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他对自己作了纠正——这不是我弟弟,我姓顾,他姓叶,根本就不是一家的人!

“行了行了!”他毫无预兆的烦躁起来,伸手用力敲了敲桌沿:“一顿便饭,也没什么好的,至于让你吃个没完没了吗?你就有一点好,给什么吃什么,倒是容易养活。”

叶雪山讪讪的放下筷子,捧起小碗又喝了一口粥。拿起餐巾擦了擦嘴,他存着心事,无意辩驳,所以只是对着顾雄飞一笑。

顾雄飞看着他又说道:“晚上带你出门见人,你把你那头发梳整齐了,别给我丢人现眼!”

叶雪山暗暗吃惊,因为顾雄飞一直当他是不可见光的存在,甚至都没有正式承认过他的身份:“见谁?”

顾雄飞漫不经心的答道:“我的一个老兄弟。我的兵往南走了,驻地就留给了他。你和他打个照面,往后从那条路上走,他能替我照应着你。”

叶雪山很觉意外的笑了——原来混账大哥还真惦记着自己。

叶雪山春天时把一只皮箱留在了顾宅,如今天气由热转冷,箱内的衣物正合时节。他上楼洗漱更衣,把自己收拾的衣冠楚楚。及至到了傍晚时分,他很高兴的随着顾雄飞上了汽车。

汽车驶出胡同,顾雄飞摸索着抓住了他的手,用粗糙的手指捻他的手掌。叶雪山的手心总是热烘烘,不是个健康的表现。顾雄飞很想亲亲他的手背,可是当着前方汽车夫和卫士的面,他做不出来。

叶雪山并未留意他的举动,一味的只是暗暗快乐,他已经不再执着的想要成为顾家人,但是能够名正言顺的真有个家,还是要比没有强;否则总像是大姑娘养出的野种,对人都没法介绍自己的来历。一旦实话实说了,又有嘴毒的说他是在招摇撞骗,比如陈美情。

不过十来分钟的工夫,汽车停在了京华饭店的大门前。叶雪山随着顾雄飞向内进入雅间,迎面就见一名红光满面的大个子站在房内。一见顾雄飞到了,大个子哈哈一笑,粗声大气的嚷道:“少爷,你可是迟到啦!”

顾雄飞一摆手:“贺占江,你别扯淡!”

原来这位贺占江师长出身贫苦,成长的环境和顾雄飞相比,正是两个极端。贺占江知道顾雄飞是富家公子的出身,所以平日开起玩笑,总要唤他一声“少爷”。如今他把双臂抱在胸前,先是对外吆喝一声,命令上菜;然后又打量着顾雄飞和叶雪山,笑嘻嘻的说道:“嘿嘿,有意思,少爷今天带了个小少爷。”

顾雄飞没理他,径自拉开椅子落座。贺占江不通礼貌,也跟着在对面坐下了。叶雪山孤零零的站在门口,似乎不好说坐就坐,然而伙计已经挑起门帘上菜来了,他原地不动又会挡路。飞快的思索了一瞬,他悄悄的坐到了顾雄飞身边。

当着伙计的面,顾雄飞没说什么,等到菜上齐了,门帘也放下了,贺占江拧开一瓶白兰地,探身就要给他倒酒。顾雄飞抬手一挡:“老贺,你着什么急?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馆子里的东西没有干净的,你倒是涮一涮再用啊!”

此言一出,叶雪山立刻伸手端起沉重茶壶,先绕过满桌佳肴走到贺占江身边,给他倒了一玻璃杯热茶,然后回归原位,主动为顾雄飞洗了杯碗。贺占江见样学样,不大耐烦的用热茶涮了涮酒杯,然后转身将其尽数泼到墙角:“我就不爱和你、还有杨总司令一起吃饭,讲究太多,这也不卫生那也不卫生,麻烦!”

然后他对着叶雪山一扬下巴:“这就是你说的那个谁吧?叫什么来着?姓杨还是姓柳?”

顾雄飞答道:“姓叶!”

贺占江连忙点头:“对对对,我就记得和树有关。”

叶雪山刚刚洗净了自己的碗筷,听闻此言,抬头正要做出自我介绍;不料顾雄飞这时说道:“老贺,你看准了,往后他从你的地界过,看在我的面子上,你得保护他。”

贺占江一边满口答应,一边再次抄起酒瓶。长长的伸了手臂给顾雄飞倒满酒杯,他随即把瓶口转向叶雪山。叶雪山刚要欠身谦逊,哪知顾雄飞出手一抬瓶口:“不用,他不久坐。”

贺占江一愣:“要走?”

顾雄飞没有正面回答,只说:“往后这保镖的事情,就拜托给你了。”

贺占江坐回原位:“放心吧,你从来不求人,这回是破天荒的第一次,我还能不当回事?”

顾雄飞点了点头,紧接着转向叶雪山,言简意赅的说道:“你回去吧。”

叶雪山梦游似的站了起来,微笑着先向贺占江道了谢,又向顾雄飞道了别,然后就独自掀起门帘,走出去了。

顾雄飞的汽车夫发动汽车,把叶雪山送回顾宅。

叶雪山扭头望着窗外风景,头脑一片空白,唯有受辱的感觉在一波又一波的冲击着他。 原来一切都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原来在外人面前,他甚至连和顾雄飞同桌吃饭的资格都不具备。而他还傻乎乎的给人倒茶,还认认真真的把餐具涮得干干净净。

叶雪山深深的吸进一口气,然后长长的叹了出来,就觉得一切都是索然无味,没什么意思。

第21章 逆天而行

顾雄飞不知怎的,就是不愿承认叶雪山是自己的弟弟。

贺占江素来有口无心,万一追问起了二人的关系,他如实回答不好,当着叶雪山的面扯谎更不好。所以说完正事之后,他索性就把叶雪山撵走了。

叶雪山一走,他那心里宛如放下了一块大石头,立刻轻松的了不得。对着贺占江一举酒杯,他开始谈笑风生连吃带喝,顺带着又和对方交换了几桩军界秘闻。两人一直闹到午夜时分,才各自酒足饭饱的回家去了。

顾雄飞总认为叶雪山还是个毛头小子,可以不当人看,所以撵就撵了,毫不在意。到家之后他推门进了客房,见叶雪山和衣躺在床上,正借着壁灯光芒读报纸,就开口问道:“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叶雪山扭头望向了他,声音很低的说道:“大哥,我……我有些头疼,今夜就让我一个人睡吧。”

顾雄飞走到床边弯下了腰,伸手摸摸他的额头,隐隐的是有一点发热。叶雪山垂下眼帘,虽然任他抚摸,但是不肯看他。

顾雄飞摸完额头又摸手心,最后还从他的裤腰里扯出衬衫下摆,贴肉摸了摸身上——的确是热,起码比自己的温度要高。

“怎么搞的?”他不由自主的放轻了声音,语气也温柔了,几乎类似耳语:“是不是在外面吹了冷风?”

叶雪山倚靠床头闭了眼睛,喃喃的答道:“不知道。”

顾雄飞把手伸到他的身下,作势要抱。叶雪山却是微微的躲了一下,随即小声说道:“大哥,今晚不做那事了好不好?我是真的难受。”

顾雄飞俯身在他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好,不做了。我抱你到我屋里去,客房夜里凉。”

然后他轻而易举的拦腰抱起叶雪山,转身出门就回卧室去了。

顾雄飞给叶雪山吃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后既不洗漱也不更衣,而是脱鞋上床盘腿坐下,想要先醒醒酒。否则凭着他的醉意,一沾枕头就能睡到天亮,未免有些浪费良宵。

片刻之后,他忽然抽了抽鼻子,扭头去问叶雪山:“是你臭还是我臭?”

叶雪山似睡非睡的侧卧在一旁,不言不动,只细细的哼了一声。

顾雄飞很狐疑的四处吸气,末了抬腿把自己的袜子扒了下来。皱着眉头将其送到鼻端一嗅,他莫名其妙的自言自语:“不是我啊。”

于是他四脚着地爬到床尾,一把握住了叶雪山的脚踝。毫不嫌弃的扯过脚丫一闻,他被熏的猛一扭头,随即骂道:“混蛋东西,原来是你!”

叶雪山近来玩得厉害,几乎就要不分昼夜,以至于一双袜子被他连穿三天,并且其间很少脱鞋放风。顾雄飞把他那双臭袜子脱下来扔到门外,然后晃晃荡荡的拧了一把热毛巾,狠狠的擦净了他的赤脚。

叶雪山不睡装睡,任凭顾雄飞为自己宽衣解带。末了一床羽绒被子轻飘飘的落下来,他在被窝里轻轻蹬了蹬腿,感觉非常舒服。疯玩了这么多天,也真累了,他料想顾雄飞言出必行,应该不会再缠自己,就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真睡着了。

他睡了,顾雄飞却是还舍不得睡。关闭电灯钻进被窝,他摸索着搂过了叶雪山。叶雪山刚刚被他脱成了一丝不挂,如今抱在怀中,正是一具火热苗条的颀长肉体。顾雄飞没有上下其手,单是把他拥到胸前,双臂松一阵紧一阵的勒着他缠着他。

他觉得叶雪山此刻很乖,很可怜。明天或者后天,他就要启程上战场去了,不知道在出发之前,叶雪山能否恢复健康。当然,他自信不会死在前线,但是……谁又敢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呢?

只是不死还不行,如果败了,同样也是无路可走。半壁江山都被革命军占领了,段巡阅使的名声则是一天坏似一天。顾雄飞时常思索天下大势,最后就要怀疑自己是在逆天而行——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顾雄飞想到这里,就彻底清醒了。一只手向下摸到叶雪山的手,他缓慢而有力的捏着捻着,只觉前途一片渺茫。

日上三竿之时,叶雪山睡醒了。

他这回可是睡了个饱足,醒了之后还留恋着不肯起。身体软绵绵的陷在床褥之中,仿佛连关节缝里的疲惫都发散了出去。仰面朝天的又迷糊了一会儿,他睁开眼睛扭过头来,发现顾雄飞已然不见,枕头上面倒是摆了一双崭新的洋纱袜子。

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他穿戴整齐走出门去。仆人见他下楼来了,便上前请他去用早餐;叶雪山随口问道:“大爷出门去了?”

仆人规规矩矩的答道:“大爷天刚亮就上车走了,要去山东,说是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叶雪山听闻此言,心中一喜,暗想:“滚得好!”

然后他仰头环顾四周,想象自己此刻就是顾宅的主人。

顾雄飞一走,叶雪山反倒不急着走了。

他在顾宅连吃带喝,夜里高卧在顾雄飞的大床上,一觉接一觉的大睡不止。如此直住了三四天,他偷偷过足了顾三少爷的干瘾,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天津了。

到家之后,叶雪山没有去勾搭吴碧城,而是先去了一趟公司,和林子森见了一面。

和先前相比,办公室的内容显然是丰富了一些,起码人气旺了许多,因为总有大伙计来来往往。叶雪山坐在高高大大的皮制沙发椅上,手里拿着一把很脆的五香花生米;林子森依旧是青布裤褂的打扮,新近剃了个短短的小平头,显得匪气更重了。略略驼背站在写字台前,他将一杯刚刚倒好的碧螺春推到叶雪山面前:“少爷,咱们手里落下了五十杆步枪和三万发子弹,是现在就去联系金先生,还是另找主顾?”

叶雪山端起茶杯啜饮一口,然后摇头答道:“不必急着向外卖,看看情形再说。那边大爷带兵上战场去了,新来的师长也不知道靠不靠谱。求人不如求己,你们把枪留在手里,路上用来壮胆也是好的。”

林子森一点头,随即又道:“也有手枪,比利时的花口撸子,挺好看的,少爷要不要留一把玩玩?”

叶雪山一听这话,来了精神:“枪在哪儿呢?我瞧瞧去!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摸过枪!”

林子森答道:“在我家里。少爷要是不嫌脏,就过去看看;否则我把枪送到公馆里去也行。”

叶雪山站起身来,兴致勃勃的绕过了大写字台:“不用送,你带我走一趟。”

林子森住在日租界里,独自占了一套小院,听着像是挺阔,其实小院非常小,院内房屋材料差劲,各方面都很不高明。叶雪山在林宅门前下了汽车,吃着五香花生米往院内走,结果一步刚迈进去,他便被门旁的大黄狗吓了一跳。定睛再一细瞧,他发现大黄狗趴在地上,竟然正在嗑瓜子!

他一边咀嚼一边盯着狗看,大黄狗抬起狗头,也是一边咀嚼一边迎着他瞧,地上散了一大片瓜子皮。林子森这时走了进来,一脚将狗踢开,然后引着他向房内走去。

林子森人挺干净,住所也不凌乱。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一只木箱,他打开箱盖,从中掏出一支手枪给叶雪山看。叶雪山接过手枪掂了掂,末了却是交还了回去:“子森,你留着吧,我要它实在是没有用。”

林子森把枪放回原位,又将木箱锁好推回床下,耳中就听叶雪山向外走去。拍着手上的灰尘站起身来,他扭头望向窗外,发现叶雪山正在逗弄自家黄狗。

慢慢的迈步踱到院内,他笑了一下:“少爷还和小时候一样。”

叶雪山把最后一粒花生米扔进狗嘴,然后答道:“我小时候,倒是真享了几年的福。可惜自打没了娘起,日子就是越过越惨淡了。”

林子森听他提起了娘,眼中倏忽间闪过一线黯淡的光:“太太……是怎么没的?”

叶雪山漫不经心的答道:“先是病,爹总不来,所以又加上了疯。断断续续的闹了两三年,就没了。”

话到这里,他转身面对了林子森,语重心长的说道:“疯子缠人哪!我要是爹,我也不来。”

然后他继续去逗黄狗,林子森则是静静的看着他,屏住气息,一言不发。

第22章 他的时光

叶雪山亲自出了一趟远门,一是生意不能全部撒手交给伙计,隔三差五要去查看一番;二是带了几样漂亮礼物,顺路又到北京拜访了贺占江师长。双方乍一见面,他微笑着问道:“贺师长,还记得在下吗?”

贺占江对他一拍巴掌:“你不是那个谁吗?”随即用手指头戳向他的鼻尖:“那个谁——老顾的亲戚,姓叶,对不对?”

叶雪山不着痕迹的避开了他的手指头,点头笑道:“贺师长好记性,不过是一面之缘而已,竟然记得如此清楚。”

贺占江大摇大摆的一屁股坐下去,得意洋洋的说道:“你挺好认,一笑就——”他抬起手来,食指拇指分别在自己嘴角下方一戳:“有俩坑!”

叶雪山看了他这做派,心中立刻有了计较。自动的在贺占江对面落了座,他把手上一摞捆好的精致小礼盒放到花梨木茶几上,然后笑道:“初次登门,也不知道贺师长喜欢什么,所以就忖度着带了一点薄礼,贺师长别见笑,只算我聊表敬意吧。”

贺占江一摆手:“不用不用,没多大事,你别客气。”

叶雪山继续说道:“客气二字,我可是太不敢当,若是真讲客气,我也不敢如此贸然的登门。说老实话,自从大——顾师长走后,我就全靠着贺师长帮忙,心里感激之极,想要报答,可是贺师长什么没有?所以我思来想去的,只盼着贺师长能让我常来走动走动,如果贺师长肯去天津玩两天,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那就更好不过了。”

贺占江翘起二郎腿,坐没坐相的歪在大沙发上,倒像有点为难似的:“哎呀……你那点买卖,还不就是我一句话的事情?”他抬起一只手,接二连三的摆了又摆:“不算什么,实在不算什么。”

贺占江的言语内容,既像谦逊,又像不屑,仿佛叶雪山的生意全是屁大的事,所以万万不要放在心上——反正他是没往心里去。

叶雪山本也不是斯文人物,然而在贺占江的粗鲁面前,还是败下阵来。两人缠杂不清的直谈了半个多小时,才渐渐开始有了条理。如此又过了两个钟头,气氛变得其乐融融,贺占江决定接受叶雪山的邀请,去天津玩一趟。

叶雪山与贺占江相处得久了,发现这人有点像驴,犯起浑来简直没治,专和旁人拧着干,对错可以放在一边不管,拧着干才是第一位。好比旁人说枪能打死人,他就敢对着自己扣动扳机,宁可搭上一条命,也要犯倔犯到底。

对于这样一位手握重兵的混蛋丘八,叶雪山无可奈何,只得哄着他顺着他,小心翼翼的陪他在天津玩了一个礼拜。及至贺占江心满意足的回北京了,他竟是累得病了一场。

他近些年来很少闹病,只在北京顾宅发过两次烧,吃过药后睡一觉也就好了。可是这次昏昏沉沉的躺在大床上,他连着歇了两天都没见好。

这日傍晚时分,他似睡非睡的蜷在被窝里,脑子里一阵一阵的轰鸣,不但身上寒冷,而且动一动便是天旋地转。正是难熬之时,忽然感觉有人走进了房内。陌生的气息越来越近了,最后是一条手臂扶起了他。

他犯了糊涂,很坚定的认为这就是顾雄飞,因为这一年里,给他喂药的人就只有顾雄飞。闭着眼睛噙住药片,他梦游似的又喝了两口凉开水。瑟瑟发抖的躺回被窝,他下意识的喃喃说道:“我病了……别缠我……”

一个声音在上方响了起来:“是,少爷。”

叶雪山沉默片刻,却是慢慢睁开眼睛,哑着嗓子问道:“子森来了?”

林子森细高细高的站在床前,这时太阳已经落山了,所以他看起来面目模糊:“少爷怎么病得这么严重?”

叶雪山又问:“有事?”

林子森微微弯下了腰:“少爷睡吧,没急事,醒了再说也来得及。”

叶雪山闭上眼睛,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吧,我虽然病了,但是心里清楚。你不说,我还惦记着。”

林子森把腰又弯得深了一些:“真没大事,就是金先生把款子送去了公司,你不在,我接下了。”

叶雪山对于自己那点既不好说也不好听的事业,是非常的看重,忍着眩晕的痛苦开动脑筋,他又拼命挣出了声音:“数目都对?”

林子森答道:“对。支票也验过了。”

叶雪山半死不活的哼道:“钱你先收着,其它的话,明天再说吧。”

林子森没有走,在客厅内的沙发上对付了一夜。翌日清晨早早起来,他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上楼去看叶雪山。

卧室的房门虚掩着,一推就开。林子森迈步进门,扑面便是一股子郁闷温吞的热空气。昨夜未曾合拢窗帘,如今阳光透过大玻璃窗,尽数照射在了床上。叶雪山仰面朝天睡得正酣,羽绒被子都被蹬到了脚下。

林子森蹑手蹑脚的走到窗边,缓缓拉拢一半窗帘,随即转身拎起被子,向上盖到叶雪山的胸口。手背轻轻贴上对方额头,他发现虽然隐隐的还是热,但温度显然比昨晚低了许多。

林子森放了心,悄无声息的下楼回家去了。

叶雪山中午醒来,就觉浑身松快了好些,头脑也彻底清醒了。心里想起林子森昨晚给自己喂水喂药,他好像是有些感动,也好像是无所谓——不知道,懒得想。

洗漱过后,他换上一身宝蓝色夹袍,自认为挺精神,便打算出门去趟林宅。哪知汽车开到半路,他却是遇上了林子森在街上和人打架!

还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一场群殴。叶雪山放眼一望,也分不清敌我,就认得一个林子森。汽车夫一脚踩了刹车,回头请他的示下,然而他安安静静的坐在车内,只是透过车窗默默观战。

叶雪山认为林子森可能是属螃蟹的,看着一身骨头,其实骨头里面全是肉,拳脚打得虎虎生风。忽然被人一棍子抡到头上了,他也不在乎。抬手抓住木棍向怀里一带,他迎面一拳挥出去,当场打得对方口鼻喷血。

人家挂了彩,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线鲜血顺着鬓角流下来,滴滴答答的染红了他的衣领。叶雪山看到这里,便不声不响的推开车门下了汽车。弯下腰去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他抬手在嘴边围了个喇叭,拼了命的骤然喊道:“巡捕来啦!”

说来也巧,他这一嗓子还没喊完,路口那边果然赶来了一队高丽巡捕。街上混混见状,立刻闹着要散;而林子森一路连推带搡的跑过来,很识相的一步迈进汽车。叶雪山随后上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开车!”

叶雪山坐在车内,开口问道:“子森,你多大了,还在街上和人打架?”

林子森不住的抬手擦血,一边擦一边看了叶雪山一眼,嘴里倒是没言语。

叶雪山掏出手帕往他怀里一扔,老气横秋的又教训道:“你三十了,不是十三,怎么总像小时候一样爱动手?”

林子森这回答应了一声,拿起手帕继续抹拭头脸。

及至到了家中,他洗出两盆血水;叶雪山则是站在院内,一边逗狗一边问道:“程武还在热河吗?”

房中的林子森终于找到了头上的伤口,对着镜子敷上药粉:“少爷,我没让他回来。”

叶雪山给大黄狗扔了块水果糖,故意没剥糖纸。哪知大黄狗更精明,一舌头把糖卷进嘴里,三嚼两嚼的先吐糖纸再吃糖。

叶雪山觉出了趣味,想要摸摸它,可又嫌它脏:“他没老婆没孩子的,留哪儿都一样,让他在热河呆着吧!”

林子森走出屋子,站在门口说道:“少爷说的有理,那边应该留个人办事接应。”

叶雪山转身走到他的面前,仰脸去看他的伤;他垂下头去,头顶皮肤能够感受到叶雪山的呼吸。这很奇妙,因为叶雪山是她的儿子,他们身上流着同样的血。

林子森记得她也曾经温柔的善待过自己,他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她就向那青肿伤处轻轻吹出凉风,呵气如兰,正如此刻。

很美丽的开始,很糟糕的结束。那样一份不得见光的爱情,对于她可能只是个寂寞时的消遣,对于自己,却是贯穿整个少年时代的梦魇。她真是不好对付的,一时恼了,一时笑了,他愿意为了她去死,可是她忽然想要改恶从善,就冷酷无情的把他撵了出去,并且从此再不见他。

抬起头面对了叶雪山,他语气淡然的问道:“少爷吃早饭了吗?”

叶雪山看过林子森那混合了药粉的伤口之后,已经没了食欲:“吃是没吃,可也不饿。要是有粥,我就喝一碗。”

林子森听他这话,竟是要在自己这里吃饭的意思。一言不发的转身走去厨房,林子森开始淘米煮粥。

第23章 心有灵犀

林子森作为一名单身汉,家里缺盐少醋,难得开伙。找出两只粗瓷大碗洗了又洗,他盛出米粥晾在灶台上,然后便要出门买几样熟食小菜回来。叶雪山从后方撵上去,一把扯住他的衣袖:“你算了吧!头破血流的还乱跑什么?我又不饿,随便吃点就行。”

林子森转过身来说道:“少爷,家里连咸菜都没有,就只喝粥?”

叶雪山把他往院里拽:“就只喝粥,别的不要。”

林子森翻出一包白糖,捏起一撮撒进碗里,把粥拌得又烂又甜。如今正值下午,太阳晒得地上暖洋洋的,叶雪山搬了椅子坐在院内,捧着大碗低头喝粥。林子森自己也喝了一碗,锅里还剩了一些,全倒出来喂了大黄狗。

一锅米粥填饱了院内三个活物的肚子,两人一狗全出了汗。叶雪山无欲无求的发着呆,感觉此刻十分适合想些心事,可是想什么呢?他心里实在是没事。

这个时候,林子森忽然开口说道:“少爷这么大了,该娶亲了。”

叶雪山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娶个好的,倒也罢了;娶个坏的,甩都甩不脱。我还年轻,犯不上给自己套枷锁。”

林子森不再说话,心里知道他是一匹野马,在外面玩还玩不过来呢,哪里需要家庭?

院内越来越静,只有偶尔的风声掠过。叶雪山向后一靠,发现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也养过大黄狗,也有过林子森。林子森那年才十几岁,可是已经长得很高,像个成年小伙子。叶雪山记得林子森在娘那里总挨骂,挨了骂也笑嘻嘻的不恼;还记得林子森时常抱着自己在院子里来回走动着晒太阳——那时住的是一套大四合院,院里有花有草;林子森走着走着,就把自己放在一把高高的大椅子上。自己懒洋洋的在上面坐了许久,末了开始赖唧唧的哭泣,因为林子森不见了,自己晒得周身难受,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前胸后背的衣裳都潮湿了。

思及至此,叶雪山就要慨叹时光如水,滔滔而逝,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自己活成了这个样子,林子森活成了那个样子,娘呢,干脆是死了。

双手扶着膝盖站起来,叶雪山转向林子森说道:“我走了,你自己注意安全。晚上我要请金鹤亭吃饭,下午如果有事找我,直接往吴公馆打电话就行。”

林子森早已熟悉他的行踪,他便不说,也能知道。认认真真的答了一声,他走到门口踢开拦路黄狗,叶雪山装着一肚子热粥,就此向外走了。

叶雪山在吴公馆消磨了一个下午。吴碧城的房内放着几份英文报纸,他拿起最新的一份浏览一遍,只能勉强看懂标题。新闻讲着中国南北的大事,仿佛山东已经开战了。

说起山东,自然也就要想起顾雄飞。叶雪山满心漠然,因为现在有了贺占江做靠山,所以就觉得顾雄飞已经没什么大用,死了也行。顾雄飞没家眷,要是真见了阎王,北京的宅子大概就归自己了。除了房屋,恐怕还有存款。军阀不分大小,没有穷的。他很冷静的算了笔账,认为顾雄飞手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万,上百万也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