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孩子!真是个好孩子!”庄夫人望着我的眸子里满是心疼和欣赏,“明明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却还在为别人想着…”

不不不,夫人,大娘,大神!您误会我了,我真没为别人想,我是在为自己想,我——

“姑娘啊,大娘知道你人好心善,你虽然大义,我们却不能负了你的名声啊!”庄夫人伸手抚上我的脸颊,“大娘知道你们年轻姑娘脸皮儿都薄,不好意思说这个,但是事已至此,已经由不得你怕羞了——来,告诉大娘,你的家住在何处呀?”

这这这,我冤枉啊——窦娥啊——

“夫人,真的不必让庄先生负什么责,事有缓急,世俗礼数哪有人命重要?庄先生也是为了救我才…”我嗓子已经哑了。

“胡说,人命与礼数同等重要!”庄夫人绷起了脸,“我母子若是当真应了姑娘的话,那成了什么人了?!哪里还有脸苟活于世?!姑娘你若是不愿委身,我也不强求了——我现在就把我那儿子叫回来,让他在你面前自绝谢罪!”说着便要转身向外走。

哎哟了个天的,这古人的封建礼教还真是逼得人哭笑不得!

顾不得身上病痛,我爬起身光着半拉膀子就去扯庄夫人的胳膊,笑比哭难看地道:“夫人,夫人,且慢啊且慢…庄先生要是自绝,我就更没脸活着了,您老听我一言…”

“姑娘,”庄夫人转过身来,满脸义正词严,“我庄家虽是平头百姓,却也明白‘礼义仁智信’这几样道理。别人可以看不起我们,我们自己却须看得起自己!我们人虽卑微,自来却立得正、行得端,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当改正则改正,当弥补则弥补,从没有做过亏心亏理之事,上对得起天地,下对得起良心!姑娘既不肯给机会以令我们弥补,又阻拦我们以命赔礼,莫不是想要陷我们于不仁不义的境地、愧对自家列祖列宗不成?!”

好——可怕——的大娘——啊!

我一时语塞,瘪着脸倒回床上。

庄夫人见我没了话说,以为将我说动了心,脸上重新浮上笑意,温声儿哄道:“姑娘不必担心家里人,我亲自去同令尊令堂说,保准他们不会怪你的。可好?来,把住处告诉我,我立刻就去。”

您去吧去吧,要是能穿过去别忘了替我给老爸老妈带个话:就说我在这边过得很好,正被人逼着抢着要去做媳妇儿呢。

“我家…我家离清城实在很远,坐马车日夜兼城也要走上三个月。”我表情真诚地道。其实我是想说一年来着,又因为不熟悉天龙朝的地理环境,万一走上一年直接走出地球了那就傻眼了。眼下先拖住这位性急的庄夫人再说。

“这样啊…”庄夫人寻思了一下,将手一拍:“嗳!将在外,军令有所不从!咱们先把事儿办了,待年下你们小夫妻两个回娘家时再禀与令尊令堂知晓,想来他们也不会怪罪的!”

噗——说啥也不行了这是。

“夫人…我有些困了,这事儿等我病好再议如何?”我疲倦地闭上眼睛。

“好好好,依你!”庄夫人忽地拉过我的手,将一个温凉的东西套在我的手腕上,睁眼看去,却见是枚碧绿的玉镯,“这是信物,你婆母这里也没有什么好的东西,姑娘先凑合着收下罢!——对了,婆母还不知道我这好儿媳姓甚名谁呢?”

这——这就婆母儿媳的叫上了?我怀疑这位庄夫人是抱孙心切,急于让自家儿子娶妻生子才是真的,碰巧我就这么误打误撞地落到了她的手心儿里!娥啊——我冤死了我。

知道我要是推拒不要这镯子必定又会引来庄夫人一番大道理劈头盖顶压过来,却又不愿将名字告诉她,索性假装已经睡着,还微微打起鼾。

庄夫人见状连忙噤了声,替我掖了掖被角,轻手轻脚地离去了。

等了一阵,见门里门外都没了动静,我迅速起身,从放在桌上的我的背囊里取出一套干净衣服穿上,将床脚处那套脱下的脏衣团吧团吧塞到囊里,而后一口气喝干庄夫人拿来的放在桌上的药,顺便将她给我戴上的那枚镯子摘下放在药碗旁,忍着浑身病痛小心翼翼地开门出了房间——此时不溜更待何时?!

才一出来,就看见几名衙役用担架抬着一个人匆匆地向着对面的屋子走去,那人的脸用布盖着,显然…是具尸体。走在前面的衙役敲敲对面的屋门,高声道:“庄先生,有具遭杀害的尸首需要查验!”

门开了,露出庄先生的一袭黑衣和一张天生苍白的面孔。我的身影落在他的视线里,他却没有任何的反应,而我也正可以泰然自若地背着行囊离去。

方才那间屋子和验尸房同处于清城府衙的一座小跨院儿内,显然庄先生母子就是住在这单位宿舍里的,瞅着庄夫人此刻没在院内,我咬牙忍痛加快了步子,从偏门出去,打量了一下四周环境,找到了府衙大堂的位置,迅速地从正门旁的小偏门儿里离开了。

到药房抓了药,找了家最便宜的客栈,要了间最便宜的客房,请小二帮我将药熬好,喝罢睡下,一日三餐都吃的是最便宜的伙食,如此这般昏睡数日,总算病愈伤止,人虽瘦了一大圈儿,脸也白得像屁股,好歹精神还是不错的。

身上的银子又只剩下了几十文,退了房从客栈出来,慢慢地沿着街走。

除了写字儿我还能干些什么呢?不能做生意,不能从事生产,除了去要饭,我似乎已是走投无路。…老天大哥帮帮忙,让我再捡锭银子吧!…

正虔诚地仰着脸向天祷告,突然就被谁一头撞在怀里,向后趔趄了一下,定睛看时见是个半大的孩子,手里拿着才买的风筝正和几个小伙伴追逐打闹,这孩子瞥了我一眼,二话不说地继续跑走了。

唔,风筝。…春天啊,正是放风筝的好时节呢。放眼一望时才发现,满大街竟有不少人手里都拿着风筝,多是年轻男女,三三两两作着伴地去找空地。我走到一个做风筝的手艺摊儿前,看了看那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风筝,问向那手里正做着一个半成品风筝的摊主:“敢问老板,这风筝多少钱一个?”

“有五文的、十文的、二十文的,还有一贯钱的,大的贵些,小的便宜些。”摊主随意向架子上一指,“公子要哪个?”

“哪个风筝要一贯钱一个?”我有些好奇,一贯钱,相当于一百文呢。

“这个长蜈蚣的,二十丈长,足值这个钱了!公子来一个?”摊主指着一只堆叠着的、画着惟妙惟肖的蜈蚣的风筝道。

二十丈长!以天龙朝的换算单位来看的话那得有二百米呢!这要是放上天去得是什么样儿啊?!

好奇归好奇,正经事儿我可没忘,蹲身到摊主旁边,以最诚挚的表情望住他道:“老板,这满大街都是卖风筝的,你这生意可不好干哪。”

“可不是嘛!今天我都挪了仨地儿了,你瞧,对面儿那不还有两个卖的么!?”摊主一肚子忿闷。

“老板,我给你支个招,一准儿顶了他们的买卖,如何?”我成竹在胸地道。

“什么招?请高人指教!”摊主放下手中活计热切地望向我,从他彬彬有礼的说话口气中不难断定他是读过些书的,这正是我在众多卖风筝的人中选上他的原因。

于是拱了拱手,不卑不亢地道:“好说,指教谈不上,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想法。这人们放风筝所为的不过是一为玩乐二为解难消灾三为祈求平安罢了,既然有这样一个寓意在其中,老板不妨加以明确利用——比方说将一些解难消灾或是祈福的经文和诗句写在这风筝之上,既风雅又能明心,岂不是更能引人注意么?”

摊主挠了挠头:“公子的想法倒是好想法,只不过…鄙人只会做风筝和画两笔画,于写字一途实在是不能啊…”

见这摊主已然上钩,我也不多掩饰,直接拱手道:“不才倒是会写几笔字,愿替老板一试。”

摊主狐疑地望着我道:“这个…鄙人与公子素不相识,公子为何肯出手相帮呢?”

“不瞒老板,小生是从乡下到城里来参加府试的学子,只因前些日子不幸大病了一场,用尽了身上盘缠,这才不得不想个法子赚些保命钱。老板是实在人,小生也就直说了——小生本意只为能有口饭吃,若方才这法子可行,便可为老板赚取更多的银钱,小生只希望老板用了我的法子后卖出去的风筝里每只抽一成的利给小生即可,反正老板也能多卖风筝,并不吃亏,你我合作有利无弊,不知老板以为如何?”我一脸诚挚地道。

这摊主既是读过些书的,自然是个明白人,只考虑了一阵便将头一点,道:“也好,不过有句话要说在头里:卖出有字的风筝,小哥儿你才有利分,若卖出的是无字的风筝,这却不能分利给你了,可使得?”

“使得使得,正该如此。”我连连点头。

摊主便将笔墨递给我,我从他挂成品风筝的架子上挑了个五米长宽的荷花风筝,盘膝往地上一坐,提笔写下了李商隐的一首《板桥晓别》:回望高城落晓河,长亭窗户压微波。水仙欲上鲤鱼去,一夜芙蓉红泪多。

吹干墨汁,将这风筝挂在最显眼的位置,接着又去挑下一个既大又好看的风筝写字。第二只风筝上的字还没写完,便见两个富家公子哥儿伫足摊前,其中一个指了那荷花风筝对另一个道:“这只风筝不错,字写得好,上面的诗也配得好,我看张兄不妨将它买下来送与李小姐去,准保讨个头彩!”

那张兄摇头晃脑地品评了一番,将头一点:“果然不错,就它了。老板,这只风筝多少钱?”

老板见问连忙答道:“二十文。”

我不紧不慢地插话道:“哥,你做风筝做晕头了,连价儿都记错!那荷花风筝是一贯的,你要二十文,敢情儿还怕这两位贵人付不起个风筝钱么?!真是!”

这摊主毕竟是生意人,闻言立刻明白了我的意图,连忙敲着脑袋赔笑,那两位公子哥儿被我的话一挤兑自然不好意思说贵,反正一贯钱在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百头牛之一毛,根本就不算是个钱儿,因此很爽快地付钱拿货,美滋滋地去了。

“小哥儿,有你的!”摊主见那两人走远,冲着我一竖大拇指。

“老板,小生还有个请求:这风筝上需要写些祈福经文,可小生所知有限,需要买或租本相关书册来,只这钱么…”我看着他。

“这钱当然由我来出!”摊主刚尝到甜头,情绪正嗨,当即掏了钱给我,我便找了家就近的书店租了本经书回来,依旧盘膝地上,埋了头在风筝上抄写。

不过是一上午的功夫,这摊主的风筝就卖出了七、八十只,其中是有一个大户人家批量购买回去给府里大大小小的主子们的,买的全都是一贯一只的风筝,我单收一成利润就挣了五贯钱,这摊主挣得就更多了,以至于中午的时候非要请我到馆子里喝酒,被我以大病初愈不能饮酒为借口婉拒了。

下午仍旧生意不错,到晚上收摊儿时我的财产已经攒够了一两,又可以置办写字儿先生那一套买卖家伙儿了。不过鉴于流氓知府的淫威余劲,我决定还是暂时同这卖风筝的合作一段时日,避过这阵风头再说。

于是同这摊主商量了一下,让他把无字的风筝给我,我租个地方住,在家写好了明儿把成品给他,白天就不在外面露头了——以防被那流氓知府的手下看到。而这摊主也许是不放心我,又许是太过热情,直接邀了我到他家里去暂住,如此加工风筝也更方便。

打听到他家里有老母有妻房有儿子,多少让我能放些心,反正他也没提房租的事儿,我也乐得不住白不住。

因此就住到了这风筝老板家里,白天晚上几乎足不出户,只管仔仔细细费尽心思在风筝上做文章,以求趁着这风筝的旺季多卖些钱赚,因为过了这放风筝的时节后,那老板肯定不会再留我住下去了。

人哪,就要抓住一切机遇,挣钱,谋生,奔向美好幸福的未来。

一技之长

七八天过后,我的银子也攒了有四两左右,眼看着风筝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我决定等今天那风筝老板回来后就向他告辞——自己主动离开总好过被人家赶出去。

谁知才过了中午,那老板居然就匆匆地回来了,一进门便喘着道:“小兄弟——小兄弟——快,跟我走一趟——”

“出什么事了?”我小心翼翼地吹着才刚完成的一只风筝上的墨汁,不慌不忙地问。

“你——你在那蜈蚣风筝——上——那风筝——被买走——唉,掉——”老板掐着腰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递了杯水过去,好笑道:“喝口水歇一下再慢慢说,什么事就那么急?”

“急——人——等着呢!”老板咕咚咕咚把水灌下去,呛得直咳嗽,好容易平复下来,催道:“你先跟我走着,我路上告诉你!”不由分说地过来拉我,我连忙不动声色地避过,起身随他出门。

“那个写了字的蜈蚣风筝我今儿个卖出去了!”老板边飞快地迈着步子边说道,“那买主见那风筝太长太大,担心放不起来,非要缠着我当场将这风筝放上天去,我便依了他。谁知今儿个风紧,那风筝还没飞多高线便断了,正落在附近一户大府院里,不多时就有人抱了那风筝上街来找,问这风筝是谁家做的。”

“老哥我当然不能不认了,才说了声‘是我做的’,那人便上来抓着我问这风筝上的字是谁写的,我本不欲将小兄弟你说出去,奈何若说是我自己做的,人家要是当场让我写上几个字,这岂不是露了馅儿了么?生意人最讲求诚实有信,小兄弟你是知道的。”

“当然了,老哥我也没有立时回答那人,只找了个借口暂时脱身回来找你——我看你还是亲自去一趟,总归也不会有什么事儿的——老哥我这是小本儿生意,小兄弟你需体谅体谅老哥,老哥可惹不起那些大门大户的人哪!”

说来说去,这老板不过是因为怕事还是要把我推出去自保。这不能怪他,人之常情。

仔细想了想,我在那蜈蚣风筝上写的不过是一篇长长的消灾解业咒,这经咒一般家里设了佛堂的门户都当有的,按理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吧?捡了风筝的人找我又是所为何来呢?

很快便来到风筝摊儿前,却见有两个人等在那里,一个是小厮打扮,怀里抱着那蜈蚣风筝,另一个却衣着华丽,四十岁上下的年纪,颇有一股富贵气。

风筝老板暗暗推了我一把,向着那两个人努了努嘴。我走上前去拱手行礼,不卑不亢地道:“听说二位在寻风筝上写字之人,区区在下便是,不知有何指教?”

华服男人上下将我一阵打量,含笑回礼道:“恕鄙人冒昧了!鄙人姓高,家就住在前面不远的绿杨街杜鹃巷,大家都叫鄙人为高员外。今日鄙人在自家园中散步,偶然间拾得这只蜈蚣风筝,见这风筝上字迹潇洒飘逸,甚觉喜爱,有心结识这位书法高人——这字既是小哥儿所写,鄙人这厢幸会了!敢问小哥儿这字师从何处啊?”

听他这话中意思就知道这位高员外不太相信字是我写的,因此淡然有礼地答道:“晚辈不曾拜过师,字是打小儿跟随家祖习之。”

“喔…”高员外拈着胡须点了点头,想了一阵,笑道:“听小哥儿口音不似本地人,冒昧问上一句:小哥儿是何方人氏?”

何方人氏——这是本年度我最忌讳听到的问题了,那流氓知府的一角眉眼立即浮上眼来。

“不知高员外有何指教?”我不答反问,反正我的身家统共不过四两银子,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就是那光脚的,压根儿不怕他这穿鞋的,咱又不是没死过,要命一条,怕得谁来?

高员外顿了顿,笑道:“不瞒小哥儿,鄙人膝下生有一子,今年一十二岁,一直请了西席教他读书识字,希图将来能博个功名报效朝廷,怎奈那西席先生书虽教的好,那一笔字儿嘛…却是不大入眼。鄙人因想着若将来犬子当真有幸得了个一官半职的,这字儿写不好岂不让人笑话?今日偶见小哥儿这笔字俊逸潇洒,颇有风骨,实为欣赏,便有了个不情之请——不知小哥儿可愿做犬子的教字先生呢?”

喔…难怪他问的这么仔细,自是要先把我的来路打听清楚了才能放心请我去教他那儿子习字。

这是送上门儿来的生意,焉有推辞之理?我正想着与风筝老板拆伙之后再去干个什么挣钱的营生,这营生就自动送上门儿来了——同志们,有一技之长是多么重要且有用的事啊!

“原来如此,”我浮上个浅笑,“小生不才,若高员外信得过小生,小生愿为贵公子略尽绵力。”

高员外抚掌而笑:“好!小哥儿快人快语,鄙人也就不多啰嗦了——不知可否请小哥儿先赐字一幅,让鄙人先睹为快呢?”

知道他这是想确认风筝上的字究竟是否是我写的,当下也不推辞,挽袖提笔,在一只半成品的风筝上挥豪写下了一首《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走四方!

显然这诗的调调颇合高员外的胃口,再加上确认了我就是写字之人,高员外愈发高兴,当即便邀我同他一起回去高府签订契约。

契约的内容经过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为由我每天教高员外的儿子一个时辰的书法,高员外每月付给我五贯钱的工资,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后若双方都能满意,就再续签个一年的正式契约。

于是当天下午我便在高员外府的附近租了一间住处,这回吃一堑长一智,找了对儿老实八交的中年夫妇的房东,家里还有一儿一女两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也不必再委屈在柴房里了,租住了间正经的厢房,有床有柜有桌椅,甚至还有单独的厕室——就是洗澡如厕的小间儿。安排妥当行李,又上街去买了几套换洗衣物,挑出一袭月白衫子预备明天第一天上班穿,给我人生第一个学生留个潇洒飘逸的好印象。

由于每天我只需要在申时入高府去教高家的公子一个时辰的书法,所以基本上整个白天我都没有什么事可做。新住处的房租是每天三十文钱,一个月下来五贯钱的工资根本不够花,这还没把饭钱算进去呢,所以我还得想法子再做几个兼职才行。

在风筝上写字卖钱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眼下马上就要过了放风筝的季节,而用扇子的季节却将来临,风筝只能火个十天半月,而扇子却要用一整个夏季,况且古人的扇子基本上都是纸扇,十分容易坏损,因此说扇子是易耗品也不为过,这么一来扇子的销量就大,如果我能找一个做扇子的商家合作,相信收入会比做风筝要多得多。

有了方向后我一早便上街四处打听做扇子的作坊,跑了七八家,终于敲定了一户可以合作的,约定我每天将无字的纸扇拿回家去往扇面上写字,每写一把扇子我就挣一文钱,然后第二天把写好的扇子拿回作坊去,再领新的无字扇。

一般扇子的售价十文铜钱至数两银不等,当然要看做扇子的材质和扇面上的墨宝了。我的字虽然还不能自立门户,但也可以拿得出手去,无论是名贵的扇子还是普通的扇子,我每把只挣一文,对于做扇子的老板来说已经是十分划算的了。

而于我来说,当然是写得越多就挣得越多,正好也不必到外头抛头露面去赚钱,就不怕那流氓知府再借机找我茬儿了。

于是同扇子商达成协议后交了押金,当时我就领了一百把扇子,用个大竹筐背着回了租住之处,路上还顺便到书店里租了几本诗集备用。吃过午饭小憩片刻,醒来后就开始往扇子上写字。一百把扇子就是一贯钱呢,如果我每天能保持一贯钱的收入的话…一个月的收入就是三两银,很不错哩。

推开窗子,偎在床上,任外面那和和暖暖的春风扬着轻絮花香渡进屋来,将笔墨铺陈于炕桌之上,泡上一壶粗茶,边欣赏窗外嫩柳团花,边轻松自在地在扇上写着字,啧啧,生活啊,是可以自己创造出温馨美好的——只要你不气馁,肯努力,多动脑,嗯!

因为我不大会看古人的时辰,所以拜托了房东家的孩子快到申时的时候过来叫上我一声儿。果然听得敲门,正有半首诗还没写完,便头也不抬地道了声进来,门声响过,嫩嫩的女孩子的声音道:“钟哥哥,时辰要到了哟!”

偏头看了一眼,继续写字,另一手一指床边桌子:“春妮儿,那桌上有蜜饯,自个儿拿了吃。”

春妮儿是房东的女儿,白白净净长得很是乖巧,躲在门扇后面羞怯怯地看着我笑。听我这么一说后便扭扭捏捏地走进来,蹭到床边站了一站,怯生生地笑道:“钟哥哥在做什么?怎么满床的扇子?”

“哥哥我在挣钱糊口呢,傻妮儿。”我吹干扇上墨迹,小心地将扇子合上。

“人家哪里傻了?人家一点都不傻。”春妮儿小着声儿嘟囔,我偏头看她,见小丫头红着一张小脸儿,含羞带娇地瞟了我一眼后飞快地低下头。

这个…古人果然是早熟呵…

干咳一声,我趿鞋下床,从桌上抓了把早上出门买的蜜饯塞在春妮儿手里,顺便捏了捏她水润润的小脸蛋儿,玩笑道:“人家当然不傻,我家那个俏生生的小丫头才傻得可爱呢。”

“坏哥哥!就知道欺负人家…欺负春妮儿!”小女孩儿娇嗔地跺了跺脚,飞快地转身跑出了门去,跑到门口时还给我来了记回眸一笑,我便也冲她眨了眨眼。

有钱挣的日子一切都这么美好。

换上我新买的衫子,将房门锁了,迈着方步径往我那雇主儿高员外家行去。不知我有生以来给人上的第一堂课会是个什么情形呢?我还真有点期待。

西席生活

高员外不是一般的有钱,只看他高府的院墙整整占据了长长一条巷子便足令人乍一舌头的了。由于昨天签契约时高府的管家已经带着我同看府门的门丁打过了招呼,所以这次进门并没有受到什么盘问。进了大门是一道山屏,绕过屏风,穿过一座院子进入仪门,高府管家高升办事的房间就在仪门旁的南厢房里。昨儿我便是在这里签的契约,如今还得先到这里来签到,再由高升领着我进入内宅去。

从仪门进了三门,这才当真是进了深宅大院,便见屋脊连绵,亭廊回环,院套院,房接房,放眼望去不由给人以一种高耸壮大的压迫感。

在管家高升的引领下,穿过重重游廊重重厦宇重重院落,终于来至一处厢房前,门楣上匾书“博雅斋”三字。

想来这就是高家小公子的书房了,高升轻轻叩门,恭声道:“三少爷,老爷请来的教字儿先生到了。”

三少爷?敢情儿高员外还不止一个儿子,却又为何单单只教这个儿子写字儿呢?

听得里面应声道:“进来罢。”声音稚嫩里又带着几分老成。

推门入内,见是间堂屋,大理石地面上铺着厚厚的红毯,正面墙上一幅山水两条字轴,设有高案香几古董茶具,当屋一张红木镶白石大圆桌并六只同质地绣墩,另有半人高的铜制香炉里正冒着缕缕青烟。

堂屋的两侧墙上各开了一扇月洞门,左手边的是偏厅,右手边的方是正经的书房。高家三少爷从书房里迎出来,十二三岁的年纪,个头儿却同我差不多高,白白瘦瘦有些弱不禁风,面如冠玉锦衣华服,彻头彻尾的一个富家公子哥儿。

高三少爷向我作揖,倒是很有礼貌:“老师好,学生高登科给老师请安。”。

噗,“高登科”,高老爷想儿子做官想疯了,真是应了那个规律——人一旦有了钱就想再来点儿权,有了权又想多弄些钱,钱与权永远是不可分割的狼与狈啊。

“高三少爷好,鄙人姓钟。”我礼回得云淡风轻,“我们这就开始习字罢。”

对这类富家子弟,既不能在他面前太过拿捏架子,也不能太过趋随,否则不是适得其反就是被他们瞧不起,不如一开始就保持淡淡的好。

高三少爷没料到我如此快的就直入主题,怔了一下方连忙将我请进书房,高升关门自去不提。

笔墨纸砚都是现成的,我便先让高三少爷在纸上写上几行字,而后指出他的不足,再从握笔姿势到下笔手感细细讲起,很快一个时辰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临走前我给他布置了一篇书法作业,说好明天上课时我要检查,之后便被他恭恭敬敬地送到了二门外。

第一堂课上得十分顺利,高高兴兴回家,将剩下的扇子加工完毕,第二天一早去作坊换过新的无字扇,再回到家里细细加工,平静而又满足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

当天下午再去高府时已经不必再去找高升带路,自己直接穿廊过院地寻到了博雅斋,敲门进去,却见房里多了个人,长相同高登科有几分相似,只是年纪略为大上一些,一见我便上下打量着冲高登科笑道:“三弟,这就是父亲为你请来的教字先生?这么年轻,到底行不行啊?”

见这小子满脸骄奢之气,必然也是高员外的儿子之一,惹是惹不起的,便假装没听见,只向高登科淡淡地道:“三少爷,我们几时可以开始今日的课程了?”

高登科便静静地向着那小子笑道:“二哥,你不是还要去给母亲送桃酥的么?这会子她老人家应该没什么事儿的,再晚些回事儿的人多,母亲便没时间了。”

高二公子哼笑了一声,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时略停了一停,向着高登科笑道:“哎,瞧我这记性,竟忘了给姨娘买上一些了!…罢了,总归姨娘每天也得到母亲那里立规矩去的,母亲若是吃不了,必然会将剩下的赏给姨娘,倒不必我操心了。”说罢笑着出得门去。

高登科立在门内目送高二公子走远,我因在他背后站着,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只是察觉他瘦削的背挺得笔直。

从这兄弟两个的对话中不难猜测出,他们口中的母亲是高员外的正室夫人、府中的主母,而姨娘自然指的是高员外的妾室,高登科极可能是这位妾室所出的庶子,而高二公子则八成是正室生的嫡子。

按照古代的规矩,妾室的孩子只能将正室称为母亲,而对自己的亲娘也只能叫作姨娘,无论正室、嫡子还是庶子,都是府里的主子,姨娘却只是奴,是婢,所以从礼教的角度来说,老爷,夫人,嫡子,庶子,这些人才算得是一家人,姨娘?什么都不是。

看得出来高员外还是对高登科这个庶子很不错的,毕竟不管嫡庶都是他的亲骨肉,妻妾们之间如何是不会影响到他对自己儿子的父爱的。

这些是他高府的家事,我也不过是在自个儿心里头猜测八卦一下罢了。

高登科转过身来的时候,脸上神色并没有什么异样,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都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这深宅大户还当真不是好混的。

上完课,高登科依旧把我送到二门上,我点头示意他回房去,见他静静笑着道:“老师早些回家罢,要下雨了呢。”

抬头看看天,却见碧空如洗,偏西的日头正灿烂着,连一丝儿云都没有,更别说雨云了。便挑眉望着他,戏谑地道:“怎么,凌峰莫不是要回房作法祈雨、以润泽万物啊?”

凌峰是高登科的字,古人兴这么叫,尤其我是他的老师,这肉身的年纪却比他大不了几岁,叫他高三少爷不合适,叫他登科呢又过于亲密了,只有叫他的字才没有这些尴尬。

高登科被我的玩笑逗得笑起来,这才真正像了他这个年纪应有的笑容,些许童真,些许无忧,很是可爱。

“学生的左腕小时候骨折过,因当时没能好生救治,所以落下了病根儿,每每下雨下雪前夕,伤处就隐隐作痛,”高登科笑着解释道,“现在我这伤处疼得有些厉害,想来那雨很快便要下起来,老师还是莫要在路上停留,尽快回家的好。”

高员外这样有钱,如何在当时没能请个好的大夫来给高三少爷好好治治骨折的腕子呢?这其中只怕另有隐情,在高员外家这样的深宅大院儿里,这种事的发生应该并不新鲜。

拍了拍高登科瘦弱的肩头,我离开了高府,前脚刚到家,后脚就刮起了大风,风里夹着浓重的雨腥味儿,看样子这场雨不会太小。

自打有了这样一个小插曲,高登科同我的关系不觉间亲近了些,又上了几回课后他已经不再一天到晚绷着脸儿装严肃了,偶尔还向我撒个娇地要求练字之余歇上一会儿。

转眼半个多月过去了,梅雨季来临,有时雨下得实在太大了,高员外也会请我在府中客房睡下,还有时兴致来时就邀了我和几位教府里少爷们读书的先生一起往园子里头闲逛赏景去。一来二去的混得熟了,就是高员外不在时我们这些西席也可以自由地在府里走动了——高员外是个尊师重教的人,对于西席先生们向来敬重有加,除我这个只教字儿的西席以外,其余几个教书的西席薪金都是十分丰厚的,甚至高员外还特意请这几人在府中长住,备下的是上好的客房,甚至每人都配了小院儿和下人伺候。

不过就算有了这样的特权,我也从来不独自在高府中胡乱走动,本来每天我只给高三少爷上一个时辰的课,上完就回家,没有可以逗留的理由,再者我还要往扇子上写字挣钱,没那么多时间耽搁。

倒是那几位教书西席对我都很好,很大的原因是我的字写得不错,古代的文化人嘛,都很看重书法这方面的素质,字写得越好就能越获得尊重,从一个人的字里能够看出他的风骨,他的心胸,他的思想,以及他的本心,虽然我身为女人,字的笔画中缺少厚重感与磅礴大气,但这些把我当成是男人的老学究们自会认为我的走笔中有种男人的字里难得的轻逸灵秀,透出几分淡然随性的心境——此系老学究们看过我的一幅字后给予的评价,特此致谢。

所以几位老先生一有空就会邀了我一起去高员外的园子里散步赏景、喝茶闲话,而我也乐意奉陪——在那一世时身为刑警的老妈是个大忙人,没白天黑夜之分地混忙,所以从小到大看护我的任务就落在了书法协会的爷爷以及法医老爸的身上,学生时期每天从学校回来,不是跟爷爷及他的一干志同道合的老哥们儿们泡在一起,就是和老爸及各种死状奇惨的尸体们混于一处,因此无论是老人还是尸体——咳咳,这两样被年轻人敬而远之的群体,我都不会排斥。

而且,同老人们在一起,你会明白许多人生哲理,看透许多人世幻象,对自己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大有裨益,可惜很多年轻人意识不到这一点——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绝不只是一句爱护老人的口号。

这不,今儿个天气甚好,老先生们又约了我一起去逛园子,于是给三少爷上完课后我便匆匆赶去了后园的观云亭与老几个会合。从观云亭里出来沿着映霞溪边闲聊边散步,无非就是讨论讨论前人的诗句,再即兴作几首诗来应景罢了。

好在我早就坦诚过自己不会作诗,老人家们才没有逼我同作,我就只走在最后倾听不语,闻闻花香,听听鸟鸣,也别有一番情趣。

天龙朝民风开放,因此即便是内宅的花园也并不需刻意回避什么,何况我们这伙人还都是“天地君亲师”里的“师”字辈儿,是需受人尊敬的群体。

因此上常常能在花园子里遇见府里贪玩的丫头们,见了我们这干人便嘻嘻哈哈地行礼招呼叫先生,顺便偷偷地飞几记娇笑给我,我便也点头向她们示意,常常惹得那些丫头们叽叽喳喳地相互打趣,当着我的面开些暧昧的玩笑。

老先生们虽然没了那个心力,却还有那个情调,便也时常即兴成诗地逗逗这帮可爱的小姑娘,无伤大雅,只显风流。

正在一畦凤仙花间徜徉,便见从那边跑过来一个小丫头,红着脸至我面前,低头嗫嚅着道:“先、先生拿、拿去用罢!”说着一把将个东西塞在我的怀里,扭头就跑了。拿在手中一看,却见是只才绣好的荷包,十分精致,再看向那跑掉的丫头,早就转入了不远处的假山后,隐隐传出几个女孩子的起哄娇笑声。

一时有些哭笑不得,又不能把这荷包还回去,否则那小丫头只怕要羞愤难过的,尤其是在这样的一个大府中,能鼓起勇气表达自己的心意已经是相当难得的了。于是只好将这荷包收入怀中,引得几位老先生也是一阵打趣,更有一位笑道:“毓秀家中不是尚无妻室么?正好先纳了方才那小姑娘,东家必会乐见其成的。”

毓秀是几位老先生替我起的字,正押了我的姓氏,取“钟灵毓秀”之意。我连忙笑说自己年纪尚轻,暂时不想考虑此事,老先生们还欲再玩笑下去,忽听得前面紫藤架子下传来一阵争吵声,不由齐齐静下来,循声望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