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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见她如释重负的样子,本来还想说几句什么,可是看她那么疲倦的神色,只温声道:“小丰,早点休息吧,你这些日子也太累了。这样下去,会扛不住的。”

“嗯,我真的觉得很疲倦......”她揉揉发疼的眼眶,叶嘉看她,才发现她这些日子消瘦得那么明显。

他拉住她的手,她失去了往日和他叽叽喳喳说笑的兴趣,只轻飘飘地随他走出书房。

这一夜,虽然很疲倦,可是却有些辗转。明明叶嘉就在身边,明明他的手依旧拉着自己的手,可是,却觉得不知怎地再也无法了解叶嘉的真实的想法。

如此折腾到半夜才沉沉睡去,等醒来时,已经快10点了,叶嘉早已起床上班去了。想必他是见自己睡得太沉,就没有叫醒自己吧。

她起身,心里有点失落,却看旁边放了张纸条,她拿起一看,上面写的是:“小丰,记得吃早饭,我见你睡着了,就不叫你了,先好好休息一下再去复习吧。”

心里这才轻松下来,拿着纸条放在抽屉里,想想,摇摇头,又微笑起来,在电话、短信、EMALL无纸化普及的今天,还有多少人能收到纸条呢?叶嘉,他可真固执呀,一直不喜

欢发短信,所以,宁愿保持着写纸条这样“古老”的习惯。

也许,这真是一个好习惯吧。

那套“错金弓弩”早已收起,李欢几乎再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仿佛对那段记忆特别的不痛快。

他无法揣测叶霈的真实意图,对于他提出的要自己去给叶晓波帮忙的事情,也持僅慎态度。做君王时的习惯,让他长久保持着人与人之间恰当的距离。尤其是臣属、朋友,更要

保持分寸,太近了容易失去威严,太远了,又容易滋生隔阂。即便是血亲手足,也因为礼仪尊卑,不得有任何逾越“身份”的举止。在他的前生后世里,除了和冯丰一起生活的一

段时间外,再也没有和任何人如此毫无距离地相处过。可是,冯丰,这一辈子,也许自己都没有机会再和她那样同一屋檐下相处了。

枯坐半日,冬日的黄昏悄然降临。

电话响起,他坐在昏黄的黑暗里也不开灯,漫不经意道:“哪位?”

是那么沙嗲的声音,富于磁性和女性的魅力,充满了关切和柔情:“李欢,你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吗?”

他精神了一点儿:“都处理好了,芬妮,多谢你的关心。”

芬妮的声音像添加了某种芬芳的蜜糖,黏稠得丝丝缕缕的慢慢牵扯:“李欢,抱歉,我那时没法来看你......”

“没关系,你已经做得够好了”他由衷地道,“芬娓,谢谢你。”

芬妮的关心,冯丰都告诉自己了,她绝非那种虛伪逢迎的女人,对自己,也保持着真切的关心,可是,人在江湖,尤其是在娱乐江湖,每一刻都要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会被

人踩到地上。那种时候,芬妮要强自出头,完全就是无谓的牺牲了。

“李欢,今晚有空吗?我回C城了,一起吃顿饭吧。”

“好的。一会儿见。”他答应着,立即出门,驱车往芬妮在C城长期下榻的某国际寓所赶去。

门铃一响,芬妮就来开了门。

她穿一身水红色的家居服,简单的装束,却衬得肌肤如雪,嫣然一笑,眉梢眼角都是浓得化不开的风情。

“李欢,你来啦?快请坐。”

李欢坐下,看布置得十分精雅的空间,又细看芬妮,赞道:“芬妮,你气色好得多了。”

“是吧?这些日子很累,可是,没以前压力那么大......”她边说边泡茶,“李欢,这是我从泰国带回来的一种茶,你看好不好喝?”

她纤细的玉指跟紫砂壶相映成趣,令人不喝茶,先就醉了。

李欢接过品尝一口:“不错,和以前喝惯了的茶有些不同。”

“你喜欢就好。”

“谢谢。”

芬妮在他对面坐下,用手掠了掠脸颊上一缕柔散下来的长发:“最近还常和小丰见面吗?”

他摇摇头:“偶尔才见一次。”

“我倒是和她常常电话联系。小丰真是个义气的女孩子,比起她为你的奔走,我真是自愧不如。李欢,你有她这样的朋友也值了。”

“她一直都是那么傻,所以才让自己经常陷入难堪的境地。”

“对了,她和你的那场绯闻闹得沸沸扬扬,叶霈居然没有出面阻止她,也算难得了......”

“我和冯丰,其实自始至终都是朋友,我并没有和她闹什么绯闻”他下意识地,不想让人误会冯丰和自己的关系,“她只是来保释我而已,是我连累了她,她可没有做丝毫对不

去叶嘉的事情......”

“可是,这对叶霈来说,足以成为他拒绝小丰的借口了......”芬妮十分好奇,叶霈这样势利的老古董,如此情况也没棒打鸳鸯,真亏他是怎么忍住的。

“因为小丰根本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李欢想起叶霈那副高高在上的口吻,心里十分不舒服,要是冯丰真有什么,恐怕他立刻就会下辣手了。他怕触及芬妮的伤口,只淡淡道

:“叶嘉是个很有主见的男人,他喜欢冯丰,自然会相信她,不会受他父母左右的。”

芬妮叹一声:“豪门子弟,就没几个有担当的,叶嘉这样的男人,也真算得罕见了。小丰也合该好人有好运,我上次给她打电话,她说等她研究生考完,也许很快就会和叶嘉结

婚。算算时间,已经不久了,我得好好替她准备一份礼物......”

原来是意外之中的事情,李欢心里还是一震,距离她的考试,已经不到两个月了,很快,她就要和叶嘉结婚了吗?

绝望,一种深刻的绝望在骨子里蔓延,饶是他强作镇定,也许久说不出话来。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已经越来越少了,可是,回去的希望却依旧毫无头绪。难道就一个人,

鸵鸟一般在这个荒谬的时代终老?

芬妮微喟:“我本来以为你和冯丰还有机会的......”

李欢强笑着摇摇头,自己和她,哪里还有什么机会?

芬妮见他神色黯然,叉开了话题,两人谈得一会儿,李欢住口,静了片刻,“屋子里什么东西这么香?”

芬妮微笑着站起身:“我煲的汤,应该可以喝了。”

“你还做了饭?”

“做了几个小菜,可以吃饭了。”

芬妮说的几个小菜一一却是满满一桌子,每一个都十分精致。她不仅人漂亮,做的菜更是漂亮,这点,李欢早就见识过了,可是,见了这么多菜,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大赞,芬妮

,的确不愧为女人中的极品了。

这一顿饭吃得十分满意,李欢连喝了好几碗汤,记忆中,自己许久没吃过这么舒心的一顿了。

芬妮为他夹菜,适时给他添汤,不时温言细语地和他交谈几句,他看着她,心里那种久违的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这个才是冯妙莲!当初,真正的冯妙莲就是这样的性情。

人的性情,是比外貌更深刻的东西,忽然有些失神,也有些清醒,原来,冯丰和冯妙莲,真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吃完饭,芬妮将碗筷收到水槽里,道:“明早服务员会来收拾的。这就是公寓的好处,有厨房,更像家的样子。所以,不回家的时候,我也喜欢住公寓,不喜欢住酒店。”

也许是汤的滋润,也许是灯光的原因,芬妮的玉色般的脸颊有些红晕。她在他身边坐下,身上芬芳的气息,一个劲地往他鼻子里钻。

他拉了拉衣领,忽然觉得有些干渴。自从和芬妮分手后,他就再也没有过任何女人了。如今,这样美好的一个女人几乎和自己贴身而坐,而且,两人曾经有过那么亲密而熟悉的

关系,这对于一个独居很久的成年男人来说,已经是非常危险的信号了。他站起身来,笑道:“不早了,芬妮,你早点休息吧,我走了。”

“不再坐一会儿吗?”芬妮有些失望,自己忙里偷闲回来,就是为了见他一次,可是,他却走得那么匆忙。她柔声道:“我明天就要离开C城了......”

“那你更得好好休息。”

她见他去意已定,想挽留的话又说不出口,只深深地看他一眼,这一眼,简直如一汪立刻就要沸腾的水,李欢立刻移开了目光,不敢和她对视。

两人来到门口,李欢一只脚已经跨出门了,又回过头来:“芬妮,你不用送我了......”

“了”字还没落口,忽然被一双软玉温香的手紧紧抓住。他只觉得喉头一紧,跨出的脚不由得退了回来,几乎是与此同时,芬妮温软的手已经抱住了他的腰。他的手下意识地一

挥,门“砰”的一声关上。

他抱转她的身子,两个人的呼吸都那么急促,他微微低下头,完全贴在了身后的墙壁上。浑身仿佛着了火一般,他的身子完全贴在了那具曼妙的身子上,仿佛要将她嵌入身后的

墙壁里,一低头就吻了下去,她轻轻“唔”了一声,手按在壁灯上,关掉了一屋子的灯光,低低娇喘一声,“李欢,去房间吧......”

亿万财富神秘消失

暧昧的喘息在黑暗里流淌,他的手接触到她那样柔如丝缎的肌肤,却仿佛触电一般,忽然清醒,仿佛黑暗中有双那么犀利的目光,略带了点嘲讽的神情看着自己。

有人在看着自己!

心底的欲望和浑身的热度,那么诡异地消失,仿佛再也没有了冲动的力气。

他颓然地靠在墙上,不由得伸手在开关上,一屋子的灯光,重新点燃。

这灯光来得太过刺眼,芬妮眯了眯眼睛才睁开来,只见李欢满头大汗,已挨着墙壁退开几步,和自己保持了合理的距离。

一种刻骨的失望在心里蔓延,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儿才柔声道:“李欢,怎么啦?”

李欢摇摇头,满脸痛苦:“对不起,芬妮......”

真是一个重大的打击,芬妮却依旧是柔声细语的:“不要说对不起。”

他上前一步,替她拉好褪到肩头的衣服,又后退了几步,才摇摇头,神色已经平静下来:“芬妮,谢谢你。可是,我不行......不行了!”

她看着他的眼睛:“是因为冯丰吗?”

是因为冯丰吗?

为什么会在这样的时刻想起她略带嘲讽的眼神?一一你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段正淳!李欢,你就是一个段正淳!

这是她常常挂在嘴边的话。

自己从不把她的任何戏语放在心上,为什么单单记住了这一句?他诡异地发现,不知从哪一天开始,这话成了一个紧箍咒,在心里刻成巨大的一副阴影。

芬妮见他久久不做声,有些自嘲地笑起来:“我回来见你,是因为我听冯丰说自己快结婚了,所以,想赌一把运气。可是,我的赌运却一向不怎么好,呵,看来以后绝不能去赌

了......”她调皮地眨眨眼睛,零散的头发却一点也不显得狼狈,“李欢,我终于还是彻底死心了!你呢,你有没有死心?”

李欢回答不上来,自己有没有死心并不重要,选择的权利,何尝在自己手里?这也许是一个好的时代,也许是一个坏的时代,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不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

时代已经结束了!它是叶嘉的时代,而自己,是偶然飘来的看客罢了。

“李欢,你有没有死心?”还是芬妮温柔而固执的声音。某些时候,她也是个固执的人,只是,即便固执,也是温柔的固执。

他笑起来,“我只问自己努不努力,不管死不死心。”

芬妮寻思着他的话,点点头,没有继续问下去。

李欢镇定自若道:“芬妮,谢谢你,你永远是我的朋友。”

“嗯,我也希望永远是你的朋友。”

她没有一星半点的抱怨,冲他挥手:“再见,也许,很长时间,我都不会回C城了。”

“好的,你多保重。”

“保重。”

他点点头,出门,这一次,再也没有回头了。

下午有一点儿罕见的阳光。冯丰背了书包,来到那片荷塘的椅子上看书。

早已是干荷叶色苍苍,老柄风摇荡了。她盯着枯萎的一池塘,惊讶四季的奇妙,花木枯萎了还能新生,人呢?人枯萎了怎么办?

一个笑盈盈的声音响在头顶:“嗨,你好。”

她抬头,很熟悉的一张朝气蓬勃的面孔。她笑起来,男孩子吹了声口哨:“还记得我不?法律研二的黄輝。”

她点点头。

“我看到你几次在这里看书了,你很喜欢这里吗?”

“是啊。”

“这里风大,冬天很冷的。小心感冒了。”

她笑笑:“我穿得很厚,没关系。”

他看她拿的是英语阅读,很热情地从背着的大书包里拿出一摞资料:“这是一些我觉得有用的资料,你看看吧。当初,我就是用这些资料,英语考了80分的。”

“哈,多谢。”

“今晚空不空?有新片子出来,学生证五折。”

她搖摇头:“我一刻也不敢偷懒,考完再说吧。”

“好,等你考完再约你。”

“多谢你的资料。谢谢。”

“不用客气”男孩子愉快地吹着口哨走了。

不远处,李欢看见那个朝气蓬勃的男孩子愉快地离去,才不紧不慢地走过来。

冯丰转头,看见他,他穿一身笔挺的西装,宽肩细腰。她忽然想起《爱上女主播》里的张东健,在湖边走向甄善美的那一幕。

李欢,他怎么会有这么帅?她想,是西装的缘故吧?

她笑起来:“李欢,你怎么每次都在我饿的时候出现?来请我吃饭的吗?”

李欢的目光还在看向那个走远的男孩子,高深莫测的口吻:“那小子是谁?”

“路人甲。”

“你是来念书的,不是来看路人甲的。”

“没法,人一漂亮了,人家就会来搭讪,我有什么办法?”她拼命地唉声叹气,“主要是我国男女比例失调,他们要提前做好准备,怕今后变成光棍。李欢,再过80年,我仍然

是吃香的老太婆。那时,不定还有帅小伙子争着来跟我搭讪呢......哈哈哈......”

李欢在她身边坐下:“看你得意得!被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搭讪,有什么好得意的?”

“你妒嫉我有魅力。我知道,呵呵。”

李欢但笑不语。

她侧脸看他的西装,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终于还是没忍住,扯他的袖子。

“喂,冯丰,你干嘛?”

“这西装怎么貌似很贵的样子?天啦,你居然穿阿曼尼......无聊,无耻的暴发户......你怎么不穿你的龙袍了?可恨......”

她哀叹,这是什么世道啊,这个男人在古代穿龙袍,来21世纪就应该受罪才是,顶多给他披一条麻袋就可以了。可是,才多久啊,居然都能挣钱穿阿曼尼了,老天无眼啊,坏人

当道。

她背起书包就走。

李欢拉住她:“你不说饿了吗?我请你吃饭。走。”她被揪着,走也走不脱,两人来到附近的一家酒店。

等待上菜的时候,两人大眼瞪小眼,好像没有什么好说的。

好一会儿,李欢才道:“冯丰,我变成穷人了。”

她哪里肯信?盯着他身上的西装,眼里要冒出火来,酸溜溜地道:“你骗鬼吧,你还有钱穿这个......”

他悠然道:“有一次,我看你看见电视上英格兰队在世界杯出场的情景,说那个什么贝克汉姆穿这种西转帅上天了,觉得你花痴的样子很丢人。我这几天忽然想起这事,就去买

了一套这个穿着,看看究竟是什么样子。其实,也很一般嘛......”

他嘴上说“很一般”,可是,脸上的表情却是“怎么样,我穿着比贝克汉姆帅多了吧”?

冯丰冷哼一声:“这么冷的天,你也不嫌冷,哼,要风度不要温度,显摆啥呀!”

他一本正经道:“真的,我真的变成穷人了。”

“哦,为什么呀?你的帐户不是解冻了嘛?干嘛在我面前装穷?”冯丰瞪他一眼:“你是不是想我把那一百万还你?哼。”

他那次被保释出来后,就把自己替他花的律师费和保释费全补齐给自己了。本来,她是不要这个钱的,可是,叶嘉知道这钱的来历后干脆告诉她,既然合伙的股本有她的一部分

辛苦,接受这笔钱也没什么不妥的,所以,她才心安理得收下了。

李欢笑起来,不理她的玩笑:“我把帐户上多余的资金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了......”

“真的假的?李欢,你怎么变高尚了?”

李欢狡黠地低声道:“你难道没听过肥猪先被宰的故事?我这次出来后,干脆把钱也全部捐献出去,以后,我变成穷人了,就没我什么事了,谁也不会再盯着我了......”

她笑起来:“那你今后怎么办?”

“一切得重新开始,我现在除了別墅和车子,什么都没有了......”

天啦,听听这是什么话呀,我除了別墅和车子,什么都没有了!世界上大多数人,一辈子还没有別墅和车子呢。

她也压低声音,神神秘秘道:“我有自行车,你要不要?”

李欢正在喝水,被她脸上的神情逗得差点一口水喷出来。他放下杯子,用了和她一模一样的语调,神神秘秘道:“我不喜欢过穷日子,所以只留了一点点钱,能好好过完两年就

行了。钱多是祸害,以后,我再慢慢做其他事情,我已经发现这个世界上很多可以发财的秘密了......”

真是个狡诈的男人。早知道他不会那么高尚啦。想叫一个过惯了奢华生活的帝王改行做苦行僧,想都别想。

李欢拿出一个小小的方形盒子,居然用锁锁着。什么东西这么神神秘秘?

他推给冯丰,冯丰拿起盒子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只觉得沉甸甸的,她说:“喂,李欢,莫非都是黄金?快给我钥匙,我看看。”

李欢递过钥匙,她赶紧接过来打开看,里面竟然全部是钥匙,一串一串的。其中一串钥匙只有两把,用蓝色的带子系着,异常熟悉,那自己曾用过的租屋的钥匙。

她盖上盒子推給他:“嘿,我还以为是什么珍珠宝贝呢,原来都是钥匙,李欢,你弄什么玄虚?”

鼓励他三妻四妾

“这是我们的所有房产的钥匙,你当然得有一套.冯丰,我来这个世界,我们一起住过的两套租屋,我都买下了,那串很多把的钥匙,是新买的别墅的钥匙.以后,你随时可以去看,是你

的东西.密码锁的密码是……”

“不会吧,李欢?我拿了你一百万了,你的财产已经跟我毫无关系了。只有你的妻子,才能共享你的财产了。”

“除了你,谁也不能共享我的财产。”

她愕然,有点不安:“李欢,你不要这样好不好?”

他瞪眼,“你自作有情干啥?我们是合伙人,我的妻子当然不能共享你的那部分,但是分享我的那部分还是可以的。难道,你大方得连自己的那份也让我的“妻子”共享?”他

有些暧昧的口吻,“鼓励我三妻四妾了?”

冯丰失笑,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啊,这样也挺好。李欢趁她发笑,不经意地将盒子塞在她的大书包里:“拿着吧,就当一件玩具。”

“谁会把钥匙当玩具?无聊。不要。”

“算是帮我保管一份吧,你知道我粗心,说不定哪天弄丢了,就找不到了。”

她毫不含糊:“可以换锁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