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灰衫少年正扒在门口,吓得小嘴微张,一看便知是女扮男装,长相到算讨喜。

店伙计从后厨伸出半个脑袋,“崔小哥,我在这儿。”

女娃儿带着几分怯意,吱溜一下钻进后厨,没过多会儿便端着一盆馒头从东门溜回客栈。

小伙计也抱了一大盆馒头上来,顺便解释刚才的事,“刚才那是后面的住客,南方逃过来的,老主人生了病,赶不了路,只能暂时留在这里。”

罗瞻两人自然对这些没兴趣,一顿饭,只嘉盛一人说三道四,罗瞻自始至终都没讲话,酒也没喝,只吃了几口馒头。

待两人正打算上马离开时,小伙计突然跑出来拦住,“两位军爷且留步。”

嘉盛看看小伙计,不明白他要做什么。

小伙计对着门内直挥手,“林老爷,林公子,这里——”

一老一少急匆匆从门内出来,借着小伙计手里的灯笼,可见这一老一少的长相,老的五六十岁,胡须和头发都已花白,且看上去病恹恹的,少的十八九岁,眉目如画,一看便知又是个女扮男装的。

“敢问两位可是罗将军的部下?”老的拱手相问。

嘉盛看一眼无动于衷的罗瞻,“正是,不知老人家作何一问?”

“老朽林木之,周都人士,北上为投罗将军,不想在路上病倒,幸遇贵军,不知罗将军此刻可在军中?”

林木之?似乎听说过,好像是那个亡周的什么御史言官,嘉盛看一眼莫不作声的罗瞻,想来大哥是不想在此废话,不如先打发了他们再说,“罗将军有军务在身,不方便与老人家多谈,老人家既是想投将军,自往延州去便可。”看一眼那个扮男装的女子,心想这老头恐怕是想他们派人送一程的,毕竟老弱妇孺的,“老人家且在此等候,我回去差两人过来,送你们去延州便是。”这老头既然敢千里迢迢来投,想必是有对他们有利的事,不妨帮他们一把。

“感激不尽。”

不待多谈,罗瞻便拔马而去,嘉盛拱手拜别后,也叱马追过去。

徒留店伙计与那一老一少。

“爹爹为何不拆穿那二人的身份?”扮男装的女子脆声询问。

林木之抚须淡笑,“我儿猜得出刚才那二人的身份?”

被唤作铃儿的便是这林慕之的独生女儿,闺名林铃,“他们承袭魏国官阶,刚才那二人的将袍何其明显,况且这二人无论神态、气度,都非一般军官可比,女儿怎会猜不出来。”似乎想到了什么,忽而一笑。

“笑什么?”

“只道那罗武安如何地凶神恶煞,想不到是这般模样。”

林木之捻须,“却非一介武夫,观其眉目,确是龙虎之姿。”

父女俩这儿自说悄悄话。

罗瞻两人则一径的奔驰回营。

刚才那扮男装的女子让罗瞻记起了她,同样是南方的娇女子,扮起男装,一眼便可认出雌雄,只有袁阗那个傻帽看不出来

夜渐深,浓雾起,又是一夜难眠啊!

这一夜,鹿山正大雪纷飞。

君锦母子住在鹿山脚下,蜀镇的一户农家里,一来为防罗瞻那边不死心,二来,君锦想进山容易,出山难,在这儿待一段时间,等一切平息后,她便要带儿子南下,不是回母亲那儿,而是到舅母的故居去,舅母十二年前就已先去,身前并无子女,与她非常投缘,因此临终前,留了不少东西与她,因为担心甥舅那边不高兴,在舅母过世后,母亲都替她还了回去,只那旧居尚无人居住,故居东临海,南临江,一无地产,二非要塞,自古便少有人争,在延州时,就请人花了重金让商联前去打听,估计再过些日子就会有消息了。

今日恰逢冬至,也是她头一次见到鹿山之主的日子——曾辉的母亲,一位可以用虎背熊腰作比的妇人,豪爽的连男人都要礼让三分,若非见识过罗瞻那些塞上的高大人种,恐怕她还真会被这位曾老夫人的长相唬到。

“这小闺女越看越俊!比我家曾筱强百冒头去啦。”啪啪两下,拍得一旁的曾辉差点吐血。

“娘,你都快说一百遍了。”曾辉咳两下,赶紧闪到对面的空位上,免得年没过,就重伤在床,“人家的爹可是大周有名的美男子,娘也是大周数一数二的美人,怎可能生出丑的来!”

曾老夫人啧啧称叹,“就该去江南找男人,生这么个闺女出来多长脸!”

曾老夫人倒也不能说有多丑,只是膀大腰圆,十分粗壮,脸长得像男子,颇显几分英伟,毫无半点女人家的秀气,想来她那两个闺女是像父亲多一点。

君锦很想把手抽回来——这家的女人比登徒子还爱动手动脚,从进门到现在,一直捉了她的手不放,“老夫人还没用饭吧?我去——”

“不用不用,让小辉去就行,你这手哪里干的来活,来,到大娘这儿坐。”君锦的力气不及她的十分之一,只消轻轻一拉,她就不得不坐到她身边,“来,跟大娘说,你多大了?家在哪儿?有没有兄弟姐妹?都长什么样儿?”

曾辉在一旁冷哼,“她哥哥姐姐都成婚了,你可别想太多。”

曾老夫人觑一眼大女儿,“成婚怎么了?成婚了也照抢。”说到这儿她就郁结,“你都二十二了,想当年我在你这年纪时,你都两岁了,你倒是说说,你那表哥哪里不好,比你爹长得都好看,你还有什么好挑的!随便拉进房怀个娃儿,到山里生完,回来照样是鹿山大当家。”

“不是让曾筱跟表哥生娃嘛,怎么又兜我头上了?老太婆,我可告诉你,要是再敢把那娘娘腔塞我这儿,明天我就揭穿自己是女人,看你的老脸往哪儿搁!”

不孝女!“臭小子,你敢揭穿,我揍不死你!”这辈子唯一撒了一次谎,结果被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虫”威胁到现在。

君锦还是第一次见识母女可以这么相处,不禁咋舌!

若非两人吵饿了,不知她们是不是打算吵到明天大半夜就消耗在这曾氏母女的缤纷争吵中——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争吵过后又有另一番痛苦,北方人睡大炕,好几个人同睡,曾老夫人的呼噜打得惊天地泣鬼神,捂上耳朵都睡不着,往时,罗瞻也偶尔打两声呼,只消她伸手摸摸他的鼻子,他便会停下,现在该怎么办?

她不知道的是——这只是刚刚开始,曾家人的泼皮无赖数不尽数

☆、三十 各自活

鹿山位东北最北,介乌桓、东胡与田序之间,位置相当敏感,但与其他地方不同,这里虽是边塞,征战不休,百姓却过得相当平和,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百姓们崇鹿山的原因,信神信佛,不如信鹿山母夜叉!是她保了这一方安宁。

趁田序与罗瞻酣战之际,鹿山悄然取下了南侧的老君山,如此一来,有老君山作盾,鹿山更加安全无虞。

鹿山之主曾赛兰的父亲,即曾辉的外祖父,原本只是占山为王的草寇,因长期抵抗外虏,逐渐收复其他各山头的流寇,成就了鹿山称霸的局面,至曾赛兰手中更加发扬光大,如今曾辉已大,又是慧黠之辈,想当然鹿山前途一片光明。

鹿山的农耕只能自足,不足与外族进行贸易交换,往时供应山中军民就已捉襟见肘,后因南方战乱不断,运往边塞的丝绸、绣品骤减,于是鹿山便拾起了这个买卖——这年头土匪也被逼娼为良,实在是世道艰难,百姓无一可抢。

鹿山一地的桑织自然及不上江南的精细美丽,但在无鱼虾也行的状态下,外族自然也就只能将就,如今救出一个南方的大美人,又曾见识过宫廷御绣,这等人才,打着灯笼都没处找,以曾辉那灵光的头脑,自然不会不加以利用,于是给君锦出了个难题——在待在鹿山之际,请她帮忙看管这些绣娘,检验鹿山出品的丝绸,这简直就是强人所难。

“刺绣我到会一些,但织绸、纺布我可不行,你让我来帮忙,不是要砸自己的招牌?”君锦被曾辉胁至鹿山脚下的绣坊中,百般为难。

“没关系,以你的才智,看看书也就会了,我这些绣娘,没一个识字的。”曾辉堆了一大堆书在她面前,比她还高。

“你为什么不看?”她自己不也是学富五车?

“虽说我才高八斗,但你看我这么个大男人,像是会刺绣纺布的吗?”

君锦不禁哼笑,这女子称自己大男人时,眼睛都不眨一下。

“总之,这里就交给你了,不管怎么说,我也是冒着性命危险,救你出来的大恩人,就当小小报答我一下,来——先看看这本书,年前有一批丝绸要交付,颜色、织法还没定,你快研究研究,我还有要事,先走,不打扰你。”说罢吱溜一下,钻出纱帐逃跑,把麻烦留给别人——这是曾家人的信条。

君锦看看手上的书,再看看面前那几十个绣娘年前?那可没多少日子了,可她也不会织绸啊!

逃是逃不掉了!先安抚了面前那几十双眼睛要紧

这是君锦自生来第一次看书不为打发时间,也是她第一次认真做事,往日不理解罗瞻为何能数夜不眠不休,如今轮到自己头上,方知有事可忙的人,根本不知疲倦为何物。

生活的意义不在于为生而活,而在为活而生,忙碌的日子未必不幸福,有忙碌才有悠闲。

只是偶尔停下来看一眼孤灯,仍会想着,他——现在如何呢?

他——现在正与老兵们围着篝火吃饭,不知是哪一餐,总之是今天的第一餐,从昨夜一直打到今天的傍晚,终于可以坐下来填饱肚子,睡个好觉,如果没有这种生活,他恐怕都会变成那些只会写忧思悲曲的酸文人,生活中乍然失去了两个重要的人,行尸走肉也不过如此。

“将军,来一口?”老兵从怀里摸出一只羊皮袋,悄悄塞到他的手中。

他打开软塞,猛灌了一口,是酒,冲老兵笑笑,并没责备他私自夹带小酒。

“将军,烤好了,您先来一块。”另一名老兵用沾血的匕首切一块羊腿递过来。

他也不客气,接过羊腿狠狠咬下一口。

“爽快!”老兵们呵呵大笑起来。

接下来便是男人们在一起经常做得事,唱几嗓子荒腔走板的山野村调,聊几句乡野间的女鬼小妖,吹一下自个曾经的艳遇——不知其真实程度到底有几分,总之吹牛又不犯军规。

罗瞻枕着双手躺在羊皮毡上,望向夜空中闪烁不定的星子,闭上眼,那星星还在眼前闪烁,困了,意味着又要做梦了,每到这个时候,他都挺开心,不知今晚她又会做什么,最好是多喊他几声武安,她的声音酥骨挠心,听着很受用。饱暖思/淫/欲,吃饱烤暖,自去寻他的春/梦去了

人啊,都是事后方知该后悔。

隔日清晨,山野遍地是篝烟,从梦中转醒,狼皮被褥上下了一层白霜,踢开被褥起身。

火头兵正在准备今天的干粮,营地旁的战马正打着白煞煞的鼻气,两只麻雀在这一方枝头吱吱咋咋,他的卫兵也早一步打来水供他洗漱——这要是换以前在家,她准定是给他穿衣、理发拍一掌脑门,不能再走神,他手上还捏着上万条性命,不能有差池!

“大哥——”嘉盛跳下马——这几天为调配粮草,他回了一趟延州,刚赶回来。

“嗯。”接过卫兵手上的擦脸布,抹一把脸,不想问,却下意识问出了口,“家里如何?”

嘉盛无奈地笑笑,“派去丽阳、鹿山的人都已回来,并无所得。”见罗瞻擦脸的手微微一顿,又道:“到是刘婆婆的身子骨好多了,还有——上次遇到的那个林木之,已经到了延州,我让人找了个院子,先安排他住下,也跟他聊过两次,这老头到也算颇有见底,而且他还带来了吴杭周蜀的亲笔信。”从怀里取了封信与罗瞻。

罗瞻把擦脸布扔到卫兵手上,接过信拆开来看。

“怎么样?周蜀如何说?”

罗瞻看罢信,交给嘉盛自己看。

待嘉盛看完,不禁哼笑,“这老小子始终不肯给我们答复,如今到是愿意跟咱们合盟了,估计是看咱们打了几场漂亮仗,得了些势力,这才当咱们是颗葱,怎么样?大哥可答应他?”

“先压一段时间,太急回复,会让他怀疑咱们后方吃紧,等这场仗打完了再谈也不迟!”

嘉盛将信扔进未灭的篝火中燃尽,回身从马鞍上取下一只鹿皮袋,“云雨晒得肉干,她说味道你一定喜欢。”都是按小嫂子那复杂的方法做得,往日出征时老大都会带上一大袋,如今——

看一眼鹿皮袋,“你自己留着吧。”往日她给他带在身边,是为了防他不按时吃饭,说什么长期下去,会害肠胃毛病,吩咐卫兵按点给他,当时还觉得她麻烦真是个不惜福的东西!

嘉盛垮下笑容,狠狠拍一下自己的后脑勺,怪自己多事,老大最近好不容易能正常吃饭睡觉,再惹他魔障起来,可怎么收拾!

新年临近,君锦忙得团团转,绸子是赶出来了,但那些东西仅仅只是能看,与好料放在一起,定然是不能比的,根本不能交货,忙了这么久,半点成效也没有,不知曾辉会不会大发雷霆。

结果她不但没发脾气,反倒还称赞她嫘祖在世,居然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做出如此的东西来!

群体的称赞与认同,几乎让她有些发飘,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未做出半点供奉世人的东西来,想不到在她人生的最低谷,居然还能活得如此充实!当然,虽发飘,也还有些理智,心明自己几两重,那曾辉鬼精的很,莫不是想借着她陶然的时候,更加充分利用她!

赶完这匹半生不熟的绸子,至于卖不卖得出去就由曾辉自己想办法去,她现在想得只是能结结实实睡个懒觉。

“娘娘,爹爹不回来?”小家伙的词库最近涨的厉害,好多话连君锦都吃惊。

“你还记得爹爹?”很长日子不问爹爹了,以为他已经把他忘了,毕竟还这么小,他又不经常在家,以为他们不太熟的。

“嗯。”小家伙点头,抬起双手作投降状,方便母亲给他脱衣服。

“想他?”脱下小家伙的短袍,放在一边。

“嗯。”

“为什么?你们不是不太熟?”

小家伙很难理解母亲的话,爹爹怎么会不熟呢?明明天天睡在娘身边的,“娘娘不想?”

君锦把小家伙塞进棉被里,在他的小脑门上亲一下,没回答儿子这天真的问句,不想么?怎么会,但想了又能怎样?他们始终不能解决彼此之间的种种尴尬。

躺到儿子身边,额头抵在他的小肩膀上,好暖和,像他一样暖和,幸亏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孩子,不然她真不知该怎么办。听说他正与田军作战,像是挺惨烈,不知现在如何

她并不知晓曾辉为掩饰她的离开,而做出了她坠崖的假象,所以她始终在想,他也许非常气她的离去,毕竟,从始至终都是他在控制他们之间的关系,突然超出他的范围,以他那脾气,必定会大怒。

她只以为他会怒,会伤心,并没想过他也会痛苦,因为她并不知道他以为她不在了!

分开了才发现自己的孤单,那个可恶的男人,让她痛苦不堪的同时,却又吸引着她的注意力

哧哧——寒风吹打窗纸声让她从睡梦中惊醒,又梦到他浑身是血地站在她跟前!不会真出什么事了吧?

☆、三十一 第三人

应正了君锦的心神不宁,远在千里之外的延州罗府里确是出事了。

罗武安大败田将吴乔于东图城外,歼田军六千余,然罗军本身也极度空乏,后备不足,兵卒不够,好在吴杭周蜀于南方起兵反抗田序,致使其腹背受敌,如此一来,田序不得不考虑调兵南下,从而暂缓向北方增兵,让罗武安好生喘了一口气,大事解决,小事又缠上来——他背上中了两箭,本来以他的身体,也不算什么大事,上回伤得更重,不是照样骑马归家?不过可惜,如今旧伤未愈,新伤带毒,连带丢子失妻,郁结于心,弄得他命在旦夕。

幸亏林木之的独生女林铃,她自小养在外祖家,其外祖乃大周内廷御用药师,自然懂得一些药剂调配。

“罗将军体内的余毒已去八成,只要接着服药,以将军的身体,不日便能下床。”林铃将银针收回针盒。

刘婆婆叹口气,“也不知这两年是遭了什么霉气,没一件顺心的,多亏了林小姐,不然他这命又不知搭哪儿去了。”

林铃淡笑,“老人家不用担心,将军正值壮年,伤势恢复的快。”看一眼榻上闭目养神的罗瞻,“将军多休息,铃儿告辞。”

罗瞻睁开眼,向她点点头,当作告别。

待林铃一走,罗瞻看一眼榻旁的刘婆婆,“我不是让嘉盛请了大夫?”那林铃尚未出阁,老让她跑到他这儿,婆婆恐怕想法不单纯吧?

刘婆婆从桌上端过药汁递给罗瞻,苦笑,这小子一向粗糙,怎会注意到这些事?她也是好心,君锦早已命归黄泉,看着他整日这么不声不响,眉头不展,她心里也不好受,这林小姐冰雪般的人物,又懂医术药理,同样都是大家闺秀,相貌也差不到哪儿去,虽说比前边那位少了些艳色,但一看便知是位好主母,最要紧的,她还是忠良之后,出身比那位好一点,不至于让他为难。她只是想让他早日走出伤痛而已,做得有那么明显么,“已经去了的人,早些放开吧,也省得她走得不安稳。”

药碗碎裂,药汁撒了一地。

——他最恨别人说这种话,一天没找到人,就代表她没死。

刘婆婆看着他手上的碎瓷片,全府上下,唯有她不怕他,“你这是做什么?自己造得孽,怨得了谁?难道发脾气就能让人活过来?”

“天色不早了,婆婆回去休息吧。”不想跟她反嘴,此刻谁都不想看见。

“你这浑小子!”自己奶大的孩子,怎会不心疼,看他改了性一样,她心里跟火燎的一般,“”张嘴欲再教训几句,不想门口进来一抹身影。

是君锦自君家带来的侍女秋露,许是因为君锦的缘故,全府上下,他只对这秋露和颜悦色。

“将军,婆婆。”福身——这丫头一向重规矩。

见她似乎有话要说,罗瞻颔首,示意她说。

“奴婢是来向将军辞行的。”低眉,“小姐如今不在了,奴婢想,也该南下回乡奉养双亲了,他日——若将军能寻得小姐回来,再捎信给奴婢,奴婢万死必再来伺候。”

“”罗瞻好半天没说话,害秋露以为他生气了,不敢抬头询问,等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道:“你老家在什么地方?我让人送你回去。”

“奴婢老家在滨江。”

滨江确实没听说过。

“是临江靠海的一处小地方。”是小姐舅母的故居,此刻小姐不知是否已经安顿好。

都走了,她什么也不留给他

“将军保重身子,小姐要是知道您这样,会担心的。”秋露很想告诉她小姐还活着,但——她答应过,一个字都不能说。

会担心?她恨他入骨吧?

摆手,示意她可以走了,谁想走,都走吧。

刘婆婆无奈地摇头,这样的日子到哪一天才是头啊,还是得想办法让他赶快走出这伤痛才好。

是夜,后厨的灶台边,刘婆婆将心中的想法说与了嘉盛,他鬼主意多,打算让他想想办法。

“这事急不得,小嫂子刚离开没几个月,定睿也一直没消息,大哥正难过的时候,跟他提续娶的事根本行不通。”他不把他杀了才怪!“何况那林小姐未必有这意思,大哥什么脾气您老还不知道?想让他改变心意,恐怕对方得花上十万分的耐性,那还得是他高兴的时候。”

“那林小姐论出身、相貌,与你那小嫂子差的不是很多,我打听过了,还不满十八,正是婚嫁的时候,若现在不抓紧,等人家有婆家了,哪里还能找得出这般人物来?”

嘉盛苦笑,“等等吧,再说未必就要找个跟小嫂子相当的人啊。”

“傻小子,有了你小嫂子那般的人物在前头,他哪里还能屈就别个庸脂俗粉,这燕云地面上,美女是有,可有几个是真正的大家闺秀,过了林小姐这村,再找不到别家店了。”

云雨在一旁插言,“那林小姐虽美,终归不是小嫂子,大师兄可不是那种见一个爱一个的,是吧,二师兄?”身为女人,自然讨厌男人朝秦暮楚,再说小嫂子也许根本就没死。

嘉盛只能傻笑以对,不愿介入女人的谈话。

“说到这儿,你们俩的婚事也该办一办了吧?年纪都不小了,有桩喜事冲冲霉气也好。”刘婆婆可还记得这俩的事呢。

嘉盛没来得及说话,云雨先纳闷,“婆婆,我为什么要跟二师兄办婚事?”

哎吆,这都是弄了一群什么傻瓜在身边啊?刘婆婆的头都疼了,心快操碎了,没半个人识她的好,“走吧走吧,你们不把我气死,是不算完了。”

嘉盛、云雨赶紧溜,省得再听她叨念成婚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