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明月镇长闲,人生何事缁尘老。他说,这里适合修身养病。

几乎过年才见面的亲戚们,并不知晓我与宗晨之间曾有的种种,而那些原委曲折也就老爸明了,不过他也没说什么,毕竟这不是界限分明的谁对谁错问题。

其实爸他比谁都看的通透与清楚,我一直记得他曾对说的那句“孩子,你得明白,所有的幸运,都敌不过命运的无情。”

我以前从不信,从来不信什么命运缘分,可现在,我已经真的明白月老的三生石上,并没有将我和宗晨的名字刻在一起。

这日晚上,我家包馄饨吃。

认为是“准女婿”的宗晨,理所当然被打发去买馄饨皮了——又怕人生地不熟,便让我带着路。小侄子难得没跟来…被一个气势嚣张的小美女给叫走了。

黄昏傍晚,天际难得有冬季并不常见的火烧云,一大片一大片,如盛开着的鲜艳火红杜鹃花。

这个不寻常的冬,总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

宗晨他起先是走在前头的,一如我们以前的习惯,夕阳将他的影子拉的很长,随着光线忽长忽短,我跟在后头,两人无话。

又或许是天边的云烧的热烈,引了他的注意,慢慢的便缓了步子——他开始与我并排齐行。

打破沉默的也是他。

“不爱玩了?”他侧过脸,简短的问了句。

他问的莫名,我一时不解。

宗晨停下步子,有意识的瞥了眼地上的影子,又淡淡看我一眼,“影子。”

这下,我明白他的意思了——从前年少,便是喜欢跟在他身后,踩着影子玩的不亦乐乎。

我呵了口气,一脸不屑的吐出两个字:“幼稚。”

宗晨顿时笑的眼也眯了。

最近我们总是有意无意的开始互揭当初的丑事。

大路到头,朝右边拐弯,是条热闹的小巷,沿街摆着许多小摊,商贩们在这卖些水果蔬菜或者熟物,附近居民贪近,图便宜,加上东西也新鲜,一来二去的,原本冷清的巷子便兴旺起来。

道路本就拥挤,又加上黄昏这个时分,过往行人,来去的车辆也多,我们不得不左右突围。

怎能两不相欠<2>

宗晨下午换了一套米色的带帽套衫,又配着水洗色的仔裤,一双皮革短靴,与平日的装扮完全不同,虽然我笑他在装嫩,但也不得不承认,除了他脑门上依旧没褪去的伤痕,着实养眼的很。

我们转了几个摊位,都被告知馄饨皮没了,卖光了,即使有也有剩下的,也大多不好,不是皮薄便是皮厚。

正发呆,身后猛地传来汽车喇叭声,心里突突一惊,本能的拽着身边人的衣角朝路边躲,只一秒,手已被牢牢反牵住,宗晨的声线清晰而稳定:“别慌,跟着我。”

那次车祸后,我心底留下的阴影,一直未散去。

他的手很大,掌心几乎包住我右手,虎口处有因长期绘图而留下的薄茧,触感特别…让人觉得安心而温暖。

冬天的夜沉的快,不知何时,夕阳已落山,接着,暮色便铺天盖地而来,路灯依次亮起,无端填了些气氛。

周围依旧热闹而喧杂,我与他像情侣一样,牵住彼此的手,去买饺子,哦不,馄饨皮。

这种感觉很奇妙,安心却又忐忑,我知道的,但凡与幸福有点搭边的行为,一旦失去,会导致的心理落差便比从未拥有时多了不止一倍。

何时我已如此瞻前顾后?

我欲将手抽出,却纹丝不动,再暗暗用力,还是失败了——罢了,有美男豆腐不吃,那是傻子。

我比宗晨要矮个20多公分,大约在他耳廓下,正视他需要仰视,以往每次争执时也总得先摆出脸谱,才能在气势上旗鼓相当。高个子的好处还在于天生比别人多了几分心理优势。

我下意识的抬头看他,却见他的脸一点点融入这夜色,并不模糊,相反的,反而逐渐明晰起来。

宗晨的头发长出不少,成了较短的平头,没了额前的刘海,少了些冷漠神秘,多了几分干净利索,又穿着今日的休闲样式,恍惚之间,像是多年前那个高中时代的他。那条巷子很快走到底,我们又从那端走了回来。

回去时,天空竟飘起了小雪,洋洋洒洒的,像是云层的灰,漫天而来,撩拨的人心底发痒,早先日子地上深深的积雪早已褪净消失,地面干燥的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们总是很容易忘记灾难——尤其是与己无甚关联的,甚至,还会有其他意义。正如张爱玲的倾城里,香港的沦陷成就了流苏,但我明白,与我和宗晨而言,那一场百年一次的雪灾,并没有成全什么,只是改变了某些东西,而那改变,谁都说不准是好还是坏。但至少现在,我宁愿宗晨没有改变。

“下雪了。”宗晨仰头看着天,他的眉间渐白,接着很快消失。他将帽子套上,又解下脖子间的围巾,低着头,将我拉到身前,很自然的帮我围好,动作温柔。那股熟悉的冷冽清香于是瞬间灌入我的肺腑,令人贪恋着不自觉的深呼吸。

可以拒绝什么,但往往的,无法抗拒某些东西。

他的指尖触到我脸颊 ,“啪嗒”一下,瞬间微麻——静电反应,我和他兼一愣,结果下一秒,围巾也传来“猎猎”声…

“电也不是这么放的吧?”我缩了缩脑袋,一边呵气,一边嘲笑宗晨,却不经意对上那眼眸——蕴着笑意与…情愫的眼。

这样温柔的,迷人的宗晨,快让我没有抵抗力了——我对他的免疫力原就基本为零。

他说可能要移民了,他又主动开始示好,无论怎样,我都不该在意了,每每想起叶阿姨声泪泣下的模样,想起母亲悄无声息的逝世,我便试图让心肠硬上一分。

起风了,我垂下眼,加大步子朝前,“回去吧,家里的人要等急了。”

对于我们迟来的馄饨皮,一家人似乎没有什么意见,事实上是,他们正热火朝天的搓着麻将。

事实证明,精神层面的力量是无穷的,能抵御低级的生理需求,即使不吃饭,也不能不打麻将。

“哎呀,小女婿回来啦…我们饿的都没力气打麻将勒…”某大娘扔了张一筒,眼朝我们一飘,“浅浅,赶紧的…你们两包馄饨去。”

“我爸呢?”没看见老爸的身影。

“哦,大概又去前堂了。”爷爷叹口气,扶了扶老花镜,又丢了张没用的牌,我不知道他是因为老爸在叹气,还是因为摸不到想要的牌而叹气。

“哦。”我低下头,没再说话,拎着一袋皮去了厨房。

“转过来,”不知何时,宗晨已经站在我身后,手里拿着毛巾,“头发湿了,我帮你擦干。”

我愣了愣,便要伸手过去拿毛巾,“不用,我自己来。”

他淡淡的看我一眼,什么都没说,只不动声色的将我的手挡回去。

干燥的毛巾带着独特的清爽气息,宗晨的动作很温柔,手指在头皮来回擦拭,一阵酥麻。

我站在他面前,一动也不敢动,视线停留在地上交叠在一起的影子,鼻子忽然发酸。何必呢,宗晨,你想走就走吧,不用对我感到愧疚,不用对我这么好的,真的不用。

“好了。”他朝我笑笑,好看的下巴微微一扬。

“嗯,包馄饨去吧,大家都饿死了。”我忙隐下眼里的泪意,转身去拿馅。

“好。”

我们将盘子端出客厅,边看电视边包,我们心照不宣的,没有看关于雪灾的新闻报道。

屋子里开着暖气,宗晨将外套脱了,只穿一件毛绒绒的浅灰毛衣,穿在他身上看起来空荡荡的,锁骨凛冽而冷锐,我吸了吸鼻子,自言自语的喃了句:“好瘦。”那一场车祸后,他明显瘦了,下巴更加尖,脸上几乎没什么肉,没想到身上也是这么瘦。

“心疼啦?”不知怎么回事,大娘对某些事总是特别耳尖。我心里是真的一酸,却还是笑道:“是啊是啊,我心疼了,心疼死了。”

宗晨正娴熟的将一只馄饨包好,闻言唇角明显上扬,心情忽地大好。我也不是瞎子,虽说别扭着,但心里也是吃了蜜一样的甜。不管怎样,我都不得不承认,和宗晨在一起的时候,是真的能感觉到开心。

也罢也罢,谁说的,今朝有酒今朝醉。

“水开了,”我拭了拭额头的薄汗,在厨房叫道,“把馄饨端进来。”

宗晨今晚真的很有家庭主男味道,虽然我知道他一向很会照顾自己,但是说起来他也是客人,就这么忙活了大晚上,从买皮到包,再调汤,又一一问了在座的要吃几只,再分别盛好,端上桌,放好勺子碗筷,这才喘口气。

我忍不住不捉弄他,凉凉问了句:“什么时候改行到我爷爷家当保姆吧。”

他但笑不语,意味深长。

后来我才知道,这家伙一早知道那是爷爷故意试探他的,所以装孙子装的特卖力,任劳任怨的——就说他聪明吧,果然聪明。

“爷爷,我去叫爸爸来吃饭。”

“好,快回来,要冷掉的。”

“让我去吧,”宗晨站了起来。

我看他一眼,指了指西边,“过去第二个前堂。”

“知道了。”

宗晨去了很久才回来,回来时我们都已经吃好了,爸爸的眼睛红红的,我猜也猜到了,一定又在妈妈灵前哭了。

我从电饭煲里将温着的馄饨拿出来,一人一大碗,“多吃点。”

夜色铺天盖地的从各个角落涌了出来。一出屋子,冷意便直直泛上来,空气里有灼烧过后的干燥草木味。

我们这边有个习俗,但凡大年夜,总要用食物先拜祭去的亲人,愿祖上保佑活着的人,也祝逝去的魂灵可永生安息。

堂前是用来祭拜的地方,在四合院的一侧,与主屋隔开。爷爷家堂前用的还是旧时的低瓦灯泡,光线昏黄,让人恍惚之间分不清身处何处。

我拿着炉子,慢慢走了过去,站在妈妈的牌位前,炉子已陈旧多年,是早时用来烘手用的。原本光亮的银质已磨的黝黑,外层雕着繁复的枝叶,内里盛了不到三分之二的灰,添着几块红透亮的炭。那原是妈妈的用的,从小她便怕冷,自嫁过来,在奶奶家得的第一样东西便是这火炉。

点香,跪拜,我沉默地看着星火一点点燃尽。

“对不起,妈妈,但是…能不能让爸爸忘记你,我希望他能快乐的活着,就算再娶个人也没关系,他总归还要活个几十年的,妈妈…原谅我的自私,但我真的希望,爸爸可以忘记你…”

人总是自私的,死人怎能与温香暖玉,有血有肉的活人相比。每次看见沉默着的老爸,心里便刀割似的痛。

但还能怎样,有些人一生只能拥有那么一次,因为太过于刻骨铭心,所以其他的再也无法取代,所以我明白爸爸的苦,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根本就做不到。

这样的人,说好听是情痴,说难听是傻子。爸爸是,我也是,而宗晨…我希望他不是。

不知过了多久,香火渐渐熄灭,我小心翼翼的,将烛台上的灰烬收入炉中。

因为跪久了,起身时膝盖有些麻木,慢慢走到门口,才看见一直靠在门边默不作声的宗晨。

他低低的说了句:“当心。”

“嗯。”

出来时,夜色浓重,好在当空一轮皎皎明月,衬的大地银辉一片。

小侄子蹦跶了出来——“我们去逛街吧。”

番外之宗晨<1>

夜色浓重的像是泼了墨的绒布,一点一滴渗入整个城市的上空,不时有烟花升起,照亮本就映照灯光而微红的天,像是某种仪式。

我牵着那小侄子的手,对,就是简浅叫他小崽的那可会折腾人的小家伙,不紧不慢的走在道路的前头,后面跟着她。

就像是任何一次我们出去一样,我在前,她在后,隔着不长不短的距离。

街道上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烟火味,地面散落着零碎的鞭炮壳与烟火屑,湿漉漉的粘着,带着过年所特有的浓烈而喜庆的气息。

“呐,走慢点…”左边的小人忽然一停,仰着头看我,眼神晶晶的亮,“等等我小姑…她走好慢。”

我脚步一滞,转头看她,简浅低着头,踢着地上的一颗小石子,垂肩的长发微微一颤一颤,就像是多年前那样,所不同的是,那时跳动着的是富有生命力的短发,如春日的花朵,而现在的她,更像个已成长的树,静静的立在那。

“哎,怎么停下了?”她有些愕然的抬头,小脸被风吹的有些红,脖子微缩着,像个受惊的小白兔。

“笨蛋,你不会走快点啊,跟上我们…”小家伙不满的嘟着嘴。

我刚想说些什么,却见她皱着眉头,似自言自语:“没用啦,我永远都跟不上的…”语气竟带着不多见的透彻与淡然。

顿了顿,她弯身笑着,对身旁的小家伙说:“不信你看哦,要是我加快步子走,他也会加快步子,不管怎样,总会被拉出一段距离的,我呀,总是跟不上这个人。”

简浅说完站了起来,对上我的目光,淡淡一笑:“走吧。”

有什么念头在心尖一划而过,我没动,怔然的望着她,可那念头闪的太快,我一时抓不住。

“宗晨叔叔,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应该等着小姑嘛,说起来,她是女孩子,要我们的保护的。”说完,那小家伙一把拉过简浅的手,笑嘻嘻的仰着脑袋看看我,又看看她,然后很大步的拉着我们朝前走,“喏,像是这样,一起走,不是很简单,怎会跟不上,你们两个好奇怪。”

你们两个好奇怪,不是第一次有人这么说。那个很快闪过的念头,就这样被一个小孩子给逮住了——只是,很简单的一件事而已,可我从不会与她并排走着。

我与她都没说话,只有这个小家伙在兴奋的说着什么,我想,如果从远处拉过镜头来的话,那就像是一场即将落幕的温馨的电影,我牵着一个小孩,小孩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在寒冬夜晚的街头,有烟花,有嬉笑声,可谁会想到,这将是我的一个即将被埋葬的美好过去,而刽子手却是我自己。

简浅不告而别时,我像疯了似的找她。手机打不通,家里没人,我想起她说的药回爷爷家过年,这才想去,又四处打听,才找到了这里。

本来一肚子的质疑,可在看见她之后,全没了,只化成满的思念,我想,我们在一起就够了。

可她给我的感觉,就仿佛随时要逃似的,这让我很不安。

我迫不及待的要来。

“伤筋动骨,起码得休养百天,你自己的身体,自己看着办。”母亲只淡淡的说了一句,再没有激烈的反对与极端的阻扰。或许是新换的药物效果不错,她的情绪这些天也慢慢平静下来了,不再像之前那样,有些歇斯底里。

从杭州上了高速,大概有三小时左右的车程。这个浙东的旅游城市,并非是第一次来,不过是千篇一律的山水,看得多了,便再也没什么稀奇,房屋则是典型的江南小镇构造,有着大片不合理规划的住宅,参差不齐,低矮的古旧房屋之间造着不合格调的高楼建筑,精心打造的商业区反而没有老城区街道的兴旺,这都是未跟上经济的城市规划现象。

若是平日,我的脑子里大概就只有这些吧,如何可以更好的改造旧城,计算那些房子之间的距离离标准还差多少,有几户人家会照不到阳光…诸如此类的,习惯性的职业病。

不过这一次,出现在脑海里的只有一个念头——原来这就是她的家乡。关于这里所有的一切,一下子都被烙上了一个印记,多了些莫名的亲切感,这种感觉,与先前七年时不时涌起的某种情感惊人的相似。那些日子,每每看到简,浅这类的字,心头总会一跳,有莫可名状的情绪在心底蔓延,却说不清是为什么,是思念还是怨恨,我也想不明白,久而久之,年少的我便将其归纳为,不过是对某习惯性事物的惯性作用罢了。

在意识到那种情感之前,我一直都以为,对于她,只是种惯性作用,可我自己也解释不通,为什么这惯性持续的时间会这么长久。

“哎呀。”简浅忽然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我,因为风的关系,眼睛眯成一条缝,像是一直假寐的猫,呵…加菲猫,一样的会做坏事却让人讨厌不起来。“今天,影院应该不开门吧,刚过完年呢。”

“啊…不要!”小家伙有些按耐不住的叫道,简浅也垂着眼眸,左脚又不安分的玩起地上的石子,这样的神态,她也是觉得有些失望与扫兴。

我忽然很想笑,这个模样的她,与这个小家伙有什么差别。其实蛮想逗逗他们的,本来一开始也不是打算去影院的,不过也只是淡然的说道:“这样的话,租碟吧,应该有音像店开门的。”

“好耶,去我家看,我爸妈都没在家,”小家伙马上又高兴起来,“唔,还要去多买些好吃的…”

简浅想了想,淡淡的点点头,没说什么,只是带着我拐进了一个路口。

其实她变的挺多的,当她望着我的眼神不再是炽热到不顾一切时,我应该很理智的为她的改变而感到高兴,可问题是,我只感受到巨大的空虚与失落,像是心底某处塌陷了,再也无法复原。

小家伙一进超市,便如鱼得水,熟悉的在几个货架之间蹦跶来蹦跶去,简浅气喘吁吁的跟在后头。

“不行,不能买糖,你又想尝尝牙医电钻的滋味么?”

“垃圾食物,放回去…”

“冰的,对胃不好,换。”

我站在那,忽然觉得一阵恍惚,这样熟悉的对话与场景,只是,她已经由那个贪嘴的孩子变成了有着决定权的大人。

“简浅,阿姨说你不能吃过寒的食物,所以这,这,这,都得放回去。”

“不要吃太多,去春游不是野餐,这几样就够了。”

彼时,她会急躁的跳开来,恨恨看我一眼,却又紧紧拽着手里的几样东西,左右权衡比较,小心翼翼的放一样回去,然后没几秒,又换另一样。

那么现在的她,总算可以照顾自己了吧。

不过,我刚萌生的这个念头,马上就消失了。

“小姑,你最爱吃的哎…咱们一人买几大包吧??”

“啊…可以吗?”她似乎有些犹豫,想了想,却还是乐滋滋的抱着好几大袋,又自言自语,“可是,晚上吃这么多,会肥吧。”

我有些哭笑不得,过去一看,果然是她可以吃一整天的那些零食,似乎感觉到我的目光了,她下意识的将那几包东西扔回去,见我没反映,脸色微窘,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叹口气,重新拿了起来。

我也没说什么,只是从她怀里挑出几样东西扔回去,又淡淡的望她一眼:“记得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