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林乐有些吃惊,也许他原本以为又会理所当然接到一记白眼吧。不过他很快就像一只小狗一样屁颠屁颠的高兴起来。

我坐在许林乐的后座上,眯起眼睛,假装看不到那些惊异和鄙视的眼神,一遍一遍的对自己说,骆撩撩,你本来就很糟糕,不会更糟糕了,那么你还怕什么呢?没什么好怕的。

可是当我看到顾白从我们身边经过的时候,接到他惊异的眼神的时候,还是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碎掉了。具体是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后来和顾白的相处依然是和以前一样舒服,我还是像之前喜欢顾白那样喜欢他,可是我确定那次他经过我和许林乐身边时,我心里有些东西是真的碎掉了。

很久很久之后,当顾白以另外一种身份站在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忽然明白,很多年前的这一天,他眼神惊异的从我和许林乐身边经过的时候,我曾经对他有过的幻想,希望他拒绝我“你不要和我在学校里说话”这样的要求,希望他不顾众人目光像平时和我说话般在学校里和我说话,冲我笑对我好的这些幻想,在许林乐对我微笑的瞬间,“咔嚓”一声,碎掉了。

我原本以为那些“希望”是常人很难做到的,“人言可畏”这样的成语我们很早就学过,所以我不该苛责顾白,不该奢求这些。可是许林乐的出现让我明白,其实那只是愿意不愿意做,或者说,他愿意为我勇敢多少的问题。

那一年的顾白只能勇敢到在我们的同学看不到的地方和我说话对我好。

我坐在许林乐身后,抓紧他衬衣衣角。许林乐问我怎么了,我摇摇头想对他笑一笑,可是不知道怎么,力气再怎么大都撑不起一个笑容。

那天之后,我算是和许林乐混上了。虽然我对许林乐仍然充满戒心,但是他的出现对我而言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的像“救赎”一样让我感激——整个学校终于有除老师和校工以外的人和我说话了。而班里那些女生再提起许林乐时,则全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

其实这很好理解:喜欢的男生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差劲无数倍人见人厌的丑八怪,比他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好了无数倍美丽高贵的公主还要糟糕上无数倍。

因为这说明自己喜欢的男生眼光太差品位恶劣,连带着喜欢他的自己也显得品位恶劣起来。——更要命的是,那个男生宁愿喜欢那么糟糕的女生都不喜欢自己,那情况,该有多糟糕啊。

可是相处久了,老实说,我并不觉得许林乐喜欢我——我当然一开始就知道许林乐不会真的喜欢我,我的意思是,也许并没有那些赌约,许林乐只是单纯的想和我好,想和我说话,想和我做朋友,而和那些喜欢来喜欢去的事情没有任何关系。

我和许林乐在一起的时候,恍恍间,我会以为我是和顾白在一起,我是在和顾白说话,在对顾白微笑。我那时候虽然不说,但其实做梦都希望顾白能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在学校里叫一声我的名字,叫我“骆撩撩”。

我很想笑着告诉顾白我名字里的“撩”是“美人撩乱”里的那个“撩”。我知道顾白一定会笑我——那样温润的笑容,像夏初的阳光一样通透。

可是,从来没有那样的一天。我每天走进教室的时候只有许林乐会对我笑的像个傻瓜。

许林乐真是一个喜气洋洋的人,身上有一种孩子气的天真,和我吵架生气从来不记过夜,第二天又是笑眯眯贱兮兮屁颠颠的凑过来,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如果撇开我因为自卑而产生的疑虑的话,许林乐真是一个很难得的好朋友。他正直、善良、勇敢、乐观、讲义气,身上有很多珍贵的好品质,给阴暗了很久的我慢慢的拨开了一丝缝隙,看到一点点人世的美好。和许林乐在一起的时候,无论遇到什么,似乎总能以微笑结尾。

我记得那时候许林乐很喜欢看《七龙珠》,常常偷用他爸爸妈妈的发胶把自己的头发抓的像个鸟窝还自以为是很帅的“悟空头”。我有一整套的《七龙珠》漫画,是在旧书摊淘到的,很便宜,可是我视若珍宝。许林乐求了我很久,拿很多好东西和我交换我都不肯,连借他看看都不愿意。

十四岁的骆撩撩像个有疑心病的中年妇女,对许林乐始终充满戒心。换作顾白喜欢《七龙珠》的话,大概他提也不用提,我就欢天喜地的双手奉上了。

有一天午休的时候,许林乐又缠着我要我借《七龙珠》给他看,我不胜其烦,就拿了课本去图书馆自习了。下午快上课了回到教室,发现许林乐的脑袋上忽然多了一个大包,脖子都被人抓破了。班里另一个男生的造型则更好笑,头上的绷带缠的乱七八糟的,应该是校医务室的杰作。

许林乐看到我的时候又笑得像小狗一样——他的笑容总让我总怀疑自己是根肉骨头。

我问许林乐怎么了,他轻飘飘的说没什么,然后拼命扯开话题和我说别的。

我是从旁人嘴里才知道原委的。原来那天我出去之后,有个男生就很看不惯的说:“大丽花可真装X,瞧她那个模样,还‘不要不要’的,烦得老子真想一巴掌甩过去!丑人多作怪!”

前一秒还笑眯眯的许林乐立刻冷了脸,他看着那个男生说:“你不干不净的说些什么?有种再说一次!”

谁也没见过许林乐转到这个班级后发过那么大的脾气,甚至没人见过他不高兴的模样。可是这一次,他好像真的动了怒。

那个男生根本不怕许林乐,并且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班里那么多人看着,他扬着下巴和许林乐对呛:“我说,大丽花......”

他还未说完,许林乐就“砰”的一拳砸了过去。

后来,后来就是我回教室看到的那样子,两个都挂了彩。虽然老师问起的时候两个人都默契的说是走路摔的,可是还是被罚一起扫了一个月的地。

那天放学一起回家的时候,我摸了摸许林乐脑袋上的包。我看着他笑眯眯的样子,很认真的问他说:“许林乐,你是不是真的暗恋我啊?”

许林乐立刻拍掉我的手,跳离我三尺远。他说:“骆撩撩,你真是太不纯洁了!我看错你了!”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好笑死了。所以我就真的哈哈哈哈笑了一路。谁也没有看到我的眼泪随着笑声也悄悄落了一路。

从来都没有人为我勇敢过,从来都没有人为我与人争执过,从来都没有人那么坦荡荡的想和我做朋友——即使是顾白也一样。那一刻,许林乐真的让小小的骆撩撩深深感动了一把,如果这些都是假装出来的话,那么我只能说,许林乐这个人,太可怕了。

第二天我就把《七龙珠》全套装在一个盒子里全部送给了许林乐。许林乐开心得就差撒开蹄子满校园跑了。他一个劲的追着我问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让我忽然“大发善心”——他一点也不觉得他为我打的架有什么了不起,他一点也不觉得我该为此对他心存感激。

很久很久以后我渐渐明白,许林乐就是这样,朋友对他的好他都全部放在心底记在心头,可是自己对别人的好,他都觉得那是很普通的小事情,就好像“你的铅笔丢了我帮你捡起来”那么的简单。

如果一个人已经习惯像刺猬一样生活的话,那要她卸下满身的刺去接受你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可是同时刺猬又是一种非常笨的动物,有时候她假装卸下刺去接受你,假装着假装着就会连她自己都忘记原来她之前是在假装的,然后就变成真的接受你了。而且刺猬有点一根筋,她一旦认定你这个人,那便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她会一直一直把你放在她心里最好的位置,给你全部信任,愿意为你赴汤蹈火,为你做所有她能为你做的事情,因为她坚信你也会为她做你能够做的努力。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意识到许林乐开始渐渐占据我生活里重要的一部分,成为我心里除顾白之外第二个,我打心里接受的,愿意为之付出的人。

直到那天我想也不想的冲过去想保护许林乐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一点。

那是初二暑假的某个黄昏,许林乐和几个男生在旧篮球场打篮球,我坐在树荫下看漫画书。别以为骆撩撩小朋友那么有闲情逸致的来看“美少年”许林乐小朋友打篮球,欣赏他在篮球场上的飒爽英姿。要不是为了许林乐答应打完球后请我吃顿好的,我才不会大热天跑出来找罪受。

许林乐一开始让我去看他打篮球时我没精打采的,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怎么找借口拒绝他,可是当他一说打完球请我吃饭时,我的眼睛“当时就一下子‘噌噌’冒出两道绿光,像神农架饿了几年的女野人一样”——这样的烂比喻当然是许林乐想出来的。不过我立刻就答应去看他打球就是了。

当时许林乐还特鄙视的说我是“有奶就是娘”,在我不怀好意的瞄了一眼他平坦的胸部,声音“山路十八弯”的叫了声“娘”,憋的他瞪了我很久,脸一会儿红一会儿绿,像练内功走火入魔似的。

夕阳落在城市那头的高楼中间,天边是大片大片被染了颜色的云朵,黑色的鸟群扑啦啦拍着翅膀排着队回家了,我想许林乐也该带我去吃饭了吧。可是就在这关键时刻,几个不识好歹的人就蹦了出来。

其实许林乐他们再打个三五分钟就结束了,可是那几个后来的人非要许林乐他们把场地让给他们。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但那些人的语气和神情也太讨厌了,仗着自己是高中生,比许林乐他们平均高了小半个头,耀武扬威的,非常嚣张。

“小弟弟你最好快点回家,回家太晚了被妈妈骂可不要怪哥哥没提醒你哦~”那个带头的板寸头真恶心,一口学的不伦不类的港台腔,把我都恶心坏了。

虽然许林乐长得阳光灿烂根正苗红的,可他嘴巴其实也很毒。

许林乐当时笑得特别平静的说:“兄弟我劝你一句,长得一副城乡结合部的模样就别出来寒碜人了,学了港台腔也还是城乡结合部的人,你脸上的标志太明显了,还是省省吧。”

当时那个板寸头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一会儿红一会儿白一会儿黑的,五颜六色像霓虹灯似的轮流变。

许林乐和他的朋友转身继续打篮球去了,板寸头突然骂了声“他妈的”,然后抢过旁边人手里的篮球狠狠朝许林乐砸过去。

在我意识过来以前,我已经飞身过去替许林乐挡下了这一球——如果我意识过来的话,我一定是不会挡这一球的,如果我知道这一球有那么痛的话,我也一定不会挡这一球,如果我知道那球会砸在我脸上的我话,我也一定不会挡这一球......

我疼的哭也哭不出来,许林乐一看我的脸就彻底疯了,完全不顾自己那细胳膊细腿的战斗实力,冲上去就和虎背熊腰的板寸拼命......

到底,那天晚上我没吃上那顿豪华的晚饭。因为我和许林乐都被揍的像猪头一样,不好意思去灯火明亮的地方吓人,最后只好找了个灯光昏暗的小摊要了六碗小馄饨对付了一下。

所有闹剧都结束,所有人都散尽之后,我和许林乐头挨头的,在不开灯的球场躺了很长一段时间。不为别的,实在是浑身疼的都不想动——当然,我主要是脸。在后面的战斗中,我很聪明的躲的很远。

许林乐忽然呵呵的笑起来,我盘算着许林乐是不是被揍傻的时候,他忽然扭过头定定的看着我。

我得承认,当时许林乐的眼睛,真的跟星星一样好看,眼底有光芒,可是眼神却是软的,看得我心慌起来。

许林乐说:“骆撩撩,你一点没变,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像个女侠。”

我说:“许林乐,你是不是被打傻了呀?我现在被揍得像猪头一样哪里像女侠了?如果你是因为刚才我飞身救你的话,那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救你的。而且什么小时候啊,我小时候又不认识你。”

许林乐本来想装可爱瘪瘪嘴,可是一瘪,整张脸都痛的皱起来,把我逗的哈哈大笑,结果一笑,我也痛的受不了。

许林乐说他小时候见过我一次。就一次,可是却让他记了很久很久,直到现在也没忘记。

他说那时候大概七八岁吧,有一次许林乐爸爸带他去拜访一位叔叔,他就和那位叔叔的儿子在附近的小公园玩。许林乐孩记得那位叔叔的儿子小名叫八宝,是那种从小就被爷爷奶奶宠坏的小皇帝,仗着比许林乐大一年,长得又比许林乐高大强壮,像《机器猫》里总是欺负大雄的技安一样总是欺负人。那时的许林乐没出息的敢怒不敢言。

八宝当时有一个特别喜欢的奥特曼的玩具,他总是把自己当作奥特曼,要别人当超兽让他打。他还说整个小区只有他有奥特曼的玩具,所以只有他可以当奥特曼,其他只能是超兽。

其实许林乐还有其他小朋友一点也不想和他玩,可是没有办法。

那天八宝像往常那样让许林乐扮作超兽,他把心爱的奥特曼玩具放在旁边的长椅上,然后自己在那里摆奥特曼变身的造型。

据许林乐回忆说,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他看着我一路哭着从远处走来,然后看也没看就在放了奥特曼的长椅上坐下。

等八宝大叫着跑过去的时候,奥特曼的头已经被我坐掉了。

许林乐说,你当时那一坐真是“大快人心”,你当时那一坐“坐出了我对你深深的崇拜”。

可是那时哭的昏天暗地的骆撩撩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一个小胖子怒发冲冠凶神恶煞的扑过来,她想也没想就捡起地上的大石头扔了过去......

后来发生了什么许林乐也不太记得了,反正他记得印象最深的就是我那功力深厚的,坐出了他对我长久崇拜的“巨坐”,还有我当时像黄继光堵枪眼,董存瑞炸碉堡一样英勇的丢石块形象,长久的萦绕在他的心头,久久不散。

“你不会认错人了吧?”对于许林乐说的这些我不太记得了。我小时候哭的时候比笑的时候多,用石块丢过的人比我踩死的蟑螂多。

“不是你还有谁?你那么有特点......我第一天见你就把你认出来了。”许林乐说得微微得意。也许那对许林乐来说是他童年时的一段奇遇,可是对我骆撩撩来说,只是生活里一个很普通的经历。我哭,那很有可能是刚被我爸揍完,“不畏恶势力”的举起石块就砸,那也只是我的求生本能。

我曾经很希望我有困难的时候,有一个人能挥着翅膀出现帮我解决所有难题;我曾经很希望当我想哭的时候想撒娇的时候,有一个人会对我张开怀抱;我曾经很希望当我被我爸爸揍的万紫千红的时候,有一个人能一脚把我爸爸踢到西伯利亚去。——可是这样的特殊情况实在太少太少了。所以无论遇到什么,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去应战。这和我的勇敢,和我的正义感,通通没有任何关系。

“骆撩撩,你一定不相信这世界有多么小。”许林乐嘿嘿笑的特别得意的说,“你知道吗?我后来又遇上了八宝。他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讨厌,老是欺负比他弱小的人。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强大了,为了替其他同学‘讨回公道’,也为了证明我已经和过去的自己彻底不一样了,我就,把他揍了一顿!”

我眼睛瞪的像灯泡一样大,要不是因为疼,估计嘴边也会张成O型:“你该不会就是因为这样才被原来的学校劝退的吧?”

许林乐忽然扭捏起来,不好意思起来,像个小媳妇一样的点点头。

我沉默了,为许林乐的幼稚行为深深的沉默了。不过再想想,如果他不那么幼稚的话,我们也没有机会再遇到吧。对他而言也许没有什么,但是对于我来说,可能就意味着我要一直一直孤单的生活下去了吧。

以前没怎么觉得许林乐对我有多重要,以前没注意到许林乐给我的生活带来的改变,可是当我渐渐习惯生活里有许林乐之后,我只要一想到如果没有许林乐,学校里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这些我以前已经习惯的生活,我现在光是想象一下,都觉得万分可怕和寒冷。

原来人真的是会被惯坏的,幸福的口袋是会被撑大的。

我抬头望着无尽的星空。星星一闪一闪,像细碎的钻石又像小朵小朵的火花,溅起你的或者我的,他的或者她的旧电影。

“那么,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想和我做朋友的咯?”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那么平静那么温柔,我可能之前从来都没有那么温柔的和许林乐说过话吧。

许林乐有点小心翼翼的慢吞吞的回答说:“有那么一点这个原因啦......你不会生气吧?”

我不说话,我就是不说话,我很长一段时间不说话,我要让许林乐忐忑不安死,我要他“饱受心灵的折磨”!

在最后的最后,我拍拍肚子大声说:“许林乐我饿啦~”然后我扭过头去,送给许林乐一个倾国倾城的笑脸。

第三章

初三,实在有点乏善可陈。大概唯一让我欣慰的是我爸爸喝醉的时候比以前少了些,也很久没有找我练习拳击了,我的身上也很久没有出现伤痕了——别误会,我说这话的意思,当然不是怀念那段催人泪下的“皮肉生涯”。

也许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便渐渐忘了我初入学时的暴力事件,也许是因为许林乐打破了我被孤立的僵局,也或许是因为大家都慢慢长大,不再幼稚的局限在谁的美貌与丑陋上了吧,和我说话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谁也想不到的是,除许林乐之外第一个和我说话的人不是顾白,竟然是林素——那个开学第一天就被我抓破脸的小美人。

虽然我和林素过去有梁子,但是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得诚实的说,林素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子。聪明漂亮,能歌善舞,有一点点的娇气和傲气——如果我出生在那样的家庭,被那样宠爱着长大,有那么漂亮的外表和不逊色外表的头脑,我想我会更娇气更傲气吧。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在班里几乎就是一个透明人,没有人看得到我,而我亦没有什么值得被人注意的骄傲。而林素就像我的反义词那样存在着,光芒万丈的站在与我不同的另外一个世界的舞台中央。所有的灯光师一定都被她收买了吧,所以所有的追灯都落在她的身上。

事别两年之后,林素第一次主动开口和我说话的时候,我没出息的简直受宠若惊。

事情的起因只是一只流浪的小狗。

那时候是深秋,窗外的景色一天比一天萧瑟,校园里的梧桐树大批大批的掉叶子,像头发稀薄掉光了牙齿风烛残年的老人。

我做值日的时候在垃圾堆旁捡到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狗。它只有我的一只手掌大小,看起来蠢极了,对这个世界还完全懵懂,四条小短腿走起路来颤颤微微的。

我一看就喜欢,把它抱到怀里,它仰起头看我,轻轻的呜呜唤两声,然后埋下脑袋闭起眼睛,好像睡着了一样。

我抱着小狗回教室的路上,迎面碰上林素和顾白。好像快五十年校庆了吧,林素和顾白是主持人,最近他们常在一起对词讨论事情什么的,我都很久没见顾白和他说话了。

我像往常那样“选择性失明”,“目中无人”的往前走,经过林素和顾白身边的时候,顾白看了我一眼,而林素则轻轻的“呀”了一声,然后说:“好可爱呀,你的吗?”

虽然林素和我说的第一句话还是托了小狗的福,可是我觉得那对她来说真的是生命中的一大突破——我可是曾经谋杀过她美貌的杀手啊。

我站在原地,看着林素逗弄着我怀里的小狗,迟疑了很久才回答说:“是呀。”

“叫什么?”

“......红烧肉......”我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我已经很久没吃过红烧肉了,林素突然这么一问,我抱着肉团团的小狗就想到了“红烧肉”......

林素居然说:“好可爱的名字呀。”

我腿一软差点滑倒。我猜林素大概和许林乐一样都是火星来的,所以审美才异于常人。

不知道如果她知道我抱着小狗想到红烧肉时还一边在吞口水,还会不会说这个名字可爱。

因为红烧肉的关系,我和林素有了一点点往来;而因为顾白和林素是好朋友的关系,我和她的关系又密切了些。林素常常带些狗饼干.狗玩具给我,还教我怎么把红烧肉养的白白壮壮的。

我听顾白说林素从小就特别喜欢狗,家里还有只纯种的苏格兰牧羊犬,样子非常威武好看。

我躺在草地上,把红烧肉放在我脖子上,提起它的前爪和它四目相对——红烧肉已经比我见它的时候长胖了不少,可是模样还是一样蠢,看起来智商好低。

其实狗和人一样的,生出来就被决定了命运。像我和林素,一个生来就是公主,一个生来就是杂草;而我的红烧肉和林素的苏格兰牧羊犬,也是云泥之别。

顾白说林素的狗吃的都是进口狗粮,每顿都有肉吃,每天都有佣人给它洗澡.梳毛,照料的比人都好。而我的红烧肉呢?我至今看不出它是什么品种的——林素估计说是博美.京巴还有土狗的复杂串种。我自己都常常吃不饱,红烧肉一个星期能吃的上一顿肉汤拌饭就算生活质量有所改善了。

不过神奇的是,尽管是这样,红烧肉还是一天比一天强壮健康起来。连许林乐都说红烧肉的屁股好像越来越大,腿好像越来越短了。

我觉得我的生活好像要从黑暗里走出来了。就好像黑夜之后就是黎明,穿过隧道之后就是另一番风景,我觉得我的悲惨人生就要转弯向好的方向发展了。

你看我原来只有顾白一个朋友,可是现在认识了许林乐,后来林素和我说话了,我又有了红烧肉,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孤单了,幸福口袋好像不再是空的,轻轻拍一拍,口袋里的东西会碰撞着发出丁丁咚咚的声音。

可是就在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开始对我微笑的时候,生活又给我重重一击——其实我不能让生活背这黑锅,给我这重重一击的不是生活,而是我的爸爸。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红烧肉没有像往常那样摇着尾巴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迎接我。而我的爸爸则鞋子都没脱的躺在床上,浑身都是酒臭。

红烧肉又乖又蠢,它一般是不会乱跑的,我心里有不安的感觉。我第一次敢在我爸爸睡觉的时候去把他叫醒,几乎是冒着生命危险问他:“爸爸,我的小狗呢?”

可是我怎么都叫不醒他,什么都问不出来。

我在玄关处发现了血迹和红烧肉的毛。它一定是受伤了。它现在在哪里呢?它那么笨,万一被人抓走怎么办?找不到回来的路怎么办?......

我越想越急,匆匆忙忙穿上鞋就往外跑。

我也不知道红烧肉在哪里,我只好沿着我常带红烧肉出来溜的路线,一路叫着它的名字,一路到处问。

如果2002年的春天傍晚,你在芙蓉路上看到一个哭得脸都皱起来,右脸颊上有一块褐色的胎记,嘴巴里叫着“红烧肉,红烧肉,你在哪里呀红烧肉”,疑似疯子的小丫头,那就是我,那就是骆撩撩,打着时光烙印的,快要十五岁的骆撩撩。

顾白和林素看到我的时候我落魄极了,刚摔了一跤,膝盖上两个洞,衣服上都是灰,脸哭得发麻。

可是顾白和林素呢?应该是刚带妆彩排完吧,虽然已经换回各自的校服,但是脸上的妆还未洗掉,头发梳的纹丝不乱,眉眼之间带着明显的成功彩排后的喜悦。

好像有谁用那天兵神器在地上那么一划,就把世界分割成了两个互不相干的时空。我在这头,顾白和林素在那头;我这边大风大雨飞沙走石,他们那边春暖花开鸟语花香。我从来没觉得上天对我这么坏这么不公平过。

没等顾白开口问什么,我就转身跑走了。我跑的那样快,更多的眼泪像洪水决堤一样涌出来。

我想我大概是很久没哭了吧,眼泪积蓄在身体的水库里积的太满了,如今一有机会就喷涌而出。

我是在快到学校的那个路口看到红烧肉的。它当时一定是在家受了欺负,害怕的想要去学校找我。

可是它是一只智商那么低的狗,低到根本不知道怎么看红绿灯,怎么过马路,只欢天喜地的知道就快到我的学校了,马上就可以看到我撒娇装可爱被疼惜了,一下子冲了出去,然后一下子被开的飞快的汽车撞的飞了起来。然后撞死红烧肉的汽车也许停也没停,就继续往前开走了。

也许对他来说,对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来说,红烧肉不过是一只品种低劣的狗,它什么都不是,死不足惜。可是对我来,红烧肉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它和我一样被抛弃被忽略生活在底层,没有什么人疼爱。我像爱自己那样爱着红烧肉,被它依赖被它需要被它仰仗,那是从前从来没有过的一种感觉。它甚至让我觉得我的人生就要开始转弯了,我的幸福口袋不再是空的了——可是事实呢?

生活拍了拍我的肩,对我笑笑说:“骆撩撩,那都是错觉。”

当我在路边看到红烧肉血肉模糊的尸体的时候,我整个人一下子呆住了,脑袋一片空白,只是心抽痛的好像要昏过去。那是我第一次那么接近死亡和分离。

顾白找到我时候已经是深夜,我坐在小区里的花坛边——我把红烧肉埋在那里。我抱着膝盖陪着红烧肉,浑身僵硬。顾白掰了很久,才把我的手掰开,然后把我拉起来。我整个人冰冷的,眼神没有焦点的直视前方,过了许久才在顾白身上凝聚起来。

“红烧肉死了......红烧肉死了......”我的身体开始猛烈颤抖起来。我终于控制不住的痛哭失声,狠狠抱住顾白,可怜的急迫的汲取他身上的温暖。

我哭了很久之后才发现,原来许林乐也在。他站在顾白身后看着我,眼睛里有漫无边际的忧伤,那里面好像有一个白色的寒冷世界,下着茫茫大雪,可是一看到我看向他的眼神,那些忧伤就立刻散去了,冰雪瞬间就融化了。

许林乐摸着胸口笑嘻嘻的说:“骆撩撩你不要哭了,你哭的那么丑,把我吓的心都要痛了。”

我把头深埋进顾白的胸口,闷声闷气的说:“那你别看好了。”

很久很久之后,我常常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喜欢顾白呢?我为什么那么喜欢顾白呢?他没有把特别的眼神落在我的身上,他的勇敢也不是为我,我为什么要喜欢顾白呢?”

我这样怀疑我对顾白的喜欢的时候,我只要想起年幼时无数个挨打之后的晚上,是隔壁那个叫顾白的小少年对我说“别哭”;在我无助孤单的时候,是那个叫顾白的小少年陪我度过漫漫时光;在那片繁盛的油菜花田中,是那个叫顾白的小少年对我拈花微笑;在红烧肉死掉的星光下,是那个叫顾白的少年紧紧抱着我让我失控的哭泣......我就再一次坚定我对顾白的喜欢。

这些对顾白来说也许没什么,只是无心之举,或者换作任何其他一人,他们都会像顾白那样做,甚至比他做的更好——可事实是,没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做这些事的人,在我的记忆中留下温暖痕迹的人,全部都是顾白。

就好像我已经遗忘的,但在许林乐的记忆长河中永远闪光的年幼时义举一样,在顾白的记忆中褪色的,遗忘的,平凡又普通的一段又一段记忆,在我的生命里烙下深深的痕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我固执的握在手上不愿放下,最终成为我的,也是他的负担的感情。

而我也并不知道,那天晚上其实是许林乐叫顾白出来一起寻找我的。许林乐联系不上我,打电话给顾白,顾白说在路上看到我似乎情绪不好,九点多还没回家。

许林乐打车到我家,和顾白一起寻找我。

是许林乐先看到我的,可是是顾白先跑到我身边的,所以那个我抱着哭泣的人是顾白而不是许林乐。

有时候其实只差了那么几步,可是所有的意义就全部改变了。

初三的后半段我过的很消沉,除了念书就是吃饭,或者发长长的呆。有时我望着黑板,望着望着就觉得老师画的那个解析几何的图形怎么那么像红烧肉的模样......

那一段时间我总觉得天空很低,云层很厚,好像我一站挺,把腰伸直了,脑袋就会磕到天空的顶部。

在家里我再也不多说一个字——在我知道红烧肉是被我醉酒的爸爸踢出家门之后,我没有办法像他以前无数次把我打的浑身是伤之后,我一边哭一边想是他给我吃给我穿,他是唯一的亲人啊之类的,然后一次又一次原谅他。

可是他伤害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的红烧肉,我实在没有办法原谅他。虽然他酒醒之后的第二天,偷偷在我床头放下这个月的生活费的时候我看到他眼里的内疚。可是,内疚有什么用呢?

我把自己的命运投射在红烧肉的身上,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感觉到自己心的坚硬——不是坚强,是坚硬,因为害怕被再次伤害而不得不强硬起来的坚硬。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倒成为我中考时考出一个异常漂亮的成绩的原因——我和许林乐都考到了市一中,而林素和顾白则毫无悬念的被省中录取。

因为中考的大获全胜,在许林乐的提议下,我,顾白,还有林素,在那年夏天一起结伴去庐山游玩。

原本只说好我、顾白、许林乐三人一起去的,后来在火车站看到林素出现的时候,我莫名的害怕起来。我好怕故事俗套的朝我不希望发展的方向发展。

林素带了很多行李,大包小包的,加起来比我们三人的总和还要多。她应该是没有什么单独出门的经验,不知道带着大包行李旅游是多么辛苦的一件事。

顾白和许林乐争着帮林素提行李的样子几乎可以称之为屁颠屁颠的。我没有说话,自己一个人把行李提上车,然后重重的丢到行李架上——可是,没有人发现我的小情绪。

那一刻,我真嫉妒林素,嫉妒她的美丽和万千宠爱,同时我也羡慕林素,同样羡慕她的美丽和万千宠爱。

为什么我没有呢?为什么我什么都没有呢?为什么我总是什么都没有呢?

那些阴暗的情绪,在我从大巴上下来,脚底板第一次踏上庐山的地面时,在清澈透明到让人惊讶的阳光没有任何遮拦的落在我的脑门上的时候,就渐渐烟消云散了。

世界那么大,而我真是渺小。我有一种远离尘世烦恼的巨大喜悦感。闭上眼睛,我似乎能听到阳光在皮肤上“啪嗒啪嗒”轻轻碎裂的声音,像童年时拨开玻璃糖纸一样的声音。

我抬起头傻子一样望着无尽的湛蓝天空,和大朵大朵洁白柔软到让人想摸一摸的白云,兴奋的想要大叫一声——“我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