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允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龙霄只得硬着头皮自己说下去:“将军其实是晋王的人吧?”

尧允眉头一皱,动了动嘴唇,终于还是若无其事地继续收拾桌案。

龙霄见这情形,心中已经明白,便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既然不怕得罪你,那我就直呼其名了。平宸这小儿之前受晋王操纵多年,一次试图反抗就被晋王直接逼退了位,只怕对晋王已经恨之入骨。如今他重新上位,自然要清洗晋王的势力,将军若真是晋王的人,只怕迟早是躲不过的。”

尧允冷笑:“我什么时候承认我是晋王的人了?”

“不用亲口承认,你的一言一行都在说明。将军,打仗固然我不如你,但论起察言观色揣测人心来,你却差我太远。新帝登基,你既没有张灯结彩地庆祝,也没有遣人前往龙城去道贺…”

尧允皱眉打断他:“你怎么知道我没有遣人往龙城去?”

龙霄笑了:“你已经要送我去龙城了,若是之前已经遣人去龙城的话,总会提到路上彼此接应的事儿。但你一句话也没有提,可见与龙城毫无联系,也可以看出来你对新帝继位这件事情十分漠然。”

尧允哼了一声,仍旧不甘心:“即便如此也不能说明我就是晋王的人啊。”

“可我是晋王让你拦的对不对?”龙霄摇了摇头,“龙城形势瞬息万变,让人很容易就把关键的时间点忘记。我被你捉到的时候,还是晋王主政。你所奉龙城之令来自晋王。若你不是晋王的人,龙城易主后你既然已经撤了对我的看守,为何不放我南归?”

“你是一国使节,关系重大,当然不是我能做主的。”

龙霄笑眯眯地说:“可你觉得来了个督军的话,你能怎么解释呢?”

话头又绕回到督军身上,尧允又是一阵头痛,看了他一眼,闷声不吭。

龙霄继续说:“且不说你是不是真的与晋王有瓜葛。你是跟着他打仗出身的总没错吧?如果是你,麾下敢用敌人栽培起来的人吗?”

尧允深深看了他一眼:“你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只是这些都与你无关。”

“有关,太有关了!”龙霄笑道,“你对龙城有多忠诚,直接决定了你会不会送我去龙城。”

“你不想去龙城?”

“你希望我去吗?”龙霄也懒得再兜圈子,索性说开来,“我的意思很明白,你放我回南方去,万一那个督军对你不利,我在落霞关接应你,如何?”

尧允猛然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一丝寒意泛上来,盯着他的眼睛:“尊使是在挑唆我叛国?”

第十二章 霜天最忆是江南

屋后的那眼温泉是之前没有想到的惊喜。叶初雪恨不得每天都长睡在那里面算了。冰天雪地里,这里热气腾腾,水烟氤氲,像是能将她长久以来积蓄在体内的寒气都祛除掉。

平宗就说她的身体此前亏欠太多,一夜白头,长夜不寐,手脚生凉,种种迹象都是血气两亏的征兆,更兼之前流产,更是伤及根本。而这眼温泉出自穹山最中心之地,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汇集孕化而成,他带她来这里也是为了给她调养身体。

叶初雪却不信什么天地灵气日月精华的说法。只是多日的奔波杀戮确实令她身心俱疲,能在这里心无旁骛地与平宗相守些时日也是很好的补偿。何况温泉水质特异,泡完后全身皮肤无比凝滑细腻,她爱美之心大起,自然不会有异议。

因为那日将心中的顾虑已经说开,两人又相约好了不谈俗物,都知道这山中岁月得来不易,又转瞬即逝,叶初雪便真的绝口不提任何两人之外的话题,只专心享受平宗的悉心照料。

平宗常常会离开半日,回来时往往带着打猎的收获,狍子、雪貂、野鹿、黄羊,各种各样,不一而足。他像是知道叶初雪不爱见血腥,总是在外面将猎物收拾好了,回来架在火上烤,一时间肉香味四溢,惹得小白狼围着火堆不停地打转,老是想趁人不备过去尝一口。

叶初雪怕它被火伤到,只好将它远远抱开,用手指蘸了蜂蜜让它吮吸。平宗拎着酒囊过来递给她:“来喝点儿?”

此时天色已经全黑,两人在屋外生起火,一边烤肉一边闲聊。山间夜空静谧,寒星闪烁,冷月如钩。风雪侵袭不到这里,四壁群山高耸,山高月小,只觉真如广寒仙境一样空旷宁静。

叶初雪接过来只来得及喝了一口,酒囊就被平宗抢走。她咂巴了一下嘴,意犹未尽:“还要!”

他却不肯给了:“小酌怡情,大醉伤身。你还是小心点儿。”

叶初雪便可怜巴巴地看着他,也不吭声,一双眼眸黑白分明,满是恳求的神色。她怀中小白狼便也学着主人的模样眼巴巴地瞧着平宗。

平宗没好气地戳戳它的鼻子问:“怎么,你也想喝?这么小还不能喝酒呢,不然变成醉狼,当心这个南方人把你吃掉。”

叶初雪嗔怪地瞪他一眼:“这跟南方人有什么关系?”

“你们不是最喜欢吃什么醉虾醉蟹吗?”

“那也没有吃醉狼的呀。”

“嗯,醉丫最好吃。”他漫无目的地满嘴胡扯,这句话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随即意识到了失言,一怔,仰头灌下一口酒,去将烤熟的鹿肉割下一块来。

叶初雪几乎是立即就明白了他的话意与突然沉默的原因,拿过酒囊仰头喝了一口,索性向后躺倒在雪地里,望着夜空中明亮的参宿,神思飘飞。

他取了肉回来,见她这样便骤起眉头,用足尖轻轻踢了踢:“喂,别直接躺在雪地里,太凉。”一边说着,知道她不会理睬,只得回身进屋里取出一条又厚又暖的虎皮毯铺在她身边:“躺着上面来。”

老虎是他十几天前打到的。虎皮温暖厚重,虎骨有事绝佳的药材,平宗踏踏实实收拾了十天,才终于将老虎处置妥当。

叶初雪乖顺地就地一滚,滚到虎皮上来,再顺手将在一旁好奇地瞧着她的小白狼抓过来放在自己胸口让它趴着。然后慢悠悠地说:“醉丫…亏你想得出来。”

平宗见她神色如常,试探地问:“我知道你的乳名叫阿丫。”

“嗯。”她懒懒地哼了一声,一味逗着小白狼玩。

“永德是封号,你有字吗?”

“我们南方的习俗,女子要出嫁时由夫家拟定字,成婚时写在聘书上送至女方家里…”她婉婉地轻声说着,就像是在说前生的往事,“阿寐就有字,我…我没有。”

平宗伸手将她的头发打散了卷起一绺在手中把玩,笑道:“幸亏没有。我给你取一个好不好?”

叶初雪抬起头来望着他,天上星光落入她的眼中,粲然明亮。平宗微微地笑着, 回望她。

他们都明白这话的意思。她已经将字的意义说得那么明白,他的表态也就清晰无疑义了。

“为什么?”她像是怕梦醒了一样,用最轻的声音问。

他笑了笑,躺下与她并肩:“因为我想长长久久和你在一起。”

叶初雪叹了口气,语气惆怅:“这世间能长长久久和你在一起的,都在这里。”她拍了拍他心脏的地方,“何必非要宣之于口,做给人看呢?”

“我不要做给人看,只是想让你知道。”

叶初雪微笑了一下,凑过去在她唇上亲了亲,仍旧躺回原处:“我已经知道了。”

他不满地皱起眉头:“叶初雪!”

“嘘——”她竖起指头挡在他唇边,“我们找点儿乐子吧。”

“什么乐子?”他问,手不怀好意地往她衣下摸去,被叶初雪一巴掌打开。

“你别指向着这事儿。”她白了他一眼,想了想说,“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在问我一个问题,好不好?”

平宗摇头:“不好。你的事情我都知道。”

叶初雪不信:“不可能!”

“叶初雪,你摄政四年,你真以为我对你一无所知吗?”他像是受了侮辱一样不高兴地看着他,“在见到你本人之前,我就已经对你无比熟悉了。”

“真的?”她似笑非笑,“那我问你,我的生日是哪天?”

“四月十二。”他答得不假思索,“至正五年,也就是元清二年四月十二,为了给你祝寿,落霞关太守给你送了一块羊脂玉的玉璧。”

叶初雪愣了愣,突然醒悟:“那玉璧是从北朝去的?难怪我觉得上面的缠枝葡萄纹看上去不像南方工匠的手笔。”

他得意地笑起来:“还有什么?你接着问啊。”

叶初雪瞪着他,想了想又问:“我乳母叫什么?”

这个问题又刁又偏,叶初雪根本没打算听到真正的答案,不料平宗又是脱口就说:“你前后一共有三个乳母:第一个姓名不可考;第二个姓卢,洞庭人;第三个姓黄,家就在落霞关。你从小在落霞关长大,其实说起来,倒是比旁人更不像个凤都长大的公主。”所以她有超乎普通公主的胆色和见识,也不似一般的帝都女子精致细腻。但平宗就是喜欢这样的她。

叶初雪终于露出了得意的神色:“错了!我虽然在落霞关待了好些年,但在那之前,我一直都住在豫章我阿爹的旧宅里。”

平宗疑惑了片刻:“你父皇继位前不是封清河王吗?怎么旧宅在豫章?”

“因为之前他封的是豫章郡公,后来封王后就被派往落霞关了。所以要论起在封地居住,也就只有在豫章的那几年。”她叹了口气,想起童年来悠然神往,“我就出生在豫章的旧宅子里。那时候阿爹整日在外面玩,不肯回家。我外公家是豫章本地士族,阿娘的脾气也大,一生气便带着我回外公家去住,总要阿爹发现府中少了这么号人才派人去外公家将阿娘接回去。”

平宗静静听她说起童年之事,便不再吭声,只是静静用手指为她梳理头发,一边听她继续说:“后来次数多了,阿娘便不肯再跟阿爹回去,我却嫌外公家规矩大,不肯多留,整日哭闹着要回家去。一次阿爹来接我阿娘,阿娘便将我塞进阿爹的怀里,将我们父女一起轰出了外公家。”她说着不由自主微笑起来:“你别看我阿爹那时候已经有了一儿两女,却是第一次抱小孩子。结果我一到他怀里就不哭了,只冲着他笑。后来想想,大概阿爹最宠我,也是因为那一笑吧。”

平宗便探过身去,伏在她的上方,扳着她的脸逗她:“来,笑一个给我瞧瞧,看看是有多颠倒众生,让你阿爹只喜欢你一个。”

叶初雪惆怅了起来:“其实阿爹最爱的还是我哥哥。”

“你还有哥哥?”平宗有些意外。

“有的。”她点了点头,索性挪过去枕在他的胸口,“我哥哥比我大四岁,比阿寐小半岁,后来有一年发痘病死了。阿爹难过得也生了一场大病,从此就嫌老宅子里有病气。当时他正好要去落霞关,怕我也生病就把我带在了身边。阿寐老觉得阿爹偏心不带她去,其实那是因为她小时候出过痘了,阿爹不怕她生病。”

平宗皱着眉头算了半天:“那时候你多大啊?怎么事情记得这么清楚?”

叶初雪得意地笑了笑:“我记事早,一岁的事情都记得。”

“真的?”他是真有些诧异了,“这么早?”

“嗯。”她谈兴上来,这些幼年时的事情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也不知道为什么,他问,她就想说。也许她不能将自己全部的生命都向他敞开,但至少,她可以与他分享这一段从没有别人涉足过的过往。

“我家的宅子就在水边。我记得我从小住的屋子窗户外面就能看见鄱阳湖水面上的船帆驶过。我的门前是一个很小的庭院,大概还不如你王府里的一半台阶宽,院子里种着海棠和杏树,每年到了夏天我就盼着杏子快快熟了让我吃。”她说到这里,自己也觉得好笑,“也许是当日阿爹真不怎么在意我们,所以我堂堂一个豫章郡公的女儿,从来不知道想吃什么可以让仆人去找管事的嬷嬷要。阿娘自小就教我,自己有什么就吃什么,找人家要太丢人了。”

平宗撑着下颏听她絮絮地说着话,看着她的眼中泛着星光,说起往事时唇边泛起的清浅笑意,心头突然无比柔软。他想象着当年那个小姑娘,站在杏树下眼巴巴地数着还没有退却青涩的杏子一脸馋相的模样,简直毫不困难就与他所熟悉的她听见“酒”字时的模样重合起来。

她伸手向上探去,平宗几乎能看见同样这只手,多年前还带着婴儿肥努力想要去够杏子时的模样。

他突然感动起来。

一直以来,她都是他的叶初雪。倔强精明,强悍狡猾。这却是第一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从未来得及遇见的叶初雪,娇嗔天真;从未经历过任何欺瞒背叛、钩心斗角;人生中最大的挫败无非是吃不到树上的性子;最大的烦恼无非是外公家里规矩太多。

他对那个在父亲怀中止住哭泣嫣然而笑的小女孩充满了疼爱。有谁会不被那样灿烂的笑容折服呢?所以她会成为先皇最疼爱的女儿,并非因为母爱,仅仅只是因为她能轻易勾起人心中最柔软的情感。

平宗伸手将叶初雪搂在怀里问:“叶初雪,你想家吗?豫章旧宅,听着很好的样子。”

“想啊!”她长长地叹了口气,“我最喜欢吃鄱阳湖的银鱼羹了。可惜离了豫章,别处都找不到那么好的银鱼了。”

平宗快笑起来了:“你怎么就想着吃呢?”

“那当然了。”她朝他怀中又靠了靠,“还有鄱阳湖的黄鸡。唉,可真香啊,到现在想想都会流口水。其实后来他们也给我进过,可不知道为什么,味道就是没有小时候吃着香了。”她喝了酒就有点昏昏欲睡,话也说得不大利索了:“这辈子大概都没有机会再吃一顿鄱阳湖的黄鸡了。”

平宗笑了笑:“也不是什么难事儿,你若是真喜欢,改日我让人给你弄点儿来就是。”他豪气干云地说着,脑中已经在规划要弄到豫章的黄鸡,在挥师突破长江防线后还要取得哪几个重镇。“对了,叶初雪,你喜欢的银鱼只有豫章有吗?还是整个鄱阳湖都有?那个鱼羹怎么做?我回头找个厨子给你做好不好?”

“嗯。”她哼了一声,不再吭声。

平宗低头看去,才发现她已经又睡着了。他心中大为奇怪,之前她喝酒从来不醉,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打来到此处,简直沾酒就睡。他摇了摇头:“还好意思天天喊着要喝酒?”

这么说着,只得将她抱起来送进屋里去。

与世隔绝的日子过得飞快。一转眼小白狼已经有一尺多长了。叶初雪再抱它就不那么容易了,力气大了许多,随时都能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它越长性格就越孤僻,不大爱与人亲热,气得叶初雪指着它的鼻子骂:“没良心的小白狼,小时候多可爱,还会撒娇,现在就老是斜着眼睛看人。再长大些怕就不认我这个主人了。”

平宗一边幸灾乐祸,一边劝道:“它是只狼啊,你又不是不知道,狼天性就是这样了。”

叶初雪扭头看他:“你的赫勒敦也是这样吗?”

平宗认真想了想:“没有,赫勒敦像只狗,一直都很乖。”

叶初雪看着小白闷闷不乐:“你怎么就不能像只狗呢?”

小白白了她一眼,掉头跑开。

平宗安慰道:“不像狗你才会时刻记着它是只狼啊。知道是狼就会提防着不被它咬你一口。”

叶初雪怔了怔,十分惆怅:“原来彼此之间还是要保持距离啊。跟人一样。”

她顺势在雪地上坐下,抬头看天。天空呈现出一种深邃的蓝色,四壁雪山苍然傲立,拥围出那一片蓝天来,看久了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我怎么觉得就像是被关进了井里的青蛙,抬起头只能看见这么一片天。”

平宗正在她身边鞣鹿皮,听她这么说停下手,也朝天空望了望:“我觉得挺好啊。生做井底的青蛙也是种福气呢。”

叶初雪觉得跟他简直没有话可说,哼了一声,继续抬头望着天空,喃喃道:“这日子都过糊涂了,也不知道现在是几月了。”

平宗想了想,笑道:“山中不知日月深,谁还记得现在是何年何月?说不定外面已经天翻地覆三百年过去了,咱们只做这武陵桃花源中人吧。”

叶初雪看着他一味地笑,一直笑道他心中发毛,只得投降道:“好吧好吧,不做神仙做凡人,现在差不多该是四月了吧。”

“啊?!”叶初雪震惊地瞪着他,像是听见了最不可思议的话,“四月?!四月还是冰天雪地?!”说完自己也知道这话太可笑,只好忧愁地托着脸遥想家乡:“江南的四月都已经是遍山春花了。燕子斜飞,春幡袅袅,青梅酒正好,陌上少年春衫薄。若还在凤都,正是春游踏青的好日子。”

平宗放下手中的活来到她身边坐下,和她一起望着天空,笑问:“怎么,想家了?”

她不吭声,将头靠在他肩上,轻轻哼起歌来:“望江南兮清且空,对荷华兮丹复红。”

平宗听她哼的曲子清幽婉转,用的是南音,不禁大感兴趣,咦了一声,好奇地瞧着她:“你唱的是什么?再唱两句来听听。”

她嫣然一笑,继续唱道:“…唯欲回渡轻船,共采新莲,傍斜山而屡转,乘横流而不前…”

平宗笑道:“这句我听懂了,你是想与我泛舟湖上,学范蠡西施呢。”

她抿嘴微笑,并不回答,兴致上来,索性坐了起来,在他面前款摆腰肢,缓缓升立,斜踏出去一步,脚尖轻点,皓腕婉转,斜肩抖袖,低颌垂首,脚踏节奏,边歌边舞,俯仰之间,风情无限。

“于是素腕举,红袖长,回巧笑,堕明珰…”

她身后是雪山冰湖,头顶是湛蓝的天空。她如江南采莲女般容颜绯红,顾盼生姿,体态摇曳柔软,彷如蒲柳在风中款款摇动。

“荷稠刺密,亟牵衣而绾裳,人喧水溅,惜亏朱而坏妆…”

她身体有一种柔韧的美,白衣翩翩,虽然不若专业舞伎令人目眩,却因为衷心为情人起舞,举手投足间有一种旁人都无法企及的妖娆丰艳。一挥手一折腰,目光落在他的身上,都变得温软如同春雨夜入吴江,温润直抵人心最深的角落。

当她舞到最后两字,突然飞快地旋转两圈,衣袂飞散,如姑射仙子般几欲飞升。

平宗不由自主地向她伸出手去,她却趁势背转身子,玉山倾颓,向后朝他怀中仰倒下来。

平宗本就已经痴迷,见此顺势拖住她的身体,随着她口中未绝余韵,让她躺入自己的臂间。一时间两人四目交投,浑然忘我,沉浸其中无法自拔。

“还有最后两句,可别忘了。”他的手指从她唇边抚过,沙哑的嗓音说出脑中唯一能想到的话。

她仿佛被他下了咒,一动不动地落在他的怀中,全身都化作了水一样,全靠他手臂的力量支撑,脑中一片空白,整个世界都只剩下了他。她让自己沉浸在他的气息中,一任他的身影遮挡住了面前那片天空,让他的影子覆盖在自己的脸上、身上,在他目光的催促下,像是喟叹般喃喃吟出了最后两句:“千春谁与乐,唯有妾随君。”她恍然大悟,“原来你听得懂南音。”

他便笑了起来。牙齿在阳光下白得耀眼,一双眸子闪着光芒,仿佛将天的蓝色都吸了进去,眼眸深处也泛出了一抹蓝色。他笑道:“这可是你说的,我记住了。”

叶初雪闭上了眼睛,只觉全身上下一片轻松。

原来不管不顾地说出来会是如此解脱。那如盛夏急雨中的荷叶一样被密集敲击鼓荡不平的心意,无论再用多少的国恨家仇去涂抹都已经无法掩饰。芙蕖露角,惊蛰鸣虫,再冰冷的霜天白河,再厚重的积雪重冰,都抵挡不住那命里注定了的情意萌发。

不管她如何地想要否认忽视、限制束缚那一缕青丝,她终究都还是无可救药又心甘情愿地在他的怀抱中沉沦了下去。

放弃抵抗的滋味如此美妙,长久不曾有过的恣意人性,在这一瞬间如决堤之水漫涌而上,转瞬间就将她淹至没顶。而这一瞬间,在这样天地静谧山川无声的世界里,在这个只有他的世界里,她完全不想挣扎。哪怕就此溺毙了,也觉得是得偿所愿。

她躺在他的怀中,伸手抚上他的脸颊,将那两句清晰又缓慢地重复了一遍:“千春谁与乐,唯有妾随君。”

平宗有一瞬间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她那样一个坚硬顽固的人,怎么会在突然之间就将坚冰融化了?他笑了笑,笑容却无法随心所欲地如往常那样自若,他的胸口喉间满溢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似乎不可言说又似乎随时会喷薄而发。这样的矛盾令他的笑容发紧,迟迟找不到说话的声音。

她却为自己一时间的失控感到羞愧,突然推开他跳起来,转身往石屋中跑去。

小白跟在她的身后亦步亦趋。

叶初雪觉得只有奔跑才能将自己心中牵连肺腑的那种酸痛舒爽发泄出来。寒冷的风扑在脸上,刻骨凌厉,她视线渐渐模糊,仿佛是要被冰封冻住一样。她想也许那样更好,趁还来得及,将所有情不自禁的流露,无法按捺的心动都冻结起来,在一切不可收拾之前。

然而冰雪已经没有了封锁人心的力量。

当她跑进石屋,暖意扑面而来,面上的冰霜顷刻间融化。她立在石屋的中央,看着屋中的一切,看着他们无数次缠绵的床榻,一起依偎度过一个又一个长夜的波斯长毛毯,彼此互相喂食的酒杯,突然发现他们早已经水乳交融,早已经不分彼此。只有她还在自欺欺人,以为这只是暂时的栖息,以为离开这里她还能是那个发誓不会去爱任何人的叶初雪。

她早已不再是她了。

叶初雪茫然立在当地,突然觉得无比恐慌。一直以来她所信赖以支撑的种种信念,随着身体中冰雪的消失,也流失不见了。

她的仇恨和报复,她的戒备和警醒,早在不知不觉之间被他化解不见。他说这是梦,她也以为这是个转瞬即逝不可再得的美梦。没想到梦境销蚀人心,瓦解意志。她不由自主地跪伏在地上,既为自己的解脱,也为自己的软弱,痛哭失声。

平宗跟着她进来,站在门边静静看着她哭倒,却没有去打扰她。

他能明白她此刻的心情。自从失去龙城流落漠北以后,他发现自己更加能够理解她的心思。她的喜怒和胆怯,她的悲欢与勇气,她的一个眼神、一个笑容、一点点小心思,他都洞若观火。

平宗不想去打扰她。在她身边坐下,默默守候着她,回味着她在自己怀中说出那两句话是眼中满满的柔情,觉得就这样坐到天荒地老,陪着她看日出日落也很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