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敷完药,叶嘉和老头在一边喝茶,交谈起来。老头毫无保密地给叶嘉讲了这个土方的制作原料和方法。叶嘉立刻敏感地发现,这种药物要是能生产上市,取材简单低廉,那对病人

真是一个福音。他当即给了土方医生详细的联系方式,希望以后能合作。老头大喜过望,立刻答应下来。

这边,珠珠哪有心思喝茶?她看叶嘉几眼,强自把惊讶和疑问压下去。往常她并没有这么八卦,可是,一是担心着冯丰的伤,一是好奇得不得了:为什么自己才一天没去,冯丰居

然被人拐走了?什么样的男人能让冯丰这样强悍的女人都心甘情愿被拐走了?尽管她已经从电话里得知了一些叶嘉的情况,可是,真见到人了,还是觉得说不出的震撼,心里一阵

狂喜:冯丰到哪里居然捞到这么一个帅哥?

女妖精的旖念1

她笑嘻嘻地,由衷地为冯丰高兴。冯丰也乐呵呵地,因为,土方医生说,她的疤痕很淡,用药后,不出5天就会淡化消失。

黑乎乎的泥巴一样的药涂抹在伤口,包扎了一层干净的小纱布。叶嘉本来是想让她去医院手术,但是他也相信民间土方往往效果比手术好,就答应了,反正她的伤口本来就很淡。

吃了午饭,珠珠才和土方医生走了。临走前,她偷偷在冯丰耳边道:“我婆婆还天天念叨刘永康好呢。要是她见了叶嘉,保证不再埋怨你了……”

冯丰红了脸,也低声说:“我好了一定去看你婆婆,她真有趣。还有刘永康,真是个好人呢。如果没有叶嘉,我没准真会嫁给他的……”

“算了吧,骗谁呢,有了叶嘉,刘永康一辈子也没机会啦。小道消息,昨天又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女孩,条件还不错,冯丰,你就不要妄想啦。”

“呵呵,这样不是更好?”

“冯丰,我才高兴呢,总算把你这个大包袱推给叶嘉了,可不用我担心了,哈哈。”

“你这是什么话?我还没好呢,你得来看我。”

“我怕自己成为电灯泡,不来看你了,等你好了,我们再约。”

“好嘛。”

一块厚厚的地毯铺在草地上,精心护理过的草坪依旧绿油油的,但是,旁边那棵高大的银杏树却没法“护理”——黄的叶子一片一片飘落在草地上,给草地零散地铺了一层苍黄。

偶尔一阵微风,那些黄叶就会轻旋着飘到地毯上来。

下午的阳光正盛,虽是冬日,也有几分暖意。

叶嘉拿出一些小说放在地毯上,竟然都是武侠小说和一些卫斯理的小说。冯丰笑起来:“我以为你都看的那些高深的书呢。”

叶嘉眨着眼睛:“我觉得这类书更高深更有趣。十年前,我学得十分厌倦,曾经专门花了两个月时间,天天看武侠小说,差点就改行当武侠小说作家了,哈哈,我要写了,小丰,

就再也不会有人推崇金庸古龙啦……”

这样的叶嘉,再也不是文质彬彬的样子,他笑得一塌糊涂,手在青草地上掐出绿色的草汁,溅在身上,也不管是不是弄脏了衣服。

冯丰忽然发现,他哪里是什么优雅大方的绅士,他简直就是一个有点儿自信又有点儿自大的男孩子,跟许多寻常的男孩子一样,喜欢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吹牛。

她笑起来,坐在他身边,伸手从草地上摘一朵紫红色的小花——冬日的草地上,密密匝匝地盛开着这样的小野花,紫红、粉红、深蓝——不知种类,也不知是全球变暖的原因还是

小野花本身的花期就是冬季。

她躺在他身边,听他讲病例中的各种趣事,将小野花一朵一朵丢在他的胸口,堆了小小的一束……

讲得一会儿,叶嘉翻个身,花都掉在地毯上,压碎,他的胸前一片花痕。他抓住她那样柔软的双手:“小丰,该你讲笑话啦……”

“我不讲,我今天没想好有什么笑话呢。”

“你耍赖。”

“我真没想到嘛……”

“讲,快讲……”叶嘉的手呵着她的胳肢窝,两人笑成一团,冯丰拼命反抗,一转头,嘴唇正好擦着他的嘴唇过去……

心里一阵剧跳,叶嘉若无其事地笑笑,她正要红了脸别过头,他一把抱住她的肩膀就亲了下去……

很快很轻的一吻,她将脸埋在他怀里,久久不敢抬起来。

天空,艳阳高照;四周,野花芬芳。

一切仿佛都是荒诞,而非真实。

女妖精的旖念2

风吹来玫瑰的香味,冯丰扭头看向那片玫瑰园,白天,能够看得很清楚,玫瑰在暖冬里开得那么繁茂。

叶嘉随着她的目光:“小丰,你的房间推开窗户就正对着这片玫瑰园。”

“哦,是啊,我才发现呢。呵呵,叶嘉,你很喜欢玫瑰吗?”她想起他送的雏菊。

“嗯,我喜欢玫瑰。可是,只喜欢红色的玫瑰,其他颜色的,在我眼里,都不是玫瑰。”

难怪,诺大的园子里,只有一色的红玫瑰,完全是同一个品种,毫无杂色。

他笑着起身,不等冯丰回答,紧跑几步,去摘了一支玫瑰,又跑回来,将玫瑰递在冯丰手里:“世界上有千万朵玫瑰,可是,我只为一朵玫瑰花费过时光。所以,她是和别人不一

样的……”

冯丰拿着玫瑰,靠在他身上,他身上那样干净而清冷的气息,就像一个最纯洁的小孩子。她不了解男人,接触的男人也不多,从不知道男人竟然有这样纯洁如婴儿的气息和眼神。

可是,这样的纯洁看在眼里,更增魅惑,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两个人,自己,和他,其他的,都与己无关。

“小丰……”他的温柔的气息吹佛在耳畔,更是令人神思恍惚。

她面红心跳,仿佛一个起了旖念的女妖精,要偷偷打唐僧的主意。

“小丰……”

她心里咚咚乱跳,抬起头来,叶嘉已经捏住了她的脚。

要是古代,要是一个男子捏住了女子的脚,比如《倚天屠龙记》里,赵敏为何战胜了周芷若、小昭、殷离?就是因为张无忌看过她的脚。

她正胡思乱想,叶嘉已经轻轻给她揉捏起来:“小丰,我每天给你按摩十几分钟,过几天就会好的,这是小伤,不严重的,过几天就能活蹦乱跳啦……”

她红了脸:“叶嘉……”

“嗯?”

“你看了我的脚,你……”

“如何?”

“你得对我负责……”

“哈哈哈,我对你负责,一定要负责……”叶嘉大笑,冯丰也笑起来,两人一起躺在草地上,觉得整个的心境和世界,慢慢的,似乎完全变了一个样。

接下来的几天,叶嘉都不十分忙碌。每天工作后,都早早回家,陪冯丰吃饭,给她按摩脚伤,给她换面上的黑乎乎的药膏。美中不足的是,叶嘉每天晚上都在书房里加班,冯丰只

好独个儿呆着看电视看小说或者上网聊天。

这天一早,叶嘉敲门进来,冯丰还在睡觉,看看窗外暗暗的天色,嘟囔道:“叶嘉,你怎么每天都那么早啊?”

“还早?都7点了。小丰,等你脚伤好了后,每天早上起来跟我一起锻炼身体……”

“不行,太冷了。”

“运动怎么会冷?”叶嘉满脸笑容,“小丰,你只能偷懒几天了。我有一个会议,得离开几天,马上就要出发了,陈嫂会照顾你的……”

冯丰心里有点失望:“哎,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我这不说了吗?小丰,不要老是闷在屋子里。以后你好了,我带你出去玩。”

“好嘛。”

她坐在床上看他离开,就像一个目送丈夫上班的妻子。叶嘉走几步,又回来,在她唇上飞快地一吻,如蜻蜓点水,却令她面颊绯红。

“小丰,你好好休息着,等我回来,也许就完全好啦。”

“嗯,我等你回来。”

谁的金丝鸟

睡意全无,梳洗后,换一身可心的衣服,没有了叶嘉,屋子里都显得空荡荡的。她推开窗户,看外面的玫瑰,每一朵,都红得芬芳艳丽。

每朵花儿都长着几根尖刺,那是用来抵御老虎的爪子,怕有猛虎嗅蔷薇。

吃过早餐,冯丰来到书房。四面的大书橱,都是形形色的专业书籍,哲学、医学、宗教、历史。最左边的一壁,是一些通俗小说、欧美言情小说、人文历史、地理风俗……在书柜

的最上层,有6本不同版本不同语种的《小王子》。自己最爱的书,叶嘉也最爱。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一个和自己那么情趣相投的人,而且,他还是伽叶!!!

她坐在旁边的大藤椅上,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看外面绿茵茵的草地,高大的银杏树,有黄色的叶子落在窗台上。这些,都是梦想中的东西,如今,竟然就在眼前,而且,属于自己。

那是叶嘉给予自己的。她偷笑起来,咯咯地像个小狐狸,心里特别安静,似乎坐在这样的书房里那么安心。

她看了两个版本的小狐狸,又上了会儿网,QQ上人头攒动,都是催交方案的。她不敢上线,回答了几个人,就落荒而逃了。

本来应该加紧赶工的,可是,受伤这些天,让人变得懒惰,也不愿劳神费力,心想,明天吧,等明天精神好点,一定快快赶完。

她回到卧室,又看了一会儿书,倦意袭来,将书放下,随手拉开床头柜,这一下,睡意全消。里面竟然放着一摞一摞直版崭新的现金。从来没有一次性看到这么多现金,她愣了半

天,红红的伟人像耀得人眼睛都花了。

叶嘉给了信用卡,又拿出这么多现金放着。他一直知道她是个穷女人,是个一日不劳作一日就要担心明日的早餐在哪里的平凡穷女人。所以,他不动声色地,将这些都准备好了。

那样一个有时很呆很孩子气的男人,竟然想得如此周到。

拉上抽屉,又有点不安,心想,以后,自己会不会变成好吃懒做的金丝鸟?

可是,用叶嘉的一切东西,又觉得那么心安理得,她拉了被子盖住,美美地睡着了。

后天就是除夕了。

李欢独自踯躅在街头。

上一部戏一拍完,剧组人员就各奔东西。芬妮早已到了香港拍一部大戏,柯然后起之秀,得导演青睐,又去了另外一部古装剧里,开始演女一号了。可是,没多久就传出经纪约纠

纷,对她的星途大有影响,她十分焦虑,正在为此奔波。而叶晓波,也因为去北京接拍一个广告离开了C城。本来,他给李欢介绍了另外一部戏,甚至可以演男二号,但是,要到横

店影视城去拍,李欢嫌要长期离开C城,再加上,他已经彻底明白,拍古装戏根本没法了解回到自己那个朝代的秘密——许多导演编剧都是唬人的,里面BUG一大串,常常连很简单的宫廷常识都不知道,反正粗制滥造现代人也看不出来。但是,李欢完全看得出来,他亲眼看着千疮百孔的古装剧,越想越觉得没什么意思,就拒绝了。

富婆陈姐投资的电影,要明年6月份才开拍,首场取景在蜀南竹海和九寨沟,这是李欢早就答应了的。不过,还没开拍,时间也还早,便先不放在心上。他怕陈姐趁机OOXX自己,可是,陈姐倒没有主动联系过他,这也让他放心了不少。

芬妮也跟他保持着联系,可她是大忙人,很久才有一个电话,这电话也不能给与他多少安慰,芬妮虽然美好而温柔,可是,自己的心事,自己的隐秘,那是完全没法和任何人,无

论是叶晓波、柯然还是芬妮,统统无法分享——

李欢眼里的段正淳

只有冯丰。

可是,冯丰已经走了。

他依旧住在那间屋子里,本来,冯丰走了,他也想搬走算了。可是,冯丰还有这屋子的钥匙,也许,她哪天就回来了呢?自己搬走了,她可就真再也不会回来了。

那家地产公司发现他的特殊才能和眼光后,将他推荐给景观设计所,他不愿去上班,只接了一个单子在家里做。暗思,自己倒变成和冯丰一样的“自由职业者”了。

他来现代后,发现普通人要走官场路线并不现实,所以,瞄准了财经这块。火热的股市让他大感兴趣,得到那笔十万的奖金后,他看准了一支股票,全部投入,没想到三天后就涨

停盘,然后连续几次涨停盘,一脱手,算算,几乎翻倍。

他大感诧异,立刻全心投入了这项“投机游戏”,发现,做这个挣钱,比其他各个行业都容易,而且好把握得多。

虽然衣食不愁,可是,孤寂,那种可怕的孤寂,是钻心噬骨的,他又悔又恨,从来没有觉得那个女人多好多美,可是,她离开了,才知道,如果没有了她,自己该如何在这个世界

苦熬度日?

要是以前,她若在家里,看到自己挣钱,该高兴成什么样啊。可是,现在她却人影都不见了。

他给她打电话,她怕他担心,每次都接听,和善的笑声,淡淡的语气,只说自己很好,叫他也要保重,却无论如何都不肯说自己在哪里。

如此几天下来,他几乎要崩溃了。可是,还是天天给她打电话,只要一天不打,心里就是空荡荡的,完全不着边际,仿佛自己被整个世界遗弃,唯有听到她的声音,才明白,自己

还活着。

这几天,闲极无聊时,他终于把一套《天龙八部》看完了,也终于明白“段正淳”是什么“东西”了——一个好色风流的王爷,他生冷不忌,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有夫之妇,简直一

个也不放过。他跟每个女人在一起时都是“真心真意”的,除了娶她们,他什么都能做到。他跟每个外面的女人生一个私生女,结果,自己的正妻生的唯一的儿子,却是别的男人

的儿子。因为女人可怕的妒嫉和报复,他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一个一个惨死在自己面前,自己也横刀自刎——临死,都不知道自己戴着老大一顶绿帽子!

他合上书,冯丰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回响在耳边:“你就是个段正淳,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段正淳!”

一个男人,面面俱到的结果是面面都不到,或者干脆无情无义吧,只把OOXX当成一种交易,钱货两清,一拍两散。如果夹带了丝毫的感情,又想红旗不倒,又想彩旗飘飘,那简直

是没有可能的——

天下的花都让你一个人护完了,其他男人忙活个什么劲?

他仿佛明白了冯丰跟自己格格不入的根源,她这样的女人,要么独占,要么放弃,决不能和任何人分享。

因为,有些东西本来就是绝无可能和别人分享的。

谁愿意花大价钱去买一个别人啃过一口的苹果?哪怕它再鲜艳香甜——沾染了别人的唾液,谁知道会不会有N多的细菌?

男人的理想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被贴上“段正淳”标签的?他细细地想,自己对柯然,对芬妮,究竟是怎样一种情怀?当初,自己见到柯然,的确是惊喜的,犹如见到了自己前世的“皇

后”,并且也曾短暂地把她当作了“皇后”,直到看到柯然在其他男人面前的态度,方明白,她根本不是自己的皇后,她是21世纪的女人,与那个叫做冯妙芝的女子一点关系也没

有;而出于男人的自尊,他也不允许自己死皮赖脸地把她当成自己的老婆来要求。至于芬妮,他第一次见面就对她感到惊艳,那是自己的后宫三千都没有过的无比的绝色佳丽——

要是自己还是皇帝,那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拥有她的。那是一种男人对美色的天性的占有和追求,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是,如果一个男人只允许拥有一个女人时,自己究竟希望拥有谁呢?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他想到冯丰——自己是因为这个叫做“冯丰”的女人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不是因为其

他任何女人,无论是柯然还是芬妮,都不是因为她们。

他茫然又绝望,那么急切地想纠正她已经根深蒂固的偏见,想寻回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伴侣——那种伴侣不止是生活上的,还是灵魂上的——没有她,千年的秘密,又还能和

谁沟通?他想找回她,那么急切,只要知道她在哪里,自己一定会千方百计带她回来。可是,她究竟偷偷跑到哪里去了?

他给冯丰打电话:“冯丰,我看了段正淳的故事了……”

“哦?”

“我并不是‘段正淳’,我并没有喜欢那么多女人。更没有任何私生子。你们这个时代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女人,那我只愿意和你在一起。无论是柯然还是芬妮,我只是欣赏她们

,我没有和她们有任何暧昧。冯丰,你回来好不好?”

“……”

李欢他一直没有明白自己离开的原因,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吃醋或者纠缠于他和其他女人的关系。不,不是这样,即便没有柯然、芬妮,自己也会离开的,因为,自己和他,在感

情观上的差异太大了。要纠正一个人的行为很容易,可是,要纠正一个人的个性就太不容易了——如果,一个女人毕生的心愿和精力在于改造一个男人,那也太劳累太不值得了。

何止李欢,这天下的男人,谁不抱着和他同样的想法?只不过,现代男人好歹经历了近百年的浸润,知道只能“一夫一妻”而已。

饶是如此,君不见CCTV的著名体育主持人张斌在奥运现场直播上,他的妻子冲上来抢过话筒,当着全世界人民的面揭露他有“奸情”外遇。如果不是逼到极点,哪个女人能够做出

这样两败俱伤的狠绝?

张斌一个体育主持人,尚且想拥有天下漂亮女人,何况李欢做过皇帝的男人?

与其改造男人,不如改造自己!

“冯丰,你告诉我,你到底在哪里?我来接你……”

“……”

“冯丰,再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不能!决不能!!”

她回答得斩钉截铁。

2万元的裙子

“为什么?”

为什么?如果还能做朋友,那也只能是光明磊落的朋友,绝非纠缠不休的暧昧。难道自己住在爱人的房子里,拿着他的信用卡和现金,去给其他男人机会?她没有再回答任何理由

,直接挂断电话,狠绝,不留余地,再留余地,就是对李欢的残忍,也是对自己和叶嘉的亵渎。

心里有淡淡的悲哀,李欢,他就像离群的狼,想找到唯一的同伴,如果不是他千年的秘密和孤寂,以他的高傲,怎会这样苦苦哀求一个女人?

他并非是爱自己,如果,今天,冯丰这个对象换成了柯然或者芬妮,或者其他任何一个女人,他都会这样——他爱的只是和他一起“穿越”到现代的女人,而不是冯丰——这个特

定的女人。

一个人到了国外尚且许久不能融入异邦,何况一个古人到了现代!冯丰自己曾亲身体会过李欢那种——噬心噬骨的孤寂,甚至绝望和死亡的威胁——李欢,他要什么时候才能摆脱

这种孤寂的世界?

每个人都是孤寂的,端看程度不同而已。

从清晨枯坐到黄昏,李欢起身出门,想出去转转。

才不过六点,橱窗的灯光就变得那么黯淡。

他慢慢走过,眼光慢慢落在一件雪白的大衣上。这大衣是陌生的,可是,这个橱窗他记得,刚来现代的某一天,他和冯丰路过这里,看到一条两万多的裙子。冯丰拉他出来,说这

东西有什么好希罕的?那是暴发户才穿的,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喜欢啦。

现在已是冬天,卖的自然不是裙子,而是大衣。

他进去,看着那样漂亮的一件衣服,发呆,心想,冯丰穿着会是什么样子?可是,他的心思并不在大衣上,而是希望看到那条裙子——和冯丰一起看过的那条裙子。他盯着大衣,

回忆着裙子的款式,站得痴了。

店员小姐见他发呆,走过来,柔声:“先生,您需要什么?”

“哦,裙子,你们还有那种裙子么?”

他没头没尾,店员小姐有些意外,大冬天的,怎么不买大衣买裙子?他很详细地形容、描述,小姐听得很认真,然后点头:“有的,那种款式只有唯一的一条。当初货到时我们都

认为这条最漂亮所以作为招牌放在最醒目的位置。可是,其他款式都卖出去了,就这款一直无人问津。我们都在奇怪呢,所以印象很深刻。我给你找找……”

小姐去了好一会儿,拿出那条保存得很好的裙子,李欢几乎一眼就认出了,正是那条,那么鲜明的记忆,抹也抹不去。他有些激动地拿在手里:“对,就是这条。快给我包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