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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平静慈祥,不再是昨日看到那般狰狞疯狂的样儿,久儿瞅了他一会儿,她并不是娇气胆小的女孩,又着急去找妈妈,见他将袄子展开,便把小胳膊乖乖伸进了袖子里。

郑先生给她扣着扣子,理了理衣领和袖口,动作熟练地将她的小辫子从衣领中轻巧翻出,久儿盯着他看,其实这是个多么干净英俊的人。

于先生把水壶放在搁板上:“我带这孩子去。”

“我要透透气,放心,不会再生事。”他走过于先生身边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

于先生思忖了片刻,终点了点头,门口的李先生却蹙了蹙眉,待要跟上,于先生将他的衣袖轻轻往后一拽,他也就不再上前。

甲板上挤满了人,通往船舱的台阶过道更是拥挤不堪,郑先生把久儿抱起来护在怀里。

“你……”久儿怯怯地看着他缠着布条的手腕,小声问,“你为什么想死?”

男人微微一怔,一步步上着台阶,没有说话,但久儿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转移了,这艘轮船是一个废墟,充满了悲伤、恐惧、愤怒、伤痛,它们推挤着发出钝重的声音,像潮水袭来,摄魂夺魄。

大部分的人,表情是麻木的,他们像木头人一样站着,挤着,双手机械地动作,可这些麻木的人却很容易就被激怒,一个极轻微的碰触都立时能引发一次激烈争吵,争吵的语句中含着最恶毒的诅咒。

角落里有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披麻戴孝,对着码头号啕大哭,一个憔悴的女人,大概是他的母亲,在他的身后抽泣。他们周围有嗡嗡的议论声,大意在说这个男孩的父亲死在了路上,遗体被这无助的孤儿寡母草草掩埋。

这对母子也是从南京来的。

还有个女子,二十多岁,脚下有一个藤编的箱子,一个年轻男人扶着她。女人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脸被掌掴过,高高肿起,久儿从郑先生的肩膀那儿看过去,正好看到女子的正面,大衣的扣子几乎全掉了,里面穿的衣服被撕得支离破碎,她只好用力将大衣拉拢,不经意与久儿对视,眼神里竟充满着耻辱和恐惧。

郑先生抱着久儿,艰难地向前挪着步子,不小心撞到了一个男人,那男人倒也没像别的船客那样破口大骂,只木然回看了一眼,往后略退了半步。久儿注意到他怀里抱着个孩子,青白色的脸,眼睛下全是乌青,左颊上的皮肤溃烂成紫红色。甲板上人与人的碰撞怎么都是免不了的,那个男人的肩头一会儿被撞向这边,一会儿又被撞向那边,但他只是看着怀中的孩子,目光呆滞。

怎么就突然间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久儿背脊一阵阵发寒,把身子缩了缩。

“别怕……”她听到郑先生温和的安慰,“别怕,孩子。”

他们在入口处等了一会儿,终于看到了久儿妈,郑先生便把久儿交给了她,久儿妈连声道谢。

久儿伸手拉了拉郑先生的衣襟,说:“你不要死,好不好?”

男人眼中闪烁着光芒,又似是泪意,他轻轻摸了摸她头顶的发,淡淡的微笑牵动唇角。

久儿低下了头,小小年纪的她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这个叔叔的笑容总是让人哀伤。

她从母亲口中得知,因为昨天她发烧,郑先生过意不去,出钱多要了一个房间,让母女俩在里面休息。

“这个人挺怪的,但对小孩子还不错,久儿,妈妈托你的福,这辈子第一次住一等舱。”

“什么是一等舱?”

“就是有钱人住的船舱。三天的路呢,虽然还是很挤,但好歹有个床铺,你爹也能少为我们操心。”

有细细的雨珠飘来,久儿妈眯了眯眼睛:“下雨了,久儿,我们快下去。”

“妈妈,我们的行李呢?”

“搬到你爹那儿去了。”

“我们还回来吗?”

久儿妈用力握了握女儿的小手:“等仗打完了我们就回来。”

“什么时候打完仗呀?”

久儿妈叹息了一下:“我也不知道啊……”

过道堆着杂物,郑先生独自一人坐在那里,李先生和于先生照例坐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

久儿好奇地打量着船舱,爬到窄小的床铺上躺着,又忍不住坐起,翻开床垫子,床板上有几个圆圆的米粒大小的小甲虫慌张地跑着,她愣愣地看了会儿,想伸手碰碰却又不敢,怕惊扰了它们小小的世界。久儿妈把随身的小包挂好了,拿出煮熟的盐花生让她送给那几位先生。

于先生似乎很希望久儿去跟郑先生说话,要久儿拿些花生给郑先生送过去。久儿觉得他们把自己当作大人一般,很高兴,蹦蹦跳跳地去了。

郑先生抽着烟,眼睛看着远方,窗户开着,见小女孩过来,便把烟掐灭了往外一扔,顺带将小桌上放着的宽边檐帽拿起,利落地放到她的小脑袋上。

“雨会飘进来,别着凉。”他说,“好些了吗?还像昨天那么难受吗?”

久儿摇摇头,把花生放到桌上,用小手认认真真把它们垒成一小堆,郑先生微笑着看她。

他的手指勾着那天她看到的项链,久儿偏着脑袋仔细端详。

他把链子凑得近些:“你好像对它很感兴趣。”

“好漂亮哦!”小女孩赞叹道,“你为什么总是拿着它呢?”

郑先生把脸转向河面,轻声说:“这是我妻子的项链。”

“她为什么没有跟你在一起?”久儿问,忽然吸了吸气,想起了昨天发生的事,大眼睛中登时满是怯意。

“她先走了一步。她去了我们的家。”他的声音很低,很凄婉,“她只是先去了。”

久儿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他转头看着她笑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小脸:“如果我能找到我的孩子,真希望她能像你一样,哪怕长在一个贫寒之家,却有人疼惜爱护,可以无忧无虑地平安长大。”

“你的孩子?”久儿好奇地问。

“是啊,我有个孩子,是个小女孩,和你一般大,可我在她出生后就把她丢掉了。”他漆黑的眼眸里满是悔恨与伤痛,“如今她是我活下去唯一的希望了。”

久儿心中充满着疑问,却不敢去触碰他哀伤的回忆,她低下头,伸出一根小小手指,轻轻碰了碰项链,坠子是玫瑰花形状的,金色的花瓣轻盈舒卷,就似恰好正在绽放一般,项坠的背面刻着小小的阿拉伯数字。

“1,9,2,5……”久儿娇娇地念着。

喧嚣忽起,甲板上有船夫在喊:“开船,开船,难民要涌上来了!”

只听见一阵阵轰隆的脚步声、嘶喊声,果真有好些没能挤进上一艘船的难民,连推带爬地上了这艘船,抓着、推搡着,神情疯狂。有人被挤落入水中,发出混沌的声音,还有些人掉入河里,不会游水,伸长了两只手徒劳地挥舞,而甲板上他们的亲人,除了焦急哭喊落泪,一点办法也使不出来。

岸上是一个鬼蜮,而这艘船,也载满了绝望的魂魄。

久儿捂住了眼睛,吓得发抖,一双温暖的手臂把她拥着,她闻到他身上衣料的气味,那身上还带着淡淡一缕香,不知从哪里附着而来,缥缥缈缈,是那种很好闻的花香,她在春天的原野上闻到过,清甜温柔。

郑先生很安静,身旁的一切喧嚣似乎都与他无关。河风将他鬓边的发微微吹动,雨滴从天幕坠落,他遥望远方,伸出手掌,接住颗颗晶莹,雨水绵绵不绝倾覆而下,河流中浪花翻卷,船摇晃不止,但终于离岸,驶入了茫茫烟涛。

回忆,蛰伏在最幽暗的心灵深处,伺机而动,无尽往事裹挟纷扬的雨雾前来,正如不带一丝暖意的风。

他闭上眼睛,迎向它们锋利的刀口。

第一章 手足

〔一〕

1925年,春天,十七岁的潘璟琛从梦中惊醒。

淡淡的凉意袭来,他的发顶铺了一层细密雨珠,收摄心神,他看着窗外那条通向花园的小径,那里空无一人,只有茂密幽深的花木与纱笼般的雾,天上飘着春雨,水汽幽浮。

他轻轻拭去脸上和发上的雨水,将被风吹开的窗户重新关好,玻璃上映出一个少年郎轮廓分明的俊秀面庞,目光幽深,如夜色下的深海,暗涌潮汐。

“大少爷……”

书房的门被轻轻推开,男仆云升探进了半个身子,关切地看过来。

璟琛扫了一眼地上的碎片,歉然一笑:“睡着了,胳膊肘不小心碰翻了茶碗。”

云升叫来丫鬟进书房打扫,自己去重新斟了杯茶放到桌上,柔声说:

“这几天您忙得脚不沾地,好不容易能喘口气休息一会儿,还窝在这书房里看什么书啊。回屋子里歇息去吧。”

璟琛苦笑道:“人不机灵,再不勤勉一点,爹就更不会放心了。”

云升笑道:“老爷对谁都不放心,唯独对大少爷是最放心的。”

璟琛端起茶喝了一口,掏出怀表看了看:“翟老师来了吧,宁宁起床没有?”

“小君守着呢,听了您的话,肯定不会让小姐睡过头。”

外面隐隐约约传来钢琴声,璟琛偏着头听了听,松了口气。

云升说道:“这年头,人们做事大多只求做个表面功夫,只有大少爷,实打实不掺一点水分,阖府上上下下都看在眼里赞不绝口的。”

璟琛脸上微微一红。

云升到底比他略长几岁,虽只是个仆人,应付的人与事却都比他多了许多,知道这少爷年轻脸嫩,经不住夸,便不再多言,说道:“您睡会儿觉去,要做什么事情的话,说好时间,我来叫您便是。”

“不睡了,我还要再看会儿书。”

茶几上散落着一些书籍,有几本是学堂的英文课本,云升看不懂那些洋文,不过斜放着的那本书他倒是认得的,封皮上印着“断鸿零雁记”几个字,是流行的小说,看来翻阅过很多遍,书页都褶皱了。

璟琛把椅子上的课本拾起收好,压在那本小说上面。

云升道:“大少爷既然要学习,我就不打扰了,有事您叫我。”

璟琛修长白皙的手指紧张地摩挲着茶几的边角,点了点头。

云升欠身一礼,转身出了书房,替他轻轻合上了门。

钢琴声断断续续传来,光阴在雨声和乐音中缓缓碎裂,少年的目光渐渐清冷。

书房是公馆南侧单辟出的一栋宅子,由一条蜿蜒的长廊和主楼相连,横隔一个花园。

惊蛰过了,蓝白相间的鸢尾花刚刚绽放,在雨水的滋润下显得清新秀美。不过这个花园最美的时候其实是在夏季,四处都是茂盛的玫瑰藤,喷水池旁也有一个玫瑰园,五月初开始,玫瑰就会陆续绽放,全是法国进的名种,浅粉、深红、淡紫、鹅黄、雪白,竞相争艳,宛如霓虹。

雨停了,下人们清扫着台阶下的积水和落叶。璟琛在长廊中行走着,见有几棵常春藤顺着玫瑰花台的顶端钻出,枝条已经攀援到主楼的奶白色泰山砖上了,便叫来一个下人,嘱咐说:“把藤子砍了,小心它们钻坏了玫瑰花,弄脏墙。”

那下人去拿了铰枝的工具,璟琛站在那儿看仆人们把那些多余的藤蔓都铰了个干净,方点头道:“嗯,这样就好,父亲最不喜欢看到墙上爬满枝枝蔓蔓。”

众人都道:“大少爷真是心细!”

璟琛微笑:“何叔叔不在,我帮他多留点心,免得他回来数落大伙儿。”

佣人们笑道:“大少爷最体恤我们了!”

他是潘家的嫡长子。

潘家的先祖,在明末清初时只是福建海边一个普通农家,有一年遭逢海难,倾家荡产,生计无从着落,又逢战乱,于是举家迁往广东,从编草席、箍桶、卖海产开始,做起了小本生意。潘家人性格稳重,头脑机灵,在商业上有天赋,一百年后,他们在广州十三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商号:普惠行。

十三行,并不只是十三个商行。有人说这个名字沿袭的是明代旧称,鼎盛时期多达几十家,衰落时也不过只有四家,不管是怎么一个称呼,十三行是当时中国政府唯一特许与洋人做生意的商行。

乾隆年间,清廷为了将对外贸易控制在它认为合理的范围内,防止洋人寻衅滋事,颁布上谕,只开放广州一地作为对外贸易的港口,全中国所有沿海城市的货物汇聚广州一地,几乎全世界主要国家运来的货物也都只能从这里开始流通,通过十三行转发到内陆各省。自此,十三行独揽中国的外贸八十五年。

潘家起于十三行的黄金时代,彼时广州商界迎来暴富的空前时机,搏杀激烈,有实力的商号纷纷脱颖而出。潘家的普惠行在获得一定资本后,在老家福建买下了大片茶园,先从和瑞典、美国的商人做小笔茶叶买卖开始,一步一步,几乎垄断了广州所有茶叶外贸的生意,之后,又帮东印度公司代理糖和丝绸。然而,鸦片战争后,十三行受到重创,大部分商行都破产倒闭,普惠行在风雨飘摇中亦没能幸存。

光绪末年,长房的潘盛棠继承了家族生意,趁砂糖价格暴涨,兼之欧洲各国对食糖的管制相对放松、食糖需求大量增加,通过不断地买入卖出,聚敛了大笔财富,为家族生意迎来新的契机。

潘璟琛是潘盛棠的原配夫人荣氏所生,璟琛四岁半的时候,荣氏因病撒手人寰。潘盛棠匆匆赶回广州为亡妻料理丧事,对妻子多年疏于照料,他心中是有愧疚的,自此开始茹素。一年后,为了家族生意的发展,潘盛棠带着璟琛从广州搬到了汉口。

潘璟琛从小就爱看一些杂书,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缺点,因为不把心思放在生意上,可是致力商业的潘家人极度不容许的。璟琛涉猎的书籍多是小说,他记得一个法国作家说过这样一句话:

“每一笔巨大的财富背后,是深重的罪恶。”

虽然并不认为他所在的家族获得财富是因为将灵魂出卖给了魔鬼,才取得超乎常人的能力,比一般人更善于欺诈、掠夺和倾轧,毕竟那些都是人的本性,既存在于繁华地,也如疫病一样,流行在贫民窟。只是那句话,总让他对他所处的环境有一种警惕和疏离。

〔二〕

汉口的潘公馆在法租界,是一栋精致的白色建筑,隐没于茂密的榕树和香樟树林之中,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神秘世界,外面的人根本无法看到里面的小桥流水,花圃池汤,无法想象它是多么豪华富丽。

草木散发着撩人的气息,灰蓝肚皮的野鸽子在上面踱着步,细雨透过枝梢上已渐渐深浓的绿意洒在地面,天地间织起一道轻盈曼妙的纱笼。

刚搬来那天也是一个春天,也如今天这样下了一场细雨,花园还不如现今这般规整,现在想来,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璟琛曾在一棵茂密的榕树下发现一丛野生的黄水仙,水仙是母亲生前最爱的花,曾经,每年的春节之前,母亲会携着他的小手去花圃,看着家里的哑巴花匠吴叔将一棵棵已经冒出绿芽的球根从湿润的泥洼中剜起,用清水洗净,放置于青花瓷的小瓮之中,母子俩一起数着日子,等待清香的花朵依次绽放,花开得最多的时候,就是父亲回家过年的时候。

这种生长在陆地、颜色金黄的水仙花,璟琛还是第一次见到。

黄水仙的花朵比以往见到的水仙花大了许多,没有香味,像灯盏发出荧荧的光芒,照着孤清的小男孩。雨水透过藤蔓滴落下来,男孩把脑袋埋在膝盖中,沉重呼吸。

盛棠不知何时走到他身后,轻声唤他,他小心翼翼用手背擦了擦眼泪,抬起头。

“你妈妈如果还在,也不愿意看到你伤心。等你长大了,跟着我一起做生意吧,男人有了事业,心就会更开阔,心一开阔,就不会再伤心了。”

他仰望着那个男人,男人的眼角似乎有泪光,又或许只是雨水。

盛棠抚了抚他的小脑袋:“人这一辈子变数很大,谁都不能预知将来,也无法改变过去。孩子,我们都要慢慢去习惯,去接受和以往不一样的生活。”

璟琛听话地点了点头。

不一样的生活很快就开始了,家里来了新成员。

在此之前,璟琛并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也并不知道弟弟妹妹的母亲,将取代他死去的母亲,成为潘家的女主人。生活的变故迅疾而来,让幼小的他无从准备,更不知如何应付。

但他是懂事的。盛棠发了话,要他尊重爱戴新妈妈,他就必须乖乖地当个好孩子,因为他知道如果母亲还活着,必不会容许他忤逆父亲,而作为潘家长子,一言一行都不能有任何差池。

他观察着来客,带着一种如梦初醒的复杂情绪,隐藏着畏惧和不安。

云氏,他的新妈妈,湖北女子,一个纤细秀美的女人。肤色明净,神情温和可亲,语声清脆,每句话的尾音会娇柔地拖一拖,她朝璟琛微笑,璟琛的脸红红的,把头低下,一个穿着黑色洋服的男人笑着说:“阿琛不好意思呢。姐夫,明天我带着这小哥俩去洋行里转转,阿琛第一次到汉口来,正好让他熟络熟络。”

“还这么小,就别带他们去洋行了,学本事也得懂事了才能学。”盛棠向璟琛招招手,“过来。”

璟琛走过去,盛棠道:“这是你新妈妈的弟弟,是我在汉口最得力的助手和好兄弟,你该叫舅舅,去行个礼吧。”

璟琛轻轻行礼,声音低如蚊吟:“舅舅。”

云秀成拍拍他的肩头,称赞道:“真是斯文的孩子。”

盛棠温然地笑笑,忽然又似想到了什么,轻轻叹了口气。秀成了然般感叹道:“如今广州的亲戚那边,怕是少有机会再来往了吧?”

盛棠点点头:“他母亲家的人早就走的走散的散,即便我在广州,也难得聚在一起了。不过我现在能常在这孩子身边了,也算能弥补些许。”

云氏插话道:“我必会像待亲生孩子一样待他的。”

璟琛局促地站在他们中间,双手紧张地放在衣兜里,怯怯的黑眼睛小心观察着每一个人的表情。他已经发现,除了大管家何仕文是从广州老宅跟来的,大部分的佣人已经不是旧人了,这一天,云家也带了几个佣人过来。

窗外是雨后明媚的阳光,门外一切都似带着一团光晕,从那团光晕中,朦朦走来几个人影:两个年长的女仆牵着两个粉团儿似的孩子从外面走了进来。

一个五岁左右的男孩,还有一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她走路走得摇摇晃晃,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朝着盛棠招了招,娇娇地叫:“爹地,爹地!”

盛棠微笑道:“阿琛,这是你的弟弟妹妹,现在你有玩伴了,高兴吗?”

璟琛大为愕然。他的弟妹们,原来都这么大了。起初他以为父亲找新妈妈,也不过是最近这一两年的事,可是如今看来,父亲原来早就在汉口安了家。那么,他和亡母在广州的家又算什么呢?

他只怔立了片刻,便快步走到靠窗的方桌旁,桌子下有他装玩具的小箱子,他蹲下将它慢慢拖出来,打开,拿出心爱的玩具汽车,然后走到那个陌生的小男孩面前,父亲说那是他的二弟,叫璟暄。