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我替你说

春荼蘼定定的看着跪在堂下的年轻女人,见她算不得漂亮,但五官端正,眼神清明,白白净净的,即便在牢里一个多月了,却仍然尽量把自己收拾得齐齐整整,很让人有好感。

相由心生,不是说漂亮的人就是好人,也不是说丑陋的一定是坏人,但其神色和气质,确实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个性与心灵。

此时看到周氏,春荼蘼更断定:吴氏之死,与跪在当地的女人半文钱的关系也没有。

“问你话呢,如何不答?”她催问。

周氏掩饰起惊慌的神色,平静地道,“民妇没有替谁顶罪,民妇罪有应得。”

“你坚持这样说,可是有什么苦衷?”她放缓了语气问。

周氏此时已经镇静下来,坚定地摇头,“民妇没有苦衷,民妇自知罪孽深重,只求速死。”

明知道吴氏之死不是周氏造成,春荼蘼不禁对促使周氏这么做的原因更加好奇起来。不过她知道这是死胡同,干脆绕道而行,叹了口气道,“你一味隐瞒,却不知真正害死你婆婆的凶手还逍遥法外。你说自己不孝,但让你婆婆死不瞑目,才是最大的不孝!”

她这话,有如丢进热油锅的冷水滴,一下在周氏的心中就炸开了。

“大……这位郎君,不知您说的是什么意思?”周氏脸上和嘴唇上的血色瞬间消失。

想叫大人,是因为春荼蘼坐在主审位上。可又看出她分明是个男装女子,非官非吏。只得改口,胡乱称呼。

“意思是,你婆婆吴氏并非自杀,而是被人杀死的!”

叮!康正源把手中的茶盏放在桌上。因为屋内所有人都在愕然之中,甚至屏住了呼吸,所以这一声显得特别突兀。

“不可能!不可能!”周氏拼命摇头。显得难以置信。

“为什么不可能?”春荼蘼紧接着逼问,让周氏没有思考的时间。

果然,周氏冲口而出道,“因为民妇睡觉很轻,可那晚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若人歹徒杀人,怎么会不发出声响……”她说到这儿,忽然住了住。情不自禁的。手还按在了嘴上。

春荼蘼看了康正源一眼,那意思是:如何?我说此案有蹊跷吧?

吴氏身死,周氏把罪过揽在自己身上,是要给吴氏之死找个合理的借口。那么,她必定知道真正致死吴氏的原因。但基于某种目的,宁死也不能说。

所以,虽然她刚才只说了一句话,但却从侧面证明了春荼蘼的怀疑。

“你从何必断定此案为他杀?”康正源的声音缓缓响起 。

春荼蘼站起来,踱到周氏的身前,一字一句地说,“首先一点,是周氏刚刚说得明白,她睡觉很轻。却没听见响动。可是木椅沉重,若被踢倒,怎么可能不发出半点声响?第二,案卷中清楚的注明,当时吴氏掉了一只鞋子。试问,人之将死。谁不把自己打扮得利落些,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掉了一只?除非,是在用力挣扎中踢掉的。第三,我注意了卷宗中纪录的吴氏的身高,以及自缢所用绳子的长度,刚才又去吴氏家里,观察了一下房粱……”说到这儿,她看了一眼周氏。

周氏两手下意识的揪住衣领,好像要掐住自己的脖子一样,显然已经想到了什么可能。

春荼蘼不理,继续说,“把那些高度和长度加加减减,会发现吴氏若要把自己的脖子套进绳套,站在椅子上是不成的,至少也得是桌子的高度。或者,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把她挂了上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在吴氏房间的床前发现了一个泥印子。时间太久了,不容易判断出是什么形状。但显然,是个男人的脚印!”

周氏嘤的一声,已经跌坐在地上。

“还不肯说吗?”春荼蘼笑了笑,“那我就替你说。”

她转向康正源,“两个寡妇的家,尤其还是内室之中,怎么会有男人的泥脚印?我和附近的邻居打听过了,在发现吴氏尸体的前一天傍晚下过雨。那片坊间全是没有压实的土路,一遇雨雪,就泥泞不堪。而脚印并不明显,说明那凶手进屋时,雨才下不久,和吴氏的死亡时间对得上号。平时,周娘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且性子文静内向。而婆婆吴氏,却是个爱说爱笑的人,凡事也由她出头露面。所以,若有奸情,当事人必是吴氏!再说脚印,比正常男人的还要大些,所以,其主必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加之那一片的房子院墙虽然不高,但若要来来回回跳墙不被发现,显然也得有点功夫。于是我就到镇上去逛了逛,打听到吴氏经常把自家婆媳做的绣活儿拿到一家杂货铺子里代卖,再从杂货铺子中买些日用品回来。偏巧,那铺子的老板王勇,身高有六尺三四(将近一九零),年轻时还做过游侠儿,有一身好拳脚功夫。再细一打听,王勇与吴氏青梅竹马,还有过婚约,只是因为王勇出门游侠,多年无音讯,吴氏才嫁了别人。最后一点,遇到杀人者,普通人都会挣扎反抗或者大声呼救,而周氏却什么也没听到,只能证明杀吴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爱的人。”

说到这儿,她顿了顿,因为真凶已经呼之欲出了。不过她看向吴氏的目光中,充满了同情和无奈,“人都说婆婆和媳妇难相处,但吴氏和周娘子婆媳却很相得。邻居们都说,吴氏疼爱周娘子如同亲生女儿,周娘子侍奉婆母也非常孝顺。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就起床,为婆婆送去热水热茶,好让婆婆起床后梳洗,日日如此,风雨无阻。我猜,就在某天早上,周娘子照例轻手轻脚的进了婆婆的屋子,偏那天吴氏和王掌柜的不小心,早上离开得太晚,正被周娘子撞个正着。不,应该是周娘子发现了什么,慌忙躲了出去,和吴氏心照不宣。对此,王掌柜必不知情,不然周娘子也会没命的。可是,做婆婆的被媳妇发现这种事,一定羞愧难当。所以,当吴氏死了,看情形又像自缢,周娘子就以为婆婆是因为羞愤而自尽。于是为保全婆婆的名声,为免于被追查原由,她自愿顶罪,掩盖事实,以自个儿的骂名换来婆婆的清白。只是,周娘子并不知道,那吴氏因为私情被儿媳发现后,除了羞愧之外,还想干脆过了明路,和心上人远走高飞。可那王勇已经有妻有子,和吴氏做做露水夫妻野鸳鸯是可以的,却不愿意抛家舍业。吴氏逼得他急了,他干脆就把人勒死,挂在房梁上,赞成自缢的假像,唬得周娘子自动项罪!”

一番话,入情入理,就像在人们面前重现了那阴暗中的一幕幕似的。旁边,周氏已经泣不成声。康正源看向春荼蘼,对她颇为赞赏。随后又问周氏,“你可还坚持说,吴氏之死是与你口角后,一时想不开所致?”

周氏神色挣扎,好半天才咬咬牙,一个头磕在地上,“民妇说了谎,愿受相应的处罚。只求大人,为婆母申冤昭雪!”她是个聪明人,只是太孝顺了,太想报答吴氏的好,所以坚称是自己的错。现在,她明白吴氏的名声已经保不住了,当然要抓住凶手,才能解她之头之恨,也能让吴氏地下安宁。

“来人,去找县令拿差票,叫他亲自带人,把王勇捉拿归案。”康正源轻声吩咐,但眼神中厉色,一闪而过。

春荼蘼知道,这里的县令要倒霉喽。毕竟这件案子中虽然有周娘子的自首口供,但衙门也有失察之罪。他们因为有人投案,就疏忽了证据的收集,这是不对的。不管有没有人认罪,证据都必须完备,否则会让人找到空子,轻易驳倒,若是别有用心的人,自然会利用这一点。

王勇被带来后,立即明白是逃不掉的。他倒也光棍,干脆招认了全部罪行,免得再上堂连累妻儿,或者因用刑而受皮肉之苦。只是他杀人是出于义愤,因为吴氏要跟他闹起来,他失手之下,掐死了吴氏,然后伪装了自杀现场。

“我每天晚上都梦到她来找我索命,干脆以命相偿,到阴间再分辨清楚。”王勇说。

最后的判决是:王勇的杀人罪为故杀,但他是在激愤中突生杀念,之前并无杀心,所以只判绞,给了他一个全尸。说来也是报应,他掐死吴氏,自己却受到绞刑,真是公平之至。

周娘子,冒认罪行,属于扰乱公堂。但念其孝心一片,为其婆母的名声而宁愿舍命,算是有大功,因而功过相抵,当堂释放。不过,周氏的名声变得更好了,州府还给了嘉奖,那是后话不表。

对于春荼蘼来说,则进一步适应了古代的司法制度和程序。就这个案子而言,如果是在现代的话,只验尸就能判断出自杀还是他杀。但大唐的尸检,还远不如有宋慈的宋代,更不用说比现代了,项多算是在萌芽状态。其他刑侦技术也一样,相当落后,所以推理和判断,心理和技巧,就成了破案的关键。若让她辩护,也当然是辩护的关键。

这一趟,她总算没跟康正源白来,因为她真正的明白了。

第六十二章 一个贴心,一个贴身

还有一个案子,是在辽州。

辽州已经快到幽州的边界了,到达辽州后,一行就要从另一条线路折返而回。

巡狱史一行到达的时候,有人拦路喊冤。康正源倒也负责,并没有发怒,而是叫手下人把上告者带到了下塌处。不得不说,他所到之处,官员们都热情接待,好吃好住好招待,还有人给送可暖床的美妞。可康正源同学虽然收点小礼,但出格的不要,而且只住在馆驿里,就算在范阳,韩无畏是他的表兄,他也是住了军营而已。若对他太过热情了,他查得反而更严,有错处的,罚得也更狠。到后来,就没人敢这样明着暗着贿赂他了。有那工夫,不如把案卷整理一下,该补的补,该改的改倒便宜些。

不过有人拦路喊冤就是大事了,想想,得多大的冤情才会这样做啊,吓得当地州府的刑司官员麻溜儿地跑了来,头上和手心都是冷汗。他们这些当官的,很少彻底干净的,所以不管做没做过亏心事,底气都很不足,也想不出到底是谁出了岔子,让刁民逮住机会上告了。

可当大家坐在馆驿的驿厅里看到那个上告人,中级官员倒还不怎么,现管的县官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因为上告者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典型的东北小伙儿,高大,憨厚,认死理。用东北方言说:有点彪。或者说,是个彪子。

但春荼蘼看到这个叫刘二郎的家伙。却是很喜欢。因为他够直白,说的话比较容易懂。他所要求的,也非常简单明了,还因为他是戍边的军士。

春大山就是军人,她爱屋及乌。

刘二郎要告的,是他的亲娘舅王某。三年前,才年满十八岁的他被调换到边界戍卫,当时他家在村里算排名前列的有钱人,足养了五头牛。在古代,牛是相当重要的生产力。杀牛是犯罪,更不用说吃牛肉什么的了。普通的农家,有一头牛就不错了,何况五头,所以说,那是很大一笔财产。只可惜家里除了他,再无旁人。父母和祖父母全都去世了,也无兄弟姐妹,他只好把牛托付给王某来养着。他想,娘舅是很近的亲戚,总不能坑他的。

好不容易,三年期限到了,他又换防回到家乡。然而。当他找娘舅王某要回牛时。王某却告诉他,只有三头了,之前死掉两头。他不信,因为他把牛送给舅舅代养时,五头牛都是才成年的,其中四母一公。而当他偷偷到牛棚去看时,发现牛有快二十头之多。他找舅舅理论,舅舅除了那三头。其他全是王家的。

刘二郎很生气,因为王家一向很穷,以前还要靠他家来接济,哪有钱买牛犊饲养?可王某坚称如此,甥舅两个人分说不清,就吵嚷起来,连里正、村长都劝和不了,最后见了官。

可是这案子要县官怎么判啊,他又不认得牛,偏刘二郎拿不出证据,连人证也没有,于是这无头官司纠缠了好久也没个结果。谁也没想到,为了几头牛,刘二郎居然来拦轿告状!

真真是,岂有此理!

康正源也头大,可以说,他管了这么多年的刑司之事,第一回头大如斗。若不接这个案子吧,实在有负皇上所托,传扬出去也不好听。因为案不管大小,他的职责就是审理清楚,不然公平就无从谈起。若接手吧,还真是哭笑不得。而且他一时也想不出如何判案,何况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哪。

情不自禁的,他看向春荼蘼。

两人相处日久,春荼蘼关于各类案件的奇思妙想层出不穷,他不知道那是千百年来,人类在刑司律法上的积累,被法学家们浓缩成知识精华,再被春荼蘼学以致用了,还当她是天纵奇才,越来越有把她留在身边的想法。

此时,他遇到为难处,就自动而自然地想听听她的意见。

因为驿厅里人多,春荼蘼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的站在离康正源不远不近的地方,低着头,旁边站着春大山,做足了书童的样子。此时感觉到康正源的目光,连眨了几下眼,向厅后努了努嘴。康正源会意,站起身来说道,“此案本官接受了,你过几天再来听判。其余各位大人,也先散了吧,本官才到贵地,要先安顿一下。”说完,起身就走到后面的驿楼去了。

春荼蘼紧紧跟在后面。

进了居处的小待客厅,康正源不等坐下,就急着问,“这案子,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春荼蘼顿了顿,脑海里想起刘二牛那愣怔却倔强的样子,忍不住笑道,“那个人还蛮有意思的。再说了,他是戍边的军士,若连他的后方也保护不好,令他为国征战在外,回到家却连衣食财物也让人坑了去,只怕寒了将士们的心。”

“这么说,这个案子不仅接得好,还要判得漂亮?”康正源发愁道,“只是,也不能随便把牛判还刘二郎,没有切实的证据,又似对民不公,怕引来不满之言。”

“没有证据,找证据不就得了?”春荼蘼胸有成竹地说,“或者说,让被告自动供述,那不就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说说,到底有什么鬼点子?”康正源见春荼蘼笑得双眼眯眯,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对付说谎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更大的谎言诈他。”春荼蘼毫无道德感的说。

“说谎?只怕不好吧!”康正源从小受的是传统教育,一时无法接受。

但春荼蘼振振有词,理直气壮,“谎言本身没有善恶,只分为善果的,还是恶果的。咱们是为了断案,说点小谎只是策略。我听某个姓拿的胡人说过:目标。永远会证明手段是正确的。”

康正源立即就败了,或者说,他本来对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言辞也只是表面尊重,于是就说,“你干脆直说好了。”至于姓拿的胡人是谁,他没兴趣知道。

春荼蘼就笑道,“康大人只要发出个消息,说逮到个偷牛贼,公开在县衙审理。牛诶,偷牛诶。大罪。当然,这个偷牛贼要找当地公门中人假扮,但最好是脸生的。然后,这个贼就供出是两个人共同犯罪,他的同谋就是刘二郎的娘舅,偷的牛数正好是他牛栏中的数目。我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康大人可明白了?”

康正源恍然大悟。脸上也带了笑,“明白了。这样一来,刘二郎的娘舅要脱了偷牛贼的大罪,就要解释他怎么会有这么多头牛。如果解释不清……会判很重的。为了脱险,他必然会交待,到时候他自己的话,就是证据。”

“康大人聪明。”春荼蘼小小拍了拍马屁。

康正源没说话。心道:你这丫头才是鬼精灵哩。天地孕育万物万人。真有集其灵秀者。

第二天,康正源就照春荼蘼的计策办理。果然那王某吓得半死,不得已承认那些牛并非偷来的,而是自家外甥寄养的牛,及三年来所生出的小牛。

如此一来,案子判得干脆利落,少不得众官谀词如潮。那刘二郎更是高兴,四处大力宣扬康正源的清明廉洁。结果他们离开辽州时,康正源居然得了把万民伞。虽说其实只是几百个乡绅、士子或者识字的军士们共同捐的,但仍然是很大的面子。

“这是托了你的福。”在返回的路上,康正源对春荼蘼说,然后拿出个包袱来,“这是送给你的谢礼。其实也不是专门给你的,本是给我做的,可惜短了些。”

看起来,应该是衣物,但春荼蘼并不敢收,毕竟她还指望多办事,让康正源和韩无畏高兴了,好为春家脱离军籍的事,和那位兵部尚书多说几句好话哪,因而坚辞不收。

康正源多好的眼力,多灵透的心,看出她的顾虑,笑道,“这次出行,因为你的缘故,我的比往常跟在皇上身边还要轻闲。说起来,此次巡狱,你是首功。不过你是女子,所以功劳自然会记在你爹头上。放心吧,兵部尚书虽然为人古板,做事很少通融,却还是明理的。”

有了他这话,春荼蘼自然就不好推辞了。等回到自己住的屋,打开一看,发现竟然是件皮袍子,普通的灰色,也不知是狐皮还是什么皮,总之拿在手里虽轻,但那毛油光水滑,摸起来柔软又厚实,居然是上品裘皮。

“康大人也送礼给你了?”春大山进了屋,看到她手中的皮袍子问。

春荼蘼点了点头,“是怕我冻着吧?”

到了辽东郡的地界后,她把自己包成了个球状,两件填充了木棉纤维的袍子全裹在身上不说,过儿还给她做了手套和护耳,还有一双大好几号的靴子,外面缝了羊皮,内里是好几层的厚布,还在鞋内填充一种名为乌拉草的野草。

当地人说,穷人要熬过寒冬,多亏了这种柔软又保暖的草,不然手脚一定会冻伤的。

“这个,也很贵重。”春大山摸了摸袍子说,神情间有些不自然。

这虽然并非白狐、红狐、紫貂那样的极品,但也相当不错了。头些天,他看到当地官员送了康正源些皮子,没想到,他转送给了女儿。

“要不,还回去?”春荼蘼看到父亲的表情,也有些迟疑。

春大山想了想,叹了口气道,“留着吧,爹没本事让你暖和,难道还拦着?放心,这人情债,有爹来还。你把心放肚子里,踏踏实实穿你的。等回了范阳,爹打几只兔子。往年不知道你这样怕冷的,回头叫过儿给你做兔皮靴子,手套和护耳。”

“谢谢爹。”春荼蘼高兴地对春大山笑。

韩无畏和康正源给的礼物一个贴心,一个贴身,不可谓不好。可她,更爱她爹送的。

第六十三章 球状少女

幽州的治所在幽州城,也称为蓟城,南北九里,东西七里,开十门,是一座长方形的城市。

不过巡狱史一行为了能在吉日吉时入城,头一天有意停止前进,就在幽州城外十里的地方休整,准备第二天一早再出发。

古代行军的速度,轻兵五十,重兵三十。是说轻装前进,日行四个时辰,约走五十里。所以从此处进发,最慢一个时辰也能进城。

这一路行来,他们大多数时候住在馆驿,但有时错过宿头,或者两个馆驿间距离较远,也会露宿在野外。只是今天倒不必,因为幽州城外有长年驻扎的军营。幽州的罗大都督早就得了准信儿,虽然因为官职、辈份儿等诸多原因没有亲自来迎,却叫手下早做了准备,为一行人妥善安排好了住处。

康正源只是从六品的小官不假,可他是大长公主儿子,今上的亲外甥,深得皇上信赖,还担着皇差的名头,怠慢不得。只是军营不可无故进入女眷,春荼蘼主仆就不能跟着了。至于钱老板一家,因为采买的货物已经齐全,幽州城离范阳又不远,所以前天已经分道扬镳,提前回家了。

好在,距离军营不远的地方,有一处私人的邸舍(私人旅馆),专门招待因错过开关城门的时间而不得进城的人们,环境还很不错的。

康正源为了安全着想,又希望春荼蘼住得安静舒服。本想把邸舍全包下来,但春荼蘼认为这个邸舍的存在就是为了方便行人的,若为了自己,而使得其他来不及入城的人失了歇脚的地方,实在有点于心不忍。何况,今年雪少,他们到辽东郡都没遇到大雪,但天却在阴沉了整整三天后,自清晨时飘起了鹅毛大雪。这种天气露宿于外,说不定会冻死人的。

“有我爹保护我呢。不会有事。再说了,邸舍离军营这么近,那店老板就是为着安全着想才这么建的吧?若真有什么事,顺着风大声嚷嚷都能听得到。至不济骑上马片刻也到了,大人只管安心。”春荼蘼劝康正源,“若大人实在不放心,再拔几个军士过来不就得了?”

康正源当然不能拂了罗大都督的好意。必要住在军营里的,又见春荼蘼坚决不肯扰民,也只好应了。除了以春大山为首的四个卫士外,又拔了八名士兵,虽说没包下邸舍,却也占了七间房,足有这家邸舍的一半地方。

那邸舍的老板一看是一群军爷保护着两个小姑娘住店。而且占了最好的房间。愁眉苦脸的以为店钱是收不到了,哪想到春大山拿着康正源的银子,花着一点不心疼,出手大方,喜得那老板好酒好菜的招待。

春荼蘼等人安顿好时,已经快过晌午了,因为两个月来一起行路,大家早就混熟了。又都饿得要命,因此并没有很讲究的分桌而食,只是让店老板把饭摆在二楼的厅里,拼起了三张桌子,多多加上炭火盆,大家坐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吃起来。

冬天,时令的新鲜蔬菜是没有的,只以储存在菜窖里的菘菜(大白菜)、胡豆(豌豆)和冻豆腐为主要的菜品,如果舍得花钱,还有些自秋天储存下来的菠菜、芹菜、芥菜等。看着自家女儿因两个月来不停奔波而瘦得尖小的下巴,春大山绝对舍得银子,于是店老板拿出了看家的本事,用足了材料,以“羌煮貊炙”为烹饪方法。

所谓“羌煮”即为煮或涮羊、鹿肉,“貊炙”类似于烤全羊。当然,绝对没有现代那么细致,貊炙上桌后,要自己用刀割肉吃。羌煮也不是让客人自己涮着吃,而是煮好了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端上来。

春大山本来以为自己娇滴滴的女儿会不喜欢这种有点粗野的气氛和吃法,哪想到女儿眼睛亮闪闪的,还捏着袖口给他倒酒,似乎很喜欢这样的气氛,也就放下心,不断用刀把烤肉切成小片,堆放在女儿面前的碗里。

其实春荼蘼不但不介意,还很喜欢这种“原生态”的感觉,第一次在古代感觉到了自由奔放。不知为什么,她忽然想起草莽人士常说的几个字: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只见外面白雪飘舞,屋内热气腾腾。烫得滚热的酒水下肚,虽然酒色浑浊有杂质,却酒香怡人,身子也立刻暖了起来。搭配着饭香四溢,真的很舒服,心情跟着大好。

主食,是毕罗。

那是一种面粉做皮儿,里面包着馅心的、或烤或蒸的一种面食。常见的馅有猪肝的、羊腰子的、临海的地方还有蟹黄馅的。当然,只怕皇宫里也会有。春大山知道自家女儿不爱吃动物内肝,又赚烤制的面食发干,于是早吩咐了下去,单做一种芥菜肉末的蒸毕罗。

春荼蘼这一世才不到十五岁,身段又纤细,所以饭量不大,加上又陪着自家爹喝了一盏小酒,此时笑眯眯的看着大家尽兴吃喝,自己却只吃了一角巴掌大的毕罗、以及春大山切割好的大半盘子羊肉、鹿肉和一些蔬菜。但所谓肉面饱十分,尽管如此,她也吃得很撑。以致饭后她都不敢坐着,找回了大学时代吃自助餐时那种扶墙进,扶墙出的可笑感觉。进去之时,是饿得抬不起头,出来时,则是撑的直不起腰。

也所以,当春大山说要去军营一趟时,她非要跟着一起去。

“外面怪冷的,这雪就没停过。”春大山不愿意带上她,“我是受人之托,到军营里送点东西去。你魏叔叔在这边军中有亲戚,刚才我一打听,巧了,就在那军营做事,若此时不去,怕过几天忙起来就抽不出空。你乖乖在这里等着。爹去去就回。”

“女儿是想消消食嘛。”春荼蘼展开撒娇**,“羊肉倒饱,刚才一时贪嘴吃多了,克化不动的话,半夜会难受的。而且古语有云,霜前冷,雪后寒,现在雪正在下,路即不滑,外面也不会太冷的。”

“你就是想玩雪是不是?”春大山无奈。“咱们这儿冬天不算太冷,倒是有几年没下这么大的雪了。”

春荼蘼一听春大山的语气松动,立即上前抱住父亲的胳膊,轻轻摇着说,“爹啊,你就让我跟着吧,顶多我穿得暖和点不就行了?不让女人进军营。我就在外面玩会儿,您送了东西出来,咱们再一起回,一来一去也不会在外面多长时间。”

见春大山犹豫着要点头,又加了一句,“军营中自然有好酒好菜招待康大人,可他未必能吃到这么好吃的毕罗。刚才我对店老板说了。让他再烤上几个好消化又容易保温的。到时候爹帮我给康大人送过去。虽然是不值什么的东西,但却算是咱们有心。他送了贵重的皮袍子给女儿,这算不得还情,好歹用行动告诉他,咱们父女记在心里了,那毕罗也算个村味儿。”

春大山哪里说得过她,又被她磨得没办法,也就点了头。只一再嘱咐要她穿得多些。

此时,已是申时中(下午四点),因为大雪未停,天色虽然阴沉,光线却很好。在过儿的帮助下,春荼蘼里面穿着夹袄夹裤,再穿一层絮了木棉的棉衣棉裤,外面套着康正源送的皮袍子,还戴了在辽东郡时人家送给春大山的皮帽子,拉下两侧的帽沿,全当护耳了。脚上,是大了好几号,填充了乌拉草的靴子,最后还戴上了手套(类似于手筒,只是袖口扎紧)。只要她把脖子一缩,大半张脸都能埋在领子里,什么寒风也能奈何不了。

当她就这么像小乌龟一样蹭啊蹭的到了楼下时,春大山正等着她。见女儿这滑稽样子,他忍不住笑出来。再看跟在后面的过儿,虽然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套着衣服,却还看出个人模样来。

“我让她别跟着,这死丫头不听。”春荼蘼告状。

“奴婢又不像小姐这样怕冷。”过儿一脸坚决,“刚才也吃多了,怕停食,就侍候小姐一起走走呗。”

“给康大人的毕罗带了没?”春大山问。

春荼蘼刚想回话,一边的过儿生怕不带她去,已经紧着上前打开邸舍的大门。

寒风,立即就涌了进来,差点把胖乌龟春荼蘼同学吹倒了。而且她被风噎得说不出话,只举起了两只前蹄,捶了捶胸口,表示在怀里揣着呢,又逗得春大山想笑。(春律师的双手因包在手套中,呈圆蹄状,请自行想象哆啦A梦的前爪。)

春荼蘼怕春大山再啰嗦,紧跟着过儿跑进雪地里。

下了大半天的大雪,地上已经积了很厚,都没了脚脖子了。春大山出了大门,不知第几次又想把女儿再送回邸舍里去。可春荼蘼却已经跑进大雪里了,没两步,她就因为穿得太多,太笨重了而摔地雪地上。但春大山的惊呼还没出口,她利索地爬了起来,还追着要抓过儿,一时之间,两个小姑娘笑得嘻嘻哈哈的。

漫天风雪,一片银白,两个球状少女在雪地上追逐、欢笑。虽然那天仍然是苍灰色,此刻在春大山眼里,却是无比晴朗。

第六十四章 雪人

从邸舍到军营,只几步路,因为地势平缓,远远的都能互相看到。不过因为春荼蘼玩得特别高兴,春大山微笑着在后面慢慢跟行,却足走了两刻多时间。

对于春荼蘼而言,好像有一万年没这么开心过了。前世的少女时代,都用在了应付繁重的课业之上,好不容易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大学,进了超难进的法律系,又要参加通过率很低的律师资格考试。也就是在那时候,她失去了惟一的亲人,父亲和祖父。毕业后,为了赚钱,为了成功,为了填补内心中因为失去亲人的空洞和没有安全感的心灵,她放弃了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错过了大把美好的年华。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欢笑。

然后,当她穿越了时空,回到这个一千多年前的大唐,似乎少女时代也跟着回来了。除了经过苦学和实践得到了知识,连她的心态也年轻了起来。

虽然当律师,而且是有名的、胜诉率超过了九成半的高级律师,令她养成了一些极不好的职业习惯,比如多疑,除了亲人外,不太相信旁人;比如有的进修过于理智;比如好斗,不吃亏;比如诡计多端;比如好奇心过重;比如关键时刻可以卑鄙无耻黑心肠……

可不知为什么,重新获得了家人,她的内心深处,其实变得纯净了起来,就像,这雪。

然而不管她在雪地上怎么撒泼打滚。这段路还是走到了。春大山见她脸色红扑扑的,别说冻着了,甚至还有些微微出汗,故意板了脸道,“别闹腾了,刚才雪地上没人,才许你这么疯的,这会儿军营有人出入,给我安分点。”

春荼蘼乖巧地点头,一脸孺幕之情。看得春大山心又软了。

他叹口气,抬步要往军营里走,又回过头,不放心的嘱咐,“雪地里不能出汗,不然容易伤风。”见春荼蘼点了头,才快步走向军营。

在军营的大门口。有站岗的卫兵,还有定时巡逻的。春大山上前通报,还好那卫兵认得他是跟康大人一起来的,盘问两句就放行了,然后,目光烁烁的盯着春荼蘼和过儿,好像她俩是窥探军营的胡人奸细。春荼蘼被他盯得不自在。就拉着过儿往一边走了走。

幽州大都督统兵九万一千人。有马六千五百匹,分为九个军。经略军三万人,驻扎在幽州城。而城外,有点像前哨的设置,大约只有兵丁一千不到。不过,这个大营建设得倒是很规整的,四面用削尖的木头围了栅栏,里面军帐的布置和安放也有窍门。只不过春荼蘼不太懂。但她觉得,大营正门的这个门楼还是挺威风的。

带着过儿,春荼蘼沿着大营向南边溜达了几步,深呼中,只觉得雪中空气真是好。向远方看去,天地苍茫,近看……咦,神马东西?

就在与她所站之地的平行之位,大营的栅栏之下,堆着一个雪人。说是雪人,其实只是个模糊的人形,个头儿倒是挺大,可惜不精致,下面一个长方形,上面堆着个圆球。

“过儿,我们把那个雪人弄得漂亮点吧?”春荼蘼忽然玩心大起。

“好啊好啊。”过儿今天跟春荼蘼玩疯了,毕竟不到十四岁的小姑娘,当即点头答应,随后又有点犯愁,“弄成什么样子呢?奴婢看挺难的,反正雪这么厚,不如再堆一个。”

“来不及呀,说不定我爹待会儿就出来了。”春荼蘼边说边拉着过儿向雪人走,“这个雪人的形状挺不错的,只要稍微修饰一下……”

说着,已经到了雪人跟前儿。她弯下身去,先是在雪人的身上拍拍打打,手下的感觉很松软,并不像普通雪人那样,把雪砸得实在。

“谁堆的呀这是,一点不负责,这样,风一大就会塌掉的。”她一边抱怨,一边用手去抚动上方的圆球,也是就雪人的头。哪想到雪居然是浮的,抹了两下,大片大片的掉落。然后在不经意间,她正对上一双眼睛!

就像人们遇到绝对无法预料的事,瞬间,她僵在那儿,无法动作也无法思考,只和那双眼睛对视。那眸子黑沉沉的没有生气,却幽幽发出碧色光芒。

几秒之后,她惊呼一声,“狼啊!”双腿一软,一下就跌坐在雪地里。

过儿本来站在一边四处看景,听到春荼蘼的惊呼,立即就来扶她。抬头间,也见到那双眼睛,不由得惊叫一声。可恰巧在此时,有一阵寒风卷起,生生把她的声音给顶回到胸腔中,害得她不停的咳嗽。

两个人都极度害怕,偏偏腿脚都挪动不得。

到底,春荼蘼在现代打刑事案时还经常看死尸的,很快清醒过来,见那不管是狼还是人的东西一动不动,不禁又是大骇,又是好奇。

她咬紧牙,先强迫自己支撑着双腿爬起来。然而,她并没有逃走,而是再度小心翼翼地上前,想看看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过儿在后面哆哆嗦嗦的拉她,她忽然犯了倔性,就是不理。

是……狼的标本吗?那双眼睛……看不清,但眸光属于狼。是被兵士们扔在这儿,因为落了大半天的雪,全身被覆盖住了,所以刚才她误以为是雪人吧?可它的样子,真像个人形。不会在这里放个死人那么变态吧!

她极缓慢的靠近,推了推。

“雪人”晃动了几下,却没有反应,也没倒下,眼睛还是死盯着一个方向。可是天哪,这应该是个人吧?她刚才推的时候,好像碰到了肩膀。犬科动物的肩膀不可能这么宽阔!那这个人是死是活?

情急之下。她两下扯下手套,赤着手把“雪人”身上的雪全拍掉。过儿也缓过神来了,急得一直拉她,“小姐,小姐,您要干吗啊!小姐,您停手!奴婢去叫人。小姐!”

几乎是下意识的,春荼蘼手上片刻不停。很快,“雪人”身上厚厚的浮雪都掉落了,露出下面的人。是的。确实是个人!男人!

这个男人非常高大,因为他跪在地上,腰板挺得笔直,头顶几乎到了春荼蘼的肩膀。他的头发又脏又乱,浓密打结,蓬乱的覆盖在脸上,除了那对绿眸。长什么样完全看不清楚。而当没有雪片阻隔,他身上传来浓烈的血腥味,显然有很重的外伤。他的双手和双脚都被很粗的铁链子锁住,长长的延伸,牢牢绑在栅栏内的一棵大树上。

“是死人!”过儿颤抖着声音说,再度跌坐在雪里。

春荼蘼被吓住了。

她见过死人,数目还很是不少。而且有的死状相当恐怖惨烈。甚至成为碎肉状,有的还被烧成斗拳状。可从没有这一刻,她感觉如此诡异。是的,诡异。因为她不确定,眼前的真是死人吗?若说是死的,她拍打他的胸膛时,似乎感觉到了有微弱的心跳。若是活的,为什么眼珠子都不动一动。也不发出半点声响?

而且,活人应该有热乎气儿,在这种天气里,呼吸会喷出白雾,雪落在皮肤上,也会融化的。为什么,他不喷白雾,雪落在他的睫毛上,就慢慢结果了冰花,都不化的!

无意识的,她的食指划过那男人裸露的下巴,冰凉一片。而当她伸出食指,哆嗦着、缓慢的、试探的伸到他鼻子下面时,他动了。

他张开嘴,雪白的牙齿一下咬在那根嫩白纤细、因为冻了片刻而发红的手指上。

春荼蘼再也控制不住,大声尖叫起来。她都不知道,她能这样叫的。以前,她总以为自己特别冷静,绝不会发出这种噪音!

她几乎能感觉到手指被钳制,感觉那口腔里微温的气息,感觉坚硬的牙齿要噬入她的皮肤!

可怕的是,她连抽了两下,都抽不出手来。但,那极度的恐慌过后,她又发现手指没被咬断!他捉住她不放,却没有下狠劲儿。两人的距离太近了,她又撞入他的眸色,蓦然觉得那双眼睛不正常。这个人,就像没有魂魄似的。

而她的尖叫,终于引来了不远处的卫兵。那卫兵三步两步跑过来,拎起手中的长枪,狠狠 打在那人的肩膀上!

嘭的一声,这样的力度,这样的寒天里,骨头会断吧?

春荼蘼心里一紧,还是不习惯冷兵器时代的暴力。

那人闷哼了声,终于松开了嘴,春荼蘼抽手太用力了,往后便倒,把才爬起来的过儿又撞翻在雪窝里。

那人受伤颇重,哇的喷出一口血,溅在春荼蘼手上数滴。

雪白的皮肤,艳红的雪,看起来妖异异常,却也凄厉无比。

“我说小姑娘,你是跟刚才那位春大哥来的吧?好好的,你招惹这个人干什么?”卫兵不满地道。

“他是谁啊?”春荼蘼问着,可眼睛还粘在那男人的身上。

只见他刚有了点活人的表现,很快就又陷入那种类似植物人状态了。身子不动,直挺挺的跪着,眼珠子也不动。好像刚才突然咬他,只是她出现的幻觉。

可是,提起手,看到食掉上有几个牙印子。可能是她往回拉扯时太用力了,一处皮肤被划破,隐约渗出血来。

第六十五章 活下去!

“小姐,你手流血了!”过儿终于站稳,看到春荼蘼的手,惊呼。

“没事。”春荼蘼把手揣在袖筒里。

立即,温暖的感觉包裹住她的指尖,产生微微的刺痛感,被那人的牙齿划伤的地方,也火辣辣的。

在前世,她赚钱虽然多,早就是金领一族,却绝对不穿动物皮毛。因为现代的冬天有各种保暖的设备和衣物,裘皮实际上防寒的作用已经下降为为了装饰和美丽。很多女明星都是上穿裘皮,下面光着腿穿短裙,露出膝盖。但古代不同,一切是为了生存。最重要的事,古代人对自然和动物充满敬畏和尊重,他们不为了手感更好更活剥动物的皮,不会刻意残忍,且猎人们还会供奉动物为神灵,会对大自然有反馈。

可此时,她身上穿着暖和的皮袍子,好像风雪都不往身上落似的。面前这个野兽一样的男人,却只穿着单薄的一麻衣,可是从他裸露的脖子和手脚来着,却又没有冻伤。

这也……太奇怪了吧?而且对比一下,她觉得自己特别“为富不仁”。瞬间,她犯了心存正义的律师们常犯的毛病:喜欢同情弱者。所以,她的恐惧很快就消散,只剩下怜悯。

“他是谁?”她再度开口问。

“本营的军奴!”那卫兵轻蔑地说,那语气,好像这个男人连条狗都不如。

春荼蘼知道,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比方说春家是军籍,就比不让普通百姓的良籍。老徐氏在祖父面前总是抬着下巴。就是觉得自家女儿良籍商户下嫁春家,将来生了儿子都脱不了军户,算是巨大牺牲。

比军籍更低的是贱籍,再下等是奴籍。身为奴隶。像过儿和老周头那样,随主人家的户籍在官府登记造册的还算不错的,有大量奴隶根本不在册。这类奴隶就像黑户。像是不存在,是死是活,是杀是卖,都没地儿说理去。

但,他们还不是最可怜的,最可怜的是军奴,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是被人踩在泥里的存在。春荼蘼并不怪这卫兵的态度,因为对于大唐人来说,自己的财产,比如牛羊等等,确实是比军奴更值钱。更要爱护。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好歹是条性命!”过儿怒道。

她自己就是奴籍,虽然主人家对她非常好,但此刻预计突然对这军奴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

“你们知道什么?这个军奴是半个胡人、是疯子。不仅如此,力大无穷,还身负邪术。若不这么困着他,谁知道他会不会又伤人!”那卫兵也有点生气了,觉得眼前两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什么也不懂,却还跟着瞎掺和。“若非罗大都督有令,不得擅杀军奴,他早就见阎王了!”

所以,他若被虐待、被冻死在雪地里,就算不得“擅杀”!看起来,这个人应该来军营不久。不然肯定挨不过去。但这些话,她只是在心里想想,却没说出来,免得闹出不愉快,对父亲和康大人此行不利。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这是人家的地盘,她不会那么没眼色的。

“他是疯子?还有邪术?”春荼蘼假装好奇的问,目光一瞬不瞬地落在这个军奴身上。

大唐西部和北部,胡汉杂居,胡人是很多的。而庆平帝实行民族融合的政策,也并不排挤外族人。在这种大环境下,虽然胡汉通婚的极少,却也不是没有。半个胡人什么的,并不稀奇。

奇怪的是,这个男人本身。这半天了,他确实在微弱的呼吸,可是呼出来的气息似乎是冰的,仍然没有起白雾。而且,雪片落在他的脸上,也仍然不融化。再看他的眼神,空洞、死气沉沉,就像丢了魂似的。偶尔眼珠子动一动,那目光就像是野兽般戒备、警惕、残酷,却又冷漠孤独,令她的心都揪起来。

“来的时候就疯。”那卫兵似厌恶,又似恐惧的缩了缩脖子,“三天了,一句话没说过,一口水和饭也没吃过。派他到马厩干活,战马吓得不断嘶鸣、刨蹄子,连草料也不吃。军中养的猎狗,被他看一眼,就夹着尾巴跑得远远的。那可是连虎狼也不怕的凶犬呀。要治服他,最后几十个人都带了伤。还有,你叫他,他没有反应,就像个活死人,用刀怎么戳他,血流得哗哗的,他却也不喊疼。要不,我试一下你看?”说道,就要抽出腰中的配刀。

“不用!”春荼蘼连忙阻止。

就算是个怪物,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她不是滥好人,更算不上圣母,却绝对不接受无缘无故的暴力。若不能留,若为了公众的平安,他必须死,至少给他个痛快,给他最后的生命尊严。

他身上那些伤,就是这么来的吧?可他真是怪物吗?不,怪物不应该有那种眼神,刚才也不会放过她的手指头,没咬断。明明是她冒犯了,可他却宽恕了她,咬她的力道恰到好处,即没有伤害她,也不让她闪开。

怪物,会这么做吗?

“你们别不信。”那卫兵似乎是害怕,急于找人分享,所以什么都对春荼蘼主仆说,“他跪在这儿一天一夜了,我们还用雪把他埋了多半截,看看他,还不是没死!”

原来那雪是卫兵们堆的,怪不得这军奴如此高大,又跪得直挺挺的,却还是被雪淹没。能说是营里的卫兵们残忍吗?说不清。她记得在现代时曾经看到过一个报道,那些屠杀犹太人的德**官们,上战场时还带着家人的照片,温情脉脉。希特勒是头号战争罪犯,却为死去一只宠物而哭泣。

人,是最复杂的动物。心中有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集中残酷到令人发指。

“他若真是有邪术的。只怕早跑了吧?”春荼蘼柔和了面色,对那卫兵道。同时,动手解开身上的皮袍子。

那卫兵吃了一惊,不知道春荼蘼要干什么。春荼蘼却一边解衣。一边仔细注意着那军奴的眼睛,发现他似乎有些怔然,但那“人类的表情”一闪而过。

“兵哥哥。请你吃毕罗。”终于,她解开皮袍,把揣在怀里,用布包裹了几层的毕罗拿出来。那本来是给康正源带的,可是刚才玩得太高兴,春大山进营时,父女俩把这茬都忘记了。

那卫兵愣住。

叫他军爷的多了。兵哥哥这词倒新鲜,而且由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叫出来,在这寒天雪地里听着那么顺耳。

“多……多谢,不必客气了。”卫兵抓抓头。

春荼蘼给过儿使了个眼色。过儿立即上前,把毕罗塞到那士兵的手里。脆生生的道,“兵哥哥,这也算不得孝敬,不过是想着,您肚子里有吃食,可以挡寒呢。”

天寒地冻的,一线暖暖的食物香气,钻入卫兵的鼻子。他们两个时辰一轮岗,在这种鬼天气里。他冻得要命,自然也需要食物带来的热量。闻起来,这是猪肝毕罗,他最爱的。

毕罗一共三个,拿给他两个,另一个还在春荼蘼手里。而春荼蘼正同情的看着那疯子。他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觉得是小姑娘心软,同情心大泛滥。不过算了,反正这批军奴很快就被其他营带走了,听说要修什么防御工事。这疯子能力拔千钧,兴许很有用。再说了,这个可恶的军奴身有邪术,若真死在这儿,指不定谁倒霉呢,干脆放开手,反正责任落不到他头上就行。

“若不是听到你们叫,我本不能离开大门的。”卫兵把毕罗揣在怀里,挥了挥手,好心地说,“还是快走吧,当心他咬你们!”说完,就又回到岗位上去了。找个背风的角度,拿出毕罗咬了一口。嗯,真香。要是,能有点酒就更好了。

这边,春荼蘼了略弯下身,把剩下的毕罗递到那军奴的嘴边,“吃吧。若你没做坏事,可老天非得要折磨你,要你死,你就一定要活下去!”

被卖做军奴的人,很多是罪犯,比如临水楼一案的付贵。但也有很多是被株连的、被冤枉的。不管庆平帝多么英明,古代司法也有其黑暗和可怕的地方。尤其是关于人的等级制度,有的人有特权,除非谋反等大罪,杀人都不且偿命。可有的人则命如草芥,随便就被充军为奴。

“活下去!”她又说,胸中涌着郁闷能平的气息。

那军奴没动,但眼睛里突然浮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看不懂,非常复杂。

春荼蘼暗喜,因为这证明此人的智商没问题,他表现得不像正常人,可能是心理原因。至于他全身发寒,与这天气像是融为一体了,或者令动物产生恐惧感,也未必是邪术,说不定是特异功能呢。

“活下去!”她用力点了点头,把毕罗又向那军奴的嘴边凑了凑。

那军奴还是没反应,但春荼蘼却犯了倔性,手举着毕罗,也保持不动。每隔几秒,她就重复一句,“活下去!”

这样也不知多久,那军奴终于张开了嘴,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放在现代,都能去做牙膏广告了。

过儿一边看到,怕他咬自己小姐,连忙上前阻拦。春荼蘼却摆摆手,让过儿别管,虽然她也紧张得心跳加速,可就是不肯躲。

第六十六章 自信的女人最美丽

终于,手上感觉到了拉扯力,那军奴终于咬了一口毕罗。而有了开始,接下来就顺利得多了,就着寒风,军奴很快就吃完,显然已经饿到极致。奇怪的是,他算是吃得狼吞虎咽,可却不给人粗鲁感。甚至,带着点从容。

而此时,春荼蘼的手快冻僵了,可看到军奴干裂出血的嘴唇,心想好人做到底,就又跑到一边,捧了一捧雪给他,权当是水了。只是那军奴大约渴极,吃得凶猛,到最后一口雪时,舌尖无意中舔到了春荼蘼的手心。那奇怪的触感,害得她慌忙缩回手,在袍子上猛擦了几下。

是她逾矩了,就算对方真是疯子,也是个男人,她不该赤着手喂食。幸好没人看到,不然说出去就不好听。

“小姐,他咬你啦?”过儿看到春荼蘼的激烈反应,惊问。

见春荼蘼一时之间没有回答,过儿大怒,上前捡起春荼蘼随手丢在地上的手套,抽了那军奴几下,“你这个人还知不知点好歹?就算是疯傻之人,也得懂得感恩吧。你居然,还咬我家小姐!我打死你个坏东西!打死你!”她本来对这个怪人极怕,可事关春荼蘼,她连命都豁得出,恐惧感早扔到一边了,最后更是气得把手套掼在那军奴的头上。

军奴并不吭声。

春荼蘼上前拦住过儿,涨红着脸解释,“没有啦,没有啦,他没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