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一阵像是几十个铃铛同时响起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吴承业一下子跳了起来,推开了窗,“快看,凤仙君又开始鲜衣怒马闹市行了。”

只见窗外跑着一辆通体白色,只有车窗车辕这些位置是金色的马车,拉马车的白马是上等的蒙古马,车上十几个金铃铛随着车身的跑动响彻街巷,驾车的人是身穿红衣的美少年。

这人不是王亲贵胄家的子弟,而是京城最红的旦角凤仙,行事招摇,最爱显摆自己的美色跟富贵,京里人人戏称他为凤仙君,他到对此颇为得意的样子。

隔壁的人显然也是应考的举子,大声叹了句:“真的是市风日下,戏子竟然也招摇过市起来。”

“嘘,当心被人听见,凤仙君是恪亲王的爱宠,得罪了他可不是好玩的。”

吴承宗缓缓摇头,“杨锦屏才是真正的色艺双绝,京里的旦角他才是头一号,如今的人倒是捧凤仙君这样的怪物。”

“杨老板如今有了自己的戏班子,安安静静的唱自己的戏,京里真想听戏的,宁可买站票也听他唱。”吴承业说道,“恪亲王啊,真是个有眼不识金镶玉的。”

曹淳自从他们提起恪亲王就沉默不语,沉思齐拍了拍他的肩,“过去的事就过去吧。”他甚至不能劝曹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曹淳挥开了他的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看那个戏子干什么,来!喝酒!”

这回的主考是冯皇后的兄长,自称冯五的冯坤武,因为身份特殊,能跟他攀上交情的普通考生少,世家名门因为他是庶支,要顾及嫡支的看法,虽然敬佩他的才学,跟他交情好的也不多,几个同科的好友中吴宪跟他最是投契,却因为吴家今年连儿子带姑爷、准姑爷有四个考生,要避嫌疑,将近两个月两人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

之前吴宪在山东时两人还经常互相写信讨论朝局诗文,吴宪回京了,他也被任命为主考了,瓜田李下,反倒不敢传递信件了。

如今终于放了榜,他和吴宪找了个不显眼却极干净酒馆,点了几样小菜,喝起了酒。

“你可是真给自己找了个好姑爷,那沉思齐的文章,若是早二十年写的,你、我、曹诚恐怕都要敬陪末座了,如今圣上年纪大了,更喜欢四平八稳的文章,我爱惜沉思齐的才华,这才让他上了二榜。”

“能上榜就行,连中三元又能如何。”吴宪说道,“以后的前程还得靠孩子们自己走。”眼里却有掩饰不了的得意。

“你啊,两个姑爷找得都好,文如其人,公孙良是难得的品格端方之人,沉思齐又才华横溢,我就没有那么好的福气了。”冯坤武有两个儿子,女儿却只有一个,偏偏住在冯家大宅里,在老太太眼皮子底下过活,儿子们还好,女儿却是常常受气,他们夫妻心疼宠爱女儿也只能在人后宠着,因此在她的婚事上,冯坤武格外的重视。

“今科你是主考,我不信上百名的考生,就没有一个能入你的眼的。”

“这上百名考生,大半都是过了三十有妻有子的,青年才俊多数都被订下了,我看曹淳倒是不错,可是连他你也不放过。”

“谁说我不放过曹淳的?”吴宪惊讶地说道,“他是曹诚兄之子,宁氏又是我妻的故交,我这才一直照应他,要是说招他为婿之心,我是没有的。”

“哦?”冯坤武笑了,“你可别后悔,我可是打听过了,那曹淳除了家资略差些,无论相貌、谈吐、文章、行事、人品,都是一等一的,我还以为你要留了做姑爷这才没有下手,你要是说没有招他为婿之心,这个女婿我可要定了。”

“我绝不后悔,只要是冯兄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喝一杯侄女的喜酒就行。”吴宪笑道,冯家才是最适合曹淳的,冯家势力远在吴家之上,可在政事上除了冯侯爷之外竟没有“明白人”,寿字辈里真正能做事的更少,姑爷里面能用的也不多,冯坤武不得老太太的喜欢,冯家真正做主的冯侯爷和宫里的冯皇后却极重视冯坤武,他在圣上面前也是极得脸的,两个儿子虽有出息,却跟冯坤武一样,做文章远强于做官,冯坤武日后还需要提携仰仗曹淳这个女婿,曹淳这把刀太锋利,于吴家可能是日后的祸端,对于空有势力却无杀人刀的冯家来讲却是一大助力。

至于连累不连累,冯家早已经没了退路,太子顺利登基,有冯家在,曹淳就算是谋反也连累不到冯家,他的犀利聪明反而是优点,太子若是…一切也就结束了。

重头戏在十年后,太子长成,圣上年老,冯家有了磨练成熟的曹淳,后族才稳,后族稳了,支持太子的重臣勋贵才真正安心。

至于曹淳本人——只有傻瓜才会不选后族的嫡出女,而去选吴家的庶出女。

●● 103、尘缘

殿试之后,曹淳没有成为状元,却被钦点为探花,沉思齐的排名向前升了一些,排到二甲第三十名,别人也只是排名略有变动而已。

吴家又开始了大摆宴席,吴老太爷拈着胡须,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女孩子们在花厅摆完宴,上了果子点心和茶水,坐在一起轻松的聊天,刘氏坐在首席,吴家的两个媳妇欧阳氏和关氏陪在她的左右。

关氏一身寡居之人的青白色,整个人淡得像是茶,浑身上下发散出一股淡然无所求的味道,欧阳氏则是大红的百子衣配了水银红的裙子,头戴五凤朝阳钗,红火的像是一团烈火一样。

刘氏穿着雪青色的绉绸袄子,领口绣口都绣着大红的石榴花,她现在是完全修练成仙的样子,说话做事都淡淡的,轻声细语的,却有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威仪。

吴怡今天穿了杏黄半臂,雪白掐了二寸浅金边的里衣,浅金的月华裙,一如往常般的端庄,只不过跟在她身边不停说话穿了桃红色衫子的九妹吴玫颇有些想要破坏她形象的企图。

“五姐,你再给我讲个故事吧。”

“没什么可讲的了。”

“上次美人鱼的故事明明没讲完。”

“已经讲完了。”美人鱼的结尾实在不适合小女孩听,真不明白这么悲惨的故事怎么会是童话。

“后来王子娶了邻国的公主,小美人鱼被抛弃了,在王子在邻国迎娶完公主,坐船回国时,小美人鱼的姐姐找到了快要死掉的小美人鱼,给了她一把刀子,告诉她说只要杀了王子她就不用死了。”吴柔出人意料的接着讲起了这个故事,她看向吴怡时有一抹淡淡的笑,今天的吴柔穿了件白底绣团粉绣球花的长袄,雪白的百褶裙,清新中带着喜气,看起来换了个人似的朝气蓬勃。

“后来呢?小美人鱼杀了王子了吗?”吴玫瞪大了眼睛,不光是她,吴家的女孩子们连带刘氏和两位少奶奶,都被这个诡异的故事给吸引了。

“没有。”吴怡接着讲了下去,“她下不了手,于是她变成了海上的泡沫,知道了这件事的海王震怒了,他发动最凶猛的海浪倾覆了王子的船,淹没了两个国家,为了平熄海王的怒火,天帝把小美人鱼变成了天使。”

“又是死啊又是活啊的,这么可怕的故事老五、老七,你们哪里听来的?”刘氏说道。

“书里看来的。”吴怡说道。

“我跟五姐看得是同一本书。”吴柔笑道。

“这里面最无辜的就是公主了,她也不知道王子跟小美人鱼之前的事,结果却也要搭上性命。”欧阳氏说道。

“就是,小美人鱼若是想要嫁王子,大可以求父母准许啊。”吴佳说道。

“小美人鱼是仙女,仙女是不能嫁凡人的。”吴玫说道,“不过那王子有什么好啊,落水还要小美人鱼救,结果好好的仙女却为了他死了。”

“我还是乐意听牛郎织女。”吴馨说道,“不过小美人鱼为什么没有杀王子?”

“因为杀他…可能比杀她自己更让她难过吧。”吴柔幽幽说道,之前她一直觉得小美人鱼应该杀了王子,让自己回到自己的生活里,可是现在她知道了小美人鱼为什么没有杀王子。

吴怡看了她一眼,这个时刻,吴怡真的看见了吴柔身上被爱情跟幸福包围的女人特有的光耀。

“对了,太太。”欧阳氏像是忽然想起了些什么,“之前在咱们家给承业做伴读的曹淳,太太可知他如何了?”

“只听说是中了探花,他还特意带了礼物来看我和你父亲。”刘氏端起一杯茶,慢慢地品着。

“我可是听说他跟今科的主考官冯大人的嫡长女订亲了,冯大人为了避嫌,特意奏请圣上不点他的状元呢。”欧阳氏的话一出口,原本在嗑着瓜子的吴柔,忽然捂住胸口,整个人像是一瞬间被寒风冻到一样发起抖来,贝叶扶住了吴柔。

“姑娘,姑娘你怎么了?”

吴柔浑身抖得不成样子,但还是强自镇定的问欧阳氏,“大嫂,您说曹淳跟谁订了亲?”

“冯家大排行行四的冯姑娘…今科主考官冯大人的嫡长女。”欧阳氏见她这样,本来有些迟疑,刘氏却点头暗示她继续说,“听说是副主考常大人做得媒,已经下了小定了…”

吴柔听着听着,哇地一声,吐出了一口鲜红鲜红的血…

吴怡没有心思绣花,又不想让自己的手闲下来,拿了丝线打络子玩,相思扣,易结不易解,如意结,易解不易结…

红袖端了一盘子蜜柿进来,橘黄的柿子像是小灯笼一样,摆在琉璃盘子里,一个个精致可爱,吴怡却没有什么心思吃。

“七妹怎么样了?”

“听说还在烧,一直在说胡话,大夫说让拿温水每隔一个时辰擦一遍身子,若是今天晚上烧还不退,就让府里准备后事了。”

吴柔已经高烧两天了,一直在说着胡话,不停地喊着爸爸、妈妈,问着你们为什么不要我…

吴怡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觉得她是跟自己从一个地方来的,“大奶奶说姑娘这个病来得蹊跷,说要找道士、和尚收惊。”

古人就是这样,一旦病得诡异又不易好,就会往迷信上想了,“太太怎么说?”

“太太说七姑娘平时跟静宁师太好,让静宁师太来给她看看也好。”红袖跟吴怡讲着吴柔的事,侍书在一旁欲言又止了起来。

“侍书,你有什么话说?”

“回姑娘的话,府里有人传七姑娘是因为曹…”

“七姑娘长在深闺之内,怎么会认得什么姓曹的?以后你听见谁这么说,直接堵了嘴送到管事嬷嬷那里,重打三十板子。”吴怡疾声说道。

“是。”

她们正在说着的时候,吴怡院子里的一个小丫头在门外使了个眼色给红袖,吴怡示意红袖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红袖没多大一会儿回来了,身后跟了吴柔院子里的一个眼熟的丫环。

“姑娘,太太叫我来传话,说让府里的姑娘们都去看看七姑娘,说七姑娘她…”

吴承平死的时候,也曾经有人来传话,叫兄弟姐妹们去看他一次…这是府里已经开始准备吴柔的后事的信号。

“侍书,给我换件衣裳。”吴怡身上穿的是玫粉的家常衣裳,太艳…

吴怡到吴柔的院子里时,吴家的姑娘们已经到了,其实所有人全都聚齐也没剩什么了,吴怡、吴佳、吴馨、吴玫四个女孩子而已。

吴怡刚刚进屋就听见里面的吴柔在喊:“妈妈,妈妈不要关着我,我考了第一名!为什么还要关着我!为什么…妈妈…妈妈让我出去!妈妈…”

吴柔发着烧,喊着妈妈、爸爸就是不喊姨娘、不喊曹淳…在病中,她宁愿在现代吧…

吴怡在女孩中们最年长,她进屋先看了吴柔,吴柔脸烧得通红,嘴巴干裂得出了血,真像是下一秒就要去了一样,可是吴怡不信吴柔会去了,吴柔是坚强冷硬的可怕的存在,怎么会因为小小的情伤就去了呢?

吴怡凑到吴柔耳边:“堂堂一个现代女性,为了一个古代男人病死,丢脸不丢脸!”

吴柔忽地睁开了眼,抓住吴怡的手,“回家!我要回家!可我没有家,我家在哪儿?谁都不要我!为什么谁都不要我!”

“你要你自己就行了。”吴怡说道。

“我要我自己…我要我自己…”吴柔念叨着,又闭上了眼睛,晕睡了过去。

吴家的姑娘们依次进来看了看吴柔,又都在外间屋里坐了,她们心里都猜出了吴柔病得原因,却都不说,吴家的姑娘无论是谁跟外男有了私情,对于整个吴府女孩子们都是重大的打击,这也是为什么吴柔的病被冷处理成简单的风寒,当天在宴会上的人都闭紧了嘴巴的原因。

没过多久,一身缁衣的静宁师太来了,她四十几岁脸上却白净的没有一丝皱纹,只是此时表情有些严肃,不像是以往的慈眉善目的样子。

刘氏和欧阳氏在旁边陪着她说话,刘氏对吴柔的病表现出了嫡母应有的尽责、尽力,但不尽心的态度,像是陪同静宁师太同时出现,就是其中之一。

静宁师太给吴柔号了号脉,从包里拿了两颗药丸给贝叶“拿去冲水让她服下,若是烧退了就还有救。”

她转头看着吴柔,长长的叹了口气,“吴柔小友,贫尼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的命数跟贫尼仿佛,本以为一切总有转机,却没想到你还是…”

“大师此话怎讲?”刘氏说道。

“七姑娘与我佛有缘,生就应该是修行之人,只是错生在这富贵之乡,多了这许多的波折,如今她这一病,是不走不行了。”静宁师太敛眉说道。

“走?”刘氏皱起了眉,“未嫁之女,哪里有出家为尼的道理,古来富贵家的子女若是有佛缘,在庙里捐个替身就可…”

“七姑娘若想活命,绝非捐个替身即可的。”静宁师太说道,“贫尼这两丸药是贫尼的师父生前留下的,若是七姑娘吃了这药退了烧,还望夫人忍痛让我带七姑娘走,她本非人间富贵花,红尘虽好,却不是她久恋之地,若是强留于她,时日久了恐对贵府的长辈亦有妨碍。”

静宁师太后面的话彻底打动了刘氏,对长辈有妨碍…彼时的人对于这些事一向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

到了掌灯时分,吴柔的烧果然退了,第二日吴怡听说吴柔醒了过来,还喝了一小碗小米红枣粥。

“那静宁师太果然有几分神通。”红袖说道。

吴柔醒了,到底是因为大夫的方子,还是因为吴怡的话,或者真的是静宁师太的药灵验,已经不可察了。

她醒后第七日,刘氏备了十几样礼品,又往静宁师太的庙里捐了四百两香火钱,一辆不起眼的青油马车,把吴柔送到了静宁师太的慈航庵,吴柔自己得了一方小院,身边只带了丫环贝叶,开始了戴发修行的生涯。

在走之前,她没有让任何人送她,只说尘缘已断,大家还是不要多牵挂于她,吴家的七姑娘已经不在了。

吴怡示意红袖抓一把大钱给看守吴柔院子的婆子,自顾自的走在吴柔的院子里,小院已经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除了必要的家具之外,原本属于吴柔的铺阵摆设早已经不见,吴怡坐到只剩下床板的床边,看着火盆里残余的纸灰,纸灰隐隐透着几个字——关关雎鸠…

送这部诗经的人,送的时候想必是真心诚意的,跟他人订亲之时,却连句对不起都没有…

男人心硬起来,真的硬如钢铁一般,冯家的嫡女,吴家的庶女…再深的感情到最后还是要看天平上的砝码斤两如何。

曹淳自许才子,原来也是个不能免俗的。

望着这间空荡荡的屋子,吴怡知道,吴柔不会回来了,曹淳订亲了,据说娶亲就在六月十六,四皇子的侧妃也已经迎进了门,是王妃肖氏娘家的旁支女,没人知道吴柔是京里人传说的两段热门婚事的注脚,吴家的七姑娘,无论她在吴家时怎样的奋斗,到最后都消失的悄无声息。

“姑娘,这床上凉…要不要奴婢去拿个垫子来。”

“不用了,我这就走了。”吴怡站了起来,吴柔在的时候她不想接近吴柔,跟她相处时总防备吴柔,可是吴柔走了,吴怡竟觉得空荡荡的难受,终于只剩下她一个了…从现代来的两个人…只剩了她一个,她觉得自己似乎永远也回不去了,知晓她最大秘密的那个人也不在了。

●● 104、为母则强

吴莲自从懂事就知道自己是个会惹人嫌弃的孩子,从小钱嬷嬷就告诉她,不可以在人前哭,太太知道了会不高兴,不可以不听话,太太知道了会厌烦她,别人有生母照看,她一丁点错都不能犯,别人欺负她她要笑,嘲笑她她还是要笑,自从知道了嫁人这回事,她就盼着自己长大,长大了嫁人就有自己真正的家了,有真正照顾疼爱她的人了。

所以她学规矩,懂规矩,女红厨艺所有能让自己的家完满让她成为一个完美妻子的东西她都学,自从知道自己要嫁入彭家,她就努力想要成为彭家的好儿媳,所谓妇容、妇言、妇功、妇德,她一样都不差的做,可是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丈夫会离自己越来越远。

半夜里她被冻醒,半边的床已经冷透了,吴莲用被子裹紧了自己,真的很冷。

天刚亮时,彩云拿着灯进了屋,“太太,该起了。”

吴莲真不想起床,可是妇戒告诉她要早起梳妆侍奉翁姑,勿要懒惰惹人笑话,她强命自己起了床,梳了妆,淡淡的施了脂粉,“老太太可是起了?”

“老太太那边灯亮了。”

“走吧。”吴莲最后整理了一遍衣服,出了自己的院子,步行到老太太的院子。

她还没踏进屋,就听见屋里一阵欢声笑语,是花氏,这个女子长相俗艳,浓妆艳抹,行不摇裙笑不露齿在她身上完全是相反的,行必摇裙笑必露齿才是她的作派,一笑起来离得老远都能听见,可是这样的女子,却得到了公婆和夫君的喜欢。

“婆婆你猜那个人怎么着,吃了八个馒头摸了摸肚子说,这回我三天都不用吃饭了,你若是再给我八个馒头,我这个月都不用吃了,哈哈哈哈…”花姨娘的笑声刺耳的让吴莲皱了皱眉。

“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一辈子也洗不干净穷底子。”老太太说道,自从成了京城里的官家老太太,彭老太太最大的爱好就是嘲笑别人是乡下人。

“给老太爷、老太太请安。”吴莲一进屋,整个房间都静了下来。

彭老太太的脸刷地一下落了下来,原本在抽烟的彭老太爷瞅了她一眼,“媳妇来了,坐吧。”

吴莲施了一礼,谢了坐。

花姨娘眼珠子转了转,见吴莲身后的嬷嬷、丫环都在瞪着她,扭着身子过来施礼,“给太太请安。”

“嗯。”吴莲点了点头,“你伺侯老太太辛苦。”

“不辛苦,不辛苦…”花姨娘一听吴莲夸她,立刻站了起来,挥着帕子说道。

吴莲再次皱起了眉,“去吧。”

老太太撇了撇嘴,“媳妇啊,我前日跟你说的金佛,怎么没见啊。”

“今年的租子还没收上来,金佛…”真不是吴莲小气,彭老太太最喜欢金器,光是实心的金佛就已经有了七八个了,一有人跟她说哪家的金佛做得好,她就闹着要买。

“你那首饰那么多,融一个打个金佛又能怎么样。”彭老太太说道,“再说我听老三说,你那店铺租出去了,收了一笔的租子。”

“五妹就要嫁人了,那租子是准备给她打首饰添妆的。”吴莲说道。

“五妹?你家的妹妹可真多。”彭老太太又皱起了眉,“这在京里住着,整天就听说你们随礼了,还都是你们娘家的亲戚,整天这么花可不是个事啊。”

吴莲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回老太太好了,吴家的亲戚——如果彭暮春不是吴家的姑爷,这些所谓吴家亲戚的门,恐怕他捧着金山银山都叫不开。

“这次要嫁的五姑娘是吴家的嫡出姑娘,要嫁的是奉恩侯沈家的二公子,沈二公子如今已经考中庶吉士了。”彩云见吴莲辞穷,赶紧帮腔。

彭老太太这些年在京里也算有了些见识,自然知道开国八大侯之类的,更是知道嫡出的代表的是大老婆养的,是皇上亲弟媳妇的亲外甥女,“哦,吴家大老婆养的这几个,嫁得倒都不错,你家大姐是不是嫁到公孙家的那个?”

“是。”吴莲点头,别说大老婆养的,姨娘养的也个个嫁得好啊,现在二姐已经掌了胡家半个家了,男人在外做生意,扬州府的生意全归三妹管,手里的银两百万百万的过,四妹已经随了夫君回辽东,人参、貂皮、鹿茸角年年往家里捎,只有她…吴莲想到这里就不敢想了,光是想想都是有违妇德的事。

“那你快去送礼吧,这礼可不能送薄了。”彭老太太说道,“你男人可是念叨着要谋一任外任呢,所谓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在京里六品官不起眼,到了任上可是土皇上一样。”彭老太太眉飞色舞地说道。

“瞧你说的,咱家小三子可不是那样的人。”彭老太爷听着她说得不像话,赶紧接过话头。

“相公为人臣,自然要为国尽忠才是。”吴莲说道,官员都贪,可是没看见谁家老太太把这嘴脸挂到嘴边上,还在京里呢就要张嘴吃人。

“净说些面上的话,我前儿说的把大小子养在我屋里,你咋说?”

“荣哥儿身子弱…”

“身子弱才要祖母疼嘛,我养了三个儿子,可没有一个像荣哥儿养着这么累,三天两头的病,你没再开怀,胖丫也没怀上,你的那帮丫头没一个肚子争气的,这儿子还是越多越好。”

老太太指的胖丫就是花氏,吴莲现在也算是了解老太太的想法了,老太太就是喜欢大孙子,至于孙女和孙子的娘,在她眼里无物一般,老太太人品见识粗鄙至此,吴莲是怎么样也不放心儿子让她养的,“荣哥儿和慧姐儿分不开,睡觉也要手牵着手,分开怕是要闹。”

“都多大了,还这样,好了,把慧姐儿也抱过来吧,我是亲奶奶,还能害了孩子不成?荣哥儿爱生病,慧姐儿倒是好…”老太太说道。

吴莲再软弱也是有底线的,孩子就是她的底线,“儿媳回去再想想。”

“没别的事就走吧,别整天晃晃当当不干正事。”老太太见自己要做的事都被吴莲驳了,极不高兴的赶吴莲走。

吴莲刚走出屋门就听见老太太说,“我就看不惯她那一张脸,真不知道谁是婆婆,连个笑模样都没有!”

吴莲扶了扶门框,眼前一黑险些栽倒…彩云扶住了她,“太太…您何必…”

“身为女子,就该如此。”吴莲说道。

不管在家里如何,吴莲回娘家的时候总要穿上最好的衣裳,戴最值钱的首饰,一副过得很好的样子,可是一个女人过得好不好,从眼角眉梢都看得出,不用细问,吴怡也知道吴莲过得不好。

吴柔已经离家一年多了,吴怡的婚期经过漫长的准备总算定下来了,三月初四是个顶好的良辰吉日,吴家在京里的不在京里的出嫁的老姑奶奶、小姑奶奶都备了礼物,山东刘家的添妆礼更是拉来了一大车,这一天热热闹闹的,活像珠宝展示会。

吴凤送了吴怡一柄羊脂玉的同心梳,“这梳子是唐朝的古物,据说是王爷成婚时用的,一把梳子能分成两柄,一人一半带着,得了这梳子的夫妻,没有不美满一世的。”

吴凤又怀孕了,脸胖得圆圆的,有了双层的下巴,也因为她有孕,所以不能随同丈夫到丹江口赴任,公孙良中举之后,果然被送得远远的…远得快到天边了。

“借大姐吉言了。”

二姑娘吴娇有事脱不开身,派人送来的是九层金玉玲珑塔,这塔是扬州工具所做,精美致极,在阳光之下闪着七色光芒,简直要晃花人的眼。

四姑娘吴雅送的是头尾俱全不带一点瑕疵的火狐皮围脖,这火狐狡猾至极,极难猎取,这火狐皮的围脖,就算是宫里的娘娘看见了也要羡慕。

其余未嫁的妹妹们出手就稍差一些了,不过也各有各的精美,最不起眼的反倒是吴莲送的赤金莲花步摇,吴怡笑着收了,吴莲眼角的疲色让她担心。

吃过了宴席之后吴怡跟吴凤说着体己话,“大姐,姐夫如何了?”

“一直有信来,他是个稳重的,只是品格太过端方,有些看不惯地方上那些老油条的作派。”吴凤说道,她转了转手上的红宝石戒指,“我这一胎啊,才七个月就大得跟快生了似的,太辛苦。”

“大姐胖些好看。”吴凤这一胎真的让她吹气似得胖了起来。

“唉,整日除了吃就是睡,不胖才怪。”

“大姐要没事随处多走走才好。”

“太太也是这么说的。”吴凤懒懒得说道,“再不想动也得走,太太说怕我这一胎孩子太大不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