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包间内,向南端着一杯澄黄的酒液一饮而尽,火辣辣地从喉咙口一直烧到胃里,又从胃部那一点蔓延至四肢百骸,把心头那些蠢蠢欲动的不安一把火全都烧光。

白天应酬时听说,她和陆川已经在筹备婚礼了。

发小罗城接完电话,从包间外进来,一看一瓶威士忌已经活生生去了一大半,眉头不由紧紧皱起。他叫他出来陪喝酒,却不肯说是为了什么,但从他那深沉的样子判断,应该是发生了大事。

不过再大,估计也比不过他刚得知的消息。罗城往他身边一坐,夺过他手中的酒瓶:“少喝点,我有事跟你说。”

向南冷着脸把酒瓶抢回来,又灌了满满一杯,为什么听说她要结婚,他心里这么恐慌?难道自己真喜欢她?

转念一想,不可能,他们在一起十年,如果会喜欢她,早就喜欢上了,怎么会到十年后才有感觉?一定是不习惯,是占有欲,就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就像一件心爱的玩具,要被别人拿走,他舍不得。

罗城见他闷头喝酒不吭声,只好自言自语地道:“刚得到消息,许喆那小子,最近很频繁地联系嫂子…” 意识到自己又脱口而出说错话,他尴尬地咧了咧嘴,更正道:“联系林夕,好像是想收购她手上的股份,而林夕那边,似乎也有意向,两人都见面聊了。”

“所以呢?” 向南轻轻晃着手中的酒杯,以他的酒量,如果不是拼了命地喝,很难喝醉,只会越喝越清醒:“那是她的股份,她有权利自由支配。”

“话是这么说,可是…” 罗城为难地道:“如果被许喆收购成功,他手上的股份就会高过你,到时候仁恒恐怕就要易主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倘若仁恒易主,那些陪同向南和林夕打下江山的元老们,恐怕就要被挨个清洗了。

向南默了默:“就算是这样,我也没有立场去干涉她的决定。” 更何况,当初做房地产的原因,只是为了挣钱,为了争口气,不是他真心想做的事业,如果她真的把股份卖掉,让许喆把他从董事会主席的位置上拉下来,倒也不失为一件坏事。

至少,会报复他,那说明她还是恨着他的。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然而不管爱也好,恨也好,都比她现在的冷漠强。

“南哥,你就不能去劝劝林夕吗?好歹你们有这么多年的情分,就算她要卖股,我们这样的熟人也该有优先认购权啊,反正都是换钱,卖给许喆和卖给我们,不都是一样的嘛。你去好好跟她说说,让她卖给我们…”

“别说了。” 向南粗鲁地打断他:“我不会强加自己的意志在她身上,她愿意怎么做,那是她的自由。”

罗城见他发怒,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吭声。他不知道向南和林夕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连林夕什么时候走的他都不清楚,他只知道,他的铁哥们儿最近越来越易怒了,也越来越爱喝酒,甚至有故意买醉的嫌疑。

“你… 难道就没想过去挽回一下她么?” 罗城嘟囔着说:“我一直觉得你们很般配来着,林夕那么爱你,不管你做错了什么,去好好地道个歉,她会原谅你的。”

向南自嘲地勾起嘴角。挽回?他有什么立场去挽回?他现在是温暖的男朋友,而她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妻。

想起温暖,向南又止不住叹息。自从上次她过生日,主动投怀送抱之后,他就没再见过她,她给他打电话发短信,他要么不想接,要么就说工作忙。

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向她解释,那天晚上推开她的事实,连他自己都很惊讶,他竟然会对她有那么大的反应,完全是出于本能。推开她之后,他几乎是逃走的。

对女人有洁癖这件事,是在跟林夕在一起以后发现的。那时他年轻,血气方刚,二十五岁之前的,他会在道貌岸然地看爱情动作片时,跟自己的右手解决,二十五岁之后,他全都发泄在林夕身上。

虽然难以启齿,很不想承认,但他的确沉湎于她的身体,甚至有些不可自拔。为了让交|媾更加纯粹,他给自己立下了规矩,只做|爱不接吻,除了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时,他有点喝醉,才被她强吻了。

后来仁恒生意做大,他开始有机会接触更多不同类型的女人,但是每一个面带媚意靠近他的,都令他感到恶心和不适。最夸张的一次,他下意识地用力过猛,大庭广众将一个女星推到了地上…

他就是这么个刻板的人,不追求新鲜,喜欢的颜色就一直穿,喜欢的菜就一直吃,喜欢的表就一直戴,喜欢林夕的身体,他就不想再碰别人。

但他以为温暖是不一样的,直到事实证明他错了。他可以接受她的虚荣,因为小时候曾经那样穷过,反正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只要人品不坏,他都可以包容。但他们成了男女朋友,如果他无法对她产生性|幻想,甚至抗拒跟她像爱人那样肢体接触,那么他们之间就有问题了。

轻咳一声,他有些尴尬地问:“罗城,你…” 顿了顿,他把话咽下去,摇摇头:“还是算了。”

罗城见他吞吞吐吐,讲话只讲半句,抓心挠肝地好奇:“你要说什么你倒是说完啊,不带这样馋人的。”

向南脸色就更尴尬了,右手手掌握成拳,搁在下颚前,咳嗽了下才说:“那个,我想问,你会不会…不想跟自己爱的女人上床?”

“什么?” 罗城瞪大了双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向南几乎从不跟他讨论感情问题,现在这是怎么了?吃错药了?神经搭错线了?

他不安地望着他:“南哥,你没事吧?怎么会突然问这种问题?”

向南借着喝酒掩饰自己的别扭,硬着脖子说:“你就回答会还是不会,哪那么多废话。”

罗城撇了撇嘴:“男人怎么可能不想跟自己爱的女人上床嘛,你这不是问的废话。” 说完眼珠子一转,这才回过味儿来。他说的那个上床对象,肯定不会是林夕,莫非是…温暖?!

他不敢相信:“你该不会,又跟温暖在一起了吧?!”

向南滞了片刻,点了下头,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又灌下一杯烈酒。十年前想要的东西,十年后得到了,感觉却完全不对味儿了,仿佛在得到的同时,就已经失去。

罗城这下才算明白过来为什么林夕要走,愣愣地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向南如果是犯的其他错倒还好,温暖这错,就真的是搞大了,不好整了。

“你跟我说说怎么回事,我帮你分析分析。” 瞠目结舌了半天,罗城只憋出这么一句,向南却摇了摇头:“算了,我自己心里有数。”

罗城见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对感情的事不愿多谈,索性就放弃了追问,反正问也问不出一个屁来,不如陪着他喝酒。

敞开肚皮喝的结果,便是隔天向南起床时,宿醉导致他头痛欲裂。

驱车到公司,没多久便接到陆川的电话:“向主席,到办公室了吗?”

“刚到。” 向南把羊绒大衣挂上衣架:“陆局长,有何贵干?”

“我送今夏上班,顺便来看下你,见面聊。” 说完陆川便收了线。

不多时,他便出现在向南的办公室内,寒暄一阵之后,他切入正题:“我曾经说过,如果有天我结婚,向主席必定会是座上宾。”

闻言,向南的笑彻底僵在脸上,表情隐隐有些扭曲,一股莫名袭来的恐惧沿着脊柱细碎地爬满他整个背部,还没来得及等他调整情绪,就见陆川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请柬,如同一条红色缎带勒上他的喉咙,紧紧地撕绞,令他无法呼吸。

昨天只是听说她要结婚,没想到这么快证据就来了。

陆川将请柬递过去,笑道:“到时候还请向主席务必赏脸。”

向南僵着一张脸,机械地抬手接下来,那薄薄的一张纸片,此刻握在手里,竟似有千斤重,万分烫。他垂眸看一眼请柬,红得刺目,将它死死地攥在手心,他好不容易才扯出一个僵硬的笑:“一定一定,到时我一定会带着大礼去。”

陆川微笑颔首,再寒暄两句,便出了办公室。

向南捏着请柬,脚步沉重地走到窗边,那烫着金色的喜帖不过巴掌大小,却如同关着洪水猛兽一般,令他不敢开启。仿佛打开,噩梦就会变成现实。

枯站了许久,脑子空空地望着那张纸片,直到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略微犹豫,他手指拨开卡扣,迅速将喜帖展开来,上面娟秀的字迹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此刻却像针尖一样刺痛他的双眼。他从来不知道,当看见她的名字,和别的男人一起被印在喜帖上,就像是有谁扼住了他咽喉一般窒息。

陆川,林夕,敬备喜宴,恭请光临。时间在,一个月后。

只有一个月了…

向南视线胶着在那几个字上,久久无法离开,而窗外,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入冬后的第一场。

作者有话要说:77最近喜欢走心理戏,所以会比较多大段的心理描写,还请诸位美女多多担待。O(∩_∩)O哈哈~

知道大家想看虐向渣,前提是他得爱上,不然虐不起来啊~~~~很快了~~

明晚老时间见啦~

第28章

推掉所有会议,向南坐在落地窗前,看漫天飞雪将整个城市包得银装素裹。

刚收到的请柬被他扔在桌上,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

他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不愿相信那是真的,但他们已经开始发请柬了,这就说明,还有很多其他的人,和他一样收到了这个红色的小纸片,而那些其他的人,势必都是政商名流,非富即贵。

也就意味着,这不是一场可以开玩笑的婚礼。

狠狠地干了一杯酒,他自嘲地勾起嘴角,原来她,真的是要嫁人了…

就这么枯坐在皮椅上,俯瞰着窗外的城市,直到夕阳西下,他依旧没有理清自己的思绪。让他做一个商业决策,他可以用各种数据分析,可以想办法打通政府的脉络,因此能很清晰地判断出决策的盈利能力。

但是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爱一个人?他没有数据支持,没有任何凭借,只能靠内心的感觉。是,他感到心痛,不舍,但是怎么才能知道这就是纯粹的爱?不是依赖,不是占有,不是自尊在作怪?

深深地叹了口气,他疲倦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她结婚,他得去给她买礼物,他很少送过她什么,他记得她最喜欢那些亮晶晶的宝石,像小女孩一样喜欢收集闪闪发亮的东西。

因为喝了不少酒的缘故,他不能开车,便让司机载着他去珠宝店。车子从地下停车场滑出去,在仁恒的大门前,他看见雪地里站着一个抱玫瑰花的小姑娘,仰着有些青涩的脸庞,安静地望着头上漫天飞雪,一动不动,肩膀上积了一层薄薄的雪花。

那正是陆川的小情人,今夏。如果林夕跟陆川结婚,恐怕她就会成为他们婚姻中的第三者。

向南下意识出声:“停车。”

司机立刻缓缓地把车停稳,向南推门走下车去:“怎么站在这儿,也不回家?”

今夏闻声,这才看向他:“向主席。” 跟着有些尴尬地解释:“我刚在想事情,一时忘记了。”

向南扫了眼那束玫瑰花:“陆川送的?”

今夏摇摇头。

安静地审视了她片刻,向南一转身:“上车,我有话问你。”

他感觉陆川对她不只是单纯地包养那么简单,看得出来,他很重视她,甚至是有几分喜爱。既然这样,她就有可能成为陆川身上的短板,但凡是别人的短板和弱点,他都十分有兴趣。

和今夏简单地聊了一阵,向南便对她和陆川的关系有了个大概的认识。他是准备去珠宝店给林夕挑礼物,现在正好碰上今夏,就顺路带着她去帮忙试,也可以趁机打听些陆川的消息。

在店内逛了一圈,他脑子里回忆着林夕曾经给他展示过的设计稿,她最爱的就是链子,什么手链项链脚链,她统统都喜欢。

指了指柜里的一条钻石手链,侍者便会意地戴上白手套,恭敬地将链子取出来,今夏也配合地献出手腕,侍者轻轻给她戴上,灯光折射下,一水儿的璀璨。

向南伸出手,指尖轻轻托住今夏的手腕,细细欣赏。白皙,细腻,和林夕很像,手链若是戴在她本人手上,也必定如这般好看。

就在这时,门口吱呀一声响,有谁走了进来,跟着托在向南指尖的纤细手腕便被一只宽大,骨节分明的手掌夺去,耳畔响起讥诮的声音:“向主席,什么时候你的爱好变成撬人墙角了?”

向南这才看清走进来的人是陆川,想必刚才他和今夏的互动令他产生了误会,正欲开口解释,余光瞥见门口站着个人影,依稀是熟悉的轮廓。

他下意识朝那个方向望去,瞬间僵住。林夕安静地站在门口,还是那张过分美丽的脸,却比从前消瘦。

两人视线在空中对接,向南心里一惊,那双曾经光彩夺目的眼睛,此刻灰蒙蒙一片,犹如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林夕的目光却轻轻扫过他,在陆川握着今夏的手上一顿,转身便走了出去。婚礼在即,她和陆川都忘了要买结婚戒指这件事,这才相约了匆忙赶来,哪里知道会在这里遇见向南,还遇见自己未婚夫的小情人,她自然不会傻得留在店内给人看笑话。

向南见她掉头就走,直觉地拔腿想追,脚步却在下一个念头硬生生止住。不,他不爱她,所以他什么都不可以做。

追上去,又有什么好说?

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他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不要逼我后悔曾经救起你。

这样的话,就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吧。他该是恨她的才对。她也该是恨他的才对。只是,为什么他恨不起来?为什么她看上去一点都不恨他?

他兀自沉思,那头陆川已经霸道蛮横地拖着今夏的手将她拽走了,连手腕上的钻石链子都没摘,他这才回过神来,从怀里掏出卡:“结账。”

付完钱之后,向南也没有心思再逛下去,便走出了店门,视线下意识地在街道上巡梭起来。因为下雪,路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人,林夕没走远,他一眼就摄住了她的背影,依然是海藻一样的长发,末尾海浪一样的卷,傲人又难以驯服。

他凝望那抹倩影片刻,本能地抬脚跟了上去,不疾不徐,不远不近,雪花在他脚底发出被踩实的咯吱声。她没撑伞,脊梁挺直,穿简洁的米色长款大衣,步速有些慢,似乎没有目的地,只是在闲逛。

向南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她,他只是想那样做,所以就做了。他没看见她的车停在这里,也没看见那个烦人的二十四小时跟班,想必她是搭陆川的车来的。但是陆川刚已经不由分说地载着今夏走了,那她要怎么回去?

林夕缓缓地走在前面,丝毫没意识到身后多了一名尾随者。这段时间为了准备婚礼,她简直累得跟狗一样,要处理无数大小事,面对无数人,送无数请柬,做出无数强颜欢笑,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下,她有些吃不消。

难得一个人,倒不如在街上走走,散散心。

此时此刻,她是如此普通,谁都不认识谁,她也不是谁的女儿,不用在衣香鬓影的聚会里,举着高脚酒杯佯装大笑,像王家卫的电影,擦肩而过的距离,不过零点五公分。

雪不停地下,飘飘摇摇,挂上她的睫毛,她拿手揩去,视线不经意地落到街边一个孤零零站着的小妹妹身上,看起来约莫五岁的年纪,扎着两个花哨的羊角辫,身上穿着鼓鼓囊囊的羽绒服,扁着小嘴,眼眶发红。

林夕脚步顿了顿,还是改了方向,朝她走过去,在她身前蹲下来,柔声问道:“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小妹妹警惕地看了她一眼,并不回话,瘪着嘴,别扭地把脸转到一边。

林夕嘴角浮起浅笑,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妹妹拿眼尾瞄她两下,鼓着亮晶晶的小眼珠,就是不回话。

“你妈妈呢?” 该不会是被扔掉的小孩吧…

话刚说话,就不知从哪儿跑过来一个阿姨,小妹妹一见就扑上去抱着她大腿,一边喊妈妈,一边嚎啕大哭,那女人搂着女儿,半是心疼半是责怪:“以后还敢不敢随便乱要玩具了?再这样,妈妈还不要你。”

小妹妹一听,仰着小脸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几乎是嚎着说:“妈妈,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林夕这下算听明白是怎么回事,敢情那小妹妹的妈妈就一直躲在旁边,假装把她扔掉,然后看见她这个陌生人上去询问,这才忍不住跳出来。

无奈地摇摇头,同时又放了心,她撑着膝盖从地上站起来,忽然心脏突突地乱跳,胸口像压上了巨石,沉得喘不过气,跟着她眼前一黑,失去了意识,身子就笔直地朝地上摔去。

旁边母女二人见她突然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吓得呆若木鸡,一时没了反应。下一瞬间,一个疾驰的身影就闯了过来,跪在她身边,迅速将她扶进自己臂弯,胡乱地拍掉她脸颊沾上的雪花,着急地低唤:“林夕,林夕。”

林夕脸色惨白如纸,对周遭的刺激完全没有任何反应,如同已经死去一般。

向南心直直地往下沉,慌张地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心急如焚地朝着自己的车飞奔。

将她抱进车里,他几乎失控地朝司机大吼:“去医院!”

司机没见过他这幅濒临抓狂的模样,哪里还敢怠慢,一脚大油门轰到底,车子便嗖地射了出去。

向南抱着她坐在后座,让她头枕在自己胸膛,人就在他怀里,可是却什么意识都没有,身子软得像个布娃娃,呼吸微弱,嘴唇苍白,气若游丝。

他下意识地紧紧地搂着她的腰,仿佛如果不抱紧一点,就会失去她。

此刻他感到手足无措,眼神慌乱,呼吸急促,连嘴唇都在发抖,这辈子,他从来都没有这么恐慌过,小时候那种会被人丢弃的感觉,此刻又尽数袭上他的心头。

不可以,他不可以被她丢掉…她是林夕,林夕不会丢下向南…

下意识地把她抱得更紧一些,嘴唇颤抖地贴上她的额头,传来冰冷的触感,他本能地吻着那处地方,眼眶泛红酸胀,反复低喃:“你不会有事,我不会让你有事。”

第29章

林夕被送到医院,在急诊医生的抢救下,她清醒过来一小段时间,浑身冷汗涔涔,意识模糊,双唇灰白得没有一点血色,眼神也十分涣散,随后就又昏迷了过去。

向南一直紧张地等在外面,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那双平日里看起来沉稳深邃的眼眸,此刻充满慌乱的无助和焦灼,连手都止不住地发抖。

他从来没见过她那样,虚弱得仿佛随时要抛下他而去。

想起以前她得阑尾炎,他也是像这样抱着她送到医院,那时他同样担心和紧张,但从她发痛的部位,他猜到可能是阑尾炎,那不是什么大病,所以他并不感到恐慌。

但这次不同。

他不知道她是怎么了,前一秒看她还好好的,下一秒整个人就倒在了地上,叫都叫不醒。

不知道病因,就有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他甚至下意识地往最坏的地方考虑,她会不会真就这么没了?

这个可能性一旦浮现在脑海,铺天盖地的恐惧立刻就呼啸而来,他顿时眼眶酸胀,呼吸急促,生平第一次感到双腿发软,连站都站不住,要扶着墙面,才能勉强支撑住身体。

如果世上真的有神明,他第一次想要相信,想要祈求,只要能让她平安地醒过来,他什么代价都愿意付。

可是没有神来回应。

任他身家多少亿,如何叱咤风云,现在还不是什么都无法为她做,他只能无力地,眼睁睁地看着,等着。

抢救的每一秒,对他来说,都像一个世纪那么久。

好在初步诊断的结果,并无大碍,只是血压血糖两项指标偏低。

听见她安全无虞,向南这才敢松一口大气,并为刚才自己吓自己感到有些狼狈可笑,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如鼠。

医生给她挂了水后送到病房,留院观察,问他:“病人之前有过低血压,低血糖的病史么?”

向南稍作回忆,微微摇头:“应该没有。”

他们在一起十年,见她得过阑尾炎,感冒发烧身体过敏,倒是没听过她有低血压低血糖。

“那病人最近有没有受过什么内伤外伤,导致出血,或者得过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