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货六柱大概知道姐姐要大展身手了,早早的坐在小凳子上帮忙烧火择菜来了,就等着菜出锅的时候先大块朵颐一番。

客厅里,二三四柱陪着洪伯聊得正欢,半夏端来了一盘桔子一盘苹果还有两盘点心摆好,再奉上热茶后,恭敬告退。

半夏从始至终,目不斜视,进退有矩,只是安静的低着头摆放盘子倒茶,一点也没好奇的抬头看他们。

洪伯心中暗暗点头,当下对林家的看法就提高了一个档次。

下人有没有规矩,直接反应出了主人的素质和驭下能力。

如果下人过于嚣张,那主人不是跋扈蛮横之人就是懦弱无能之辈。如果下人散漫懒惰或不敬来客,那主人十有八【九】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洪伯在宅门里打了一辈子滚,什么样的奴才有什么样的主人,他一看就能知道个大概。

既然丫环都这么懂礼,那小姐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哎呀,琪琪什么时候做的芝麻苹果饼?我最爱吃这个。洪伯你快尝尝,这味点心可是琪琪的独门手艺。”方清越欢呼着,拿起一块来先递给了洪伯,然后赶紧又拿起一块,吭一下咬了一大口,吃得极为香甜。

洪伯是带着任务来,自然不能放弃任何一个了解林家的机会,就拿起那块芝麻苹果饼尝了尝。

清香甜软,不腻微脆,透着苹果的香味,十分可口。

吃完芝麻苹果饼,洪伯又拿起来了一块松饼。这个松饼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出奇,一点花哨都没有,连个芝麻都没撒,可一吃到嘴里,洪伯立刻就对它彻底改观了。这普通的小饼,吃起来甜软可口,入口即化,竟然好吃到让人欲罢不能。洪伯虽说吃过不少点心,但象这道点心这样能吸引他想再吃几块的,还真没碰到过几样。

洪伯很肯定,这两种点心,他都没有吃过。

小少爷说这是林家那位小小姐的独门手艺,看来是没说谎。

方清越一边吃着,一边对洪伯抱怨道:“这十几天,我天天去拜年,这点心吃来吃去就那几样,不是油炸糕就是豆沙包,不是绿豆糕就是桃酥,吃的我烦死了,还是琪琪做的点心最好吃,不行不行,我不吃了,我得留着肚子吃琪琪做的菜,洪伯你不知道,你要是吃了琪琪做的菜,那些厨子做的你就吃不下去了!”方清越虽然不知道娘亲为何要让洪伯亲自来林家送礼,但他下意识的觉得洪伯来的蹊跷,所以一直在为林家和林琪说好话。

洪伯满脸的笑,顺着方清越的话道:“小少爷这么推崇林小姐的厨艺,看来洪伯今天中午是有口福了。”

方清越对林琪是信心十足,斩钉截铁的对洪伯保证道:“洪伯,你就等着吃到撑吧!”

过了一个多时辰,在方清越的万分期待中,在洪伯的三分好奇中,林琪的炒的菜终于上桌了。

洪伯首先注意到的,是菜肴的颜色。

桌子上的菜,竟然有红、绿、黄、黑、白五种颜色,看上去颜色鲜明,煞是好看。

洪伯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桌子菜,是费了心思的。

因为在这寒冬季节,绿色的菜是很不好找的。

这餐桌上能出现这么鲜嫩的绿色,是绝对不寻常的。

看完颜色,接下去再看菜品。

孜然羊肉、油焖大虾、腊肉炒蒜苗、红果银耳、凉拌豆苗,冬瓜排骨汤…洪伯惊讶的发现,除此之外还有三道菜,他竟然从没见到过。

第一道是一盘红那发亮的东西,厚厚的红汁中,不知裹的是什么东西,但这道菜散发着一股浓郁的酸甜香气,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第二道菜是那盆子有酸菜的东西,里面同煮的应该是鱼片。

第三道他不认识的菜,盘底铺的是一层豆腐,这他看出来了,可上面那如花瓣般的黑色东西,他实在没认出是什么东西来。

正当洪伯在端详这三道菜的时候,就听到自家小少爷欢呼道:“洪伯洪伯,你有口福了,琪琪竟然做了酸菜鱼和咕噜肉,你先尝尝这咕噜肉,保证好吃。”说着,一块红亮浓郁“咕噜肉”就放进了他的碗里。

洪伯赶紧谦逊道:“小少爷,我自己来就行,你和几位林少爷也请自便。”本来他是下人,按理说是不能和主人同桌而食的,可洪伯在方家地位卓越,和方清越的爹更有过命的交情,方清越这一代人,都是把洪伯当长辈对待,所以洪伯和方清越同桌吃饭,不算是僭越。

一块咕噜肉入口,酸甜适口,肉质鲜美,对于偏好酸甜口的洪伯来说,这道菜简直是要了老命的好吃,他吃完这块,忍不住又自己挟了一块。

四柱也替洪伯挟了一瓣那黑色的东西,给他介绍道:“这叫松花蛋,是我妹妹自己腌制的,就是味道有点怪,清越不爱吃,我爹和我娘倒是很喜欢,洪伯你尝一尝。”

味道有点怪的松花蛋?

洪伯吃过的东西多不胜数,什么怪味没见过啊?

他有点满不在乎的一口把那“松花蛋”塞进了嘴里,结果,那味道…还真不是一般的怪啊!

初入口,他差点把这东西吐了,可当着好几个孩子的面,他没好意思吐,只得又嚼了几口打算强咽了,可没想到,这东西越嚼越好吃,那怪怪的味道竟然逐渐变成了一种独特的滋味…

洪伯毫不犹豫的又挟了一块,这一次,他又细细的品味了一番,最后得出结论,这个叫松花蛋的东西,绝对是好东西,绝对好吃!

还有那叫酸菜鱼的菜,酸菜他认识,鱼也认识,可他就没想到过这两种东西能组合到一起,而且味道还那么美!

这一顿饭,有荤有素,有甜有咸,有酸有辣,多清爽,不油腻,搭配的十分合理,让洪伯是胃口大开,吃了从过年以来第一顿舒服的饱饭。

“洪伯,我没骗你吧?琪琪做的菜,比咱家厨子做的好吧?”方清越嘴里塞着食物,含糊不清的问洪伯,语气中,是掩饰不住的自豪和骄傲。

洪伯一边往碗里挟菜,一边回道:“怪不得小少爷总在林府吃饭呢,和这林小姐比起来,咱家厨子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方清越听到洪伯夸奖林琪,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他的嘴角慢慢翘了起来…

吃完饭后没多久,洪伯就先告辞了,方清越说要再和四个柱子玩一会儿,洪伯也没说什么,径自回去了。

方清越送走了洪伯,就到后院找林琪去了。

林琪正在喝茶,见方清越来了,就顺手拿起茶杯,帮他也倒了一杯茶。

“小心点喝,还有点烫。洪伯是怎么回事?怎么忽然跑到我家来吃饭了呀?”对于林伯的忽然到来,林琪一直觉得有点奇怪。

方清越捧着茶杯,轻轻吹了几口,小心翼翼的轻啜了一口,这才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娘说我总在你家吃饭,给你家添麻烦了,所以让洪伯来代表她和我爹来给你家拜个年,送点年礼。”

林琪疑惑道:“就这么简单?”

方清越眨了眨眼,一脸的无辜:“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我娘是这样和我说的。”

林琪还要问什么,却听方清越说道:“明儿我先抄一篇《心经》过来,你就照着我的字描,记得写得象一点啊,我奶奶可是识字的。”

“知道了。”林瑜答应着,忽然又想起丁六催促的糖果,不由又补了一句:“正月我没空,等正月过了我再正式写吧!”

“行,我在奶奶面前先拖着,你忙完了尽快就好。”方清越虽然说的比较开通,眼中却有诡计得逞的得意一闪而过。

三柱四柱开学后就没时间熬糖了,二柱六柱林琪和半夏,则一直忙完了整个正月,糖果做了好几车,把前来拉糖的丁六乐的嘴都合不拢了。

整整一个正月的忙碌,换来的收获也是丰厚的。

为了没让孩子们的辛苦白费,朱七娘把这一个月的收入给几个孩子分了,就连半夏也破天荒的得了半两银子。

这两年来,除去三柱四柱的学费,林琪多少也攒了几十两银子了,把银子藏在箱子里固然稳妥,可这样也就削弱了银钱的价值。这么多的银子,林琪想找个稳妥的渠道进行投资,打算让钱生钱。

本来她想买个铺子,专门卖各种糖果,可朱七娘说,买铺子不如买地。

铺子得请人打理,不仅要应付地痞流氓们的勒索,还要给官差们送礼等等,麻烦事儿一大堆,如果不认识有权有势的人,还是不开为好。

林琪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这个世界,法律制度并不是那么健全,社会也不是那么民主,人民也不是那么平等,无权无势的平民要开铺面,那就等着被欺负到破产好了。

既然买铺面行不通,那就听朱七娘的去买地吧,当个地主婆也挺好的。

林琪本想让林守平去操作这件事,可一想到林守平既老实懦弱又不擅言辞,还没怎么见过世面,别再被人骗了去,于是就赶紧息了这心,还是决定自己想想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花,雷,回复,有给的吗?

第63章

出了正月以后,需糖量大大减少,林琪家也不用赶工了,林守平和朱七娘也探完了亲,也回归了正常生活轨迹。

林琪见没那么忙了,就开始着手抄写那三百篇《心经》。

字帖方清越早就送来了,上面是方清越自己抄写的整整齐齐的簪花小楷,笔墨纸砚也是方清越带过来的,并且一再说明,让她临摹经书前,一定要洗干净手,还要平心静气,不管写的好坏,一定要工工整整,保持纸面干净。

虽然感觉有点麻烦,但既然答应了方清越,林琪肯定是要说到做到的,每次临摹前,也都按方清越的要求去做了。

十几二十年没拿毛笔,这让林琪感觉十分生疏,虽说春节前方清越教了她两天,但很明显,练字这种事,不是一两天就可以速成的。

林琪没有立即提笔就写,而是先拿着方清越的字帖观摹了好大一会儿,仔细观看一横一竖一撇一捺的走向,看了好多字,觉得心里有点谱了,这才铺纸研墨,提笔开写。

以前学过一点,再加上方清越教了一点,象什么滴墨点、笔划粗细不均、东倒西歪等低级错误倒是没有出现,不过她写出来的字,怎么看都觉得象无根的柳絮一样,轻飘飘的没有一点力气。

拿她写的字和方清越的字一对比,高低好坏,对比的极其鲜明。

方清越虽说是八岁去书塾上的学,可据他说,以前他家里是有西席的,他四岁就开始拿笔练字了,后来西席回乡了,他家一时没找到学问好的西席,才让他去了书塾念书。所以说,他练字已经六年了,在写字方面,算是初有小成了。

这当然是林琪这个初学者拍马也赶不上的。

想通了这些,林琪也没着急,而是平心静气的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临摹。刚开始抄写的很慢,而且写出来的字和方清越的一点也不象。

方清越每天中午过来,都会看看她写的字,然后象个老师一样,对她写的字进行评点指正,那严肃认真的样子,每每让林琪看了都觉得有点既好笑又好玩。

不过在这写字练字的过程中,两个人倒是把彼此的脾气喜好都摸透了,也都努力的学着改变自己适应对方。

这两年来方清越来林家来习惯了,朱七娘和林守平也很喜欢这个乖巧听话又爱笑的男孩,这两年来真是拿他当亲生儿子一样看待,再加上刚从乡下搬来没多久,一些规矩和礼法还不是那样重视,根本就没想过要禁止两个人见面,所以林琪和方清越,几乎天天都能见到面。

练了两个月的字之后,林琪写的字,在字形上,已经和方清越十分接近了,虽说糊弄不了行家,但糊弄一下普通人还是可以的。

《心经》字数虽少,才二百六十个字,但三百篇写下来,还是颇费功夫,林琪紧赶慢赶,在傅先生回来前,将将把这三百篇写完了。

当得知她三百篇《心经》全都写完了,家里惟二识字的三柱和四柱都赶过来参观。

两人将这三百篇字都看了一遍后,三柱的评价是:吾家有女字初成!

而四柱则对着那三百篇字道:“吾观其得清越神韵深矣!”

三柱摸着下巴,沉默良久。

林琪没听太清四柱拽的这文言文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夸她写的好呢,拿着她最满意的一篇美滋滋的说道:“我写的好吧?我觉得这篇写的最好,和越越写的最象了。”

三四柱对看一眼,无奈的齐声长叹。

方清越对林琪的字是极其满意的,夸奖了林琪一番,拿着那三百篇《心经》就走了。

为了感谢林琪,第二天的时候,方清越送了林琪一张黑色古琴为谢礼。

这种乐器,林琪只在电视上见到过,还从没见到过实物呢,不免起了好奇之心,端详了一个够,把手指按在弦上嗡嗡弹了几下,左右不成调,于是对方清越抱怨道:“送我这个干吗,我又不会弹。”

方清越也伸手勾了一根琴弦,听琴弦听了一下后,似不经意道:“别人送的,我留着也没用,你先放着吧,万一哪天你要学琴了,正好用现成的。”

林琪看着那长长的琴弦,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嘿嘿干笑道:“我的手这么小,那弦那么长,拂起琴来,可真够费劲的,还是等我长大后再说吧!”

方清越往前倾了倾身子,看向林琪伸出来的双手,细腻白净的小手,精致如玉,小小的指甲圆融光滑,有着淡淡的粉红色。

方清越看着看着,忽然就笑了,柔声对林琪道:“你不想学,就不要学,等以后再说吧!”

“那这东西,你先拿回去?”

“不拿了,怪沉的。你先放起来吧。”

“好吧。”

把琴留给了林琪,方清越又和林琪说了一会儿话,告辞而去。

又过了两天,方清越又拿来了一张字帖:“上次抄的经奶奶很满意,又让我抄一百遍《观世音菩萨普门品》,琪琪,你再帮我一次吧,等你写完了,我好好谢谢你!”

一看那厚厚一叠字帖,林琪立马就不干了:“我才不帮你抄了呢,傅先生马上就回来了,我也快没空了。”

方清越似乎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了,不紧不慢的说道:“这个不着急,你有空的时候写写就行了。再说了,你的字还没练成,如果就这样扔下了,怪可惜的。”

林琪也知道这练字是一项持久的事业,这东西就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她不再练字了,那三百篇《心经》算是白写了,两个月的辛苦也就白费了。

为了不浪费自己的心血,林琪只得又接下了这一百遍的差事。

这次抄写经书的速度要慢了许多,因为一进入三月,傅先生就回来了。

傅先生这次的回乡之旅,看来并不太美好。

一般人过年都会胖一些,可傅先生却恰恰相反,竟然憔悴了许多,整个人如同一棵失水的小白菜一样,干瘪而没有生机。

四个弟子第一次来上课的时候,她只给她们布置了一点作业,就让她们散了。

许芳是传统的大家闺秀,如果没事,从不在外面多待哪怕一秒钟,先生一让回去,她第一个回家了。

孟思筠和林琪是被闵茶送出来的,见离傅先生的房间远了,孟思筠撞了撞闵茶的肩膀,问她道:“闵姐姐,先生怎么那么瘦啊,是不是家里出事了?”

闵茶仍是那样温温柔柔,说话永远是那样不急不缓:“我也不知道,先生回来什么也没说。”

“不是家里出事,就是被人抛弃了,先生礼仪虽好,可总板着张脸,看着就吓人,难怪她总嫁不出去呢!”孟思筠胡乱猜测着,那八卦的样子,好象傅先生真被人抛弃了一样。

“思筠,不许瞎说!”闵茶厉声喝道,声音之大,语气之严肃,竟然让孟思筠和林琪吓了一跳。

“闵姐姐…”孟思筠圆睁着双眼,看着闵茶一脸的不可置信。

闵茶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她立刻散去怒容,脸上重新又挂起了微笑,放缓了声音又说道:“傅先生是咱们的授业恩师,咱们可不许在背后编排她。”

孟思筠刚要再说什么,却在看向闵家门口时,攸的瞪大了眼睛,整个人都呆住了。

林琪见孟思筠的眼睛比刚才瞪的还要大,以为她看到什么吓人的事儿了,立刻也抬头看去,然后她也楞住了。

闵家门口,有一个二十来岁的白衣青年,正衣袂飘飘的从门外走了进来。

他长的说不上多么英俊,但他的面容安详,神韵自然,整个人身上透出了一股详和安静的气息,让人见之忘俗,顿生亲近之心。

林琪看着眼前这个人,只觉得天地突然一宽,但整个世界却忽然缩小到只剩下眼前这个人了。

天地宽了,世界却小了。

听起来矛盾,但林琪此时就是这样的感觉。

“哥哥!”闵茶欢呼一声,飞奔过去就扑进了那个青年的怀中。

林琪这才被闵茶的叫声叫回了魂,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那个青年身上收了回来。

当她的眼光扫过孟思筠时,才发现孟思筠也如刚才的自己一样,正痴痴的看着那个人。

林琪捅了孟思筠一下,孟思筠这才从恍惚中惊醒过来,知道林琪看到了自己的痴相,不由尴尬笑道:“这是闵茶的哥哥吧?”

闵茶的哥哥叫闵千悦,这两年一直在老家爷爷奶奶身边尽孝,这是孟思筠和林琪第一次见到他。

在平时闲聊时,闵茶总是说她哥哥如何如何英俊,如何如何好,孟思筠和林琪总是一笑置之,从没当过真。可现在看来,闵茶还是谦虚了,因为闵千悦已经超脱出“英俊”这个有些庸俗的词了,当你站在他面前时,你被他吸引的是他那无法言说的气质,相貌外表在他面前已经全无意义了。

林琪在前生的时候,曾经见到过一个象闵千悦这样气质超脱,完全不属于人间的人物,那是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位年岁不小的高僧。

当时林琪把台换过去的时候,只看见了那高僧几个画面,节目就结束了,但林琪对那位高僧记忆相当深刻。因为那位高僧淡然详和又深遂如宇宙的样子,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

而现在,闵千悦又给了林琪这种感觉。

闵茶和哥哥撒完娇了,就牵着他的手向林琪和孟思筠走了过来。

孟思筠紧张的手直哆嗦,猛的转过头来对林琪低声道:“琪妹妹,快看看我身上可有不妥之处?”她的手如同没处放一样,不停的摸摸头发,抻抻衣角。

“没事,都很好。筠姐姐,他们过来了,你别紧张,紧张就不漂亮了。”林琪一边劝着孟思筠,她的心也有些起伏不定。

倒不是她对这闵千悦起了什么心思,而是当你面对一个你觉得特别完美的人时,就会不由自主的放低了自己姿态,心中总是忐忑不安,生怕自己在他面前有什么失仪失礼的地方。

“哥哥,这是我的两个好朋友,孟思筠和林琪。”闵茶向闵千悦介绍着孟思筠和林琪。

“孟家妹妹好,林家妹妹好。”闵千悦微笑着和孟思筠林琪打招呼,声音如清泉流注般悦耳,笑容如风吹流云般高渺。

作者有话要说:新人物登场,逐渐长大的孩子们的爱情故事都要展开了。

谢谢亲们的回复和地雷,哪天回复地雷一多的时候,觉得心情特别的好,嘿嘿~

第64章

“好,好,好!”孟思筠激动的都语无伦次了,那样子,很象粉丝乍遇心仪的偶像。

闵千悦把孟思筠的失态看在了眼里,什么也没说,只是微微一笑,温和说道:“两位妹妹还是和小茶玩吧,我先去给父母大人见礼了。”

孟思筠涨红着脸,胡乱摆手道:“我们正要走了,闵大哥再见,再见!”

说完了,也没等闵千悦回答,风也似的拽着林琪就跑出了闵家。

孟思筠拽着林琪跑了一大段路,都快要到林琪家门口了,这才松开了林琪的手,慢慢停了下来。

一边大声的喘着气,一边抚着胸口,孟思筠喘息的好象一只濒死的鱼。

“琪…妹妹…,闵哥哥…闵哥哥…”孟思筠的脸,忽然再次涨红了。

跑的那样快,就算是经常干活的林琪也微微轻喘了起来,她没有接话,只是听着孟思筠要说什么。

孟思筠喘了一会儿,逐渐的平静了下来,她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琪,斩钉截铁的说道:“琪妹妹,你千万不要喜欢闵大哥,要不咱们姐妹就不好相见了!”

林琪也是心思玲珑的主儿,自然一下就明白孟思筠的意思了。

孟思筠这是喜欢上闵千悦了,虽然她才仅仅见了闵千悦一面。她不好意思说她对闵千悦一见钟情了,而是稍微委婉的告诉了林琪,她对闵千悦是势在必得,林琪如果也喜欢闵千悦,那她们就是情敌,姐妹朋友就没得做了。

说实话,林琪对闵千悦的印象也不错,但这印象却并没有达到孟思筠那一见钟情的份上。

林琪两辈子加起来,已经二十七八岁了,早已过了小女孩天真烂漫的时光,对待男人和感情都会比较慎重了,所以一见钟情这码子事儿,发生的概率已经很低了。

对着急切又企盼的孟思筠,林琪反问道:“筠姐姐,你不会是来真的吧?闵大哥少说也有二十了吧?你们岁数相差的太远了!”

孟思筠却毫不在乎道:“才差十岁而已,哪里多了?我爹都四十多了,前几天还不是纳了个才十五的小姑娘当妾?坏了坏了,琪妹妹,你可曾听闵姐姐说过,闵哥哥有娶妻订亲的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