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正欲转身回去,只听身后“哇”一声,周存道弯着腰,长剑杵地,支撑着身体,面色很是痛苦,再看地上,竟多了滩鲜红。

“你没事吧?”舒兰呆立一会儿才跑过去,掏出手帕替他擦嘴边的血,没擦几下,自己倒要晕了,她晕血啊。

周存道挡开她的手,直起身子:“没事。”

“好好的,怎么会吐血?”不管什么原因,在舒兰看来,只要见血,就是特别大的事儿。

“老毛病了。”周存道面色苍白,淡淡地。

在黑龙山,并未听说他有这种老毛病,可见是离开时落下的,对了,他还去吴府救过自己,那一次失败,他伤上加伤,直到第二次冒险入府,身子是一直没有痊愈的。他是为了她才落下这毛病,舒兰内心恻然,难怪他最近都不理她了,原来是伤病折磨,身体不舒服,自然没有搭理人的心情,忙搀扶着他:“你先去房里躺着,我去找大夫。”

周存道哭笑不得:“没那么严重,你去躺着吧,我还能放心一点。”

“别看不起人。”舒兰秀眉一蹙:“你是病人,病人就得听话,乖,好好躺着,等我回来。”

看样子,她准备来真的,周存道没吐血而亡,先要吓死了:“你别——”话音未落,只觉天旋地转,那一刹那,真有撞墙的冲动,奶奶的,居然是被一个女人吓晕的…倒在舒兰身上,只听她尖叫一声,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时在自己房里,模糊的视线中有舒兰,还有白胡子老头,估计是大夫。周存道一时有些哽咽,啊,她真的把大夫找来了,居然还能记得回来的路,居然还好好的没出事,真是…太太太难为她了。

“觉得怎样?”舒兰的小脸凑过来,因为一路奔波,鼻翼上有些汗珠。

周存道看起来毫不领请,用仅有的力气道:“请你…不要出这个门,哪怕我死了,不然你出什么事…我没法和死去的兄弟交代。”

“他已经死啦,你还活着,当然是你重要!”舒兰不跟他计较,谁让他是病人呢,女人天生同情心过盛:“大夫已经给你开了方子,你好好待着,我去送送大夫,顺便给你抓药,一会儿就回来。”

周存道的血又要喷出来了,这娘们怎么说了不听啊,她以为她是谁啊?万能的主吗?刚才没出事已经是老天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你就在这儿,别动!”

“哎呀你的脸怎么憋红了?”舒兰对男人还是有一些些常识的,想了想,忙问:“要方便吗?我去拿——”

“你别动,求你了,你别动!”周存道努力一把,没坐起来,认命地重新倒回床上。这次看来彻底发作了,一直压啊压,还是没压住,也好,总有这一天,等死的滋味总是比死亡还要难受:“凉亭里的石桌背面,有个圆形的机关,转两圈,打开,里面是五千两银票,足够你用了。”

舒兰一时没回过味来:“啊…”

周存道说完,已是大汗淋漓,兀自喃喃:“见了任天,我也有个交代。”

“哎呀呀,你是说你要——”舒兰终于后知后觉,惊呼:“不会的,你不会有事,不就是吐血吗,休息几天就好啦,你不能有事…呜呜。”

“我也希望能好。”周存道微微苦笑:“说这些,只是防个万一。”

“都是因为救我,你才伤成这样。我真是个大包袱,谁背上谁倒霉。你一定要好起来,你一定能好起来。”舒兰伤心极了,握住他的手,你不能死啊,你死我还怎么活,一个人多可怕啊,不被羞愧杀死,也会因寂寞而亡。

周存道凝视着她,良久无言。

片刻,激动劲过去了,舒兰也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抽回手,竟然抽不出,用了几下劲,纹丝不动,原来柔荑已被周存道的另一只手包裹住了。慌乱猝不及防地撞在心上,余震不止,未及说话,脸先通红:“你…放手。”周存道猛地回过神,慌忙松开,同一时间,舒兰迅速跑出去,只留下来回晃动的门,久久不歇。

“啪”,周存道抽了自己一嘴巴。

经过这件事,周存道以为舒兰再也不会踏进这房间一步,再也不见自己一面,本来嘛,被占了这么大便宜(至少舒兰认为巨大),打死也不会再对色狼假以辞色,甚至有可能把他从好友名单中删除,从此不承认自己认识他。可是第二天晚上,舒兰再次踏入这间令她不堪回首的房里,手中端着一碗鸡汤馄饨。

周存道一看见她,就别过头,假装睡熟。

“好了,你也不是那装相的人啊。”舒兰放下托盘,转身出去,须臾,端着铜盆进来,拧了块手巾,递给他,见他愣着,便扔在了被子上。

擦完脸,周存道哑着嗓子:“多谢。”

五月的天气,虽算不上炎热,捂在床上一整天,也够受的了。舒兰面无表情地摸了摸碗,确定不烫,才端给他:“我不会喂人吃东西,你废点儿劲,自己坐起来罢。”

周存道默默地坐起,经过一天,元气恢复些许,看起来很虚是因为一直饿着,如果没有舒兰管他,八成是要活活饿死了。

馄饨毫无悬念地难吃,却已经让人饥饿的人无比满足,没几下就被周存道扒拉得碗底朝天。舒兰依旧面无表情,看着他吃完,问:“还要吗?”周存道摇头:“谢谢。”说到底,周存道对她的恩惠都大于他不良行为造成的恶果,舒兰倒也不是觉得受辱,要说耻辱,吴德给她的跟存道君一比,简直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只是她无法为昨天的遭遇下定义,所以统统算到非礼上去。

“说对不起。”舒兰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周存道莫名其妙,不过还是言听计从:“对不起。”

舒兰展颜一笑,坐到床边:“好了,我原谅你了,乖,以后别那样了哈。”

并没有应有的如释重负,沉默一会儿,周存道忽而道:“你觉得这样逃避好么?”

“逃避,什么逃避?发生了什么吗?”舒兰眨眼睛。

“这里只有我们两个,坦然相对才是该做的,我不想自欺欺人,昨天的事,我很抱歉。”周存道缓缓道:“我不是有意的。”

舒兰微微一笑:“你若是有意,还能这样跟我说话?早就被我踩扁了。”

“那你把我踩扁吧。”周存道别过头,长长叹息。

舒兰的头又还是沉昏了,她一向拒绝思考这种高深问题,咳咳,据说这样容易长白头发,装傻,不断地装傻:“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只是不想骗自己,舒兰。”周存道正视她,用一种破釜沉舟的,低沉的语调:“我觉得你该幸福,我也是,我想照顾你,也算是,照顾我自己。我有这个想法,没什么可耻的,从前我觉得对不起任天,这一整天我都在想这个问题,发现没什么对不起他的,当然了,前提是你自愿。”

你以为舒兰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么?被握了那一下,还不什么都明白了,只是一直认为他们不可能,任天又尸骨未寒,小天尚且死不瞑目,大仇未报,无心顾及后半生。

最大的障碍,还是任天在自己心里,塞得太满,永远没有剩余空间。

“任天也希望你幸福。”周存道沉吟一下,苦笑:“也可算作借口。”

舒兰抬首看他一眼,默然。问自己,你爱他吗?答案是不。你需要他吗?答案:是。爱和需要是不同的,你可以不爱一个人,但是离开他,日子会过得没有原先好,习惯,也是依赖。窗户纸已经捅破,委实不该自欺欺人,可是没有爱,或者说,不是那样的爱,可以在一起吗?舒兰没试过,当初任天只知一味占有,生怕她跑了,却不知她对任天却也是难以割舍,尤其在后期,她根本已经离不开他,因为离开,必定意味着彻骨之痛;离开,会让人觉得以后不会再有幸福。这是爱,只是舒兰不知道对周存道,算不算爱的一种。爱?亦或高级友情?

她不讨厌他,可以接受他的缺点,并且忍受。他们爱好相同,两两相对,不觉枯燥。过日子,他是高手,因为能忍受平淡,甚至淡中求味,往往给人小小的惊喜。通常,她还没动,他就知道她想做什么,早早办好,妥帖周到。真是没什么可挑的,样样出色,唯一的缺憾,就是他对她也不是爱。

舒兰猜得出,他是想忘掉表妹,才移情自己。人之常情,自己何尝不是因为想过舒心日子,才依赖周存道。

“让我想想吧…”事到如今,的确应该坦然面对。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7 章ˇ 

话说开了,犹如窗户纸捅破,不是说朦朦胧胧不好,而是有些事,彼此坦诚可以少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舒兰和周存道恢复了原先自然的相处。

舒兰说想一想,这一想,一恍半年。其实也不是拿不定主意,决定是早已做出的,只是单纯地喜欢这样舒心而平淡的日子,周存道的想法也许和她一样,因为,他没有催促,整整六个月,他甚至比她还要悠然。

也许他也觉得那天的表白太过着急,也许,被那样的念头撞一下,不吐不快。他一向不疾不徐,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且比任天成功,他的爱掺杂了其他成分,也没有任天纯粹,也许,他也没法把握自己的心。

秋去冬来,舒兰终于表明立场,毫无征兆,却不显突然:“就这样吧。”

周存道几乎一下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沉吟一番:“好。”

“跟你在一起,可以想起任天,就像和任天在一起。因为你们是兄弟,最好的兄弟。”舒兰轻声:“再给我相同的时间。”

“好。”周存道毫不犹豫,点头。

再给她半年,她就可以接受他。伤口不会永远存在,就像人不会永远不受伤。时间是万能伤药,循序渐进,不知不觉,无论多深的疮口,一律抚平。

时光如水流,住进这宅子的十四个月,舒兰接受了周存道。

“谢谢。”周存道轻轻揽过她的肩,吻了一下她脑后的乌发。山盟海誓大可不必,表明决心也透着矫情,就这样吧,顺其自然。

舒兰不反抗,也不顺从,一副听之任之之态。即使他今天晚上要她,她也不会拒绝,谁知周存道松开她,说了声晚安,转身要走。舒兰下意识叫住他,眼看着人站住,又发现无话可说,难道问:到嘴的肥肉你为什么不吃啊?几番欲言又止,皆是无声。

“等到你愿意的时候。”周存道仿佛猜透了她的心思,头也不回地。

人遇到过太多坏事,偶尔撞大运,连自己也将信将疑,舒兰苦笑:“你不必这么君子,我不是那种违背自己心意的人。”

“我也不是那种想做不敢做,遮遮掩掩的人。”周存道依然背着身,一笑:“只是还有些事没有做完。”

第一句让舒兰放心,第二句又令她提心吊胆:“你要——”

“吴德必死。”周存道淡淡地,终于转身,仿佛读出一篇毫无悬念的宣言。

一年了,只要听见吴德二字,舒兰又恨又怕又是悲哀。自己所有的不幸,皆由此人而来,怎样的恨之入骨,舒兰已经不去想了,只要他死,他必死:“你是说,手刃吴德,我们再…”

“不给任天一个交代,我也实在无法越雷池一步。”周存道发现只要一碰舒兰,任天的影子就浮现在脑海,这恐怕也是舒兰这么久才接受自己的原因。

报仇,是必然的,任天父子的死,舒兰理所当然地全算在吴德头上,这笔账不算不行。她找他算,那是妻报夫仇,母报子仇,周存道算什么?弟报兄仇?他并没有直接损失:“你的伤还没好吧?”

“好不了。”周存道轻描淡写地:“也死不了。”

“报仇,是我的事,你不必为此送命。”舒兰抬头,看着他:“我不希望和任天有关的,统统不在这世上。”

周存道迷惑了,很迷惑:“你是说你一个人去找吴德报仇?”

“是!”舒兰咬牙,郑重其事地点了下头。

周存道汗颜,如果他知道世上有个字叫囧,一定会觉得很符合现在的心情。心说大姐,我把你救出来不是让你养肥了再入虎穴啊,真要这么着,让你在那儿自生自灭得了,省的吴德再废那个劲,把您捏死。为什么您总有惊人的想象力和自信心呢?为什么您不知道有个词叫不自量力呢?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呢??

“呵,一看就知道你在想什么。”舒兰抿嘴一笑,虽是笑容,却是深深的刻毒,缓缓道:“我说报仇,可我说现在就去?那不等于羊入虎口,自投罗网?我有几斤几两我自己清楚,用不着吴德用行动来告诉我。”

胸中大石落地的感觉真好,周存道喜极而泣:“看不出你还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死了,就报不了仇,只有活着,才有希望。”舒兰的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卧薪尝胆,暗度陈仓,时机一到,致命一击!”

周存道抹了把汗,只剩点头的份儿:“胸有万雷奔腾,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

舒兰也不客气,得意地抬头挺胸,取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

“参见上将军。”管他呢,只要她短时间之内不去送死,周存道就足以感激上苍。抱拳:“上将军封印挂帅,出征吴府,大获全胜,指日可待。”

“本帅将令何在——”舒兰还真入戏。

周存道一指桌上的米糕,双手托起,奉予舒兰,还没开腔,就被舒兰夺下,塞在他嘴里,只听她嗤笑:“你自己吃吧,啊哼!”

日子就这么过着,周存道不勉强舒兰,舒兰也乐的清净,两人相处,和谐社会。这期间,有一次周存道听说吴德奉朝廷之命查验堤坝,不由动了半路格杀之念。这东西缩在府里,因花重金请了高手,想在其老巢杀了他,并不容易,以前或许还有五成胜算,如今落下这毛病,怕是三成也没有了,此次他从乌龟壳里伸出头来,正好。舒兰却不认为这是机会,相反,她觉得这是吴德有意引蛇出洞,诱使黑龙山余寇自投罗网。两人意见不一,争论数次未果,最后舒兰以“女人的直觉”为由锁定胜局,周存道怕她抛出“你不要去,我去”的杀手锏,无奈落败。最令周存道郁闷的是,女人的直觉还真准——吴德果然拉了张网,只是网的不是黑龙山的人,而是长蛟山的金刀之妹。

金妍有意于任天,早不是一天两天了,爱之深之切,身为旁观者的周存道自然见之感之叹之。任天一死,金妍的伤痛只怕不小于舒兰。她为心上人报仇,本就无可厚非。好在很快又传来消息,金妍并未被吴德擒获,而是侥幸逃脱了。

“这么重义气的女人,真不亏是天哥的朋友。”舒兰对她的敌意烟消云散:“真希望她没事,以后找个好人家,一生平安。”

任天活着的时候,舒兰对金妍是提一次别扭一次,导致后来任天都不怎么敢跟她打交道,如今全方位大变脸,周存道深深惊恐的同时,唯有感慨女人乃千面娇娃。

第二次机会,是吴德父亲病了,他去京城探望。

周存道实在不想失去这难得的机遇,由南向北,这一路上,机会比野草还多,倘若当真失手,就是老天不长眼,命中注定。舒兰也看清了这是个千载难逢的空子,巨大而有形,仿佛已看见它在向自己招手。这一次,她沉不住气了:“让我和你一起去!”周存道第无数次地滴汗:“姑奶奶,到了那儿,你除了呐喊助威,还能帮我什么忙么?”舒兰眼也不眨:“那我就呐喊助威啊。”周存道无数次加一次的无语问苍天,老天啊,你是怎么把她造出来的?

老天无言,仿佛在忏悔自己的恶行,结果依旧是周存道收拾烂摊子:“你好好活着,任天在地下会快活,我也会快活。你就让我们在地下快活吧!”

舒兰吓得捂嘴,眼睛瞪得老大:“啊,你们是男人,不能在一起的!”

“…”周存道和老天一样无言了。

“你们都走了,留我一个在世上,又有什么意思?”舒兰叹息:“好罢,我也知道我去了,枉送性命事小,添乱倒是事大。”

恶寒中的周存道顿时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等我的好消息。”

送周存道那天,舒兰许久没有说话,笑容也是极敷衍的,仿佛又失去一个亲人。反倒是周存道举重若轻:“壮士出行,不说点儿鼓舞士气的话?”

舒兰低下头,良久,终于抬起,轻声:“就算没有成功,你回来,我也会…你是个好男人,先前,我不该那样拖拖拉拉,对你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

“谁都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下去,本就该顺其自然。”周存道摸她的漂亮脑袋:“你也是好女人,好女人理应得到幸福。”

舒兰差点儿就要说你别去了,这仇咱们别报了,就这么着吧,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为什么没有说呢?舒兰望着周存道的背影,不无感触。爱这个东西啊,真是分轻重,厚此薄彼,对任天厚重,对周存道就漂浮。那么深的爱,是希望厚重的那个死后也能瞑目的。

真要是存道出什么事,就让他们在地下快活吧,舒兰默念,虽然我难免有些别扭有些介意有些吃醋,但是…呃!我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恶心的想法?!我真是太不良,太不知羞耻了。

最后,舒兰是红着脸抱着头跑回去的。

掰着手指算一算,周存道已经走了一天啦,同样的明晃晃的日头,却是第二天的中午。舒兰打个哈欠,正=准备把昨天的饭菜热一热,吃完睡个午觉,补充一下昨晚的失眠,突然听到身后脚步声响。

“来者何人。”舒兰尽量放粗声音,却是不敢回头,腿也有些软。莫不是家里进贼了吧?劫财还是劫色?还是双管齐下?

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不紧不慢的声音:“参见上将军。”

“嗝。”舒兰还没吃饭就噎住了,回头,差点儿扭了脖子:“你你你?”

“我我我。”周存道回应道。

舒兰不可置信地:“你,成功了?”时间不对啊,难道你是用飞的?

“坐下,听我跟你说。”周存道将她按在椅子上,自己也坐,端起她的残茶喝了,才缓缓开口,却是抑制不住地兴奋:“吴德死了。”

舒兰的嘴呈一个标准的圆形。

“不知道谁下的手,走到半路,便听说这个天大的消息。”

同一时间,舒兰浑身像鼓足了气,两眼发光,狂喜直射出来,身子竟有些颤抖。

“出门,没走多远,就被人在密林中格杀。据说尸骨无存,先被人分成数段,接着一块块抛落山涧,渔民发现被鱼吃剩的残骨和撕碎的官服,才报了官。”周存道的兴奋劲回来的路上就已经尽情地挥洒了,现在只剩疑惑,顿了顿道:“现场只留下十根手指头。”

舒兰光顾着高兴,半晌才留意到最后一句,一个念头电光火石般在脑中闪现,嘴唇哆哆嗦嗦地:“任天…只有任天会为我报这个仇,我的手指…吴德的手指…任天还活着?!他…怎么会还活着?”越说到后头,越是没有底气,任天明明死了,谁都知道他已经不在人世。

“有人说,是金刀。妹子在吴德手里吃了大亏,他出口恶气也是应该的。”周存道回忆:“任天和他切磋过刀法,金刀用自己的刀法换过任天一套天罡刀,刀口类似颇有根据,而且吴德死后,金刀失踪了。”

一切没有惊喜,一切都像是生活。任天人死不能复生,终究是去了。舒兰反复念叨着,吴德死了,吴德死了,脑中只剩这四个字。真的死了吗?舒兰问,一遍遍地问,周存道早已确认过了,极其耐心地,一遍遍地答。十遍,二十遍,舒兰终于信了。

大仇得报,虽死无憾啊!

大笑,狂笑,笑到胸口疼,笑到窒息,然后是哭,哭到不能发声,哭到哭不动。

这天晚上,舒兰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刻了任天的牌位,收拾一间屋子,作为灵堂,将亡夫供了起来。任天尸骨未寒时,舒兰曾下重誓,吴德不死,自己永远不立亡夫牌位,因为她不承认他已亡故!直到凶手杀人偿命,恶有恶报,自己才当天哥从此长眠,供奉祈福。

第二件,就是开了放置小天衣服的箱子,抚摸最后一遍孩子留在世上的痕迹,掘土,埋于地下,与任天相伴,父子团圆…

这一天,数天阴雨绵绵之后难得的大而亮的圆月下,一个女人身穿丧服,弯下腰,清泪顺这俏丽的脸颊,不断地落入肮脏的泥土中。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8 章ˇ 

看着头顶的太阳,任天不相信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一年多的囚禁生活,改变了他的情性改变了他的身形也改变了他的相貌。看着阳光下被鲜血浸透的手掌,细而长,骨节突兀地隆起,曾经厚厚的老茧不复存在,只留下虚弱的白,与血色的鲜艳交织成一片诡异。一年没晒太阳,周身奇白,与死人无异,任天觉得自己像腌菜缸里浮上来的萝卜,看似光滑圆润,一挤全是臭腌水。

吴德的惨叫还回荡在耳边,人却已经从世上彻底消失了,这就是他妈的生命?任天不无悲哀地想起夭折的幼子。

儿子,爹为了报了仇,那混蛋被老子切成一段一段,扔下山涧喂鱼。老婆,我也为你报了仇,那狗东西的手指,被我一根根斩下,砍的时候,他一直清醒,是我让他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样他才能体会你当日眼看着美丽的手指分离身体的感受。

你们的苦,我都让他尝了,几倍,几十倍。

对了,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他尿裤子啦。见到我的一刹那,他全身动弹不得——他以为自己看见了鬼。挟他去了刚走出的那片树林,我亮了刀,他哆嗦几下,裤子就湿了一大片。你说人都是怕死的吗?当初那样张狂,我又是那样的惨败,他折磨你,害死小天,丧德之事做了一件又一件,连我都要觉得祸害遗千年了,可他居然这么怕死,当日怎么羞辱的我,今天自己如法炮制,连爷爷祖宗都叫了。真是窝囊,我竟然折在这种人手上?你居然被这种人玷污?小天居然被这种人推向阴曹地府?

算了,死了拉倒,从此以后,都别再提,好好享受我们的太平日子吧。

老婆,我来啦!

拗不过儿子强烈的寻妻愿望,狄远竟然提前放他出来,任天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管他呢,老头儿嘛,我总是对他爱搭不理,时而冷言冷语,时间长了他也受不了,虽然他不喜欢舒兰,老想把我们拆散,哼,老子的老婆,当初老子为了彻底弄到手,可费老了劲儿了,好不容易吃进嘴里,哪有为你吐出来的道理。老头昨天被自己一说,竟然笑了,说你想去找她,就去吧。老头终于想通了,这才对嘛,这才是有觉悟的好老头嘛。最后老头还主动提供了地址,任天发现自己简直已经不恨他了。

找了条小溪,洗了手,又搓了把脸,踏着夕阳的余晖下山,到了地方,已然是下午,赶了三天的路。一到才发现这一片怎么都是红漆柱子黑门框的宅子,一连五六座呢,一模一样。哪个愣头青盖的房子啊,还让不让人找老婆了啊!

无头苍蝇一样原地急得转圈的任天无计可施,总不能原地吼一嗓子吧,那就暴露啦,万一被人发现可就坏了事,没办法,问人吧。

“大婶,这里有没有住着一个水灵灵的小娘子?”任天拦住一个中年妇人。

“不知道。”该妇人被叫大婶,已经很不痛快,听了任天的形容,更是斜眼:“流氓!”

在任天的意识里,对舒兰就是这种评价,所以毫不犹豫脱口而出,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还含蓄了呢,没说成娇滴滴软乎乎水灵灵白生生的玲珑剔透美少妇。难道不在这里?任天再接再厉。

“这位大嫂,请问——”

“谁是你大嫂?!”胖女人瞪这铜铃般的眼睛:“一看就不像好人,哼!”

任天不气馁,拦下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该名女子头发半白,一脸褶子,任天心说叫声大娘总没错吧,谁知话音刚落,对方眼一瞪嘴一撇,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他妈什么世道?任天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这一年闷在屋子里,出来就已经换了番天地,世风更下,人心更不古?算了,求人不如求已,老子一家家试!

按顺序来吧,第一家。拍了门,出来一个梳着揪揪的小丫头,眨着天真的小眼睛看着任天,任天心说我就客气一点吧,故而咧嘴,冲小丫头一笑,谁知对方吓得尖叫一声,捂着嘴巴跑了回去,边跑还边嚷嚷:“大灰狼大灰狼。”任天承认一年不修边幅,自己的形象是差了点儿,可也不至于把人吓得直跑吧,难道我真长了副恶人像?舒兰以前还一个劲说他真男人真本色,形象那叫一个阳刚!这些人真没品味,任天恨恨地去敲第二家。

第二家没人,敲了半天手都酸了,半个带活气的都没出来。

老子干嘛不进去看看?老子啥时候变得这么斯文?轻功是干嘛用的啊,就是登堂入室飞檐走壁的嘛!任天活动着手臂,突然觉悟了,果然乏味的生活果然能把人磨钝,老子从前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啊。

怪鸟一样的任天连飞了三家,都没舒兰的影子,最后一家,若是不对,就是狄远那老头儿忽悠人,他什么要忽悠人?想必有什么阴谋…想着想着,任天落在了第六座宅子的房顶上。

刚落下,便听脚下一声轻笑。

快被思念折磨得疯癫的任天险些没掉下去,如果他掉下去,接下来的一幕就不会发生,更不会被他看见,他的人生也许就要改写,可是他稳住了,因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是因为那声笑?只有和舒兰亲热的时候,她才会发出这种若有若无,像从喉间飘出来的笑声,也只有在亲热时,平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女人才会变成一只乖顺的猫咪。她在下面,她就在下面,分离一年多,与自己同样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女人就在脚下这座屋子里,可是,任天一动不动。

那笑声之后,底下良久静默,又过了许久,任天俯身,轻轻揭开一片灰瓦。

午睡是舒兰一直以来的习惯,睡醒补妆也是打发时间的一项活动。坐在梳妆台畔,慵懒的倦意直从眼角眉梢透出来,散布全身。打开胭脂,挑了少许,红唇顿时鲜艳欲滴。肌肤向来白皙,毫无瑕疵,竟无须扑粉,反失了天然韵致。研了一枚画眉集香丸,顺手拿起眉笔,浅浅勾画一只秀眉,再换另一边,却怎么也画不成一般无二。

“再揉,眉毛就要掉下来了。”周存道掀开床帐,边走过去边拿过她手中的眉笔,也不用端详,随手一勾,两弯柳眉立时像是活起来,双宿双飞了一般。

舒兰撅嘴:“就要自己画,我就不信画不好…”对镜一看,人家已经帮她完成了,手艺倒也不错,不禁嗤笑:“替多少闺秀描眉画目?练得这样精熟。”

“看得多了,熟练于心。”周存道起身,系上睡袍的腰带,淡淡道。

舒兰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就在刚才,他们第一次肌肤相亲,他吻着她的额头,轻喟道:“为什么不是我…一开始,为什么不是我?”初次见面,她从花轿中出来的刹那,他也惊艳于她的美,和任天的区别仅仅在于,任天立刻想到了抢夺和占有,而他,只是纯粹的欣赏与赞叹。热烈而直接的感情总是更易开花结果。“那时候,你那么讨厌我…”舒兰在说周存道,可脑中浮现的却是和任天斗嘴,周存道总是充当冷淡的和事老的情景。为什么总是任天出现的更多?他已经不在人世了啊,舒兰对此无计可施。周存道却道:“也许…因为喜欢,所以讨厌吧?”从第一次见到她,她就成了别人的女人,周存道不可能对她有更多的想法。有时,只是一瞬,有时,看不见她,也就不去想。如果生命中没有那么多意外,是不是从此没有说这番话的机会?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他总是嫌我麻烦,说我无聊。”舒兰回过神来,对眼前的男人微微苦笑,该满足了,两次都遇上不错的男人,这种运气,不是每个漂亮女人都有的。

“任天有豪气,有闯荡的雄心,我没有。作为男人,很多地方我不如他。”周存道叹息:“我只会做缩头乌龟,什么事儿都躲着不决断,混过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