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没说完就被叶寻寻捂住嘴,直接塞^进休息室。砰地一声关上门,叶寻寻的耳朵贴在门板上一动不动。我看她一会儿:“你在干嘛?”

“你小点声。我刚才在楼下看见杜程琛了,一会儿保不准他会上楼来。难道你想见到他吗?”

“你跟鄢玉到底怎么了?”

叶寻寻显然有点不耐烦:“从今以后你不要再给我听到他的名字。我不想提这个人,让人烦透了。”

我说:“我觉得他对你挺好的。我觉得你这样有点任性了。”

叶寻寻抬起眼来:“任性这两个词,是小孩子的专属特权。这点你怎么都不懂!”

我还未说话,她已经竖起一根食指:“嘘,杜程琛进来了。你快来听。”

我跟着趴在门板上,听到杜程琛一如既往没有什么感情的声音:“我们两个就不客套了。我来带杜绾回杜家。”

顾衍之淡淡开口:“这个恐怕不行。”

“杜绾是杜家人。你们两个不沾亲不带故,她住在你这里不像话。”

“没什么不像话的。人是我带来T城的,我得对她负责任。”

“杜绾是我堂妹,我照顾她是理所应当。你把杜绾带来T城,已经是她的福气。”

顾衍之的声音慢条斯理,带着一分隐淡笑意:“杜绾的父亲是杜思成,你的亲生叔叔。杜绾身为你堂妹,和你跟我之间的关系不应该有什么区别。她出生在大山,不代表她一辈子就该呆在那里。我既然看到了,带她来这里就不是她的福气,我的本分而已。既然已经带她过来,我总不希望她过得不好。只是她在杜家的这一年,身高半点没长,还比在大山的时候瘦了一些,堂兄,我不觉得你照顾她照顾得挺好。”

杜程琛沉默了一会儿:“你这样做,没有考虑过我的处境。你想把我的堂妹的监护权变更在你名下,有没有想过有关我的声誉问题?别人以后对杜家指指点点,你让我怎么处理?”

顾衍之温和开口:“我不能因为你的一点面子,耽误一个我带回来的女孩子。杜绾现在只有十二岁,她还是个小孩子。这个年纪,本来怎么折腾都天经地义。但她现在比一年前我回来的时候更加懂事。她从杜家跑出来,没说过你一句坏话。她忍到这个地步不容易。”

杜程琛说:“我以后会对她上心。”

“我认为杜绾不会再相信你的话。”

杜程琛又默然了片刻,说:“我不能把她的监护权给你。”

“我本来以为姑父的一些基因没有遗传到你身上,杜程琛。”顾衍之的声音突然变得冷淡,“他以前欠下杜思成的那些财产,你不想代他还也无话可说。毕竟是几十年前的旧账,杜绾的父亲当时决定不再要,旁人不好再说什么。但是你不该冷落杜绾,她虽然是个小孩子,却很聪明,什么都懂。你这样做,难道想等着她长大以后,再效仿一遍当年的姑父和杜思成?”

杜程琛一时没有说话。

叶寻寻碰了碰我,低声说:“顾衍之对你比鄢玉对我好多了嘛。”

“我觉得鄢玉对你挺好的。”

“你省省好了。这一帮年青人里也只有顾衍之靠谱一点,剩下江燕南跟楚煜一个滑一个花,姓鄢的那个就更别说了,凉薄得跟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你知道么,你前天离家出走,顾衍之都找到我这里来了,打电话问我你去了哪里,我怎么会知道你去了哪里啊,他当我是金毛寻回犬吗?”

“…你昨天晚上一跑出去,鄢玉也立刻就去追你了好吗?”

“他?他追上我把我训了一顿,顾衍之训过你吗?我昨天听江燕南说,你在网球馆里一失踪,顾衍之一边找你一边给报社打电话,直接要去晚报当晚新增版面,整一个篇幅都登你的寻人启事。还说要是找不着就明天接着登。那可是占据整个版面的寻人启事好不好,市局领导人都没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搞得晚报主编都快哭了,但是没办法印刷厂还是得印刷。结果印刷到一半又听说你给找着了,搞得晚报主编又大哭了一次。”

叶寻寻叹了口气:“顾衍之可是T城硕果仅存的一枚钻石单身汉。才貌能力家世统统没得挑,杜绾,你可要加油。”

“…加油做什么?”

“加油把他按在办公桌上强吻!表白!然后他就会是你的了!”

叶寻寻低声说到一半,突地戛然而止。仔细看了看我的表情,脸上慢慢现出一点意味深长的感觉来。

片刻后,她试探着开口:“…杜绾,你,该不会真的喜欢上顾衍之了吧?”

叶寻寻突然变得十分严肃:“我警告你啊杜绾,刚才的话我只是说着玩玩的。这都是鄢,楚煜他们那些人常开的玩笑话。我自己也经常被他们这样开玩笑的。可是你要一直保持冷静,千万别喜欢上顾衍之。你要是真的这么干,日后必定有你生不如死的那一天。”

第十一章、你令我神魂颠倒(三)

当我以二十二岁的年纪回忆这些事,对于叶寻寻所讲的这句话,只能说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假如叶寻寻知道自己有一语成谶的功力,大概当年也就不会自诩未卜先知地漫天预言那么多事。然而童年无一例外总是希望自己能变得强大而神秘,未卜先知也被视为强大而神秘的一种,叶寻寻这样要强的人就更是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由此也就导致她曾经预言过许多事情,并且当真乌鸦嘴地一一命中。

比如她曾经说楚煜为人那样花心,总有天道轮回的一天,让他为特别的一个女孩子焦头烂额万劫不复。楚煜曾对她的这一言论表示好笑,然而在去年当真有一个叫乔乔的女孩出现,楚煜也当真在今年早春的一天夜里,市内飙车到二百迈,只为阻止乔乔的一场自杀,却在最后一个拐口遭遇车祸,至今昏迷尚未醒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她和鄢玉终究走不到一起,她托着腮将这话反复说过许多遍,而事实真的就是鄢玉在叶寻寻十九岁的时候离开T城,直至今年叶寻寻与他人结婚也未回来;比如叶寻寻还曾经说我喜欢上顾衍之,总会遭遇生不如死的那一天,而事实真的就是这样。

我原本以为,叶寻寻所说的生不如死,只不过是我当初偷偷喜欢上顾衍之,而他尚未知晓时,我心情的百转千回。暗恋总是苍白而多彩,失望又期待,假如是这样所谓的生不如死,只要结局是在一起,总也是值得的。却没想过生不如死当真就是生不如死,赤^裸裸的残忍,不带任何的比喻和掩饰。

然而转念一想,既然同为一语成谶,那么老天对其他人都很残忍,自然如今对我也是要同等残忍的。总归不过是我自己还有些不甘心罢了。

只是如今想来,仍然觉得,喜欢上顾衍之,实在是再轻易不过的一件事。

我在见到他的第一天,就知道他喜欢捉弄人。却同时温柔,从容,丰神如玉。从此之后的岁月中,渐渐沉淀下来记住的,只有他的优点。他可以将每件事都处理得恰到好处,常常微笑,不动声色,没有皱起眉心的时候。他有一手好厨艺,最擅长的煎牛排令有幸尝过的每一个人都念念不忘。他一手撑着额角,一手轻拍后背,在床边哄人睡觉的样子那样好看。他漫不经心,又沉稳强大,让人觉得足以依靠,完全安全。这样的一个人,连嫉妒都无法滋生,唯有喜欢。

那一日叶寻寻在休息室的门板后面,问我是否喜欢上了顾衍之。有那么一两秒钟的时间我心念电转,再下一刻回复的时候,我将否认进行得轻描淡写:“你以前不是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吗?我总得先让别人喜欢上我,我再喜欢别人才行啊。就算是顾衍之,也还是要这样做的么。”

叶寻寻说:“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值得表扬的。只不过最后一句话就算了。先不要说指望顾衍之喜欢上你,就说他喜欢上一个人,我觉得都没有可能的那一天。”

“…为什么?”

叶寻寻在门板边抱膝坐下来,一副语重心长的叹息态度:“我从小到大,还没见过顾衍之喜欢过谁呢。这也就意味着他活到至今二十二岁,连初恋还没有过呢。而且据江燕南讲,顾衍之甚至连暗恋都没有过。他对待所有人都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些年唯一做的事就是一直跳级跳级再跳级,二十岁的时候读完本硕回国,在各个部门转了一圈,今年接任身体不好的顾伯父掌管顾氏。除了这些之外,再也没有做过别的事。你觉得这样的一个人,哪里像是可能动感情的人了?我觉得他手掌里根本就缺少一根感情线才对。”

我说:“可是他现在有女朋友的啊。”

“谁?我怎么不知道?”

“你堂姐叶矜。”

叶寻寻眼角眉梢都透着淡薄的冷笑:“她?这不可能。叶矜追了顾衍之多少年了,什么时候追到手过。要我说她就是一根筋,明明人家不喜欢她,非要缠上去。女孩子要有点自尊好不好,只能甩人和被人追,怎么可以追人和被人甩。就算喜欢这个人喜欢得死心塌地,也要在嘴上留一分余地才行。这样一点点的占据上风,大多数时候都没有坏处。矜持是女孩子的杀手锏,是最妥当又轻松的事。欣赏不了你矜持的男子,都不是你的良人,舍弃才是硬道理。”

我说:“可叶矜是顾衍之亲口承认的。”

“亲口承认又怎样?结婚了还能离婚呢。”叶寻寻一脸不以为然,“我猜顾衍之一定是被什么事情弄得烦了,才拿叶矜做挡箭牌。要不就是顾衍之被叶矜缠得烦了,这才来一招釜底抽薪。要不你就等着看好了,不出两个月,肯定分手。”

“…你这样说你堂姐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她又不是我的谁。”叶寻寻伸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不过话说回来,杜绾你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乖…”

“等等,”我打断她的话,“这话从你口中说出来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叶寻寻自动跳过我的话,接着说:“总之不管因为什么,我还是很少看见顾衍之对哪个人有像对你这么上心的。说不定他清心寡欲这些年,就为了等你一个人呢?这总是说不准的,对不对?所以你现在跟他共处一室,有机会的话也还是要把握机会,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说不定他慢慢就真的弱水三千取你一瓢了。”

我看了她一会儿,说:“你消遣我的对不对?”

叶寻寻行云流水地点了点头,说道:“你能看得出来就行呀。”

只是,喜欢这样一种心情,并不可以像灯光那样,随时可以调节亮度,随时可以开关。叶寻寻曾经将话说得这样轻易,今年她在嫁给兰时的时候,照样哭得不能自已;而我对着叶寻寻信誓旦旦,转头自己处理这一问题的时候,仍然搞得一团乱麻,无措而茫然。

首先,我用一种谈论天气的态度,装作很随意地问博古通今的叶寻寻,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她想了想,说:“会觉得他浑身都在发光,像个天使。”

“…你还有其他比喻吗?”

叶寻寻抄着手沉思了一会儿。这个动作我总是在鄢玉身上看到,如今被叶寻寻做出来,几乎如出一辙,惟妙惟肖。过了片刻,她说:“或者像只萤火虫?”

我终于意识到叶寻寻并不是无所不知的,她也有走下神坛的那一日。面无表情地打算离开,被她一把抓住袖子:“好吧我好好跟你说。两个人就像是黑暗里的两束光,喜欢上对方的时候,你会觉得你是柔和的,他也是柔和的。等你真的爱上一个人,你会觉得你的光芒都归了对方,你渐渐黯淡,直至融入无边无际的黑暗,只有他一个夺目耀眼。”

说完她满怀期待地看着我:“你听懂了吗?”

我说:“不太懂。”

“不懂就对了。”叶寻寻感慨道,“我也不懂。这是别人告诉我的,我至今还没参透呢。”

我们之间这番谁都听不懂的谈话一度被尘封很久,直至去年叶寻寻在婚纱店中试穿一袭拥有长长曳地裙摆的婚纱,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会儿,忽然问我:“你还记不记得我说过的有关两束光之类的那段话?其实哪有描述得那么晦涩,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只有一个。”

她指了指心口的位置,轻描淡写道:“就是这里总是会痛。除了这个,再没有了。”

叶寻寻的讲话总是很精准,这句话自然不例外。只是她还没有总结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体会到所谓痛的滋味。

我在询问了叶寻寻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之后,又鼓足勇气去询问了顾衍之。只是我虽然准备得充分,去见顾衍之的时候,还是架不住他戏骨级别的临场发挥。他那时正在给院前那棵银杏树浇水,袖子挽起,露出小半截手臂,一边指挥我说:“去把花锄拿来。”

我站定了片刻,还是不情愿地跑回去,把花锄拿了来。递过去后,他又把空空的水桶递给了我:“把这个交给管家。”

我只好又把水桶接过去,回到房屋中交给管家。再回来的时候顾衍之已经把银杏树周围的泥土疏松好,对我说:“去把剪刀拿来。”

我只能又腾腾腾跑回屋,问管家把修剪花枝的剪刀拿过来。然后站在旁边等了好了一会儿,顾衍之终于把墙边的蔷薇花枝修建完毕,直起身来,对我说:“叫管家再拎两桶水过来。”

我等得忍无可忍终于爆发:“我才不去呢!”

他偏过头,看我一眼,微微一挑眉:“为什么不去?”

“…我有作文写不出来,需要帮助。”我说,“你看我都站在这里等你这么久了,你不能稍微停下来听一听我的问题吗?”

他笑了一声。眉眼间再好看不过的模样。问我:“什么作文?”

我定了定神,说:“题目叫做‘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语文老师会给你们留这样的作文题目?”

我仰脸看着他,说:“啊。”

他淡淡地说:“你再啊一个试试。”

“…好吧,这确实不是语文作文。”我按照第二套方案很快改口,“我只是看到很多男生都在追求叶寻寻。他们都说他们很喜欢叶寻寻,我觉得我也挺喜欢叶寻寻的。但是我完全没有想给叶寻寻写情书的想法啊。所以,我来请教你,他们喜欢叶寻寻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感觉呢?你也这样给别人写过情书吗?”

你令我神魂颠倒2

第十二章、你令我神魂颠倒(四)

我说这段话的时候,T城的天空湛蓝,绣着几缕云边。我眼前的这个人随意穿着件白衬衫,举手投足间从容蕴藉,看过来的眼眸里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慵懒。

我在他的眼神底下连动没有动一下,可是心脏那里跳得究竟有多快,只有我自己知道。

我在来问他之前,已经将这段话在背地里练习了许多遍。我想到许多他可能回答的方式。并且想到我来一一应对的方法。当时一边想一边觉得自己在自掘坟墓。因为这种问题不管顾衍之怎样回答我应该都会伤心。他如果给我详细描述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必定就代表他喜欢过人,不管如今是不是仍然喜欢,我都觉得很嫉妒。可如果他说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那就真的应了叶寻寻之前所说的话,他的掌纹里大概真的缺少一根感情线,这样看的话,本来就希望渺茫的我便更加没有了希望。

由此可见,喜欢上一个人是多么盲目的一种行为。人家分明什么都还没有做,我就已经悲悲喜喜得不能自已。

我一眨不眨地望着他。看到顾衍之笑了一声。他把剪刀丢到一边,两根干净修长的手指理了理我的领口。动作慢吞吞,又迟迟不开口,我忍不住催促:“你快点说行吗?”

他终于开口,却不是什么喜欢不喜欢的事:“我前两天碰见你的班主任,听说了一些事。”

“…什么事?”

“我听说,”他抬起眼皮来,有点笑容,“最近你收到的情书比叶寻寻还多。有没有这回事?”

我一下子睁大眼,几乎呼吸不畅。

我准备了那么多他可能回答的话,却没有防备他来这么一茬。后面的阵脚完全没预备,只能一面大声咳嗽,一面眼睁睁地听他接着说:“那看来就是有这回事了?”

我毅然决定说谎:“才没有这回事!你听谁说的这种话!”

顾衍之慢悠悠地念道:“亲爱的杜绾,冒号。你好,逗号。我是你隔壁班的陈旭光,句号。这是我第一次写情书,逗号。不知道要怎么写,逗号。如果写得错了,逗号。请你不要生气,句号。我很喜欢你,逗号。杜绾,逗号。你知道吗,问号…”

我踮起脚尖,一把捂住他的嘴。

手心的触感柔软温热。我的脸涨得通红。半晌只憋出一句话:“你偷翻我书包!”

他的眼睛里还有点笑意,声音在手心后面闷闷地:“我可没有。”

我还是有些愤怒:“叶寻寻告诉我,大人们说的话十句里有六句是假话,还有四句半真半假。留在肚子里没说出来的才是真话。我觉得这话挺适合你的。”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把我的手掰下来,慢条斯理地,“情书里写的都是什么,我觉得我比你了解。刚才那些话都是情书里面最经常写的几句,我随口编一编,套一套你的话罢了。原来还真有这么回事。你的书包里经常有情书?看来以后要每天检查一次。”

顾衍之看着我的眼神再平静不过,我跟他对视一会儿,脑海中有一段时间不停地闪现着无耻啊可恶啊叶寻寻果然说得对这群老男人都是得道千年的老妖精最可怕最不要脸了等等,最后千言万语只汇总成了一句话:“我去拿水桶。”

说完转身就跑,被顾衍之抓住手腕拽回去。我没能提防住速度,脚下一歪,腰身挂在他手臂里。听到他悠悠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杜绾,你喜欢上谁了?”

我陡然僵硬住。

立刻抬头,去看他的表情。这个动作做起来非常不适,却根本顾不上。只看到顾衍之深长的睫毛,他低下眼,仍是几分不紧不缓的意味:“你是打算老实交代,还是我给你说出来?”

我觉得有些呼吸困难,心跳如擂鼓,找不出一丝开口的力气。直直地盯着他,像要把他戳出一个洞。

他又看我一眼,徐徐念道:“亲爱的燕燕,冒号。两个月没有给你写信,逗号。我很想你,句号。你最近还好吗,问好。我最近过得不太好,逗号。主要是有一点困扰,句号。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句号。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句号。”

我终于被他刺激得找回一点力气,瞪着他半晌,大声说:“你居然又偷看我给燕燕写的信!”

“首先说,上一次我只是无意中看到。然后,这一次我也是无意中看到。”顾衍之心平气和道,“你把信放在桌几上,我回来拿趟东西就不小心看到,怪不到什么偷看不偷看的头上。”

“那你也不能看我的信!就算看到你也该回避的好不好,我都没有翻过你的手机,你怎么能翻我的信啊?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你想的话也可以翻我手机,我又没说不可以。”顾衍之说,“我只不过随便这么看一眼,你就给炸毛成这样。你究竟喜欢上谁了?”

我突然一下之间又丢了力气。过了一会儿,低声说:“我不能告诉你。”

那天我以这六个字作为结尾,后面不管顾衍之如何询问,都一言不发。他把人选从楚煜到江燕南一个个地猜过去,最后几乎把我可能认识的人都问了一遍。我始终不说对,也不说不对。后来想盘问这种事情也需要一定前提,如果不是当事人在意的事,那么随便说一说,套便也套出来了。可如果问题正戳中对方心口,那齿关无可厚非就变成两排金刚豆,再也撬不开。

之后从十二岁的那年暮春开始,到我十五岁的生日,将近三年的时间,所有的事都像水一样得淌过去。

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一切的改变都是按部就班之后的必然。对于顾衍之,如之前叶寻寻所言,果然在两个月内与叶矜分了手,自那以后没有再交新的女朋友。叶寻寻因此说顾衍之一面长成那样一张好看到让整个T城女人都心动的脸,一面又潜心把自己打造成一副温柔又疏远的圣人模样,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这话被偶然路过客厅的顾衍之听到,脚步顿了顿,偏过头来:“叶寻寻你刚才说的什么?再说一遍。”

叶寻寻立刻坐端正,改口道:“我只是在恭贺教主您片叶不沾身的功夫修至顶重而已。”

顾衍之微微笑了笑:“总归比不上你对鄢玉使的暴雨梨花针。”

叶寻寻刷地变了脸。

而我终究是不敢告诉顾衍之我心里的秘密。

我将这件事告诉了叶寻寻,又在十四岁那年回山扫墓时告诉了父亲。却无论如何对顾衍之开不了口。我将这个秘密在光阴交错中密不透风地守住三年,这期间只若无其事地做着一件事,努力学习。

我的成绩在三年中因此有了长足进步。从四年级期末考试时的吊车尾,到后来的中游,再到后来的上游,以至于直接跳级到初中二年级,我只花了两年时间。连老师都觉得十分神奇。而我想说,我的成绩可以快速发展到这步光景,一半归功于顾衍之的补课,另一半则只归功于顾衍之的美色。

顾衍之无意中提供的补课的借口,被我利用得淋漓尽致。语数外样样没有落下,但凡上课以及作业中不会的题目,全都跑去请教顾衍之。这样就导致顾衍之身边经常穿插有我这样一个移动背景。以及顾衍之在顾宅和办公室他的书桌旁各添置了一张小书桌,单独放置我的课本和练习册。每天他去公司,或者在书房读书的时候,我总是会抱着练习册蹭过去,假装聚精会神地做数学题。

我这样刻苦,有一天连语文老师也发觉。在一次家长会上夸奖我,说没有见过一个孩子这样喜欢学习。我站在顾衍之身边,攥着他两根手指,本来就听得心虚,跟我一起跳级到初中一年级的叶寻寻正好跟在叶家父母身后经过,又冲我特别不以为然地撇了一下嘴,让我终于负荷不住,一下子把头低了下去。

语文老师在一边笑着打趣:“杜绾还不好意思了。”

我抬起头来,说:“老师,你听说过一首诗没有。中间有句是什么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之类的。”

语文老师说:“没有。怎么了?”

我扬起脸问顾衍之:“你呢,你听说过吗?”

他说没有,又笑微微地看着我:“所以?”

“啊,也没有什么。”我轻描淡写着说,“就是我跟叶寻寻打了个赌而已。她说这首诗流传得特别普遍,老师跟你一定都听说过。我说那可不一定。结果你们看,我就赢了啊。”

打赌实在是再好用不过的借口。即使是不擅长说谎的人,练习一两次,也能表演得臻于成熟。我被叶寻寻蒙骗过两次后,便开始拿相同的方法蒙骗别人。

那首诗其实很长,我并没有全部记得。叶寻寻最不耐烦的就是背诗,自然更不记得。所以我们之间根本没有打赌过。叶寻寻甚至不知道我还这样随手利用她过。而我在语文老师面前之所以念出这莫名其妙的两句诗,也不过是因为紧跟其后的那两句说不出口罢了——

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这样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恰如我这样的努力学习,哪里是我真的喜欢学习,不过只是想离顾衍之更近一点罢了。

第十三章、你令我神魂颠倒(五)

我在十四岁还剩下一个尾巴的时候,打电话给时在国外出差的顾衍之,告诉他我打算跳过初中三年级的上半学期,直接跟着下学期的学生一起参加中考。

顾衍之沉默了一会儿:“绾绾。”

“什么?”

他的声音平淡:“你这样着急跳级的原因是什么?”

我的心口不可抑制地一跳。

隔着电话,我仿佛可以看到他说这话时的神情。

顾衍之的眼睛墨黑,注视着人的时候总是温凉深静。语气总是温和,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意味。像这样一种平淡语气,并不常见。却每每总是很慑人。我跟他相处这样久,也只见过两次。皆是在顾氏大楼,顾衍之在会议室中主持会议的时候。我本不该进去,两次却都被他的秘书往手里塞了只茶杯给推进去。第一次一进去就见顾衍之坐在主席位置,脸上不见笑容,也是这样极度平淡的语气:“我什么时候给过你们这样随意罢免的权利?”

在那之前,我从未听过顾衍之用这样的语气讲话。座下的人皆噤若寒蝉,大气不敢喘一下。我的手心一抖,有点烫的红茶便洒在手背上。

我一手拿着水杯,一手尴尬停在半空,不抬头也能感受到众人齐刷刷扫过来的眼神。不知道下一步怎样做才合适。很快有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绾绾,过来。”

我抬起头,顾衍之的面容已经恢复平静,朝着我遥遥伸出手:“过来。”

我迟疑了一下,慢慢走过去,疑似听到有人长长呼出一口气。把水杯放在顾衍之面前,小声说:“你的秘书让我把水端给你。”

顾衍之握着我的手腕,用手帕把我手指上的水一根根擦干净。一面问:“她还说什么了?”

所有人都静默看着这里,顾衍之慢条斯理地这样做,让我觉得后背快要被众人目光戳穿。挺了挺脊背:“…没说什么啊。我能出去了吗?”

他抄着手,显出一点似笑非笑的意味来:“难道她没叫你一句小祖宗,让你顺便在这里说几句好听的,才方便救人救到底的么?”

叶寻寻曾经就鄢玉顾衍之楚煜江燕南几人的强势与弱势对我进行过深度剖析。其中指出,在他们这群人里,顾衍之是最不容易被蒙骗住的人。这主要的原因是在于他从小就是他们这圈人里最会蒙骗别人的人。正所谓佛看人皆慈悲,魔看人就都邪恶,顾衍之旁观其他人耍手段的时候,大抵心里都在揣着悠悠一种这都是我玩剩下的怀旧感觉。因此如叶寻寻这般比较会蒙骗别人的人,也只敢蒙骗蒙骗鄢玉,轻易不在顾衍之面前动手脚。并且她还严肃建议过我,指出我最好不要动心思,若是不得不动,需瞻前顾后,徐徐图之。并且最关键的是考虑好失败后可能承受的所有后果。

只是有些事情可以承受后果,有些事情即使考虑后果不周到,也必须硬着头皮圆下去。比如十四岁时候的我,面对顾衍之有关跳级的询问时,仿佛若无其事地回答:“就是觉得现在学的东西太简单了,浪费我时间。你不是以前也跳级过吗?应该能体会我的感受啊。”

他沉吟片刻,这次语气有些调侃:“不是因为有你喜欢的人在高年级?”

我的语气仍然平静:“你想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