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令前军。”吴三桂在马背上微微晃动着,他打了个哈欠,慢悠悠道,“生擒敌将,本帅要亲自审问。”

第三十三章 泼天大胜

关宁铁骑是大明朝军队中的翘楚,也是仅有的精锐骑兵部队,普天之下,若论战斗力,满清八旗数第一,关宁铁骑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二,今天跟随吴三桂出战的这一万五千名战兵都是百战老兵,看到中军大纛停下,也纷纷从行军队形转为战斗队形,前后左右中,队形分明,旌旗招展。

中军大纛下是整个军队的指挥核心,五军都要根据这里发出的指令而行动,昨天下了一夜大雪,但中原的雪毕竟比不上关外那种鹅毛大雪,厚度只没到战马的小腿位置,并不影响骑兵作战,一万名骑兵,五千步兵按照营头摆好阵势,车粼粼马萧萧,西风中一片寂静,只有战马打响鼻和风卷大旗的猎猎声。

中军挥动红旗,同时战鼓擂擂,这是命令前军出动的信号,军队中发布指令全靠旌旗金鼓,五军各有相应的军旗颜色,前军为红色,中军为黄色,左军为青色,右军为白色,后军为黑色,中军举红旗就是对前军下令,前军接令后举旗回应,称之为应旗,战鼓急擂,传递的是快速进军的号令,但是主帅的一些特殊要求就得靠传令兵口头传达了。

一骑飞奔至前军,传达了吴三桂要求生俘敌将的命令,前军领队的参将不以为然,说声知道了,抽出佩刀,催动战马开始冲锋,左右唯他马首是瞻,一千五百匹战马踏着大地,地动山摇。

冲在最前面的方承龙觉得喉头干涩,心脏狂跳,他曾经在南京以一敌众,面对数十名地痞不落下风,但是真正的战场还是头一回上,上千敌军集体冲锋的威势是城市地痞无法比拟的,为了壮胆,他大声呼喊,可是声音淹没在马蹄声中。

忽然一骑从背后而来,与他并辔而行,刘彦直扭头对三公子说:“不要怕,跟着我冲过去,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停。”

“晓得了!”方承龙心中大定,前有敌军,后有坚城,逃也没地方逃,男子汉死在战场上也没什么丢人的,想到这里,他的胆怯一扫而空,抽出佩剑,紧跟着刘彦直的战马冲刺。

五十余名江湖豪客各自挥舞着兵器,紧随其后。

城头上,方承斌手扶着垛口,冷眼观战,他没想到三弟如此死脑筋,面对吴三桂的铁骑竟然敢硬碰硬。

方子豪担忧道:“爹,三叔怕是要糟。”

“谁让他逞能,为父只是让他侦察,又没让他拼杀,哼,以卵击石,咎由自取。”方承斌很不快,老实说他并没有想用这种办法搞死老三,他只是想挫一挫老三的锐气,让他出城溜达一圈灰溜溜的回来就行,老三却发起了死亡冲锋,待会儿全军覆灭,对士气打击不说,也会让人说自己的闲话。

不过话又说回来,老三一心求死,谁也拦不住,求仁得仁,让他马革裹尸也能给父亲大人一个交代了,大不了亲自作一篇祭文,厚葬其衣冠,也能糊弄住城中军民。

方家老大脑子里全是这些破事儿,倒是忘记了观察战场,耳畔传来儿子的惊呼:“接战了!”

双方前锋终于碰到了一起,就像钢刀的刀刃一定要用最好的钢材一样,能担任冲锋队形的箭头之人物,往往都是万人敌,吴三桂前军中的第一勇士蒙古人满格手持一杆丈八长的马槊迎风而来,他臂力过人,单手持马槊朝刘彦直捣过来,马槊的枪尖足有二尺长,锐利无比,带着战马疾驰的冲击力,所向披靡。

满格信心满满,他仿佛已经看到敌人被戳下马来,又被随之而来的万马奔腾踩成肉泥的场景,这副场景他已经见过无数次,早已习以为常。

马槊挥出,却没有感受到刺入人体的阻尼,反而手中一空,身经百战的蒙古族勇士,关宁铁骑把总满格眼睁睁的看到自己的马槊被敌人劈手夺了过去,紧跟着脖颈一凉,视野迅疾变得开阔起来,他的人头在半空中飞舞,悲哀的看到那名骑兵拿着自己的马槊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顷刻后,满格的脑袋掉在积雪和烂泥中,被马蹄踩成了一堆血肉,而他的躯体依然骑在战马上,漫无目的的奔跑着。

刘彦直抢到了一支手感不错的马槊,中国古代除了元朝这种变态的异族统治者之外,其他朝代是不禁止民间持有常规冷兵器的,但有三种东西是历朝历代都严禁的,分别是盔甲、强弩和马槊。

前两者暂且不提,马槊作为骑战中杀伤力巨大的武器,光是制造成本就极为惊人,枪杆用料讲究,不光要有足够的长度,还要层层包裹麻棕藤条,涂漆晾晒,保证韧性和强度,制作一杆枪的时间周期以年来计算,制造成本和战斗力是成正比的,满格的这杆马槊,在刘彦直手中又发挥出来百分之一千的威力。

吴三桂的骑兵呈锐角箭头攻过来,当先的都是最精锐的骑士,但他们在刘彦直面前连招架的能力都没有,刘彦直使用马槊的方式也让人目瞪口呆,他单手握持着马槊的根部,将这杆长枪挥舞的如风扇一般,沾着就倒,碰着就亡,而且是连人带马一起完蛋。

前军锋锐迅速瓦解,就像一个吃人的老虎一口咬下去,结果被崩掉了门牙,刘彦直杀的兴起,所向披靡,在他身后只留下一片狼藉,方承龙兴奋的一颗心都要从嘴里跳出来了,他大呼道:“跟上,保持队形!”

豪客们纵马狂奔,紧紧跟在后面,他们并不是专业的骑兵,但也懂得跟在大将后面沾光捡漏的道理,其实也没什么可让他们捡的了,只需要骑着马踩过去,将那些没死的骑士踩死就行。

前军受挫,吴三桂看的是清清楚楚,他十四岁从军,从未见过如此惊异的场景,这还是人么!惊诧之下,竟然忘了下令。

好在关宁军经验丰富,不需要主帅事必亲躬,下面军官下令放箭,刘彦直舞动马槊将箭矢尽数拨开,他的马快,转瞬冲到了弓箭手阵前,直接趟出一条血肉胡同来。

刘彦直杀的兴起,忽然看到远处小山包上亮光一闪,那是千里镜的反光。

“他要干什么!”吴三桂心头一寒,他从千里镜中看到一张狰狞的面孔,眼神犀利,恶狠狠瞪过来,吓得吴三桂急忙捂住了千里镜,仿佛被这人看一眼都会受伤一般。

刘彦直拨马向着小山包冲过来。

近江北门城楼上,方承斌也惊呆了:“这厮要干什么!”

刚才刘彦直单人独骑大破吴军前队,已经彻底震慑了众人,现在他似乎要冲击吴三桂的中军!一个人领着一小群骑兵,好像开水浇积雪一般所到之处无人可挡,这还是人么,这分明是赵子龙加张飞,再加关云长的合体人物!

关宁铁骑上下胆寒,近江守军士气大振,城头上的士兵们自发的欢呼起来,方子豪按捺不住道:“爹,趁机杀出去吧!”

方承斌呵斥道:“荒唐!匹夫之勇能有何用。”

就算老三的人斩将夺旗,也不可能击败吴三桂的大军,现在只是一员勇将出其不意,打得吴军手忙脚乱而已,只要敌人回过劲来,胜利果实不但全吐出来,这些兵马也全得赔进去。

方子豪不大开心,转身去了,过一会城头鼓声响起,方承斌回头看去,是儿子脱了上衣赤膊擂鼓为三叔助威。

紧跟着刘彦直身后的方承龙也愣了,随即意识到这是要直取主将,顿时兴奋起来,大喊道:“杀吴三桂!”群雄也跟着大呼:“杀吴三桂!”

刘彦直被提醒到了,举起血淋淋的马槊长啸一声:“杀~~~~~~~~~”

他的声音穿透力极强,震人心魄,用科学术语解释就是声音频率与人的心脏能产生共振,战场上所有人都觉得肝胆俱裂,城头上的众军也捂住了耳朵。

四十里外的清军大营内,多铎听到一声喊杀,涮肉的手停住了,眉头皱起。

吴三桂晃了晃,差点从马上栽下来,这一声喊杀让他最后的勇气都消散了,吴军上下也都胆战心惊,方承龙等人虽然耳膜也被震得流血,但胆气更壮,欣喜若狂,张牙舞爪的将吴军乱兵一通砍瓜切菜。

城门附近,五百步兵眼睁睁看着前面杀的痛快,只恨自己只生了两条腿,党爱国见势头不错,拔刀道:“给这匹骆驼背上再加一根稻草吧!”

五百步兵齐出。

一万五千人马虽多,但摆在广阔的旷野中就不够看了,吴军是进攻阵型,不适合防御,前军溃了,中军首当其冲,根本就没有人抵抗刘彦直,吴三桂拨马边走,亲兵们一拥而上,舍命抵挡,但他们也只是暂时阻碍了刘彦直的前进速度而已,转眼刘彦直就冲上了小山包,浑身上下连战马洒满鲜血,天气寒冷,血还是热的,整个人红彤彤的散发着热气,真如恶鬼一般。

吴三桂跑了,大纛旗还在,这杆大纛旗是整个军队的指挥中枢,主帅的象征,旗杆极高,除了掌旗手之外,还有六名护旗手,扯着绳索保证大纛不被风刮倒,在非行军途中,旗杆是深深插在地上的,匆忙之间拔不走,掌旗的是个高大的壮汉,此时吓得屎尿横流,走都不敢走,刘彦直也不杀他,将马槊往地上一戳,劈手抢过大纛,在空中挥舞了两下,掷在地上。

大纛倒了,对吴军上下的心理冲击是巨大的,虽然关宁铁骑战斗力超强,但只能打顺风仗,稍有挫折就灰心丧气,没受到打击的左右后三军,见状立刻撤退,全军潮水一般退走。

刘彦直本想追击,但是万马军中根本看不到吴三桂的影子,他要的是胜利,不是多做杀孽,索性勒马停下,仰天长笑。

方承龙气喘吁吁的跟了上来,拿着剑的手都在颤抖。

“好样的。”刘彦直赞了一句。

“我们胜了么?”方承龙至今不敢相信看到的事实。

“我说过,要送你一场泼天大胜。”刘彦直道,拨马回头,慢慢的去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方承龙,“啥时候说的?”

第三十四章 小周后or陈圆圆

战斗结束了,参战将士都对刘彦直敬若神明,但这位神一般的人物却非常的平易近人,他笑着向这些勇士打招呼:“诸位别闲着啊,这满地的人头可都是功劳。”

群豪们面红耳赤,他们只是抱团跟在刘彦直后面冲锋,顺带着喊两嗓子助威而已,基本上没杀几个人,战场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敌军尸体都是刘彦直一人造成的,可是话又说回来,神一般的人物怎么可能亲自去割头这种龌龊的事情呢,还是交给小的们来做就好了。

连方承龙在内,有一个算一个,都下马拔刀,在尸体里忙碌起来,吴三桂的兵大都是汉人,也有部分满人和蒙古人,但是全都剃发留辫,把脑袋割下来,辫子拴在马鞍上,五十多匹马都挂满了人头,血淋淋的很吓人,但大伙儿却开心的很,人头是最好的计算功劳的筹码,这些首级送到南京,少不得每人一个世袭的千户哩。

党爱国带的五百步卒也呼啦啦跑过来了,他们也捡到一些便宜的脑袋,大都是被马蹄踩烂,卖相不好的,比如满格的首级,就只剩下半个颅骨连着头皮和小辫子,五官都找不着的。步卒们捡的最多的还是辎重,尸体上的盔甲战袍也不嫌脏,除了内衣不要全剥了,兵器旗帜缴获不少,还有满战场的战马也收拢了一批。

城头上的方承斌再也忍不住了,下令大开城门,出城支援,仗都打完了,自然不需要支援,只是让这些农民出身的士兵见识一下战场的血腥。

整个战场一片欢腾,义军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大胜,士气振奋,兴高采烈,他们在城门外自发的排成两列,欢迎得胜凯旋的同袍,回城的队伍里,刘彦直走在第一位,方承龙次之,后面的骑兵捧着刘彦直用过的马槊和吴军的大纛,马脖子下挂满首级,喜气洋洋的走着。

方承斌亲自迎了出来,完全变了一副表情,满脸都是关切,他先冲刘彦直抱拳:“近江全仗英雄了,方某替全城百姓感激不尽。”说完竟然翻身下马,给刘彦直牵马。

刘彦直没有拒绝,更没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他给自己的定位就是英雄,就是神仙,别说一个方承斌了,就是弘光朝的皇帝给他牵马坠镫都是理所当然的。

进城门的时候,悬挂在城楼上的鞭炮点燃了,啪啪的炸响,红色纸屑满天飞,吹鼓手们鼓着腮帮子吹《将军令》,全城百姓夹道欢迎,初战告捷,百姓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

义军帅府,清军的首级堆成了一座小山,群豪们不敢贪功,都说是刘彦直一人的功劳,刘彦直却说:“这样的捷报送到南京去,朝廷一定说我们谎报,不如把战功分给大家,也好多些封赏。”

“这如何使得!”方承斌第一个就不答应,见识了刘彦直的手段后,他打消了所有龌龊的念头,决定从此后跟随辅佐这位异人,天下大乱遍地烽烟的年月,跟着这样一个猛将,何愁没有一个开国元勋的身份。

刘彦直不领情,摆手道:“我意已决,就这么办,再说我另有所需,届时尔等不要推却就是。”

方承斌只好答应,将这些首级分配给义军众将,他善于搞平衡拉关系,分了三弟这边的功劳,自然拿别的东西来弥补,本来三公子只有五十名属于自己的部曲,现在老大将那五百步卒全都划给他当亲兵,缴获的兵器盔甲战马也都给了他们,另外再给五百两银子的奖赏。

“三弟,你也太孟浪了些,大哥让你出城侦察,你怎好和吴三桂对阵,下回切莫如此了,若有个三长两短,大哥怎么向父亲交代。”方承斌瞅个机会,低低的教训了三弟。

“大哥教训的是。”方承龙虚心接受了批评。

方承斌又送了刘彦直一个无法拒绝的礼物,一匹高大威猛毛色混杂的骏马,这匹马本是刘良佐的坐骑,花马刘的绰号就是根据这匹马而来,别看毛色杂,但懂行的知道,这叫玉花骢,是一种很名贵的马。

本来方老大是想将这匹玉花骢给儿子骑的,可是这马认主,刘良佐死了,除了马夫谁也不能靠近它,与其每天花费上好的马料养着,还不如送给刘彦直卖个人情。

“如果今天有这匹马,我就能追到吴三桂了。”刘彦直笑纳了这个礼物,从马夫手中接过缰绳,拍拍战马的脖子,说来也怪,那马本来暴烈无比,遇到刘彦直就变成了温顺的小马驹了,还打个响鼻,用头蹭新主人。

“果然是异人啊。”方承斌暗暗叹服,心说马也是识时务的骏马,明明是杀了前主人的仇人,只因对方实力强横就俯首帖耳的卖萌,动物和人有什么区别。

刘彦直牵着玉花骢走了,方承斌收拾心情,回去写奏章,他要写一哥花团锦簇的奏章,今天就派人送去南京报捷,那些首级也要用石灰腌了一并送去,朝廷的封赏指日可待,自己这个靠边站的御史说不定弄个督抚什么的当当哩。

虽然敌军暂时被击退,但是第二波进攻随时会来,义军士气高涨,也不堵城门了,放出去十余骑探马侦察敌情,城墙上也积极备战,就这样溜溜等到夕阳西下,吴三桂也没敢再来,大家心情放松,准备开饭。

古时候一日两餐,上午一顿,下午一顿,今日大捷,军中杀猪宰羊犒赏三军,刘彦直成了热点人物,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要来和他喝一碗酒,他自然是来者不拒,竟然喝了上百碗,人家都是喝大了作弊,酒水顺着嘴角往下流,他是实打实的全干了,一滴都不洒,但是喝多了之后头顶有一圈氤氲,让人看了更加叹服。

酒酣耳热之际,大家开始吹牛,基本上以吹捧刘彦直为主,一个人说,其他人跟着捧,一名豪杰说:“要我说,咱大哥今天发挥算是失常,一来兵器不趁手,二来战马不得劲,若是换了好马快刀,什么关宁铁骑吴三桂,今夜咱就挑了多铎的大营。”

大家就都说没错,是这个道理,得给大哥配一杆好兵器,有人说丈八蛇矛,有人说青龙偃月刀,起码九九八十一斤重的那种,方能配得上大哥的神力。

方承龙道:“如今好马有了,好兵器还差,大哥中意什么兵器,我让城中铁匠打造。”

刘彦直道:“回头我画几幅图,让铁匠照着打造就是,今天来不及了,先帮我预备一些火药。”

方承龙道:“大哥,要火药何用?”

刘彦直道:“吴三桂肯定会来夜袭攻打,我抄他后路,少了他的粮草大营,让他不战自退,若是有闲空,顺便去多铎大营转一圈,给他留点念想。”

近江是一座中型城市,硝石硫磺木炭的资源丰富,方承龙连夜让工匠配制了一些威力强劲的玩意,装在鹿皮褡裢中交给刘彦直。

酒足饭饱的刘彦直在近江城头起飞,踏着祥云向北去了。

满城百姓目睹这一奇观,都知道神仙来助战,近江大可无虞了。

二十里外,吴三桂的军队正在行进,今天他们吃了一场无厘头的败仗,其实没损失多少兵马,只是被打懵了而已,连大纛都丢了,关宁铁骑丢不起这个人,吴三桂决定夜袭近江,这回他们出动的大部分是步兵,携带了云梯等攻城器械,每个人都摩拳擦掌,等着杀入近江,抢掠奸淫,为所欲为。

天阴沉沉的,仿佛灌了铅,云又黑又低,大军缓慢行进,载着火炮的马车在官道上压出深深的车辙,士兵们窃窃私语着,讨论着上午兵败的原因,谣言比风还快,近江守军有妖人助阵的说法已经传遍了全军。

吴三桂脸色铁青,披着狼皮大氅坐在马背上,他要洗雪耻辱,杀掉那个妖人,为此他预备了一支火铳队,用可以击穿三重铠甲的火枪对付妖人,不怕打不死他。

一片雪花飘飘而下,落在狼皮的毛领子上并不融化,又下雪了。

二十里外,吴军大营,一片萧瑟,精壮兵马都拉出去了,营中剩下的是老弱病残,刘彦直借着雪花飞舞按下云头,正落在粮草囤积处,这儿是大营的重点防护位置,有一队精兵把守,但他们防得住外来的敌人,防不住天上来客。

刘彦直也不客气,直接点燃了一枚火药弹丢进了草料堆,都是易燃的干草,登时火起,越烧越旺,巡逻队正巧路过,冲过来灭火,被他一刀一个全杀了,等到火焰冲天,救无可救的时候才离开,又去马厩放了一把火,整个大营全乱了。

既然放火了,就干脆来的全套,刘彦直一手持刀,一手举着火把在军营中到处点燃帐篷,遇到阻拦一刀砍翻,如入无人之境,不知不觉杀到中军帐外,发现这顶帐篷不一般,于是挥刀划破了牛皮帐篷,想进去看个究竟。

帐篷内温暖如春,铺着地毯,生着火盆,几个侍女见到有人闯入,尖叫不止,刘彦直明白这是吴三桂的私人军帐,只有他才有资格在行军途中带着女人,那么陈圆圆在哪儿?据说吴三桂和她形影不离,走哪儿都带着,既然来了,不得见识一下。

侍女们紧紧护着一个女子,想必就是陈圆圆了,刘彦直上前将侍女们踢开,同刀鞘挑起那女子的下巴。

果然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

“你…你不是小周后么?”刘彦直惊呼。

第三十五章 夜袭白虎营

陈圆圆也算见过世面的女子,当初北京城破,崇祯皇帝吊死煤山,朝廷大臣集体投降李自成,闯军在京师大肆劫掠,抢钱抢女人,陈圆圆也被李自成手下大将刘宗敏抢了去做了一段时日的夫人,可怜江南女子整天被逼着吃羊肉泡馍,跟不爱洗澡的关西大汉困觉,简直生不如死,好在后来大顺军兵败,吴三桂在乱军中找到了陈圆圆,从此不再分开,南征北战都带在身边。

既然领教过刘宗敏那样的大老粗,世间就没什么能让陈圆圆恐惧的了,她深信世间没有男子能够抵挡住自己的花容月貌,而且越是看起来粗豪野蛮的男人,骨子里越是喜欢自己这种柔弱女子,就拿刘宗敏这厮来说,杀人如麻,喝酒如饮水,虬髯如钢针一般的铁塔汉子,在自己面前乖巧的如同小花猫一般,百般讨好,只求美人一笑,所以,面对这个拿刀的汉子,陈圆圆毫不畏惧的抬起了头。

对方的反应不出预料,但是说出的话却很奇怪,什么小周后大周后的,莫非有人长得和我陈圆圆一样,导致认错了人?

“妾身姓陈,名圆圆。”这话是用吴侬软语说出的,说不出的酥糯好听,刘彦直却摸不着头脑,“明明是小周后,怎么又是陈圆圆?”不过他转瞬就明白过来,林素和甄悦不也是长得酷似么,说不定陈圆圆是小周后的转世哩。

想到这里,刘彦直打定主意,从床上抓起锦被,不顾陈圆圆的尖叫厮打,将其包裹起来,抗在肩头走了出去,外面一群士兵拿着刀不敢靠近,刘彦直也不理他们,紧跑几步腾空而起。

下一个目标是多铎的大营,此次刘彦直连夜出来,只是顺带着焚烧了吴三桂的粮草,他主要是去寻找穿越舱并将其带回,以便返回基准时空。

陈圆圆被裹在锦被里,外面用皮条扎了三道,如同襁褓中的婴儿,她能感觉到身体离开地面,越升越高,只看到满天繁星,耳畔是呼呼风声,偏巧她是个恐高症患者,吓得晕死过去,纹丝不动,倒也不妨碍刘彦直飞行。

不大工夫,刘彦直抵达清军大营上空,两座营盘互为犄角,吴军大营火光冲天,显然是遭遇夜袭,但清军并未增援,而是坚守营寨,用强弓硬弩朝暗处招呼,生怕中了调虎离山之计。

多铎已经醒来,他身为南征主帅,对吴三桂上午的大败了如指掌,在满人看来,汉人都是怂包,关宁铁骑尤甚,这帮货色装备最好,饷银最高,却是汉人中最孬种的部队,但凡他们有一点男儿血性,满清都不会有今天,所以吴三桂今天的失败毫不奇怪,挫一挫这厮的锐气也好,听说一个时辰前吴三桂再次出兵,多铎也不抱太大希望,吴军赢了当然好,败了也无所谓,反正死的都是汉人。

吴军大营失火,让多铎对近江守军有了新的认识,这帮汉狗还挺会打仗的,保不齐他们顺道来骚扰自己,于是他连连发出将令,全军上下严阵以待。

“吴三桂这样的也算汉人中知兵的,真是笑话。”多铎鄙夷道。

刘彦直在空中看的清楚,清军调度有方,一线是刀盾兵和弓箭手长矛手,后面骑兵大队已经整队完毕,随时可以杀出去,同时又有大队步兵向存放粮草辎重的位置行进,两军交战,粮草是最重要的,没了粮草,这仗就打不下去,所以三国演义中最常用的招数就截取粮道。

刘彦直毫不客气,飞到粮秣仓库上空投下了燃烧弹,他放火都放出经验来了,粮食不好点,先点草料堆,干草最易燃,一点就着,火借风势越烧越旺,须臾间燃起了熊熊大火。

中军大帐,有人来报:“王爷大事不好,粮草失火!”

多铎大惊,若是敌军夜袭他都不会如此紧张,事态严重超出预计,他努力保持着镇静,道:“拿本王的盔甲兵器来。”

多铎的亲兵们快速聚拢过来,将大帐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盾牌护住鸟铳手,长矛从后面探出来,整个帅帐保护的如同刺猬一般,几名侍卫帮王爷穿上盔甲,佩刀弓箭挂上,战马也预备好了。

忽然一声巨响,漫天抛下一堆残肢断体来,也该清军倒霉,火药库被引燃了,清军在入关前就开始大量使用火器,红衣大炮、鸟铳都是军队常规武器,所以辎重中包括大量火药,火药库爆炸,顿时热闹的如同二十世纪的除夕夜,火焰比吴军大营还高,爆炸的气浪震死了守卫仓库的几百名士兵,由于威力太大,士兵们的残肢断体被抛到空中,落的满地都是,尸体的衣服也被气浪冲走,一具具赤条条的煞是骇人。

中军帐前也落了几具白花花的尸体,这副场景就算是百战老兵也是头回见,吓得毛骨悚然,浑身冷汗,多铎也装不了镇静了,他想到了前日在翠微山上屠戮清兵的神仙,莫非神仙杀回来了?

此时清军大营一片哀嚎,战兵们还能保持镇定,那些随营的汉人工匠民夫们就乱了阵脚,没头苍蝇一般乱跑,马厩也炸了窝,受惊的战马到处狂奔,又踢死不少人,只有中军大帐如同滔天巨浪中的礁石,岿然不动。

多铎沉声道:“传令下去,各营守好本阵,擅动者杀无赦!”

军队有防备夜袭的预案,那就是守住固定位置,射杀跑动人员,因为发动夜袭的往往只是少数敌人,就能搅得大营一团糟,损失多是自相践踏而成,只要坚守本阵,很快就能恢复秩序。

军令用铜锣声传递出去,清军的素养到底要比吴军强得多,很快镇定下来,火光中箭矢乱飞,将那些吓傻了乱跑的自己人统统射死,这才勉强维持住秩序,避免了炸营的危机。

刘彦直背着陈圆圆到处窜,他是来找穿越舱的,可是怎么也找不着,这么大一个金属舱,能藏到哪儿去,连找了几个人询问,得不到答案,气得他手起刀落,又造了几条杀孽。

别人不知道,多铎肯定知道,刘彦直心一横,决定直闯多铎的中军,找他问个清楚,可是又怕乱军中伤了“小周后”,于是找了件铠甲裹在锦被外面,用牛皮绳索绑紧了,捡了一杆长枪,大踏步的向中军大帐走去。

夜空中飘着雪,远处烈焰熊熊,半个天幕都红彤彤的,加上到处高挂的松油火把,大营中亮堂无比,大帐外一千余名亲兵眼睁睁看着一人持枪踏雪而来,视他们如同无物一般。

“呔!来者通名!”一名清军佐领厉声喝问。

“我来找多铎问点事,他在么?”刘彦直高声回应。

“大胆,王爷的名字是你随便叫的么!”佐领怒道,声音却在颤抖,此人敢一个人单挑上千人,莫非就是传说中单骑大破吴三桂的神人?

“起名字就是让人叫的,不叫多铎叫什么?麻烦你叫他出来,我不杀他,就问一句话。”刘彦直大模大样的站着,丝毫不在乎两翼包抄过来的鸟铳手。

佐领见鸟铳手已经就位,刚想下令开火,刘彦直先动手了,他伸手入怀,摸出一把鸟铳用的铅丸来,这是刚才在军火库里拿的,沉甸甸的装了一大把,此时当成暗器使用,倒也趁手,嗖嗖的破空之声传来,鸟铳手们伤亡惨重。

刘彦直投掷铅丸的速度极高,能达到每秒钟三百米,几乎相当于现代枪械的初速,他挥手之间就是一支霰弹枪在开火,鸟铳手们排列密集,衣甲单薄,被他一通乱砸,溃不成军。

既然动手了,双方便不再言语,弓箭手开始放箭,刘彦直舞动长枪,泼风一般拨打着箭矢,瞬间冲到清军密集队形前,活生生杀出一条血胡同来,进了中军大帐,早已不见了多铎的人影,只有铺在帅椅上的一张白虎皮。

“多铎,滚出来!”刘彦直高声大喊,声震九霄。

二十里外,吴三桂看到后方火光冲天,知道明军夜袭抄了自己后路,哪里还顾得上攻近江,急令后队变前队,火速回营救火。

回到营中,清点损失,死人不多,但是粮草付之一炬,再打下去都成问题,唯一让吴三桂欣慰的是,多铎那边也遭到夜袭,损失比自己这边还惨重。

吴三桂回到大帐,看到几名侍女跪在角落,瑟瑟发抖,心中浮起一股不祥的预感,问道:“夫人呢?”

“夫人…夫人被掳走了…”侍女们小声答道。

吴三桂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圆圆又被掳走了!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抢我的圆圆!为什么!

近江府,馆驿,刘彦直落在中庭,解开牛皮绳,将甲胄打开,抱着锦被进屋,吆喝道:“别睡了,都起来,看看谁来了。”

党爱国等人揉着睡眼爬起来,聚在堂屋,就见刘彦直铺开锦被,露出一个古装美人来,不是小周后还能是谁!

第三十六章 清军退了

躺在锦绣被中的女子仿佛睡着了,她长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身条颀长,细腰不盈一握,除了发型和服装不对之外,分明就是穿越小组不久前才埋葬的小周后。

这女子当然不会是小周后,李煜的皇后周薇已经葬在翠微山下了,她是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明朝末年最著名的红颜祸水,没有之一。

关璐拿来热水,撬开陈圆圆的牙关灌了一些进去,又狠狠掐她的人中,下手之重让男人们都看不过眼,纷纷劝她轻点。

“你们这些男人啊,怜香惜玉也不看时候。”关璐狠狠掐了一通,陈圆圆悠悠醒转,长长的睫毛抖动着,慢慢睁开了眼睛,看看周围,是几张陌生的汉人面孔,五官端正,没有武人身上的杀气,圆领襕衫的袍服倒是有些奇怪,不像是明人衣冠,倒像是画中宋人打扮。

陈圆圆想爬起来,可是受了惊吓,又在空中受了风寒,娇弱无力连身子都撑不起来,关璐只好充当丫鬟的角色,将其搀扶起来。

“妾身陈圆圆,见过各位公子。”陈圆圆道了个万福,她姿态婀娜,比起小周后来,略带了一些风尘气息,眼波流转之间,也能看出确实不是一个人。

至于称呼大家为公子,那是因为实在看不出实际年龄来,三位男士其实都是四十岁,在明代能当爷爷的年纪了,这个岁数肯定要穿稳重的袍服,留胡须,四平八稳的坐着,绝不会把脸刮得干干净净,还穿着素雅的白袍,所以叫一声公子错不了。

公子们仔细端详陈圆圆这位历史上有名的女子,虽然她和小周后酷似,但后者毕竟是一国皇后,举手投足之间的贵气是民间女子无法比拟的。

众人开始轮番向陈圆圆发问,问她的身世,问她的经历,问她是不是知道小周后这么个人。

陈圆圆知道自己的俘虏身份,有问必答,她虽然娼妓出身,但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对历史典故更是了若指掌,宋初的那些事儿,什么小周后、花蕊夫人之类,勾栏瓦肆内讲得多了,她当然不陌生。

“小周后红颜薄命,叹煞人哉。”陈圆圆是个敏感细腻的人,从小周后联想到自己的命运,都莫名的替男人们承担了失败的责任,南唐打不过宋朝,那是天时地利和气数都不够,大明江山半壁沦亡,也怪不到一个烟花女子身上。

“不要怕,我等会给你一个满意的归宿的。”党爱国道,“但是你得配合我们。”

陈圆圆盈盈下拜:“但凭吩咐。”她从小受过专门训练,只为取悦男人,言谈举止都带着楚楚可怜,别说文人墨客了,就是吴三桂、刘宗敏这样的武人都扛不住,但是党爱国姬宇乾等人却基本上免疫。

一来是因为时代的差异,明朝的美女标准和二十一世纪不同,现代人见的世面更广,眼光更开阔,见过哈利贝瑞、苏菲玛索、海瑟薇的人,不会被区区一个水蛇腰溜肩膀的女子迷倒;二来是陈圆圆本身也就那么回事,古代人大多营养不良,歪瓜裂枣的占了大多数,模样稍微周正一些的都堪称美女了,像陈圆圆这样的十分女,放到现代去,也就是个七分出头而已,穿越者们见识过皇后身份的小周后,再看娼妓出身的陈圆圆,虽然是同样的皮囊,感觉也是截然不同。

谈话久了,陈圆圆倦了,打了个很卡哇伊的小哈欠,表示本美人要休息了,在座的都是君子,肯定不会有什么非分的想法,于是给陈圆圆腾出一间屋来供她安歇。

“关博士,你不是怕冷么,这个给你当个床垫。”刘彦直将一张白虎皮递给了关璐。

“挺漂亮的老虎皮,哪里弄得?”关璐抚摸着虎皮,很是喜欢。

“捡的。”刘彦直道。

近江北门城楼上,方承龙带着亲兵沿马道疾驰而来,上了城墙,就见远处火光冲天,正是清军大营的位置。

“哈哈哈哈,大哥夜袭成功,火烧连营。”方承龙心中大定,拨转马头,回府报捷去了,方承斌也没睡,在总兵府坐镇指挥,听说敌营被烧,捋着胡子大笑,让书童赶紧拿笔墨来,要再写一份奏章。

“咱们方家,怕是要成为大明中兴之臣了。”方承斌高兴地拍着三弟的肩膀说,“那四位义士住在馆驿,可派专人伺候了?”

“回禀大哥,有一个厨子,四个下人伺候着。”方承龙道。

“不够,馆驿的厨子只能做些市井粗菜,怎么能进仙人的法眼,让府李的厨子过去,再派八个丫鬟,八个小厮,马弁多派些,出入要隆重体面,干脆调二百士卒供他们差遣。”方承斌来回踱步,兴奋的手舞足蹈,有这四个人在,他当上大明首辅指日可待。

“你赶紧安排去,关于仙人的事务不需禀告,直接去办。”方承斌道,打发了三弟,他回到桌案后面,酝酿一番,奋笔疾书,一封奏章写好,交给可靠的人连夜送往南京,想了想又誊抄一份,派人送往扬州兵部尚书史可法处。

清晨时分,清军大营内,到处飘洒着黑色的灰烬和白色的雪花,一片狼藉,粮草大部分被焚,火药库位置炸出一个方圆十丈的大坑,几十门红衣大炮没了弹药成了摆设,虽然兵员损失不多,但没了粮草,又打不下近江,南征怕是要夭折。

多铎昨夜见势不妙,悄悄换上普通士卒的衣甲溜了,他为自己的临危决断感到庆幸,事实证明上千名亲卫也挡不住那妖人,若是硬碰硬,自己这会儿怕是已经变成一具死尸了,想来想去,他豁然开朗。

“本王知道他要什么了。”多铎哈哈大笑,中将见王爷笑的胸有成竹,虽然满心糊涂,还是跟着笑起来。

“来人呀,派骑兵去将昨日回京的队伍追回来。”多铎从容下令,他又修书一封,用加急快马送往北京。

“待本王将大萨满请来,且看妖人如何猖狂。”

恰逢吴三桂带着几十名亲兵前来谢罪,多铎亲自迎接,好言抚慰,说兵败不是你的责任,实乃妖人作祟,待援兵来到,咱们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吴三桂问粮草烧了,军粮如何解决,多铎想了想道:“暂且退兵百里。”

清军放弃了进攻近江的计划,拔营起寨,浩浩荡荡的后撤,事实上不撤兵也没别的办法,粮草烧了,营帐也被焚毁许多,总不能让士兵饿着肚子挨着冻打仗吧。

明军探马发现了清军大队的异常行动,小心翼翼的抵近侦察,确定清军在撤退,于是飞马回报,方承斌喜不自禁,再次写奏章飞报南京,表功说已经击退了多铎十万大军。

城中铁匠铺的几名铁匠用了一天的时间打造出了刘彦直所设计的兵器,通常来说名将所用的兵器都是精工细作而成,不耗时七七四十九天,九九八十一天这样的时间,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说事儿,但刘彦直对兵器的要求很低,傻大黑粗就是标准。

铁匠们草草打造出来的兵器是一个三尺长的铁棍,鸡蛋粗细,单手握持正好,棍子外面缠细绳,裹牛皮,防止打滑,后端有攥,前端连着一根两丈长的粗铁链,铁链尽头是一枚硕大的钉满尖刺的铁球,整个兵器有一百零八斤重,基本上就是一个长铁柄的加强版流星锤。

另外还有为刘彦直打造的远程武器,造型就更加简单了,粗布包裹的大批铁钉,掷出去之后铁钉会穿破粗布形成散布的弹雨,相当于原始版的霰弹。

刘彦直试了新兵器,感觉不错,忽然方承龙飞马来到,喜出望外道:“清军退了!”

“靠,怎么跑的这么快。”刘彦直很不高兴,穿越舱不知道被多铎搞哪儿去了,这厮撒丫子溜了,我上哪儿找穿越舱去。

“敌酋留了一封信给大哥。”方承龙道,一摆手,“带上来。”

一个猥琐的中年人被士兵推了过来,虽然剃发留辫,但分明是个汉人。

“不是信么,怎么是个人?”刘彦直很纳闷。

“回禀大人,是口信,豫王爷命小人给大人带个口信。”那人跪下磕头,“豫王爷说…”

“嗯?”刘彦直不悦,“多铎算老几,也配在我面前称王称霸?”

“是是是,是多铎,多铎命小人给大人带个口信,小人姓曾名洪,山东青州人士,万历四十八年的秀才…”

“捡重要的说。”方承龙手按剑柄喝道。

“是是是,多铎说了,大人的东西在他手上,若是想拿回,不妨做个买卖。”

“我的什么东西?”刘彦直眯起了眼睛,多铎已经发现了穿越舱的重要性,还拿来做交易,这不是一个好预兆。

“一个很大的银色的铁盒子。”曾洪挤眉弄眼道,透着一股狡黠劲,多铎派他来传口信,而不是修书一封留给刘彦直,为的就是察言观色,确定那个铁盒子到底对刘彦直有多重要,之所以派曾洪这样一个地位低微的汉人俘虏来,也是吃准了对方不会滥杀无辜。

“我不和鞑子做买卖,我的东西先寄放在多铎那里,他会乖乖给我送回来的。”刘彦直道。

方承龙虽然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也明白刘彦直有软肋被多铎捏着了,所谓做买卖,无非就是拿近江城做筹码,大哥就是大哥,根本不上多铎的当。

第三十七章 昏庸弘光

曾洪是被裹挟的汉人,刘彦直没有过于难为这样的小人物,只是正颜厉色痛斥多铎一番,不但勒令其速速将穿越舱还来,还命他规劝多尔衮等满清首领,若不退出中原,早晚取他们首级。

“我的口信就这些,你滚回去告诉多铎,一个字都不许更改。”刘彦直道。

“是是是。”曾洪点头如捣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