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行》作者:吴沉水

文案

一个人有天赋,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但若因天赋受尽磨难,你还会不会庆幸?

一个古代音乐天才的传奇故事,一首用坚强谱写的长歌行

“到目前为止,我有过好几个名字。

每一个名字,都象一把刀子,在我心底,刻出很深的痕迹。

深到事隔多年,我每次回想起,还会疼痛。”

郑重说明:某水出品绝对不会是悲文!

内容标签:江湖恩怨布衣生活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易长歌(阿黄、柏舟)┃配角:谷主、罄央、景炎、沈墨山、薛啸天、杨文骔等等┃其它:

编辑评价

一个天才乐师的传奇。

作者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位具有杰出音乐天赋的少年坎坷的成长经历,

文笔细腻,感情真挚,采用了过去与现在交插的叙述方式,

令读者更深刻地了解到主角的经历对他的性格形成的影响。

第一卷

第1章

有人跟我说:名字只是一个符号。

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说,一个人叫什么,只是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如此而已。因此,叫什么并不重要。

真的是这样吗?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一个人叫什么,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的东西太多。他的出身、他的家庭背景、他自身的修养、他所拥有的财富,他父母对他的期许,他内心的盼望、他站到人群里,周围的人用什么样的眼光看他。

名字绝对不仅仅是一个符号。

或者应该说,符号从来都不仅仅是符号而已。

名字只是一个符号,说着句话的人,在我看来,都属于幸运的人。

他们应该都有骄傲的资本,有过人的才能,有出众的品貌,不用为三餐烦恼,身后没有足以将自己拖垮的家庭负担,也许,还经常能从别人眼中,收到或多或少的羡慕、嫉妒、愤恨又无可奈何的神色。

这样的人,本身就是闪闪发光的金子,又怎么需要去在乎,这块金子叫什么名字呢?

我心里泛起一丝苦涩。

我从来就不是那么幸运的人。

所以,当有人问起我叫什么时,我总是很慎重,很慎重地吸一口气,再慢慢说出来。

到目前为止,我有过好几个名字。

每一个名字,都象一把刀子,在我心底,刻出很深的痕迹。

深到事隔多年,我每次回想起,还会疼痛。

毫无遗漏地疼痛。

我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成功锻炼成一个冷酷的人。

可是左胸心跳的位置仍然没法麻木。

某些夜晚,一首久违的乐曲,一个脱口而出的字眼,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却会让它剧烈颤抖,裂开层层的旧痂,让我被迫直视那些血肉模糊的伤痕。

然后我才知道,一切原该尘埃落定的往事,其实都没有过去。

往事如烟。

哪那么容易就如烟?

今日,我微眯双目,穿着领口微敞的雪白冰蚕丝袍,在三重绰约的轻纱之后,正襟危坐。前面的案几上摆着闻名天下的古琴“绿倚”,香炉内点着十两银子一两的西域异香,我闭上眼,略定了定,慢慢地将手指,搭到琴弦上。

微风轻拂,吹起淡淡烟雾,曼曼的轻纱一层一层荡漾开去,宛如被吹皱的一池春水。

我端坐轻纱内,客人坐在轻纱外,谁也不能在听琴之时进入内室打扰琴音,谁也不能随意撩开轻纱窥见我的面目。这是我定下听琴的规矩,京都胜地,多的是能人志士,谱摆得越大,名气越容易打响。

于是我不用三月,便成为誉满京师的长歌公子,我将自己摆在雅士隐者的位置,充分满足了这些贵族老爷,商贾官吏附庸风雅的心思。

是的,我现在的名字叫易长歌,是唯一一个,由我自己起的名字。

正如从此以往,我要做的事,要过的日子,都将是我的选择。

等了三个月,才终于如愿以偿,等到轻纱外那位客人。

我嘴角冷笑,既然来了,又岂能让你白来一趟?

我的拇指无意识拨弄了一下低弦,发出一声沉着悠远的回响,宛如钟声萦绕在寂寥无人的山谷。我举高手,审视自己的手:纤长温润,指甲淡红,宛如晶莹剔透的花瓣。绣有回向雷纹的长袖下,手腕光洁柔美,精雕细琢,右手尾指处套了黄金指套,为琴声偶而加了点铿锵金戈之声。

这双手,任是谁见了,都只会想到风花雪月,诗情画意。又有谁知道,这双手曾经伤痕累累,为了活命,几乎干尽天底下所有低贱的劳作?

再往下,靠近脉门的地方,有时至今日,沿用天下最好伤药也没法消除的一道淡粉色疤痕。那是我自己割的,打烂一只青花碗,用钝瓷片,来回挫磨出来的。

事隔多年,我还记得瓷片割破手腕时,那种尖利的痛感,以及那种整个心宛如漏风的破洞,空空荡荡的痛苦和绝望。

那时候我才十五岁,可已经知道,什么叫了无生趣,什么叫心如死灰。

我所受的苦,就算能白白作罢,但那被无辜牵连的人呢?难道也该死?

天道不公,我不指望,所幸的是,我有我自己。

我聚敛心神,开始弹奏。

一百两银子一曲,就算只看钱,也不能弹砸。

今天弹的是《长门怨》。

司马相如的《长门赋序》云,“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于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上,陈皇后复得亲幸。”

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

言我朝往而暮来兮,饮食乐而忘人。心慊移而不省故兮,交得意而相亲。

我一边弹一边冷笑。

陈皇后复得亲幸,天底下哪有那么简单的事?

薄幸之人,岂是一篇赋能够挽回得了的?不要讲一篇赋,哪怕拿你的命去拼,对那人而言,也不过是弃之鄙履。

这个陈阿娇,也不过是个傻瓜。

如此一想,原本幽怨的琴声,渐渐有了激越之意。

突然“当~”一声巨响,琴弦崩断,断了弦反弹到我的手指上,顿时拉开一个口子,鲜血直流。

我推开琴,有些愣住,看着自己流血的手,象玉石上绽开一朵妖冶的红花。

怎么回事?我今天,似乎被自己的情绪绊住。

纱帘外有异动,一个年轻人的声音嚷嚷起来:“怎么停了,这才听得好好的?”

在厅堂伺候的小厮立即伶俐地答:“怕是弦断了,列位再等等……”

“断弦?这京师第一琴的技艺,便如此不堪么?”另一位男子冷冷地开口:“本侯今日邀贵客来静聆雅音,却遇到这等状况,可见世间虚名传闻,多有不实。”

这大概便是今日付银子听取的主角阳明侯萧云翔了,我冷冷一笑,示意身后的童子执新弦而上,快手换了弦,重新试音,淡淡地说:“京师第一琴本就名不副实,若还想听便坐下,若觉着一百两银子花得不值,那便请走好。但银子是不退的。”

我一开口,帘外那名侯爷果然坐不住,拍案怒道:“清音清音,便是摈弃凡俗,你开口闭口谈银子,已落了下乘,这琴不听也罢!”

“那送客吧。”我懒洋洋地接过童子递来的巾帕,捂住手上伤口。

“大胆!”厚重的靴声传过来,“本侯今日便要瞧瞧,哪里来的刁民这般妄为!”

杂乱的脚步伴随着小厮叫着留步的声音,纱帘唰的一下被扯开,两名锦衣男子闯了进来,在见到我的刹那间,硬是呆愣在当地。

我略抬头,淡淡地看了回去,一见之下不禁冷笑,老天果然待我不薄,阳明侯萧云翔,看来这些年你保养不错,没病没灾,面色红润,甚好。

我低眉垂目,轻声问:“还听琴吗?”

“听……”他盯着我,竟然情不自禁,吞了口唾沫。

“那坐下吧。”我略指了指那边竹塌,萧云翔与那名锦衣少年忙转身坐下,我试拨琴弦,嘴角含笑,斜看了萧云翔一眼,问:“长歌试曲新曲,侯爷听听?”

他渐渐从初见我容貌瞬间的震动恢复了过来,重又换上风流倜傥的贵公子模样,竟然朝我眉目传情,暧昧一笑说:“自然,长歌弹什么,本侯就听什么。”

我的笑容加深,开始在琴上拨弄试过多次的曲调,这个曲调我从未在旁人面前奏过,是专门为那三个人准备的。萧云翔是第一个,我等了三个月,也许是更长的时间,我等了这么几年,为的不就是,亲自在这三人面前,为他们,一一奏曲。

曲调铿锵复又婉转,于高昂之处金戈铁马,于低徊之处悱恻缠绵,不出片刻,他二人已经在我的琴声中目光呆滞,神情逐渐恍惚,我冷笑,愈发催动琴中魔力,眼睛余光瞥见萧云翔已经渐渐歪在榻上,脸上渐渐苍白,手捂住胸口,呼吸逐步变粗。

我笑得越发开心,带金指套的手奋力一拨,琴声高昂,似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又有日月变色,山川无光,洪涝裂堤,天谴逼近。萧云翔眼见开始口吐白沫,似乎伸手想向我扑来,却终于无力下垂。

这首天谴,便是武功高强之辈,也难以运功抵挡,何况你这样酒色之徒?

就在我抬高手腕,就要以一声裂帛之音取他性命之时,忽然砰的一声,刚刚续上去的琴弦,再度断裂。

琴弦,被什么东西,从中击断。

功亏一篑,我又惊又怒,顾不得曲调反噬的气血汹涌,强忍住涌上来的腥甜之感,从琴案底下飞速拔出匕首,扑向萧云翔。

我要他死,我一定要这个畜生死!

我的匕首还未刺中他,却觉手腕上一痛,随即叮铛两声脆响,两样东西落地,一个是我的匕首,一个,竟然只是一枚铜钱。

我支撑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却无比恐惧地望着帘外,是谁?竟然有这样的功力,我的曲子,对他完全不起作用。

不可能的,我强撑着蹲下去,想捡起匕首,还未碰到,却一个踉跄,扑倒在地,就在这一刻,眼前一花,有人堪堪从旁伸出双臂扶住我,口气和煦:“小心点,别摔了。”

我惊惶地抬起头,却见眼前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轮廓硬朗,笑如春风,穿得宛如一般店铺掌柜,若不是一双眼睛晶亮锐利,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过人之处。

但我阅人无数,早已知道,越是这样的人,往往越可怕。

我看着地上蠕虫一般喘息的萧云翔,仇人近在咫尺,我却受制于人,无法亲手血刃,这一切,莫非是天意?

刹那间我万念俱灰,闭上眼哑声说:“要杀快杀,你若不动手,他日我仍要千方百计杀了萧云翔。”

“我为何要你死?”那男人惊奇地说,竟然若无其事地拉过我的手,搭起脉来,微笑地问:“你好像有什么不足之症,可曾问药延医?来,张嘴。”

他强行掰开我的嘴,往里面不知迅速塞了什么药丸,随后猛拍一掌,令药丸顺利下滑。我挣扎不果,怒道:“要杀就杀,别想用毒要挟!我若想死,天底下谁也拦不住!”

他淡淡一笑,说:“巧了,我若想杀谁,天底下也是谁都拦不住。在下沈墨山,你呢,叫什么?”

我狠狠推开他,跌跌撞撞向外逃去。虽知无用,但那等落入敌手,被人折辱的经历,我再也不愿尝第二次。我来到庭院,再走不动,扶着庭中的桃花树喘息,风吹过,满目落樱,一片缤纷。

扬起头,闭上眼睛,仔细听,似乎能听到风穿过肩胛的声音,柔软的花瓣落地的声音,脚下草地,不知名的虫蚁忙忙碌碌的声音。

不知哪里传来女孩儿们习唱之声,柔媚动听。蔚蓝的天空中,几只飞鸟翱翔而过,我几乎都能想象它们振翅时那些微的噗哧声。这是春天,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季节,适合踏青、寻芳,适合驰骋、醉酒,适合猎艳、寻花问柳,发展恋情。

适合重新开始。

只是不适合我。

远处突然有个稚龄孩童朝我飞奔过来,边跑边喊:“爹爹,爹爹。”我闻声如堕冰窖,这声音,这样子,竟然是我早先命人遣走的琪儿。我一回头,那如鬼魅般的男人,正含着笑,从另一面,慢慢朝我踱步而来,那边,琪儿举高小手,欢快朝我奔来。

“不……”我摇头低呼,没有办法了,我立即转身,用最后的力气扑了上去。我从未习武,在这男人面前无异以卵击石,但我就算死,也不能让琪儿落入歹人手中?

“爹爹。”

我心痛如绞,一边对琪儿大喊:“琪儿,快跑!”

一边一头撞了过去。

无意外撞空,却脚下一软,又被那男人双手搀扶住,耳边居然还听得他含笑低呼:“都说了让你小心点了。你到底叫什么?”

我挣脱不开他的双掌,另一边,琪儿呆呆站定看着我们,尖叫一声“不要伤我爹爹”就扑了上来。那男人仿佛嘀咕了句:“怎么父子俩都这德性?”随即一手一个,竟然将我们禁锢在左右臂膀之间。

他臂膀紧若铁圈,琪儿奋力挣扎,张开小嘴,一口咬在他手背上。

我心里大骇,那人竟然哈哈大笑起来,说:“你们一大一小,莫非都是狗托生的?这样好了,我叫你大黄,你呢,则是小黄,可好?”

“我才不是狗!”小孩儿气呼呼地说:“我是爹爹的乖宝琪儿。”

“哦,原来你叫琪儿啊,那爹爹呢,爹爹叫什么?”

“易长歌。”我淡淡地说。

“不是这个,”他摇摇头,低头好笑地看我,说:“你原本的名字?”

我忽然冷冷笑了,抬眼看他:“这位爷才刚起的好名字,阿黄可不就是叫我?像狗一样的名字,可不就是配我?”

第2章

是的,这个用来叫狗的名字,就是我的第一个名字。

大概除了我,已经没有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小男孩,叫作阿黄。

也没有人知道,现在冠盖满京华的长歌公子,竟然有过一个,跟狗一样的名字。

以及,连狗都不如的童年。

叫阿黄的我,一出生,母亲就死了。

母亲是逃难才到那个村子的,那一年定河发大水,许多人一夜之间家破人亡。

她与家人失散,颠沛流离,很饿,昏倒在一家农户门口。长年耕田的庄稼汉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于是用家里的种粮救了她,虽然她当时已经有了身孕,仍然坚持把她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