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是跟他在起以后才明白了她的那些套路。

沈书鱼把其杯珍珠奶茶插上吸管,推到温言回面前,“以前你总是喝我剩下的那半杯奶茶,今天我让你喝整杯的。温言回,你别总那么宠我,我怕我会被你宠坏。”

作者有话要说:心力交瘁,今日无话可说。姑娘们晚安!

70、第70勺糖

第0勺糖

在温言回五岁那年,他还是懵懂无知的年纪,在他还未成年,还未独立,对这个世界还不曾有过多认知时,他就失去了父母。

家里的两个顶梁柱齐齐离世,这对于整个家的打击无疑是最最致命的。

懵懂无知的孩子在夜之间失去挚爱的双亲,外婆力排众难抚养他。所有的胆子都落在了年迈的外婆肩上,老小相依为命,生活自然是艰难困顿的。因为钱,他们遭受过无数冷眼,饱尝人情冷暖,世态炎凉。

他早慧,比别的孩子都要懂事得早。他早早就意识到了自己和别的小孩是不样的。他没有父母,也就没有强有力的臂膀可以依靠,除了外婆,没有人可以为他遮风挡雨。他只有靠自己。他早早地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

在没有认识沈书鱼之前,他的生活是拮据落魄的,也是枯燥乏味的。他脑子里就只有学习。高考是他唯的出路,他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努力,他才有可能成功,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而沈书鱼却是和他截然不同的种人。出身优渥,吃穿不愁,即便不读书,沈家积累的财富也足够她挥霍大半辈子。她明媚,张扬,自信,大方,随心所欲,不受拘束,就像是阵风,你永远都抓不住她。

这样的女孩子却毫无预兆地闯入了他的生活。

第次见这个姑娘,他压根儿就没意识到她会给他以后的生活带来这般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的出格,她的大胆,她的娇纵,她的任性,她的与众不同,她的桀骜不驯,这些都深深吸引着他。命运仿佛朝他扔出了根宿命的绳索,紧紧将他束缚住,他不仅无力挣脱,还不由自主地往她身边走过去。

她有些强有力的魔力,让人为之痴迷。

她勾勾指头,他就彻底失去理智,只想陪着她同沉沦。

好学生在老师同学的眼皮子底下偷偷早恋。不再整天惦记着学习,想跟她说话,跟她起吃饭,起压操场,起看书写作业,看她睡觉,看她喝奶茶……她霸占了他大多数的时间。

他沉溺于爱情的浓情蜜意,逐渐迷失,无法自拔。

他其实不爱喝奶茶。他生活得很拮据,生活费都是有限的,应花销都得省着来。普普通通的杯珍珠奶茶对他来说都是奢侈品,他喝不起。再者生来也不喜甜食,奶茶喝得很少。

但是架不住沈书鱼喜欢。她基本上每天都要买杯。杯的珍珠奶茶,半糖,最好是热饮。她喝奶茶的样子特别享受,像是在品尝什么山珍海味。

他就从生活费里省出部分钱给她买奶茶喝,每次就点杯,让她喝。她般喝半就喝不下了,剩下半就给他喝,还必须要求他喝完。

也是她带给了他甜,将他辛辣酸涩的生活注入了甜。那半杯珍珠奶茶,是他落魄困顿的少年时代唯尝过的甜。

他原本灰暗空洞的高生涯,因为她的闯入,他终于窥见了抹亮色。她是光,刺破无垠的长夜,黑暗终将驱散,黎明到来。

沈书鱼或许至今都不明白她于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她是他的命。他能竭尽全力给她切。他只会宠她,毫无原则地宠她。

他认识她这么多年,哪里会不了解她呢!这姑娘那么喜欢喝奶茶,就跟有瘾似的,她口气都能喝掉整杯。她是故意留半杯奶茶给他喝的。她知道他不喜甜食。她喜欢看他硬着头皮喝奶茶的拧巴模样。她每次都会捂嘴偷偷笑。

那杯珍珠奶茶温言回没喝。他仍旧喝她剩下的那半杯。

他捧住她的脸,眼神温柔又宠溺,“鱼鱼,能宠你是我的福气。”

——

回到家沈书鱼从抽屉里拿出了那张便签,上面是温言回的迹。

刚刚在奶茶店里他就在看那留言墙,在上面并未找到自己的留言。他以为是老板娘清理掉了。万万没想到被沈书鱼拿回家了。

她捏着便签轻声细语,“你什么时候去过店里?”

温言回:“外婆下葬的那天。”

外婆的病拖了好几年,最后终于油尽灯枯,撒人寰了。他失去了唯的亲人,至此他孑然身。而沈书鱼又远在国外。

那种绝望和无力的感觉如影随形,不断纠缠着他,让他几近崩溃。

送走外婆以后,他个人开车去了。试图去寻找几分慰藉。毕竟这是他和沈书鱼唯有着共同回忆的地方。

逛完,路过这家奶茶店,他找老板娘点了杯珍珠奶茶,个人在靠窗的那个位置坐了下午。然后写了这张字条。

他错了,大错特错。错在没能在沈书鱼提出分的那个时候做出挽留,放任她就这么走了,离开了他的世界。

那时年纪小,抗压能力有限,外婆被查出食道癌,他唯可以依靠的长辈生病了,这对于他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他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

他消失了半个月,在医院照顾外婆。没有勇气去联系沈书鱼,他不敢去见她,不敢让他看到他那副狼狈不堪的样子。更重要的点他不想她同情他。

他太了解她了,这个姑娘很善良。他落难,她绝对不会袖旁观。她定会帮他,向她父亲开口。他太骄傲了,自尊心太强,他不会容忍那样的事情发生。

外婆生病的那段时间,他越发真切地认识到自己和沈书鱼的差距。他们之间存在不可跨越的鸿沟,有着天壤之别,很长段时间他都无法消除。

最重要的点是外婆生病了,他就不可能报清华了,他不能离开外婆去遥远的北京读书。他必须留在横桑,留在外婆身边照顾她。

去清华是他和沈书鱼早就约定好了的。他学学,她学数学。他们早早就规划好了将来,并为此不懈努力着。

可惜生活给了他重重击,在最紧要的关头外婆生病了。他不得不舍弃约定,留在横桑。

他知道她的性格,他如果留在横桑,那她就定会放弃清华,陪他起。外面的世界更加广阔,有很多新奇的事物在等着她。她应该去见识下,而不是只是局限于小小的横桑。清华是他们共同的梦想,数学是她最热爱的门学科,她应该没有任何负担地去往北京,去读清华,去学数学。

当时年少情浓,她满心满眼都是他,她或许可以不在乎。可是说不定哪天就后悔了。毕竟未来的事儿谁都说不准。他不想让她后悔。

所以基于种种考虑,基于种种原因,她提出分的时候,他没有挽留,平静地同意了。不挽留,不解释,亲把她给推开了。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她根本就没有报清华,而是直接出了国。

她让他的思虑,他的成全,他的忍痛放全数都变成了个笑话。

以至于后面的每天他都在后悔,觉得自己做错了。

如果有会让他重新选择次,他定不会把她推开,而是牢牢地扣在自己身边。

沈书鱼坐到榻榻米上,慢吞吞地开口:“高考成绩出来以后,我考了6分,这个分数足够可以上清华。可是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分了。清华是我们约定好了要起去的,可惜我们分了,就算起在同个学校,我们也只是陌生人,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只要想到这点,我就万念俱灰,觉得读清华已经没有半点意义了。我姐姐见我那么不开心,就问我要不要出国读书,她说可以换个心情。我想着留在横桑也确实不开心,也就同意了。”

她吸了吸鼻子,继续说:“我个人去的温哥华,我姐夫委托他的好朋友照顾我。可我人生地不熟的,还是生活得很艰难。那段时间我总是个人偷偷哭,想起你就哭,我总在不断的苛责自己,觉得是自己太任性,太娇纵,你厌恶了我,连句挽留的话都没有,就直接同意了分。这些年我总是执着于你到底爱不爱我这个问题。我觉得你只是短暂地爱了我下,你不够爱我,不然不可能转头就走了。我自小就骄傲,想要百分百的爱,如果没有我宁愿不要。我们重逢的这几个月我也直在纠结这个问题。所以我不想跟你复合。我怕你又是短暂地爱我下,然后毫不犹豫地抽身离开。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条河流,我不想重蹈覆辙。你不知道在温哥华的那几年我有多苦,我实在不想再经历遍。”

“不会的,鱼鱼。”温言回听到这里,神色哀伤,痛苦地看着她。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还爱你,我心里直有你,根本就放不下去你。我贪恋你的身体,想跟你做。我也想享受你无微不至的关怀。所以我自私地跟你住在起,堂而皇之地享受你的照顾,却又不想和你有实质性的进展。”沈书鱼置若罔闻,自顾说着自己的话:“直到今天我才从师母口听到了真相。如果师母不提起这些陈年旧事,温言回你打算瞒我多久?”

他惊诧地看着她,“鱼鱼,你都知道了?”

难怪这姑娘在饭桌上心事重重,胃口不佳,几乎没怎么下筷子。

“是,我知道了。可是我并不高兴。”十年前分时不解释,十年后重逢他依旧不解释。即便知道她的心结,他也不解释。

她抬头看他,眼神犀利,“温言回你真特么混蛋!”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墨西小可爱的雷,么么哒

71、第71勺糖

第1勺糖

“我很爱你,给你的也是百分百的爱,这点毋庸置疑。”温言回郑重其事地说:“我没打算瞒你,我只是想找个合适的时告诉你。”

沈书鱼抬眸看他,“那找到了吗?”

“还在找。”

沈书鱼:“……”

“什么时候才是合适的时?”

“我们两人都对过去释怀,能够坐下来心平气顺地聊聊过去。”

“你不解释,我永远都没法对过去释怀。”

“我有好几次想跟你聊聊,可你明显非常抗拒,我无从下口。”

沈书鱼回想起自己之前的态度,确实不怎么好。

“那个时候我们都只有十岁,心智不成熟,处理问题难免片面。不过错了就是错了,我认。”

错的是他,他不做任何辩解。

这人总是这样,认错的态度永远都这么好,让她无力发作。她就像是拳头打在棉花上分外无力。

她仔细地想了下这件事也不止是温言回个人的责任,她其实也有责任。十岁的年纪任性又骄傲,贸然就提出了分,也不细究其的原因。他同意分以后,她也不挽留,更不回头,直接就分了。他有少年人的自尊和骄傲,自以为是的为她好,句话也不解释。说到底还是沟通不到位,处事片面,误会了彼此。年少的感情脆弱又敏感,但凡点细枝末节都能被放大,经不起任何考验。

其实十岁的少男少女哪有什么深仇大恨的,有的不过就是误会。本就是脆弱敏感的年纪,谈的又是段青涩稚嫩的恋爱,未来有那么多的不确定,她和温言回家境又悬殊,这无疑又给这段感情增加了不确定的因素。

感情是最好的感情,可惜他们都不是最好的他们。

这么个小小的误会导致两人分,像沈书鱼这么拧巴的人纠结了近十年。这十年备受煎熬,直在怪他,直在跟自己较劲儿。这些年她学着温言回喜欢的专业,整日同字打交道,守着那点稀薄的回忆踽踽独行。而温言回这些年似乎也过得不好。

他们都被耽误了很多年。如果当年他们没有分,也许现在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知道真相,她开始只觉得好笑又悲哀。

过后细细想了下,再退步讲,倘若他们都不是长情之人,分以后谁都没有再惦记对方,天各方,各自生活,最终找到伴侣。也许他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切都停留在那年夏天,戛然而止。现在也不会再度重逢。

能够久别重逢,说到底还是长情所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她想想也就释然了。还是别太苛责自己,凡事顺其自然就好。

大抵她和温言回就是这样的命运,注定会经历这些。磕磕绊绊,兜兜转转,所幸他们都还在原地。

“我去洗澡了。”沈书鱼从榻榻米上站起来,音色清淡。

温言回摸不准她的态度,有些忐忑。她现在太平静了,平静地过分,明明刚才都很激动的。会儿激动,会儿又平静的,反差实在太大,他放心不下。

他不安地追问句:“鱼鱼……”

她没看他,径直往浴室方向走去,轻声扔下话,“什么时候带我去看看外婆吧。”

男人闻言顿时喜上眉梢,对着沈书鱼的背影激动地说:“我过几天就带你去看看外婆。”

***

过了两天,沈书鱼和闺蜜余梦溪起约好去逛街。

女孩子逛街无外乎就是买衣服买鞋子,买包,买化妆品,顺带吃吃喝喝。

女孩子的快乐往往来得很简单,只要有钱。

两个姑娘逛完各大奢侈品专柜,又是圈大扫荡。

走出商场,两人谁都没空,满满好几大袋。

在时差咖啡厅喝咖啡,沈书鱼跟闺蜜提起了当年的事情。

余梦溪安静听完当即爆了粗口,“草,这不是小言才有的小言桥段嘛!要不要这么狗血啊!穷小子不愿耽误富家千金才被迫和她分,n年后两人重逢,解开误会,再续前缘。”

沈书鱼:“……”

她自嘲地笑了笑,“生活处处狗血,不狗血都不叫生活了。”

很多言情小说本来就取材于生活。

“你原谅他了?”余梦溪挑眉问她。

她捏着咖啡勺低低“嗯”了声。

她好像做不到不原谅他,谁叫她还爱他呢?

余梦溪:“你不该这么早就原谅他的,你应该多晾晾他,最起码也得从他那里多敲几只包。”

沈书鱼:“……”

说的好像挺有道理哦!她怎么没想到!她决定回去就敲诈温言回两只包。据说h家又出新款了。

“当初你和温言回分那段时间,你半死不活的,整日就知道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你爸妈都吓坏了,你姐姐跑到我家来问我原因。我只说你失恋了,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我问你你就跟个闷葫芦样什么都不说,我啥都问不出来。感觉你那会儿真的伤得很严重的。没过几天高考成绩出来,转头就出国了。没想到真相这么狗血。还特么拖就拖了十年。想想你俩还真是冤。不过仔细想想也是,那个年纪的感情怎么可能经受得起考验呢!点风吹草动就折了。”

余梦溪叹口气,笑吟吟地继续说:“不过误会解开了也好,你也不用纠结了,你俩就好好在起。今年干脆把婚也结了算了,明年生娃,争取年抱两。”

沈书鱼:“……”

字都还没撇,真是越说越离谱了!

她瘪瘪嘴,不满道:“说得好像我非他不嫁似的。”

“除了温言回你看得上谁?他这个颜值你还能挑吗?比起那些抠脚的男频作者,他的颜已经是顶配了,那些流男明星估计也比不上他吧。颜值和才华于身,还特么多金,你还挑什么?”

沈书鱼:“……”

话说得肤浅,可句句都是大实话,她没得反驳。

沈书鱼说到做到,回家就敲诈了温言回两个限量款。

温教授能怎么办呢?当然只能认栽啦!

不过想想沈书鱼这姑娘也确实好哄,没有什么是包包哄不好的。如果有那只能说明包包还不够。

***

农历新年前周,听风出社的全体员工终于放假了。沈书鱼也总算是清闲下来了。回首她任职听风总编的这年,成绩不说斐然,倒也过得去。尤其赶在年底签了素问大神的《黎明之吻》,kpi顺利完成。

《黎明之吻》的实体书费用和影视权费用,那么大钱,温言回分不少全部划到了沈书鱼账上。沈总编的荷包又丰厚了不少。

放假第二天,温言回带沈书鱼去白糖镇看望外婆。

老人家长眠于白塘镇,墓园依山傍水,环境清幽。

天空飘着稀疏雨丝,天色昏暗无边,平添几分压抑。

路上细雨不断,丝毫不见有停歇的意思。

墓园里车辆禁止进入。温言回找了找了停车位把车停好,两人同下车。

缅怀亲人,总是格外沉重的。

两人撑伞并排而行,携风裹雨,身料峭清寒气息。

隆冬时节,草木清寒,冷风细雨,萧瑟沉冷。

这样天气将厚重的气氛凸显得淋漓尽致。

两人不紧不慢地走在雨雾。冷风细雨,寒意越发明显,丝丝缕缕,无孔不入。

寒风轻轻掀起沈书鱼的大衣衣摆,里头黑色的蕾丝裙边闪而过,恍了恍眼睛。

温言回带她去了外婆的墓地。

沈书鱼上次见到老人家还是十年前。十年后,物是人非,什么都变了。

她眼就看到那棵熟悉的桂花树。

烈烈寒冬,叶子早已掉了不少,有些稀疏,不复夏秋浓密。不过枝干健硕,挺拔修长,很有风骨。

在凛冽的寒风之,它扑簌簌地摇摆着,却总有那么股子韧劲儿,好像百折不挠。

这是丹桂,每年九十月开花,花开时呈现橘红色,芳香馥郁,能飘得很远。

这是温言回家早年院子里种的那棵。

这树是他出生那年他父母种下的,距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

“这树还在啊?”咋看到这棵树,沈书鱼无比惊讶。

这是她根本就想不到的。

白塘镇好几年前就被政府规划拆迁掉了。整个镇上的老房子都被拆掉了。温言回和外婆当年住的是轴承厂的家属楼。自然也被挖铲车给荡平了。院子里的这棵丹桂恐怕也不能幸免于难。

她以为它早就没了。她上次来白塘镇的时候还觉得非常可惜。没想到它居然还存活得好好的。

“外婆找师傅把它移植过来的,她想要这棵桂花树陪着她。”男人弯腰把束金盏菊放在墓前,低沉清润的嗓音被凛凛寒风送进沈书鱼的耳朵里,清晰异常。

这棵丹桂陪着温言回同长大,参与了他分之的人生,见证了他的成长。同时也陪了他那么多年。这棵树于他而言总有特殊的意义。

白塘镇政府规划之时,外婆的癌症已经拖了有好几年了,她知道自己随时都有可能离开。她就找介提前买好了这块墓地,死后就葬在这里。她不忍心这棵树死在伐木刀底下。然后把它移植到了墓园。她说让它以后陪着她。

沈书鱼看着这棵树只觉得无比亲切。

思绪轮转,她好像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墓碑上的老人慈眉善目,和蔼可亲,如当年。

离开的人是永远不会老的,她的音容笑貌全部定格。

都说人走茶凉,其实不然。有些人永远留在我们心。

第次见到外婆时,沈书鱼就觉得亲切。她温柔地对着自己笑,甜甜地喊她“小鱼”。

老人家会给她烧好吃的麻辣鱼,又香又辣,特别下饭,让人胃口大开。她口气能吃两碗米饭。

外婆心满意足地看着她吃鱼,每次都和蔼地叮嘱她慢点吃,没人跟她抢,小心鱼刺。

那是沈书鱼吃过的最好吃的麻辣鱼,属于外婆的味道。

她在温哥华飘荡的那几年,她到处搜罗华人餐馆,到处品尝麻辣鱼。每年放假回国,她也到处找这道菜。可惜永远都没有外婆的味道。

那是独无二的麻辣鱼。永远都不会再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