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同意我们在一起?”

“我不同意。”余兆冷冷地道:“也不祝福。”

余荟僵坐一会儿,实在无计可施,自己在这儿又羞又恼,姐姐却起身坐到一张椅子上去了。她不知割席断交的典故,只当她小心眼脾气大。

按照预先的设想,大姐不该如此,她从来都很大度,这次怎会例外。生气归生气,妹妹有个好归宿,她不该嫉妒。嫉妒归嫉妒,到底要道一声恭喜。

等了半天,那边全无声息。余荟施施然站起,无比失望:“姐,你变了。为个男人就不顾手足之情…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人。”

☆、第13章

腊月初八,李家冬祭,内由当家主事之人祭祀先祖,对外开设粥长,分派腊八粥赈济四方。忙到当日午时之后仪典结束,外头粥长分发已毕,随行众人陆续归来。

李仲站在回来的必经之路上,一门心思等着余兆。不消一刻见她勒马而下,将马交给小厮,迎面疾行,没走两步,面色陡然一变。

你不必逃,今天调头而去,明日我还在这里。李仲冲着她仓皇而去的背影道,说到做到,尽管一试。

余兆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连多日,他照例在等。这样一天天的,万一被人看见委实不像话,余兆不得不止步,直视他道:“二爷有何吩咐,不妨直言。”

“我要直言,也得你停下来啊。”

余兆从头到脚冷冰冰的,不似方才伶俐,垂目不看他。

李仲缓缓道:“我没同意。”

“同不同意,与我何干。”

“反正告诉你了。”他松了口气,轻快地道:“想找你谈谈,不是在外头,就是躲着我。趁还在楚州,把该说的都说了。”

难道将来不在楚州?她想问一声,自觉脸还绷着,不便流露不该流露的情绪:“二爷的婚姻大事,不是该和家人至亲商量吗?倘若把我拦下就为说这些,那告辞了。”

李仲见她要走,心里着急,一急不知拣哪一句先说。她这幅样子在意料之中,既然厚着脸皮找人家,定要一举消除误会,他只恨自己口拙。但凡一个人想解释,另一个人情绪激动,才好趁势赌咒发誓。静如止水,叫人怎么开场?

“那不是我的意思,我也没有同意。”

“真的不用和我说这些。”

我承认是有一点动心,他们都叫我睁眼瞎,其实哪有男人瞎呢。这些天闭门谢客,有一天突然清醒,自己并没有和她共度一生的愿望,之所以不由自主地看她,是因为她美貌,这美貌不足以令人改变初衷。这番话颠来倒去,在心里不停翻滚,一个字也没蹦出来。

“和你在一起时,我从未想过她。”他放弃了解释,无奈地道:“和她在一起,我总想起你。”

“请你不要拿我们比较。喜欢就认真喜欢,不喜欢就不要招惹,喜欢人不是挑东西,不该比来比去。”

冤枉啊大人!

没有邀功炫耀的意思,这比较发自内心,只可意会。好在她似乎不再气恼。其实说气恼,人家哪有一丝一毫,甚至委屈,休想在她脸上看到。

他想起幼时父亲给了一对鹦哥,一只纯白,一只五彩。两只各有各的美,都令人爱不释手。当被告之大哥和他一人一只,必须二选其一,当时的割舍和挣扎记忆犹新。

可是不对,余荟可以是鹦鹉,而余兆是鹰。鹰有利爪,有锐目,有铁翼,无法时时赏玩,一不小心就被伤着。养着鹦哥,心中惦记鹰。若与鹰同处,心中哪还挂念其他?鸟儿毛色再美,随处可见。对于唾手可得之物,取决于愿与不愿,只在于伸不伸手。

他不敢再打比方,今天这伤注定要受,还是自己找上门的:“明日我让她回嫂嫂那里。”

“她授命而来,假如这么回去,别人反而胡乱猜测,让她以后怎么做人?”

“那也不能一直这么待着。”

“这事儿算过去,以后不必提了。”她笑了笑:“你不是说,没有别的心思吗?”

他郑重地点头。

“不能当作没发生,还不能翻过去么。”

那也得是一顿疾风暴雨之后,万万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翻篇了。这事儿搁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不剥一层皮休想蒙混过关,她居然二话不说,携着男人的手一同闯出困局。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读不懂她这部书了,别说一部,一页都翻不过去。

“无论如何,我对不起你。无论如何,我要谢谢你。”

她微微一笑,依旧带些克制后的俏皮:“对不起我什么,谢我什么,我是你的什么人?哪有生气的资格呀。”

这无疑是最大阻碍,踢不开,绕不过去。他扬着脸,不看她的眼睛,像在同什么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较劲:“我会想办法解决。”

她耸了耸肩,没往心里去。

命运这东西,宁可信其有。阴差阳错地来到这里,成为名义上的寡妇,都是顺着自己心意,觉得必须这么做,便毫不犹豫地做。没人勉强,谈何后悔。至于不受控制地与李仲走到今天这一步,虽然始料未及,却是顺从内心。不管他怎么打算,自己这边是无所求的。

余荟曾含沙射影地质问,既然不能有个结果,为何不放一条生路。她倒想问,既然如此操心对方命运前程,为何不索性当他的妈?

一个人长到二十余岁,模样性情已成定局。吃什么样的饭,走什么样的路,是自己以外的人可以指手画脚的吗?有些人自以为的爱,无能且矫情。放手是软弱无能,所谓的成全是虚伪矫情。

她才不想演戏给自己看,再把自己感动得热泪盈眶。

腊八节后,过年之前,李仲有足足一个月在外头。自他走后,该消停的都消停了。余兆度过了几乎寂静的二十天,只等辞旧迎新。

快到大年三十的时候抓了个奸细,大家推测十有八九是天残门所派,一审果然如此。这在李园中不是罕事,余兆并未放在心上。今年冬天来的甚早,荷塘已经冰封,屋檐挂下的冰柱比往年粗壮。她家乡没有这么冷,一时大意,大风天里忘了添衣,鼻塞头疼不已,唯有闭门不出。

躺了两日不见起色,吃完药迷糊睡去,醒时对面不是小果。

“乔老三,你有什么事。”

“请总管移步北堂,有些情况,须得跟您核实一下。”

她点头道:“你先出去。”

“总管还是现在跟我们走吧,这是大当家的命令。”

“那也得让我起来,穿上衣服。”

“北堂是什么地方,总管应该清楚,迟了你我都不好交待。”

她看着乔老三和他身后的人,这哪是请,分明是押送。他们无视男女有别,不顾脸面地闯进来,就是存心看她出丑。

出了什么事暂且不知,但非善茬。乔老三是左长老心腹,左长老是长老派核心,与年轻一派面和心不合。时至今日,长老派式微,内外势力皆把持在李家兄弟手中,话虽如此,凭借昔日在江湖上的声望,尚可占据一席之地,以及后代与李氏族人的联姻,山路十八弯的关系一时扯不清。

究竟何时何地得罪了人家,她自认行事谨慎,尽量避免树敌,可谁知道,也许什么都没做,存在本身就是错。

北堂地处李园最北,树木阴森,积雪遍地。郝忠义眼尖,远远地见总管首当其冲,乔老三押后,招呼兄弟三五成群地迎上去。

这些人年纪轻轻,一个弄不好,反而容易被对方利用。余兆扫视手下们,微微颔首:“没事,就是问一问话。天气寒冷,大家请回。”

“总管,那奸细是我抓的,不该问你。咱们一同进去。”

她此时方知事出何因,看来之前就有风声,只是自己病着,变成最后一个知道的。小果见有不速之客,赶忙去搬救兵,所以这些人比自己先到一步。

“乔三哥,方才你说,是奉大当家之命?”她转而问道。

“千真万确。”乔老三道:“我纵使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假借先生之名。”

众人面面相觑,总管是先生的人,于情于理都没危险。她是怕他们不放心,故意让乔老三在大庭广众之下重申。耽搁下去只会给她惹麻烦,便都散了去。

乔老三客气地请她进门:“还是总管得人心,可谓一呼百应。”

话里有话,她强压怒火,不予理睬。

寒冬腊月,乔老三专门用来问训的屋子里没有火盆,只有一张四方桌子,几把椅子,一副灯架和一只蒙尘的灯笼。屋子不大,装了这些东西,仅供三四人站立。

“开门见山。”他笑了笑道:“冒昧问一句,前任林总管,也就是您的亡夫,你们哪年订下婚约?”

“这是我的私事,没有必要公布于众。”她拢了拢衣袖,不让寒气钻入:“再说这和奸细有什么关系。”

“倘若毫无关系,北堂怎会如此大动干戈,说实话,我们也不想触这个霉头,大过年的,还想和家人吃顿团圆饭呢。”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有问必答,就走不出这个地方,过不了这个年啦?”

“刚抓的奸细已经审过,口供在此。”乔老三示意手下拿来厚厚一叠纸张,密密麻麻写满蝇头小楷。

余兆接过来看了半天,哭笑不得地扔回去:“我要是奸细,也把账算到死人头上。”

“这是前半段,后头半节是关于您的,不再仔细看看?”

“无稽之谈,有证据吗?”

乔老三依然客客气气,等待手下将东西传来。

一封信,封得严严实实,像是没有来得及寄出。他指着从侧面划开的口子:“这是从林总管的遗物中发现的,装遗物的箱子放在您卧房床下。”

她实在想不起有没有这样一封信,遗物自从大略规整一次就封箱了,谁愿睹物思人触景生情?除了自己,大概没人愿意保留这些私物,不在眼皮底下搁着不放心,又不愿时常瞧见,床底是最好的去处。事到如今,索性咬死不认。

“此乃林总管亲笔,已证实绝无虚假。”乔老三忽然换了强调,温言道:“都说我们北堂干的都是些见不得人的阴暗勾当,这话属实。其实早在上任之前,我们就去庆州查过,你身家清白底子干净,与天残门素无瓜葛。依我看林总管出卖消息已经坐实,至于其他人是否受人挟制,还可以坦诚地聊聊,误入歧途不要紧…”

“林观就是死于天残门之手,怎么可能是叛徒,怎么可能出卖李家!”

“这个么,说不定黑吃黑呢。”

话音未落,余兆抬腿就是一脚,乔老三只觉眼前一花,猝不及防,连人带桌掀了出去,整个儿撞在后墙上。

手下几乎没反应过来,待去搀扶,他已满嘴鲜血,捂着胸口喘息:“哎呦断了…”

桌子已经散架,肋骨自然好不了。

余兆呆呆地望着满地狼藉,浑身是力又浑身无力。

☆、第14章

年关将近,胭脂生意好得出奇,从年前开始,陆续有外头的商铺求货,那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田妈欣喜若狂,兴冲冲把余兆那份红利分好,揣着去讨她的主意。到了屋子外头,门大敞着,火盆余炭未冷。

床上空无一人,厚衣服还在,披风不见了。前后脚的工夫,小果满头大汗地跑了回来。

听完经过,田妈简直没缓过神,怪自己一门心思扑在生意上,李仲的嘱托忘在九霄云外,回来怎么交代呢?

大年三十,李园上下张灯结彩。吃过团圆宴,李元夫妇站在檐下看李荇儿放烟花。

“咱这女儿,像个小子…”话未说完,只觉被夫人握住手背,定睛一看,李仲站在残烟中,侧身同侄女打招呼。

比原定归期足足提前三天,外头大雪纷飞,道路艰难,身上溅得尽是污点,他仍穿着大氅,想是回来之后未及换衣。

见面一番寒暄,李仲始终笑着,李夫人老觉得这笑像临时挂上去的,可他与大哥喝了半夜的酒,未曾提及其他。

以李夫人对他的了解,该是一回来就知道了。至于为何早归,显然惦记那个人,想快些回来相见。这二弟是个能担事的人,做多说少,越是急迫,越能沉得住气。他们原以为回来免不了一通争执,提前备好了应对之策,谁知人家喝得半醉,直接由人扶了回去,一家人其乐融融。

李元也诧异,是不是变心了?年轻人一时兴起,说不定遇着更好的,亦或知难而退了?

“你老说我们季家都是花花肠肠子,李家男人最可靠,一旦认定了一个女人雷打不动。二弟若是这样,你的可靠存疑。”

“我几时说过季家都是花花肠子,你那几个兄弟,不是公认的不爱江山吗?也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李元连忙辩白:“二弟脾气秉性像极父亲,他老人家年轻时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也不是我杜撰的。天残门现在还把账算到咱们这些子孙后代头上,说李家拐带了他们教主,她老人家难道不是用自己的腿走进李家的门?”

“谁知老爷子是如何哄骗的,老太太竟抛下一切跟他走。”

教主虽然成功私奔,辛家并不善罢甘休,发追杀令赶尽杀绝,教主为保丈夫自尽。老爷子若干年后纳了一个容貌极似亡妻的妾,才有的李如烟和李仲,只是正室之位至死空悬,这是后话了。

李元感慨:“我是怕二弟走父亲的老路,当然,我自己好不到哪儿去。李家经不起折腾了,只盼他有桩正路姻缘,享受安稳平顺。”

“他今天这样,像是认命了?”

“不像。”

“咱们把他后路都断了,即便不出这事,也没法儿如愿。”李夫人叹道:“他是憋着股劲,一声不吭才麻烦。”

李元笑道:“这也难不倒你。”

“我诡计多端,坏心眼取之不尽。”

“我几时这样说过…”

且说李仲被王子兴搀着走出一段路,见前后无人,问他查得如何。回来才两个时辰,大半夜的从何查起,王子兴给问得直犯懵,再看二爷忽然直起身子,没有半点儿醉态,明白他原来是装的。

“你们几个,这两天什么别做,都给我查。一旦发现左老头那边有漏洞,立刻回来报告,不许声张,不许打草惊蛇。”

“其实再怎么查都有限,大当家究竟怎么说?”

李仲冷笑:“你以为我去求情或者据理力争,大哥就会乖乖放人?”

来软的显然没用,硬碰硬更是妄想,救人只能靠自己。

暗中运作了几天,依然一无所获。

李仲坐卧不安,快被不祥的预感吞噬。他也有过落难的经历,明白每到此时,朋友突然变为陌路,交情不再是交情。素日与她亲厚的同僚退避三舍,没有墙倒众人推就算积德。自己作为当家人之一,没有正当的理由,根本插不进去手。也许心里煎熬,越发觉得孤立无援,深恨自己一无是处。身为一个男人,难道竟连喜欢的女人都保护不了?

“这雪一下不停,该有多冷。”田妈哆哆嗦嗦地:“她还病着,哪禁得住折腾…”

李仲几乎震了一下,忙问她为何不早说。

“你不是说不要轻举妄动么。”

那也没让你有所隐瞒啊,他没工夫计较,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倒后立马站起来,直奔北堂。

大过年的空空荡荡,外头只有一人当值,李仲一露面就被热情问候一番。他静静等待对方说完,示意他走近些:“很好,你叫什么?”

“小的姓梅,单名…”

那算你霉,他抬手扣住对方脉门。

小梅上半身立即无法动弹,吓得腿都软了,保持了全身的和谐统一。

“你今天非生即死。”李仲轻声:“先把里面的人支开,你带你的路,再告诉我谁有钥匙。大当家不会把我怎么样,我杀你白杀,你死了白死,左长老不会替你做主。我走以后要敢大声嚷嚷,绝对活不过明天,听明白了?”

“钥匙在乔老三那儿,除了他没人开能门。”

这小子还挺操心,李仲挟持着他,七拐八绕,走走停停。小梅自知伸头缩头都是一刀,听李仲的话明显死得慢些,十分努力配合。

进了地牢,一股寒气扑面而至,四周似乎随时拧出水来。李仲索性放弃钥匙,手持长剑,运足内力,铁锁应声而断。这间牢房里只有余兆一人,她朝墙横卧,对外头动静无动于衷。

“事不宜迟,趁大批人马没杀进来…”李仲看着她的脸,浑身的血凉了一半,这哪是人,分明是尸体,若非将她翻转时传来一声痛呼,几乎以为自己铸成大错。

他恨不得杀了自己。

余兆的情况比想象中糟糕,面色青灰,奄奄一息,瘦成一把骨头。他原以为乔老三不会无所顾忌,谁知直接动了私刑。此时无暇查验伤处,只好先逃出去再说。

外头有事先备好的快马,几个随从负责断后。此时守卫们的反应似乎比平时缓慢,唯独大门有人拦截,见是二爷,拦了一半又停住,他们得以一鼓作气狂奔而去。

马不停蹄赶往城外的伏佑观,跑到一半,王子兴指着地上:“爷,你受伤了?”

李仲说没有,再看地上星星点点,自他们来的方向滴落一道血线。大家都没有受伤,最后发现是余兆。

“对不起疏忽了!”这可能是他这辈子最手忙脚乱的时刻。

“道歉有什么用,人家又听不见。”钟小刀嘀咕:“不死也颠死了。”

王子兴横他一眼,过去帮忙。

气息尚存,看来是跑得急了导致伤口裂开。李仲解开上衣,偷瞄一眼,都是红紫淤青,不见伤口,待要往下检查,被王子兴按住了手:“二爷,光天化日,未免太心急了吧。”

狼狈至此,谁还有心情偷窥,难道我是那样的人吗?

又有几滴鲜血落下,终于找到出处,竟是脑后。凭他的经验,身上大片的伤是拳脚所致,头上的口子像是钝器,亦或撞上坚硬外露的东西。乔老三的私刑比这厉害多了,他想伤人,何至于留下痕迹。这一身的触目惊心是怎么来的?

☆、第15章

余兆没让他琢磨太久,榻上昏睡一天就醒了。身上依旧疼痛,心底却很清明,仿佛历经轮回一遭。

李仲斜坐榻边,仍在沉睡,一只手轻轻搭着她的手,歪在一边,显然一直握着,直到睡熟才松开。她轻轻握住这手,李仲忽然惊醒,吓得赶紧缩回去。

在牢里时时刻刻盼望李仲搭救,又想他若挺身而出,势必违抗李元的命令,公然抗命与决裂无异。到后来自觉伤情难愈,时日无多,出于私心,希望临死能够见上一面。

如今近在眼前,已无奢求,故呆呆地望着他,无比平静。

“头还疼么?”

“好些了。”

“乔老三活腻歪了,放心,迟早成全了他。”

我不自量力,踢断他肋骨。她努力回忆,乔老三手底下那些人,大概见不得老大吃亏,一哄而上,我忘了自己病着,以为和平时一样,没等还手头晕目眩,感觉磕到什么,眼里全是星星。原来眼冒金星是真的,不但光辉灿烂,身子还飘上天呢。

“他号称楚江第一脚,居然被你踢翻,能不冒火?”

她敛去笑容,认真地注视:“他们说林观是奸细。”

“我知道。这事透着奇怪,全都交给我,让我来处理,好么?”

“没什么不好,只是欠的你越发多了。”她摸到身上穿的并非原来的衣裳,且有一股浓重药味,想问他是否替自己换衣,转念一想,男女授受不亲,他这样的人一定注意避讳,便问是否观里的道姑帮忙。

“不是啊。”他顿了顿,道:“道姑换的衣裳,可她不会上药,还得我亲自动手。”

她感觉一口血喷出来。

其实哪有闲情瞎看,两次都只瞧见肚兜的颜色。非礼勿视,匆匆一瞥,不是她想的那样。

不过他没刻意解释,反倒很坦然:“你会对我负责吧。”

“对不起,我想你可能误会了。”她云淡风轻地:“我是一阵风,追逐着自由,永远无法为谁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