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她,那是啊,那你就回我公寓来一块儿快活啊。

她便笑着说,没问题,只要你让我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姐姐,你这话可是地道的嫖客的语气。

谁嫖你啊。

两个人便打闹起来,没心没肺地笑。

5

过去是这样伤心地看她那笑颜啊,那又如何。子君。我又不能悲伤地坐在她身旁。初见她,便觉得她已有太多往事,眉眼之间粉饰太平,她已忘记,她不提起,但我却心疼,舍不得她不快乐。只是奈何我错过了她的童年,少年。否则,我会给她安平的一生。

过去总觉得自己是要多无情便可有多无情的人。若要是谁觉得我待他淡漠,那么他的感觉是对的,因这世上人情薄如纸,我已疲倦,不再有兴致去做没有回报之事。我不过是俗人,无心为他人思虑。

但是我心里却清楚,子君不一样。我患她所不患的,哀矜她所不哀矜的,只愿留给她相见欢娱的朝朝夕夕,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后来这种惦念成了习惯,倒真的自己也富富余余地快乐起来了,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才填充了生命的空白。

记得一夜看书至凌晨,又读到这样的句子:

……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我反复看这一段,心里动容得疼痛,忍着热泪,提笔在纸上抄写下来,于凌晨出门,跑了两个街区,找到一个墨绿的旧邮筒,寄给了她。一个人慢慢走回来的时候,天都亮了。我一边走,路灯就一盏盏熄灭了下去。好像世界因我失却了光亮。我心里说,子君,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执恋你了。我也再也不要像这样执恋你了。

太阳尚远,但必有太阳。

又好像是从那夜起,冷眼看她身边的人换了又换,艳遇多了又多,人一年年出落得更有分寸,连玩笑都收敛了起来,姿容已无懈可击了。这样,我心里渐渐连最后一丝动容都淡了。

总觉得她往后记得的,不会是孩提时代对她图谋不轨的邻亲,不会是一个叫她痛得死去活来的肚子里的孩子,不会是中学时初恋的少年,不会是二十岁某个带她进了华丽餐厅的中年男人,不会是某个与她搭讪并且留她电话的艳遇……不会是任何人,也不会是我。

她将谁都不记得。来人去事只是倒映在眸子里,叫人觉得是一双有故事的眼睛。但我知道,她身边无论谁来谁去,她都会懂得如何活好自己的。这就够了。

我就这么看着她在人世间轻盈地舞跃,辗转了一个又一个夜晚,擦了一个又一个人的肩,像是看一出戏。过去看得热泪盈眶,而今渐渐面目从容,只是决意做曲终人散时最后一个离开的人。

6

大三期末考试的时候,兰子君旷课太多,被学校劝退。

处分宣布之后,她很长时间销声匿迹。放假之后,学校人都走干净,她才回来,叫我帮她收拾宿舍物品搬离学校。

我将她东西整理出来,分类打包,扛下楼去放进车里。装包的时候,看到床下的角落里夹着一张照片,被丢弃已久。是两个人在路灯下的影子。

我拾起来,擦掉上面的灰,一时心碎。那夜我们散步江边,灯火如醉,花好月圆。她要拍照,我便拍了这张两人的影子留给她,她说,我不会忘记这个晚上。

我拿着相片,欲对她说话,却看到她正背对着我,忙于整理衣物。我看着她背影,话到嘴边冷了下来,只在心里问,子君,你可记得…… 但我知道她没有心。她不会在意。

我未说话,默默将照片放进自己贴胸的衣袋,若无其事地继续收拾行李。

她离开了学校,也没有回老家。那之后又与我几乎断了联系。她总是那个要迟到却又要提前离开的人。但我宁愿相信我懂得她,她太害怕这人世的寒冷,或者她太习惯这人世的寒冷。

后来才知道,那时她甚落魄,与家人决裂,离开学校,住在一个已婚男人给她的房里,甘做笼中鸟。生活只剩下白日昏睡,夜里看碟,一整日一整日躺在床上吃酒,抽烟……唯一有所等待的,便是他来与她做几场爱。那男人心胸窄,怕她和别人搭上,不许她出门,也不给她什么钱。几乎是禁闭。

我去看她时,她刚从床上爬起来给我开门,惺忪的一张脸,还未睡醒。我踏着满地的碟片酒瓶烟蒂走进去,顿然心下生凉。

她红颜依旧,却不过是像一张艳丽的薄薄皮影,演着越来越不由自控的儿戏,又如深深山谷里的一朵罂粟,在风中烛火一般飘摇。

我忍不住说,子君……你这是何苦。

她说,你不要来与我说话。不要问我,也不要说。陪我坐坐吃顿饭就好。

几天之后她与那男人分手,之后她就和我的一个朋友在一起了。三人还出来吃过一次饭,彼此心知肚明,抬头嬉笑泛滥,低头就黯然无言。

再见到她,是她的女友打电话给我,等我明白是什么事,心里酸楚,愤恨,慌张,但还是想也不想就赶过去找她,条件反射一般。子君啊子君。

我听到她的痛吟声,在肮脏狭小的 卫生间,把她从地板上抱起来,一身一手都是血。血像泪一样廉价又耻辱。那质感似在鲜明直白地提醒着我别人留在她身上的温热的精液,又或者是隔夜的泪。

她额上是冷汗,却笑着看我。我不忍鄙弃她,低头吻她的发,也落了泪。

她熬了过来,只是十分虚弱。像一把枯草。

她的唇色黯淡得像洒了一层灰,对我说谢谢,薄薄地吐出这两个字,犹豫着伸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过了一会儿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

我从未见她如此凄凉,泣眼望着她,不知所言。心里一丝动容都没有了。

子君——我默默地想——这是难言的世味。我本以为我有心一辈子为你担当,隐忍无言地给你感情。我也一直这样执恋你。但我终究累了。心里在老去,不愿做一个可怜人。你不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你。

耀辉,我们在一起吧。

她说。

我未应声,独坐在她旁边,慢慢想起来一些事,想起夜里读到叫人热泪盈眶的句子,抄写下来,在凌晨出门走了两个街区寄给她。想起她慨然地说,还是和你一起开心啊还是和你一起开心;想起她失意的时候在大雨的夜里敲我的门;想起她捧起我的床单,深深吸闻……我想起她抚我的下巴,不要失去我。

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这记忆像夜色一样淡了。大约还是我爱着她的时候罢。那又如何。遇到你时,我尚是一张白纸。你不过在纸上写了第一个字,我不过给了一生的情动,心底有了波澜。但我知道波澜总归平静。

世上再无比这更优美的沉默了。

十二、幻听

1

你刚才说什么?

不,我刚才什么也没说。

这是叶笛和我之间常有的对话。她有很严重的幻听症。

前年我和男友亦俊在F大对门开了间酒吧,MILK。开张半年之后亦俊就回老家看生病的姥姥了,我跟他在电话里商量请一支乐队来我们店做周末场的演出,他也赞成。很快贴了广告出去,第一个来应征的就是叶笛。

那是在冬天。北方的冬天干冷,起风。夜里风卷碎叶,灯影绰绰,是适合遇见的时刻。叶笛在店门口站了很久,我看着她。这年轻女子挺拔的身形在寒冷的夜色之中勾勒了一帧融不进夜色的剪影。穿得极少,长外套挂在身上,显得单薄。她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渐渐看清她的脸,苍白,瘦削,与Pascale Bussieres如出一辙地相似。那是一张让人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抚摸的脸庞。她走近,我闻到她身上树的辛香。

我让她试音,她便上台弹民谣吉他。我喜欢她前臂上血管分布的样子,用力扫弦的时候有一条条棱起的静脉,看上去形如雨夜的闪电。手上的皮肤细腻而且光滑,指尖却平,指甲亦短,这是长久练乐器的特征。叶笛面孔线条明快,鼻梁高而挺拔,在灯光下有一半沉溺在黑暗中,有一半明媚苍白。眼神警觉而天真,像鸟类。整个人暗自有种近乎古墓气质的乖张,令人好奇。

我未再试其他人,便决定留下她。

那是我最闲适的一段生活。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店里打理些琐事,闲来坐在暗处的椅子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人群,意兴阑珊。

叶笛有时会一个人来,有时会带着她的幻听。键盘手是个斯文的男子,叫康乔。他很体贴叶笛,因此我曾经试图问她,康乔是你男朋友?她朝我微笑却并不回答,转移话题说,这间店是你设计的

装修吗,少了那么一点情调。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她便带了不少澜沧刀,说要挂在墙上。那是云南边陲的手工艺品。镶满繁复的装饰,带着热带的怅惘迷离,让人联想起远方的容颜和气息。我一时间惊讶无言,她不等我回答,便径自把它们一把一把挂在墙上,跳下凳子来,自顾自地说,看,多漂亮。她说话的时候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触摸我颈部的皮肤,她带有树的辛香,手指冰冷。

演出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吧台边上,看着许多年轻的孩子在这里进进出出。他们表情生动,溢于廉价而虚荣的爱情之上,无疾而终,无关痛痒。好像一群浮游生物。几位经常特意来看康乔的女孩子,激动地在角落窃窃私语。我索然无味地挑开了目光,对叶笛说,情人节那天要组织一场演出。

自己画了几张海报,有非常明亮的色彩,衬上灰黑的干搓飞白,看起来非常漂亮。基本运用水粉画的技巧。我一张一张地贴了出去。

那天晚上,人渐渐多了起来。叶笛在奋力地打鼓,神态甚是纵情,非常喧嚣的一些歌,也许是她新作的。我不是很喜欢。我希望她能安静地抱着吉他唱一首节奏恰到好处的羞涩的歌。像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那样。

我走上台去想跟她说换些歌,刚刚走到她身边,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双手轻度痉挛着抓住我的肩膀,说,伊宁……对不起……让我休息一下……

康乔回过头来,担忧地说,老板你就扶她下去吧,这里还有我们。

我就把她带到配果间,坐下来握着她的手。叶笛躺在沙发上,看起来非常糟糕。

需要去

医院吗?

不,我一会儿就好。

你经常这样吗?

……

我给你倒水?

叶笛端着杯子,从裤兜里拿一小盒药丸,然后吞服。

你吃的是什么药?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说,伊宁,我现在不想说话,好吗。

她闭上眼睛转过头去。我悻悻地出去,回来找了一件大衣给她披上。回来的时候她似乎已经睡着了,我看着她,俯下身来,迟疑着抚了她的脸颊。关上门出去。

康乔他们还在演奏。人依然很多。我坐在中间,一把一把地仔细观赏墙上的澜沧刀。灯光晦暗,我听见康乔在唱Cohen的《Famous blue rain coat》。客人们突然很安静。他换和弦的时候左手和指板摩擦,声音尖利。但我只觉得康乔声音太年轻,并不适合。

凌晨两点的时候打烊。我轻轻走进配果间,开门的瞬间,光线打在叶笛的脸上,她仍躺在那里,睁开了眼睛。

我问,你好些了吧。

她笑了笑,好些了,谢谢。

康乔走过来说,叶笛,走吗?

叶笛看着我,说,今晚我就留在这里。好吗?

我点点头,然后康乔和贝斯、节奏吉他、鼓手一起走了。我追出去说,要不大家都留在这里吧,今晚?

康乔回过头来说,谢谢了。我们还是回去。你就多照顾叶笛了,她挺不好受的,谢谢了。康乔说起叶笛的时候总是那样的担忧又很无奈。他们四个一起走出去的时候,外面正落一场雨夹雪,有苍凉的风声。路灯下几个年轻人的背影渐渐消失。

叶笛坐在台上。抱着琴。我关了厅里的灯,看看她,说,我去睡了。叶笛,你也早休息。

然后我走进配果间,倒在沙发上。上面还留着叶笛的一丝体温。我把暖气开大,依然觉得冷。

良久之后我仍无法睡着,索性起来,走到厅里去。叶笛在厅里抱着吉他弹音阶,索然无味的样子,提着琴走来走去,在吧台上挑CD,选来选去挑了一张爵士乐放进机器。她把音量开大,开始轻轻地跳舞。

我在小桌子后面,从暗处看着她的纵情姿态,她扭动腰肢,狐媚而俗怆,轻轻跟着唱,Baby I know you do not love me any more .我不可自拔地联想起昆汀的《低俗小说》里,乌玛?瑟曼和那个肥胖男人大跳长耳兔舞的经典镜头。我情不自禁浅浅地笑了起来。她的身体在我的眼睛里幻化成一只飞虫。正盲目扑火。

停下来的时候是因为她的烟烫到了手。她瘫软下来,坐在地上,放声笑。

你在笑什么。

……你刚才跳舞的样子让我联想起《低俗小说》。

呵呵,那你还记得起那个笑话吗?

哪个?

就是乌玛?瑟曼跟约翰?特拉沃尔塔讲的那个“番茄一家”的笑话。你笑了吗当时?

笑了,一个彻底的冷笑话,可是我笑得很厉害。

你再给我讲一遍吧。

三个番茄一起走路……番茄爸妈和小番茄,小番茄拖拖沓沓走在很后面,番茄老爸生气了,他回去一边使劲压小番茄一边说,catch up.(谐音ketchup,意为番茄酱)。

讲完我们又笑了,为这笑话之冷而笑。

那一刻我就在想,我们生活的这星球,莫非是以人们的无聊和孤独为能量,日夜旋转的吗?

我们笑得疲倦,停下来之后相对无言。沉默良久,叶笛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狠狠地抽烟。她的指甲都已经被熏黄了。有浓烈的焦碱味。她模糊地轻声说,我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常无法入睡,幻听,头痛,脱发,扁桃体容易发炎。情绪常常低落。对任何事情没有兴趣……有时候觉得自己在死一般地活着……

我应她,好了……叶笛,还年轻,不要再想了。想多了也没有用。

她又自言自语道,很多年以前我读高中的时候,觉得除了学习和考试之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可怕的事情了。以为只要毕业了不用再学习、考试,活着就会很容易。她笑。

我侧过脸来看着她,只觉得她轻易让我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突然烦躁,拍她的背,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说这个了。

叶笛转过脸来,眼底湿润,与我目光相对。我一时觉得渴,伸手拿了一杯水喝,然后递给她。她不伸手接,只就着我的手喝完了水。我拿着空杯子,她便凑过来吻了我的肩。

她说,晚安,我也困了。

立春的时候亦俊回来了。他回来时我还在MILK,亦俊便径直来找我。那天我很高兴地和他一起喝了些酒,因有心事,不胜酒力,很快便觉昏沉。我说,亦俊,我很想你。

他微笑着拉起我的手,我也想你,你过得好吗?

我很好。真的很好,真的。

你怎么了。我觉得你不对劲。

没有没有……对了,我在电话里跟你说的那个吉他手,她今晚会来。

你似乎很喜欢她?她弹得很好?

她真的很棒,她的乐队也很好。他们来了之后我们的生意好了很多。

华灯初上的时候,叶笛和他们的乐队就来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黑色的长裤。皮靴散着带。裹着一件宽大的灰色外套。坠质的面料。虽然不合身但是非常漂亮,锁骨纤细而且突出。她是我最欣赏的气质。今晚她气色非常好。

我拉着亦俊的手走过去,说,亦俊,这就是叶笛。

亦俊面带笑容走过来,表情却忽然就僵硬了。叶笛也是。康乔也是。

我不合时宜地问,……你们……认识……?

2

童年迅疾却又漫长,朝花不经露,只待夕拾。月光下我记得。

我和叶笛从小一起长大。叶笛幼年时母亲去世甚早。她只与父亲相依为命。叶笛算是生于音乐世家。叶父是剧团的首席大提琴手,叶母是长笛手。叶笛的名字便取自母亲。他们多年来情深似海,自妻子意外离去,叶父就变得忧郁沉闷,无论谁劝,一概不论婚娶之事。只一心一意带大叶笛。

我们父母是很好的朋友,多年来也是住在同一个家属区。叶父心疼女儿年幼无亲友,便经常与我们家往来,言下之意也是让我多与她做伴。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一起跟着她父亲学拉大提琴。叶父深爱女儿,却爱得沉默而严厉。比如叶笛拉琴比我好,她父亲却总挑剔地说,你看看亦俊,他的运弓比你平稳。

叶笛自小是温顺的孩子,只因家庭有些不幸,性格有些内向沉默。我们全家人都很疼她。我亦一直视她为妹妹。

幼年时代,我的房间里常年有一张小床是她的。彼时叶父常常随着剧团四处演出,每每离家,便将叶笛交给我们家来照顾。而平时叶父有演出晚上不能回家,叶笛与我一道放学回来,在我们家吃晚饭做作业等着叶父演出归来,也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每个周末,我背着琴去叶笛家找他父亲上课。遇上南方的冬天。有缠绵不尽的阴雨。道路潮湿,像一面青铜镜子,映出模糊的人影。我穿行在窄小街道,抬头仰望树叶一片片凋落,透过稀疏的枝叶,天空泛寒,扑面是潮湿冰冷的水气。云痕重重,偶有飞鸟之影。走在树下,就有雨滴从树上掉下来,打在脸上,冷若清泪。

我与叶笛青梅竹马,从小一直在一个班级。我们入学年龄比较早,进高一时,十五岁不到。开学不久,康乔转学来到了我们班上。他是北方男孩。老师安排我跟他同桌。康乔面容清秀,有北方冰薄水暖的初春的味道。我看着他,便好像看到自己。

彼时我见不惯周围的大多数男生,油腻的皮面,汗味浓重的球衫和臭袜子。喜欢把粗口和黄色话题挂在嘴边。要不就是其他一些书呆子,终日顶着啤酒瓶底一样的厚厚眼镜,只知道攻题,一副胡茬邋遢的穷酸像。也真是难怪贾宝玉都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康乔亦喜欢运动,但他只喜欢做一个人的运动,比如游泳、跑步。他不参加诸如篮球、足球之类的群体运动。他是非常平和的一个人。温和干净。我,康乔,叶笛,我们三个成了朋友。

高一的暑假,我像过去十多年来一样,经常到叶笛家去学琴,做作业。我是年级里成绩顶尖的学生,叶笛成绩稍差,他父亲便一直叫我多给她辅导功课。很多年来都是如此。

一日下午,叶笛的父亲给我们上完琴课,他说,今晚又有演出,很晚才能回来。你们自己做饭,或者也可以到小俊家吃。说完他便急急地出了门。

叶父走后,我们聊着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正在放一部欧洲片,高潮部分有一大段长长的情爱镜头。我们的对话突然停了下来,并肩坐着,看着电视里的那对情人声色激昂,煞是纵情。我顿时心慌意乱,渐渐觉得越来越不自然……我不敢动,屏住了呼吸。

叶笛似乎也觉得不对劲,她转过头说,太热了,我去冲个凉。

她进了

卫生间,我听见哗哗的水声,暗自松了一口气,却又心乱如麻。屏幕上的情欲接近尾声,我迟疑着拿起遥控器,将音量关小,然后又关掉了电视,独坐在沙发上。

十多分钟之后,叶笛走了出来。她只穿了一件丝裙,薄如蝉翼。像一只透明的琥珀,包裹着果核一般的身体。漆黑的长发滴着水,弄湿了裙襟。我看定她,只觉得血往上涌。她走近的时候,我站了起来,四目相对。

叶笛拿着毛巾低下头擦着头发,无意间看到我的凸起的裆部。她顿时脸红,但没有走开,也没有抬头。咫尺之遥,她的身体似花蕾一般若隐若现。

我们都知道些什么,但又不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