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兰登心里嘀咕了一句,因为他是穿着黑色燕尾服、白色马甲,打着白色领结前来的,这身打扮让他走起路来很不自在。我这身行头就像个威芬普夫斯歌手[18]。兰登常穿的那件燕尾服都穿了快三十年了,还是他在普林斯顿常春藤俱乐部时留下来的,由于他每天雷打不动地坚持游泳,所以这件衣服仍然很合身。不过这次由于打包时过于匆忙,兰登从衣柜里拿错了西装,把他常穿的那件燕尾服落在家里了。

“请柬上说要着黑白搭配的正装,”兰登说道,“我觉得穿这件燕尾服应该没问题吧?”

“燕尾服是经典着装!您看起来真的很有风度!”男子急忙走过来,小心翼翼地把胸牌粘在兰登外套的翻领上。

“很荣幸见到您,先生。”留小胡子的男子说道,“您之前肯定来过我们博物馆吧?”

兰登的目光越过蜘蛛腿,注视着眼前熠熠生辉的建筑。“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来过。”

“不会吧!”男子假装很惊讶,“难道您不喜欢现代艺术吗?”

兰登一直很喜欢欣赏现代艺术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是搞不懂有些作品为什么会被奉为杰作:杰克逊·波洛克[19]的滴色画、安迪·沃霍尔[20]的金宝汤罐头,还有马克·罗斯科[21]的简单彩色矩形画作。虽然如此,兰登还是更喜欢探讨希罗尼穆斯·博斯[22]的宗教象征主义作品,或者弗朗西斯科·德·戈雅[23]的画作。

“我更喜欢古典主义的作品。”兰登回答道,“我了解达·芬奇多一点儿,欣赏不了德·库宁[24]。”

“但达·芬奇和德·库宁大同小异啊!”

兰登不动声色地笑了笑,说道:“那说明我还需要多了解一下德·库宁。”

“嗯,那您算是来对地方了!”男子的手朝着这幢雄伟建筑一挥,接着说道,“在这个博物馆里,您会发现世界顶级的现代艺术收藏品。我衷心希望您能喜欢。”

“但愿如此。”兰登回答道,“不过我希望能知道到底为什么邀请我来这里。”

“所有人都想知道!”男子摇了摇头,开心地笑了,“对今晚活动的目的,主办方一直守口如瓶。连博物馆的工作人员都被蒙在鼓里。这种神秘感

本身就很有意思——搞得谣言四起!里面已经有好几百位客人了——有很多名人,但没人知道今晚有什么安排!”

听他这么说,兰登咧嘴笑了笑。世界上没有几个人敢如此冒险地在最后一刻才发出这样的邀请:周六晚。请光临。相信我。

更没几个人能够说服几百位大人物拨冗飞到西班牙北部参加这样的活动。

兰登从大蜘蛛雕塑下面经过,沿着通道继续往前走。这时他抬头发现头顶上方飘舞着一块巨大的红色条幅。

与埃德蒙·基尔希共度今宵埃德蒙从来都是这么信心十足。兰登想到这一点就觉得很开心。

大约二十年前,年轻的埃德蒙·基尔希成了兰登在哈佛大学的第一届学生。那时,他还是一个头发蓬乱的电脑极客[25]

,因为对代码感兴趣,所以来上兰登的新生研讨课——《代码、密码和符号语言》。埃德蒙聪明绝顶,给兰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他最终放弃了陈旧老土的符号学,转学前景辉煌的计算机专业,却还是和兰登建立了很好的师生情谊。在埃德蒙毕业后的二十年里,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

现在学生已经超过了老师,兰登心想,而且已经超越几个光年了。

如今埃德蒙·基尔希闻名世界,而且非常特立独行——他已是资产过亿的计算机科学家、未来学家、发明家和企业家。四十岁的他发明了大量让人惊叹的尖端技术,在机器人、脑科学、人工智能和纳米技术等诸多领域取得了飞跃式的卓著成果。他对未来科学的突破性进展的准确预言,为他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兰登以为,埃德蒙预测的神秘灵感源于他对身处的世界异常广博的知识面。在兰登的印象中,埃德蒙一直是孜孜不倦的书虫——什么书他都读。在兰登眼里,他对书的酷爱和他吸收书本知识的能力简直无人能及。

在过去几年里埃德蒙主要生活在西班牙,他爱上了这个国家的古老的魅力、先锋派建筑、别具一格的杜松子酒吧和堪称完美的天气。

埃德蒙每年都会回坎布里奇市[26]一次,在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搞个讲座什么的。兰登会借此机会跟他去波士顿某家他从没听说过的时尚餐厅吃顿饭。他们从来不谈论技术,埃德蒙只想跟兰登讨论艺术。

“罗伯特,你就是我的文化领路人,”埃德蒙经常开玩笑地说,“也是我的私人独身艺术导师!”

埃德蒙这么戏谑地调侃兰登的婚姻状况,特别具有讽刺意味,因为他自己也是独身。他谴责一夫一妻制是“对人类进化的公然侮辱”,在过去几年里,经常被人拍到跟许多超模关系暧昧。

埃德蒙以计算机科学的创新者自居,因而人们很容易把他想象成一个沉默寡言的技术宅男。但他却把自己打造成了摩登的大众偶像,穿着新潮,混迹于名流圈,欣赏晦涩难懂的地下音乐[27],还收藏各种价值连城的印象派和其他现代艺术作品。埃德蒙经常发邮件给兰登,征求兰登对他准备收藏的某些艺术品的看法。

然后,他就反其道而行之。兰登心里嘀咕了一句。

大约一年前,让兰登吃惊的是,埃德蒙不再向他打听艺术,而是咨询有关上帝的问题——对于一个自诩为无神论者的人来说,这一举动的确非同寻常。两人在波士顿虎妈餐厅品尝着生食牛小排时,埃德蒙曾请教兰登,问他世界上不同宗教的核心信仰是什么,尤其是关于“创世记”有什么不同说法。

针对目前不同的宗教信仰,兰登粗略地向他作了说明,从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共同信奉的“创世记”,一直到印度教的梵天[28]、马杜克的巴比伦传说,等等。

“我很好奇,”两人离开餐厅时,兰登问道,“一个未来学家为什么会对过去这么感兴趣呢?这是不是说我们大名鼎鼎的无神论者终于找到上帝了?”

埃德蒙开怀大笑。“痴心妄想!罗伯特,我不过是正视我的对手罢了。”

兰登笑了笑。典型的埃德蒙做派!“得了吧!科学和宗教根本不存在什么竞争,它们只是在用不同的语言讲述同一个故事。在这个世界上,两者都有存在的空间。”

那次见面后,埃德蒙有将近一年时间没和兰登联系。然而就在三天前,兰登意外地收到了一封联邦快递,里面装着机票、酒店预订单和埃德蒙的一张便条,恳请他参加今晚的活动。便条上写着:罗伯特,在所有人当中,你的出席尤其对我意义非凡。正是你在我们上次谈话中的真知灼见,才促成了今天晚上的活动。

兰登十分困惑。那次谈话跟这位未来学家所举办的活动似乎风马牛不相及啊。

信封里还有一张黑白图片,上面是面对面的两个人。埃德蒙还给图片配了一首小诗。

罗伯特,

你我面面相对时,

正是空白神秘揭开日。

——埃德蒙

看到这张图片,兰登会心地笑了——图片巧妙地暗示了几年前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个小插曲。两张脸之间的空白正是一个大酒杯或者圣杯的剪影。

此刻兰登站在博物馆外面,迫切地想知道他的这位学生要宣布什么惊天秘密。蜿蜒流过的内尔维翁河[29]曾经孕育了这个昔日繁华的工业城市,兰登走在河畔的水泥人行道上,微风轻拂着他的燕尾服,空气中隐约有股铜锈的味道。

拐过人行道上的一处弯道后,气势宏大、熠熠生辉的博物馆终于映入兰登的眼帘。想把这个建筑尽收眼底,简直是异想天开。他只能反复打量着这座怪异的细长建筑那惊人的长度。

这座建筑根本不是打破了建筑规则,兰登心想,而是彻底无视这些规则。对埃德蒙来说,这样的地方再合适不过。

位于西班牙毕尔巴鄂的古根海姆博物馆给人一种错觉,看上去就像一幅由几个歪歪扭扭的金属面随意拼搭在一起的拼贴画。远远望去,杂乱无章的各种形状上贴着三万多块钛金属瓷砖,它们像鱼鳞一样闪闪发光,让整个建筑有种栩栩如生、天外来客的感觉,仿佛充满着未来气息的利维坦[30]从河里爬出来,在岸边晒太阳一样。

这座建筑在1997年首次亮相时,《纽约客》称赞其建筑师弗兰克·盖里[31]设计了“一艘身披钛金斗篷、迎风破浪、妙不可言的梦幻之船”。世界各地的评论家也纷纷惊叹:“真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建筑!”“变幻莫测、才华横溢!”“惊人的建筑壮举!”

自博物馆惊艳亮相以来,另外几十座“解构主义”建筑也先后面世——包括洛杉矶的迪士尼音乐厅、慕尼黑的宝马世界,甚至包括兰登母校的新图书馆。每座建筑都以彻底突破传统的设计和施工为特色,但是单就震撼力而言,兰登觉得这些建筑却没法和毕尔巴鄂古根海姆博物馆相比。

每走近一步,博物馆的外观都会呈现不同的形态,这让人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它鲜明的个性。博物馆最震撼人心的景象出现在兰登面前。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从这个角度看起来,这幢庞大建筑像漂在一个“浩瀚无垠”的潟湖上,湖水轻拂着博物馆的外墙。

兰登驻足停留了一会儿,对眼前的神奇景象惊叹不已,然后才动身穿越那座在平如镜的广阔湖面上拱起的极简主义人行小桥。他刚走到一半,就被“嘶嘶”的巨响吓了一跳,声音是从他脚下发出来的。缭绕的迷雾开始从人行道下方喷涌而出,吓得他停下了脚步。浓重的雾气在他身旁飘起,朝外翻滚着涌上潟湖,涌向博物馆,吞没了整个博物馆底部。

这就是传说中的雾雕。兰登心想。

他了解过日本艺术家中谷芙二子的雾雕艺术。“雾雕”以可视气体为媒介创作而成,即先将雾气具象化,然后让其慢慢消散,所以颇具独创性。而且,由于每天的风和大气条件都不相同,所以每次出现的雾雕也都形态各异。

小桥的嘶嘶声戛然而止,此时兰登看着罩在潟湖之上的迷雾,时而旋转,时而潜行,仿佛有自己的想法。这一场景虚无缥缈,令人眩晕。现在,整个博物馆似乎是在水面上游弋,如迷失在茫茫大海的幽灵船,又似轻若无物地漂浮在云朵上。

正当兰登要再次动身前行时,宁静的水面被一连串的喷射打破了。五根熊熊的火柱突然间从潟湖射向空中发出阵阵轰隆声,就像火箭发动机刺穿薄雾盈盈的空气时发出的响声,然后在博物馆的钛金属瓷砖上映出了灿烂的簇簇亮光。

兰登更喜欢的是卢浮宫和普拉多博物馆[32]这类古典风格的建筑。但当他看到雾气和火焰盘旋在潟湖上时,觉得对埃德蒙这样痴迷于艺术和创新、能准确预言未来的人来说,要举办今晚的活动,这座超现代的博物馆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了。

此时兰登已经穿过薄雾,来到了博物馆入口——整个建筑如同一只爬行动物,而入口就像不祥的黑洞。随着兰登一步步靠近门口,一种不安的感觉袭上他的心头,他觉得自己好像正在走进一条恶龙的嘴巴。

第2章

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的一间清冷的酒吧里,坐着海军上将路易斯·阿维拉。在刚刚过去的十二个小时里,他飞了几千英里,办完差事后,又一路奔波来到这座城市。第二杯汤力水[33]他喝了一小口后,便开始端详起酒吧后面那排五颜六色的瓶子来。

任何人在沙漠里都能保持清醒,

他心里念叨着,但只有忠实的信徒哪怕身处瑶池也能滴酒不沾。

近一年来,阿维拉滴酒未沾。他看着酒吧镜子里的自己,当镜中的影子和自己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他感到难得的片刻满足。

阿维拉是一个幸运的地中海男子,因为年岁的增长对他来说似乎是一种优势而不是负担。这些年来,他硬硬的黑胡茬变软了,黑白相间,显得与众不同。他炯炯有神的黑眼睛也沉淀下来,透出平静和自信。昔日紧致的橄榄色皮肤如今虽满是皱纹,却被阳光晒成了透着沧桑感的古铜色,显示出一种常年在海上劈波斩浪的气质。

虽然已经六十三岁了,但他依然瘦削健美,加上一身裁剪考究的制服,身材更加骄人。此刻阿维拉身上穿的正是这么一套气度非凡的白色海军制服——一件双排扣的白色外套,上面挂着一排威武的勋章;一件硬挺的白色立领衬衫和一条真丝边的白色休闲裤。

西班牙无敌舰队已经不再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海军了,但我们依然熟谙一名军官该如何着装才更显英姿。

阿维拉已经有些年头没穿这套制服了——但是,今晚很特别。当他走在这个陌生城市的街道上时,已经享受过女人们青睐的目光和男人们敬畏的眼神。

生活中信奉某种准则的人会被所有人尊重。

“再来一杯?”[34]漂亮的酒吧女招待三十多岁,身材丰满,脸上挂着俏皮的笑。

阿维拉摇了摇头。“不用了,谢谢。”[35]酒吧里空无一人,阿维拉能感觉到女招待的眼神里透出对他的崇拜。再次被人关注,这种感觉真好。我已经在地狱走过一遭了。

阿维拉永远不会忘记五年前把他的生活完全摧毁的那次恐怖袭击——震耳欲聋的那一刻,大地撕裂,吞噬了他的一切。

塞维利亚大教堂[36]。

复活节的早晨。

安达卢西亚的阳光透过彩色玻璃倾泻而下,光芒四射的万般色彩映在教堂内壁上。管风琴响亮地奏着喜庆的乐章,成千上万的信徒都在庆祝耶稣基督奇迹般的复活。

阿维拉跪在圣餐台围栏旁心潮澎湃,万分感恩。虽然他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海军,但也幸运地享受着上帝最伟大的恩宠——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笑容满面的阿维拉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自己年轻的妻子玛利亚。虽然她怀孕挺着大肚子,不方便穿过长长的过道来到他身边,但依然远远地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在她的身旁,他们三岁的儿子佩佩正在兴奋地朝父亲挥手。阿维拉对儿子眨了眨眼睛,玛利亚则亲切地冲着丈夫微笑。

感谢上帝!阿维拉心里念叨着转过身准备接受圣杯。

突然,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让这座古老的教堂支离破碎。

在火光冲天的一瞬间,他的整个世界也跟着四分五裂。

爆炸的巨大冲击波将阿维拉猛地抛向身前的圣餐台围栏,他的身上满是灼热的爆炸残片和死伤者血肉模糊的尸体碎片。阿维拉苏醒过来时,滚滚浓烟几乎让他无法呼吸。一时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伴着嗡嗡作响的耳鸣,他听到了痛苦的尖叫声。阿维拉踉踉跄跄地爬了起来,惊恐地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了。他告诉自己这完全是一场噩梦。他趔趔趄趄地穿过烟雾弥漫的教堂过道,经过缺胳膊少腿、呻吟不止的受害者身边,在绝望中跌跌撞撞地来到了刚刚还在欢笑的妻儿待的大概位置。

可是什么也没有。

没有长椅,没有人。

只有烧焦的石材地板上血肉模糊的尸体碎片。

阿维拉恐怖的回忆被酒吧刺耳的门铃声打断了。他猛地端起汤力水,喝了一大口,像以前的千百次一样努力摆脱那段阴暗的记忆。

酒吧门被一下子撞开了,阿维拉转身看见两个魁梧的家伙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他们穿着绿色的足球球衣,肚皮袒露在外,荒腔走调地唱着爱尔兰战歌。显然今天下午的比赛爱尔兰客场赢了。

我也该走了。阿维拉心想,然后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他要买单,但酒吧女招待向他使了个眼色把单免了。阿维拉对她表示了感谢,然后转身要走。

“我的天哪!”刚进来的两人中有一个盯着阿维拉气度不凡的制服大声嚷道,“这是西班牙国王呀!”

两人大笑不止,摇摇晃晃地朝他走来。

阿维拉想从他们旁边绕过去,但被块头大一点儿的家伙一把揪住了胳膊,拉回到凳子上。“等一等,国王阁下!我们大老远跑到西班牙;我们要跟国王好好干上几杯!”

阿维拉看着那个人脏兮兮的手抓着自己熨烫得笔挺的衣袖。“放开!”他不动声色地说道,“我要走了。”

“别…你得留下陪我们喝杯啤酒,朋友[37]。”那家伙的手抓得更紧了,而他的朋友则开始用他那黑乎乎的手指头对着阿维拉胸前的勋章指指点点。“老爷子,看来你还是个英雄嘛!”他用力拽着阿维拉最宝贵的一枚勋章说,“这上面还有个中世纪的狼牙棒?那么你是身穿闪亮盔甲的骑士喽?”他发出一阵狂笑。

一定要忍!阿维拉提醒自己。这种人他碰到过不计其数——头脑简单,怨天尤人,从来就没有担当,也从不珍惜别人用鲜血和生命为他们换来的自由。

“其实,”阿维拉心平气和地回答道,“狼牙棒是西班牙海军特种部队的标志。”

“特种部队?”那家伙装作不寒而栗,“真了不起。那又是个什么玩意儿呀?”他指了指阿维拉的右手说道。

阿维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在他软软的掌心上有一个黑色的文身——这个文身符号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纪。

这可是我的护身符!阿维拉看着文身,心想。不过以后我再也不需要了。

“管他呢!”大块头说道,终于放开了阿维拉的胳膊,开始打起酒吧女招待的主意来。“你可真漂亮!”他说道,“你是纯粹的西班牙血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