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了解的点头:“但他始终是我的儿子,所以我不会死心的!”离去前留下了这么一句话,这个孩子他要定了,这就是他的儿子,没看鼻子眼睛都和他一模一样吗?

外人都走了,剩下内部矛盾,竹无伤很是惆怅的跃下房梁,破晓是玄舞,玄舞是破晓,这对他来说是惊喜,可曾经被侮辱过,现在伤疤被解开,破晓一定很难过吧?这可是见不得光的丑事,安慰道:“其实也没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这也不能怪你,只能说老天早就安排了你的命运!”

“是啊,没关系的,不管你曾经被人怎么对待过,在我们眼里,你就是你,上官破晓,独一无二的!”崔墨奇也赶紧帮腔。

王忠和猛雅都一副见鬼了样子,对着破晓打转,一脸的疑问。

夜惜也进屋朗声笑道:“真想不到你居然是女人,这莫非就是令天下男儿尽折腰吗?”

所有人都很想问一些属于自己的问题,但是都知道不是问问题的时候,都开始走一句右一句的恭维劝解,说真的,任何一个女人被那样对待还如此振作的天下恐怕再无第二人,着实令人敬佩。

“你们…不恨我欺骗了你们吗?”破晓吞吞口水,什么意思?怎么没一个人生气愤怒?和先前想的几乎完全不一样,难道真被顾晚灯说中了?

“恨什么?不过说恨也有!”见女人白了脸,夜惜拍了拍她的肩膀无奈的摇头:“并非恨你,而是恨自己堂堂七尺男儿还不如一女子来的聪明机智,心胸宽广,破晓,你永远都只会令人敬仰,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永远都是我们的好兄弟!”

“是啊,你是女人我们反而更高兴了!”王忠眼冒红心。

‘啪!’猛雅伸手拍了他的后脑一下,傻笑道:“他的意思是因为你一直这么矮小,怕你被人嘲笑,现在好了,你是女人,肯定不会被人笑了!”

王忠红着脸不说话。

竹无伤想像以前那样去搂破晓的肩膀,但将伸出去的手收回在身上擦擦,干咳道:“你居然是女人,呵呵!”

夜惜见大伙都一副想将破晓生吞活剥的样子就头冒黑线,这确实是一个让男人无法抗拒的女人,心好人好样貌好,讲情义,待兄弟真诚,不知请来做王妃她会不会介意?

几乎聊了一炷香大伙才散去,而这一炷香内,三十万大军已经彻底将大城包围,将老百姓困在其中,不让出入,明日一早等楼离央归来后便直接一路攻下。

已经缺了一个口的月亮很是清冷,破晓坐在屋顶,陪着夜惜闲话家常。

“哎!你要不说,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你其实是个女人!”卸下防备,夜惜此刻不再当自己是大王,一切都仿佛回到了从前,只想着收服宝司部落的从前…

“难言之隐,当初并非有意欺瞒!”小手蹂躏着一根稻草,早已换了男装,明天以后估计人人都会知道她上官破晓其实是个女人,很想听听老百姓是如何评价的?会和兄弟们说的那样吗?巾帼女英雄?

夜惜忽然变得拘谨起来,双手紧张的交织在一起,很是平淡的问道:“要你做我的王妃,你会介意吗?”看似很随意,实则紧张得脸部都开始泛红了。

“介意啊!”

然而女人总是喜欢语不惊人死不休,夜惜嘴角抽搐了几下,就不能婉转一点吗?被回绝了也没必要继续追问,那样只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按原计划,明日五更天楼离央便会带军归位,四个月内拿下周边所有城池!”

“你就不怕越候彦他们回去调兵?”她知道不可能是因为三国中此刻缺粮,不可能再交战,那夜惜的自信来自于哪里?

“当然不怕,探子来报,不知何妨圣神将这边的五谷杂粮收走大半,他倒是想调兵前来!”

哟!真看不出来,还会派人来做奸细了,但她很欣赏这样的夜惜,心思够慎密。

“天啊!这可怎么办啊?各个出口都被堵死了,我们要如何逃出城?”

“逃什么逃啊,告示都贴了,被发现有逃亡者杀无赦!”

“难道就得留下做他们的奴隶吗?”

老百姓们围在城门口叽叽喳喳说个没完没了,难道要被这样困死不成?再说了,不出城不种庄稼,大伙吃什么?

时间一天天过去,老百姓发现宝司军并未有抢劫他们的意思,也没要他们去干苦力活,可以说和往常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不可出城,都不明白宝司军在打什么主意,直到家家户户的粮仓空了后才明白宝司军这么做的用意了。

“天啊,五两银子一斤?这么贵啊?”

“这也太坑了吧?”

上官成和一群商户朋友将一袋一袋的大米搬运到一家米铺,笑得合不拢嘴,大声道:“这场仗最少也要维持一年之久,诸位都无法好生耕耘,现在五两银子一斤,到了五天后便十两,每五天加五两!”

一个妇女瞅着手里的一串铜钱,曾经可以买几斤大米,如今连买个馒头都买不出来,说实话,她真的很讨厌战争,郁闷的把厚重的铜钱扔到了那些乞丐的碗里,命都快没了,还要钱作甚?宝司军这是想刮干大伙的钱财再将此处据为己有,哎!

“啧啧啧,破晓,你爹真够狠的,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不是说了不为难这些百姓吗?”夜惜有些心疼的望着那些老百姓将铜钱一个个扔进乞丐碗内,而乞丐却将铜钱又扔回给恩客,什么时候变得都不拿钱当回事了?

破晓环胸无所谓的扬唇道:“要让他们成为宝司部落的一部分只能这么做,等他们一无所有了,就会向我们的人低头,现在他们的心里还存在着恨意,等他们有一天饿得到处找食物吃时,就没心思来恨咱们了,那个时候再放他们出城耕耘也不迟!”

“关键是得意的是你爹,你上官家,不是部落吧?”没见那几个老头收钱收得手发软吗?

“喂!你这么怎么这么小气?当初要不是他们倾家荡产的买粮食,我们能赢得这么轻松吗?拜托你不要总是想别人辉煌的时候,想想他们辉煌前所付出的努力,好了,肚子里的小鬼又再踢我了,你自己转吧!”摸着隆起的小腹缓行向一间奢华客栈。

时隔三月,顾晚灯依旧不辞疲惫的坐在书桌后记载药物,一旁是厚厚的一叠,都是他毕生的心得,什么药什么作用,混搭什么治什么病,丁点不可马虎,可见是想流传百世,倘若错了一个字,就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破晓推门而入,为了不让人用怪异的眼光看,已经换了女装,但整体很是简便,竹无伤送的金簪挽着顶发,没有任何的装饰,却越加清秀可人。

“你儿子又踢我了!给弄点**药来让他消停一会。”故意气呼呼的坐在椅子上等着男人来哄。

果然,某男赶紧放下毛笔,来到女人身前半蹲下,拉过破晓的手把脉,后面无表情的训斥:“胡说,一切正常!”起身继续走到桌案后作画。

某女黑着脸看了男人一会,该死的男人,就不能说点别的吗?把她当什么?生孩子的机器了?

“喂!在你心里是不是只有孩子没有我?”一说孩子有问题,他就会立刻前来观察,从来就没说为她而紧张过,很是沮丧的垂头:“顾晚灯,我现在心里很没底,明日便要和夜惜他们去龙泉山庄了,这些你好像一点都不关心!”

“不行!”男人不容拒绝的吐出两个字,而手还在不停的挥舞,视线也正定格在绢布上。

“什么不行?去龙泉山庄吗?没什么事的,就是去泡澡,对胎儿也会有好处的!”初秋去泡泡天然泉水浴,那也算是一大享受,一定神清气爽。

顾晚灯冷冷的抬眼:“等过了分娩期再去也不迟!”

意思就是生了孩子就不再管她的死活了?捏紧小手起身上前愤怒的端起砚台将墨汁全部倒在了他画了许久的绢布上:“那你就一辈子跟它们过吧!”死男人,每天对着这些文房四宝也不觉得无聊,发泄过后才心情舒畅的离去。

72 龙泉山庄 [Vip]

绘画着七中药草的绢布瞬间被摧毁,墨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染指着整张被架子绷紧的布料,顾晚灯却意外的没有生气,而是不为所动的继续拿过一张洁白绢布放到了架子上,绷紧后继续作画。

女人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这其中就藏着起死回生的妙方,生老病死,本就是一种生态的循环,倘若人人都可以到一百岁才安息,那么天下何来的‘病死’之说?他确实可以让人人存活一百岁,但不可逆天而行。

谁能有这魄力,找出书中奥秘,或许就可以与天对抗了。

但他不屑去与老天为敌,此生最厌恶的便是麻烦,而这个上官破晓就是他最大的麻烦,蛮横、不讲理、不听话、万事喜欢以自我为中心,且脾气很刁钻古怪,越是对她好,就越是喜欢和他作对。

这种女人,想要心平气和的过一生,唯一的办法就是大事一定要震得住她,这种小打小闹,他也不放在眼里,顺着就好。

男人嘛!岂能总是跟女人置气?

只是…慢慢放下毛笔,望向屋外,她说得也没错,龙泉山庄的水四季常温,里面有许多对身体有益的东西,泡过后人人会神清气爽,对胎儿在母亲的腹中有很好的成长效果,可那三个人…

无奈的起身开始收拾行囊,即便万般不想陪着她到处玩耍,却还是得硬着头皮上阵。

“破晓,你说你会生个什么?男孩还是女孩?”竹无伤蹲下身子望着坐在木椅上的破晓温柔的问。

猛雅等人也一拥而上,都火辣辣的盯着那隆起的肚子,一开始听说她怀孕了,大伙先是一阵忧伤,不过后来想想破晓平时的性格,又觉得好笑,这种人也会怀孕,太可笑了。

墨儿将耳朵贴在娘亲的肚子上挑眉道:“一定是个妹妹,而且和二丫一样漂亮!”

“二丫二丫,你这臭小子还挺痴情的!你懂什么叫感情吗?”崔墨奇大力揉了揉宝宝的头颅,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扶影委屈的撅嘴,坐在一旁不说话,虽然不懂什么是感情,可她不喜欢上官墨老是想着那女孩子,别的女孩子和男孩子都不行。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都要当哥哥了,怎么会不知道感情是什么?”墨儿很是不满这些人总是把他当小孩子,太看不起他了。

“噗!”竹无伤忍俊不禁,抱起宝宝扬唇:“那你说说,感情是什么?”

墨儿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下,最后看向扶影,皱眉道:“感情就是喜欢,比如我喜欢二丫,不喜欢扶影一样,有了好吃的就想给二丫吃,看她对着我笑,说我厉害,有了武功就想展示给她看,想被她崇拜,对不对?”

稚嫩的声音说的头头是道,破晓抿唇,也看向扶影,见那女孩正低垂着头颅不知道在想什么就很是无奈的长叹,难道墨儿真的爱上二丫了?怎么都这么久了还念念不忘?可小孩子也懂爱情吗?

“人小鬼大!”大伙无一人将宝宝的话当回事,完全当做童言无忌了。

“对了,明日就要去龙泉山庄了,夜惜也陪我们一起去,你们回去好好收拾行装,还有今天晚上我想…”见儿子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就苦笑道:“墨儿,扶影,你们两个出去玩!”

扶影听话的起身走向了屋外,而上官墨则不愿意走,可见破晓厉眼一瞪,只好委屈的跟了出去,但到了屋子外就拉着扶影小声道:“先别走,听听她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放开我!”扶影委屈的抽回手,但没有离开。

“切,谁稀罕拉一样!”墨儿瞪了一眼,将耳朵贴服在窗口。

屋内,大伙见破晓一脸的认真,就知道她有重要的事要吩咐,都严肃了起来。

破晓握在一起的双手兴奋的交织着,半响后才眯眼邪笑道:“离开武陵山之前,我想办一件事!”一件值得让人热血沸腾的事。

“什么事?”玉蝴蝶端起茶杯轻抿一口。

“你们陪我一起去收服那头猛虎!”

上官墨舔了一下下唇,猛虎?他怎么没听过?

“你说的是哪一头?”竹无伤似乎已经猜到,微微眯眼。

破晓指指武陵山的方向,正色道:“就是那一头!”

“噗!”玉蝴蝶闻言一口茶喷出,惊愕的望着破晓呲牙:“你是说武陵山脚的那个?破晓你生病了?怎么开始胡言乱语?”

“我没有,你们可能不知道,那头老虎是我的梦想,你们想想,骑着它多威风是不是?”某女坚持要去,已经垂涎了一年了,没理由不去收服的。

玉蝴蝶摇摇头,直接泼冷水道:“虽说你内力二十层,有我们助阵,但那畜生不是人,比如我的笛音,无法令它昏眩,陈婆婆当年将所有的内力传输给它,还有武功,就是顾晚灯也不是陈婆婆的对手,你要不问问顾晚灯,他都无法收服!”

破晓不屑的冷哼道:“切!你信不信我隐身过去,一定能一刀毙命?”

“不可能!”崔墨奇摆手:“虎,本就听觉灵敏,且嗅觉更是人类无法媲美,就是一只蚊子飞过,它都能闻到是何种味道,且感官更是敏感,一有危险接近,就会立刻攻击,有人见到它将一棵四人才可抱住的大树活生生撕碎,变为粉末!”

这么厉害?墨儿激动的小手都开始发抖了,天啊,这么好的坐骑他怎么不知道?

破晓闻言蹙紧秀眉,这么厉害?无人可以收服吗?顾晚灯都不行?哎呀,这是极品啊,更不能放过了,见大伙一副没得商量的表情就轻笑道:“知道老虎最怕什么吗?”经过一年的苦思冥想,她已经找到如何收服这庞然大物的法子了。

“它什么都不怕,它不是人,懂得知难而退,遇到比它强的,就是死它也不会退缩的,破晓你别总是想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或许你很厉害,可以扭转乾坤,但是这老虎你还是死心吧,别说你了,全天下谁不想得到它?一旦收服了,就等于有一个绝对的强者跟在身旁,永远不会背叛,主人有危险,就会第一个冲上去,用命来守护主人的安慰,这么好的东西,谁不想要?”崔墨奇绝对不赞同她去冒险。

“你看看你们,我还没说呢,就一直反对,难道对我就这么没信心吗?我又不是傻子,跑去送死,肯定是想到了万全之策才跟你们商量的对不对?”真是的,跟她在一起这么久,还不了解她吗?从不打没把握的仗好不好?

见女人过于的自信,大伙有了那么一丁点的兴趣,要真得到此物,那么真是天下无敌了,就是那药王,凭着大伙一起上,不可能打不过的。

“那你说说,怎么做?总之有一丁点的危险,我也不会陪你去发疯的!”崔墨奇决定认真凝听,深怕出什么岔子,这破晓真是一天也闲不下来,做的事都是所有人不敢去想的,可每次都成功了,如今宝司部落和四国旗鼓相当,拥有和他们差不多大的领地,很快老百姓被全部收服了,开始为宝司部落效力,定会富强起来。

这个女人简直可以用神话来形容,老百姓都将她的雕像用来膜拜,好似她能给他们带来福泽一样…不过说真的,确实是她给他们带来了信心,带来了希望,曾经的弹丸小国终日过着等死的日子,是这个女人把他们拉向了光明。

破晓摸着小腹残忍的冷笑:“呵呵,不管它是不是万中无一的猛虎,但它始终是虎,你们可知山雀的粪便一旦落到老虎的身上,那一块肌肤就会糜烂?”

大伙齐齐摇头,确实没听过。

“曾经有人将一头猛虎放进铁笼内,然后又送了一百多只山雀进去,百兽之王便开始疯狂的乱叫,害怕的四处藏躲,奈何无处可躲避,每天都有许多粪便落在它的身上,不出半月,它就死了,身上的皮肤无一处完好,老虎最怕的不是什么强敌,而是山雀!所以只要你们去抓来许多山雀,然后想个方法把它引到一些山洞里,放进山雀,后堵住洞口,一夜里它就会痛不欲生,这时再拿顾晚灯的九转回魂丹给它食用,才会避免死亡,我是它的救命恩人,你们说它服不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好有结果就行。

玉蝴蝶嘴角抽筋,鄙夷道:“你倒是挺聪明的,不觉得这样有点残忍?万一被它知道是你放的山雀,它还不得咬死你?”

破晓摊手:“所以啊,要你们去把它引到山洞里,你们去放山雀,最后我去救啊!”

“破晓,你有没有发现你怀孕后,变得很没义气?”猛雅不敢相信刚才的话是出自破晓之口。

“你们要有义气,为什么会说我没义气?我抓到它了,收服了,不是更能为我国助威吗?我做的一切为我自己,但也间接的为了你们不是吗?”怎么就成她没义气了?有这么严重吗?

所有人都开始面面相觑,不知怎么反驳,只好认命:“好吧,那准备一下,天黑出发!老虎都怕火,只要我们架着火把过去,或许能降低它的气势!”

上官墨慢慢转头木讷的看着扶影,最后眸子不断泛光,拉着女孩就往外跑。

扶影自己也激动万分,这么好的东西,她也好想要。

就这样,两个宝宝顶着大太阳穿梭在林子里四处抓山雀,不出一炷香,麻袋内便叽叽喳喳个不停,抓山雀,谁有他上官墨厉害?小时候可天天抓呢。

而破晓则无奈的站在顾晚灯的门前,不断抓后脑,是求?还是不求?刚才她一时冲动把墨汁给他弄画上了,应该不会生气吧?忽然眸子一亮,转身大步走向拱门,不一会手里拿着一个画卷出现,进屋讪笑道:“你看,我把你送给我的画卷保存得多好?”

顾晚灯意外的扬眉,瞅着女人渐渐将那副观音图打开,确实如当初送出时一模一样,但没有表现出喜悦。

“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宝贝它,谁都不让碰的!”好吧,可以说好友中谁都碰过了,当初也是为了炫耀一下爱人的能力,这没错吧?

眉飞色舞的走到男人身后,见他画了一朵奇怪的花就赶紧竖起大拇指:“你的画工真是无人能及,不去做画师真的很可惜!”

“哇!好像真的花一样!”

“太漂亮了,不但人长得俊,连字体都这么娟秀工整,我就写不出来,你是怎么写的?”

仿佛已经猜到了什么,顾晚灯双手交叉,背部轻轻后靠,冷眼道:“你还会溜须拍马?”真是难得。

破晓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该死的男人,每次说话都这么直接,就不会婉转一点吗?收起假笑命令道:“晚上竹无伤他们会陪我一起去收服那头猛虎,武陵山的那一头,你跟我去!”

一片死寂。

顾晚灯蹙眉想了一下,后见女人并非开玩笑就明了的点头:“原来如此,不过阁下已经无人可惹,何必要再去强大自己?”

“谁会嫌实力太高?我不管,你去不去?”直接威胁,杏仁眼瞪得老大。

“不去!”

硬的不行来软的,讨好似的慢慢坐在男人的腿上,双手搂着那精细的腰肢撒娇:“去嘛!亲爱的?”咦!好肉麻,为了坐骑,豁出去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果然,男人显然比较吃软不吃硬,脸色和缓了不少,大手也顺势搂着女子的后背,避免她会失足掉落,沉声道:“曾经离月教的天煞去过十次,次次以失败告终,你们联手可以比过他吗?”

摇摇头。

“做事要量力而行!”宠溺的伸手捏住那漂亮的小下巴摇摇,真是拿她没办法,为何总是喜欢去做别人都不敢做的事呢?

“这不有你吗?有你在,永远都是万事俱备,只欠你这东风!”这个男人在她心里就是神一样的人物,什么事办不到了,找他就一定可以。

顾晚灯的鼻翼里忽然喷出一声哼笑,被女人如此崇敬,还是有些喜悦的,想了一下凝视向女人的眸子:“我能保证的是你们不受伤,必要时可以摧毁它,但你要收服,这根本就不可能,曾经它也是师傅的坐骑,这种东西一旦认定了主人,就很难更改,你想要它臣服于你,可不是救一救它,或者给点食物就能办到的!”

救它都办不到吗?有些失落,但依旧不死心,倾身抱着男人绝美的头颅撅嘴道:“可是我真的很想要它,你就帮帮我嘛,不可以杀它的,好不好?”

“那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别说一件,一百件都可以!”破晓惊喜的瞠目,他居然答应了。

顾晚灯定定的望着破晓的小脸,最后眯眼道:“离那三个人远一点,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唔…越候彦他们,她知道,当然知道,这男人是怕她跟他们走吗?难道她就这么没安全感吗?小手捧着男人的俊颜很是认真的点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其实你不说,我也不会和他们往来的,亲爱的,你真是太给力了,那我现在去准备了,天黑之前记得到大堂报道!”下地步伐稳重的走出屋子,猛虎猛虎,今晚你就是姐姐的了。

某男黑着脸盯着桌子上摊开的观音图,这就是宝贝得很好?

傍晚,天边通红一片,好似着了火,夏天总是很热,而两个宝宝则躲在山脚下扛着麻袋,瞒着大人进入了凶险之地。

周围灌木丛生,乱石无数,令宝宝们步伐很是不稳,上官墨一手扛着麻袋,一手拉着扶影戒备的前进:“一会要是有危险,你就躲在我背后知道吗?”

语气很是不耐烦,但扶影却终于露出了笑脸,点头道:“嗯!谢谢!”

“等抓到了,我们一同分享,你一半我一半,以后它就是我们的坐骑了!”墨儿兴奋得额头冒汗,眼珠骨碌碌的乱转,寻找着猛虎经常出入的地盘。

扶影越加握住了墨儿的手:“会不会有危险?我看大人们好像都很怕它一样!”她也没听过这老虎的事,曾经宫主只是一直训练她,很严格,没闲心听这些江湖事迹,突然想起宫主,这么久不见了,她过得还好吗?不过比起一开始,她更喜欢现在的生活,这么久,见识了好多好多,吃过了曾经吃不到的零嘴和食物,遇到了很多危险,但都因为破晓阿姨而化险为夷。

最开心的是可以和上官墨一起并肩作战,她真的好喜欢和这个男孩在一起,可以开怀的大笑,可以悲伤的哭泣,虽然他总是想着二丫,也总是说难听的话,可她知道真正的危险来临,他就会像大人嘴里的男子汉一样保护她,比如现在。

上官墨现在哪里管什么危险?一想到骑着猛虎回到山庄里,娘亲那崇拜的目光,我靠!爽!看他们以后还会不会把他当小孩子看了。

“答应了,答应了,顾晚灯答应和我们一起去了!”

大堂里,破晓喜出望外的冲好友们慎重道:“快去抓山雀!”

本来还心有余悸的人们一听到顾晚灯愿意陪他们一起去,就都将危险抛之脑后,甚至有着喜悦,能和顾晚灯一起作战可是求都求不来的,这个人在大伙的心目中早就超出了凡人,可以说是他们最敬仰的人,所以在得知破晓怀了他的孩子后,大伙都没有任何的妒忌。

爱一个人,就希望她过得比任何人都要好,每天笑口常开,破晓爱顾晚灯,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可以说众人皆知,而她有顾晚灯的孩子,大伙也觉得是喜事,毕竟他们早就知道自己都没希望了,只要她快乐就好。

至于他们?个个都只希望能永远跟在这个女人身边,最起码厌倦之前,都希望可以像现在这样,同甘共苦,风雨同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种日子总是会给他们刺激和新鲜感,就连王忠都没想过娶个女人然后平平淡淡的过一生。

跟着破晓,是一种荣幸,她的独特性格,她的胆大妄为,她的野心勃勃,她的豪气万丈,她的一颦一笑都让人无法抵抗,其实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美好的,最起码日子比较充实。

玉蝴蝶笑着摇摇头,顾晚灯总是能令这个光芒万丈的女人兴奋,不得不说,他很喜欢看她笑,那么的灿烂,那么的让人愉悦,因为她一笑,就一定会有让所有人都兴奋的喜事发生,得知有喜后,他有短暂的悲伤,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发现有些离不开这个女人了,其实有一段时间有想过离开的,奈何走了不到三个时辰就又回来了。

不想去走以前的路,喜欢和竹无伤,崔墨奇,猛雅他们在一起,也喜欢这些人,喜欢到不能失去。

有时候兄弟友谊真的可以超出爱情,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兄弟,永远也不会有背叛,这才是朋友,有难了,他们会豁出命来救你,而自己同样会不顾一切的帮助他们。

破晓说过,兄弟就是不计较,为兄弟两肋插刀,这话他喜欢。

要不是她的话,大伙怎么可能聚集在一起,还患难见真情?估计宝司部落已经被收服,猛雅已经壮烈牺牲,竹无伤和崔墨奇还在成天互相对打,谁有这个本事掀起这么大的风浪?一个采花贼,因为这个女人,而被人敬仰,曾经人人喊打,如今个个宣扬。

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女人。

所有人都四下散开,去做准备,带着狂喜,第一,可以和顾晚灯一起并肩作战了,第二,要真是能收服猛虎,宝司部落将会更加荣耀,收服天下也更近了一步。

而他们万万没想到早有人捷足先登,还是他们最不放在眼里的两个小娃儿。

“这里这里!你看是不是老虎俯卧过的痕迹?”

茂密的丛林中,墨儿指着一堆被压扁的青草惊叫。

扶影弯腰捡起一些干枯的粪便,再捻起一些洁白的毛发,点点头:“这是老虎的粪便,我在天残宫见过,只有强势的老虎才会留下粪便,代表着这是它的领土,弱势的会把粪便掩埋,害怕留下足迹,被敌人找到!”

“那快点,就在这里!”墨儿将绑好的麻袋仍到一旁,取下背后的饮血刀后退三步,大喝一声,将内力汇聚刀刃,直接冲那片柔软的草地砍去。

眨眼间,大片土壤的表皮被掀起,落到一旁,而宝宝们则在下面开始挖坑,扶影边挖边不解道:“破晓阿姨不是说引到山洞里吗?你干嘛在这里弄陷阱?”

“我这是在减少它的痛苦,娘亲的招太残忍,要它承受三天的痛苦,在这里一会就好了,你看!”掏出怀中的一堆药丸骄傲道:“他们会的,我都会,是不是很厉害?”

扶影目瞪口呆的惊呼:“你偷玉叔叔的东西?”

“什么偷不偷,这是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