看到沙发上的子默,不禁愣了愣:“啊,你也在…”

“嗯。”子默扯出一个微笑,周五跟他一起吃过饭之后,发生了很多事,但她一直也不敢回想他告别时的眼神。

于任之一脸坦然地望着她,她却有点不自在。

“你不用先去洗个手吗?”项屿的声音有点干巴巴的。

“哦,好。”他点头,走进洗手间。

项峰最近似乎迷上了某本食谱,对做菜很有兴致,桌子上摆了将近十道菜,子默给四只酒杯里倒上酒,项屿和于任之面对面坐着,谁也没有说话。项峰摆好厨具,解开围裙,坐到餐桌旁,没有理会另外三人的沉默,径自举起杯子,说:“干杯吧!”

“干杯…”子默附和。

“为了什么而干杯呢…”项峰耸了耸眉毛,“这样吧,祝老于回到老家后一切顺利吧。”

“谢谢。”于任之很有礼貌地跟他碰杯,然后又转向子默。

子默连忙迎上去,轻声说:“祝顺利。”

至于项屿,似乎双方都没有要碰杯的意思,所以于任之直接把这杯酒喝了下去。

“那么,”项峰一边品尝自己的“杰作”,一边问,“以后我去乌镇的话,你会招待我的吧。”

“当然,”于任之笑着回答,“你们大家都要来看我。”

“冬天小镇应该很冷吧?”

“嗯,不过冬天也有冬天的景色,尤其是阳光照进窗户的时候,让人觉得暖洋洋的,不想动了。”

“你这样一说,我明天就想动身去。”项峰一边吃一边说,两样都显得津津有味。

“你们可以圣诞节的时候来,我请你们吃我自己做的蛋糕。”

“你还会做蛋糕?”项峰惊异地睁大眼睛。

“嗯,是我把家乡传统融合了现代科技组合而成的蛋糕。”

“基本上,”项峰顿了顿,“听你这样一说我就知道那滋味应该不怎么样。”

“别这么说,”于任之大笑起来,“对生日蛋糕不要太苛刻了。”

“生日?”

“我是平安夜生的。”

“愿主保佑你一生平安。”项峰一脸虔诚,惹得其他人不禁笑起来。

“对了,”于任之忽然转过头,直直地看着子默,“我说的事,你考虑过了吗?”

她诧异地张了张嘴,连个“啊”也来不及说,项屿就抢先问道:“什么事?”

于任之隔着满满一桌子菜,看着项屿,微微一笑:“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项屿被他将了一军,脸色已经沉下来,不再说话。

但于任之仿佛又改变了主意似地,说:“我就要回去了,我是问她,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回去。”

项屿皱着眉,冷冷地瞪他:“她不会跟你走的。”

于任之笑了笑,没有说话。

子默缓缓抬起头,看着他,说:“对不起,也许让你觉得难堪,但是既然你问我,我必须说,我不会离开这里。”

“好。”他温暖的微笑,从没变过。

不知道其他人怎样,反正这顿饭子默吃得乏味,她偷偷瞄了项屿一眼,他仍然沉着脸,像是并没有因为她拒绝了于任之而高兴。

吃过饭,项屿立刻拉着她告别了,于任之表示会再给她电话,她点头,但不确定他是否看到了,因为项屿已经把她拉到了电梯里。

回去的路上,车厢里又是可怕的沉默,她转头看着他冷峻的侧脸,忍不住问:“我不是已经拒绝他了吗,你还生什么气?”

“…我气我自己。”

“?”

“…当我跟他说,你不会走的时候,其实我心里很害怕,怕你忽然说,你要跟他走。”

“…”

“我本来不该这么想,你本来不该让他有机会这么问,我们本来应该好好地在一起…但是一切都被我搞砸了,”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我怕你走,却又把你逼走——我很混蛋,对吗?”

她看着他,竟然想笑,没有什么原因和理由,只是忽然觉得,他很可爱。

“子默,”他握着她的手,眼睛直视前方,“为什么经过了这么多次,你还没有离开我这个任性到极点的家伙?”

她也看着前方,夜幕下的城市,带着一种神奇的光环,仿佛每一个在这片星空下的人都被光环笼罩了,散发着温暖的光芒。

“这还用问吗,是因为我爱你。”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平静地说。

项屿一个急刹车,子默错愕地抓住门把手,后面传来一阵阵刺耳的刹车声以及不满的喇叭声。他回头看着她,挂停车档,拉手刹,静静地注视她。

他忽然欺过身来,双手捧着她的脸,急切而温柔地吻她,她有点失神,他从来没有这样过,眼睛里闪烁着被感动的光芒,仿佛她是一件多么珍贵的宝贝。

她闭上眼睛,喇叭声仍然不绝于耳,有车子开到他们旁边来,大声咒骂“神经病!”,但他们并不在意。他一边吻,一边笑起来,他们都笑起来。

他笑得眼眶发红:“你这个闷葫芦,干嘛忽然说这种话…”

很突然吗?但这是事实啊,只不过他不问,她也不答罢了。

“有时候我觉得你这种闷葫芦的个性很讨厌,不过转念一想,你要是不这么闷,会不会有很多男人追你?”

子默摇头:“我要是不闷,会更没趣。”

他拥住她,什么也没说,在一片喇叭与咒骂声中,竟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

“今天不回子生那里了好吗?”他撒娇般地问。

“不行…”她的回答竟然不那么坚定。

也许他听出了什么,笑着狠狠地吻了吻她的额头,重新上路。这一次他开得飞快,她不禁又错愕地拉住门把手。他停好车,把她拽下来,走进电梯,在电梯门合上的一霎那低头热烈地吻她。他的热情让她有点头晕,但她没有推开他,只是扶着他的腰,好让自己站稳。

他几乎是抱着她进了房间,然后在她还没有看清楚这究竟是哪里的时候,就被丢在床上。

他站在床前,开始脱衣服,样子很像肥皂剧里的色狼,她讶然张了张嘴,说:“项屿,我要回去了…”

他蹙了蹙眉头,显然在挣扎是不是要放她走。

“我开玩笑的…”她憨厚地笑了两声。

项屿眯起眼睛,倏地把她按倒在床头,一字一句地说:“不会开玩笑的人最好闭嘴。”

他开始脱她的衣服,表情粗暴,手指却很温柔。他低下身子在她胸前亲吻着,她被他弄得很痒,笑着让他走开,不过他根本不会听她的就是了。他开始解她牛仔裤的扣子,她扭捏着不肯让他解,他笑着吻她的耳朵,引来她一阵挣扎。

忽然,子默推开项屿,眨了眨眼睛,认真地说:“我忘记了,我今天…那个来了。”

“我说过,”项屿坐在她身上,一边脱下衬衫,一边泰然自若瞪她,“不会开玩笑的人最好闭嘴。”

她想说自己不是开玩笑的,但项屿没有理她,丢开衬衫,一脸得意地解开她的牛仔裤。

“…”他愣了几秒,像是不敢相信,“你…你怎么不早说…”

“我刚才说过,我忘了…”她咬住嘴唇,忍着笑。

项屿咬着牙,挫败地说:“天呐,你…”

一星期后的某天下午,子默接到了子生的一通电话。

“你要是三天两头不回来,就干脆滚回去,我不喜欢给人等门。”

“哥…”她心生愧疚。

“但你要跟老妈打个电话,不然你出了什么事,她拿我祭祖。”子生的口气虽然是恶狠狠的,但显然已经打算放过她。

“哥…”

“别叫得这么肉麻,你这次要是再敢哭哭啼啼回来,我收拾完他就来收拾你…就这样。”说完,他挂了电话。

子默看着手机,虽然显示了“结束通话”,但屏幕上还停留着子生叼着烟的画面,那是她悄悄设置的来电头像。

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下午三点了,她今天没有工作,项屿去了电视台录节目,他们好像又恢复到原来的生活。

不过,跟以前又不同。

这一次,他们像一对真正的男女朋友——或者其实应该说,他们是一对真正相爱的男女。

楼下有人按门铃,她打开可视对讲机,一位快递员示意有一个给她的包裹。她开了门,他很快坐着电梯上来,包裹是用土黄色的牛皮纸包着的,她签好名,却发现送件人一栏没有名字,想问快递员,然而他已经搭电梯下去了。

她回到客厅,用剪刀剪开包扎的绳子和纸,里面是一本书,准确地说,是一本插画集——名字叫做《世界奇妙之旅》。

她惊讶地张了张嘴,是于任之画的那本插画集呢!

还有一封信,装在淡黄色的信封里,夹在画集中间。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打开看了——

施子默:

你还好吗?是不是很惊讶收到这件礼物?

这本画集的原稿我已经交给了那位委托我制作的朋友,但是上次看到你对它如此感兴趣,就决定做一册复印件给你,留作纪念。

我已经身在故乡乌镇了,就像项峰说的,这里的冬天很冷,不过我还是坚持,冬天的乌镇也另有一番风情。几天来,我试着管理客栈和饭馆,试着重新融入小镇生活,才发现我的家人,尤其是我姐姐,多年来是多么的不易。其实在你拒绝我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好要打电话给你,但是临要打了,又缺乏勇气,于是我决定写封信,把一切都告诉你。

还记得几个月前我们在小镇初次相遇的情景吗?我捡到了你丢失的身份证,你是否惊讶于我看你的眼神很古怪呢?其实,当我捡到那张身份证的时候,最最惊讶的人,是我自己。我原可以把它交给客栈老板,让老板还给你,但我没有、我也不能那么做,因为我要看看——我要确认,那是不是你。

我要确认,十年前被我撞了的小女孩,现在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

子默,看到这里,你是否已经捂着嘴,不敢相信了呢?你的名字,曾是我的一个梦魇,无数次,我梦到的只是一片空白,在空白之上,是黑色的、你的名字。

十年前的那天傍晚,我一如往常地在工作室喝了酒,开车去参加附近的一场聚会,经过路口的时候,我想要抽支烟,于是伸手去拿,等我再回过头的时候,你已经从我的引擎盖上滚了下去。我害怕极了,几乎想也没想,就踩着油门飞快地驶走了。

我没有去参加那场聚会,而是又把车开回了家,车上几乎没有一点痕迹,只有一些小小的凹痕,我当时甚至为此庆幸了一阵。第二天,关于这场车祸的报道就出现在报纸和电视上,我知道你并没有死,我知道你住在哪家医院,但还是犹豫了好几天,才去医院看你——哦,不,那根本不能算是看望,而是一个道德卑劣的年轻人因为仅存的一点恻隐之心,或者干脆是为了他自己良心上过得去,而去打听你的消息。我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查到你的名字,我听护士说你做了手术,于是忐忑地离开了。我懦弱地不敢去看你,不敢承担任何我造成的后果。

但我无论如何想不到,十年后的那一天,竟然在地上捡到了你的身份证,当我看到你的名字,我几乎都要笑起来,这就好像是上天跟我开的一个玩笑。

我想我一定要为你做些什么,做任何我能够做到的事——尽管我知道那根本弥补不了我曾经犯下的罪行。所以,原谅我那些拙劣的“表演”,原谅我那所谓的“告白”,当你说你不相信我爱上你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愚蠢,但我还是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甚至于,渐渐的,我发现我的心也在改变…

我已经不便多说任何一个字,但是我希望你知道,如果你最后你真的答应跟我一起回到乌镇,那会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

还记得你曾经问我,什么是奇妙的事吗?

我说奇妙就是原本不应该发生的,最后却发生了。可是如果,只是如果,在经历了失望、背叛、离别与放弃之后,你仍然充满了勇气,仍然愿意相信别人,仍然保有那颗纯真而善良的心,仍然相信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那么,那么我想,奇妙的事就已经发生了。

所以子默,最奇妙的,就是你自己。

如果有一天,你愿意再来乌镇,就来找我。我不是光影里的小桥流水人家,但我是一个但愿你幸福快乐,并且奢望得到你原谅的男人。

仅此而已。

于任之

 十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