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手伸过来,扳过他的脸。他的双目迷蒙,跟前一片混沌。然而她那样近,那样洁白,就像最早那串槐花,带着清香。罗邂有种想要哭的冲动,但他忍住了,他要在她面前像个男人。

“阿丫…”他终于记起了她的名字,恍惚记得自己曾经无数次唤起这个名字。她总是会温软地回应,一切都美好得像是神话。

她松开了他的脸,站起来向后退了一步。罗邂紧张起来,匍匐在泥水地里追过去:“阿丫…你在哪里?”

“阿丫吗?”她的声音冰冷,“那是谁?”

罗邂一怔,用力挥了挥手,想将眼前飞个不停的蚊虫挥开。他想触摸她,想要牵住她的衣角求她继续说话,然而一道闪电劈入他的脑海。他突然想起来她冷漠讥诮的笑来。他把眼睛瞪到最大,也无法看清她的神情。但那讥讽的笑容却萦绕不去,在破败的紫薇宫中,在寒露之夜的长江小舟上,甚至是在自己文山侯府的后院中。

他有些迷惑,不知道是不是记忆出了错。那个含恨瞪着自己的人是谁?

他茫然地在泥水里摸索,有时候抓了猪尾巴,惹得那畜生不快地哼叫。有时又被旁边冒出来的猪顶得摔倒在泥水里,鼻子、嘴巴灌进泥水。他终于想起来了,大声喊:“离音!离音!”

“你想找离音?”那个冰冷的声音问,仍旧带着浓浓的讥讽之意,仿佛他在她面前,无论如何都是个笑话。“她如今在凤都,等着龙霄攻破城防,她会有光明温暖的未来,而你没有。”叶初雪淡淡地说,连一丝多余的情绪都懒得放进去。

她的身旁,平宗的手中有一把匕首,只要她愿意,就可以拿起来捅进罗邂的胸口里。然而在看到蜷缩在猪圈角落里的罗邂那一瞬间,她突然觉得无所谓了。

她的生命中早就没了这个人的位置。他是死是活,她都不关心。但让他生活在猪圈中,叶初雪没好气地瞪了平宗一眼,知道这人还是带着私心,为了弥补当初暗助罗邂的错误,而刻意做得过火。叶初雪知道平宗是在等她开口求情,他会大方地卖个面子给她,然后给罗邂一个痛快。

但是,何必呢。

叶初雪拍了拍平宗的胳膊,与他一起离开了猪圈。

一直到将全身上下都洗干净,换上干净衣服,叶初雪才没好气地瞪着他:“欺人太甚了。”

平宗不以为意:“你可以杀了他,也可以放了他。他就是我给你的第一个礼物。”

叶初雪没来由地一阵干呕,随后就被平宗抱进了怀中:“喝点儿水?”

“不用。”她缓了缓,哼哼起来,“怀阿戊的时候就没有这样折腾,那时候如果是这个样子,我大概活不到来见你了。”

平宗于是在她身边单膝跪下,捧着她的肚子,亲吻了一下,对着肚子低声说:“好孩子,不要欺负阿娘,让她好好休息,以后才有机会顺利生下你来。”

叶初雪笑了起来:“他还太小,听不懂你的话呢。”

“没关系,天天都说,让他习惯阿爹的声音,到时候自然会听懂。”

她便没有再说什么,垂目看着跪在自己身前的男人,心中盈满了滚烫的柔情:“阿护!”

“嗯?”他缠着她不肯放手,脸贴在她的肚子上,应了一声。

“我不想杀人。”

他倒是一点儿也不惊讶,点点头,站起身来:“好,我替你去杀。”

叶初雪连忙拉住他:“你杀跟我杀有什么区别?”

明明是会让他不舒服的决定,让她这样说来,平宗登时乐了,却还要板着脸说:“我把他弄来,不知费了多大的劲儿,你倒好,一句不杀就想放过他?叶初雪!”

他最后这一声呼唤带着警告的意味,叶初雪又好气又好笑,拢住他的双手低声道:“总该给咱们的孩子积点儿德吧。”

平宗哼了一声,不说话了。他自来是不信佛的,他也不觉得叶初雪是真心信,无非是没有了别的出路,才会到菩萨面前去求解。但多积点儿德这事却不妨做做,谁知道以后是不是有临时要抱佛脚的时候呢。

叶初雪继续道:“我觉得我已经不恨他了。杀他也不会让我更高兴,不杀也不觉得遗憾,每天想到他就在左近还觉得不舒服。所以阿护,让他走吧。”

平宗这回确实有些不悦了:“你想放了他?你是在回护他吗?”

叶初雪也板起脸来:“对,我看他受苦我心疼,你是不是就想听我这么说?”她说完转身就走,甩一个背影给平宗。

他连忙过去拉住她,低声道:“好了好了,是我不该那样说,你别生气。”

叶初雪忍不住抿着嘴笑,却不肯回头。平宗以为她真的生气了,只得恳求道:“我只是觉得,他害你那样惨,你没有道理还放过他呀。”

“可若没有他,我如何才能遇到你呢?”

叶初雪低低地说,立时让平宗乐开了颜,一把把她拽进自己的怀里,钳着她的下巴让她看着自己:“你真这样想?”

“嗯。”她便柔顺地让他将自己搂紧,自己也去环住他的腰,听着他的心跳,嗅着他的气息,安稳祥宁,“我想了又想,到底该如何惩罚他,但想来想去只能想到该如何感谢他。阿护,他的所行所为固然极为可恶,却是助益了我。”

“但这人不能留。”他还是要强调一句。

“不留。”叶初雪安抚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向后倚靠在他的手臂上,看清他的眼睛,认真地说,“我想的是,等到南方安定了,把他送到凤都去,交给离音去处置。”

平宗一愣,随即笑了起来。惯来知道她对身边人无比回护,果然到了这个时候都不忘替离音出气。“我倒是不反对。”他在她额头上啄了一下,“可你就不怕离音心软了也不肯杀他?”

“别人的事,理那么多做什么?”

这话说得平宗心中无比熨帖舒服,低头看着她,突然说:“你的衣服没穿好。”

叶初雪一愣:“什么?”她低头打量自己:“哪里没穿好了?”

“你看,衣带没有系好。”

叶初雪不明所以:“明明系好了,你给我系的。”

他慢条斯理地将她的衣带拉开,一本正经地说:“看,散开了。”

“你!”她明白了他的意思,戏谑地对上他的眼睛,“你好意思吗?”

平宗索性打横将她抱起来,往自己的中军帐里走:“你见过我有不好意思的时候吗?”

她便笑了起来,手臂挂在他的脖颈上,头向后仰,让自己的头发散开,垂在地上。她看着眼前那片湛蓝的天,心中一片宁静。

叶初雪想,原来将所有的仇恨和执念放下,将心放空,是这样肆意而放纵的蓝。

 

 

尾声 醉与江涛共春光

叶初雪即将临盆前听到了两个消息。其一是平宸之子平熠在雒都登基,其母粱昭仪晋封太后。平若授监国,封陈王,皇帝成年之前与丞相崔璨同摄朝政。

其二是龙霄在尧允的帮助下攻破了凤都城。凤都被围将近一年,城中民生困顿,断粮已久。龙霄进城时受到了凤都百姓箪食壶浆夹道欢迎。

尧允所率昭明军队则在城外止步,并且于三日后退回落霞关。

叶初雪知道,这是平宗与龙霄的交易。作为帮他夺回凤都的报答,龙霄将落霞关割让给了龙城。

她躺在产床声,冷哼了一声。平宗皱眉警告:“叶初雪,你少操这些心,专心用力给我生孩子,外面的事情你别管。”

当初平宗带着叶初雪回到龙城后,也与叶初雪达成了默契。叶初雪迁至碧台宫居住,远离大内,也不许后宫中任何人擅自登门。她是可以出去的,却多数时候在自己寝殿中休养。这一次去南方,似乎耗尽了她所有的心机和精力,让她宁愿每日里读书发呆,琢磨为平宗准备餐饭。

阿戊终究是被封为了太子,却要在平衍的教导下读书习武,一个月才能来碧台宫与父母团聚一次。

“为什么我会这样妥协?”面对斯陂陀的问题时,叶初雪失笑,她转向窗外,看着在阳光下荡漾的湖水,“这人世间哪里有不妥协的人呢?我不过是用我的妥协,换取他的妥协。对我来说跟他相守最重要,对他来说,送我的礼物更重要。”

斯陂陀迷惑了:“什么礼物这么重要?”

叶初雪笑起来,冲小初吩咐了几句,不一时小初捧来一个匣子。叶初雪将里面东西展示给斯陂陀看,原来是一枚皇后印玺,一封册封叶初雪为皇后的册书,还有一份若是平宗去世则叶初雪会被封为太后监国的遗诏。

“他终究还是将皇后之位给了公主殿下。”斯陂陀大为宽慰,“他还是要把最好的给你。”

“是啊,”叶初雪无奈地笑着,“也不管我要不要,一定要塞给我。”

“这自然是好的,免得整日有不死心的人来找你的麻烦。”

叶初雪哼了一声,没有出声。

贺兰频螺消失得莫名其妙,突然一夜之间,承恩殿的人就都没了踪影,也不知是被灭了口还是被开恩放还了。叶初雪临盆日近,也没那么多精力去追究。只是大致猜到,贺兰频螺多半是被送到了雒都去。她想,这样也好,毕竟平若待自己不薄,没必要赶尽杀绝。

这一次生产却比上一次还要艰难得多。平宗坐立不安地在大殿上处理朝政,见六七个时辰了还没有消息,再也按捺不住,扔下太华殿满殿文武直接去了产房。

又熬了大半夜,才终于听见了婴儿那声啼哭。平宗登时坐倒,抹去额头上的冷汗,要过了好一会儿才能站起来去见叶初雪。

产婆喜气洋洋地来禀报:“恭喜陛下,新得了一位小公主。”

平宗已经有了四个儿子,却是第一次得女,喜得抱着女儿放不开手,亲了又亲,看了又看,亲自选了“乐安”两个字作为女儿的封号。他一点儿也不讲究为君为父的风度仪态,就连叶初雪要看女儿,也只是送到跟前去让她看上一眼,随后立即抱走,搂在怀里喜气洋洋地跟女儿说着只有他们父女才懂的话。

叶初雪看着他们,渐渐盈湿了眼睛,她感叹地说:“看着你这个样子,几乎能想象得出我阿爹当年是如何疼爱我的。”

平宗狠狠在女儿的脸蛋上亲了一口,才对叶初雪说:“你好好养身子,等女儿满岁了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是给你的第三个礼物。”

叶初雪并不知道他的第三个礼物是什么,却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很快养好了身体。她耐不住好奇,缠着平宗问了好几次,他都不肯说到底准备了什么样的礼物。叶初雪无奈,只得作罢。

她也已经想明白,左右不过是他会将一样又一样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给她,而她要做的,就是好好珍惜他的全部心意。

给乐安过完周岁生日,当日平宗就拉着叶初雪往外走:“走,收你的第三个礼物去。”

那礼物到底是什么,他仍是不肯说,拉着叶初雪出了碧台宫,外面浩浩荡荡等着十几辆马车。叶初雪诧异:“还要坐车,到底在什么地方?”

他若无其事地说:“落霞关。”

叶初雪几乎被他吓得跌倒:“你说什么?”

他微微一笑,拉着她上车。阿戊一下子扑了上来:“阿娘阿娘,吃杨梅!”

叶初雪又惊讶又无奈,苦笑地看着阿戊:“你已经是做太子的人了,怎么只惦记着吃呢?你七叔是有多欠你吃的。”

 

从龙城到落霞关,大队人马拉拉杂杂走了将近一个月才到。尧允在昭明城外迎接,带领五千仪仗军一路护送过了昭明山。落霞关也有军队相迎,一见到平宗等人车驾来到,登时鼓乐齐鸣,号角喧天,吵闹得乐安躲在乳母怀中哭个不停。

叶初雪瞪着平宗:“你到底在搞什么鬼?”

平宗好脾气地笑,解释道:“宗庙礼乐就是这样,忍忍吧。”

这话却让她彻底迷惑了。听这意思,竟是要去拜祭宗庙?只是北朝宗庙在龙城和雒都都有,却第一次听说落霞关也有,而且,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拜祭宗庙?

车驾终于停稳,有人将他们延请入一处偏殿,有人送进七个箱子来,平宗笑道:“更衣吧,我在外面等你。”

箱子里是皇后衮衣。叶初雪心头已经了然,知道平宗还是要在天下人面前给自己抬举身份。只是为什么在落霞关,仍旧想不通。

等到她更衣毕后出来,平宗也已经换上了冕袍,见她来,伸手:“来,跟我来。”

平宗引着叶初雪,乳母领着阿戊、乐安穿过长长的廊桥,桥下竟然是百官整齐排列,将士沉默肃立。叶初雪越看越是诧异,问道:“莫非你将整个朝堂从龙城搬来了,你要迁都?”

他笑起来,目不斜视地说:“你想得美,以后踏踏实实在龙城住着,给我相夫教子,你我夫妻百年好合,好不好?”

他带她走到正殿门外,停下了脚步:“叶初雪,你先进去,我随后来。”

殿中静谧幽暗.叶初雪过了一会儿才能看清里面的情形。泪水瞬间就冲破了她的眼睛,她捂着嘴,将自己的惊呼挡在手下,却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伏在地上,再也无法抑制自己,痛哭了起来。

高高的灵台上,供奉着南朝历代帝王的灵位和画像。

她在其中认出了祖父熙帝和父皇惠帝的画像。

父亲在画像中慈爱地看着她,目光炯炯,在缭绕的香烟中安详且平静。

他竟将她家的宗庙搬到了落霞关来。南朝的朝代更迭、皇位的易手、江山的存亡都不是一个人一双手能够左右的,然而他为她留下了最重要的,让她家血脉不绝,为她石破天惊做出这样空前绝后的事情来,即使连叶初雪都闻所未闻,想都不敢想。

她匍匐在历代先祖的脚下,自觉当初死在了紫薇宫中的永德一寸寸地在祖先们的注视下又复活了过来。

“阿爹,阿爹…”她低声呼唤着,心头仿佛惊涛骇浪卷过,却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平静。

她的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生死之劫,几乎陷入黑暗再也无力超生。然而此刻,她儿女俱全,有一个倾心相守的良人,她本已经觉得人生圆满,再无缺憾,但那人还是给了她意想不到的礼物。

平宗进来,在她身边并肩跪下,郑重向惠帝的画像叩拜,朗声道:“今日我以女婿的身份来拜见岳丈,今夜,我将为阿丫办一场婚礼,正式迎娶她做我的妻子。我会好好照顾她,让她此生余下的岁月里,只有喜乐,再无苦痛。请岳丈在天之灵放心。”

叶初雪扭头怔怔看着他,脸上的泪水就没有干过。直到他说完这番话,转过头来与她对视,才终于带泪低头微笑。

这一笑便如同星光璀璨,天地明媚,将整个幽暗的宗庙都照亮了。

他心头盈满了一种熨帖的柔软,为她拭去脸上的泪,低声笑道:“哭什么?今日你我夫妻父女团聚一堂,本该高兴才是。叶初雪,我将你家宗庙迁到这里来,让你家社稷和我的天下共存,便是要给你一个与我并肩而立的立足点。你不只是我的皇后,我的妻子,我儿女的母亲,还是我一生的伙伴,和我一起走完这一生的伴侣。叶初雪,你是我这一生最高的成就,将你这样的敌人变作我并肩的伙伴…”

他的话没能说下去,叶初雪突然不顾一切地扑过来,抱住他,用全部的力气,也顾不得身上沉重冠冕的束缚,只是要紧紧地,和他相拥在一起。

“一起走,以后的路,一起走。”她低声地说,泣不成声。

那一日江水滔滔,山风浩荡,鼓荡着南朝宗庙外恭立群臣的宽大的袍袖,发出一层又一层猎猎之声。阳光炽热耀眼,当那一对帝后从宗庙中走出来,携手并肩,立在高台之上时,一阵令人战栗的肃穆从众人之间滚过。

这一刻冰雪消融,阳光明媚。平宗看着脚下的江山和臣民,低声笑了笑:“叶初雪,要娶你总得再给你取个汉名的字,我已经为你选好了。”

她扭头看着他,悬在眉间龙眼大的珍珠微微晃动,益发将她映照得容颜如玉。

平宗与她对视,说:“你从南朝蒙冤而来,到今日恩仇皆了,便如云散雪霁,日光普照,所以我给你取昭字如何?姜昭。”

 

 

后记

在我上一本小说《山河永寂》的后记中,曾经说过,益阳是我最喜欢的男主角。那么如今我可以大声地说,叶初雪是我最喜欢的女主角。

叶初雪的故事发端于很多很多年前,在我学会用电脑写字之前,曾经在本子上写下了这样一个故事:皇帝死时留下遗诏,让他最宠爱的公主摄政。这个决定引起了公主姐姐的不满,姐妹反目,摄政公主在皇宫之中孤立无援,只得引诱觊觎自己美色的侍卫,并且利用侍卫发展自己的力量,囚禁了姐姐,终于掌控了朝政。

这个故事几年后在《紫薇乱》中变成了永德和罗邂的故事。和永德一样,我也曾经以为罗邂会是她的真爱归宿。然而有些事情是在冥冥之中注定的,在罗邂刚一回到凤都的那一章中,就展现出了一种小男人的气质,而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永德出场时利落爽快的气质。

从一开始,他们俩就注定了不可能在一起。

人物的性格是有其发展轨迹的,无论作者如何努力,都无法让他们有个好的结局,因为罗邂配不上她。

龙霄也配不上她。

当年写完《紫薇乱》,到底心中不甘,决定要给她一个真正配得上她的男人。

于是平爷出现了。其实在《紫薇乱》的开篇他曾经出现过,惊鸿一瞥,已经有眼尖的读者认定这才是能与永德相配的男人。

关于叶初雪和平爷之间的恩怨情仇,已经写了一百多万字了,虽然写完之后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却也知道该结束了。

曾经说过这部书是我的一个突破,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写过三十万以上的字数。如今便能挺直腰板这么说了。如果不是因为出版有字数限制,我可以写得更多,更加淋漓尽致。这个时代和这个世界在我胸中已经蕴藏了多年,写起来简直手到擒来,毫不费力。但还是就此打住吧,说不定他们两人的传奇会在阿戊、乐安他们这一代人的故事里有个交代。但是现在,就让他们幸福地生活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