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妈暗自拉了拉她:“你不会真没预备罢?”

真没预备,起先不知送什么,后来觉得俗礼只会煞风景,不如不送。没想到连小果都备了。自己两手空空,现变不出东西,急中生智:“不好意思,我疏忽了。唱首曲子算是赔罪,寿星公意下如何?”

李仲喜出望外,表示笑纳。

好在都喝多了,仗着酒劲,拣了一曲平日拿手的。待唱到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陡然想起再往下就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真糊涂了,竟唱起情爱小调来,既羞赧又不合时宜。

大家止了谈笑,静静听着,她只得做出大方的样子。一曲终了,李仲率先鼓掌。

深秋时节夜里渐凉,屋中几人酒酣耳热,丝毫不觉得寒冷。突然看一眼外头的天色,只觉万籁俱静,只有他们几个说话的声音了。田妈已经醉倒,由小果扶在床上休息。为免惊动旁人,俩人便在此睡上一宿。李仲说他去别处将就一晚,余兆便向主人告辞。

他送了出来:“今天让你费心,我从未经过这样的生日,一定终身难忘。”

“我还从未过过生日呢,你终身难忘,我岂不是要记到下辈子。”说完立即后悔了,好端端的,为何秃噜嘴了呢?越想解释,心里越乱。

李仲何等聪明人,马上猜到今日也是她的生辰,这是再巧合不过的事儿。

可是为何不告诉别人,单单告诉我呢?只觉一股热气自丹田上涌,化在胸膛,冲口而出:“明日替你重新做一次寿,如何?”

“多谢你,可是…”

“不在这儿,咱们去江上。家里有条专门游江观景的大船,我让人收拾好,明日正午在临江外头等着。早上一切行动如常,出来时别被人看见,只要准时到达,船及时驶去就无碍了。咱们天黑之前回来,神不知鬼不觉。”

虽然半醉半醒,次日睡到破晓时分,也就睁着眼睛开始筹划。心里存了桩事,草草吃过早饭,直煎熬到晌午,借故出门。她怕被人认出,只走小路,多绕了半个时辰方到。好在已经预留出时间,李仲也是刚到的样子。

今天不但擦了胭脂,还戴了崭新的簪子,两只镂金镶珠的耳坠子不住打晃。他刚要称赞,身后一个声音急呼道:“大姐!”

余兆目光所及,有喜有忧:“你怎么来了?”

一个蓝衣少年走上前来,说自己刚到楚州,一下船就看见了她。

“这是我的弟弟,余质。”她互相引荐:“这位是…”

“姐夫!”余质随即笑道:“闻名不如见面,都说姐夫一表人才,和我姐姐男才女貌,真真一对璧人。”

余兆悔之不迭。她从未将这里发生的事告诉家人,总觉说也无用,甚至林观的死讯也只字未提,哪知今日偶遇,余质必然以为姐姐身边的男人是姐夫,待要解释清楚,委实一言难尽。

余质没给她解释的时间,直接将拉到一边,低声说了一大串话。余兆本是喜忧参半的脸,顿时只剩下忧,来找李仲时已难掩焦急。

“对不起,我…我必须走了。”

“好,我们一同回去。”

她摇头道:“我要去运城,不知何时回来。”

他关切地:“出什么事了?”

“替我和大当家告假。”

余质从船上牵来了马,他们并坐一骑,飞驰而去。

路过一家钱庄,余兆勒马,出来时提着一个包裹。余质看了一眼,说金子沉甸甸的,带在身上不方便。

“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你那些哪里够使。这些本是存给你们的,如今她出事,你那份也填进去了。”

余质虽然平日懒散无能,关键时候却不含糊:“对方人多势众,去了如何应对?”

“先礼后兵,救人要紧。对方若是识相,旧恨一笔勾销,若添新仇,先全身而退今后慢慢算账。”

疾行了半日,远道日暮,百鸟归林。

余质突然指向前方驿站:“姐夫!”

残阳如血,李仲斜倚在栓马的柱子上,整个人笼罩在一层光晕中。她不知所措,紧锁双眉,手心全是汗。比起几天之后所要面对的千难万险,眼下的事似乎棘手得多。有人帮忙固然好,可她最不愿让人看见的,最狼狈的一面,也将无处遁行。

“按你们这跑法,人还没到马先累死了。”他身后两匹宝马良驹已经吃饱喝足,整装待发。

余质欢呼一声,将马留给姐姐,自己与李仲并骑而行,且一口一个姐夫叫着。余兆的马脚力赶不上名驹,落在后头。

两个男人嘀嘀咕咕说了一路话,一句也没听着。不过也好,这种狗血之事不用亲口说出来了。

楚州距离运城十多天路程,他们日夜兼程,七天即到。孟氏家族群居于运城之外的孟家庄,整个村落的人多是此姓。进了庄子,没多远就是孟氏宗祠。三人驻足观望,被一个年老妇人大惊小怪地撵进僻静的巷子。

“姑奶奶一向可好。”余兆乖巧地挽了她的胳膊:“正想去府上打扰。”

妇人捂着心口:“你们胆子忒大,怎么这样明目张胆地闯进来。”

余兆心想不但明目张胆地闯进来,三天之后还要明目张胆地闯进祠堂,笑了笑道:“多谢你通风报信,否则我只好来收尸了。”

“好歹是本家…他们太不是东西,瞅着余家败落,连条活路都不给。荟荟傻啊,我让她去找你,竟不敢逃,让那畜生打个半死,关到现在了。”

余质咒骂不已,就要去找孟世勋算账。

余兆伸手拦住:“急什么,知道关在哪儿吗?”

她这一路深思熟虑,已然成竹在胸,三言两语布置妥当,只等三天后实施。余质转怒为安,冲李仲挤眼:“我说的没错罢?”

“又编排我什么?”

李仲笑而不语。余质道:“不过说你主意大啊,没有收拾不了的烂摊子。”

“谁不想小鸟依人?我倒宁愿有事就把脸捂住,稀里哗啦哭一场,可哭完还得收拾这烂摊子,谁还有工夫委屈呢。”

☆、第11章

孟氏族长约摸五十来岁,方面长髯,远观一股浩然之气。孟世勋二十出头,面色白皙,短小精干。二人一坐一立,下首若干人等,不住窃窃私语。

他们几乎将祠堂围成一圈,当中是个奄奄一息的女人。此女蒙头垢面,发丝遮住面庞,衣衫不整,血迹斑斑。

族长以杖杵地,扬声道:“余氏不守妇道,犯下通奸之罪。列祖列宗在上…”

一双桃红色的绣鞋从天而降。

众人昂首看去,只见屋梁之上跨坐着一个少妇,冷冷扫视在场的每一个人。

“岂有此理,何人在此放肆!”族长霍地站了起来,看见鞋子,脸上骤然没了血色,颤巍巍地指着梁上的人:“…你要干什么!”

“你女儿是条命,别人家女儿就不是。”少妇冷笑道:“想她平安回来,便照我说的做。”

孟世勋瞧对方比余荟年纪稍长几岁,容貌有几分相似。千算万算,没想到余家竟来人了。事已至此,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料她一个女子,还能翻了天去。

“来得正好,你们余家养的好女儿,水性杨花,不守妇道,做下这等不知廉耻之事,以至我孟氏一族蒙羞,如今按照族规,应处以沉塘之罪…”

“你说我妹妹与人私通,可有证据。”余兆端坐不动,问道:“是捉奸在床,还是谋杀亲夫?若有证据请亮出来,让我们开开眼。若无证据就是一面之词,难道孟氏一族尽是卑鄙无耻,仗势欺人的鼠辈不成?”

“大晚上的看不真切,让那奸夫逃了,我家中一干人等都可作证!”

“也就是说,在场诸位并非亲眼所见?”

孟世勋自知理亏,命令族人:“抓住她!”

话音刚落,脖子上多了一把剑。

余兆轻轻转动手腕,血顺着皮肉不住滴落,他睁大眼睛,几乎把眼皮撑破,只是发不出声,眼看就要划破喉咙,族长忙道有话好好说。

正闹得不可开交,外头有人大喊:“走水啦!”

围观众人救火的救火,逃命的逃命,瞬间散个干净。余兆一脚踢开族长,命令孟世勋背起余荟,押送着来到河边。

李仲和余质奉命蹲守在此,还有一位花容失色的孟小姐。

“怎么回事。”余兆先是看着余质,估计他没这个胆子,又问李仲:“不是让你们好好看管?”

“哦,人质很老实。我闲着无聊,去这厮家里放了把火。”李仲拍了拍衣衫,好整以暇地:“这等禽兽不如的东西,杀了他太便宜,从此一无所有,岂不是皆大欢喜?”

甚好甚好。

心满意足地踏上归途,刚出运城,余荟就醒了。

人一直由余兆照料,李仲只顾赶路。这会儿停在路边休息,无意中瞧了一眼,顿时怔住。

如果余兆是端庄秀雅的朝霞之美,余荟就是楚楚动人的皓月清辉。自古以来咏月诗人无数,总是有道理的。诗人不吝辞藻,男人得遇佳人,更是不吝赞叹,想将世间一切美好悉数赠予。

他忽而憎恨起孟世勋来,天仙也不过如此罢,竟不知珍惜。

“你说呢?”余兆问道。

“什么?”他回过神。

“…我说咱们兵分两路,你先回去。我得走一趟庆州,把该安顿的安顿好。”

“此去庆州必须绕道,与其走那些冤枉路,不如一同回家。”他笃定地:“放心罢,你还信不过我么。”

她也就不再坚持。

余质不肯去李家,坚持返回老宅。分道扬镳之际,再不解释就没机会了,她言简意赅,对于经历过的种种一语带过,重新申明李仲的身份,并让弟妹郑重致谢。余质行了大礼,无比失落:“好不容易有个姐夫,一转眼的工夫又没了。”

余荟已经能够站立,泪流满面,翩然下拜:“公子对我恩同再造,无以为报…”

李仲连忙搀扶,并说没帮上忙,救你的是你姐。

送走余质,三人继续赶路。余荟身体渐渐好转,心里依然不踏实,悄悄问余兆:“孟家会不会报官?”

“一帮欺软怕硬的货色,他们只会当自己遇上土匪,打落牙齿和血吞了。”余兆让她以后安心住在楚州:“也只当孟世勋是土匪强盗,夫妻一场,弃财保命。”

我太傻了,他说做生意,让借嫁妆我就借了。他在运城有了相好,带回家里,当我的面恩恩爱爱,我想着男人没有不偷腥的,也就忍了。后来他要把那女人娶进门,我能说什么呢?我并没有阻拦呀!可他听新欢的挑唆,竟要休我,逼我拿了休书,我死也不拿,他就打我,诬陷我通奸。公婆姑嫂没有一个帮我,那些族人也听信他一面之词。

余荟含泪,他是真狠啊,置我于死地。

“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软弱,你越妥协,就越欺负你。退无可退之时唯有一死,还觉得你不好好死,脏了他们的手。”

余荟半晌无言,叹道:“我也想过逃走,可将来呢?已是嫁过一次的人,还能找着什么好人家,谁还要我?”

“你来找我,也不至于饿死。”

“可我终究是被夫家休弃的,始终是个死。”

“你生来就是榆木脑袋,这不怪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不怪你。如今重获新生,怎么还不如田妈身边的小果,人家小小年纪,还晓得树挪死人挪活的道理,难道不嫁人就没了活路?”

余荟匪夷所思地看着她:“哪有女人不嫁的,姐你说什么胡话?”

“都说初嫁听从父母之命,再嫁就听自己的了。”余兆淡淡道:“那么是否再嫁,大约也可以听自己的。”

作为家中幺妹,前有大姐聪慧强悍,后有小哥天生金贵,好在生了一副好皮囊,日子不至于过不下去。母亲总说她不中用,将来一定最没出息。她听了也不恼,照样练武嫌太吃苦,又嫌读书耗费心神,家学渊源却一无所长。大姐无奈,怒下评语:“余质又怂又愣,你是又笨又懒。”

有一次大姐指着磨盘说,自古女人如同这些豆子,无时无刻不被碾压,碾出浆水,榨干榨尽,渣滓最后喂了猪。你若不想成渣,就得技多不压身,比那些男人还要出色。

事到如今才算有所领悟,却不明白姐姐为何自断后路,即使不跟男人过活,保留姑娘的身份总好过做一个寡妇。

☆、第12章

“姐,李公子为何对咱们这样好?”

“我为他家效命,又是兄弟遗孀,得知有难便帮一把,义气使然,有什么奇怪。”余兆顿了顿,缓缓道:“再说,我们还是结义兄妹呢。”

余荟凝望李仲骑在马上的背影,陷入沉思。

李仲偏这时回过头来,见一双秋水眼漾着微波,脉脉注视自己,到嘴边的话也忘了,良久方道:“回去之后无论谁问起,只管说是远房表姐妹。我自有我的说辞,咱们从未一路去过运城,切记。”

事关今后命运前程,天知地知。她们依言而行,如同未曾发生一般,外人自是无从知晓。

身份虽然瞒了过去,骤然多出一个大活人,且是活生生的美人,内宅已经传遍,李夫人亦有所耳闻。仲儿已与余兆结为兄妹,无须时时刻刻盯防,若将余兆表妹招到身边,即使不能收为己用,随时知悉那边的动向,也可时常留意而不漏痕迹,遂问余兆讨人。

余兆自然不敢违拗。

初来乍到即得了李园中一个体面的差事,余荟简直喜出望外。虽然不大,做的却是贴身的事儿,因此格外珍视,一门心思效仿姐姐,做一个中用的人。秋去冬来,一眨眼这一年快过完了,旁的都能应对自如,唯独对于李仲,很难做到视而不见,可气的是他大约每日都来,有时与大哥议事,一同吃了饭才走,有时与大嫂闲谈,李小姐在的时候更是有说有笑,耽误半天。

说笑时免不了拿他的婚事打趣,李夫人问他到底要什么样儿的,李仲一言不发,只是淡笑。问得紧了,索性说道:“自然要出众的。大哥娶了嫂嫂,珠玉在前,我岂能拖李家后腿。”

待他走了,李夫人扭头对她道:“听见了么,这孩子眼睛长在头顶上,只看得见出类拔萃的。”

余荟不免恭维几句,二少爷年轻有为仪表堂堂。

“说得轻巧,上哪儿去找绝色的去。天生丽质注定和中人之姿不一样,男人的眼睛最毒,比女人还厉害。”

“二爷好福气,有夫人替他谋划。”

“你不知道他脾气,这心是操不上的,如若肯听我一句,何至于至今未娶。”李夫人幽幽叹道:“有时我琢磨着,正室空悬,好好物色一位偏房未尝不可,只怕绝色佳人未必甘心做妾。”

余荟抬头,见夫人目光如炬,直勾勾地盯着自己,顿时心如撞鹿:“大户人家,未曾娶妻而先收了房的不少。”

“什么正室侧室,不过是个身份。有些人家不让妾室先孕,唯恐不是长房长子,将来乱了规矩。咱们家没这回事,大当家的位子一向能者居之。只是不知谁有福气,入得了老二的眼,也不知哪位姑娘不计较名分,得了实惠?”

余荟经此一问,接连几日神思恍惚,大有落下心病之势。李仲接连几日没来,却是真病了,从李夫人口中得知犯了旧疾。说起来已过去十多年了,那年李家与天残门势同水火,恰逢李元被人暗算受伤,天残门率众前来挑衅,欲意一举拿下,李家险些被灭门,临危之际李仲独当一面,自己也受重伤,热毒滞留体内。平时无碍,如若哪年初冬气候骤变,内息不畅,便需静养几天。

因念及那边没有丫鬟,李夫人命她前去照看,往返不便,索性挪去住着。余荟命两个丫头抱着东西,自己走在前头,迎面碰上大姐。

余兆不知李仲有恙,当着别人不好深问。余荟清楚内情,并未主动说起,只反问道:“原来姐姐竟不知么。”余兆愣了一愣,洗耳恭听,她却没了下文。

晚上问了田妈,悬着的心终于放下。田妈经她提醒,想起李仲多年前发病,自己按照大夫的方子做杏仁糕,吃了很有补益。好在杏仁现成的,需去皮蒸熟待用。田妈在灯下剥了一会儿,眼睛涨疼得很。小果一旁帮忙,直打瞌睡。余兆让她们去睡,连夜赶制出来。

原来杏仁糕中不止有杏仁,还有清热疏散的几味食材,色泽温润,清香扑鼻。田妈手把手教会了她:“今后就托付给你。”也不是说糕还是说人。

因许久没见李仲,田妈不辞辛苦,亲自送去,半晌板着脸回来,只管坐下生闷气。

余兆笑问:“妈妈这是怎么了?”

“咱们忙成那样,人家不领情的。”

“莫不是顶撞了您?不会呀,他不是那样的人。”

田妈想了想,低声道:“你那个远房表妹在身边伺候,你可知晓?”

余兆下意识点头:“莫不是那丫头冲撞了您?”

那丫头刚来的时候瞧着怪可怜的,夫人看中她,要了过去,我还说凭她的模样,将来不可限量呢。好么,果真攀上高枝儿,眼里没人了,挡在外头,说什么睡下了。这才来几天,派头就出来了,也不打听打听奶奶我是谁。还是他在里头听见,叫我进去,我一看啊,人家精神着呢,容光焕发着呢。我说点心是你做的,估摸他该说个谢字吧,呵,人家真说了谢字,没下文了。

余兆静静听着,沉默良久:“很不必提我,做就做了,不图什么。表妹年纪小不懂事,我替她赔罪,还望妈妈多担待。”

“你是没见他们说说笑笑那样儿。”田妈皱着眉道:“我是担心你呀,别傻乎乎的招了家人的道儿!”

余兆摇了摇头:“夫人让来的,她不能违抗。”

“奉命可不是那样儿,你是没瞧见…头发也不正经梳,散着鬓,老远一股香粉味,熏得人睁不开眼!”

好说歹说,田妈总算消气,走时仍然咕咕囔囔。她靠在门上,想着余荟进府之后的种种,不断告诉自己不要无端猜疑。突然一股异香扑鼻,渐渐浓郁,余荟笑着说:“姐姐有心事么,我招了半天手。”

余兆问她不在李仲身边伺候,跑这儿来做什么。

“方才夫人把我叫过去说了桩事,我不敢拿主意,想让姐姐裁夺。”余荟拉着她坐在床上,才红着脸轻声道:“二爷要我跟了他…”

啪啦一声,余兆只觉五雷轰顶:“什么?”

“他的意思,是把我收了房,此后以姨娘的身份陪伴左右,好过现在这样不明不白地住着。”

余兆面色严峻,不发一言。

她打心眼里惧怕大姐,声音越来越细:“我没想到他有这等心思,吓了一跳。夫人说,我是你带来的,终身大事,必要同你说一声才好。现在我心里乱得很…”

“不行。”

“姐…”

“姨娘哪有这么好当,不要命了么?我早说过,李园是个是非之地,咱们不求有功,但求独善其身!”余兆斩钉截铁地:“再说,你难道要走母亲的老路?临终遗命全都抛诸脑后了?”

母亲一生深受名分之苦,余荟自然深知其中痛楚。她谨遵遗言,堂堂正正嫁人,依然落得无家可归。大姐只管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念及此处,不禁微微一笑:“姐,你百般阻挠,不是全无私心吧。”

余兆被她问得一怔。

岂料余荟并未往下说,渐渐收敛笑容:“我知道,你瞧不起我。”

“你说什么?”

“你样样出色,诗词歌赋,家传武功,件件手到擒来。你什么都比我强,在你眼里我永远是不中用的妹妹,永远是个累赘。我知道的,假如我不是你妹子,咱们不是一个妈生的,你还会理我么?你救我,根本是逼不得已!”

动不动上升到政治高度,真叫人无语凝噎,余兆苦笑:“我可没这么想,手足难道可以挑选?假如咱们不是亲姐妹…这种事情没有假如。”

“姐姐,我嫁过人,明白男人什么样儿。李仲心里有你。”余荟不待她露出惊愕的表情,两手抓着胳膊,苦苦央求:“从小你就爱护我,好吃的东西总给我吃,好玩的东西无论如何喜爱,都让我先玩。如今能不能再让我一次,索性成全我们。你能不能…能不能看在姐妹一场的份上,把他让给我?”

千头万绪,她一时不知怎样反驳。自从听闻李仲有纳妾的打算,整个人都是木的。

“只要你告诉他,说你从没喜欢过他,就再没后顾之忧了。事到如今,你反正也得不到他,总不能白占着呀,就当做个顺水人情,难道不可以吗?”余荟抓着她的手越来越紧:“我不像你,你有本事,做得了自己的主,我是一无所长的人,只能嫁人…”

余兆万念俱灰,只觉自己傻得可笑。笑的不是心甘情愿的付出不得回报,而是这样呵护备至,时间久了,对方认为理所应当,不包容不忍让不妥协简直如同谋反,要千刀万剐的。

一个人勤奋上进,也是犯了罪吗?

“李仲心里有谁我不知道,他既然属意于你,自然心里全是你,我没头没脑地说一番话,岂非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