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不可以跟他说,我只是想快点长大而已。

从十一岁到十四岁,我的身量从曾经刚刚抱到顾衍之腰身,到如今在他身边一抬眼,就可以看到他翘起微微唇角的位置。我觉得我已经长大了,可在顾衍之眼中,大概十四岁的我跟十一岁的我没什么分别。

我和他之间相距遥远。不管小学还是初中,乃至高中,这些都属于他遥远的怀旧范围。我但凡还在这区间,就摆脱不了小孩子这三个字。我在一天夜里认知到这件事,那一整晚都辗转难眠,泄气得不是一星半点。十年的光阴固执横亘,我毫无办法,想来想去所能做到的,就是只有尽自己可能努力成长得快一些。

现在想想暗恋是多么励志的一件事,每天晚上我都可以精神奕奕地学习到九点半睡觉之前。后排同学都在睡觉的时候,我在老师有气无力的讲课语调中大睁着眼。我满怀愿望地希望自己可以像顾衍之那样将该学的东西压缩性快速学完,然后快速成长为一个大人的样子。也许等到我也可以游刃有余地处理公司事务或者其他工作以赚钱的时候,顾衍之可以把他对我一贯持有的小孩子看法消除一点点。

一度我的想法都这样单纯而充满功利性。

然而有一天,一次全校集合在礼堂中听讲座的时候,还在读初二的叶寻寻跑来我身边,挤开隔壁班前来跟我攀谈的李相南,对我说:“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你这样不好。”

“什么不好?”

叶寻寻说:“你这样暗恋得不好。”

被她挤得蹲在旁边的李相南立刻插嘴:“什么暗恋?杜绾有暗恋的对象?”

叶寻寻拿他当空气,托着腮,有点郑重而忧郁地看着我:“杜绾,要不你就表白吧。”

我一口水呛到,和李相南齐齐地瞪着她:“…啊?”

“我觉得现在你需要的是冷静和理智。杜绾。”叶寻寻说得慢吞吞,“你看看你,你喜欢顾衍之喜欢了三年。暗恋这么久,就已经不叫喜欢了,你这应该叫盲目的迷恋。”

李相南急问:“那人叫什么?什么知?”

叶寻寻说:“我觉得一个女生,喜欢一个人固然没有错,可要是你的喜欢给你造成灾难,那就不好了。你不要变成第二个叶矜。你看她为一个顾衍之浪费了多少青春,从差不多你这个年纪开始,在见到顾衍之第一面起惊为天人,到现在叶矜二十三岁,整整十年的时间,就为了一个男人。并且到现在被顾衍之甩了都还执迷不悟。这太可怕了。所以我觉得,你最好是快点表白,然后尽快被顾衍之拒绝掉。你死心得早一点,总比死心得晚一点好,你觉得呢?”

我看了她一会儿,慢慢说:“你这是劝人的态度?”

叶寻寻摆了摆手:“你何必非要喜欢顾衍之?他有什么好的,不就是长得好看了一点,性格温柔了一点,会做点好吃的东西罢了。可是这就像是一朵花,你在公园里看见了,觉得好看,就要死要活非要把它带回家吗?不带回去你又能怎样?一个男孩子最要紧的又不是他自己多好,而是他能对你多好。顾衍之就算现在对你不错,可是比他还要对你好的男子以后也不是没有。你何必就栽在他身上了呢。你觉得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我说:“我觉得你的理论是正确的。可是你再给我找个和他差不多的试试。我觉得有点不容易。”

李相南在一旁立刻信誓旦旦地开口:“我就可以啊。”

叶寻寻终于给了他一个正眼,问:“李相南,你喜欢杜绾多久了?”

蹲在地上的李相南看了看我,说:“两年了。我给杜绾写的情书都已经能铺满整个操场了你知道吗?”

叶寻寻说:“我为什么要知道这个。我最鄙视写情书的男生了,写情书是最低级最没用的事了。你就才喜欢杜绾喜欢到这个地步啊?”

我站起来:“你们继续,我去那边坐。再见啊。”

叶寻寻一把抓住我衣角,李相南在身后说:“你以为情书很好写吗?我每天绞尽脑汁花样翻新很不容易的好不好,我又不是那些幼稚的男生,随便找本书抄一抄就好了。那里面每句话可都是我发自肺腑的你知道吗?我现在都能把两年前我写的情书倒背出来你信吗?杜绾要是看了我任何一封情书,都能知道我喜欢她喜欢到什么程度。我一直都是非常有诚意的好不好。”

叶寻寻拿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审视了他一会儿,扬了扬下巴:“那说说你最近五年的期末考试都排过年级第几啊?哪门功课最好?”

李相南哦了一声:“我数学学得最好,语文差点。至于期末考试,这五年成绩依次是年级第一、年级第一、年级第一、年级第一、年级第一。你还想听以前的吗?其实都差不多,也就是这四个字而已。”

“杜绾,他居然排名在你前头。”叶寻寻朝我说完,又朝着李相南扬了扬下巴,“你除了学习还会别的吗?我们杜绾可不喜欢书呆子。”

我忍不住说:“哎叶寻寻,你问这些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李相南说:“我还会拉小提琴来着。我还能教杜绾学游泳呢。而且我家世也还行,T城李家你听过吗?就是在城西那边,承蒙祖上荫庇积了一点财富,至少家族的人能一生不愁吃穿。”

叶寻寻上个星期还指着街边报亭的一本财经杂志跟我大讲特讲T城城西李家的发家史,可现在她一脸平静地哦了一声:“没听过。”

李相南说:“没关系。也不是很有名气。等我以后继承家业,到时候你再听说也不迟。”

叶寻寻单手掐着腰,端详了他一会儿,突然说:“人道海水深,下面一句是什么?”

李相南毫不犹豫作答:“不抵相思半。”

叶寻寻说:“直道相思了无益。”

李相南说:“未妨惆怅是清狂。”

叶寻寻说:“相思相见知何日。”

李相南说:“此时此夜难为情。”

叶寻寻说:“人生自是有情痴。”

李相南说:“此恨不关风与月。”

我说:“叶寻寻,你古诗什么时候背得这么好了?”

“这些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叶寻寻的手指在扶手上点了点,扭过头来看我,“看起来李相南真挺喜欢你的。据我所知,男生一般情况下绝对不沾这些酸里酸气的东西。除了写情书的时候才用一用。李相南能背诵到这份上,也算不容易。可见他给你写的情书确实挺用心的。你等到被顾衍之残忍地拒绝以后,可以跟他开始一段试试。”

第十四章、你令我神魂颠倒(六)

我说:“我没早恋的打算。”

“你以为暗恋就不算早恋的范畴啊?你真是太天真了。”叶寻寻说,“你看这么多男生都喜欢你,你稍微喜欢他们一点,他们就欢天喜地到天上去。顾衍之既然一直清心寡欲不近女色,那就让他继续清心寡欲不近女色下去吧。你不要再喜欢他了,喜欢他的风险太大了,你可承担不起。等你告白失败以后呢,你就再找个男朋友。你要是不想找男朋友呢,我来陪着你也行呀。你要是觉得难过,那就大哭一场。没脸回家的话就住我家啊,反正怎样都比叶矜那样十年为情所困要好吧?”

我说:“为什么我觉得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这样奇怪呢?”

李相南在一旁说:“你要是觉得她不方便,你来找我啊,我也会挺高兴的。”

叶寻寻瞥他一眼,转过头来对我继续讲:“而且,你不要忘了你现在在顾衍之眼里还是个小孩子。小孩子虽然一贯不受重视,但小孩子同时也有个好处,就是所有的错误都有被原谅和改正的机会。你的迷恋是场错误,说不定等被拒绝以后就心寒了,心寒以后就清醒了,也就不迷恋了。你看,这样不是很好?”

我说:“你再让我好好想想。”

叶寻寻说:“有什么好想的啊,就这么定了。”

我说:“可是你一口咬定我只要告白就会彻底失败,这种情况下你还让我冲上去,不能不说让我产生了一种扛着炸药包去堵敌人枪眼的感觉。你这样也太残忍了点吧。”

“总归是长痛不如短痛么。我这也完全是为了你好呀。”叶寻寻掐起手指算了算,“对了,下个月不是你的生日?这样,你就在生日当天给顾衍之告白好了。这样的结局也算得上是惨烈悲壮,对得起你多年来不知所起的一往情深。凤头豹尾嘛,总比虎头蛇尾心有不甘强,你觉得怎么样?”

我木然地看了她一会儿:“我觉得你太损了。”

然而不管怎么说,叶寻寻都是比我看得长远的。

即使她字字戳心,也不可否认她说得的确有道理。在十五岁生日之前的一个月里,我每天都要被叶寻寻抓住手臂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洗脑一次。其产生的后遗症之一就是我终于在一天晚上不堪忍受地做了噩梦。梦到的正好是我十五岁生日那天,顾衍之依惯例给我举办聚会。我穿着新的白色连衣裙,在顾宅中向顾衍之表白。我心跳如鼓,却看到他的脸色本来微微带笑,到后面便渐渐冷下来。一直等到我说完,忽然一抬手,拎起我的后衣领,将我从二楼窗户毫不犹豫地丢了出去。

我猛然醒过来。

我坐起来,勉强拉开床头的灯光,觉到口干舌燥的恐慌。捂住胸口大口喘气,忽然听到有人敲了敲我的卧室门。

下一刻有熟悉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点不紧不缓的温柔:“绾绾?”

我忽然镇定下来。

门外的顾衍之再次唤了一遍我的名字。我定了定神,下床开门。

卧室内昏黑黯淡,只一开门,便有走廊柔和如金丝绒般的光线铺展进来。顾衍之站在门外,一只手维持着要敲不敲的姿势,在我开门的一瞬堪堪停住;穿一件浅色休闲衬衫,两颗领扣解开,有几分慵懒的意味在。

他身上有淡淡酒意,可见刚刚才从外面回来。另一只手中握着块呜蜩一般大的碧玉,明黄色的流苏自手心垂下来,衬得手指愈发修长莹润。我未与任何人说过,我其实一直很想摆弄一次顾衍之的手,无论弯曲微蜷,皆是优美好看。

顾衍之低头看了看我,嘴角有点笑容,睫毛深长,在柔和灯光下显得模糊而温柔:“发噩梦了?”

我说:“你是喝醉了吗?”

他笑微微地看着我:“我看起来像是喝醉的人?”说完又问,“你做了什么梦?”

我仰头望了他一会儿,说:“幻想,错觉用一个英文单词怎么说?”

他的眉毛轻轻一挑。他做这个样子,平时便比常人好看许多。此刻眼角眉梢带了两分春意,更是远较往日的好看。可我一直最着迷的是他的英文发音,端正方圆的牛津腔,每一个吐字都优雅得恰到好处,婉转起承之间仿若母语一般:“fantasy.”

他将每一个字母都给我缓缓拼了一遍,然后又将发音重复了两遍:“fantasy.记住没有?”

我自然记得。我根本没有忘。只是随口问一问罢了。

将一个单词重复发音三遍,这是顾衍之自给我补习英语以后养成的习惯。一开始单纯是因为要纠正我的每一个单词发音,然而就像这世上的许多事,初衷和结果总是阴差阳错。等到我已经将音标模仿得很清楚了,我仍然一度故意将单词念错,这回所想的,只是存了心要听顾衍之再念两遍。

我有些失神,没有提防额头被不轻不重地弹了一下。我回过眼,顾衍之看着我的眼神里带着好笑:“究竟怎么了?”

我小声说:“过两天是我的十五岁生日。”

“我知道。”他的手拨弄着流苏,脸上有点笑容:“这次想要什么生日礼物呢?”

“我要什么你会肯给呢?”

“这个要先你说一说才行。”他仍是清清淡淡的笑容,“总要是我可以办得到的东西,你说是不是?”

他说成这样,每次的礼物却总是超出预期的贵重。只是顾衍之从来都将这些东西送得很轻松。前年生日宴会,他在牵着我下楼前,将一颗小拇指大的浅紫色透明石头系在我脖颈上。那块石头璀璨剔透,灯光下稍微转一转,就晃得令人移不开眼。我问他这是什么,他随口说:“玻璃珠子,好看么?”

以至于我当真就戴着那颗玻璃珠子下了楼。然后在不知所谓中差点被一众目光尖锐刺穿。后来找到食品区的叶寻寻,她正在那里奋战焦糖布丁,抬眼看到我脖子上的项链,差点将布丁呛出大半。

过了一会儿她恢复镇定,指着我脖颈说:“这就是顾衍之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我捻着那串项链:“啊。玻璃珠子,好看么?我个人觉得还是挺好看的。”

她剩下小半布丁也差点呛出来,半晌面无表情道:“那你把这颗玻璃珠子送给我行么?我拿我所有项链给你换。我还有一串正宗红珊瑚呢。”

我说:“你喜欢?”

叶寻寻冷冷地说:“我当然喜欢。整个T城的女人都没人敢不喜欢。你知不知道这是上个月香港拍卖会上的压轴珠宝,这么一颗粉钻,颜色还透着紫,简直是要价值连城的好么。”

我看看顾衍之,这样英俊的眉眼,在灯光氤氲下,衬得愈发犹如冠玉一般。我突然生出一点勇气,低声说:“顾衍之,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他说:“为什么这样问?”

我说:“我就是在想,你这个年纪也该有女朋友了啊。你看楚煜和江燕南,两三个月身边就有不同的美人换一换,旁人看着都挺赏心悦目的。”

“那是他们。”他说得漫不经心,尔后又笑了笑,“鄢玉不是也一直单身?”

我说:“我就是在想,你这个年纪也该有女朋友了啊。你看楚煜和江燕南,两三个月身边就有不同的美人换一换,旁人看着都挺赏心悦目的。”

“那是他们。”他说得漫不经心,“鄢玉不是也一直单身?”

我说:“可是那总有你喜欢的类型呀。你是喜欢强硬一点的,还是喜欢温柔一点的呢?叶寻寻说男人只喜欢长得漂亮的,你也是这样的吗?”

我这话其实问得有点不抱希望。因为往常每次碰到这种话题,总是会被他不动声色地岔过去。可是这一次他看了看我,脸上有点笑容:“大概我挺喜欢可爱聪明的那种。”

我的心口又跳了跳:“是像叶寻寻那样的吗?”

“嗯?她那种小丫头聪明过头,还是去祸害鄢玉比较妥。”他随手将手中的流苏晃了晃,像是想起来什么,将手里的玉呜蜩递给我,“喜欢吗?小玩意儿。”

“这如果就是你准备的生日礼物,”我抄着手,斜眼看看他,“那我不是挺喜欢的。”

他笑着说,“你又不讲你想要什么。”

初春夜晚凉意料峭,我站在门边这么久,终于察觉出赤脚跑出来的寒冷。眼前这个人丰姿挺拔,举手投足间有漫不经心的傲慢味道。可同时又温柔,还带着一点小捉弄。或许很会算计人心手腕深沉,可是在你面前,他总是有点笑容,从未对你展现过那些凉薄时候。

我喜欢他喜欢得不是很久。只是三年。可总觉得已经尝遍酸甜苦辣的滋味。他值得,而我心甘情愿。

我的眼眶酸疼。突然有点忍不住,一把抱住了他的腰身。

这世上最热烈的事物不过三种1

第十五章、这世上最热烈的事物不过三种。伏暑的日光,盛放的牡丹,以及刚开始浓蜜的爱情。皆是转瞬即逝罢了。(一)

当我还在大山的时候,曾有几个羌族的男孩来镇上与我们一起读书。他们信奉白石神,与我们的规矩略有不同。羌族村寨最高处筑有羌雕,每座房子都有四个尖尖的石头做成的白角。篝火晚会是男孩女孩定情的时候,当一个男孩喜欢上一个女孩,会趁跳舞的时候凑过去,逗留在女孩子身边攀谈讨好。如果女孩没有排斥,男孩会试探握住对方的手,再轻轻勾一勾女孩子的手心,来表达爱意。

羌族的男孩在课间休息的时候这样告诉我。恰巧被父亲在讲台上听到,本来平板的面容上突然露出几分微笑。镇上的孩子都敬畏他,只有我胆子最大,抓住他眨眼间的变化大声问:“父亲你笑什么?难道以前你就是这么做的不成?”

他推了两下鼻梁,笑着看我:“也可以这么说。”

我身边的羌族男孩突然出声道:“老师你摆明了是在打掩护嘛,我家隔壁老人说的跟你完全反着,明明是当年很多女的都暗暗追你,可只有杜绾的母亲胆子大,敢拿手指去勾你的手心才对!”

父亲的手按在课本上,依然微笑:“这又有什么区别?如果她不勾我的手心,现在杜绾还不知道在哪里。总归杜绾的母亲跟我都觉得挺幸福,庆幸当时发生过这么件事就对了。”

那天放学我跑回家,向母亲求证这件事。母亲轻描淡写:“你不知道我嫁给你父亲的时候,寨子里有多少女孩眼红得要扑上来。那时候你父亲才到镇上,长相很好,又是个大山外面来的汉族人,他就像是从天上降下来的一只凤凰,立刻把镇上跟我差不多岁数的女孩子全都给迷得要死要活。可一直过去两年,所有人都自己觉得配不上他,跟他表白的人没有一个。直到我长到可以嫁人的岁数,篝火晚会上蹭到他身边,主动去勾他的手心,跟他说,我喜欢你,想嫁给你,你怎么说?”

“父亲怎么说?”

母亲的脸色突然变得温柔:“他啊,他当场就回了我两个字,行啊。”

自我意识到已经喜欢上顾衍之开始,我曾经数次想将这样的一幕照搬到顾衍之和我的身上。然而叶寻寻总是告诉我,那是羌族的规矩。在汉族的文化里,没有女孩子主动这一说。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女孩子就不能主动,只是类似的情况可以用喝毒药来形容。没有人会在活得好好的时候去喝毒药。但这也不意味着你喝毒药就是犯法的。因此喝毒药也是你的自由,但这同时也就意味着你是在自寻死路。

因此叶寻寻才在发觉我无可救药地喜欢上顾衍之并且还喜欢了三年之久以后,严肃而认真地建议我不妨考虑一下告白,从而快速地自寻死路。

可是即使她不建议,我也已经觉得我的喜欢像是变成了一只不停往里灌水的气球,沉甸甸地坠在心上,越涨越满,眼看就要兜不住。

我埋在他的衣襟里,鼻尖有淡淡的醺意。隔着薄薄的布料,可以感受到顾衍之的温度。就像他整个人,温和得恰到好处。我已经很久没有离得他这样近。心里装得越满,越是胆怯,就越不敢离得太近。小心翼翼地捂住我那点心思,又暗暗希望他有朝一日可以察觉。这样复杂。

我抱着他不想放手。眼前是他细腻的衣料纹理,我心跳到可以听到自己的咚咚声。感觉到他的一只手落在我后背上,轻轻抚摸两下。头顶上方一个温柔声音:“怎么?”

我不敢抬头,小声说:“我有件事要和你商量,你能不能先不要说话?我有点紧张。”

他轻笑了一声,很快不再言语。他的右手随意搭在身侧,被我抓住。我找到他的手心,在那里轻轻勾了两下。

他没有动。我深吸一口气,紧紧闭上眼,终于将死死压在心底三年的话说了出来:“我喜欢你,会一辈子都对你很好。你能也喜欢我吗?”

我感到面前的人有片刻顿住。

我的心因此而吊到极高处。潜意识觉得后面将是不好的回答,更加紧地抱住。过了一会儿,我被顾衍之握住手臂,他微微用力,将我轻轻推开。

我脑中嗡地一声陷入空白。

那一瞬过得仿佛十足漫长。我感觉到从头到脚的冰冷,脸颊却是火辣辣的热。仿佛被无形扇了一耳光。死死盯着地上铺就的米色地毯,夜晚十点的顾宅,安静寂然。过了片刻,我听到头顶上平静的口吻:“绾绾,抬起头来。”

我没有力气抬起头来。

告白花掉我全身的气力,现在我只想挨着墙边蹲下^身去。觉得有什么东西彻底碎裂,又一片一片扎进血肉里。却根本没有眼泪掉下来。我在恍恍惚惚中听到顾衍之停顿片刻后的声音,仍是冷静:“我更希望你在十八岁之后再说这些话。”

不知又隔了多久,我终于缓缓抬起头。看着他在灯光下好看的眉眼,说:“哥哥,你不喜欢我,可以直接说。不用找这样的借口的。”

他低头看着我,眼神深邃得不可捉摸,没有开口。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仿佛很平静:“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他又看了我一会儿,才说:“事情总是有迹可循的。”

我说:“你有没有觉得看着我在那边一个人纠结,觉着很好玩很可笑?”

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自爱?”

他打断我,眼神变得有些严厉:“绾绾。”

我不理他,语速越来越快:“你是不是考虑过,如果我一直不说,你也就一直装聋作哑下去了。可是我现在说了,你就只好打断我的幻想了。你有没有在心里嘲笑过我的不自量力呢?你有没有在心里想过,当初你费劲力气从杜程琛那里拿到这个小孩的监护权,可她现在却竟然产生了这样不齿的想法,让你觉得当初你的做法实在是一件失误的事呢?你有没有在心里后悔,其实就应该把我丢在杜家或者是大山村寨里自生自灭,也就没有如今的麻烦了?”

我仰头望着他,觉得有滴眼泪从眼角掉下去:“你有没有,哪怕那么一点点喜欢我呢?”

眼泪就像开闸的水源,迅速爬满整张脸。我眼前的人影摸出手帕,试图将我的眼泪擦干净。我往后退一步,避开他的手,将眼泪随便抹了一把:“你不回答,也就是说,一点也没有了。”

他看着我,最后轻声说:“绾绾,你这么小,还什么都不懂。”

叶寻寻曾经说,原则只是针对那些你想针对的人来使用。大人们的借口,永远完美得让你失望,又不会戳中你最痛的地方。我喜欢他喜欢三年,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有发展成为哲学家的趋势,可是在顾衍之的话中,我仍然无知懵懂。

只是他已经如此讲,我便再说什么都没有什么用。

第十六章、这世上最热烈的事物不过三种。伏暑的日光,盛放的牡丹,以及刚开始浓蜜的爱情。皆是转瞬即逝罢了。(二)

对于我的失恋,叶寻寻首先是这样开导我的:“大人们都是外表光鲜内心复杂的奇特生物。他们跟小孩子本来就存在着巨大鸿沟。顾衍之拒绝你,实在是一件很理所当然的事。”

我看着她,说:

然后她又是这样开导我的:“正当红的那个叫苗飞飞的女明星你知道吧?她上个月也跟顾衍之告白了来着,不过也是被残忍拒绝的结果。据偷窥,哦不目击者鄢玉说,她被拒绝以后哭得妆都花了特别难看,最后是捂着脸跑走的。比你现在这种魂不守舍的模样还要难看许多呢。”

我看着她,说:

接着叶寻寻又是这样开导我的:“你看,你们同为被顾衍之拒绝掉的人。所以在某种程度来说,你也算是和受万千粉丝敬仰的苗飞飞齐名啊。”

我看着她,说:

最后她是这样开导我的:“我还没听说谁是因为失恋而猝死的,我觉得你应该也不会。所以实际上它就像是感冒,总有痊愈的那一天么。”

我看着她,终于开口:“失恋怎么就一定得像感冒呢它怎么就不能像慢性咽炎一样治也治不好呢,苗飞飞那种人要演技没演技要脸蛋没脸蛋你以为我稀罕跟她齐名么,还有叶寻寻你知道你安慰人的本事有多烂么失恋死不了人你这样说也能把人给说死的好不好,最后你要是敢把这件事说给鄢玉听咱俩就等着绝交吧。”

中间叶寻寻数次想插嘴都被我拿手里的饼干塞回喉咙里。她好不容易把饼干咽下去,愤怒地指着我半晌:“杜绾你居然不但威胁我还敢侮辱我偶像!”

“啊。”我手里握着一根水笔,重重一划,数张白纸顷刻间皮开肉绽,我抬起眼来:“所以呢?”

叶寻寻浑身抖了一下,瞪着我张嘴半晌,最后哼了一声扭过脸,“没,没什么。”

我终于意识到叶寻寻是只管豁开伤口,管不了缝合的。失恋这种事情就算痛得死去活来,也还是得我自己慢慢愈合。自那天晚上,我有意避开见到顾衍之。所做的无非是回家得晚一些,睡觉得早一些。我曾经留意过顾衍之的行踪规律,对他回家的时间和表现很了解,当时那样做自然是想要跟他待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一点,现在就正好相反。

然而理智和情感很难并行。能完全驾驭得了这两样东西的人,贯穿整个人类史都找不到一个。因此在这方面看其实所有人都是偏科的,天才如梵高和爱因斯坦也不能幸免。我身为一介再平凡不过的女中学生,自然更是偏科得一塌糊涂。我告诉自己要冷静,可是每当避无可避见到顾衍之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忍不住的表现就是经常说错话和做错事,然后偶尔还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地偷偷看向顾衍之。

我的十五岁生日在我这样纠结复杂又痛苦的心情中到来。

我对每一年的生日都印象深刻。印象深刻的原因主要在于顾衍之,每次我过生日,他人不论在哪里,总会回来T城。并且生日宴盛大。叶寻寻曾对此表示不屑一顾,不屑一顾的原因在于她一直认为掌控于手心之中的鄢玉在她十三岁生日那年,以事情很忙很重要为由人在美国,从而错过了她的生日。从此以后,叶寻寻对每一个人家团团圆圆美美满满的生日都表示不屑一顾。

然而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却不是我的生日。而是在我十三岁的一天,顾衍之去学校接我放学。每次他往学校门口随便一站总是可以吸引一众目光,那天他穿一件驼色长风衣,站在门口边接电话边朝我招手,我清楚听到旁边女生低声尖叫的声音。等上了车,我却被告知先不回家,而是要去商店一趟挑选礼服。我正在剥他带来的巧克力,闻言停了停:“为什么要突然给我买礼服?”

他说得慢条斯理:“去砸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