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是年近半百的大爷,闻言皱眉仔细想了想。

“没听说过,在对面上班的都是些人才,挣那么多钱哪会住在我们这里,都住高楼去了。”

说话间大爷身后走出一老太太,估计是她老婆,正拿着手电筒往谭稷明的方向照亮。

“你来找谁?”老太太说着,又拿手电筒照亮他跟前的树,“刮大风的时候这棵大树倒下来,带倒了路口的电线杆子,砸死了一个人,现在这楼上的人都走了,没有人了。”

他心上一空。

“死的那人是谁,你们认识?”

“是刘阿婆家的孙女,她在这附近上班,因为公司离得近,已经在刘阿婆家住了好几年。她下楼拿东西,本来能躲过一劫的,但是慢了一步,刚巧被电线杆砸中了,可怜得很,你是要找那个女孩吗?”

他又松一口气,说不是。

“可是这楼上没有人了呀。”

却听一旁的大爷道:“怎么没有人,你忘记了?三楼有个女孩子一直住在这里,下午还帮着解放军们一起清理路面,秀秀气气的很热心肠,你还和她说过话,打听到她是外地人,在这里没有一个亲戚的,你忘记了?”

老太太这才想起来,连忙说:“是是是,是有个女孩还在三楼住着,叫…叫什么来着…”

谭稷明管不了那么多,打断道:“我能借用您的手电筒么?我想上去看看,看她是不是我要找的人。”

“没有问题啦。”老太太应着,给他照亮脚下的路,等他从那堆障碍物上翻过去,又把手电筒递给他,“楼上不好走的,你小心些。”

他向人道谢,接过手电往那逼仄的楼道走去。那楼里果然很不好走,因着这幢楼年代久远,当年为了节省空间,阶梯间距不大,层距却修得很高,走起来费力不顺畅。

这些也就罢了,二层的拐角还耷拉着一扇厚重的木门,堪堪堵住去路,只能侧着身子从缝隙中钻过去。那失去家门的室内还摆着零星家具,乱得一塌糊涂,已经没有人住。

他心上渐渐浮起怜惜,这个女人如今看上去那么体面讲究,骨子里却仍然是当年那个毫不挑剔的项林珠。这地方破得连扇完整的门都没有,她却住得自在,还帮人清理路面,自己住的地儿破成这样也不知道换个安全的地方待着。

虽然方才那老太忘记项林珠的名字,但谭稷明几乎能确认她说的女孩儿就是项林珠。

这世上还有谁能像她一样冥顽不灵,又有谁能像她一样坚强不屈。

行动间他终于踢踢踏踏走到那扇虚掩的房门口,手电的光照着木门的锁,只见那锁似被撕裂过,歪七扭八贴着门扉,二者之间还钉着老旧的朱红皮套。

他瞧着有些古怪,于是伸手一推,那锁果然是坏的,木门嘎吱一声被推开了。

他拿着手电筒往里照亮,一眼便看穿整间房子,只见失去窗户的小阳台仅剩下稀稀拉拉几根护栏,那栏杆下还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泡面,而立在一旁的姑娘正手执一支破皮笤帚,朝着门口摆出防备的姿势。

下一刻,她也打开手里的电筒,对着门口一照射。

整个人霎时惊讶的无与伦比:“你怎么来了?”

谭稷明就那么站在门口看着她,看她清瘦的身子穿着背心短裤,柔顺的长发散在肩头。

她眉眼如丝,红唇似樱,清亮的眼睛像月光下的星星。

她变了很多,却也有很多未曾变过。她一句话不留抛弃他,又二话不说回来找他,如此让人憎

恨,他分明是憎恨的,可他却无法控制自己,澎湃的情绪在那一刻到达释放的最高点,他没开口说一句话,只是趋步朝她快速走了过去。

下一刻他便重重朝那个让他憎恨的女人吻了下去,他搂着她的腰,撕裂她的衣服,咬着她的唇吻她的眼睛。

她静潭般的眼睛似真的含了水,竟在他粗暴热烈的狂吻下浸出层叠不穷的湿意。

他仍旧不言语,也一点儿不怜惜,动作近乎笨拙,只是止不住的剧烈呼吸。

同样剧烈呼吸的还有身下的项林珠。

她也不开口说话,只是一味的承着,像三年前的任何一个时刻,不同的是曾经万般体贴怜爱的男人此刻毫不温柔,似存活于大山的原始生物,机械的释放着欲望的本能。

她能感受到,此刻的他浑身上下除了霸道的索求,还带着蓬勃的怒气。

她毫不抗拒,通通承着,像溺爱一个离经叛道的孩子。痛楚迷惘间却忽然感觉到肩窝一阵钻心的疼,她皱着眉睁开眼,见他正埋着头咬她肩膀,那力道不仅不减弱反有加大的趋势。

她握紧拳头硬撑了一会儿,却被越来越大的力道吓了一跳。

“谭稷明。”

她叫他。

他无反应,仍在加大力道。

她被这疼痛弄得害怕,推了他的脑袋重复他的名字。

下一刻,那力道忽然松了,只听他伏在她的肩头瓮声瓮气地说:“你要再敢一走了之,我会杀了你。”

她哽咽着喉头去捧他的脸,在漆黑的夜里盯着他的眼睛重复他的话:“我要是再一走了之,你就杀了我吧。”

他便猛然伏下身子,开展又一波原始行动。

有时,理智时的言语较疯狂的行动而言,会显得苍白无力,尽管这些行动看上去十分没有内涵,可谁的真实欲望又有多少内涵。被猛烈的情绪激发出自然界本能,这是一种无斟酌的袒露表达,也是一种可贵的感情体现。

当往事过境后,他们从生涩而莽撞的恋人变为洗涤彼此灵魂的伴侣,这场灵与肉的交融让他们彼此沉沦,又让他们比从前的任何时刻都要清醒。

项林珠深刻明白,身上的感触虽然痛楚,但这是她该得的,也是她梦寐以求的。从不对客观事实以外的存在抱有任何希冀的她,在那一刻竟然十分感谢上帝,她感谢老天让她在赶回来时还能碰上他犹豫不前,如果相遇的日子再晚一些,彼此或许真的只能错过。

生活给予这个姑娘诸多磨难和感慨,她一声不吭全部扛了过来,或许前半生的所有不凑巧就是为了换回今日的彼此珍爱重逢,那些错综复杂的情绪沉甸甸堆积在心上,像她为人一般隐忍着无法宣泄,她有些劫后余生般的心悸,也有些久旱逢甘雨的满足,她痛苦并快乐着,她觉得很值。

她还清楚的意识到,和谭稷明认识这么多年,直到这一刻他们才终于迎来了对的时机…

一夜的缱绻缠绵后,漏风的窗外渐渐浮起鱼肚白。

谭稷明醒得早,扭头看了看身旁的女人,掀被穿衣走了出去。

一刻钟后他又返回来,拍拍项林珠的肩。

没动静。

他扯了扯被子遮盖她露出的腿,又拍了拍她。

“宝。”见她掀开眼皮,才又道,“把这吃了。”

“我不饿。”

她翻了个身接着睡。

他将她的身子掰过来,扶着她往起坐。

“你烧得厉害,吃了药再睡。”

她这才依言吃了药,末了又去抓他的手:“你别走。”

“放心睡吧。”他吻她的头,“我既然来了,就不会走。”

窗外的天空布满密集的乌云,天色十分不好。

谭稷明安顿好项林珠后去了紧邻阳台的小厨房,他看了看厨房的灶台下放着一袋儿大米,他接着蹲身舀出半碗米准备放在水下冲洗,拧开水龙头后才想起来停水了,他四处看了看,看那贴着白色瓷砖的灶台边上放着小半桶备用水。

于是他又从那桶里舀出点儿水来,搅和搅和简单冲洗一遍,便开始煮粥。

等他把一切收拾好,盯着灶上的锅盖往外冒着水汽,他忽然很想抽一支烟。

于是他拿出支烟来抽,怕烟味儿散进房间,他先是关了厨房的门,又去开厨房的窗。其实那并不是一扇窗,原先的窗户早被风敲碎了,大概是项林珠不知从哪儿找了一木板勉强挡在那儿,还遮不严实,漏着风。

他将那木板挪开,手上却忽的打滑,砰咚两下那块板子砸在灶台上,震得盒子里的调味品挪了窝儿。

他就那么站在灶台前,半湿的裤腿仍旧高高挽起,脚下趿着一双人字拖,腿上还豁拉着一道结痂的口子。他两只胳膊露出来,腕表上沾着泥,胳膊肘还挂着一粒米。他嘴里叼着一支烟,正歪斜着身子舒展着眉眼,看那轻薄的烟雾顺着风飞向户外阴沉的天。

他看上去落魄极了,却又极度舒坦。

约莫半支烟的光景,他又盯着掉落在琉璃台上的那块木板,好一会儿忽然咧嘴笑出来,面部肌肉僵硬的拉扯着有些不适,已牵扯出眼角的细纹,但他无法控制。

那久违的笑容就像坍塌的那棵百年老树上新鲜的叶子。

76

项林珠醒来时约莫下午一点, 谭稷明熬的白粥一直在炉上温着, 粒粒分明的粳米早煨成软糯的米糊。

他给俩人各自盛了一碗,就搁在床上。

项林珠愣愣的接过饭碗看着他。

“你这地方连张桌子都没有。”

她说:“这离单位近, 我就自己住,图个方便。”

他没接话,半坐在床上, 另一条腿耷拉在床下, 行动间不经意碰着手边的塑料袋。

他接着从袋子里掏出两块月饼,递给她一块:“上午出门正赶上居委会发月饼,我跟人领了两块儿。”

她接过那块厚实的小月饼, 透明包装袋上有锯齿状的撕口,露出内里焦黄脆皮的圆饼,那饼上还刻着花好月圆。

“我都忘了今天是中秋节。”

谭稷明埋头喝粥,末了又掰开月饼尝了尝, 接着把剩下的一半儿递给项林珠,“太甜我吃不了,你吃吧。”

项林珠也没拒绝, 听话的从他手里接过,她咬了一口, 果然很甜,又看了看瓷碗里软糯的白粥。

“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三年前。”他往嘴里扒着饭, 声音囫囵不清,“以前你老说做饭很简单,我试了试, 还真挺简单。”

项林珠看着他,因着背光他的面貌不是太真切,只瞧见他蜷着一只腿半伏着腰坐在床上吃饭。

她捧着碗往里挪了挪,拍拍床垫:“你上来坐着,会舒服些。”

他于是把耸搭在床沿的那只腿也挪上去,两条长腿盘在一块儿,像坐在炕上。

项林珠还捧着碗,那热度暖着掌心,久了有些发烫。

谭稷明低头喝着粥,一天一夜未进食,他有些饿,末了抬眼看着她:“怎么不吃?”

她这才开始吃:“我老觉得这是在做梦。”顿了顿又说,“你…不是准备结婚了吗?”

他应着,已将一碗粥喝完,把碗搁旁边的矮凳上放着,抻开了腿靠墙和她并排坐着。

“我原本真打算结婚了,如果没有这场台风。”

“…我明白。”

他曲起一条腿,抻开了胳膊支在膝盖上,开口串出一抹笑:“你不明白。”

“我明白。”她重复,“虽然这是场灾难,但我挺感谢它,如果它没有发生,或者发生在你结婚之后,那时就算你惦记着想来看一看我,你也不会走出北京,因为你得对你的婚姻负责任。”

谭稷明在阴影处看着对面墙上的电视机,半晌没说话。

“我了解你。”她沙哑着嗓音道,“你迟迟不结婚也是这个原因,并非不慎重,而是太慎重,因为一旦结了婚就不能回头,可你还不能确定自己能否把对我的感情全部抹杀掉,不管这份感情是爱还是恨或者是仅存的一点儿怀念。所以我感谢这场灾难,不管你的感情如今是怎么样,是它把你带到我面前,而你既然选择了,就不会回头了。”

她口气平淡认真,甚至带着点儿严肃,像在和他谈判。

但谭稷明听在耳里却有别样的感受,她说出口的一个个字儿仿佛带了力道,颗颗砸在心上。

男人和女人关于触动的点不太一样,项林珠为了尽早赶回来见他,三年内搞定五年的学业没让他感动,每天跟公司楼下耗着只盼着和他说几句话没让他感动,甚至最后撕了合约忍住眼泪求复合也没能让他有多少触动。

可是这会儿,他却似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从心脏一点点往外溢出,那东西带着酥麻,又有些酸楚,还有些温暖。

他知道那个东西叫做感动,他感动的点在于,这个曾经那么不善言辞的女人竟是这么了解他,了解到无需言语沟通,只凭外在行为就能判定他目前以及未来的内心活动。

男人不似女人感性,他们一生擅奔跑追逐,在忙碌战斗的过程中,能有一个人透彻全部的去理解他会变得尤为珍贵。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若非长年累月的相处和磨合,又怎会将一个人了解的如此彻底。

遗憾的是大多人在磨合的过程中,被生活的繁琐和矛盾的碰撞冲击掉了美好的信念和善意的理解,结果不是跳着脚分道扬镳就是流着泪不欢而散。

谭项二人很幸运,如果当初的项林珠乖觉服从于谭稷明,或者谭稷明一味迁就项林珠的选择,谁又能保证在朝夕相处的矛盾中俩人会不会越走越远,而那些在平静中耗尽的耐心和感情或许比突如其来的分离更让人绝望。

当沉默寡言的项林珠变得如此通透擅表达,不知该如何言语的反成了谭稷明,不过他倒是挺享受这种转变。

项林珠见他没动静,便偎过去靠着他的肩膀。

“你怎么不说话?”

他摩挲着她的手,横了胳膊替她撩了撩被子。

“该说的都被你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说说你跟她的事。”

他横在肩的手一下下玩着她鬓间的发,忽而极淡的挑了眉:“我们发展不错,感情挺好,她要知道我在你这儿肯定追过来找你麻烦。”

那漫不经心的口气带着几分得意洋洋的挑衅。

这模样和以前逗她时没什么分别,怪不得有些人老说化成灰我也认识你,甭管一人多么成熟懂事,长在骨血里的风格可不是那么容易变的,至于你能不能看出来,那得取决于他愿不愿意显露。

项林珠窝在他怀里发出一声嗤笑:“要是真的感情挺好,你早就结婚了,又怎会来找我。你也别总拿结婚说事,就算你想结婚,那女孩儿还不一定愿意嫁给你呢。”

他捏她耳朵,使坏似的,又掐脖子,再挠她痒痒肉。

她病刚好,没什么力气又受不住痒,一边笑着一边躲。

他便埋下头去亲,亲了眼皮亲嘴巴,眼里绽放愉悦的笑意,和先前的深沉稳重判若两人。

人总有这样的时刻,面对两个人或者两件事,甚至两样东西,比来比去不分上下,可偏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因此往往舍其一而惦念其二,导致三心二意两头不落好。谭稷明碰上这样的事儿,却不急着选择,他没搞明白之前先晾那儿,等到一契机总会发现自己最想要什么,那就奔着那个最想要的去,别的甭管。

就好比如今,一方是白水似的稳妥日子,另一方是死灰复燃的雀跃激情,因着曾经的伤害,他觉得前者安全指数极高,后者几乎没什么安全度可讲,但后者能调动他的情绪,不管好的还是坏的,较前者而言就有了意思。

所以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晾那儿了,然后台风忽然来了,且意味着他极有可能会失去有意思的那一部分,因此他毫不犹豫就来了,再不需要来回掂量。

也是来之后他才明白,再激荡的生活终会归于白水似的平淡,可和有意思的人一起归于平淡,比和没意思的人相守到老要多出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叫幸福感。

他和胡佳慧去高级餐厅吃料理,安静优雅的环境,雕花镀金的餐具,酒香醇正菜肴美味,连服务生的微笑,甚至餐厅灯光的亮度都恰到好处,他整个人放松而愉悦,那是舒适感。而跟项林珠一块在这儿吃稀饭,连张桌子都没有,门锁是坏的,窗户是烂的,还停水停电,环境极其糟糕,他却极其快乐,这是幸福感。

其实大部分人都差不多,吃同样的饭,喝同样的水,吹寒冷的风,看亘古不变的太阳。这些既定需求和存在从来不会变,会变化的只是人的心情,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因着赋予感情这一切会变得有意义。

那天下午,谭稷明再三确定她已完全退烧之后,因着心情极好跟屋里待不住,便带着她出门了。

他提出回原来住的地儿看看,好几年不来,再加上这场破纪录的台风,还不知那儿现在成什么样了。

于是俩人一前一后下楼去,途径昨夜借他手电筒的人家时,那老太太笑眯眯看着二人。

“好靓的小伙子,她是你要找的人吧?”

他冲着老人点点头,那老太太再瞧着项林珠,暧昧流光的眼色直把项林珠瞧得双颊染上一抹绯红。

三天过去,遭受破坏的城市正逐步恢复,大部分的路面障碍已被清理掉。

这俩人十指紧扣走在路上,天色依旧是暗的,周遭的一切非但没了往常的整洁干净,反而面目全非。可他们从未有过的自信乐观,似要把这膨胀积极的因子撒向这城市的每个角落,仿佛已经看到它恢复如初,那模样竟比原来还要赏心悦目。

俩人各自趿着一双拖鞋,踢踢踏踏压着马路,谭稷明抓着项林珠的手,松一下紧一下的磨着她的骨节。

那会儿大部分路面已经通畅,他们乘车抵达目的地时,也只见花坛里堆着些未来及处理的树枝。

再抬头一看,二人都有些发愣,只见通体嵌着落地窗的楼面几乎成了一副空架子,蓦地望去就像未完工的毛坯房,只有零零散散几户人家还保持着完整的窗户,也不知是抵抗住了台风的袭击还是重新安装的。

谭稷明扬着头看着失去窗户的那间房,正大咧咧外露残缺不堪的水晶灯,还有歪扭着挪了窝的浅色欧式沙发,以及被摧残成茶色的窗帘,正打了个卷儿坠在残垣断壁的铝合金架子上。

项林珠也同幅度的扬着头,俩人就那么并肩站着,像落魄的孤儿。

77

“就这么敞开好几天, 不会有小偷吧?”

“应该不会。”谭稷明说, “一颗钉子也没有,还这么高, 谁能爬上去。”

“也是。”项林珠道,“这么大的台风,谁家没遭受点儿损失, 小偷大概也顾不上干活。”

谭稷明煞有介事的点头:“有道理。”

俩人的视线从头到尾没离开过楼上。

“回头找人给弄弄。”他又看着她, “怎么着啊,没地儿住了,要不跟我回北京?”

“行。”她说:“不过走前我得跟所里打声招呼, 我已经报了考博的名额,导师现在还在青岛,我还得去他那儿报个到。”说着又想了想,“倒也不是太要紧, 不一定非要跟着他学,我选个离北京近的地方,北戴河的科研站就很不错, 要不我上那儿考吧。”

谭稷明动也不动看着她,柔和的眼神配上阴沉的天, 很是温柔无害。

“不是报的中科院王书记的名么,我听说被他挑中的学生都很了不起, 咱资质够格才能被人挑中,有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要浪费,你只管学你的, 我到哪儿都能做生意,我跟着你就是了。”

项林珠也温柔的看着他,没说什么,只是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

聪明的人类有时很愚蠢,极浅显的道理非得绕这一大弯子才弄明白。其实很多事情互相理解着退让一步,什么坎儿都能过去。

因着研究所对面的房子过于残破,谭稷明不主张跟那儿住着,项林珠回去后简单拾掇一阵就跟着他去了附近的酒店。二人打算住一晚再去所里报到,然后飞去青岛见王书记。

几个来回过去时间已经不早了,夜幕降临时他们跟房间简单吃了顿饭。

素色窗帘遮住满屋暖光,小茶几上摆着两只茶具,中间的小瓷瓶里还插着一支鲜花,打开的电视机正传出惯有的动静。

谭稷明光着身体,穿了条平角裤躺在床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盘里洗净的水果。

卫生间不时传来水声,他头也不回嚷嚷:“宝贝儿你干嘛呢?”

“给你洗裤子。”

隔着一间房,项林珠的声音有些闷闷的听不太真。

他随即端着果盘从床上起来,趿着拖鞋跟去卫生间。只见水龙头还大开着,盥洗池里圈了半池冒着泡的水,她正往浸湿的裤腿上抹肥皂。

谭稷明贴着她,往她嘴里塞了块儿水果。

脸上露出笑来:“就这么被你拿来水洗,这下不能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