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来不在他面前掩饰,掩饰她的开心和不开心,她所有的情绪都在脸上。但现在她疼得虚汗直冒,却告诉他,没事。这让他隐约地有些失落。在两个人的沉默之间,灯光下闪着浮动的光粒子,远处的黑暗中有风过树叶的籁籁声,他们面对面,却感觉相隔遥远。

“我给你找止疼药。”他艰涩地说。

她的嘴角牵扯了一下,却没有说出话来。她怕自己会说,任志远,疼,心疼,哪里都疼,一片止疼药没有办法止住,只有你才可以,只有你的爱才可以!

她紧紧地抠住杯子,不让那些孤独和悲哀把自己打败。她要让自己变成铜墙铁壁,要让自己绝情绝义,就算是折磨了自己,也要同时把他折磨了!

整个晚上她几乎没有睡着,小腹一阵一阵绞疼,就像有一只手在她肚子里翻来搅去。她蜷缩成一团,熬着时间过去。

半夜的时候,任志远进来,往她被子里塞了一个玻璃水杯,烫烫的杯子被毛巾包着。她的心抖了一下,默默地接过杯子贴到小腹的位置。她始终都没有睁开眼——眼泪裹着,一睁开,就会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第二天回家的时候,书房里多了一张床垫。她不用再睡在又冷又硬的地板上了。任志远还没有回来,她就站在阳台上,一边看风景一边抽烟。逶迤的薄云紧贴着灰蒙蒙的天,空气就像一块巨大的冰,又冷又硬。只有小广场上的孩子玩得热闹,骑着木马,坐着滑梯,一遍又一遍,毫无厌倦。

任志远坐在办公桌前,手敏捷地在键盘上敲击时,一张从空中斜落下来的脸放大在他面前,他下意识抬起头来,正看到段落意犹未尽地注视着他。

“很闲?”他没好气地说。

“不是我闲,是最近你好像很闲。”段落促狭地笑:“工作狂能按时下班,因为林薇安?你们相处得怎样?”

任志远停顿了一下。他们相处得怎样?生疏而客气,不知道这算不算还好?

她就像个贤惠的小妻子,做饭、收拾、整理,每一件衬衫都用手洗,然后小心熨烫。

她能干得让他惊讶,独立得让他诧异,变化最大的应该是脾气,她不咋咋呼呼,不叽叽喳喳,就算他的手机在她面前响得轰轰烈烈,她也不会接一下。想想以前,她是要把他所有的密码都知道,是要过滤掉他身边任何一个异性,常常在他还莫名其妙的时候吃醋发火。

现在的她,懂事得让他陌生。是她吗?还是他所熟悉的林薇安吗?想来也许这变化是合理的,她不再是16岁的少女,她已经是25岁的女人,学会隐忍和收敛。

段落的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发现他只要一提到林薇安的名字,他就容易陷入某种沉思里去,他所认识的任志远,沉稳而淡然,但原来也有自己的软肋。

任志远收了收思绪,重新面对电脑:“接待南非大使的行程安排得怎样?人数?抵达日期?交通工具?停留天数?还有会谈…”

“不要岔开话题。”段落不悦地打断他:“任参赞,我现在不是跟你讨论工作,请你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什么?”

“你和林薇安。”

“就那样。”

“就那样?”段落忍无可忍,恨不能一棍子拍死他,对他也要严防死守?

“我们再无可能。”他简单地说。

“因为她有未婚夫?”段落快速说。

任志远怔了一下,抬起头,直视段落。她有了未婚夫?他为什么不知道?他不知道这两句话有什么不同,又哪个让他更介意,更烦乱。他的心垮下去一大片。

“爱情跟做人一样,做好眼前就足够了。别管她有没有未婚夫,如果你真放不下她,就把她追回来。”段落自顾自地说。

“你很啰嗦。”任志远面无表情地说。

但他的心真的被刺激到了,被她有未婚夫这件事刺激了。该死的,连段落都知道,为什么他不知道?但这又有什么不同呢?她从一开始就告诉了他,这就是一场赌局,她要他“重新”爱上她,但她不会付出一点一滴的感情。

这个邪恶的女人,这个记仇的女人,她的未婚夫怎么受得了?

“对了,今天晚上要去老郑家聚聚,他家属从国内过来。你要是没有空就算了。”段落快速地说。

“我会到。”任志远淡淡地说。

“要不带林薇安一起…凑凑热闹!”段落小心地提议。而任志远只用寒光扫了他一眼,他就住了口。他真的是替他着急,明明关心着林薇安,又要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憋屈!

老郑已经有四五年没有回国了,妻子带着孩子在国内。他们这些外交官,长期远离家人,不能对父母尽孝,也不能对子女履行职责,而以前在非洲时,除了要忍受寂寞,还要忍受酷热、疾病、动乱甚至战争的考验…在最孤独无助的时候,他总是靠着回忆,靠着那些甜蜜得心颤的回忆挺了过来。他从未爱过别人,在她之后。从未。

快下班的时候,他拿过手机想要往家里拨一个过去,踌躇之间还是放下了。他能够想到她对于他没有“按时”回家,也没有打电话“请假”,会怎样生气,但一想到她有未婚夫这件事他也生气。他就要罚罚她——他存心的,故意的。

“任参赞,那个…”搭着任志远顺风车的秋瑾欲言又止。

开着车的任志远转身询问地望了望坐在副驾上的她。林薇安两次到大使馆都是她“接待”的,她对她有印象,也对她很好奇。她不仅只是漂亮,而是美得要死,即使看起来那么狼狈,又穿得很寒碜,但眉毛如画,眼睛如钻,鼻翼小巧,连脸颊上散的那几粒雀斑都透着天真的无辜。

“你的前女友,她最近好像没有找过你呢!”秋瑾在心里选择了很多用词,但都没有觉得有多恰当。任志远虽然平易近人,但又透着说不出的疏离之气,关于他感情的事,他们私下里也都揣测过,他怎么会一直都不交女友?就连身边亲近点的女性都没有。现在凭空出现个这样的“前”女友,他们就算明白了,有过那样美的女友,别的女孩都会黯然失色。

任志远轻咳一声,沉吟了一下回答:“她暂时住我那里。”

秋瑾怔了怔,唇边漾开笑容:“你们很般配。”

任志远不置可否地沉默。

“她很美。”秋瑾继续说。

“脾气很坏。”

“气质也好。”

“心眼很小。”

秋瑾有些接不住,尴尬地说:“一定很优秀。”

“以前英语老不及格。总是被罚站。还因为帮别人作弊而记过一次…”

…秋瑾额头有乌鸦飞过,讪讪地问:“那你喜欢她什么?”

“她很缠人。”

“因为这?”秋瑾懊恼地问,如果早知道这个原因,她应该主动,再主动一些。

“就是喜欢吧!”他笑起来。在他眼里,从来没有觉得她有多美,她就是她。她是一个整体,不是外貌,不是气质,不是个性,而是所有的这些加在一起的她,才是他喜欢的,喜欢的全部。

“为什么分手?”秋瑾忍不住,再一次八卦地问出来。而这一次,任志远没有回答,猛然袭上心头的刺疼让他的鼻翼一酸。那天晚上,他们在老郑家呆到很晚,起先是吃火锅,然后又喝着咖啡聊天,他故意没有看时间,坐在一片融融的欢笑声中,竭力地配合着,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么心不在焉。

林薇安做好菜,冷了热,热了冷,但任志远却连个影子都没有。一生气她拿起电话拨给Lucy,问她想不想去喝一杯,Lucy抱歉地说她现在无法出门。

林薇安胡乱地罩了一件外套,戴上围巾就出了门。灯光把天空渲染成奇怪的颜色,雨点从空中直直地落下来,冷风肆虐地灌满整个世界,另一边黑黢黢的塞纳河在黑铁街灯下投着晕黄的光,她瑟缩在围巾里,冻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骂着任志远。

更让她气愤难平的是,她竟然踩到好大一坨狗屎!这巴黎的街,到处都是这种陷阱,平日里踩到她也就算了,但此时此刻的心境,多一点的倒霉事都会给她的情绪再戳一个洞出来。她不断地跺脚,踩着,刮着…在旁人的眼里,就像个自说自话的街头艺人,表现着古怪的场景。

有辆酷酷的奥迪跑车突然停在她的面前,她停下脚上的“动作”,狐疑地望过去。车里下来的是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高大魁梧,一头黑发,气质就像个“杀手”。

他先说了一句法文,她没有听懂,用中文回答了一句:“啥?”

他又用英文问了句:“La suite酒吧在哪里?”

她轻蔑地扫了一眼,一看就是个又来搭讪的登徒子。手随意往前面一指:“过那个路口,朝左,再朝左,一直朝左,就到了。”

她以为他就会顺势地发出邀请,愿意跟我一起度过愉快的夜晚吗?但男人只是说了声谢谢转身上车就走了。她一怔,原来这个人真的是找她问路的。她环顾四周,只顾瞎窜了,这是哪条街,自己都不知道了。巴黎的巷子跟老北京的胡同一样,七拐八拐的,很是复杂。她朝回走,试图能找到一些相似的景。

走了一刻钟的时间,那辆奥迪跑车就又出现在她的面前,她突然就明白了,她让他一直朝左,一直朝左,那肯定就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就像是绕着圆圈。

这次男人没有下车,从窗户里探出头来,认真地问:“女士,你说的La suite,是我要去的La suite吗?”她简直哭笑不得,这个男人看上去那么酷,但单纯得就像个孩子,不知道她耍他呢,还能这样停下来再问一遍。

“老实说。”她摊了摊手:“我也迷路了。”

坐在这个德国男人的车里时,林薇安一点也没有觉得不妥。

她现在很冷,也想早一点回家。她觉得她出来是太不明智了,她在外面就算冻死了,任志远顶多就是撒一把同情的泪,她至于为他的错误让自己生气吗?这样想的时候,心情豁然开朗起来。

他们开着车在附近兜了好几圈,林薇安终于认出了那个小广场,那个她老在阳台上望着的广场,她又跑到旁边的商店,仔细问了La suite如何走,才出来告诉德国男人。

“以后问路要多问几个人。”她笑着望着这个陌生男人,提醒他。

他很迷人地笑,问:“La suite酒吧听说不错,有没有兴趣一起?”

她无奈地耸了耸肩膀:“我老公知道了,会揍我!”又跳起来,给他一个礼貌的贴面吻。

咚咚上楼打开门的时候,看到任志远已经回来了,在沙发上翻着杂志,头也不抬地问:“未婚夫?”刚刚在楼上看到楼下的一幕,他嫉妒得几乎要抓狂。

不是早就知道会这样吗?她在五年的生活里怎么会有空窗?她的身边早该有别人,早会有别人,但当他真正地听到,真正地看到时,才觉得胸口有着无以复加的酸痛。就如,就如,跟她说分手时的心情,说出的那些话,是一刀一刀地割着他呀!但他别无选择。

“是呀!”她挑衅地回答。

“那为什么要住在这里?”他问。

“我告诉他,我不接受婚前住一起,你只是我房东!”她的谎撒得越来越溜了,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房东?!”他冷笑:“我可从没有收过你房租。”

“肉偿行不行?”她破罐子破摔地瞪着他。

他握着杂志的手越来越用力,青白的指节突突地跳着,脸色冷冽阴沉,嫉妒和怒气把空气都要燃烧起来,啪一声,他扔掉杂志,从沙发上大步朝她逼过去。

她没有躲闪,以烈士一样悲壮坚硬的目光仇视着他…他想要掐死她,但他却扶住她的脑勺,不顾一切地吻了下去!天昏地暗,山崩地裂!

他快要被她逼疯了!这五年来,他千辛万苦地躲着她,绕开她。

悲伤已经够难受了,更何况是隐忍悲伤,不断地隐忍,几乎耗尽所有的力气!但她却不肯放过他,不愿意让他好好生活,好吧!承认自己输了吧,承认他“再”一次爱上了她,这样她就可以带着胜利的微笑离开!

他不断地吮吸着她,唇齿纠葛之间,有滋滋的火苗在燃烧。

她的唇和记忆中一样,绵软温润,小巧的舌就像一粒糖,她主动地攀在他的肩膀上,沉醉地回应着他,有嘤咛的声音娇喘地传来,他的身体有了本能的反应。在几乎无法把持的瞬间,他一把推开了她。她身体往后踉跄了一步,眼里全是促狭的笑意,然后她不可抑制地笑出声,笑得喘不过气:“任志远,你有多久没有碰过女人了?”

他的神经被挑断了一根,碎在心脏里。她还是喜欢挑逗他,只是现在,比以前更加老练,更加地让她难以抗拒。

“你是个疯子!”他艰涩地说。

“我可不就是疯了,我他妈疯了才会这样疯地爱你!”她依然在笑,但声音如此地悲恸。

他的心跳停滞了一下。

“可我再不会爱你了!”她一边笑,一边继续说:“任志远,我只是恨你!我恨你!我恨不得你死!你死了这个世界就清净了!”——我的世界也清净了。

他缓缓地转身,他的背影佝偻得就像个老者,虚弱得像倒塌的墙,空茫得像冬日的料峭。

无力感束住了他,他不怪她,不怨她,他只是心疼,心疼这样的她,心疼被恨意折磨的她。他要怎样做才能让她回到最初,最初那个明媚,那个洒脱,那个开心简单的她呢?

不仅她恨他,连他自己,都无比地恨着自己。

第五章 我知道我们之间已经枯萎了

爱情和火焰一样,没有不断的运动就不能继续存在,一旦它停止希望和害怕,它的生命也就停止了。——拉罗什福科

那天晚上林薇安睡得很沉,连一个梦都没有。醒来的时候,她才想起昨天晚上与任志远的争执。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唇,仿佛上面还有任志远的气息。昨天她回应他了。该死,她怎么会沉醉在其中呢!

静静地听了会儿外面,没有声响。这个时间他应该去使馆了。她摸出烟来,抽出一支点燃,猛吸一口,朝空中大大的吐出去。抽完整支烟,她又躺了一会儿才懒懒散散地起来换衣服,她的睡衣都是任志远的T恤或者衬衫,宽松地罩在身上,露出白皙修长的腿。她就不相信,任志远不会注意到。

在玄关处换鞋准备去法语学校的时候,才发现昨天那双踩到狗屎的鞋被任志远洗干净了,她的心暖了一下,立刻穿上了它,但在开门的片刻,又几乎是愤恨地把鞋子踢掉,东一只,西一只,然后换了另外一双小皮靴。她才不要接受他的小恩小惠,才不要轻易地就被他打动。这是一场赌局,她不能输!

今天的天气格外地好,阳光璀璨,天空碧蓝。她穿着旧的咖啡色灯芯绒上衣,脖子绕着围巾,双手插在荷包里,看上去很精神。

看到柳霄开着他那辆灰色捷豹车停在学校门口时,她有些诧异。有好些日子没有见到他了,最近每天太全神贯注地与任志远“斗”,几乎都要忘记他了。不过见到他,就像见到一个老朋友,也格外地高兴。正好Lucy和她一起,拖着她的手一起朝柳霄走过去。

“现在要付我一千欧元。”她弯下腰,对坐在车里的柳霄用中文说。他冷哼一声,刚才还看到她笑脸迎人,以为一段时间没有见她对他有些想念,但结果只是惦记着这事。Lucy穿着优雅的驼绒大衣,长长的黑发整齐地披在肩上,抱着书本的手腕上戴着欧米茄的经典款。因为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只是端庄地望着他们微笑。

“不是五百欧?”他特讨厌她现在的样子。

“我把人都给你带来了,是不是应该加倍?”她眨巴着眼睛,睫毛翘翘。

“上车!”他把手里的烟弹出车外,不容置疑地说。

林薇安转身用英语跟Lucy解释几句,大意这是中国朋友,人很好,可以一起去喝杯咖啡。柳霄再次冷哼,她就是有本事把别人卖了,别人还能替她数钱。

“你把我送到地铁站吧!”坐到车里的林薇安迅速地说:“我还要赶去工作,你带Lucy去吃午饭。不过我先申明,我只是负责介绍你们认识,如果她不愿意,你敢来硬的,我对你不客气!”

听到她自作主张的一番话,他简直要吐血。他在这里等了她半天,替她向Philippe请半天假,又推掉下午的工作,不是只为了送她去地铁站。这个女人的脑子是被驴踢了吗?这些日子他刻意地疏远她,就是想要试试自己,他觉得他有点动心了,这是不好的现象。所以他得冷静,得跟别的漂亮女人约约会,这是为了提醒自己,“用情”这种事儿不适合他,他就要左拥右抱,就要莺莺燕燕。等到他觉得自己已经把那点感觉扔掉,又重新回到只想和她上床的目的上来时,他才来见她。

“本来还想带你去凡尔赛呢!”柳霄淡淡地说:“你去工作吧,顺便跟Philippe销假!”

“凡尔赛?!”林薇安立刻激动起来。来巴黎这么久,她一直想看看路易十四把自己的宫殿修得怎样奢华极致。只要想想,在凡尔赛的大花园里,国王王后和一大群贵族在大镜廊轻歌曼舞,就对那里充满了向往。

“Lucy,Jacque说要带我们去凡尔赛。”她转身雀跃地对旁边的Lucy说。

柳霄嘴角牵扯出笑意,她的用词已经变成了“我们”,看来她对这个提议很开心——不知为何,他有些后悔,应该早点带她去的。如果知道她会这么想去。

“也邀请了我?”Lucy眯眼笑着问,她温和娴静,语气永远在温暖的调上。

“当然。”林薇安回答。又用中文对柳霄催促:“告诉Lucy,是的。”

柳霄笑,转身对Lucy说:“能邀请到这么漂亮又温柔的女士,是我的荣幸。” Lucy娇羞地笑了,脸红扑扑地。林薇安着实喜欢她。

凡尔赛宫在巴黎郊外一个叫凡尔赛的小城里。

出发前他们先找了一家Guy Savoy餐厅吃午餐。褪色的印花墙纸显得时光斑驳,镀金的浅黄绿色柱廊又平添了贵族般的奢华,而这里的松露渍龙虾和烤大牛排配蛋黄酱吃得林薇安大快朵颐,大冰桶里斜斜地放着一瓶法国很著名的Mo é t Chandon,Lucy只小抿地喝了一杯,剩下的整瓶都被林薇安和柳霄干掉。

“每次都让我喝这么多,存心灌醉我?”她微微地晃荡一下酒杯,然后举起杯子在灯光下看它折射出嫣红色的光泽,清澈而迷离。

“别用你怀疑的思想,侮辱我高尚的人格。”柳霄浅笑着望着她,看到她拿酒杯,红唇微启的样子像个女特务,特别魅惑。

“你们在说什么?”听不懂中文的Lucy微笑着问他们。

“他说不喝酒不抽烟的才是好女孩,像你。”林薇安胡乱地用英语说。

柳霄配合地点点头:“别跟Lin呆着,你会被她带坏。”

“Lin是好女孩。” Lucy认真地说:“她很开朗,很积极。”

林薇安得意地耸耸肩膀,对柳霄说:“知道我的优点了吧,我还要一份茴香冰激凌…”

他立刻招呼侍者,让再上冰激凌,还有玛德琳蛋糕。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只是吃饭,只是逗趣,只是看着她吃得欢畅,自己也会觉得很快乐。

他们驱车前往凡尔赛的路上,更是笑声不断。他不断地跟她们讲着段子,不管荤素林薇安都嘻嘻哈哈,倒是Lucy一边笑,一边涨红了脸。然后林薇安开始讲,她有多怕跟大胡子的欧洲人贴面吻,多讨厌在巴黎踩到狗屎…

“知道法国人最喜欢祝对方什么——Je te dis merde”柳霄接过话题说:“祝你狗屎运!”

林薇安笑得花枝乱颤:“这法国人还真正实在,不是所有人都能踩到狗屎。”

“现在巴黎大街已经干净很多了!”柳霄不断地从倒视镜里看着林薇安:“不过我还是祝你狗屎运。”

“Jacque好有意思。” Lucy的眼里充满了无限崇拜。

林薇安笑着拍她的肩:“他当朋友不错,当丈夫不行。”

Lucy 娇羞地觑了柳霄一眼,如小兔样低下头去。

很快就是凡尔赛门前宽阔的广场了。林薇安一阵欢呼,迫不及待地跳下车。凡尔赛真大呀!一进大门就能看到路易十四的青铜雕像,骑在高头大马上做挥斥敌军状。

沿着石砌的阶梯向上走,就是整座巴洛克风格的宫殿,站在宫殿前向四周环顾,凡尔赛浩浩渺渺,一望无际的大花园尽显眼底,密密麻麻修剪得整齐的树木,无数拼成绚丽图案的花朵,宽大的水池喷泉,静穆庞大的大理石雕塑,会让人感觉像是被卷进了历史的长河里,经历凡尔赛的盛景,经历法国大革命的风云变幻。

整座宫殿极尽奢华,每一处线脚、檐口、天花板都和门口都做了装饰,成千上万的油画,和版画,琳琅满目的豪华家具和工艺品,随处可见的高大雕塑雕像…当法国大革命的火焰燃烧到这里时,国王和贵族的命运由此转折——人生,谁又说得清呢?

“这建筑造型真有创意。”柳霄在一边邪邪地笑。

林薇安瞪了他一眼,骂了句:“你的思想就不能纯洁点?”那都是些仿古罗马,愉悦感官“奇技淫巧”的建筑,Lucy目光躲闪,一脸羞涩,倒是她看得啧啧不已。

“可到处都是赤裸裸的人体绘画,让人纯洁不起来。”柳霄无辜地笑。

他们当着Lucy说这些的时候,统统都是用中文。如果她问他们在聊什么,又会编了另一番说辞,而她又是深信不疑的样子,不是存心地,只是有些话不好“翻译”给她听。

在公园里逛逛的时候,Lucy揉着脚踝说她没办法再走了。这公园着实大,沿着中轴线走就有三公里,还不论横向地铺开。难怪路易十四会想把自己的王宫从卢浮宫搬到郊区凡尔赛来,一望就是视野开阔的花园,风景如画。

“你陪着Lucy休息,我再走走。”兴致勃勃的林薇安对柳霄说。好不容易来一趟,总要看够了才行。

“Lucy在这里等着。”柳霄毫不含糊地说:“我跟你一起,一会儿走丢了。”

Lucy微笑着说:“我等你们。”

有鸽子群在草坪上踱着步子,咕咕的声响就像它们扎堆在一块儿聊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