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戒指?!

还是对戒?!

这个平日里,总油里油气,厚如城墙的小子,罕见地涨红了脸。

许久不见他面热耳赤,于知乐只觉,仿佛回到了初识那些天。

他的反应令她深感愉悦,于知乐静静地笑着:“记得你以前和我说,先买了戒指,好提醒自己,定下心,要和这个人结婚。那我也用我赚到的第一笔钱,买了这对戒指,可能没什么分量,也不算多贵重,只是想告诉你,我很喜欢你,想一直和你在一起。”

景胜有点懵。

在于知乐面前,他可能真有心脏病,而且无法自行调节。

他一眨不眨注视着女人,她穿着素净的衣裳,悄然坐在那,静美如明月光,地上霜。

她也望着他,仿佛在看一泊湖水,一片原野。候鸟南回,她想要长栖在这里。

景胜放低声音,不断深呼吸,压抑着那些快把他心脏挤出喉咙的狂喜。

他问:“你在跟我求婚?”

于知乐莞尔:“你也可以这么认为。”

景胜条件反射似的,做出戒备姿势。见于知乐始终平和,在等候。他才取了那枚男戒,套到自己无名指上,一面嘟囔:“戒指我收了,但我暂时不接受你的求婚……”

于知乐眼底闪过一丝诧异。

但下一刻,是他言之凿凿的口气:“求婚,是男人该做的事情。”

于知乐轻哼,失笑。

景胜瞥了眼那枚女戒,嘀嘀咕咕:“这么素,连个钻都没有。”

于知乐板起脸,去捉他手,“嫌弃就还回来。”

景胜立马跳出两米远,贱兮兮笑着,回望于知乐,又怎么能还回去,剁掉他手指都不还,到死都不会还。

——

三个月后,于知乐收到了《在路上》节目组的诚挚邀约。

《在路上》是一款公路性质的音乐节目。每一季,都会规划一条路线,途径十二个城市,有国内,有国外。到达某地前,节目组会提前一周在网上公开下一次地点,放出投票,票选出人气最高的一位当地出生的歌手,为ta举办一场小型公演个唱。观众是从投票人当中随机抽取的三百名粉丝,邀请他们免费到现场观看这次演唱会。

由于类型独特,现场直播,与粉丝之间的互动性趣味性也极强,因而在国内收视火爆。

今年夏天,他们来到宁市。

投票活动结束,作为宁市高居榜首的人气王,于知乐听从公司安排,欣然接下通告。

于知乐那一场是户外个唱,被安排在了宁市的汀洲码头。

作为历经几朝风雨的古都,汀洲码头现今已不再有船舶途径和逗留,被改造为当地的一个古香古色的旅游景点。

是夜,湖光缥缈,天上的星,地上的灯,都在水面落下了姿影。

虽然只是一场小型演唱会,但节目组依旧布置的相当用心。舞台是与周边环境一致的古朴清雅。

每位特邀观众入场前,都会得到一个号牌,方便接下来节目当中的互动。

于知乐上来时,歌台全黑,唯独一道清月般宁和的光辉,伴之同行。

她一袭白色棉麻及踝长衫,颈有盘扣,乌发作髻,俨然蒹葭伊人,自水墨中施施而至。

停在立麦前,她先是简单清唱了,《焉知》的前几句。

陡然!

台上灯光乍亮,通明如白昼,别有洞天。

于知乐身后,一排七把古琴,六位白衣女子,齐弹和鸣,清如玉溅。

唯独中间一张琴空着,于知乐走回去,坐下,也加入其中,素手拨弦,尽情展现自己这几个月来的学习成果。

再外圈,便是由几个扮相新潮的黑衣男人组合而成的乐队。架子鼓、贝斯、电子琴……与古琴共协奏,却丝毫不违和突兀。

雅致之中有激昂,现代和古典碰撞出火花,瞬间引爆了现场观众海啸般的狂呼喊叫。

……

于知乐唱了三首歌,有成名曲,也有她几年前的创作,算是为自己下半年将发行的首张个人专辑提前造势。

休息时间,男主持登台,交给于知乐一个控制器,告诉她,下面即将抽取现场一位观众上台互动。

回头望向大屏幕上闪烁的数字,于知乐随意摁下按钮。

数字是23,男主持做了个手势,大屏幕上,显示着摄影师逡巡在观众脸上的镜头。

大家都激动难抑,在闹,在找。

最后,乱晃的观众席停驻下来。

见到大荧幕上定格画面,于知乐和男主持一道愣住。

主持人随之诧然调侃道:“看来我们于小姐人气不凡,都能吸引到其他物种的歌迷了。”

众人哄笑。

是的,正如大家所见,此刻的屏幕,满当当的都是一张毛绒绒憨乎乎的可爱“狗”脸。

——那种商业活动中常见的玩偶套装的……头套。

矗立在人堆里,相当醒目。

可真是个很别具一格的观众呢。

“那……请我们这位萌萌的狗先生上台?”

但狗先生没有动,只是摆了摆手,似在拒绝。

“看来还是位傲娇害羞的狗先生。”主持人妙语连珠,引得下面笑声阵阵。

狗先生再度摇手,然后微微低头,双手举起一张荧光牌到面前,上面是闪闪发光无比清晰的三个大字:【小鱼干】

于知乐已经扬起嘴角,根本憋不住笑,她早已猜出他是谁,或许,根本不需要去猜。

第一张被换下去,狗先生又举起第二张,

【marry me】

第三张,偌大的,最大的,

【?】

席间登时沸腾,只因这猝不及防的求婚。

不少人吹起口哨,应援棒乱舞,如同四处飞窜的萤火之森。

主持瞪大了眼,“哎哎只是抽你上来互动,你怎么就求婚了啊?”

狗先生不声不响,只是拿起另一张牌子,一手一个。一张“marry me”,一张大问号,飞速晃动,仿佛在催促,焦急地催着台上女人尽快给他回复。

于知乐抿紧了唇,眼里盈满了笑意,和水淋淋的星。

男主持失笑,手持麦克风,走到台下,停到狗先生身旁,进而把麦递到他面前,煞有介事:“先生,你会人类的语言吗?”

狗先生也入戏颇深:“当然会了,我本来就是人啊。”

他缩在头罩里,嗓音显得瓮声瓮气。

男主持故意刁难:“你既然是人,都不露脸求婚,似乎有失诚意啊。”

狗先生大言不惭地给自己编纂了一个很冠冕堂皇的借口,语气还相当正式:“是这样的,我被下了魔咒,台上那位小姐如果答应我的求婚,我才能变回人形。”

观众回头看他俩,纷纷拿出手机拍摄。

他们脸上均挂着不自知的痴笑,嘻嘻嘿嘿。

“就跟童话书上的真爱论一样是吧。”男主持若有所思。

狗先生赞同地点了两下头。

男主持望向台上,一脸为难问:“于小姐,怎么办呢,您打算救这位先生于水深火热之中吗?”

救啊救啊——

大家异口同声地咆哮,撺掇。

于知乐心想这蠢东西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喜欢给自己加戏。

她露齿一笑,应得相当利落:“好啊,我答应,没问题。”

也是此刻,狗先生瞬间扯下了自己的头套,屏幕上,他俊朗干净的脸上溢满了笑,仿佛日光不当心倾泻到晚上。

那样的发自肺腑,那样的喜不自禁,就像个春风得意少年郎。

他毫不掩饰,一排小白牙可以直接拿去印上牙膏包装。

眼睛也弯成了细细缝,亮晶晶,仿佛汇聚了这里,所有的光。

全场尖叫,口哨,鼓掌。鼎沸声音,响彻整个码头。

有人几乎要跳起来,也有人认出了他是景元集团的太子爷,那位名动一时的“于知乐的脑瘫粉”。

只是当日,大多人只觉是嬉笑打闹,一时兴起。

富贵风流纨绔子弟,心中怎会有真情,却不想亲眼目睹了这般用心。

景胜被男主持领上台,他也不嫌闷燥,穿着三件套正装,相当正式,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直到这时,主持才绷不住了,笑着抱歉:“于小姐,这个求婚是景先生私下联系我们节目组特意安排,希望你不会感到不适。”

“哎!”景胜叫住他:“我还没结束呢,就急着甩锅拆台啊你。”

台下又一番大笑,大家合不拢嘴,幸福感是蔓延最快的病毒。

“好好,您继续。”主持人让开地方,把这方舞台交给他俩。

咳,景胜清了一下喉咙,把麦还给旁边的工作人员,摸了摸兜,取出一枚钻戒。

摄像师给了特写,名副其实的“鸽子蛋”,又掀起了场下女孩子们羡慕嫉妒的嚎叫。

景胜在于知乐面前站定,正色,握拳到唇边,努力正色。

他太高兴了,只想笑。这女人是春日好风景,一见到心里就花团似锦。

于知乐瞪他一眼:快点。

景胜心领神会,颔首:得令,我尽快尬完这波求婚。

他单膝跪地的一瞬,

不远处湖上,嘭,一簇火星直窜天际,眨眼间,化作几小团鲜亮的怒蕊,攒簇成群,又熄止安静而去。但下一秒,完全没反应过来,也不知发生了什么,无数盛放的焰火,倏地炸了漫天席地,金色流光,千朵万朵,恣意倾洒,渲亮了整片夜色,无尽穹宇。

如此盛景,大家惊讶地痴怔在原地,目瞪口呆。

半晌,

啊啊啊啊啊!

叫声连片,有女孩捂住嘴,激动到热泪盈眶。

焰火轰鸣,再没人听得到台上的声音。

但于知乐可以听见,因为他离她那么近。此刻的世界,此刻的光景,景胜是离她最近的人。

景胜姿势标志,煞有介事说:“虽然你已经答应我了,但仪式得到位吧。要当大歌星的老公,怎么能不郑重。”

他仰头看她,星河似乎都闪在他眼里:“嫁给我。”

于知乐垂眸,不假思索想接手那枚过于高调晃眼的戒指:“好了,好了,赶紧起来。”

结果景胜手一缩,不给她拿,故意怒叱:“抢什么!”随即笑眯眯献殷勤:“让老公来戴。”

白痴,于知乐无可奈何,把手递过去,看着他郑重其事,一点点把那颗徒手摘来星辰一般的钻戒,推至她无名指指根。

佩戴好了,景胜还端量片刻,在她手背一吻,才心满意足起身。

于知乐看回去:“你什么时候订的?”

“第一次说想和你结婚之后,”景胜回忆片刻:“就车上那次啊,我在心里发过誓,我一定要娶到你。”

他又笑了,带着不留余地的心花怒放,感叹道:“啊,不得了,心跳好快,高血压,晕眩,太幸福了,我居然真的能娶到于知乐。”

话锋一转,又自恋上:“不过么,我这么财大气粗又英俊不凡的男人,有哪个女人能抵挡得了?”

于知乐想笑,鼻子却莫名酸楚。她微微偏了偏脸,眼眶已无法安放那些盈盈欲坠的动容。

再启唇时,她已经带了鼻音,有太多话要对他说,但倾诉出去,终究只拢成了三个字:“景胜,谢……”

剩余的,并未出口。

已经被男人拉进怀里,可劲儿拥着,抱着。

怎么才能把他的小鱼干,抱得再紧一点,把他深爱着的女人,抱得再紧一点?

第一次,坐在她机车上,第一次背后抱,他就告诉自己,他已经抱着她了,只会把她抱得更紧,让她窝在自己暖烘烘的怀里。 这女人太要强了,怎么可以这样,她一定不知道,她有多美好多动人。 像早春山崖的花,保护色一般的冰晶和雪粒终于融化。从今往后,她该被拥紧,有风他来顶。 景胜在她耳边轻而不快地吐槽:“多少次了?你什么毛病啊,夫妻之间老在这客气。” 于知乐不再作声,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任由滚烫的泪水,在脸颊肆意地滑。 再苦再难的时刻,我只是红了眼眶。 可现在,只想伏在你肩头嚎啕大哭,痛泪一场。 岁月无边,几度年华, 我曾怀疑人生,我曾妄自菲薄,我曾疲惫不堪,我曾心灰意冷,现在我知道了,原来一切只是铺垫与伏笔。 我可爱的狗胜啊,我心心念念的臭无赖,死变态,大怪胎,小男孩,那些我以为永不会眷顾的好运气,原来都是为了在有生的此刻,触到光,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