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效率,你是知道的。爸,我只是求你,希望借助你的关系,帮我找到小丰和李欢,救他们出来,只要能救他们出来,其他的,我什么都不管,也不追究了……”他看着父亲,“爸,希望你看在我的份上,救救小丰……”

叶霈也盯着他:“先别说我有没有这个能耐。你已经和她离婚了!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不,我们并未正式离婚。所以,我们也算是夫妻。”

“只怕她早已不把你当丈夫看了。”

“但在我心目中,她永远是我的妻子!如果她被害了,即使我拼尽最后一口气,也会找出凶手替她报仇!”

爱的折磨

他这话说得十分简单,语气也十分平淡,仿佛早已经历了深思熟虑,却十分凄怆悲凉,想见内心是经历了怎样的拆磨和煎熬。

叶霈再次细细打量他一番,他的双眼显然因为严重的睡眠不足,里面布满了鲜红的血丝,可是,目光却是炯炯的,仿佛陷入了一种亢奋状态,当然是他这些天不眠不休地寻找冯丰下落的缘故。

“儿子,她到底有什么地方吸引你?值得你如此对她?这天下比她好的女人难道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叶嘉没有回答,他无法和父母辩论这个问题,在这一点上,父母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而他自己,谁知道那种内心压抑的痛苦?在母亲和妻子之间,自己一直是个不称职的“夹心饼干”,太忽略了妻子的感受,等明白过来时,一切几乎已经不可挽回了。可是,尚未考虑挽回的事情,妻子却失踪了,再也找不到了,他无法想象她如果真的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自己该怎么办,甚至连想都不敢多想,只是强打起精神,相信她还活着,相信自己能够找到她。其实,爱与不爱在乎心与心之间的感受,那种感受原也不足为外人道,最起码,无法跟父亲谈论这个话题。

“你找到她又能如何?她就会舍了李欢重新和你在一起?”

“不,她跟李欢没有什么关系。”

“你还替她辩护?”

“不是辩护!我知道她有危险,当初,还是我将她托付给李欢,叫李欢照顾她的,她和李欢的事情,我全部清楚,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不堪……”

“儿子,你不了解女人,女人变起心来是很快的,她和李欢朝夕相处,怎么会没有超过友谊之间的感情?而且李欢对她的心思,你不是不知道,她可能做到对李欢全然无情?”

仿佛被针刺到了心底最隐秘的难堪和伤痛,李欢的笑声犹在耳边“谁错过谁退出”,自己错过了多少次了?每次她最危险的时候,自己几曾为她做过些什么?可是,此刻他怎能在父亲面前流露出哪怕是一丁点的情绪?他加重了语气:“她是我的妻子,我了解她。小丰,她只爱我,不爱别人。这一点,我完全清楚!!!”

叶霈听得他口口声声“妻子”,心里很是不悦,但知道儿子执拗,也无法,只说:“如你所说,那个神秘势力应该十分强大,我又帮得了你什么忙?”

叶嘉慢慢站起身:”如果你做不到,我也不强求。爸,我走了。”“你就这样子去找她?”

“无论如何,我总要找到她。”

叶霈很是不安,站起来走了几步:“儿子,你如果贸然行动,也会陷入巨大的危险。他们既然有恃无恐地抓了冯丰和李欢,肯定就早有准备,你毫无线索,如何下手?”

“这世界上再大的阴谋都会有线索的,如果一切都毫无线索,又怎么会被世人所知?”

他走到父亲身边,这时,父子俩都站在窗户边,此时天色已经蒙蒙黑了,外面只亮着一盏很昏暗的小灯。

在很潮湿的树丛低处,有一簇拳头大小的花,说不上名字,也不知道是灯光的原因还是夜色的原因,那种花看起来仿佛是黑色的。周围还有一阵隐隐的香气,仿佛就是这种花散发出来的。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黑色的花呢?叶嘉苦笑一下,正要出门,忽见门口一抹苗条高挑的人影一闪,却是先前见过的陪伴父亲的女郎。

他大步走出去,那个女郎似乎并不想和他照面,却见他猛然站到自己身边,脸上露出羞涩的神情,年龄不过二十二三岁。

叶嘉看她几眼,又回头看看父亲,父亲好像对这种二十刚出头的美女情有独钟,身边来来去去都是这种类型的。

他想,这又会有什么乐趣?摇摇头,大步离开了。

一直等到他的身影完全看不见了,女郎才走进屋子,垂手站在叶霈面前,这时,她的表情除了柔媚,就更增添了几分干练一一能够呆在叶霈身边的女人,除了服侍得他妥妥帖贴,自然还有女秘书的功能。

“明天有一个慈善活动邀请你去剪彩……”

地震发生后,他多次活动在慈善场所,甚至走访孤儿院,经常都是一幅十分有兴趣的样子。在外出之前,他也向新闻界发表谈话,表示一个真正兴旺的民族,其社会福利发展的重要性。长篇大论一番,仿佛这比他的生意和财富更为重要。

没有人知道,其实他异常厌恶这种“任务”,那比起他想象之中,自己需要掌握的东西,滋味实在一天一地。这次被儿子催促高调回C城,一回来就被得知信息的慈善机构发出邀请,他不胜其烦,皱着眉头半晌没有应答。

女郎小心翼翼地看着他,慢慢走到他身后给他轻轻按摩起来。在成为叶霈的女人之前,她受过专业的训练,这双手很快在叶霈身上游走起来,叶霈舒适地闭上眼晴,想起儿子今天的来意和那种语气,如果自己不答应他,他显然不会善罢甘休;如果答应他,又该怎么办?

出门,电话响起,叶嘉才记得还有一个约会。

这是一个小型的私人聚会。派对的女主角就是那位丰姿绰约的杨女士。杨女士本来是个不喜热闹的人,也不知道为何最近热衷起了组织派对。

叶嘉自然没有任何兴趣参加此类派对,但是杨女士邀请,他却立刻就赶去了。杨女士独居一栋花园洋房,远看并不起眼,进去,才发现人类的生活可以优雅到什么地步。

她邀请的客人并不多,都是医学界和文艺界一些赫赫有名的人物,叶嘉在其中发现了好几张熟悉的面孔。看来,杨女士很懂得客人的品味,简直是刻意安排那些有共同语言的

人一起交流,让每一个被邀请的人都觉得这是一场愉快的聚会。

杨女士穿一身浅紫色的旗袍,在座诸人多是“海龟”,见惯了鬼妹的蛊惑以及现代女子的飞扬跋扈,再看杨女士那种江南风格的纤细温婉,无不惊叹这种含蓄的属于东方的美,仿佛无穷无尽,每一个微笑,每一次举手投足,都透出一股难以言传的风姿。

叶嘉正在和一个熟人招呼,她款款走过来,手白皙丰腴得如一块上好的美玉,嫣然一笑:“叶嘉,来迟了啊?”

“有点事情,路上耽误了。”

她轻抚着心口:“我还以为你不来了,正失望呢……”

“杨小姐相邀,我怎会不来?”

叶嘉应着,心里却越来越没底,他刚来时已经仔细留心过洋房周围,并没有什么警戒的痕迹,她的那两名保镖也不见踪影。他完全是因这个而来,现在毫无线索,哪有心思呆下去?只想找机会打听一下就尽快告辞。

可是,看在其他人眼里,却觉得二人举止无比亲热。杨女士对他的青睐,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了。朋友们都认为这二人年岁相当,杨女士虽然是寡妇,叶嘉也是有过失败婚姻的男人一一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叶嘉己经离婚的消息忽然传得满天飞,几乎全世界人都知道叶嘉离婚了。

他的前妻,大多数人都没有见过,前妻失踪,更是没有任何人知道,一场地震之后,失踪几个无亲无戚的男男女女实在是不足为奇的事情,谁会有闲心去管这么多?

叶嘉微笑着举着酒杯喝了几口,找了个适当的话题,问了下杨女士的那些保镖,才知道有个保镖已经不做了。他已经回了老家,说是要娶妻生子了。

这是他今晚来的唯一目的,立刻就寻思要告辞了,杨女士微笑道:“听说你身手很不错?”

“传说总是夸大其词,不足为信。”

“叶医生你谦虚了。”

一个朋友走过来,他刚从国外回来,还不知道那些八卦,只问:“叶嘉,你夫人呢?太神秘了,我一次都没有见到过,怎么不一起来?”

“我妻子有点事情,以后会一起来的。过了这些日子,我一定带她跟大家聚聚。”

一旁的杨女士听得他并没有离婚,心里说不出的失望,又有点奇怪,叶夫人恨不得宣告天下自己的儿子早已离婚了,为什么叶嘉又说没有离婚?难道有没有离婚这种事情,也还有两种说法?

叶嘉敷衍了几句就提出告辞,很低调地离开了。杨女士这个派对本就是为他而筹备,没想到叶嘉如此匆忙地离开,只打起精神应酬一下,来宾们也很快就知趣地告退了。

叶嘉匆匆出门驾车离去,那名神秘的保安终于有了“下落”,可是,他真的回了老家?车子越开越快,路过送仙桥时,他想起什么,车子拐进去几十米,才发现那间卖小古玩和首饰的小店已经关门,上面贴着几个大字:“暂停营业”。

他心里一惊,自己一直有注意这间小古玩店的动向,没想到他们下手竟然如此迅速。他立刻拨打萧昭业的手机,提示关机,再打其他二人的电话,也是同样反应,立刻明白,这几个人也失踪了。

他想了想,打了个电话给租车行,很快租了一辆普通的车子,开着就往回走。在前面一条街处,他将车停下,快步往杨女士的别墅走去。他已经来过这里,知道这里的大致布局,便选了花园一角,刚在一棵大树下藏身,只见黑夜中人影一闪,竟是一人早已在这里排徊。

他记性过人,单看这个身形的高矮,虽然黑夜中看不清楚面孔,也一下判断出,此人正是回老家“娶妻生子”的那名保安。

他心里很是奇怪,这个人鬼鬼祟祟地徘徊在这里干什么?

那名保安呆呆地在阴影里站了很久,一直望着窗口,叶嘉悄然看去,只见窗口上倒映出杨女士的身影一一他忽然明白过来,敢情这名保安迷恋上了女主人,但是,他和女主人之间的差距不啻于非洲和欧洲的区别,所以只好偷偷看一眼就好。

叶嘉心里一动,一点也没有惊动他,过了好一会儿,陆续有人出来,看来派对结束了,窗边的倒影不见了,不一会儿,灯也熄了,女主人显然已经休息了。这名保安这才纵身

闪到一边,敏捷如狸猫,很快走出去,穿过一截矮的花丛,上了旁边的林荫道。

叶嘉立刻追上去,只见他上了一辆很普通的车,往城外而去。

这是城南一片环境很好的度假村。度假村背后是一条河,以河为界,对面则是独立的单元洋房,并不太豪华,也不太引人注目。

那个人径直去了其中的一栋,夜深人静,叶嘉注意到他并不是拿钥匙开门,也不是敲门,而是从其中一角翻进去的,显然是不想惊动任何人。看他的动作,十分熟练,仿佛是习惯了的方式。

他一进去,叶嘉也学他的样子,纵身就跳了进去。

里面是一片不大不小的花园,花园里种植着密密麻麻的矮树,虽然不高,看起来却是阴森森的,遮挡了很多光线。

只有一间屋子还亮着灯。

叶嘉悄然闪到窗边,只听得里面有低低的对话之声。

对话之声极低,一句也听不清楚,他正要再继续往前,忽然听得门”吱呀”一声推开,然后,就是那名保安出来,在他身边,还跟着一名身材矮胖的中年人。看两人的神情,

并不是心甘情愿的,仿佛是被胁迫的。

叶嘉不动声色加快脚步,从侧面绕了过去。

车子往郊外开去,出城后便开始加速。叶嘉伏在车下面,只能依稀辨认出这是往城北的方向,但是路径却一点也看不清楚,他整个人贴在车底,贴得如壁虎一般……

东方的天空刚露出第一缕晨曦,冯丰就醒了。

神秘的人好像是大发善心,要她最后的几天过得舒适一点,她换了房间,住到了一个相当宽敞的,连着阳台的小单元。房间布置得十分舒适整洁,不再是无菌室那种单一的白,由两三种很悦目的淡雅的色彩组成,甚至连床单的颜色都做了精心的设计。外面的阳台兼了书房的功能,一排整齐的书架上放着几十本各种各样的书,还有一个液晶电视,可以收到最齐全的数字节目,看起来,倒不像“囚房”,而是十分雅洁的酒店房间了。

她想,李欢是不是也住在这样的房间?如果是这样被囚禁,那日子倒也不算太坏。只是,李欢究竟被关在哪里,究竟会被如何处置,她一点儿也不知道。

她穿好衣服一一衣服也换了,是一种米色的衣服,略显宽松,但很舒适,柔软地贴在身上,就连鞋子也是那种特制的软缎花底,走在地上,悄无声息,十分轻便。

有了电视,就知道时间了,她看看,还差几分钟才到6点,推开门,就往外走。走了几步,就见到那个神情刻板的年轻人,垂着手,慢慢地走过来,“冯小姐,你早餐想吃什么?”

“稀饭、昔黄瓜、辣白菜,这三样就行了。”

“行,7点吃饭。”

冯丰点点头,看他走开,心想,自己这样,倒真的如住酒店的上帝一般,这样一想,她就忍不住笑起来

那个人已经走出一丈多远了,听得她笑,又回头,很惊讶的神情,完全不明白这个已经快奄奄一息的女子,究竟有什么值得可笑的。

外面就是那片柔软的草地,这几天C城气候突变,整天阴风惨惨的,完全不似夏日天气,穿长袖衬衣的人都觉得胳膊冰凉冰凉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地震后遗症的原因。

原本刚有一丝太阳的影子,可是很快被云层遮住了,天气阴沉沉的,又不是要下雨的那种阴沉,而是凉爽的一个阴天。

草地上都是露水,没法坐下,冯丰就沿着左侧的草地随意走走。左侧有一片花圃,并不大,里面大多是茉莉,正是茉莉盛开的季节,那种香馥的气息靠近了,在鼻子里扩散,

说不出的清爽宜人。

冯丰再走几步,前面是浓密的树林,土地潮湿,忽然,她的目光被旁边的一小盆“黑色”的花所吸引。

花怎么会有黑色的呢?应该是假花吧?

她大是好奇,几步走过去,正要弯下腰细看,却听得耳边一阵细细的声音,仿佛是有人焦虑地在喊“小丰、小丰……”

她遽然抬头四处张望,四周都是空荡荡的,自己天天在这里活动,几乎没有见过那张刻板的面孔之外的其他任何人,怎么会听得有人叫自己?

她倾听好一会儿,声音不见了。她弯腰又要看那盆假花,那种隐隐的声音又响在耳边“小丰……”,那是叶嘉的声音,错不了,绝对是叶嘉的声音,仿佛不是从外界听来,而是从遥远的天际传到脑海里,再到了耳膜,那么微弱“小丰……”

她心里一动,慢慢侧身往树林里面走去,在浓密的树林外面是高高的围墙,高高的电网,而叶嘉,他是否就在外面?

我死不瞑目,你不许幸福

这个喊声越来越急,仿佛在林间一阵一阵的回荡:“小丰,小丰……”

树林里并无人迹,也无小径,好像平素罕有人至,

冯丰顾不得辨别方向,只一个劲地往声音的方向跑,心里想着“叶嘉,我在这里……”却总是喊不出来,声音滑过嘴边,也被奔跑的风淹没了。

这是一个异常古怪的夏天,清晨,逆着的凉风,若有似无的声音,终于,冯丰跑得累了,风还是风,树还是树,一切都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声音,没有叶嘉,一切都是一场幻觉。

她靠在一棵不知名的阔叶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胸口堵塞,仿佛一口气回不过来,立刻就要倒下去。

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来,心想,自己最近幻觉严重,老是恍惚中出现和叶嘉的一切,

逆着的凉风,若有似无的声音,终于,一切都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声音,没有叶嘉,濒临死亡的人,没能见到所记挂之人的最后一面,总是心有不甘,死不瞑目。

自己连叶嘉最后一面都见不着了。

此刻,他的好,他的坏,他的笑脸,他的温存,甚至他偶尔的冷战和冷漠……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深刻的怀想。

她不知怎么又想起林佳妮、梁小姐,还有大口罩给自己看过的那段录像,录像带里,叶嘉和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士亲密谈笑,当然,还有叶夫人!

她心里忽然恐慌起来,自己死了,叶嘉慢慢地一定会爱上别的女人,娶别的女人为妻,只会在非常偶尔的时候才想起自己,也许也只是淡淡的。

人们总以为一生都会对初恋的情人念念不忘,但是等时间过去了,他们有了妻子或者丈夫,有了儿女、孙子孙女……一家大小,幸福美满,谁还会记得初恋的那个人?

人们总是和他(她)的妻子或者丈夫合葬在一起,而不是和初恋情人合葬在一起,所谓生不同食,死不同穴,世上哪有永恒的爱情这一说法?

原以为早已释怀了,一切都已经放下了,可是,第一次爱的人永远是胸口的刺青,是一辈子的记号,这个时候,突然恨起来,忿忿地啐了一口在草地上,喃喃道:“叶嘉,我

希望我死后,你活得不幸福,一点也不幸福……”

一阵风起,一片阔大的叶子飘落到她的头上,顺着面颊跌落下去,不远处,一张刻板的脸孔仔细盯着她,看她低下头流下泪来,一滴泪水恰好滴在那片树叶上面,随风一吹,

树叶和眼泪都飞了起来。

她浑然不觉有人监视着自己,好一会儿才抬头四处看看,只觉得腿那么软,仿佛挪都挪不动。

她慢慢往回走,经过那张刻板脸孔的身边时,她甚至没有多看他一眼,忽然又想起那盆黑色的假花,又过去看看,因为树林里潮湿阴暗,这盆花并不太起眼,可是近了,才发现这花十分古怪,根茎花叶几乎是全黑的,但养护的花盆却是汉白玉的,花瓣是单层的,仿佛太阳菊的变种,上面还滚动着露珠,透亮的黑色和晶莹的水色,看起来特别剔透。

冯丰心想,这盆假花做得可真是别致。

她蹲下去,看了好一会儿,忽然觉得有些古怪,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一掐,竟然掐下一片叶子来,上面滴出一种模糊暗红色的汁液一一这花竟然是真的!

她小时候看过一本植物书,上面说自然界并没有黑色的花朵,至于原因,植物学家有几种不同的说法,其中流传得最广泛也最权威的一种说法是:植物由于要依靠昆虫来传播花粉,使生命延续下去,所以花朵也需有着能吸引昆虫的色彩和气味、而昆虫是不喜欢黑色的,所以,就算以前有黑色花朵的植物,也因为黑的条件不适应,而遭到了自然的淘汰,正因为如此,自然界是没有黑色花朵的,当然,日常中我们所说的“黑牡丹”,“墨郁金香”,其实并不是黑色,而是一种深紫色,因为在视觉上接近黑色,才有此命名,但绝不可能是真正的黑色。

她抬起头来,细声问:“这是什么花儿?

“长生花。

那个刻板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奇怪,她转过脸去,才发现这个人并不是那个年轻人,而是一个陌生人,身材中等,单从相貌,倒一眼看不出他究竟中年人还是老年人。

可是,那双眼晴她认得,正是那晚“道德审判”自己的人,是他,一定错不了,依照他对自己和叶嘉关系的了解程度,除了叶霈,她再也无法想象会是别人。

她有些意外,忽然就站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扬起手,那个人退后几步,她扑了个空,收势不急,差点摔倒在地。

那个人警惕地看着她:“你想干什么?

“揭穿你的画皮!你别以为戴了个面具,我就不知道你是谁!

“冯小姐,你可以把我当作任何你值得怀疑的人,我并不介意。

他语气平淡,却真正是那种掌控一切的睥睨,大有“你的命运捏在我的手里,怎么也翻不了天”的感觉。

这是强权下小人物的悲哀。

冯丰不再挣扎,目光看那盆花儿:“长生花?吃了就可以长生不老?既然如此,你还抓我们干什么?

“这盆花来自苗疆的丛林里,是一位养盅的老人培育的,这位老人发现了它的延年益寿的功效,当然,绝不是广告用语吹嘘的那种虚假的养生,而是真正的‘延年’,因为他给三个人服用了,这三个人都活了约莫100岁,而老人本身活了llO几岁……”

她冷笑一声:"110岁又如何?他终究还不是死了!

他不理她的讥讽,依旧道:“老人临终时才找到培育这种‘长生花’的秘诀,就是要找到和此花汁液相符的血液加以长期浇灌,只要浇灌一个月,再按照特殊方法服用此花,可以活到150岁以上,但是,老人认为天下根本就找不到这种血液,所以含恨而去了……”

冯丰不屑一顾:“活到150岁又如何?还不是要死.

“我是5年前得到这盆花的,这五年中,我们试验过上万种的动物血液,甚至包括非洲原始丛林中的一种红色的蛇,但是,没有一种和老人留下的参考资料相吻合,然后,我们

的研究转向了人类的血液库,调查过千万计的血液库存,但依旧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人的血液合适……”

“然后,你们找到了刘子业等人?还有李欢和我,我们谁的血液符合?

“冯小姐,你是个聪明人.刘子业等人的血液当然都不符合,李欢也不符合……”

“我就符合?

“‘长生花’无毒,但是,所有沾染到它的汁液的生物都会昏迷,因为它的汁液有令人晕厥的功能,但并不致命……”

冯丰心里一寒,自己无意中用手掐一下花叶,可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你的血液检测本来就异于常人,现在对‘长生花’的反应又如此奇怪……”他的眼晴亮起来,像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宝藏,“本来你身体极差,我以为已经留你无用了,任你

自生自灭就好,没想到啊,没想到……冯小姐,你令我们避免了一场极大的冒险……”

冯丰已经完全明白过来,她看看那黑色的花,多看几眼,觉得很是伤害视力,仿佛是什么不祥的妖物,“佑计你本来以为李欢才是长寿源,打算把李欢的身子换给你,可是,你又怕手术万一有风险,不敢接受哪怕是一丁点的风险……现在,你准备培育‘长生花’来替代这种风险?

他以微笑来默认。

“既然你不想变成双头狗,那何不放了李欢?

“你太愚蠢了,放了李欢泄露秘密不说,而且,李欢是存活千年的孝文帝,这一点,比‘长生花’更值得研究……我怎么会放过他?长生花再强也不过只能活150多岁,150

岁后又怎么办?难道我会放弃一个活生生的千岁例子?

“你真的相信李欢是孝文帝?天下哪有这样滑稽的事情?

“刘子业等人口供一致都称自己是皇帝,李欢能遥控他们,显然不是泛泛之辈,更何况,李欢本人也承认自己是北魏孝文帝了,我早就派人查过他的底细,他和刘子业等人一样,只有这几年的活动记录,前面的二三十年,完全是一片空白,他是没有‘过去’的人!冯小姐,我好奇心重,而且乐于接受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并非你想象中那种一成不变的老顽因……”

她冷冷道:“这一点我完全相信,否则,你也不会异想天开地相信什么长生不老了,千百年来,多少人渴望长生不老,可是,几个成功的?

“那是他们既没有长生花,也没有抓住活了千年的孝文帝!

他大笑起来,十分得意:“我不止是为自己着想,更是为人类着想,如果成功,这难道不是人类飞跃进步的一项伟大贡献?

“预祝你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我要先去吃饭了,再见。

冯丰转身就走。

刚走几步,听得一阵悦耳的铃声,非常小,仿佛那个人按了一个什么器具,很快,那个每天监视她的起居的年轻人就迎面拦住了她的去路。

神秘人几步走了过来,看着她:“五谷杂粮有损血液纯度,冯小姐,很抱歉,即时起,你不能再吃任何东西了……”他转向那个年轻人,“每天定期给她注射营养剂,然后,

立刻开始给花‘浇水’……”

一股寒意从头淋到脚,冯丰浑身颤抖起来,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一根极其微细的针管已经扎进了她的胳膊,她完全动弹不得,然后,一副担架模样的东西放到了那盆花的旁边,也不知道是药剂的原因还是吓软了手脚,她瘫在担架上,四肢无力,只眼睁睁地看着一只极其细小的管子从自己的手腕上连接到了那盆花的根部,竟是人在对花“输血”

年轻人安排好一切退开了。

那张刻板的面孔十分得意:“冯小姐,你命不久矣,我们不能再等待了,希望你能坚持一个月,要以强大的意念坚持住,否则,就不能在这项伟大的医学奇迹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了,我一定会在医学史上留下你的名字,千百年后,人们会记着你的名字……痛苦不长,每天只需要输血10分钟,要的血不过50CC……”

冯丰根本无心听他罗嗦,这种花只适合在阴暗潮湿的地方生长,所以,她得“将就”花,日复一日,直到一个月……直到吸净自己身体的每一滴血……

第一次,她在这个囚禁的天地想到自杀,她紧紧咬住自己的舌头,却发现牙齿完全无力,仿佛只能轻轻添一舔,浑身都是软绵绵的,尖利的牙齿也变成了无用的稻草。

她完全绝望了,耳边忽然响起那么凄厉的喊声:

“小丰……”

“冯丰……”

也不知道是李欢的声音还是叶嘉的声音,她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车子终于停下,伏在车盘下面,叶嘉眼前一片黑暗,这是黎明前最黑的时候,仿佛车子又驶进了一栋不知名的高大建筑物前,没有路灯,伸手不见五指,冷嗖嗖地吹着,完全

不似夏日光景。

手脚都快麻木了,他听得保安推开车门走下车去,然石开了另一端的车门,车上竟然是两个人,他完全没有察觉另外一个人是什么时候上去的。

他的心几乎要跳出喉头,这个坐在车上的人物一定很关健,可是,他却只能一动不动地伏着,根本看不到丝毫光景。

几乎是无声无息地,那个人己经进入了某个地方,叶嘉也来不及出来,只听得一阵脚步声,保安已经拆身回来,立刻开了车就走。

这次,车速异常快速,叶嘉觉得大不对劲,顾不得多想,下意识地就从车里弹出来,反手抓住后座的门把手,用力一击,窗玻璃应声而碎……

保安立刻回过头来,手里拿着一把小口径手枪,只是,叶嘉的动作比他快了一秒,一拳就击在他的手腕上,手枪立刻掉在了座位下面,方向盘一歪,车子就往边上滑去……此

时,借着车上微弱的灯光,叶嘉发现前面竟然是一条河,车子失去了方向,飞也似的向河边的栏杆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