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西叹息道:“我尽力了。”不过明显效果不大。

在魔法部的日子并不难过,每天只是拟定一些官样文章,开几个不着边际的会,而更危险的事被韦斯理先生抢去了,似乎他只想让珀西成为一颗烟雾弹来掩护进行更危险的刺探工作的自己。

这让珀西十分愤怒,他不得已加入了福吉的阵营,成为了他的秘书,他这样做是为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帮助韦斯理先生。

灾难发生在1995年的6月中旬,似乎韦斯理先生被要求去刺探一样放置在魔法部神秘事务司的东西。这是韦斯理先生告诉珀西的,他要去“看守”某样重要物品。

珀西开始尽量调换值班任务,以期能在必要的时候帮助他的爸爸。结果却在一次不幸的时机不幸的遇上了一群前来抗议不公待遇的古灵阁妖精,它们想要更自由的、完全按照它们自己的心意来管理古灵阁,而不想再遵守魔法部的规定。

当时他刚刚下夜班,又不肯告诉韦斯理先生实情,自己累得半死后遇上了气势汹汹的妖精,不知是妖精的魔法还是赶来阻止妖精的魔法部官员的误中,反正在他回神之后,他已经躺在圣芒戈了。

而那时,他才刚刚想起一切,他完整的过去,以及匪夷所思的现在。

另外,在那场事故后,他无法使用魔杖了。

珀西握了握手,好像手中还有一根魔杖,他有些失落的说:“……我怀疑可能是因为我现在已经不相信自己能使用魔杖了,我无法相信魔法的存在,所以魔法就离开了我。”

趁机离开家、离开魔法部的珀西很快在麻瓜世界找到一份工作,他花了半年的时间取得学位,然后在金融公司找了份工作,八个月后辞职作了自己的老板。

现在的珀西通过炒股已经赚了几百万,他开始炒地皮,买楼再卖出去,于是资产进一步扩大。

他笑着说:“我就像开了作弊器,以前总设想着如果能回到过去,那就可以认准几支股票找准时机大炒一场!”

他仍把金妮抱在怀里,微微有些讨好的看着她说:“金妮,或许你对我没有多少印象,可是我是从小抱着你长大的,在你很小的时候,是我哄你睡觉,是我给你念故事,虽然当时我必须避开你,不过那是因为我觉得当时的你可能无法保守秘密,而且我当时,还没有想起来。”

金妮的眼泪啪啪的掉,她怨恨的看着珀西。

我想在她孤军奋战的时候,却发现其实她一直有一个战友在身旁,可是那个人却没有回应她。

珀西放软声音,小心翼翼的说:“金妮,现在我已经有能力帮助爸爸妈妈他们了,我想,你也已经长大了,对不对?你能明白我的意思了,对不对?”

他轻轻抚摸着金妮的背,看着她说:“金妮,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在韦斯理家,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他握着金妮的手说:“你就像是我的女儿一样。”

本来听得正感动的我差点被吓掉手中的杯子。

金妮也好像被吓了一跳,她甩开珀西的手说:“胡说什么啊!”

珀西大笑,一晒:“如果你知道我以前有多大年纪,就不会这样说了。以前我没孩子,错过了好时机,现在看你就跟看自己的孩子一样。”

金妮从他的膝盖上跳下来挤到我旁边坐下,我们一起谨慎又古怪的盯着珀西。他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沉稳平静的看着我们。

他微笑着说:“所以,我们可以开诚布公的谈一谈了对吗?我想我们应该有很多共同话题可以聊。”

第 113 章

珀西先生坐在沙发上看着我和金妮,我突然觉得他好像已经等待这一刻很久了,而我们就是自投罗网的小孩子。

我有些退缩,于是在他开口前站起来说:“对不起,我要先失陪了。”

珀西一怔,有些惊讶的看着我,不解的说:“……是不是我有什么没说清楚的地方,让你……”

我连忙摇头:“不,只是这是你们的家事,我就不加入了。”

边说我边拿起大衣准备离开,金妮像只被抛下的小狗般跟在我后面,珀西只愣了一下就站起来到旁边去。

我走到大门前,金妮小孩子似的扯着我的衣角,我有些失落的看着她说:“……估计他想见你很久了,所以才会托弗雷德特地把你找过来。”所以其实当时弗雷德只是想把金妮送过来,而我只是不巧顺便跟过来了而已。

金妮像个倔强的孩子般:“……我觉得他还是有骗我的地方。”

我叹息,拍拍她的手说:“……这倒是不奇怪,他看起来很成熟的样子。你跟他聊吧,我想他应该是想接你走的。”

从珀西刚才说的话中,我觉得他应该对这场巫师界的战争同样没有兴趣,对韦斯理一家,他做了他认为应该做的全部努力,失败后并不留恋,而是痛快的离开为自己的生活奔走,但在临走前,他想带走在他看来更亲近的金妮。

就像我到现在都愿意带着金妮一起走一样,只要她能不再去管韦斯理一家,我绝对可以带着她躲到战争结束,我有这个信心。

在这个世界中,遇到与自己有着相同经历的人时,就像异国遇到同乡一样,会有一种格外亲近的感觉。我对金妮的友谊就是这样发生的。从珀西刚才与我们交谈时全盘托出的坦诚可以看出,他虽然比我们更加自制,但他也同样期待这样的感情和信任。

当然,他的这种信任和感情寄托不在我身上,就算他已经发现我跟他是一个世界的人也一样,他对我其实还不如对弗雷德。

我想,他有一句话是真心的,就是他把金妮,这个由他亲手养大的女孩,更与他有着血缘相连,同乡之谊的女孩当成了所有的感情寄托对象。

而我,可能也是托了金妮的福,不然我这个突然出现在他家的人,可能就只是客套的交谈两句就让我直接跟弗雷德离开了吧?

他能让我听他说这些话,可能也是想让金妮不要太害怕他,想让我陪着金妮听完,金妮能够冷静下来,他才好继续说服金妮。

我能够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思其实跟我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我把这一世的父母当成了真正的父母去爱,而他可能只是把韦斯理一家当成了有些交情的人,但绝对不是真正的亲人。

从他刚才所说暗地里帮助韦斯理先生的工作,和他被迫加入凤凰社的行动中可以看出,他只是在敷衍他们,在无法说服韦斯理一家的时候,他的选择不是像金妮一样着急愤怒继续想办法,而是抓住时机从韦斯理家、魔法部、凤凰社的漩涡中逃了出来,而且既然他失去了魔法,那么想必未来的战争也不会安排他的位置了。

听到他平静的述说着这一切的时候,我就觉得这真是一个善于逆境求生的人。

他应该是想带走金妮的,毕竟从刚才他的述说中,还有从他见到金妮时的对她的关心上,我能看出他是期望金妮能够跟他一起离开韦斯理家的,只是如果金妮执意要救韦斯理家,甚至不惜向火坑里跳,那这个珀西……可能不会跟她一起跳。

想到这里,我紧紧握着金妮的手说:“金妮,把握机会。”

她重重的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想再说得明白点,想告诉她最好抓着机会跟珀西走,而不是拉着他一起再回到韦斯理家去,可是不等我开口,珀西从屋子里出来了,他的手中拿着一个腰包,走过来递给我。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解的看他。

他微笑着说:“里面有一只手机,有我的电话,还有一些钱,以及几个身份证明。”

人才!我顿时觉得他顺眼多了,当着他的面打开腰包,夹层中最显眼的是一只翻盖手机,极漂亮,里面还有两块备用电池和充电器。打开手机看,里面存的有报警电话、旅馆电话、叫餐电话,甚至还有几个诊所电话,电话号码的名字上就是“本杰明诊所二十四小时出外诊”。

里面备好的身份证明有两套,一套是一个年轻外国姑娘的身份证,一套是一个年轻中国姑娘的身份证,从照片上看是极大众的模样,改个发型修个眉毛是很容易混过去的。

还有一千英镑的现金和几百英镑的零钞,零钱袋里也备好硬币,坐个公交买个饮料之类的极方便。

金妮跟我一起勾着头看,她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

珀西疼爱的看着金妮,对我说:“这原来是给金妮准备的,你先拿走用吧,我再给她重新准备一份。”

金妮一脸惊喜,我却觉得不妙了,从这个腰包可以看出,他的确是没有一定要带金妮走的意思,看腰包里准备的东西,是预备着金妮跟他有分道扬镳的可能的。

顾不上避开他,我拉着金妮循循善诱:“金妮,多好一哥哥,要多听哥哥的话。”

珀西这才看了我一眼,笑容真诚点了,刚才对我笑时一直都客套的不得了。

金妮点头。我恨不能把她的脑袋敲开把这些话塞进去,只好说得更明白点:“就算你有什么计划,什么想法,你们是一家人,不如好好商量,说不定有他帮你事情会更容易,对不对?”

这下金妮看起来有些犹豫了,她看向他。

珀西立刻配合的露出一个关心的微笑,询问的看着她说:“金妮,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跟爸妈他们有关吗?”

他说着就要拉着金妮回客厅,我推着金妮跟他走,反正我是没什么信心说服金妮了,就看他能不能扭转乾坤。

或许是投桃报李,他回头对我说:“我还给金妮准备了个行李箱,里面有一些厚衣服,要不你也拿走吧。”

我立刻从善如流的点头伸手:“谢谢。”这会不是客气的时候。

他推着金妮回客厅,又从另一个房间提出来一个行李箱,一个手提包,交给我说:“行李箱的密码是六个零。”

我觉得这个珀西真是太贴心了,立刻表示不要他送,我自己可以走。他送我出门,看着我走进电梯后才关上门。

我搭着电梯离开公寓,站在寒风凌厉的街边。路上行人匆匆,我裹紧大衣,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地图,按照上面的标示,坐上公车离开。

我提着行李箱上车,司机很友好,我乘机问他离这里最近的办交通卡的地方,用那个搭公共交通工具非常省钱,司机问:“你是来旅游的吗?还是来上学的?你的口音很标准。”

当然标准,十岁以前我就住在这个城市。

虽然有心要躲远点,不过爸爸妈妈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住宅区,如果他们有危险,我必须保证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如果需要医生的帮助的话,我必须选择我更熟悉的这个城市而不是另的地方。

这也是当时仍然让爸爸和妈妈住在我们原来的家的原因。保密咒能避免让人找到他们,却无法抵御伤害。简言之,如果有人想把我家那一片的住宅区给全炸了的话,保密咒就没用了。

有家养小精灵波波在,我想他们的安全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保障的,但在需要的时候,我应该在离他们近一些的地方。

整整三年,我对这个城市的感觉已经陌生了。妈妈告诉过我有一间以前常常去的商场已经改成了酒店,有一些专卖店也不干了,甚至有一些街道也都改了名字。

我在司机告诉我的地方下车,用新鲜出炉的假证办了张公交卡后,我走近旁边的咖啡厅,点了杯咖啡后我走进洗手间。

现在是中午一点十五分,洗手间里没有多少人,我钻进一个厕位,插上门后拿出小镜子,再拿出一只小喷壶,里面是上次将我全身染上黑色的韦斯理出品的魔药。

在那次之后我重新阅读了使用说明,这个东西原来是加水稀释后染在需要使用的地方的,而且在此之前为了避免误中,比如想染头发却染黑了皮肤,那么需要像复方汤剂一样,先让药剂记住需要染的东西是什么。

这瓶小喷壶中我已经放了根我的头发,颜色加的是黑色。这个产品还有一个极好的地方,就是加入我的头发后,它就只能把我的头发染黑,其他人再拿走也没有用。

我对着头发一通喷,感觉半湿后对着手中的小镜子一照,非常完美的棕黑色。

掏出扎比尼的那根魔杖对着头发施一个牢固咒,这个咒语虽然是用来加固、固定的,不过很久以前大家就发现,其实它也可以用来固定染色,而且成效显著。赫夫帕夫的女生常常在卷发后使用这个咒语,于是漂亮的发卷可以维持很久,曾经有一个女生的发卷直到她毕业都仍然卷曲,不过其实她并不怎么高兴,因为她一直想换发型,而施过牢固咒后,剪子就对头发没有用了,她曾经使用过切割咒对付剪不掉的头发,不过结果是在医疗翼住了一夜。

我在咖啡店吃完午餐才离开,直接在附近的快捷酒店订了个房间午休,新身份证的年龄是二十四岁,虽然服务员有些怀疑,不过我的微笑和新形象很容易就取信于人,依稀听到人在说:东方混血儿?东方人的年龄看起来是不明显的。

在旅馆房间的浴室里,我在浴缸中加入颜色,洗了个澡出来后就变成了黄皮肤,再加上牢固咒后,我在镜子前满意的打量着自己的新形象。

黄皮肤,黑发头,虽然眼睛的颜色有些淡,但我记得以前同学中也有人的眼睛颜色是棕色的,十分清澈透亮。

我对着镜子别别扭扭的说了句:[你好。]

突然对着镜子无声的大笑起来,我清了清喉咙,说:[你好。]

真正的我。

第 114 章

以前从来没有来过伦敦的中国城,不过以前跟妈妈爸爸过来这里吃过饭,这里的中国菜最有名的就是烤鸭。我以前虽然是北方人,却并不喜欢吃油腻甜香的烤鸭,所以虽然喜欢看那里面来来去去的黑头发黄皮肤的行人,却并不常去。

我换了模样,一口中国话又流利,提着箱子问有没有住的地方,幸好个子已经长到五英尺快五英寸,也就是一米六五左右,看起来也不显小,所以一问哪里有便宜房子租,路旁小店倒有一堆人指点,不过多数都是同样是留学的人要找人合租,或者家里有多余的房间想添些家用。

但我却是要独自租一整间的,这样一来只能去中介了。

找了间看起来还算可以的中介,一推开门走进去就被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殷勤的迎了上来,听说我要租下一整套房子自己住,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领着我到他的桌子前,翻开一个陈旧的本子,很认真的看了五分钟后指给我四套要我挑,说这四套全都是交通便利旁边有生活超市的好房子。

他也不想我这笔大生意让别人抢去,本来就刻意压低声音说话,还凑得离我极近,连他身上的香水味都能闻见。

他一副体贴的样子说:“看你应该是个学生吧?是来这里准备明年上学的?那应该租个可靠的房子。”说着就指着一套对我说这套在的地区治安尤其好,不但楼下有门卫,附近的几幢楼因为都是有钱人,所以就连警察也会常常来这里巡逻,附近的超市诊所什么的一应俱全。

我趁着无人注意,悄悄拿出德拉科给我的那根无记名的魔杖,指着他念了句:“魂魄出窍。”

他立刻就呆呆傻傻的模样,我趁机把这几套房子哪一套最好问个清楚,谁知这家伙居然另抽出一个本子指着里面的一套说这一套最好,气得我半死,原来他给我指的原本那四套都是租不出去的!连租金都说贵了三成!

连三赶四把合同签好,自然是什么证件都不需要给他看,他就拿去复印存档。一应手续办好,连租金也比我想得要便宜得多,就是需要一口气租上一年,不过出来原本就要花钱,这些钱我还能承受,咬牙付钱。他送我出门,晃着脑袋好像还没有清醒过来,我怕他在屋子里让人看出不对,哄他到外面抽烟,见他跟着我出来连外套都不穿站在大雪大风中点烟抽。

我一溜烟跑了,这是我头一次真正使用夺魂咒,以前只在德拉科的指导下对着禁林中的动物用过。德拉科告诉我,这夺魂咒多数需要不停的施加才能保持效力,不然最多十几二十分钟就会恢复过来,刚才他帮我租房子也花了快二十分钟了,让他在雪地里站个五分钟大约就能醒过神来。果然我快步走到街角,回头就看到这个男人打了个大喷嚏,仰头四顾后摸着脑袋回去了。

希望他看到合同不会难过。我难掩得意的想着,拖着行李箱跑得飞快。

路边有人买煎饺子,大得像菜蟒,我一时嘴馋,也是因为看着可亲,就决定买个尝,一问价格一份要五英镑,我大叫:“这么贵!”就这种卖相?谁知道里面的馅调得好不好啊?

结果那两个闷着头煎饺子的年轻人听到我开口说话一抬头,冻得通红的鼻子看得我一下子心酸起来,默默掏钱,结果那收钱的男孩又倒找回来一堆冰冷的硬币,我一查,他只收了我十五先令,大约七块钱左右。用油纸袋给我装了个饺子又准备加番茄酱,我连连摇手说不用,他塞了两张餐巾纸进去,笑着递给我说:“吃吧。”

此刻我倒觉得就是真付了五英镑也没什么,结果站在他们的摊子前晃了半天也没敢把钱真掏出来。他们卖我便宜是情谊,我要真把钱付足了,会不会反倒有那什么的感觉?

那个缩着手的大男孩可能也就是大学生的年纪,看我在摊子前转,好笑的赶着我走,说:“吃吧,都是自家人。”

他这句话一说,我的眼泪就出来了。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句话。

他一见我掉泪,吓得脸是又红又白,他旁边的男孩看了我两眼,踢了他一脚。

他走过来手脚都没处放,在身上摸了半天,最后还是另一个男孩把整包餐巾纸塞给他,他递给我,手忙脚乱的比划着说:“……这个,风大,一冻脸该痛了。”

一掉泪我反而清醒过来了,甩掉泪珠点头微笑,就准备走,这个男孩却有了谈兴,看着我拖的行李说:“你是刚来?有朋友在这里吗?”

我的怀里还抱着租房中介的纸袋子,他看到纸袋上的商标大吓失色:“你租了这一家的房子?”好像我不是租房子,而是遇上了土匪。

这边风刮得大,正好也没客人,另一个男孩好奇的凑过来问:“哪一家?哪一家?”待看清纸袋上的商标,竖起大姆指对我说:“有勇气!有魄力!”

我干笑两声,虽然也觉得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激动和欣喜,但到底不想跟这两个人有太深的交往,于是准备简单再敷衍两句就转身告辞了,结果是我错估了远在他乡的同胞的热情。

这个说:“今天人也不多,干脆收摊吧。”那个点头,两人手脚利落的收摊,我刚抬脚要走,两个人一起喊我:“等一等,一会儿我们领你去。”

我转念一想,反正在这中国城中,我还真是两眼一摸黑,而且两辈子加起来,我也是头一回自己租房子住,有人带着也比自己瞎摸强,于是站定等他们。这两人收完摊提着东西准备带我回他们租的地方,我吓了一跳,连声说不用,现在就要去租房子的地方。

我说:“住下来还有不少东西要准备,改天再去拜访。”

于是这两人相视一看,决定一个人把东西送回去,另一个送我去租房子的地方。他们仍然坚持不能让我独自一人去。

热情到这份上,我也十分感动,手中有魔杖也不怕这两人有歹意,于是答应听他们的安排。

等到我把文件拿出来,他们看到我租房子的地址和租金后,就在街边,先是惊呼:“你钱多烧得啊?!”再看价格,又是惊呼:“那些吸血鬼吃错药了!!”

我在旁边听他们一惊一乍,觉得心中热烫烫的舒服。

有人带路自然快,说了一会话后,给我带路的男孩自我介绍叫陈风冉,高中就出来了,现在正在读大学,另一个送东西回他们家的男孩叫李希平,跟他一个学校。

问到我的姓名时,我哆嗦着嘴唇僵硬半天,他回头询问的看我。

“……我叫杨果。”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脚下一片虚无。一个我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说出来的名字,现在念在嘴里,干巴巴的没一点滋味,这个世界上哪还有杨果呢。

陈风冉愣愣的来了句:“……我不知道杨树还结果儿?”

我满腔悲苦让他这一句话给打消个干净,噎了半天也没话可接。

我也不知道杨树结不结果实。

找到那幢楼,给大门外的保安验看过我的租房文件,那保安摸着头说怎么那个公司不先打电话来,还让我一个人来。

我木着脸不接腔,陈风冉悄悄凑到我耳边说:“一定是被你砍价砍得忘了打电话了。”

我低头窃笑。

保安领着我们坐电梯上楼,打开门告诉我这屋子里的水电气暖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交代完他下楼,我看着空空的屋子满怀豪情。

陈风冉啧啧道:“这屋子真大啊,你回头再召个室友就齐了。”

我抿着嘴只笑不接话,这屋子虽然是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可我不打算招室友啊。只是这话却不必在刚认识的人面前说。

放下行李,陈风冉要带我出去买锅碗等用具,我有心请他离开,却苦于无法拒绝他的一片热心,再说那些东西也的确是需要买的。于是拿上钱包跟他下楼。

出门后跟着他搭上公交车,他看着我的交通卡说:“你已经办了个?这东西很好用。”

我默默笑不接话,他就一样样跟我说都需要买什么,哪里东西便宜。看来是一个人过惯了的,样样清楚。

到了超市,抬头看门口招牌是二手超市。旁边陈风冉看我脸色说:“其实买二手的最便宜也最合适,不好的也能换。新的太花钱。”

其实我只是觉得好奇而已,虽然以前也跟妈妈一起在家门口摆摊卖家里不用的东西,不过还真没进过二手超市。

很多东西都是日语或繁体字的,可是在产地上一看,却又是大陆的。我捧着电饭锅不解的看了好一会儿,那边陈风冉给我挑电热水器和电磁炉。等我回神,他已经挑完了,我呆呆看着他,结结巴巴的说:“……只买锅和碗还有盘子就行了,我不用电器就可以。”

陈风冉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看着我:“你会自己焖米饭?”

不会,不过我有托托啊。我不知怎么回答他,只好掏钱买下一堆可能托托从来没用过的厨房电器。

这、这绝对是无用支出。

等把超市转过来,我们已经推了前后几辆购物车。我看见榨菜、豆腐卤、酱黄瓜、芝麻酱立刻双眼放光!还有英文版的烹饪书!立刻拿了好几本!打定主意要托托学习中国菜!

看着这山一般的东西我就发愁,又不好在陈风冉面前使用魔法,打定主意一出门就把他送走。结果他接了个电话说:“平姑娘在外面呢,还有劳力,等会不愁没有抬东西了。”

我古怪的说:“平姑娘?”是刚才那个李希平?

陈风冉笑着说:“怎么晒都晒不黑,所以就叫他平姑娘。他的手艺也不错,一手川菜在我们那幢楼都是叫得响的!”

我立刻口水滴答,想起了麻辣烫和水煮白肉。

他看着我笑嘻嘻的说:“回头让他露一手!平姑娘只要夸一句,那跑得飞快!”

结完帐推着购物车出超市门,一股寒风夹着雪粒就砸了过来,远远看到李希平跟三五个人站在街边正吸烟聊天,我正奇怪他们怎么不肯进去,一勾头就看到一个烫着大卷发的金发姑娘正盯着我瞧,我立刻紧张起来,手悄悄摸到魔杖,结果走近才发现,她是染的头发,脸上一看就能看出是正经的中国人。

她打量着我,笑着说:“哇!你刚才的眼睛好怕人哦!你是少数民族?”

我知道脸型上我这辈子是转不过来了,如果不是中国话说得流利,头发肤色好,眼睛颜色接近,他们看到我,也不会一眼就认为我是中国人。

我笑笑不接腔,李希平指指介绍道:“她叫艾德琳。”

怎么在这里还叫洋名?我古怪的看了她一眼,她伸手说:“你好,你跟陈风冉认识?”

我一怔,这话听着有些特别的意思,笑着说:“不好意思,手上都是东西。”说着就给她看我提了两手的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