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和平,我们先要拿起武器。”党爱国说道,这是一场类似军备竞赛式的斗争,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首先要制造一个时间穿越机器,如果是汉尼拔和党爱国无论那一个人单独都无法完成,但是两个人加在一起,这事儿就好办多了。

新的时间穿越机器设在厂房里,由一个长达一公里的地下时光隧道和龙珠外壳做成的单人穿越舱组成,集合了两种穿越模式的优势,可以向全球任何年代任何地点投放穿越者。

技术都是现成的,资金也是充足的,各种设备以汽车生产线的名义购买进来,技术人员日以继续的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穿越机器投入使用。

这段时间,未来公司时刻没有放弃对抵抗组织的搜捕,只是因为鞭长莫及罢了,各国政府都对未来科技保持戒备,生怕这个庞大的跨国组织颠覆政权,但也有研究机构指出,地球结束分裂状态,完成大一统,任何超级大国都做不到,唯有姬宇乾具备这种潜力。

三个月后,时光隧道建成,底特律也进入了初夏,第一次正式任务之前,会有一次真人试验,刘彦直亲自出马。

“你想去哪儿?”汉尼拔问他,“侏罗纪?还是建造金字塔时期的埃及?”

“去西汉。”刘彦直不假思索道,“我有些事情要做。”

时间坐标定位在公元前123年的西汉,刘彦直坐进了龙珠改成的穿越舱,这玩意汉尼拔有很多,相关的蛋白质记忆体也有很多,同样,孟山一度拥有大量超能基因,只是在转化方面钻进了死胡同,无法转换为生产力,所以对赌失败,输给了未来科技。

如今,这项任务交给了关璐,希望她在未来公司担任项目主管的经历能帮上忙。

时光隧道内,龙珠以超音速启动,瞬间加速到接近光速的水平,龙珠在隧道尽头消失,刘彦直不见了,他去了西汉。

西汉,黎明时分的长安城外上林苑,一枚龙珠从天而降,砸到了一片桂树,龙珠的暗门打开,一个穿着短打葛布衣服的汉子钻了出来,身后还跟了个腰间围着豹皮裙的猴子,猴子肩膀上扛着一根棍子,煞有介事,耀武扬威。

一个人穿越太无聊了,刘彦直让猴子给自己做跟班,伪装成耍猴人更能隐藏身份。

他是来看望甄悦的转世卫少儿和自己的儿子霍去病的,此时卫少儿的妹妹卫子夫已经是汉武帝的皇后了,霍去病就是皇帝的外甥了,今年应该十七岁,正是青春期张扬恣肆的年岁,历史上的这一年,霍去病被汉武帝封为骠姚校尉,随同舅舅卫青远征漠南,开始了他短暂的军事生涯。

刘彦直无法相信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会有如此丰功伟绩,他认定其中必有缘由,而自己此行就是为了完成这个历史的闭环,让一切成为现实。

上林苑很大,方圆数百里,遍布园林宫室,闲杂人等擅入被羽林军抓到是要处死的,刘彦直带着猴子趁着黎明前的黑暗飞离上林苑,进入长安城,待得天明,找个食肆买些果饼让猴子填饱了肚皮,而后开始寻找儿子的下落。

史上有记载,汉武帝曾经要给霍去病建造一所府邸,年轻的将军发出流传千古的豪言壮语:匈奴未灭,何以家为。这就说明他是没有单独的府邸的,应该随同母亲居住。

而卫少儿自从妹妹被封为皇后之后也摆脱了奴籍,史上称嫁给了开过功勋陈平的后代,詹事陈掌,那么霍去病应该是住在继父家里,这就好找了。

刘彦直打听到了陈府的地址,带着猴子来到未央宫北阙甲第,这儿住的全是皇亲国戚,王侯将领,平时鲜有寻常百姓敢在这儿出现,更别说耍猴的了。

猴子极有表现欲,正准备一展才华,陈府的门房就出来撵人了,宰相门前七品官,这些下人狐假虎威惯了,颐指气使的嘴脸令人生厌,刘彦直岂能受得了这个气,但是听到大门内有动静,便硬生生忍住了脾气。

原来是詹事夫人出行,一群丫鬟仆妇簇拥着已经是诰命夫人的卫少儿从大门内出来,她满头珠翠,仪容华贵,看也不看四周,径直登上装饰豪华的马车。

刘彦直大喊一声:“还记得那年平阳侯府中的马车么!”

卫少儿闻言扭过头来,惊鸿一瞥下,刘彦直百感交集,白垩纪的耳鬓厮磨,新石器时代的同甘共苦,淮江水底那毅然决然的爆炸,眼前这个人分明是甄悦的转世,可是能唤起她记忆的却只有十八年前的那一夜。

第九章 白马少年

卫氏姐弟都曾经是平阳公主家的奴仆,虽然他们并不忌讳这段历史,但也没有不开眼的敢主动提起,如今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居然敢在夫人面前说什么平阳侯府中的马车,这不是明摆着找揍么。

不等管家吩咐,几个膀大腰圆的健仆就抡着鞭子上来了,却听夫人淡淡道:“且住。”便没人敢动了,下人们俯首帖耳,察言观色,静候夫人的决断。

昔日的平阳侯府丫鬟,今日的皇亲国戚陈夫人,只是冷冷看了刘彦直一眼没,道:“原来还是故人,赏他三千钱。”

三千枚三铢钱用漆盘装着放到了刘彦直面前,这是汉武帝时期发行的一种方孔铜钱,只流通了几个月就被废止,收藏价值极高,即便是在西汉时期,三千枚铜钱的购买力也是相当强悍的,但对穿越者来说,这就是一堆铜罢了。

刘彦直不动声色,唱个喏道:“谢夫人赏赐。”

陈夫人目不斜视,不再搭理这位故人,马车远去,府门口只剩下刘彦直和猴子,他躬身拿了钱,带着猴子向北去了,眼角的余光早已瞥见身后有个陈府的小厮鬼鬼祟祟的跟着。

刘彦直到了坊间,买了一坛美酒,一只生猪腿,将剩下的钱都散给了乞丐,然后打听到了司马相如的住处,登门拜访,让下人通禀说十八年前在上林苑喝过司马大人的酒,今天回请来了。

司马相如已经五十六岁,在西汉这算长寿老人了,但他脑筋依旧清晰,回忆了一番终于想到十八年前在上林苑吟诵“五陵年少金市东”名句的怪人来。

“快请!”年逾花甲的司马相如激动起来,来不及穿木屐就奔到了门外,刘彦直容颜未改,笑语盈盈,一瞬间司马相如泪流满面:“仙人!汝乃仙人!”

刘彦直将酒和猪腿交给司马家的下人处理,与司马相如携手入内,一叙别情,少顷,酒菜停当,少不得又是一番豪饮。

司马相如不但是辞赋家,还是接近朝廷中枢的郎官,他对当朝的政治军事动向相当清晰,刘彦直此番来访,主要就是为了摸摸汉武帝的底。

陈府,卫夫人收到了小厮的密报,说那人去东市买了酒肉,与司马相如在家豪饮。

“退下吧。”卫夫人摆摆手,窗外夜色深沉,今夜注定难眠。

十八年前的那个雨夜,阴差阳错之下,她和平阳县吏霍仲孺有了一夕露水姻缘,珠胎暗结,十月怀胎,生下一个男孩,自幼体弱多病,所以取名去病,本想认祖归宗,但是霍仲孺却抵死不认,另外娶妻生子,卫少儿愤怒绝望,找上门去,却惊讶的发现孩子的生父另有其人,霍仲孺确实和这孩子没有任何关系,但她还是让儿子姓霍,私通总比找不到父亲来的强。

那么挂着霍仲孺腰牌的究竟是何人?这个谜团在卫少儿心底藏了十八年,今天终于初现端倪,那人再次出现,容颜竟然不老,震惊之下,卫少儿保持了冷静,赐给那人三千钱,以此作为暗示,如果他明白,今夜三更会来…

更夫敲梆子的声音远远传来,卫夫人辗转反侧,她现在是詹事陈掌的夫人,但这只是一桩政治婚姻,夫妻感情淡漠,更别说再生一儿半女了。

三更了,外面果然传来声音:“夫人,我来也。”

卫少儿已经提前屏退了丫鬟仆妇,寝殿周边没有闲杂人等干扰,她亲自开门迎刘彦直进来,那只猴子很识趣的没有凑热闹,而是蹲在屋檐上替爸爸放哨。

“你究竟是谁?”卫少儿低低问道,“十八年来,你在何方?为何不来探望我们母子?”

刘彦直仔细打量着卫少儿,这个女人三十多岁了,保养的极好,黑顺的头发披散着,身着白色丝袍,眉眼五官很像甄悦,但气质上更像林素,可她不是甄悦,也不是林素,她只是卫少儿,不带任何前世的记忆的一个汉代女人。

“我不属于这个世界。”刘彦直觉得需要用一种卫少儿能听得懂的语言来解释,又补充道,“天上一日,地上一年。”

秦汉时期的统治者崇尚修仙长生,上行下效,民间修仙炼丹之风更甚,卫少儿身为皇亲国戚,耳濡目染的不少,再加上刘彦直容颜不老,自然而然的就相信了他的话。

“你是神仙。”卫少儿欣喜起来,十八年过去了,她从清纯少女变成了工于心计的贵妇人,立刻想到投皇帝所好,将眼前这个活神仙引荐给妹夫刘彻,也好为卫家,为儿子,而陈家谋更大的恩宠。

刘彦直岂能看不出她的心思,便道:“你我前世有一场姻缘未了,所以今生有此一节,我亏欠儿子的,自当补偿与他。”

“儿子在宫里陪着皇帝呢。”卫少儿眼睛瞟向未央宫方向,幽幽道,“他生于奴家,如今是皇帝身边的侍卫,倒是不缺富贵。”

“富贵不过一场烟云。”刘彦直不屑道,“他有我的血统,岂止是富贵能挡得住的。”

“难道你想让他封侯拜将?”卫少儿的目光热切起来。

刘彦直依然摇头。

“难道…”卫少儿害怕起来,“谋逆是要诛九族的。”

刘彦直笑起来:“非也,去病想要什么,他就能得到什么,我也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你把他从宫里召回吧,就说给他找了个老师。”

正事儿说完了,刘彦直起身欲走,卫少儿并不挽留,坐在原地问道:“你姓甚名谁,是哪里的仙家,总要给我一个实话吧。”

“我姓刘,刘彦直,穿越者,就这些。”刘彦直说完,出门升空而去。

两人并没有坚实的感情基础,所谓的转世投胎也无法将他对甄悦的感情投射到卫少儿身上,卫夫人继续当她的皇亲国戚,刘彦直继续穿越在历史长河中,这才是他们各自应有的归宿。

次日,刘彦直再次来到陈府,卫夫人在客厅里待客,少顷,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出现在刘彦直眼前,个头很高,但瘦弱的橡根豆芽菜,高冠蛾带长剑,面色白皙,哪里像历史上那个封狼居胥的少年英豪,骠骑将军。

“你就是去病?”刘彦直问道。

“你是何人?”霍去病毫不客气的顶撞道,他年纪虽小,但身为皇帝的外甥,经常出入宫禁,接触的都是三公九卿之类,自然眼高于顶,看不起母亲介绍的所谓老师。

“我叫刘彦直,是你母亲的故交,也是你的老师。”刘彦直饶有兴趣的打量着霍去病,这就是自己的儿子啊,不过父子两人的相貌迥异,霍去病更像卫家人。

“你有何能耐教我?做赋还是骑马?”霍去病跪坐在地,嘴角浮起冷笑,他已经成年了,正是叛逆期,就算是母亲把东方朔找来,他也会是这种态度。

“做赋我不会,骑术也不佳。”刘彦直道,“可我能教你怎么横扫匈奴,封狼居胥!”

霍去病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匈奴是汉朝的大敌,八十年前,汉高祖刘邦与匈奴开战,被围困在白登山上,靠的是向冒顿单于的阏氏行贿才得以脱身,此后不得不改变策略,以屈辱性的和亲政策笼络匈奴,维持北方边境的安宁,但每个皇帝都梦想着洗雪白登之围的耻辱。

刘彦直猜得没错,这个瘦弱的少年是个典型的军武宅男,别看体格不强,骨子里却是一腔豪情热血,和每个青春期的少年一样,盼望着铁马金戈,征战沙场,击败北方的强敌,这是他的梦,他的至高理想。

“老师教我!”霍去病态度转化的极快,纳头便拜,刘彦直笑笑:“起来吧。”

卫少儿也露出欣慰的笑容,此刻她多么想告诉儿子,这就是你的生父,你的生父是天上的仙人,可是她还是将这些都压在心底,如果需要,当父亲的会自己说。

“我现在就要学。”年轻的霍去病跃跃欲试。

“现在没法学,得在战场上一边杀敌一边学习,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的艺术。”刘彦直道,“为师这里有两样东西,你拿去给刘彻看,他自会明白。”

说着拿出一卷帛书,一块玉佩,帛书是昨天请司马相如写的对匈奴的军事策略,玉佩是当年刘邦送给他的,希望汉高祖将报恩的誓言留给了后代。

“我这就去!”霍去病兴奋起来,没留意师父竟然敢直呼皇帝的名讳。

刘彦直微笑着点头。

霍去病是皇帝的外甥,也是侍从官,可以自由出入未央宫,他直接从陈府出来,骑上一匹白马,直奔未央宫而去,守卫的南军都认识他,不敢阻拦,白马少年直达御前,内侍通禀后,觐见皇帝。

此时的刘彻还没得到武帝的谥号,他只是一个精力旺盛的年轻皇帝,登基十余年来,政权渐渐稳固,国力也蒸蒸日上,盐铁酿酒收归国有,禁止诸侯私铸铜钱,鼓励民间养马,已经积蓄起足够的力量来对外进行征伐。

霍去病突然觐见,皇帝欣然接见,他喜欢用卫家人,卫氏一族都是姐姐平阳公主的奴仆,属于信得过的自己人,而且卫家人个个生的漂亮,皇后卫子夫自不用说,如果不是因为风华绝代也不会被收入宫中了,小舅子卫青也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外甥霍去病继承了卫家的血脉,长得酷似舅舅卫青年少之时,再过几年,少不得也要封他一个侍中。

外甥今天的表情有些奇怪,恭恭敬敬的将一卷帛书,一块玉佩呈给皇帝小姨夫,刘彻狐疑不已,先打开帛书看了看,上面写的竟然是对付匈奴的策略,建议轻骑长途奔袭,实行毁灭性打击,同时对西域诸国采取和平手段拉拢分化,这一切都暗合刘彻和他的幕僚班子制定的作战计划,但是能分析判断出这些并不难,这算是公开的秘密。

刘彻又拿起玉佩,只见上面两个古朴篆字:昆吾。

“此物从何而来?”刘彻震惊了。

第十章 轻骑

见皇帝神情剧变,霍去病有些担忧,他毕竟是生长在侯府中的孩子,自小耳濡目染惯了,虽然不敢欺君罔上,但是话里可以避重就轻,只说是府里来的异人,并不说是母亲给自己找的老师。

刘彻又问帛书是何人所写,得到同样的答案后忽然仰天大笑,笑的忘乎所以,内侍们闻声而来,交头接耳,不知皇帝因何发笑,霍去病尴尬的跪坐着,如在针毡之上,他虽然是外戚,但龙颜喜怒无常,谁知道下一秒会不会翻脸。

母亲肯定不会害自己,老师也不会故意触怒天子,皇帝是真的因为开心而笑,帛书加上玉佩,一定传达了一个巨大的好消息,霍去病快速分析过后,心中大定。

他猜的没错,刘彻是真的欣喜若狂,皇家密档中有高祖皇帝留下的许多交代,其中有一条是关于神仙的,刘邦在和项羽的交战中,可谓屡败屡战,有一次打得丢盔卸甲,孤身逃亡,若不是神仙搭救,早成了楚军刀下之鬼,这天下自然也就是项羽的了,为了报答神仙的救命之恩,刘邦以羊脂白玉相赠,神仙笑纳之后在白玉上刻了昆吾二字,与高祖相约若干年后子孙拿着玉佩相见换取封赏。

区区封赏,刘彻根本不会放在眼里,哪怕是封万户侯也舍得,他高兴的是神仙再现,并且将玉佩与帛书一并献上,意思已经非常明白,有神仙助战,此番北伐匈奴原本胜算只在五五之间,现在就有十成把握。

“去病,此人在何处,朕要召见他,对了,让东方朔也来。”刘彻兴致勃勃之余心思依然缜密,叫东方朔来是辨别神仙的真伪,这年头江湖术士可不少。

“遵旨!”少年霍去病喜气洋洋,飞一般奔出去,策马驰出未央宫。

可是老师却踪迹全无,不在府里,也没留下任何地址,把未央宫北阙找遍了也不见人影,少年醒悟过来,看老师的装束乃市井中人,应该去坊间寻找才是,于是策马去市集转悠,果然在人群中找到了正在耍猴卖艺的老师。

霍去病觉得脸上发烫,老师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卖艺,传出去岂不丢死人了,他硬生生忍着脾气,太阳穴上的血管一跳一跳的,拨转马头走了,刘彦直隔着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者已经看到了儿子尴尬羞怒的表情,不以为然,继续敲着手中的小铜锣,猴子卖力的表演着翻跟头的杂技,周围铜钱如雨点般洒下,叫好声一片,但在霍去病听来如同针刺一般。

少年先回未央宫复旨,只说那人不辞而别,再也寻不见了,皇帝并未雷霆震怒,真神仙嘛,都是有性格的,又不是东方朔那样的弄臣,他沉吟片刻,下了一道旨意,封霍去病为骠姚校尉,随卫青远征匈奴。

这次征伐匈奴是早已定好的,军马粮秣早已准备就绪,只等良辰吉日出征,本来没打算让霍去病这么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参战,但皇帝临时改变了主意,不但让他随同大军征战漠南,还封他一个仅低于将军的校尉。

霍去病惊喜万分,再三拜谢,皇帝风轻云淡,将案上的玉佩让内侍交给外甥。

“这个你戴着吧。”皇帝说,“朕用不着。”

一头雾水的霍去病回到了陈府,向母亲禀告今天发生的事情,卫少儿虽然担忧,但想想弟弟卫青是领军主帅,再苦也苦不到外甥,而且卫家出身卑微,需要军功来夯实基础,再说,还有一个神仙生父罩着呢。

“儿啊,此番出战要听你舅舅的话,做个督粮官就好。”卫少儿不懂行军打仗,只知道督粮官这个职务是最安全的。

“我要做就做大将军。”霍去病傲然道,他从小没有父亲,是在脂粉堆里长大的,宠溺的无法无天,弓马勉强还算娴熟,但是相比马背上长大的匈奴人还是不够看,这份野心引起了母亲深深的忧虑,但皇帝金口玉言,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那个什么老师,就是个骗子。”霍去病愤愤道,“儿子看到他在市井卖艺。”

卫少儿温柔的笑笑,她并不在意,是该让那家伙尝尝被自己儿子鄙视的滋味,谁让他抛下这娘俩呢。

数日后,霍去病带着二百轻骑,从长安出发直奔河东定襄,他的舅父,皇帝的小舅子,大将军卫青率领十万大军在定襄驻扎,正在等待出征的圣旨。

霍去病驻足山坡上,眺望定襄汉军大营,连绵十里,旌旗招展,二月寒风如刀,貂裘下少年一腔热血滚烫,执掌帅印,横扫匈奴,豪情壮志就要变成现实了。

但是进了大营之后,现实给了他残酷一击,军中生活实在是太艰苦了,就算是将军也只能住帐篷,寒夜里裹紧被子依然瑟瑟发抖,大将军卫青很照顾这个来镀金的外甥,给他安排了二十个亲兵随身伺候,早上不用升帐,也不用操练,连吃饭都是小灶。

但霍去病是个倔强的少年,他不希望被人看成躲在舅舅羽翼下的雏鸟,每天带着一帮亲兵纵马射猎,苦练杀敌本领,但那些老兵看了,依然只是摇头嗤笑。

卫青今年只有三十岁,但已经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了,大将军的军职不是凭借皇帝姐夫的关系,而是一刀一枪杀出来的,作为奴仆的儿子,又是卑贱的私生子,自幼生活环境极为恶劣,被人当成畜生一般对待,十五岁时,因姐姐卫子夫被皇帝宠幸,一夜之间从养马的奴仆成为皇帝的近臣侍中,换别人早就得意忘形,惹来杀身之祸了,但卫青并没有忘乎所以,他依然保持着低调谨慎的作风,于是更加得到皇帝信任,再加上军功显赫,年纪轻轻成为大汉朝最高军事长官就在情理之中了。

外甥霍去病同样是奴仆之子,也同样是私通生下的孩子,但他和卫青不同,幼年时期就凭借皇后的关系脱离了苦海,锦衣玉食长大的,根本吃不得苦,此番随军出征,不过是历练一番,将来提拔的时候掩人之口而已,所以卫青压根就没打算让他上战场。

又过了几天,大军如期出征,开拔之前卫青命令霍去病留守后方督运粮草,霍去病虽然不甘心,但是军令如山,不得不从。

十万汉军出塞远征,大营空空如也,只有三千老弱留守,霍去病身披玄甲,在帐篷里生着闷气,忽然门帘一挑,有人不请自入。

“大胆!”霍去病怒喝道,定睛一看,却是“老师”来了,身上还披着汉军衣甲,看起来像个老卒。

刘彦直早就来到了定襄大营,暗地里观察汉军动向,汉武帝时期的西汉军队非常强大,首先是武器上的代差,汉军普遍装备钢铁打造的环首刀,同样是钢铁锻造的箭镞比匈奴人使用的骨镞犀利多了,战马也相对充足,唯一不足的是士兵的素质,中原农家子弟毕竟比不上马背上的民族,但数量优势可以抵消质量上的差距。

没想到的是,卫青行事保守,不敢让外甥以身犯险,所以刘彦直不得不亲自出马,鼓励儿子违反一次军纪。

“你这骗子!”霍去病正一肚子戾气没处发泄呢,拔剑在手,照头就劈。

刘彦直随手一弹,宝剑脱手而出,霍去病捂着崩裂的虎口刚要叫卫兵,却见“老师”指着营帐中央沙盘的一角道:“匈奴王庭在这儿,如果你今夜出发,大概七天抵达此处,赶在卫青之前把他们一锅端。”

霍去病不由自主的走到沙盘前,他并不是一窍不通的军盲,虽然没上过战场,但也听说过很多典故常识,老师所说的长途奔袭并不是不可行,只是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比如大风沙,比如缺水,迷路,没有合适的向导,孤军深入大漠就等于找死。

仿佛猜到他所想一般,刘彦直用手将沙盘打乱,重新布置:“这地图太不精准,这儿有绿洲没有标出来,这里是流沙区,还有这里,水草肥美…”他重塑的沙盘更加复杂而精确,每一处泉眼和绿洲都标注出来,甚至划出了突袭的线路。

霍去病亢奋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相信老师所说的一切,虽然一刻前他还想拔剑斩了此人。

“可是我手里没有兵符,就算有,也没有精兵可带。”年轻的校尉脸上浮现出激动的红晕,“擅自出战也是抗命,要斩首的。”

“兵符不是问题,大营里还有三千老卒,别小看这些人,经验丰富,吃苦耐劳,你挑出八百人来,每人三匹马,不配重甲,只带刀弓,每人三壶箭,水和干粮带够,轻装急进,歇马不歇人,七天,一定能杀到匈奴王庭。”

“向导呢?”霍去病还不放心,他不在乎吃苦受累,牺牲流血,但对胜败极为重视,只有沙盘没有向导,还是白搭。

刘彦直笑道:“你以为这沙盘地图是怎么来的。”说着将兵符放在案子上。

“干了!”到底是十七岁的少年,热血涌上来,再也不管起来,拿起兵符,让亲兵传令下去,全军集合。

不大工夫,三千老弱在校场列队完毕,霍去病去挑了八百名体格还算过得去的老兵,每人配备三匹战马,轻装出发,连夜北进。

少年将军意气奋发,一马当先,头盔上的白羽被夕阳染红。

第十一章 有如神助

八百骑兵,两千四百匹战马,从账面上看似乎是一股很能拿得出手的突击力量,但是这八百人放在茫茫大漠中如同沧海一粟,没有后援,没有补给,带队的是个十七岁的没上过阵的少年,这场战斗的胜算实在是太小了。

部队前行十余里,队伍中就开始窃窃私语了,老兵们都是在疆场上混了几十年的老油条了,岂能分不出任务的性质,轻装急进,每人三匹战马,怎么看都是千里奔袭的节奏,可是如此重大任务应该派遣精兵才是,这算什么配置,没有经验和威信的小将军,几百个四五十岁的老卒,这不是奔袭,是送死吧。

渐渐地,杂音越来越大,整支队伍都陷入了悲观和怀疑的情绪中去,边疆戍卒的生还率极低,这些老兵经历了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个个都是尸山血海里出来的,好不容易退居二线,充当大营留守,现在又被大将军的外甥假传将令带出去送死,他们岂能轻易就范。

霍去病毫无察觉,在他印象中,士兵就是毫无自主意识的一群木偶,听令而行,军令如山,动辄斩首,没有人胆敢违抗和怀疑上司的命令,所以当手下几个军侯提出质疑的时候,他勃然大怒,手按住了剑柄。

“练兵而已,诸位都是百战老将,连练兵都怕成这样?”旁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在说话,刘彦直一身皮甲,头顶铁盔,眼睛在盔沿的阴影下,他是作为霍去病的贴身卫兵出现的,旁人也不怀疑。

“对,练兵。”霍去病道。

听了这话方才放心,各自散了,队伍继续前行。

“应该让我斩了他们!”霍去病恨恨道,毕竟是十七岁的少年,对于如何管理部下的理解非常简单粗暴。

“杀了这几个军侯,谁给你带兵?”刘彦直轻轻说道,“为将者,恩威并施,最主要是给部下希望。”

霍去病似懂非懂,这一次小挫折让他不大开心,挥鞭抽在马屁股上,纵马疾驰,骑术这东西不在于天赋,完全是熟能生巧,匈奴人自幼长在马背上,五六岁就能用小型弓箭射兔子了,但汉家儿郎哪有这个条件,骑兵们都是入伍之后才接触到战马,骑术能比得过匈奴人才怪,而霍去病的生活环境非常优越,男孩子从小就跟着舅舅学骑马,马上功夫倒也不差,士兵们见主将弓马娴熟,不是想象中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此行又只是拉练而已,一颗心放回肚子里了。

一夜过去了,霍去病的新鲜劲也过去了,长时间骑在马背上的后遗症出来了,他娇弱的屁股被马鞍子磨出了血泡,大腿两侧也红肿了,而且行军途中极其艰苦,风沙大不说,吃的也差劲,仅仅是管饱而已。

戍卒们的生活很苦,即便驻扎在营地里也不过是吃些粟米稀饭,面饼咸菜而已,偶尔有些瓜果副食,只有出征之前和大胜之后才有酒肉犒赏,平日里极少摄入动物蛋白,行军打仗的时候连热饭都吃不上,只有干硬耐储存的死面饼子和咸菜。

军用咸菜制作复杂,拿一尺粗布,用一升老陈醋浸泡,曝干,剪成一寸寸长的尺度,进食的时候就将醋布片放在嘴里干嚼,以此增加食欲,或者用三升豆豉捣成膏状,加五升盐捻成饼子,晒干,一顿饭吃枣核那么大一块就够了。

这样粗陋的食物,锦衣玉食长大的霍去病实在难以下咽,他推说不饿,一口干粮也不吃,可是肚子里咕咕的声音出卖了他。

亲兵递上水囊,霍去病喝了一口就吐了:“这是什么水?”

“池塘水。”亲兵答道,从大营里带出来的井水已经喝光,现在水囊里装的是从绿洲池塘里打来的水,这池塘平日里是野马野驴野骆驼们喝水的场所,水质浑浊,还飘着骆驼粪,能好喝才怪。

“这种水人怎么能喝,洗脸都不配!”霍去病质问道,此言一出,周围无数目光投射过来,士兵们一个个嘴唇干裂,面色漆黑,肮脏的手上拿着面饼子,小心翼翼的喝着珍贵的水,这个小水塘无力供应八百骑兵,两千多匹马的饮用,能喝上一口水已经很难得了。

“赏给他们吧。”霍去病有气无力道,他终于知道打仗的艰辛了,这还只是行军,没遇到匈奴人的兵锋呢。

但他宁愿渴死,也不想喝带着骆驼粪味道的水。

一个大葫芦递到了面前,霍去病抬眼看去,是老师温和的眼神。

“说过了,不喝。”霍去病道。

葫芦拔开了塞子,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是米酒。

“哪来的米酒?”霍去病大喜,接过葫芦咣咣咣喝了一大口,意犹未尽,又喝了几口,这才想起老师。

“老师,请。”霍去病将葫芦双手献给刘彦直。

“与士卒同甘共苦,可得军心。”刘彦直说道。

霍去病一点就透,让亲兵拿葫芦赏给那些老兵们一人一口,果然收获一片欢腾,虽然酒很少,能沾光的人也就那么十几个,但一个愿意和部下分享美酒的将军总是受欢迎的。

刘彦直又从袍袖子里拿出一只金灿灿的烤羊腿来,霍去病馋涎欲滴,接过羊腿大快朵颐,总算是填饱了肚子。

八百骑兵饱餐战饭后继续北进,士兵们满腹狐疑,在往前走可就是匈奴人的地界了,万一遇上匈奴斥候,再引来敌人大军,这八百条命就得留下这儿。

几匹战马凑近了霍去病,军侯们苦口婆心的规劝:“校尉大人,再往前就没有路了,深入沙漠,找不到水源,渴都渴死了。”

霍去病信手用马鞭一指:“五十里外有伏泉。”

军侯们面面相觑,这也太随意了吧,大漠中的泉眼绿洲非常稀少,而且地表的参照物很少,只有最富经验的向导才能准确的找到路途中的水源地,但那也仅限于已经探索出来的道路,可是霍去病走的这条路完全是一条没有放牧者痕迹的新路,试想一下,连牧羊人都不敢深入的区域,怎么可能有水源。

可是校尉大人信誓旦旦,说找不到水源就收兵回营,军侯们无奈,硬着头皮说服士兵们,队伍向前又走了五十里,人困马乏之际,果然远远看到了一处绿洲。

绿洲很小,只有十几棵树,一丛绿草和方圆不过三十步的池塘,好在这池塘连着地下暗河,怎么喝都不干涸,八百士兵喝饱了水,牲口也饮饱了,连水囊也装的满满的,夜晚来临,再次出发之前,大家在马背上把晚饭解决了。

刘彦直变戏法一般又拿出一壶米酒,一只烤羊腿,霍去病终于意识到老师确实有仙术,不但能准确的找到水源,还能凭空变出酒肉来。

“师父,能不能多变出一些来,让全军将士都吃上肉,喝上酒。”霍去病期望满满,得到的答案却是否定的。

“为师法力有限,只能管你一个人的吃喝。”刘彦直道。

酒肉并不是他变出来的,而是从千里遥远之外的河东郡城市里买来的,数量少还行,让他带八百只羊腿就难了,至于寻找水源就更简单了,只要飞到高空中眺望,方圆百里之内的绿洲尽收眼底,绝无迷路的可能。

这回霍去病学聪明了,把酒肉和众将士分享了,又来问老师,下一步该怎么办。

“是时候告诉大伙了。”刘彦直道,“你的威信已经建立,现在说正是最佳时机。”

于是霍去病召集中下级军官,向他们宣布此行的真正目的,千里奔袭匈奴王庭,大伙儿都露出“我早知道”的表情,事已至此,想反对也不行了,队伍已经深入大漠,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谨遵校尉大人将令。”军官们齐声道。

“明天起加快步伐,马歇人不歇,直捣单于王庭!不从军令者,斩!”霍去病拔出佩剑,插在沙土里。

八百骑兵休整了三个时辰,再次踏上征途,前面不再是戈壁荒漠,而是一望无际的流沙,流沙如水,随风而变,戈壁上好歹还有星星点点的绿色,流沙区域就是满眼的黄色,起风的时候遮天蔽日,方向不明,完全就是死亡之地。

但只有走这条路才能避开匈奴人的兵锋,这是匈奴腹地,游牧民族在家门口作战,熟悉环境,将一切汉军会经过的路线全都摸清了,几十万大军分头防御,瞅准机会还会反咬一口,谁能想到,一支奇兵正通过沙漠地带,如同一把锋利的匕首,从最匪夷所思的角度伸到了匈奴人柔软的下腹部。

撕开“练兵”的伪装之后,一切都进入临战状态,八百骑兵吃喝拉撒都在马上,谁跟不上队伍就抛下谁,丢在沙漠中的结局可想而知,事实上确实有些士兵体能跟不上大队,被丢在沙漠中自生自灭。

三百里沙漠,吞噬了二百多名士兵和五百匹战马的生命,剩下的都是经历了生死考验,从意志到躯体都是铁打的硬汉。

六百骑士从沙漠中出来后,形象上完全找不到大汉朝骑兵的影子了,他们看起来就像是在大漠里生活多年的牧民,胡子拉碴,通体恶臭,袍子肮脏不堪,唯一能辨别出身份的只有精铁打造的环首刀。

唯有霍去病没受任何委屈,即便在沙漠中他照样每天喝米酒吃羊腿,偶尔还有瓜果梨桃,别人连喝水都省着,他却有足够的清水洗脸,还有干净的替换衣服,刘彦直此刻完全是一个宠溺儿子的父亲,一丝一毫不愿儿子受委屈,还要处心积虑的给他树立威信,建功立业。

这个目标越来越近了,再走五十里,就是单于王庭。

单于王庭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王庭也是流动的,汉军很难找到王庭的所在,现在汉军主力都在数百里外,王庭内部一片祥和,只有两千多老弱妇孺等待着他们的儿子和丈夫凯旋归来。

但他们等来的却是汉军的屠刀。

第十二章 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凌晨是人们最疲惫松懈的时刻,匈奴王庭万籁俱寂,所有人都在甜美的梦乡中酣睡,身份尊贵的罗姑比大人躺在温暖的裘皮被窝里,身畔是两个肌肤如凝脂般的汉家美人,匈奴人每年都要南下打草谷,抢掠一切能带走的东西,金银、牲口、锅碗瓢盆,当然还有人口,匈奴人长在苦寒之地,女人面目粗糙难看,所以中原女人是最抢手的货物,罗姑比身为单于的叔父,拥有大量财富,包括上万头牛羊,上百名中原奴隶,这两个女人就是其中之二。

忽然耳畔传来细微的声音,像是鼓点,又像是雷声,但对于草原上的民族来说,这种声音的来源只有一个,就是集群骑兵冲锋时马蹄敲击大地的节奏。

罗姑比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这儿不是边陲前线,而是匈奴王庭,最近的汉人军队也要在五百里之外,再说王庭周边二十里到处都是斥候,不可能有人摸到这么近的地方。

但是他还是爬了起来,趴在地毯上用耳朵贴着地面倾听,顿时脸色煞白,没错,是马蹄声,而且肯定不是自己人,是汉军!

罗姑比手忙脚乱去穿袍子,三月里的大漠还是严寒季节,光着身子逃命是要冻死人的,等他披上袍子,拿了马刀,马蹄声已经逼近了帐篷,他撩开帐篷,就看到星星点点的火星在快速接近,忽然那些火星如同流星般抛射过来。

无数帐篷被点燃,毫无防备的匈奴人逃出帐篷,拼死抵抗,却沦为骑兵的刀下之鬼,这一幕场景罗姑比实在是太熟悉了,每次匈奴骑兵横扫汉人村镇的时候就是这样,暴风骤雨般的冲锋,砍死前进道路上的所有生命,天道轮回,终于该匈奴人承受这一切了。

在发起冲锋前,刘彦直已经将王庭周边的匈奴斥候全部清理完毕,六百骑兵逼近到距离王庭一里外开始冲刺,他们解开厚重的皮袍子,放下水囊和干粮,只带弓箭和长刀,点燃火箭架在弓弦上,然后驱动了战马。

夜幕下的匈奴王庭是一片帐篷组成的部落,星光点点,白色的帐篷,五彩的旗帜,波光粼粼的池塘,霍去病坐在飞奔的战马上,忽然有一种似梦似幻的感觉,梦想这么快就实现了,这是真的么?

耳畔传来低吼:“快下令!”

霍去病猛然醒悟过来,自己是主将,这支小部队的一举一动都需要自己亲自下令,该施放火箭了。

“放!”霍去病将长剑指着王庭方向,怒喝一声。

六百支火箭铺天盖地般射向王庭,天干物燥,牛毛毡做的帐篷一点就着,王庭顿时一片火海。

六百骑士整齐划一的收弓,拔刀,一片惨白的刀刃在月光下清冷无比。

汉军使用的是三尺五寸长的环首刀,这是一种坚韧锋利的优质高碳钢打造的兵器,刀柄部一个硕大的铁环,没有刀格,刀身狭长,简单粗暴,是当代最精良的马上武器,没有之一。

匈奴人没有打造钢铁武器的技术,他们的兵器多是来自缴获,如箭镞这样的消耗品甚至还在使用骨质材料,王庭内精兵极少,只有一帮老弱妇孺,如何挡得住汉军的摧枯拉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