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南宫飞云决定找冥天(也就是男妓净初),于是,双双起身离座,南宫飞云走到我身边,结果我怀中的宝宝,“涵,你抱着宝宝很长时间了,我来抱吧。”

我很自然地将宝宝交给南宫飞云,南宫飞云细心地将宝宝抱在怀里,他的动作是那么轻柔,那么小心,似乎在呵疼着什么珍宝,我不禁要想,南宫飞云如果有了孩子,他一定是个很好很称职的父亲!

“之人,我来抱宝宝吧?”婢女月华主动请缨。

南宫飞云摇了下头,“我来就好。”

月华瞥了下嘴,“是。”

南宫飞云淡声吩咐,“月华,你去准备一辆马车。”

“是,主人。”月华转身先行离去。

南宫飞云抱着宝宝,温和地看了我一眼,“涵,我们走吧。”

“恩。”我跟着南宫飞云身侧,与他一同迈步离开摘香楼,才出了摘香楼大门,轩辕千灏高大挺拔的身影冒了出来。

“马涵,你要跟他去哪?”低沉不悦的嗓音来自轩辕千灏.

我与南宫飞云双双转身,我声音不轻不重地回道,“龙腾客栈。”

轩辕千灏眯眼在我与南宫飞云两人身上徘徊了下,夜风轻袭,子夜的星辰灿亮耀眼,弯月斜挂于天际,人迹稀少的大街上,我越南宫飞云并排站立,南宫飞云身材修长,衣轻任风,清淡如画的俊颜宛若出尘的仙子般绝色俊美,虽然南宫飞云左颊上有两道伤疤,依然无损于他是超凡脱俗的气质。我的身材窈窕有致,长发及腰,容颜绝色,与南宫飞云站在一起,十足的俊男美女。

真是该死的登对!轩辕千灏在心中低咒。

“我也去!”冷冷地,轩辕千灏嘴里丢出三个字。

“你不问我去龙腾客栈做什么,直接决定要去?”我眸中浮上讶然。

轩辕千灏霸气漆深的眸中隐含怒气,“你去干什么,到了,我自然会知道。”

瞧轩辕千灏不悦的神情,就像个吃醋的老公,我跟南宫飞云是奸夫淫妇要去开房,被他抓着了似的。

晕死,南宫飞云淡然的不像人,绝美的象神仙,怎么能把他比作奸夫?真是太亵渎飞云了!

“你去就去。”我无所谓地耸耸肩,“龙腾客栈又不是我开的,我无权要求你别去。”

“你没听明白我的话,我要你与我同行。”轩辕千灏浑厚低沉的嗓音充满霸气,不是在问我愿不愿意和他同行,而是直接下达命令!

我还没回话,南宫飞云的随身侍婢月华将马车牵了过来,“主人,马姑娘,马车备好了。”

同一时间,有一名护卫打扮的年轻男子牵着另一辆马车走了过来,那男子对轩辕千灏说道,“爷,马车准备好了。”

我认得牵马车的这个男人,他是轩辕千灏还是太子时的部下,名叫向庆。

“上马车!”轩辕千灏神色阴沉,他漆深的视线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有一种错觉,我要是敢拒绝轩辕千灏,会被他的眼神砍死。

月华前来的马车简单优雅,给人大方舒适的感觉,向庆牵的马车外观华丽,车厢庞大,给人一种霸气的感觉。

真是什么人做什么马车,轩辕千灏忘了我,不再是那个深爱我的男人,我不太敢得罪。我又想与南宫飞云同行,我该上哪辆好?

14永远

不管了,我心里想做南宫飞云的马车,懒得理会轩辕千灏锐气逼人的眼神。

我朝月华牵着的马车走去,我以为轩辕千灏会拦我,等我与南宫飞云入马车内坐定,轩辕千灏没有任何动作,我掀开马车内的窗帘,见轩辕千灏脸色铁青僵在原地。

轩辕千灏霸气锐利的鹰眸只盯着我与车窗内抱着宝宝的南宫飞云.

南宫飞云绝色如画的俊颜上并无表情,他淡淡吩咐婢女月华,“起程吧。”

“是,主人。”月华“喝”一声,驾着马车朝二十里开外的龙腾客栈驶去。

“爷,你心里不快?”向庆小心翼翼地看着轩辕千灏阴沉的脸色,

“马涵是我的妻子,宝宝是我儿子,南宫飞云抱着宝宝,与马涵在同一车厢内,该死的像极了一家三口!将我置于何地?”轩辕千灏神色微眯,“若不是知悉南宫飞云是药王传人,名下财产富可敌国,暂时不能得罪,不然,我早把他废了!”

向庆衷心地劝慰,“爷,宝宝是您的儿子,怎么也不会变成别人的,至于马涵,不过就是一个女人。还请爷为了江山社稷忍一忍,南宫飞云不是简单角色,爷现在被朝廷迫害,不宜于南宫飞云为敌,请爷以大局为重!”

“好了,向庆,我知道你忠心。为了夺回皇位,我不会起无谓的事端。”轩辕千灏走上马车,冷声说道,“跟上他们。”

“是的,爷。”向庆驾起马车,不紧不慢地跟在我与南宫飞云的马车后头。

到了离澧都城二十里外的龙腾客栈,由于是夜深人静,大约是凌晨三点左右,龙腾客栈内很安静。住店的顾客都睡了,只有店小二趴在客栈大厅内的椅子上打盹。

我与南宫飞云下了马车,我瞧着外观华丽的龙腾客栈,内心不由得一颤,明天就在里头啊!

听月华先前禀报说,冥天是陪侍五毒公子殷绝暗的男妓,冥天,你还好吗?龙腾客栈这么大,你在哪间房?

我多想冲进客栈,把冥天拽出来,抱在怀里好好疼惜,不让他受一丁点儿苦,可是,我不能这么做,三更半夜,若是正巧碰到冥天呗五毒公子压在身下xxoo,冥天岂不要羞愧而死?还是等明天再想对策,看能不能把冥天从五毒公子那夺回来。

我深呼吸几口气,平静了下心绪,看着龙腾客栈内闪亮的灯火,启唇,“想不到这龙腾客栈现在还没关门。”

南宫飞云担忧地看了我一眼,他想出声安慰我些什么,似乎怕我难过,于是,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龙腾客栈虽然地处澧都城郊,但坐落位置在四通八达的官道旁,又离现任武陵盟主耿刑天的盟主府尽二里地之距,过往的路人,加上前去盟主府拜访的人路过,都是食宿与龙腾客栈,龙腾客栈的生意自然兴旺,夜里照常营业。”

我好笑地望着南宫飞云,“你这么了解龙腾客栈,莫非这家客栈是你开的?”

“恩。”南宫飞云给了我肯定的答案。

“啊?”我瞪大眼,“随便说说,也给我猜中了?”

南宫飞云但笑不语,此时,店中的店小二被我与南宫飞云的对话声吵醒,小二哥打了个呵欠一脸笑意地迎了出来,“呦,几位客官,您们是打尖还是住宿?”

待店小二看清我与南宫飞云还有月华三人的相貌,眸中多了抹惊艳。

南宫飞云身后的月华说道,“这么晚了,当然是住宿。”

我不禁问道,“小二哥,这两天可有啥大事发生?”

店小二挠了挠脑袋,“除了偶尔有几个醉酒的客人闹事,也没什么大事。”

“那就好。”我松了口气。起码冥天到目前为止,性命是无忧的。

店小二比了个请的手势:“几位,里面请…”

桥店小二的反应,虽然热情,似乎并不认识月华与南宫飞云?

纵然心头有疑惑,我还是没问出口,与南宫飞云一道走入龙腾客栈大门,店小二眼见地看到又驶来的一辆马车,瞧马车华丽的外观,店小二高亢的嗓音嚷道,“又有贵客来喽!要召开武林大会就是好!三更半夜,还不断有客来…”

我顿下脚步,回首望着店小二,“你说什么,要召开武林大会?”

“怎么?这位夫人,召开武林大会这么大的事儿,您居然不知道?”店小二见我与南宫飞云一起,南宫飞云又抱着宝宝,他自然将我与南宫飞云看成一对,称我为夫人。

南宫飞云清淡幽深的眼眸温柔地看了我一眼,并未反驳店小二的话。

我俏脸一红,指了下南宫飞云,“小二哥,你误会了,我与这位公子并不是夫妻。”

店小二挠了挠头,眼光在我与南宫飞云身上各自流连了一下,“夫人…不,我是说这位姑娘与公子长相过人,美的就跟天仙下凡似的,实属人中龙凤。小的敢保证。二位站在一起,肯定人人都说二位登对,您二位不是夫妻,真是可惜了…”

月华不悦地打断店小二的话,“小二哥,别把话题扯远了。”

店小二不好意思的笑笑,“是,是!…是小的失言,小的失言!”

我微微一笑,“多谢小二哥赞美,你还没说,武林大会是怎么回事?”

店小二回道,“是这样的,江湖规矩,为保武林盟主统御江湖的能力。武林盟主五年一换,能者居之。三日后,耿刑天为期五年的盟主之职满期,召开五年一期的武林大会,谁能够武艺压过群雄,最后胜出,并且战胜耿刑天,谁就是下任武林盟主。”

我反问,“若是无人胜得过耿刑天呢?”

“那就有耿刑天继任武林盟主之位。”店小二想了想,诱导,“耿刑天已经连续四任打败群雄,当了武林盟主二十年了,如今耿刑天虽然年纪五十有六,却仍然猛不可挡,依小的看,三日后的武林大会,很难有人胜过他,应该是耿刑天续任武林盟主之位…”

多谢小二哥指点。”我客气地道谢,店小二着迷地看着我绝色的容颜,有些结巴的说道,“不…不客气…”

随后到来的轩辕千灏与向庆也走下马车走入龙腾客栈,店小二热情地哈腰,“两位爷,里面有请。”

“开两间上房与普通房,把我拴在外头的马车牵下去,给马喂点好饲料。”出生的是轩辕千灏身边的向庆。

轩辕千灏悠闲地站在一边,他霸气漆深的眼眸盈满高深莫测,我看不穿他在想什么。

他不理我,我也没理会他,只当是陌生人一般不打招呼。

南宫飞云清淡若水的视线似是无意地瞥向客栈二楼的某间厢房,我也顺着南宫飞云的视线望去,见一鬼祟的影子隐没在窗户后。

有人盯着我跟南宫飞云?还是盯着轩辕千灏?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有南宫飞云在,我怕什么?莫名地,我就是特别信赖南宫飞云.

店小二神色为难地回着向庆的话,“喂马饲料与吃饭都没有问题,只是因为三日后要召开武林大会,小店客似云来,只剩下两间普通房与两间上等房六位客官(飞云,千灏、我、向庆、月华、还有宝宝,共六个)又不是一路人,不知是否住得下…”

南宫飞云的侍婢月华冷斥,“这还用问,我们先来的,当然是我们入住。”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店小二显得尴尬,看向轩辕千灏与向庆二人,“要不二位客官移驾附近的客栈…”

店小二话未说完,轩辕千灏从袖袋中掏出一绽金元宝在店小二面前晃了晃,“这样,还需要移驾吗?”

我有些气愤,轩辕千灏居然拿钱压人,他一个朝廷通缉犯哪来这么多钱?想想,轩辕千灏有钱也正常,慕容翎都能事先在皇帝抄家前转移财产转移财产,以轩辕千灏的聪明,肯定也暗中偷藏了不少钱财。

店小二看着轩辕千灏手中的金绽眼前一亮,想收又不敢收,试着跟我与南宫飞云商量,“姑娘,公子…”店小二指了下轩辕千灏与向庆“那二位爷需要一间普通房与一间上房,还剩下一间上房及普通。您三位,那就只好两位姑娘住一间,公子一间,公子怀中的小孩子,跟谁住都好…”

店小二是让月华与我住一间房,南宫飞云单独一间,宝宝跟我们中的谁住都不是问题。

月华低喝一声,“放肆!小小一个跑堂的,你知道你在和谁说话吗?居然让我家主人屈就?即使我家主人要敢全客栈的人出去,也是无可厚非,无人敢不从!”

也是,南宫飞云是这家店的幕后老板,要赶走全部客人,他有这权利。

店小二对月华的训斥有些不悦,却不敢发作,“小的看你家主人像是世外高人,不会介意这等小事…”

“奴婢一个下人,不敢与马姑娘同居一室,马姑娘是我家主人的贵宾,岂能居于普通房?至于我家主人何等圣洁,敢让他屈就?”月华坚持不退让。

虽然月华说的尊卑分明,我却觉得,她有意隔开我与南宫飞云的距离,比如,月华说我是南宫飞云的贵宾,而不是别的什么人。我相信,以月华的聪明,她肯定看得出,南宫飞云对我的感情不一般。

也罢,涵涵我一个活了三十岁的“老”女人,还跟月华二十来岁的黄毛丫头计较什么!

南宫飞云淡然插话,“够了,按照店小二的意思吧。”

“主人…”月华有些不赞同,南宫飞云如画的俊眉挑了下,,月华不敢再多话。

照店小二的安排,南宫飞云与向庆各住一间普通房,我抱着宝宝,与月华同住一间上房,轩辕千灏住在我隔壁的上房内。

轩辕千灏与向庆各自入了房,我与月华还有抱着宝宝的南宫飞云走入店小二给安排的上房内,一入房,一眼看去,房间很宽敞,是那种客厅连着卧室的雅间,床帐雪白,蚕丝被褥、香木桌椅等必备家具一应俱全,环境布置得很优雅,很温馨,不愧是收费昂贵的上等厢房。

南宫飞云动作轻柔地将怀中熟睡的宝宝放到床上躺好,细心的为宝宝盖好被子,我看着南宫飞云温柔的动作,想在呵护珍宝般小心翼翼,我觉得很窝心,很动容。

若是南宫飞云有儿子,他一定是个好父亲。

“涵,时辰很晚了,你早点睡。”南宫飞云为宝宝盖好被子后,温声叮嘱我。

“我点个头,说出心中先前的疑问:“飞云,你不是这间客栈的老板么?为什么不亮出身份,自愿前往普通房?店小二为什么不认得你?”

南宫飞云一脸的不在意,“这间客栈的掌柜一个月给我汇报一次账务,我基本不会出现在客栈,伙计自然不认得我,至于住在什么房间,无所谓的,只是居住而已。”

南宫飞云的声音很好听,有些清脆,有些温和,带着些许的飘逸感,就像天籁般动人心弦,我有一瞬间的着迷。

南宫飞云这席话,可以看出他并不在意物质上的享受,亦不居高自傲,住哪都没意见。看来,先前只是婢女月华不舍她的主人住一般的房间。

唉,想想也是,象南宫飞云这样仙子般的男人,他住的地方,给人的联想自然是仙境。一般的房舍,哪能居住仙人?

哦,”我为呐一声,“那,为什么三天后召开武林大会,如此盛大的事,你也不告诉我。”

“你没有问。”

淡如清风的四个字,差点堵得我张口无言。我翻了白眼,“我不问,你可以说嘛?”

“武林大会,对很对人来说,或许是大事一件,对你而言,相信亦有吸引力。”

南宫飞云说得对,武陵大会的确很吸引我。我是二十一世界穿越而来的人,古代的武林大会,我常在电视上见,却没在现实中见过,出于好奇,当然想凑凑热闹。

我皱起眉头,“既然你知道吸引我,还不说?”

“轩辕千灏.”南宫飞云唇里吐出四个字。

“莫名其妙,武林大会关轩辕千灏什么事?”我一脸的不解。

“涵,你不知道轩辕千灏为何会出现在澧都吗?”飞云不缓不慢地反问我。

“为什么?”

南宫飞云朝婢女月华使个眼色,月华会意地走出了房间。

待支开月华,南宫飞云淡然说道:“最近半年来,江湖上新崛起了一股势力,名为傲龙帮,傲龙帮的产业在澧都与兴业城、渭水镇、祥海城等大都市普及,营有丝绸、船运、茶叶、赌坊等行当,势力崛起太猛,我派人详查,发现傲龙帮旗下的产业全是幌子,处于赚钱不多的经营状态,支撑傲龙帮经济的是傲龙帮帮主名下的几处金矿,银矿与铁矿,傲龙帮帮主神龙见首不见尾,事务全由旗下的主事打理。表面上,傲龙帮不停招兵买马,扩大势力,暗地铸造兵器。一个帮会出于自保,是不必要过多人数的,铸造过多的兵器就更没有必要。而且傲龙帮的势力范围分布在轩辕国首都轩阳城附近,只能说明,傲龙帮别有目的。”

我微眯起眼,“你是说傲龙帮有心推翻朝廷?”

“不错。”南宫飞云颔首,“而且,据我派出混入傲龙帮的探子所言,傲龙帮内的几位管事曾经是前太子轩辕千灏的旧部属。傲龙帮其中一名管事就是现在跟在轩辕千灏身边的人向庆。”

“你的意思是,傲龙帮的首领是轩辕千灏?”我讶异的瞳孔自然放大,“可是,半年前,轩辕千灏被关在笼中,个把月前,他才越狱脱逃。”

“这就是轩辕千灏的厉害之处。”南宫飞云淡如清风的眼眸中浮现一抹激赏,“轩辕千灏人在狱中就已经开始部署篡位策略,他看人精准,用人独到,不许他亲自出马,底下的人已经为他打下一片江山。”

这么听来,轩辕千灏确实非池中之物,事实上,轩辕千灏的能力,我一直是清楚的,他是天生霸气英武的领袖人物,野心勃勃,不会甘于平凡!

我黛眉深皱,“可是,我还是不明白,武林大会关轩辕千灏什么事?”

“江湖中人只知道傲龙帮帮主人称浩爷,浩又通灏,加上傲龙帮管事向庆在轩辕千灏身边为仆,傲龙帮幕后主人自是轩辕千灏无疑。众所周知,十天前,傲龙帮首领与现任武林盟主耿刑天的爱女耿素红定下了婚约。若我估计的没错,轩辕千灏出现在澧都,必然是要参加武林大会,夺取盟主宝座,以将江湖势力扩大至极,再结合傲龙帮势力一举对抗朝廷。若是轩辕千灏夺不下盟主之位,耿刑天仍然是盟主。或者说轩辕千灏没有夺下盟主位,耿刑天的盟主位置被别人所夺,凭着二十年来耿刑天在江湖广结的势力对轩辕千灏想夺取皇位来说,哪种可能,都是百利而无一害。我相信,轩辕千灏与盟主千金耿素红结亲,目的是出于扩展势力。”

“轩辕千灏从来不死的野心,我是知道的。想不到,他跟别的女人订婚了…”我脸色变得有些苍白,内心有些不甘,有些酸涩,有些落寞…唯独没有疼痛的感觉。

我不甘心轩辕千灏这个曾经至我的男人将属于别的女人,内心再难过,想起轩辕千灏对我的千般好,我很不舍,却没有那种锥心痛楚的感觉。

既然不痛,就是不爱。

我从来都知道自己不爱轩辕千灏,但我曾经无数次被轩辕千灏的深情所感动过。因为感动太深,我从皇宫得到自由后,知道轩辕千灏没有死,就想带着宝宝与他共同生活。

想不到,轩辕千灏忘了我,也忘了宝宝。

他忘了我,我从起初的难以置信,到失望中的难过伤心,,我的心又很快恢复了平静。到现在,我竟然对他要娶别的女人一事,不觉得痛苦,只是惋惜少了轩辕千灏这个为我甘做一切的男人。

当然,深情爱我的,是曾经的轩辕千灏,而不是现在对我没有记忆的千灏。

看来,我已经接受了轩辕千灏忘了我,忘了宝宝的事实,也慢慢地放得开轩辕千灏的痴情,因为我对他,有的只是日久生情,有的只是感动,而不是刻骨铭心的爱情。

我深爱过的男人,我一直以为只有皇帝轩辕胤麒,但,我对轩辕胤麒已经失望透顶,从我跟着南宫飞云走出皇宫大门的那一刻,我已经将自己对轩辕胤麒的爱尘封,时间的推移,我对轩辕胤麒的感觉越来越淡。

我神色苍白地看着眼前南宫飞云绝色如画的俊颜,内心百转千回。

南宫飞云低首看着我,他清淡若水的眼眸中蕴上怜惜,“涵,你别难过,我会永远守候在你身边。”

我的娇躯狠狠一震,启唇低喃,“永远?永远有多远?”

南宫飞云将我拥入怀,“永远可以是一瞬间,可以使一辈子,也可以是永恒。”

感受着南宫飞云身上淡然若清风的气韵包围着我,那感觉让我好畅然,好舒适,仿佛置身云端般飘飘然,我将小脸贴靠在南宫飞云平坦结实的胸口,“这么说,你愿意守候我一生,甚至更长久?”

“恩,今生,我愿意。”南宫飞云淡淡在我耳畔低语,“若有来生,再来生…我都愿意。”

听着南宫飞云清润怡人,宛如仙簌的承诺,他的嗓音是那么悦耳,他的承诺是那么动人,我倍感动人,我倍感窝心心中很是平静。

我多想说,飞云,我愿意永远被你守候,我愿意永远跟你在一起!

可话到嘴边,我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因为我的脑子里想到了冥天,冥天正在为我受苦,在当身于心都受耻辱的男妓,而且为期一百年!

现代的男妓或许还有条件挑选客人,服务的对象也多半是女客,这个时代的男妓不同,因为古代的女人基本都很保守,一般不会去鸭馆嫖男妓,去嫖男妓的客人一般都是同性恋或者心理有问题的变态男人,明天这个时代当男妓的生活可以说是生不如死!

他明明可以选择别的事空当男妓的,如果是在现代,有人身自由,他的日子还会好过些,可是为了见我,硬是挑了这个时代!

明天深深爱着我,我怎么能不管他,只顾自己的幸福?

欠冥天的太多,报答一个深爱我的男人,除了以身相许,护他一生,我真的不知道,何种方式才能还清冥天对我的恩与情?

我从南宫飞云怀里抬起头,目光直直望进南宫飞云漆黑清澈的眼底,南宫飞云深情地回视着我,眼中只有我的存在。

我探索般的目光似乎想将南宫飞云看穿,在南宫飞云一向淡然无波的眼底,我发现了浓浓的情意,那份浓情,那么温柔,那么宠溺,那么怜悯,像一股清风般萦绕在我的周身,让我连挣扎的气力都没有。

我好像永远沉浸在南宫飞云温柔的情怀中,再也不理会其他,可天不遂人愿,一阵重重的敲门声响起,我与南宫飞云不加理会,气质,敲门声不止不停,反而越来越重,似有我们若不开门,外头的人就要破门而入之势。

我与南宫飞云不得不分开,再分开的一刹那,我看待南宫飞云漆黑绝美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失落。

我的心头升起愉悦的感觉,呵呵,南宫飞云舍不得我离开他的怀抱呢。

能让南宫飞云这个绝色帅哥为我动情失落,我突然觉得敲门声也没这么可恶了。

南宫飞云踏着微跛的步子走到门边,一袭白衣的他,虽然步子有些颠簸,他清俊的背影却是那么迷人,像清风一样淡然的使人迷醉,让人完全忘了他的残缺,沉浸在他如谪仙下凡般的脱俗气质里。

真的,跛子走路,还能让人感觉飘逸如风,让人觉得风轻云淡,我想,这世间除了南宫飞云,再无第二人!

南宫飞云的步伐停在门边,打开房门,轩辕千灏高大挺拔的身影站在门外,门外几步,还有被点了穴道动弹不得的婢女月华。

15吃醋

轩辕千灏脸色铁青,婢女月华则一脸焦急,嘴唇不停地动,去发不出声音,看样子,月华连哑穴也被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