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夫人不认识似的把她看了半天,然后迟疑地道:“你是…弯弯吗?”

林月弯在床沿坐下来:“是我,明夫人。”

明夫人突然急切地一把抓住她的手:“弯弯,你总算来了,阿朗一直在等你呢。他天天下午都在窗边等着你来。你知道吗?”

林月弯心里一酸:“我知道。”

“你这孩子,怎么就那么固执呀!你就住到我们家里来吧,免得阿朗早也盼晚也盼。”

“好…我住进来。”林月弯答得声音颤颤。明日朗一再地希望她能住进明家,她却一再地拒绝了他。而今才道当时错,如果可以再回到从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答应他的要求。

“你答应了,那太好了,阿朗一定会高兴极了。阿朗,阿朗…”明夫人四处张望着唤着。

明浩天一脸苦涩地答:“馨逸,阿朗他…刚刚睡了。”

“睡了?我去看看他有没有盖好被子。”明夫人一掀被子就下了床。

“馨逸…”

“明夫人…”

明浩天和林月弯一起拦她,可哪里拦的住。她径直走进隔壁明日朗的房间,房内空无一人。床上的被子掀开一角,似是有人刚刚下床离开。

明日朗的房间,明浩天不肯让人收拾,一切都维持着他那日清晨离开时的原状,仿佛主人随时都会回来。

明夫人怔在门口,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发呆。半响道:“阿朗没有在房里睡觉,他哪里去了?”

她茫然地看着身旁的丈夫,又看了一眼林月弯,突然有所明了的眼光一闪:“弯弯,阿朗一定是又偷偷溜出家门找你去了。浩天,快让老洪备车,赶紧追上他。否则他一个人在外面乱跑,出了事怎么办?”

“好好好,我马上去追他。馨逸你还病着呢,你先回房躺着。我亲自去找,一定把儿子找回来。”

明浩天好说歹说地把明夫人哄回卧室,林月弯没有跟进去。明夫人的话听得她眼圈发红,她不敢再听下去,怕自己会失声痛哭出来。

转过身,她走进明日朗的房间,脚步轻轻,踏在一室寂清里。

这室内一桌一椅都是她熟悉的,可是她最熟悉的那个人却不在长窗前的藤椅上坐着等她了。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站在房间中,林月弯的眼光一寸寸留恋地扫过每一个角落,心绪凄迷。这是她最后一次站在这里,明天她就要离开。从此天涯海角,归期未有期。

床头柜上,摆着她亲手制的那个郁金香型彩陶杯。近前拿起,摩挲片刻,又放下。阿朗,这是我送给你的,留在这里。若是你魂魄月夜归来,能够看见,我的‘一杯子’始终还在原处等你。

将整间屋子看过一遍,林月弯走到明日朗的书桌前,迟疑了一下后,缓缓拉开中间的抽屉。她那根粉色发绳,一定也还静静躺在抽屉深处吧。

抽屉一拉开,先跃入眼帘的却是一本书《元曲三百首》,书中还夹着一页纸。拿起书来,一翻就翻到夹纸的那一面,林月弯看到光洁的白纸上是明日朗清隽的字体:

爱她时似爱初生月,

喜她时似喜看梅梢月,

想她时道几首西江月,

盼她时似盼辰钩月。

四行诗文流畅优美地书写在纸上,这应该是明日朗的右手没受伤前写的。如今——已成绝笔。林月弯看得一震,这半支元曲他在月夜的电话里念给她听过,记得当时他曾说:后面几句不好,我就喜欢前面这四句。

后面的几句是什么?怎么不好了?

却见夹着纸的那页就是这支完整的元曲:

爱他时似爱初生月,

喜他时似喜梅梢月,

想他时道几首西江月,

盼他时似盼辰钩月。

当初意儿别,

今日相抛撇,

要相逢似水底捞明月。

林月弯捧着那本书,刹那间泪盈于睫,整个人都轻颤起来。要相逢似水底捞明月…要相逢似水底捞明月…真的是很不好的句子,可为什么?偏偏就一语成谶。

明浩天走过来时,看见房间里的少女捧着一本书,眸中的泪水泫然欲滴。

看见他进来,林月弯竭力忍住满眶的泪道:“明先生,我明天就要走了。阿朗这本书能不能给我,让我留作一个念想儿?”

明浩天黯然片刻,点头道:“当然可以。不过阿朗另外给你留了一样东西,你等等,我去拿来给你。”

明浩天离开没一会,很快回来了。他进屋时,手里抱着一个精致的小花盆。盆中一株玫瑰开得正盛,几朵深红花朵缀在厚实绿叶中,浓艳如绘。

“这是阿朗为你种的玫瑰花,原本是想要等你生日那天送给你的。现在…你带走吧。”

林月弯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再也忍不住了,决堤般倾泄而下。

明日朗走了,他为她种下的玫瑰花却欣欣向荣地绽放着。人事已终,花事方始。林月弯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一生中最初收到的玫瑰——这象征爱情的花朵。心一阵碎裂般的痛…

次日清晨,林月弯抱着这盆玫瑰花跟着母亲去了机场。贴身背着的背包里,装着那本《元曲三百首》。

自明日朗去世那天起,雨就一直绵绵不绝地下个不停。无边丝雨细如愁。林月弯要走的这天,天倒放了晴,雨水洗过多日的天空青透如碧玉。太阳虽然还躲在云朵后,但朵朵莹白的云彩边缘清晰可见阳光的金芒。

登机的时候,林月弯抱着玫瑰花磨磨蹭蹭地走在最后。真正要离开了,全付身心如珍珠离蚌般一阵阵牵扯的痛,痛得她几乎提不起步。一步步迟缓地走近机舱门时,突然四周一亮,金色光芒如水般泄下,是太阳出来了。

蓦然回首,天青如碧,一轮晴朗红日在雪白的云彩间露出来,那明亮的光芒直映进林月弯的瞳。这一瞬,她的双瞳中陡然有泪坠落:

明日朗,是你来送我了吗…

尾声

年光似鸟,翩翩飞过十六年。

加拿大,温哥华。

一处精致的独立小洋房,屋前屋后,种满了深红湛艳的玫瑰花,空气中飘漾着馥郁花香。

林月弯隔窗坐着,窗台上也摆着一盆玫瑰,花朵开得格外鲜艳。她托腮凝神看着玫瑰花,良久又低头看看桌上的一张纸。纸张已发黄,纸上清隽的字体也略显模糊了。但那四行诗文镌在她的心里,不思量,自难忘。

小心翼翼地把发黄的纸又平整夹回书里。林月弯打开衣柜,满柜素白衣裳,随便拣出几件,放进小巧的行李箱。自明日朗去世那年起,她便只穿素净白衣。最后,更是选择了一袭白袍为终身职业。

田慧纹推开门看见女儿在收拾行李时,漫声一叹:“你还是要去?”

“妈,这是一次骨科学术进展研讨会,有来自美国、意大利、瑞士等好几位国际顶尖骨科专家出席会议,并做精彩的学术报告。我是加拿大骨科协会的成员医生,这次既然是协会主席斯蒂文医生决定让我代他去参加会议,那我肯定不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说这么多干什么?如果这个会议不是在中国A市举行,你未必就会抛下医院一摊子事非要去参加。”

林月弯手一顿,软声道:“妈妈…”

“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还忘不了那些已经过去了的事。”

田慧纹嘴里虽是这么说着,心里却很懂女儿。从林月弯决定报考渥太华大学骨科系开始,她就知道女儿这一辈子心里有个人影是很难抹去了。

“妈妈,我也想回去看看爸爸。”

“我知道,你是非去不可。去吧去吧,妈也拦不住你。”

“妈,我最少要去十天。我走后,您得天天过来这里帮我给园子里的玫瑰花浇水。尤其是…这一盆。”林月弯爱惜地抚了一下窗台上花盆里的玫瑰花,“没问题吧?”

这一园玫瑰,都是由明日朗送的这盆玫瑰花剪枝成活而来。都被她视同珍宝。

“我照顾你继父和弟弟都照顾不过来,倒还要来帮你照顾花。”话虽这么说,田慧纹却并不会真的推却,满口答应:“好了好了,你放心去吧,我一定给你照料好它们。”

***

一别经年后,终又故地重游。

此时正值初春,草色轻翠,桃花浅绯。林月弯漫步在晨光校园中,以前那片小槐树林,现在已经是茁壮浓茂的大槐树林了。满眼生机盎然的新绿。这般风景,依稀似旧年。然而旧年树下那个眸子温柔又热烈的少年,十六年前就早已长眠地底了。

明月十六年。

黄土陇中,他已化白骨。

春闺梦里,却犹是那个温柔俊雅的少年郎。

羞赧地靠近,温热的唇轻触在她光洁的额…多少次,觉来知是梦,不胜悲。

时光有时并不能掩去一切,有些人,有些记忆,如同树,牢牢地扎根在心灵的土壤。岁月不会湮灭它,反而会渐渐滋养它,让它成长得越来越枝繁叶茂,可以遮天蔽日。于是在心头,便总有一处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阴凉潮湿,滋生出无数怀念的青苔。

林月弯,就有着这样一颗苔迹苍然的心。

凭着记忆,她寻到了最初那棵由她接过骨的槐树。当年的小槐树已长成高大挺拔翠云如盖的大树,春来一树的稠碧浓翠。林月弯仰头把它看了良久,低下头,插在外衣口袋里的右手掏出来,手心里是握得微温的可爱树发圈。看看手中的墨绿小树,再看看眼前的翠绿槐树,她的眼睛朦胧起来…

不论时光流逝多少年,重归故地,重忆旧事,以为早已平静的心依然心潮澎湃。

远远的,是哪里传来的歌声:

…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从晨光校园出来,剩下的时间刚好够她赶去会场。给父亲、给明日朗扫墓只有改天专程抽一天空去了。

偌大会场里已经坐满了人,各种肤色各种语言济济一堂。当天的会议由美国一位著名的骨科专家作了一场详细的学术报告,林月弯整整记录十多页笔记,只觉受益匪浅。

散会后,林月弯随着人流正要走出会场了,却听到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林月弯。”

心里一愣,她来参加会议用的名字是LILY LIN,谁竟叫出她的中文名字来了?

回头一看,一个三十出头的英俊男士站在不远处,眉目深刻,身形挺拔,意态风采格外潇洒出众。

“原辰夜,是你。”得逢故人,林月弯又惊又喜。

原辰夜走近她,仔细地看着她。依然清素的眉眼,依然纤秀的身材,一头齐颈短发花苞般拢在耳后。她的样子看起来没怎么改变,除去微笑时,眼角的细纹如白菊纤纤花瓣。

“我刚才都不相信,居然真的是你。想不到你也做了骨科医生。”

“你也是骨科医生?”林月弯有些意外。

“是啊,医科大学毕业后,我再师从成翰文医生,致力于小儿骨科的研究治疗。你呢,主攻哪一方面?

林月弯清晰地答:“我主攻脆骨症。”

原辰夜毫不意外:“我猜也是。就连我、也每每留心于脆骨症的最新治疗方案,何况…是你。”

言语中有微喟之意。林月弯目光一黯,顿时默然。明日朗——永远是她心头无法言及的伤。

默然片刻,方又问:“你怎么会做了医生?”

“做医生不好吗?”

“当然不是,只是没想到你会学这个。你爸爸没要求你进原氏企业帮他吗?”

“我爸要求过,但我不想去,就让哥哥那个真命天子去子承父业吧,我不想和他争。免得彼此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也是,争来斗去的最没意思。做医生很好,济世救人。”

聊过别后近况,原辰夜问:“你几时回来的?”

“昨天下午刚到,一到就赶着来会场报到。一看会场就在母校附近,今天我还抽了一点时间,到晨光校园走了一趟。”

“你去了晨光。”原辰夜眼中光芒一闪,想要问什么,但看看林月弯平静的面容,又把话咽下去了。

“是呀,学校变了很多,幸好那片槐树林还在。”

“你这趟回来,准备呆多久?”

“大概十天左右就要赶回加拿大了。”

“会议是五天,算上来旅程来往时间,真是很紧张啊!”原辰夜想了想,建议道:“林月弯,下午的座谈会无关紧要,不如我们偷溜吧,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谁?”

“老朋友萧星野,怎么样?”

“真的,你和萧星野还有联系呀?”林月弯很高兴。

“我们一直有联系,倒是你,走的时候都不和我们要招呼,也不留个联系方式。”

林月弯歉然地笑。

“不过,当时那种情况,我们也能谅解你。对了,你这次回来,准不准备去看看明日朗的爸妈?”

“想是想,就是这么多年没联系了,不知该不该去打扰。对了,他们还住在白苹洲吗?”

白苹洲,提起这三个字林月弯心里犹恻恻然,那个让她柔肠寸断的地方。

“他们一直住在那,没有搬走过。”

“明夫人的病不知好了没有?”

原辰夜答得奇:“也算好了,也算没好。”

“这话怎么说?”

“你见了她就知道了。”

林月弯有些奇怪:“原辰夜,你怎么这么清楚明家的事情?”

“因为我是成医生的高徒,和他们家的关系比较密切。还有…”他却不说下去了。

“还有什么?”

“先不告诉你。”原辰夜卖关子。

A市的新体育馆矗立在市北环一带,十分宏大气派。原辰夜将林月弯带到这见到了萧星野,昔日的鲁莽少年,如今已是沉着稳重的短跑教练了,正在跑道上手把手地纠正学员们的不规范起跑动作。他的模样也没怎么变,依然浓眉大眼,肩宽背厚,唯一不同的是两腮布满了青青的胡茬。显示他已经是一个成年的男子汉了。

林月弯远远看着他,感慨万千。曾经的白鸟青春,在时光的森林里振翅飞去,再无寻觅处。

萧星野正在为学员们讲述起跑动作的要领时,突然有所感悟般地一扭头,看到了不远处的林月弯和原辰夜。身子一震,嘴里的言语一下子全部消失了。

“萧教练,萧教练。”

半响后萧星野在学员们疑惑的呼唤声中回过神来,“你们先自己练着吧。”

然后朝着林月弯走过去,脸上的表情是梦中惊见般的难以置信。

“林月弯,真的是你。十六年了,你一点消息都没有,没想到居然还能看见你。”

中午,他们三人一起吃的午饭。别后种种,都一一叙来。原辰夜依然独身,林月弯也云英未嫁,萧星野和丁玎玲结了婚,还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

“萧星野,你和丁玎玲结婚了,那时候在学校,她就对你就一往情深,到底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你儿子才五岁,一定很可爱吧。什么时候让我见一见。”

萧星野笑得极舒畅:“当然可爱,可爱极了,全世界都没这么可爱的小孩子。”

说起儿子,他口吻中满是为人父的骄傲自豪。

“原辰夜,你怎么还没结婚?”

原辰夜还没回答,萧星野已经抢着说:“他这种花心男人,不结婚也罢,省得祸害人家女儿。”

“是呀,我这人花花公子一个,结什么婚啊,未免太不自由了。林妹妹,你为什么也还没结婚啊?”

林月弯笑容一滞,垂首不语。一低头间,两侧的发丝斜斜披下,下意识地用手拢在耳后。

萧星野看着她经年不变的短发,心中暗暗一叹。当年三千青丝随着明日朗去了,这么多年始终没有再蓄起。女子的青丝亦是情丝,长长短短,短短长长,不外乎是为着心爱之人而增减。

以为林月弯不会回答时,她却端起桌上的茶杯,一面缓缓转动着手里的杯子,一面轻声说:“我不结婚,是因为我的一辈子…已经许给一个人了。”

记忆的河流中,鸥鹭般惊起几句话,似真似幻荡在耳际:你们俩看起来还是学生吧,这么早就要定下一辈子了?

当日双双制杯,并不知杯子的含义。而懵懂不惊间,宿命已悄然注定了一切。突又忆起,那个晚上,她和明日朗还约定来年春天再去捕湖虾。如今正值春期,却…满眼春风百事非。

原辰夜和萧星野当然知道她许的那个人是谁,双双对视一眼,眼光感慨万千。

突然想起了什么,萧星野问:“原辰夜,有没有带林月弯去晨光…”

原辰夜截住他的话头:“我们下午一起去吧,下午晨光和清河不是有场校际比赛要踢吗?”

“是,带她去看球。”

“晨光和清河今天有校际比赛,萧星野,往年这时候可是你威风的时候了。现在还踢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